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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管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1-08-02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篇一)

    一年来,我镇殡葬管理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紧紧围绕《龙川县殡葬管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在殡葬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殡改队伍的建设

    镇委、镇府把殡葬管理工作已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面对我镇殡葬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骆书记非常重视,要求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工作,镇村干部、街道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加强管理,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的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要求狠抓落实,坚决打击违规土葬和新建坟墓现象,同时切实加强我镇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国土、林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成立殡葬管理执法队,为全镇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利用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利用集圩日不定期到各村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宣传车游行广播、出版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和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殡葬改革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提倡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殡改工作深入民心,家喻户晓,使干部群众从传统陋习走向现代文明,自觉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积极支持配合殡葬管理工作。

    三、落实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

    镇府年初与各村签订殡葬管理责任书,制定年终殡葬管理考核办法,建立殡葬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镇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片、村干部包户、包山头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发现有违规土葬建新坟苗头现象的立即采取措施,用政策层层施加压力,及时做好教育工作。使丧主或坟主不敢违反政策,怕丧事再变麻烦事。同时,落实镇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做到事先掌握情况,事中引导教育,事后跟踪检查的方法,实行举报制度,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清理丧葬用品市场

    丧葬用品市场是破除传统陋习的主要渠道,是引导群众从陋习走向文明的一个主要窗口。为了清理丧葬用品市场,我们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街日殡改小组人员会同工商在大街小巷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销售丧葬用品除没收销毁丧葬用品外,并处罚款300-500元,特别对制作棺木行为,一旦发现处没收其一切材料外,并处罚款1000-3000元。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丧葬用品市场得到了有效的净化。

    五、充分发挥村级信息联络员作用

    建立和健全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的作用。全镇17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都配备了由民政干部负责的信息联络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民政办上报本村(居)上月的死亡火化情况,对本辖区发现有违规土葬或建新坟的,一是立即上门做好思想工作;

    二是及时向镇殡改小组报告,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来,村级信息联络员为本镇殡葬改革小组工作发挥了较好作用。

    六、抓好公墓山、公益性骨灰楼(堂)规划建设

    按照县政府殡葬管理“十三五”规划要求,公墓山、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是时代的要求,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是势在必行。各村都做好规划,但由于资金原因,村级经济困难,为此我们将认真组织,积极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分步抓落实,确保村级公益性公墓山建设任务扎实推进。

    七、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殡改工作顺利推进

    民政、国土、林业、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在殡葬管理工作中,能够做到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不徇私情,敢于承担责任,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确保全镇殡葬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但按省、市、县殡葬管理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面临的任务仍然相当繁重,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动力,以殡葬管理工作要求为目标,努力工作,创新思路,严格执法,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好成绩。

    (篇二)

    **年我州殡葬改革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作任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移风易俗为导向,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我州殡葬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全年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规划建设,努力改善殡葬基础设施。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我州把殡葬基础设施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来抓,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预测**年年底,州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将达7亿元左右。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义龙新区、册亨县、普**将实现城区范围集中火化,全州火化遗体2569具左右,全州火化率为20%。

    (二)制订配套政策,殡葬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结合州情、县(市)情和民情等实际,上报州政府出台《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逐步完善了殡葬管理和推进殡葬改革的政策措施。

    (三)规范收费管理,丧属基本消费公开透明。各县(市)殡仪馆所有的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均上墙公示,对社会实行“六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一是县(市)殡仪馆在开展遗体接运、馆内搬运、消毒、存放及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中,各收费项目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明确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其中:遗体接运、遗体火化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费用。二是下发了深化“殡葬改革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组织对兴义市殡葬服务管理单位开展了重点抽查,要求实行了丧家餐饮市场化运作,确实减轻群众治丧餐饮负担。

    (四)加强宣传带动,殡葬改革氛围逐渐浓厚。深入贯彻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积极开展节地安葬及文明祭扫宣传工作,下发了《黔西南州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协调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对宣传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及文明低碳祭扫工作和做好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了清明节前殡葬服务单位、公墓巡查工作,对殡葬管理服务部门做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安排,拟写了殡葬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宣传材料,及时进行了报送,通过网站进行了系列报导。通过打造民政文化创新,启动了殡葬改革微电影开机拍摄,中国殡葬报、中国殡协、省厅均进行了报导,通过文明祭扫广泛宣传,兴义市实现了禁放爆竹、无烟清明,协调民政部《公益时报。中国殡葬》周刊中国殡葬业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5月26日在兴义市成功召开,在会议上对我州殡葬改革微电影进行了首映,并在网站进行了挂网直播,会议上组织殡葬干部职工对中国殡葬业之歌进行了首唱,并对我州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大篇幅系列报道,掀起了我州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新高潮,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开展专项治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

    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不断加大殡葬改革工作执法力度,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州局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大了对殡葬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了“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大力进行“活人墓”整治,清理规范丧葬用品市场,规范殡葬管理,对违规葬坟、建活人空墓和土葬用品市场进行了系统整治。专项治理为全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探索了有效的治理途径,积累了较好的工作经验。目前,共清理墓碑经营户52户、墓碑200多块,清理制售土葬用品摊点110个,清理在建活人墓500冢,乱埋滥葬和非法经营丧葬用品现象得到治理。推广实行民政部殡仪服务标准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及预警机制工作,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扩大殡葬改革群众知晓率。

    (六)落实惠民政策,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

    按照省州加大实行惠民殡葬相关要求,全州各市县已全面制定修改完善本级殡葬惠民政策,兴义市实现了基本殡葬费用全减免、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涉及每户减免金额为5000多元。各县分别对扩大了对城市困难群体范围及殡葬项目费用减免政策。预计全年将减免460多万元左右,涉及减免对象近1000户,扩大殡葬惠民政策正在深入人心、惠及民众。

    二、取得的成效及靓点

    一是殡葬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

    《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将经过州政府审定通过正式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我州殡葬法制体系建设,殡葬法制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二是殡葬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民政部《中国殡葬》周刊在国家级刊物先后对我州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9篇宣传报道,5月26日,民政部《公益时报。中国殡葬》周刊中国殡葬业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兴义市成功召开,在会议上对我州殡葬改革微电影进行了首映,并在网站进行了挂网直播,州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节地生态安葬”暨**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黔西南州殡葬改革宣传年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及生态节地安葬工作宣传,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三是全面推行“集中火化”工作取得新成效;

    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面推行“集中火化”工作,按照州领导工作安排,《黔西南州关于进一步在全州范围实行“集中火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州政府68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出台,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了州级目标绩效管理,按照时间要求,全州将在**-**年两年内全面实现全区域火化。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州的殡葬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到社会整体环境、经济、地域等因素影响,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一是殡葬改革宣传知晓面不广,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火化后装棺土葬等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违规墓地整治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怕激起民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一种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

    (二)殡葬基础设施还比较滞后,虽然州级层面推行全域火化政策措施已出台,但提高火化率的载体仍然不足。由于国家层面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少,保障措施较弱,基本完全要靠地方财政投入,农村殡仪服务站、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基础殡葬设施仍然滞后,目前完成城区集中火化任务的仅有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其余县区未完成城区范围实现集中火化的目标任务。全州平均火化率仅为20%,与全国平均火化率48%、全省平均火化率42%相比差距很大。

    (三)殡葬服务业市场化竞争机制没有形成,殡葬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多数县仍然是政府主导经营,未按照民政部指导意见实现殡葬管理服务单位管办分离政企分开的要求,造成执法服务主体相混淆,导致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水平偏低。

    (四)殡葬管理执法和监管措施滞后,导致乱埋滥葬和土葬制品泛滥现象难以长效整治。殡葬行政执法是一项常规性、动态性、综合性的工作,目前,我州除兴义市、普**成立了殡葬管理局外,其余县、试验区成立的殡葬执法队、殡葬管理中心等人员配置多数不齐全,殡葬执法没有形成常态化殡葬执法合力,执法难度大,执法难到位,无法适应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的殡葬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

    (五)殡葬法规地方配套政策还不完善,执法力量的刚性措施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从**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门执法强制手段被取消,违规土葬、乱建坟墓民政部门不能再强行平毁,导致殡葬执法工作难度更大。对应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各县(市)地方配套法规和新的执法程序及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县没有依据省级的惠民殡葬政策细化为地方配套减免实施办法,惠民范围偏少,地方配套投入严重不足。

    三、**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推行火葬。逐年提高火化率,以县(市、新区)城区殡仪馆为中心,按照先城市、后乡镇、先国道、后省道、先交通发达地区再到交通不便地区逐步推行,全面推进全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集中火化,**年年底全州范围实现全域火化。

    二、规范骨灰安置管理。移风易俗,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不鼓励以墓葬方式安放骨灰。主要以建设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安置骨灰,降低骨灰占地安葬比例。积极推广树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逐步改变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年生态节地安葬率达20%。

    三、加强公墓管理。制定完善公墓建设规划,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公墓,纠正违规建设公墓。加强对公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严禁炒买炒卖或私自转让。严格限定墓地(穴)最大面积,加大对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的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墓地(穴)使用期间的有关规定,提高经营性公墓节地葬法比例,**年实现全州各县市、新区经营性公墓内节地生态安葬区域达20%。

    四、优化殡葬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殡葬基本服务应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骨灰寄存(10年以内)等项目,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开展等级殡仪馆创建工作,对殡仪馆环境设施进行改造,实行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争创省级标准。**年创建省级以上示范单位1个。

    五、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在实现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基础上,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逐步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年全州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20%。

    六、完善殡葬公共设施建设。优化公益性骨灰(遗体)存放(安葬)设施建设。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年全州各乡镇(街道)公益性骨灰安放(安葬)设施覆盖率达70%,满足群众存放骨灰(安葬遗体)及拜祭需求。

    (篇三)

    推行生态葬法及规范公益性生态墓地作为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县委县府已列入各镇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根据县委办[**]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镇一年来殡葬管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生态环境、大土地资源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运用宣传、教育及法律、法规、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和深化殡葬改革,在遗体火化达到百分之百以后,骨灰集中存放、深埋、树葬也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实行骨灰跟踪管理,倡导节俭、文明办丧事的社会风尚,积极推行生态葬法及规范公益性生态基地管理工作,促进稽东镇两个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稽东镇殡葬改革深化工作的领导,确保骨灰跟踪管理的顺利实施,成立了稽东镇深化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建、国土、民政等为成员。在镇级成立深化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村(居)都建立了相应的领导班子,由村(居)支部书记亲自挂帅,会同村(居)两委会全体成员抓好此项工作,真正做到领导者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成功实施。

    2、制订方案。为深化殡葬改革,稽东镇分片召开座谈会,倾听各方面意见,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了深化殡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片为单位落实墓基点,在水将湖、荷花芯、大塘岗、四至堂、朝公岙、黄大坞、樟坞、金家坪、花岩坝等九处建造公益性墓地。

    3、建立制度。建立分级负责制,民政办作为镇政府负责殡改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协调作用,并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各片片长负责片内的骨灰存放工作,驻村指导员包村负责,各村村干部负责具体实施,并签订责任状。建立值班制度,实行死亡报告制度,各村一经发现人员死亡,立即报镇殡改办,并及时做好丧户工作,做到骨灰跟踪管理,集中存放,矛盾不上交。

    三、积极宣传

    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生态葬法,由于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稽东镇通过依法管理,求得实效。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同时做到人员落实、责任到人。

    建立公墓管理制度,按公墓现有用地范围,作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努力达到环境园林化、墓型多样化、管理规范化,严格收费标准;

    建立健全墓穴档案,按区域顺序登记造册;

    搞好墓区环境卫生,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建立公墓管理员岗位职责,要求公墓管理员负责接待需要存放骨灰的丧户,主要介绍公墓情况、服务项目,做好生态公墓工作及公墓日常管理,镇殡改办与各公墓管理蜗订立岗位责任制。朝公岙生态公墓今年已安放骨灰48具,绿化率达85%以上,全镇公墓绿化率已达50%以上。

    报表资料齐全。为有效管理,建立了死亡人员花名册、公益性墓地的现状图,对死亡人员骨灰存放发票存根进行专职管理,并规定存放在稽东镇以外的要求必须有死亡人员骨灰存放发票复印件,如果存放地为公墓(公益性草地)的还必须有墓地照片,照片背面注明死者姓名、存放地名称、存放时间。骨灰深埋的必须有死亡人员骨灰存放发票存根。

    从**年11月30日起至**年11月30日止,全镇共死亡244人,全部实行遗体火化,火化率达100%,骨灰集中存放除市安息堂1人,王坛公墓6人外,其余237具骨灰全部在稽东镇范围内的公益性公墓存放,骨灰集中存放率100%。

    根据县委县府号召,今年我镇新开发了四处生态公墓,尉村花岩坝、陈村荷花芯、高阳大塘岗、稽江水将湖等公墓都已实行生态化墓葬,同时,全部种上了绿化。

    (篇四)

    **年,**区殡葬管理工作,始终遵循殡葬改革工作“在发展中开拓,在开拓中发展”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来统领殡葬工作,用创新意识指导工作,用创新举措推动工作,使殡葬管理工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1、摸清情况。为加强我区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和管理,不断改善农村群众安置骨灰设施条件,进一步解决乱埋乱葬问题,推动殡葬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健康发展,区民政局组织辖区11个乡镇开展了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现状普查工作,摸清了我区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现状及骨灰安置情况。据统计,目前我区共有261处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其中:公益性墓地5处;

    公益性骨灰堂15处;

    村级骨灰埋葬点241处。

    2、抓好试点。为了改进和推动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年初在漷县镇黄厂埔村、永乐店镇半截河村、张家湾镇牛堡屯中街等村就农村公益性墓地进行试点。我们组织试点单位人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还举办了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街政科长试点单位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并组织到外省市具有很大规模的墓地进行参观学习,使他们提高了对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的认识、增强了信心。到目前为止五个试点村的公益性墓地建设初步形成规模。

    3、全面推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区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广公益性墓地试点经验,我们于**年10月12日在漷县镇黄厂埔村、永乐店镇半截河村召开了现场会。

    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发展进程,满足农村群众骨灰安置需求,区民政局重点研究了我区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的建设发展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区领导同意,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城规划》要求以及我区实际情况,出台了《**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通民政文[**]80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办事处贯彻执行。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推动各乡镇首先要抓1-2个试点,做到以点带面;

    同时对“三沿六区”(“三沿”指公路、铁路、河流主干道两侧;

    “六区”指风景区、文物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的特殊地区及农田保护区)内乱埋乱葬的坟墓进行整治。将占用耕地、林地的乱埋乱葬坟墓搬迁至公墓或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二是形成满足群众需求的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布局体系。比较有经验的乡镇如:漷县、永乐店、张家湾等镇逐步向外延伸,全面展开;

    已有经营性墓地的乡镇如:马驹桥、西集等镇逐步向公益性方面转变。同时搞好绿色生态型骨灰安置设施的建设。形成满足群众需求的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布局体系。三是逐步完善公益性骨灰堂设施建设。优化调整现有与新城发展不协调的骨灰堂。对功能设施比较完备的骨灰堂要予以保留,对于设施简陋的骨灰堂要进行翻建和改造,存放量较小的骨灰堂,要合并到就近的骨灰堂。四是各乡镇逐步规范村级骨灰埋葬点建设。做到统一尺寸,统一高度;

    做到整齐划一,错落有致;

    墓区突出绿色,体现环保。要按照墓穴规格和绿化标准,完成现有村级骨灰埋葬点绿化、美化工程。

    按要求各乡镇都制定了本镇的《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发展规划》。

    二、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推动乡镇、办事处殡葬管理工作的开展

    1、建立考核责任制度,推动殡葬管理工作开展。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民政局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拟定出台了《关于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殡葬管理工作考核的意见(试行)》,将殡葬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乡镇、街道办事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考核的结果直接影响街道和乡镇全面工作的评比,由此强化了基层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

    2、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殡葬管理工作开展。区民政局还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有力推动了乡镇、街道办事处殡葬管理工作的开展:一是定期召开乡镇、街道办事处季度殡葬管理工作会,通报各乡镇季度考核情况,部署开展平坟工作、加强殡葬用品市场检查、死亡情况的报送等工作;

    二是要求各乡镇要健全殡葬服务场所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殡葬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

    三是积极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各乡镇开展了大规模的违法坟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对于占用耕地乱埋乱葬的坟墓,特别是公路铁路两侧、风景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附近的2200余个坟头,采取坚决措施,进行了迁移或平地深埋。

    三、加强对骨灰安置设施监督检查的力度,消除殡葬服务场所安全隐患

    结合市、区领导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实地检查了辖区内公墓(陵园)、骨灰堂、公益性集体埋葬点等殡葬服务场所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消防器具配备、易燃物品存放、电器安全事宜、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人员值班等情况,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殡葬服务场所提出要求,限期责令整改,并向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通民政发【**】10号)。清明节时期,区民政局对涉及全区6个乡镇的15处骨灰堂进行了实地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全区骨灰堂的底数。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乡镇进行了通报,督促各乡镇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有关乡镇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配备了消防器具;

    配备专人24小时管理;

    同时与存放骨灰的家属签订存放协议;

    动员家属将存放的骨灰盒取走埋葬;

    出资对破旧房屋进行了修缮。消除殡葬服务场所安全隐患。

    四、圆满完成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

    **年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据统计,自3月24日至4月8日清明节扫墓期间,我区**殡仪馆、通惠陵园、惠灵山陵园、京运陵园、永安公墓5个扫墓接待重点地区,共接待扫墓群众154305人,车辆32647辆,其中机动车28222辆,非机动车4425辆,各成员单位及重点接待地区累计派出工作人员3703人次。圆满完成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主要体会是:

    1、领导重视是关键。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区领导对清明节期间的部署接待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区政府办负责、民政、公安、交通、消防、工商、城管、卫生等22个部门共同组成的**区群众扫墓接待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区长赵玉影担任,副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民政、交通、公安、城管派驻专人组成,昼夜值守,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针对通惠陵园负责人反应有人在通往陵园的道路上撒不倒钉等情况,宋庄镇政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措施,和党支部、村委会一起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该地区警力的部署,并制定应急预案,有效确保了群众扫墓活动有序进行。

    2、明确责任是基础。为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区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认真落实市、区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防火、交通疏导、环境整治及文明祭扫宣传等工作重点,以区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10号)。各乡镇、办事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下发了有关通知和工作意见。

    3月13日,区民政局召开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民(街)政科科长参加的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会,。会上传达了《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公墓的规范管理等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有关乡镇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措施;

    进一步建立完善各殡葬服务场所工作报表和日常、年度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

    各殡葬服务场所采取增加安保人员数量和夜间巡视次数等措施,确保了全区清明节群众扫墓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3、检查监督是保障。3月20-23日,民政局主管殡葬工作的副局长张长利组织局执法科及有关人员到宋庄、西集、漷县、马桥等镇实地检查了辖区内公墓(陵园)、骨灰堂、公益性集体埋葬点等殡葬服务场所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消防器具配备、易燃物品存放、电器安全事宜、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人员值班等情况,并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殡葬服务场所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殡葬服务场所及周边地区防火安全进行了重点部署,加强巡查工作,消除殡葬服务场所安全隐患。

    有关乡镇对骨灰堂和集中埋葬点分别进行了检查并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如:漷县镇对去年北堤寺的骨灰堂发生火灾事件后,为了安慰家属做了大量的善后工作,立墓碑、建围墙等,受到清明节前来祭奠扫群众的好评。

    3月31日,临时指挥部副总指挥、民政局局长郭辉同志组织指挥部部分成员顶着大风逐一检查骨灰堂和陵园,并警告负责人“风大千万要注意防火”。

    4月1日是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工作的重点日,副区长兼临时指挥部总指挥赵玉影同志组织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对重点区域进行拉练检查,检查中发现交通堵塞等问题,及时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重申了各部门的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

    同时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工作方案》,确保万无一失,有效地、保证群众祭扫接待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4、倡导文明祭扫是动力。区清明节指挥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闻报道和文明祭扫的正面引导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祭扫群众对接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利用清明节时机,采取树立明显的防火牌,张贴六局通告、和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说服劝阻群众在祭扫活动中,不烧纸、不烧香,防止个别群众因祭扫引发火灾;

    广泛开展破除丧葬陋俗的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形成人人都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大环境。同时,大力提倡网上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多种文明祭扫方式,让绿色殡葬取代传统陋习,为全区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创造了良好氛围。

    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指挥部办公室在5个重点日的上午9:30、下午1:30,普通日的下午1:30,及时准确地汇总全区群众扫墓接待相关数字,问询重点扫墓地区接待工作相关情况,以报表、简报、信息等形式,通过传真、电话,及时报送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上传下达,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自3月24日至4月8日,共编发《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简报》11期,统计《**年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情况统计表》9期,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做好群众扫墓接待工作方面的信息分别被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信息刊物采用6篇、报刊刊登3篇、电视台播放2次。为领导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5、加强综合治理手段。3月29日区民政会同工商、公安、城管、发改委5个部门,执法人员18人,对辖区内13家丧葬用品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共查抄没收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12000张,外地墓地传销广告牌2个。坚决打击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对于无照经营、室外乱白乱放、不明码标价等现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非法物品予以没收。各乡镇对本管辖内的丧葬用品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有效规范了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秩序。

    五、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也是一项广泛性、社会性、群众性极强的工作,其中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是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关键。为此,区民政局始终把殡葬宣传工作摆到首位,在**电视台新闻时段滚动播出“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宣传标语;

    在<<**在宣传内容上,既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又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

    既宣传殡葬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又宣传封建丧葬活动和大操大办的危害性。在宣传的形式上,利用广播宣传41篇、墙报5处13期、宣传栏8个17期殡葬管理专刊14期,被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信息刊物采用6篇、报刊刊登3篇、电视台播放2次、制做宣传展板4块向各街道、乡镇发放<<殡葬管理文件汇编>>300余册等多种阵地宣传外,清明节前开展一次殡葬改革宣传周活动,时讯>>设立专版,刊登全区清明节祭扫情况、行车指南和《关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告》,倡导鲜花、种树、网络等文明、环保的祭奠方式。通过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殡葬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让全社会理解、支持殡葬改革,使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六、**年殡葬管理工作计划

    **年,**区民政局殡葬管理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紧紧围绕殡葬管理条例,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殡葬工作者的素质;

    继续坚持宣传教育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民政法定职责,维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实现殡葬改革和谐发展。

    1、强化安全稳定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完善《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方案》,加强与工商、公安、交通等22个临时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在继续完善《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按照预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搞好对各乡镇、街道基层殡葬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大殡葬行政执法力度,净化殡葬市场环境

    一是对未经审批建立的非法公墓,坚决予以取缔,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二是加强对公益性墓地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存在非法对外经营问题,严格依法查处。三是加强与工商、城管、物价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合作,加大对辖区内134个丧葬网点的事后监管力度,努力形成“互通信息、联合执法、共同检查、综合治理”的全区殡葬综合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殡葬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3、加强骨灰安置设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水平

    一是抓好五处即:漷县镇黄厂埔村、张家湾镇牛堡屯中街村、永乐店镇半截河村等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指导工作。二是经常对辖区内261处公益性骨灰堂及公益性集体埋葬点进行安全、卫生、防火检查,及时发现题,坚决进行整改。三是探索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管理的有效途径,调查、研究出台《**区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管理办法》,指导5处公益性墓地和15处骨灰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各项服务规范和办事程序,完善安葬手续、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水平。防止发生骨灰存放错乱、丢失等现象。四是优化调整现有与新城发展不协调的9处骨灰堂,加快设施改造步伐,积极创造和谐、美观舒适的殡葬服务环境。五是继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平坟专项治理工作常抓不懈。并进一步创新平坟工作方式,疏导结合,积极推进骨灰安置多样化,推进丧葬习俗改革。

    4、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

    加强新闻报道和移风易俗的正面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围绕“北京新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墙报、宣传栏、自己办专刊、制做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在宣传内容上,既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又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

    既宣传殡葬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又宣传封建丧葬活动和大操大办的危害性。强化宣传效果,营造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

    (篇五)

    1、圆满完成**年春节和清明节祭扫工作。共接待祭扫人员3万余人次,车辆5千余辆,发放殡葬改革宣传单4千份。

    2、小坪山公墓管理所上半年销售墓穴27座,入墓24座,入墓人数28人。剩余墓穴83座。

    3、**年小坪山公墓管理所墓体采购及安装项目前期准备就绪,项目将于**年07月4日完成竞争性谈判确定中选企业。项目预计9月竣工。工程包括采购安装6种墓型120套墓材。

    4、**年6月完成公墓所有绿化的修枝整形工作。

    5、上半年殡葬执法检查16次、约90人次。并在法律“七进”活动中,积极到各乡镇中宣传殡葬政策,发放殡葬执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落实殡葬救助3人,共计3150元。

    文字简明扼要,有重点。

    殡葬管理工作总结

    殡葬管理工作总结

    (篇1)

    一年来,我镇殡葬管理工作在上级民政部门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省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切实加大殡葬改革力度,紧紧围绕《龙川县殡葬管理“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严格执行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有关政策,在殡葬管理工作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领导重视,切实加强殡改队伍的建设

    镇委、镇府把殡葬管理工作已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面对我镇殡葬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骆书记非常重视,要求各职能部门和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部署工作,镇村干部、街道企事业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加强管理,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火化率不能掉下来,新坟不能冒出来”的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要求狠抓落实,坚决打击违规土葬和新建坟墓现象,同时切实加强我镇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府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民政、国土、林业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强有力的领导小组,成立殡葬管理执法队,为全镇殡葬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利用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利用集圩日不定期到各村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利用宣传车游行广播、出版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和制作永久性宣传标语等形式,加大对殡葬改革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提倡移风易俗、文明节俭办丧事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殡改工作深入民心,家喻户晓,使干部群众从传统陋习走向现代文明,自觉执行殡葬管理政策法规,积极支持配合殡葬管理工作。

    三、落实领导干部包干责任制

    镇府年初与各村签订殡葬管理责任书,制定年终殡葬管理考核办法,建立殡葬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镇领导包村,镇干部包片、村干部包户、包山头的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发现有违规土葬建新坟苗头现象的立即采取措施,用政策层层施加压力,及时做好教育工作。使丧主或坟主不敢违反政策,怕丧事再变麻烦事。同时,落实镇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做到事先掌握情况,事中引导教育,事后跟踪检查的方法,实行举报制度,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四、清理丧葬用品市场

    丧葬用品市场是破除传统陋习的主要渠道,是引导群众从陋习走向文明的一个主要窗口。为了清理丧葬用品市场,我们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如街日殡改小组人员会同工商在大街小巷进行检查,检查发现销售丧葬用品除没收销毁丧葬用品外,并处罚款300-500元,特别对制作棺木行为,一旦发现处没收其一切材料外,并处罚款1000-3000元。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丧葬用品市场得到了有效的净化。

    五、充分发挥村级信息联络员作用

    建立和健全村级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管理制度,充分发挥信息联络员的作用。全镇17个行政村和1个居委会都配备了由民政干部负责的信息联络工作,每月3日前向镇民政办上报本村(居)上月的死亡火化情况,对本辖区发现有违规土葬或建新坟的,一是立即上门做好思想工作;二是及时向镇殡改小组报告,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一年来,村级信息联络员为本镇殡葬改革小组工作发挥了较好作用。

    六、抓好公墓山、公益性骨灰楼(堂)规划建设

    按照县政府殡葬管理“十三五”规划要求,公墓山、公益性骨灰楼(堂)建设是时代的要求,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是势在必行。各村都做好规划,但由于资金原因,村级经济困难,为此我们将认真组织,积极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分步抓落实,确保村级公益性公墓山建设任务扎实推进。

    七、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确保殡改工作顺利推进

    民政、国土、林业、司法、公安等职能部门在殡葬管理工作中,能够做到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不徇私情,敢于承担责任,做到不推诿,不扯皮,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确保全镇殡葬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殡葬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一年来,我们虽然做了一些应该做的工作,但按省、市、县殡葬管理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面临的任务仍然相当繁重,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决心以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动力,以殡葬管理工作要求为目标,努力工作,创新思路,严格执法,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作出好成绩。

    (篇2)

    **年我州殡葬改革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作任务,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以移风易俗为导向,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强化殡葬管理,推进我州殡葬管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全年殡葬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规划建设,努力改善殡葬基础设施。为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我州把殡葬基础设施作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来抓,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高质量建设”。预测**年年底,州县两级财政共投入资金将达7亿元左右。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义龙新区、册亨县、普**将实现城区范围集中火化,全州火化遗体2569具左右,全州火化率为20%。

    (二)制订配套政策,殡葬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结合州情、县(市)情和民情等实际,上报州政府出台《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逐步完善了殡葬管理和推进殡葬改革的政策措施。

    (三)规范收费管理,丧属基本消费公开透明。各县(市)殡仪馆所有的殡仪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规定均上墙公示,对社会实行“六公开”:服务项目公开、收费标准公开、服务内容公开、服务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公开、接受监督公开。一是县(市)殡仪馆在开展遗体接运、馆内搬运、消毒、存放及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中,各收费项目均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明确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其中:遗体接运、遗体火化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费用。二是下发了深化“殡葬改革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组织对兴义市殡葬服务管理单位开展了重点抽查,要求实行了丧家餐饮市场化运作,确实减轻群众治丧餐饮负担。

    (四)加强宣传带动,殡葬改革氛围逐渐浓厚。深入贯彻国家九部委《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指导意见》积极开展节地安葬及文明祭扫宣传工作,下发了《黔西南州关于做好春节、元宵节文明祭扫工作的通知》、协调州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对宣传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及文明低碳祭扫工作和做好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开展了清明节前殡葬服务单位、公墓巡查工作,对殡葬管理服务部门做好清明节祭扫保障工作进行了规范和安排,拟写了殡葬系统先进人物事迹宣传材料,及时进行了报送,通过网站进行了系列报导。通过打造民政文化创新,启动了殡葬改革微电影开机拍摄,中国殡葬报、中国殡协、省厅均进行了报导,通过文明祭扫广泛宣传,兴义市实现了禁放爆竹、无烟清明,协调民政部《公益时报。中国殡葬》周刊中国殡葬业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5月26日在兴义市成功召开,在会议上对我州殡葬改革微电影进行了首映,并在网站进行了挂网直播,会议上组织殡葬干部职工对中国殡葬业之歌进行了首唱,并对我州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大篇幅系列报道,掀起了我州殡葬改革宣传工作新高潮,取得了良好成效。

    (五)开展专项治理,殡葬秩序逐步规范。

    全州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不断加大殡葬改革工作执法力度,殡葬改革工作有序推进,按照州局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大了对殡葬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开展了 “青山白化”治理工作,大力进行“活人墓”整治,清理规范丧葬用品市场,规范殡葬管理,对违规葬坟、建活人空墓和土葬用品市场进行了系统整治。专项治理为全州规范殡葬管理秩序探索了有效的治理途径,积累了较好的工作经验。目前,共清理墓碑经营户52户、墓碑200多块,清理制售土葬用品摊点 110个,清理在建活人墓 500 冢,乱埋滥葬和非法经营丧葬用品现象得到治理。推广实行民政部殡仪服务标准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殡葬信息员制度及预警机制工作,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扩大殡葬改革群众知晓率。

    (六)落实惠民政策,减轻困难群众的丧葬负担。

    按照省州加大实行惠民殡葬相关要求,全州各市县已全面制定修改完善本级殡葬惠民政策,兴义市实现了基本殡葬费用全减免、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涉及每户减免金额为5000多元。各县分别对扩大了对城市困难群体范围及殡葬项目费用减免政策。预计全年将减免460多万元左右,涉及减免对象近1000户,扩大殡葬惠民政策正在深入人心、惠及民众。

    二、取得的成效及靓点

    一是殡葬法制建设取得新成效;《黔西南州殡葬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将经过州政府审定通过正式出台,进一步加强了我州殡葬法制体系建设,殡葬法制体系建设日趋完善。

    二是殡葬宣传工作成效明显;民政部《中国殡葬》周刊在国家级刊物先后对我州殡葬改革工作进行了9篇宣传报道,5月26日,民政部《公益时报。中国殡葬》周刊中国殡葬业专家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兴义市成功召开,在会议上对我州殡葬改革微电影进行了首映,并在网站进行了挂网直播,州人民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做好“节地生态安葬”暨**年清明节工作的通知》、《黔西南州殡葬改革宣传年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工作及生态节地安葬工作宣传,宣传工作成效明显。

    三是全面推行“集中火化”工作取得新成效;州委、州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全面推行“集中火化”工作,按照州领导工作安排,《黔西南州关于进一步在全州范围实行“集中火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经州政府68次常委会审议通过正式出台,并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了州级目标绩效管理,按照时间要求,全州将在**- **年两年内全面实现全区域火化。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州的殡葬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受到社会整体环境、经济、地域等因素影响,仍有一些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宣传工作力度不够,思想认识仍有差距。一是殡葬改革宣传知晓面不广,厚养薄葬、丧事简办、文明殡葬的新观念尚未深入人心,封建迷信思想和丧葬陋习根深蒂固,丧葬活动中的攀比风、大操大办、火化后装棺土葬等现象依然存在。二是部分干部认为殡葬风俗是农村传统,引导群众转变丧葬习俗难度大,特别是在开展违规墓地整治工作中畏难情绪较重,怕激起民愤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有一种不愿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

    (二)殡葬基础设施还比较滞后,虽然州级层面推行全域火化政策措施已出台,但提高火化率的载体仍然不足。由于国家层面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较少,保障措施较弱,基本完全要靠地方财政投入,农村殡仪服务站、农村公益性公墓等基础殡葬设施仍然滞后,目前完成城区集中火化任务的仅有兴义市、安龙县、兴仁县、贞丰县。其余县区未完成城区范围实现集中火化的目标任务。全州平均火化率仅为20%,与全国平均火化率48%、全省平均火化率42%相比差距很大。

    (三)殡葬服务业市场化竞争机制没有形成,殡葬服务质量有待提高。多数县仍然是政府主导经营,未按照民政部指导意见实现殡葬管理服务单位管办分离政企分开的要求,造成执法服务主体相混淆,导致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水平偏低。

    (四)殡葬管理执法和监管措施滞后,导致乱埋滥葬和土葬制品泛滥现象难以长效整治。殡葬行政执法是一项常规性、动态性、综合性的工作,目前,我州除兴义市、普**成立了殡葬管理局外,其余县、试验区成立的殡葬执法队、殡葬管理中心等人员配置多数不齐全,殡葬执法没有形成常态化殡葬执法合力,执法难度大,执法难到位,无法适应任务繁重、情况复杂、难度极大的殡葬行政执法任务的需要。

    (五)殡葬法规地方配套政策还不完善,执法力量的刚性措施与实际工作需要不相适应。从**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门执法强制手段被取消,违规土葬、乱建坟墓民政部门不能再强行平毁,导致殡葬执法工作难度更大。对应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各县(市)地方配套法规和新的执法程序及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部分县没有依据省级的惠民殡葬政策细化为地方配套减免实施办法,惠民范围偏少,地方配套投入严重不足。

    三、**年工作打算

    一、坚持推行火葬。逐年提高火化率,以县(市、新区)城区殡仪馆为中心,按照先城市、后乡镇、先国道、后省道、先交通发达地区再到交通不便地区逐步推行,全面推进全州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集中火化, **年年底全州范围实现全域火化。

    二、规范骨灰安置管理。移风易俗,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不鼓励以墓葬方式安放骨灰。主要以建设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安置骨灰,降低骨灰占地安葬比例。积极推广树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逐步改变以骨灰占地墓葬为主的局面。**年生态节地安葬率达20%。

    三、加强公墓管理。制定完善公墓建设规划,规范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坚决取缔非法公墓,纠正违规建设公墓。加强对公墓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规范墓穴、骨灰存放格位租用(购买)行为,严禁炒买炒卖或私自转让。严格限定墓地(穴)最大面积,加大对超规定面积墓穴、墓地的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墓地(穴)使用期间的有关规定,提高经营性公墓节地葬法比例,**年实现全州各县市、新区经营性公墓内节地生态安葬区域达20%。

    四、优化殡葬服务。要进一步优化殡葬服务内容、程序和标准,完善便民惠民的殡葬服务网络,逐步形成以基本殡葬服务为主体,选择性殡葬服务为补充的服务格局。殡葬基本服务应包括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遗体告别(小型告别厅)、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和骨灰寄存(10年以内)等项目,其服务执行民政部《殡仪接待服务》、《遗体保存服务》、《遗体告别服务》、《遗体火化服务》、《骨灰寄存服务》等有关行业标准。开展等级殡仪馆创建工作,对殡仪馆环境设施进行改造,实行节能减排,减少环境污染,争创省级标准。**年创建省级以上示范单位1个。

    五、逐步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在实现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和生活困难的优抚对象以及城市“三无”人员去世,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基础上,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逐步扩大免费提供殡葬基本服务对象范围,实现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年全州殡葬基本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20%。

    六、完善殡葬公共设施建设。优化公益性骨灰(遗体)存放(安葬)设施建设。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年全州各乡镇(街道)公益性骨灰安放(安葬)设施覆盖率达70%,满足群众存放骨灰(安葬遗体)及拜祭需求。

    (篇3)

    推行生态葬法及规范公益性生态墓地作为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县委县府已列入各镇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根据县委办[**]3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镇一年来殡葬管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江总书记“****”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生态环境、大土地资源保护和精神文明建设,运用宣传、教育及法律、法规、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和深化殡葬改革,在遗体火化达到百分之百以后,骨灰集中存放、深埋、树葬也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实行骨灰跟踪管理,倡导节俭、文明办丧事的社会风尚,积极推行生态葬法及规范公益性生态基地管理工作,促进稽东镇两个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加强对稽东镇殡葬改革深化工作的领导,确保骨灰跟踪管理的顺利实施,成立了稽东镇深化殡葬改革领导小组。镇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城建、国土、民政等为成员。在镇级成立深化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各村(居)都建立了相应的领导班子,由村(居)支部书记亲自挂帅,会同村(居)两委会全体成员抓好此项工作,真正做到领导者到位、组织到位、职责到位、工作到位,确保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成功实施。

    2、制订方案。为深化殡葬改革,稽东镇分片召开座谈会,倾听各方面意见,开展调研。在此基础上,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并召开了深化殡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以片为单位落实墓基点,在水将湖、荷花芯、大塘岗、四至堂、朝公岙、黄大坞、樟坞、金家坪、花岩坝等九处建造公益性墓地。

    3、建立制度。建立分级负责制,民政办作为镇政府负责殡改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协调作用,并负责做好日常工作。各片片长负责片内的骨灰存放工作,驻村指导员包村负责,各村村干部负责具体实施,并签订责任状。建立值班制度,实行死亡报告制度,各村一经发现人员死亡,立即报镇殡改办,并及时做好丧户工作,做到骨灰跟踪管理,集中存放,矛盾不上交。

    三、积极宣传

    深化殡葬改革,推行生态葬法,由于涉及面广,难度大,任务重,稽东镇通过依法管理,求得实效。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并上墙公布,同时做到人员落实、责任到人。

    建立公墓管理制度,按公墓现有用地范围,作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努力达到环境园林化、墓型多样化、管理规范化,严格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墓穴档案,按区域顺序登记造册;搞好墓区环境卫生,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建立公墓管理员岗位职责,要求公墓管理员负责接待需要存放骨灰的丧户,主要介绍公墓情况、服务项目,做好生态公墓工作及公墓日常管理,镇殡改办与各公墓管理蜗订立岗位责任制。朝公岙生态公墓今年已安放骨灰48具,绿化率达85%以上,全镇公墓绿化率已达50%以上。

    报表资料齐全。为有效管理,建立了死亡人员花名册、公益性墓地的现状图,对死亡人员骨灰存放发票存根进行专职管理,并规定存放在稽东镇以外的要求必须有死亡人员骨灰存放发票复印件,如果存放地为公墓(公益性草地)的还必须有墓地照片,照片背面注明死者姓名、存放地名称、存放时间。骨灰深埋的必须有死亡人员骨灰存放发票存根。

    从**年11月30日起至**年11月30日止,全镇共死亡244人,全部实行遗体火化,火化率达100%,骨灰集中存放除市安息堂1人,王坛公墓6人外,其余237具骨灰全部在稽东镇范围内的公益性公墓存放,骨灰集中存放率100%。

    根据县委县府号召,今年我镇新开发了四处生态公墓,尉村花岩坝、陈村荷花芯、高阳大塘岗、稽江水将湖等公墓都已实行生态化墓葬,同时,全部种上了绿化。

    (篇4)

    **年,**区殡葬管理工作,始终遵循殡葬改革工作“在发展中开拓,在开拓中发展”的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来统领殡葬工作,用创新意识指导工作,用创新举措推动工作,使殡葬管理工作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

    1、摸清情况。为加强我区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和管理,不断改善农村群众安置骨灰设施条件,进一步解决乱埋乱葬问题,推动殡葬改革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健康发展,区民政局组织辖区11个乡镇开展了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现状普查工作,摸清了我区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现状及骨灰安置情况。据统计,目前我区共有261处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其中:公益性墓地5处;公益性骨灰堂15处;村级骨灰埋葬点241处。

    2、抓好试点。为了改进和推动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年初在漷县镇黄厂埔村、永乐店镇半截河村、张家湾镇牛堡屯中街等村就农村公益性墓地进行试点。我们组织试点单位人到兄弟单位参观学习,还举办了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街政科长试点单位人员参加的培训班,并组织到外省市具有很大规模的墓地进行参观学习,使他们提高了对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的认识、增强了信心。到目前为止五个试点村的公益性墓地建设初步形成规模。

    3、全面推动。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了更好的推动我区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推广公益性墓地试点经验,我们于**年10月12日在漷县镇黄厂埔村、永乐店镇半截河村召开了现场会。

    为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发展进程,满足农村群众骨灰安置需求,区民政局重点研究了我区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的建设发展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区领导同意,按照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新城规划》要求以及我区实际情况,出台了《**区民政局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通民政文[**]80号文件),下发到各乡镇、办事处贯彻执行。意见明确了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推动各乡镇首先要抓1-2个试点,做到以点带面;同时对“三沿六区”(“三沿”指公路、铁路、河流主干道两侧;“六区”指风景区、文物区、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市规划的特殊地区及农田保护区)内乱埋乱葬的坟墓进行整治。将占用耕地、林地的乱埋乱葬坟墓搬迁至公墓或平地深埋、不留坟头。二是形成满足群众需求的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布局体系。比较有经验的乡镇如:漷县、永乐店、张家湾等镇逐步向外延伸,全面展开;已有经营性墓地的乡镇如:马驹桥、西集等镇逐步向公益性方面转变。同时搞好绿色生态型骨灰安置设施的建设。形成满足群众需求的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布局体系。三是逐步完善公益性骨灰堂设施建设。优化调整现有与新城发展不协调的骨灰堂。对功能设施比较完备的骨灰堂要予以保留,对于设施简陋的骨灰堂要进行翻建和改造,存放量较小的骨灰堂,要合并到就近的骨灰堂。四是各乡镇逐步规范村级骨灰埋葬点建设。做到统一尺寸,统一高度;做到整齐划一,错落有致;墓区突出绿色,体现环保。要按照墓穴规格和绿化标准,完成现有村级骨灰埋葬点绿化、美化工程。

    按要求各乡镇都制定了本镇的《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建设发展规划》。

    二、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推动乡镇、办事处殡葬管理工作的开展

    1、建立考核责任制度,推动殡葬管理工作开展。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区民政局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意见,拟定出台了《关于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殡葬管理工作考核的意见(试行)》,将殡葬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了乡镇、街道办事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考核的结果直接影响街道和乡镇全面工作的评比,由此强化了基层对殡葬改革工作的责任感,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

    2、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殡葬管理工作开展。区民政局还通过采取相应措施有力推动了乡镇、街道办事处殡葬管理工作的开展:一是定期召开乡镇、街道办事处季度殡葬管理工作会,通报各乡镇季度考核情况,部署开展平坟工作、加强殡葬用品市场检查、死亡情况的报送等工作;二是要求各乡镇要健全殡葬服务场所管理规章制度,定期开展殡葬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三是积极调动各方力量,组织各乡镇开展了大规模的违法坟墓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对于占用耕地乱埋乱葬的坟墓,特别是公路铁路两侧、风景区、运河、经济开发区附近的2200余个坟头,采取坚决措施,进行了迁移或平地深埋。

    三、加强对骨灰安置设施监督检查的力度,消除殡葬服务场所安全隐患

    结合市、区领导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实地检查了辖区内公墓(陵园)、骨灰堂、公益性集体埋葬点等殡葬服务场所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消防器具配备、易燃物品存放、电器安全事宜、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人员值班等情况,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殡葬服务场所提出要求,限期责令整改,并向各乡镇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通民政发【**】10号)。清明节时期,区民政局对涉及全区6个乡镇的15处骨灰堂进行了实地检查,进一步摸清了全区骨灰堂的底数。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乡镇进行了通报,督促各乡镇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完善。有关乡镇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配备了消防器具;配备专人24小时管理;同时与存放骨灰的家属签订存放协议;动员家属将存放的骨灰盒取走埋葬;出资对破旧房屋进行了修缮。消除殡葬服务场所安全隐患。

    四、圆满完成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

    **年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据统计,自3月24日至4月8日清明节扫墓期间,我区**殡仪馆、通惠陵园、惠灵山陵园、京运陵园、永安公墓5个扫墓接待重点地区,共接待扫墓群众154305人,车辆32647辆,其中机动车28222辆,非机动车4425辆,各成员单位及重点接待地区累计派出工作人员3703人次。圆满完成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主要体会是:

    1、领导重视是关键。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区领导对清明节期间的部署接待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由区政府办负责、民政、公安、交通、消防、工商、城管、卫生等22个部门共同组成的**区群众扫墓接待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副区长赵玉影担任,副指挥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民政局、公安局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民政、交通、公安、城管派驻专人组成,昼夜值守,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针对通惠陵园负责人反应有人在通往陵园的道路上撒不倒钉等情况,宋庄镇政府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措施,和党支部、村委会一起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同时,积极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该地区警力的部署,并制定应急预案,有效确保了群众扫墓活动有序进行。

    2、明确责任是基础。为做好今年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区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临时指挥部认真落实市、区领导有关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防火、交通疏导、环境整治及文明祭扫宣传等工作重点,以区政府办文件形式印发了《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通政办发【**】10号)。各乡镇、办事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下发了有关通知和工作意见。

    3月13日,区民政局召开了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民(街)政科科长参加的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工作会,。会上传达了《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针对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监管力度,强化对公墓的规范管理等有关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有关乡镇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工作;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措施;进一步建立完善各殡葬服务场所工作报表和日常、年度检查等安全管理制度;各殡葬服务场所采取增加安保人员数量和夜间巡视次数等措施,确保了全区清明节群众扫墓活动安全、平稳、有序。

    3、检查监督是保障。3月20-23日,民政局主管殡葬工作的副局长张长利组织局执法科及有关人员到宋庄、西集、漷县、马桥等镇实地检查了辖区内公墓(陵园)、骨灰堂、公益性集体埋葬点等殡葬服务场所的安全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消防器具配备、易燃物品存放、电器安全事宜、安全疏散通道设置和人员值班等情况,并及时对存在问题的殡葬服务场所提出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同时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对殡葬服务场所及周边地区防火安全进行了重点部署,加强巡查工作,消除殡葬服务场所安全隐患。

    有关乡镇对骨灰堂和集中埋葬点分别进行了检查并采取了相关的措施。如:漷县镇对去年北堤寺的骨灰堂发生火灾事件后,为了安慰家属做了大量的善后工作,立墓碑、建围墙等,受到清明节前来祭奠扫群众的好评。

    3月31日,临时指挥部副总指挥、民政局局长郭辉同志组织指挥部部分成员顶着大风逐一检查骨灰堂和陵园,并警告负责人“风大千万要注意防火”。

    4月1日是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工作的重点日,副区长兼临时指挥部总指挥赵玉影同志组织各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对重点区域进行拉练检查,检查中发现交通堵塞等问题,及时召开指挥部全体会议,重申了各部门的职责及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求各部门认真落实《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接待工作方案》,确保万无一失,有效地、保证群众祭扫接待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4、倡导文明祭扫是动力。区清明节指挥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闻报道和文明祭扫的正面引导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祭扫群众对接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利用清明节时机,采取树立明显的防火牌,张贴六局通告、和广播电视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说服劝阻群众在祭扫活动中,不烧纸、不烧香,防止个别群众因祭扫引发火灾;广泛开展破除丧葬陋俗的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殡葬改革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形成人人都关心支持殡葬改革的大环境。同时,大力提倡网上祭扫、鲜花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多种文明祭扫方式,让绿色殡葬取代传统陋习,为全区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创造了良好氛围。

    同时,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指挥部办公室在5个重点日的上午9:30、下午1:30,普通日的下午1:30,及时准确地汇总全区群众扫墓接待相关数字,问询重点扫墓地区接待工作相关情况,以报表、简报、信息等形式,通过传真、电话,及时报送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上传下达,积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自3月24日至4月8日,共编发《清明节群众扫墓接待工作简报》11期,统计《**年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情况统计表》9期,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殡葬管理,做好群众扫墓接待工作方面的信息分别被区委、区政府市民政局信息刊物采用6篇、报刊刊登3篇、电视台播放2次。为领导第一时间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

    5、加强综合治理手段。3月29日区民政会同工商、公安、城管、发改委5个部门,执法人员18人,对辖区内13家丧葬用品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共查抄没收冥纸、冥币等封建迷信用品12000张,外地墓地传销广告牌2个。坚决打击销售封建迷信用品的行为。对于无照经营、室外乱白乱放、不明码标价等现象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非法物品予以没收。各乡镇对本管辖内的丧葬用品销售网点进行了检查。有效规范了丧葬用品生产经营秩序。

    五、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巩固殡葬改革成果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也是一项广泛性、社会性、群众性极强的工作,其中群众的思想认识问题是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关键。为此,区民政局始终把殡葬宣传工作摆到首位,在**电视台新闻时段滚动播出“移风易俗 文明祭扫”宣传标语;在>300余册等多种阵地宣传外,清明节前开展一次殡葬改革宣传周活动,时讯>>设立专版,刊登全区清明节祭扫情况、行车指南和《关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通告》,倡导鲜花、种树、网络等文明、环保的祭奠方式。通过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殡葬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确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让全社会理解、支持殡葬改革,使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变为群众的自觉行为。

    六、**年殡葬管理工作计划

    **年,**区民政局殡葬管理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将坚持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紧紧围绕殡葬管理条例,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殡葬工作者的素质;继续坚持宣传教育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全面履行民政法定职责,维护民政对象的合法权益,实现殡葬改革和谐发展。

    1、强化安全稳定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一是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完善《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方案》,加强与工商、公安、交通等22个临时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确保群众祭祀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进行,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二是在继续完善《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接待工作应急预案》的基础上,按照预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搞好对各乡镇、街道基层殡葬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加大殡葬行政执法力度,净化殡葬市场环境

    一是对未经审批建立的非法公墓,坚决予以取缔,妥善解决有关问题。二是加强对公益性墓地的监督管理,一经发现存在非法对外经营问题,严格依法查处。三是加强与工商、城管、物价等相关管理部门的合作,加大对辖区内134个丧葬网点的事后监管力度,努力形成“互通信息、联合执法、共同检查、综合治理”的全区殡葬综合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殡葬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3、加强骨灰安置设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水平

    一是抓好五处即:漷县镇黄厂埔村、张家湾镇牛堡屯中街村、永乐店镇半截河村等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指导工作。二是经常对辖区内261处公益性骨灰堂及公益性集体埋葬点进行安全、卫生、防火检查,及时发现题,坚决进行整改。三是探索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管理的有效途径,调查、研究出台《**区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管理办法》,指导5处公益性墓地和15处骨灰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各项服务规范和办事程序,完善安葬手续、达到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与管理的水平。防止发生骨灰存放错乱、丢失等现象。四是优化调整现有与新城发展不协调的9处骨灰堂,加快设施改造步伐,积极创造和谐、美观舒适的殡葬服务环境。五是继续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平坟专项治理工作常抓不懈。并进一步创新平坟工作方式,疏导结合,积极推进骨灰安置多样化,推进丧葬习俗改革。

    4、加强对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

    加强新闻报道和移风易俗的正面宣传引导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要围绕“北京新城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利用广播、电视、信息网、墙报、宣传栏、自己办专刊、制做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宣传内容上,既宣传殡葬改革法律法规,又宣传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既宣传殡葬改革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又宣传封建丧葬活动和大操大办的危害性。强化宣传效果,营造文明祭扫的良好氛围。

    (篇5)

    1、圆满完成**年春节和清明节祭扫工作。共接待祭扫人员3万余人次,车辆5千余辆,发放殡葬改革宣传单4千份。

    2、小坪山公墓管理所上半年销售墓穴27座,入墓24座,入墓人数28人。剩余墓穴83座。

    3、**年小坪山公墓管理所墓体采购及安装项目前期准备就绪,项目将于**年07月4日完成竞争性谈判确定中选企业。项目预计9月竣工。工程包括采购安装6种墓型120套墓材。

    4、**年6月完成公墓所有绿化的修枝整形工作。

    5、上半年殡葬执法检查16次、约90人次。并在法律“七进”活动中,积极到各乡镇中宣传殡葬政策,发放殡葬执法宣传资料2000余份,落实殡葬救助3人,共计3150元。

    一点纰漏都挑不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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