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双向挂职干部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07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关于双向挂职干部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双向挂职干部工作,根据##组[201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决定,拟从中省直部门引进优秀干部到我县挂职,同时选派我县优秀干部到中省直部门挂职锻炼。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要求
开展双向挂职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上级机关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利用上级部门所具有的信息配置优势,抢先争取上级对我县工作的指导倾斜,大力争取项目、资金、人才和智力的支持帮助,提高我县对外开放水平,借助双向挂职,增进了解,加深友谊,积累长期合作的人脉资源。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双向挂职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弥补干部经历、岗位、阅历、经验等方面的不足,在实践中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和领导水平,达到优化发展环境,营造科学发展浓厚氛围,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目的。
二、双向挂职的范围和条件
争取中省直部门来我县挂职的干部原则上为处级以上干部;
我县派出的干部原则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大专以上学历,政治素质高,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较强,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争取挂职和派出挂职的干部,只要争取来和派出去能发挥作用,能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能使干部得到锻炼,素质得到提高,也可不受职务级别和年龄的限制。
三、挂职数量、任职方式和挂职时间
今年,从中省直部门争取挂职干部3人以上,同时,积极选派1-2名干部到对口中省直部门挂职。双向挂职的单位以经济综合部门为主。
争取挂职干部一般平级任命职务,安排担任挂职单位领导班子副职。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可高挂一级职务,也可兼挂任两个单位职务。派出挂职干部,可挂任所在单位助理或助理以上职务,也可跟班学习。争取挂职干部,挂职期一般一年以上,派出挂职干部,期限一般半年以上,具体期限,由挂职双方商定。
四、工作程序
争取和派出的挂职干部,采取统一规划,部门为主,规范任命的办法进行。一是县直各单位在沟通协调基本达成意向后,提出干部挂职方案,也可根据个人和部门等人脉优势确定挂职方案,方案确定后,填写双向挂职干部信息表,报县委组织部。二是县委组织部按照市委组织部的要求汇总情况,对各单位的初步方案,进行梳理平衡,确定我县具体计划,报市委组织部。三是计划确定后各单位与挂职单位联系协商确定挂职干部人选,挂任职务和挂职期限。四是对拟任市委管理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考察,拟任其他市委管理职务,市委组织部协调安排考察。拟任县委管理干部的由县委组织部协调考察,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任用程序办理任职手续。派出挂职干部的职务任用,由挂职双方按任用程序协商办理。
五、挂职干部的管理
挂职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双向管理,由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负责,以派出单位为主。要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引导发挥作用,做到工作上支持,政治上信任,生活上关心,创造宽松的工作条件,最大限度地激发挂职干部的工作热情。派出干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利用上级部门信息灵通、交往广泛,专业水平较高等优势,积极开展招商引资、人才和智力引进等工作。挂职结束后,要将工作总结,调研报告,挂职体会上报县委。对争取的挂职干部,要关心他们的生活,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他们的能量。组织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与挂职干部座谈,加强与挂职干部的交流,让挂职干部安心工作。
六、加强领导
为做好挂职干部工作,县委成立双向挂职干部领导小组,县委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
各单位要把双向挂职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强化“争”的意识,树立“抢”的观念,动员对口部门、业务往来、同乡联谊、上下级关系等各方面的人脉资源,确保完成双向挂职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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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
为加强全省水利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干部教育培养和实践锻炼的渠道,提高干部工作水平,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全省水利干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干部挂职锻炼目的和要求
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是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的重要措施。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是要把干部的教育培养同工作实践锻炼紧密结合起来,让厅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艰苦复杂环境中经受锻炼,进一步磨练意志、转变作风、增强服务基层意识,进一步了解基层实情、开阔视野、积累经验、提高组织协调能力;让基层水利部门干部到厅机关挂职锻炼,有利于他们进一步拓展工作视野、了解全省水利情况、增强全局意识和规则意识。
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是加强厅机关干部与基层干部交流的有效途径。厅机关干部比较了解水利工作的整体情况,基层干部具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可以拉近厅机关和基层水利部门的距离,增进相互感情,实现厅机关与基层水利部门工作互动,增强工作创新性和针对性,促进工作计划和部署、制定的措施和办法,更加切合工作实际,确保我省水利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干部挂职锻炼方式和资格条件
根据工作需要,定期选派干部进行交流挂职锻炼。从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选派若干名干部到市(县、区)水利局或重点水利工程挂职锻炼,一般每两年一次;由市(县、区)水利局选派若干名干部到厅机关处室挂职锻炼,一般每年一次。
选派挂职锻炼的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水利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思想作风端正,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发展潜力,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身体健康。
凡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厅机关干部,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应当下基层锻炼。特别是对优秀年轻干部要创造条件,多提供挂职锻炼的机会。
三、干部挂职锻炼期限和职务安排
从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选派到市(县、区)水利局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为1~2年,担任市局中层职务或县局副职;从市(县、区)水利局选派到厅机关处室挂职锻炼的时间一般为6个月~1年。干部挂职锻炼结束后,经组织全面考察,回原单位工作。
四、干部挂职锻炼的办理程序
厅人事教育处根据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计划,征求厅机关处室和厅属单位意见,提出下派干部人选建议,商设区的市水利局,确定拟派往的市、县(市、区)水利局,并征求当地组织部门意见,报厅党组批准后实施。
市、县(市、区)水利局上挂到厅机关的干部人选,由设区的市水利局负责组织选派。根据工作需要,由厅人事教育处商厅机关有关处室提出建议方案,报厅领导同意后实施。
五、干部挂职锻炼管理和教育
干部在挂职交流锻炼期间一般只转党员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及工资福利待遇等保留不变,职级晋升和福利待遇不受影响。挂职交流锻炼干部按规定参加挂职交流锻炼单位的考核,挂职时间不足半年的,在原单位参加年度考核。
对挂职干部的管理,以派出单位为主,挂职单位协助。挂职期间的工作安排、学习教育等,由挂职单位负责管理。派出单位应主动听取挂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干部的现实表现情况。挂职期满后,派出单位会同接收单位对干部进行认真的考核鉴定,有关材料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今后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参考。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属各单位和各市(县、区)水利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接收单位对挂职干部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给挂职干部分工定位,明确职责,帮助尽快进入角色,有意识地交任务、压担子,鼓励大胆工作。派出单位和接收单位要热情关心挂职干部,妥善解决挂职干部生活上的实际困难。挂职干部应克服临时观念,珍惜锻炼机会,大胆开展工作,并自觉接受挂职单位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