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文档例文】股权代持协议书
时间:2021-10-10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人
股权代持协议
甲方(委托人/实际出资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受托人/名义股东):
XX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方在相应的投资过程中代持乙方投资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
北京 XX 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单独或合并简称为“目标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额为人民币
1 万(大写:
壹 万)
元整(本次投资后,目标公司的估值为人民币
3000 万(大写:叁仟万)元整,对应本轮投资后持有公司
0.03
%的股权)。乙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名义持有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甲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乙方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XX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二.
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质的股东权利、义务和责任,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代甲方持有代表股权,对该等股权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三.
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权所产生的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
红利、股权转让所得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在获得该投资收益之日起的 10 日内将该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逾期违约金。
四.
乙方作为受托人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目标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权及其股东权益。
五.
在甲方拟向目标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权”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六.
本协议项下的委托持股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或者甲方向乙方及乙方认可的第三方实际支付出资之日起(以二者中孰早者为准)至本协议项下的代持事项灭失之日止。在委托持股期限内,除非经双方书面确认,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协议。
七.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八.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的签字盖章处。)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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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协议书
甲方 (实际投资人): ,身份证号码: 。 乙方 (名义持股人):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权的基本情况
1、2018年 月 日,甲方以乙方的名义出资设立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甲方持有目标公司100%的股权(以下简称:代持股权),甲方认缴出资人民币22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现由乙方代为持有该股权;
2、乙方声明并确认,代持股权的投资款完全由甲方出资,故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3、乙方声明并确认,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代持股权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代持股权的期限
代持股权的代持期限为目标公司有效存续期间。若甲方将代持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时本协议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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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持股权的费用
1、乙方为甲方代持目标公司股权,以及接受甲方的委派出任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高管职务期间,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酬金人民币 元(大写: )。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实际投资人,根据法律法规或目标公司章程规定享有全部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利润、分红,以及与代持股权相关的其他收益等),有权按甲方的意愿要求乙方代为行使其他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2、甲方有权对代持股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应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3、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当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和违背甲方意愿的代持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4、乙方代持目标公司股权期间,依甲方的意愿行使目标公司股东权利或经营管理权,由此产生的一切损盈、风险及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非因乙方个人原因而造成的代持股权风险及损失,均与乙方无关。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代持股权的名义持股人,根据甲方授权和甲方的意愿以乙方的名义履行目标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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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方若将相关股权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3、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收益或与代持股权相关的其他收益,乙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
4、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权,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担保、反担保等权利负担;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司法机关或其他权力部门查封的,乙方应及时提供财产向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申请解除查封,并由乙方全额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违约责任
3 / 4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号码:
担保人:
电话号码: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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