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质范文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作文大全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实习报告
  • 写作方案
  • 教案反思
  • 演讲稿
  • 发言稿
  • 读书笔记
  • 精美散文
  • 读观后感
  • 范文大全
  • 当前位置: 博通范文网 > 读观后感 > 正文

    建筑工程索赔案例修改版剖析

    时间:2021-10-12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索赔案例 [ [ 案例 1] 北京某工程基坑开挖后发现地下情况和发包商提供的地质资料不符,有古河道,须将河道中的淤泥清除并对地基进行二次处理。为此,业主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停工 lOd,并同意合同工期顺延 lOd。为确保继续施工,要求工人、施工机械等不要撤离施工现场,但在通知中未涉及由此造成施工单位停工损失如何处理。施工单位认为对其损失过大,意欲索赔。

    问题:(1)施工单位的索赔能否成立,索赔证据是什么?

    (2)由此引起的损失费用项目有哪些?

    (3)如果提出索赔要求,应向业主提供哪些索赔文件?

    [ [ 案例 1 1] ]

    答:(1)索赔成立。这是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施工临时中断,从而导致承包商工期的拖延和费用支出的增加,因而承包商可提出索赔。索赔证据为业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的要求停工通知书。

    (2)此事项造成的后果是承包商的工人、施工机械等在施工现场窝工 l0d,给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主要是现场窝工的损失,因此承包商的损失费用项目主要有:

    l0d 的人工窝工费;l0d 的机械台班窝工费;由于 l0d 的停工而增加的现场管理费。

    (3)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一般由以下三部分组成:

    1)索赔信。主要是说明索赔事项,列举索赔理由,提出索赔要求。

    2)索赔报告。这是索赔材料的正文,其主要内容是事实与理由,即叙述客观事实,合理引用合同条款,建立事实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说明索赔的合理合法性,从而最后提出要求补偿的金额及工期。

    3)附件。包括索赔证据和详细计算书。其作用是为所列举的事实、理由以及所要求的补偿提供证明材料。

    [ [ 案例 2]

    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 4 月 20 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 3000m2 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 1m3 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 5 月 11 日开工,5 月 20 日完工。在实际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①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 2d,造成人员窝工 10 个工日; 来源.co

    ②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 5 月 15 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复查,配合用工 15 个工日;

    ③5 月 19 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 5 月 20 日复工令,5 月 20 日~5 月 22 日,因罕

    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 10 个工日;

    ④5 月 23 日用 30 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 月 24 日恢复正常挖掘工作,最终基坑于 5 月 30 日挖坑完毕。

    问题:

    (1)简述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2)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并说明原因。

    (3)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 d?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 d?

    [ [ 案例 2]

    答:(1)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1)索赔事件发生后 28d 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 28d 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 28d 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28d 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 28d 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事件 1:索赔不成立。因此事件发生原因属承包商自身责任。事件 2:索赔成立。因该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理预见的。事件 3:索赔成立。这是因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工程延误。事件 4:索赔成立。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业主承担责任。

    (3)事件 2:索赔工期 5d(5 月 15 日~5 月 19 日)事件 3:索赔工期 3d(5 月 20 日~5 月 22 日)事件 4:索赔工期 ld(5 月 23 日)共计索赔工期为:5+3+1=9(d)

    [ [例 案例 3]

    某公司在北京地区新建一办公楼,建筑面积 20000m2,开工日期为 2001 年 6 月 20 日,竣工日期为 2003 年 11 月 20 日。工程按照合同约定顺利开工,在结构工程施工到 1/2 时,甲方与承包商协商,并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该楼外墙的玻璃幕装修项目、室内隔墙砌筑项目,单独发包给专业公司施工,并支付承包商该项目价格的 1.5%作为管理配合费使用,专业公司按承包商管理要求的日期进场,有关工程款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专业公司。

    承担外墙玻璃幕装修项目的专业公司根据有关承包商的要求,于2002 年 4 月 20 日进场施工,但是在进场后的 2002 年 6 月 10 日,该专业公司因甲方未按其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停工,承包商因外墙装修停工,原计划 2002 年 10 月 20 日开始的其他外墙施工项目无法进行。

    外墙装修项目在 2003 年 6 月份才恢复施工。

    在 2002 年 5 月 20 日,承包商按进度计划安排,要求室内隔墙砌

    筑项目的施工单位进场,要求完工日期为 2002 年 11 月 20 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按合同约定准时进场。在施工过程中,因施工质量不合格,多次返工,致使承包商的机电施工受到影响。直到 2003 年 3 月 20 日才合格地完成砌筑任务,致使机电项目施工拖延了 5 个月。

    问题:

    (1)承包商是否可以因外墙装修项目停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经济损失索赔?

    (2)发包人是否可以向外墙玻璃幕装修单位因停工提出经济损失的索赔?为什么?

    (3)因室内砌筑进展缓慢,承包商是否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窝工索赔?

    [ [ 案例 3]

    答:(1)承包商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经济索赔,因为工期的延长和因工期延长引发的费用增加不是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2)发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给外墙玻璃幕装修项目的施工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故不能对该施工单位进行索赔,而且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经济损失索赔。(3)因室内砌筑进展缓慢,承包商可以向发包人提出工期索赔和窝工费用损失索赔。

    [ [ 案例 4]

    某公司新建住宅楼,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施工单位,合同价款形式为可调价格合同,施工合同按 1999 年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为基础签署。

    施工进度计划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合同规定由于甲方责任造成施工窝工时,窝工费用按原人工费、机械台班费 60%计算。

    在专用条款中明确 6 级以上大风、大雨、大雪、地震等自然灾害按不可抗力因素处理。工程师应在收到索赔报告之日起 28d 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索赔报告送达之日起 28d 后视为索赔已经被确认。

    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事件:

    1.因业主不能及时提供图纸,使工期延误 20d,10 人窝工;

    2.因施工机械故障,使工期延误 l0d,5 人窝工;

    3.因外部供电故障,使工期延误 2d,20 人窝工;

    4.因下大雨,工期延误 3d,20 人窝工。

    根据双方商定,人工费定额为 32 元/工日,机械台班费为 2000 元/台班。

    根据上述约定乙方提出工期补偿 35d,费用 13056 元(所有事件窝工费用及机械费用之和)索赔的要求。

    问题:

    (1)乙方上述要求是否合理?为什

    (2)经工程师认定的索赔工期为多少 d? (3)如果工程师未在收到报告后 28d 内给予答复意见或确认,工期延长多少 d?结算时费用补偿为多少?

    [ [ 案例 4]

    答:(1)事件 1 合理,是甲方原因造成的;事件 2 不合理,是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件 3 可以索赔工期,但费用不能索赔,因外部供电故障不属于甲方责任;事件 4 根据合同约定,工期可以索赔,但费用不能索赔,因大雨属于不可抗力。(2)工程师认定的索赔工期为 25d,事件 2 工期(10d)延误不予顺延。(3)工期延长 35d,费用为 13056 元。

    `

    [ [ 案例 5] 某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基坑开挖后发现有古河道,须将河道中的淤泥清除并对地基进行二次处理

    2.业主因资金困难,在应支付工程月进度款的时间内未支付,承包方停工 20d。

    3.在主体施工期间,施工单位与某材料供应商签定了室内隔墙板供销合同,在合同内约定:如供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供货,每天赔偿订购方合同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供货方因原材料问题未能按时供货,拖延10d。

    在上述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及时向业主提交了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文件,向供货方提出了费用索赔要求。

    问题:

    1)施工单位的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 (2)按索赔当事人分类,索赔可分为哪几种? (3)在工程施工中,通常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哪些? [ [ 案例 6] 某化工厂根据生产需要新引进一批进口设备,现需新建配套的设备基础,就此项目通过招标投标最终与甲建筑公司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该合同包括 A、B、C 三项工作,合同工期 260d。业主另将设备安装施工(包括设备安装与调试工作)直接发包给了乙安装公司,规定合同工期为 100d。甲建筑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经业主同意后,开始按下列进度计划施工:

    设备安装与调试

    ①——A——②——B——③——————④——C——⑤

    80

    30

    100

    50

    该工程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1.基础施工时,业主负责供应的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使 A 工作延误 7d。

    2.B 工作施工后进行检查验收时,发现一预埋件埋置位置有误,经核查是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所致。甲建筑公司进行返工处理,损失 5 万元,且使 B工作延误 15d。

    3.甲建筑公司因人员与机械调配问题造成 C 工作增加工作时间 5d,窝工损失2 万元。

    4.乙安装公司进行设备安装时,因接线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使乙安装公司安

    装调试工作延误 5d,损失 12 万元。

    发生以上事件后,甲、乙两家施工单位均及时向业主提出了索赔要求。

    问题:(1)针对甲建筑公司和乙安装公司就以上各事件提出的索赔要求,请分析业主是否应予相应的工期和费用补偿。

    (2)如果合同中约定,由于业主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补偿施工单位 6000 元;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扣误期损害赔偿费 6000 元。请计算施工单位应得的工期与费用补偿各是多少?

    ( (例 案例 7)

    甲方和乙方签订了某工程施工合同,乙方的承包范围为土方、基础、主体结构在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工期为 350d,开工日期为 2003 年 11 月12 日,本工程在冬期不停止施工,甲方在合同内约定:乙方采用措施保证冬期施工,措施费为 150 万元,包干使用,不再增减。在开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了施工组织方案及进度计划,甲方同意按此方案实施。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

    1.在土方开挖施工时,由于乙方自身没有土方施工专业队伍和机械,随将土方开挖分包给另一家土方施工专业公司 A,由于乙方和 A 单位就土方开挖的价格未能及时谈拢,土方施工单位未在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进场开挖,致使土方开挖拖延开工 20d。

    2.在土方开挖后,开始施工地下室部分,因甲方提供的图纸设计有误、乙方发现此错误后及时通知甲方,甲方通过和设计单位联系,随后以图纸变更洽商的形式,下指令给乙方,因此地下室部分比原计划时间推迟 30d。经乙方现场统计,在图纸变更前,乙方配料和人工及窝工已经发生了 60 万元的费用。

    3.乙方根据合同工期要求,冬期继续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为保证施工质量,采取了多项技术措施,由此造成额外的费用开支共 200 万元。

    在上述事情发生后,乙方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恳请甲方以事实为依据,给予工期顺延、同时给予损失补偿。

    问题:

    (1)事件 1 中乙方是否可以要求甲方给予工期延长?

    (2)在事件 2中甲方是否应同意乙方的工期顺延要求,乙方所发生的费用甲方是否应该给予补偿?

    (3)在冬期施工中,乙方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向甲方提出给予经济补偿,希望甲方能够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并支付技术措施费用,甲方是否可以考虑乙方的这一请求?

    [ [ 案例 8] 某施工单位根据领取的某 2000m2 两层厂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全套施工图纸,采用低报价策略编制了投标文件,并获得中标。该施工单位(承包商)于 2000年 3 月 10 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了该工程项目的固定价格施工合同,合同期为 8 个月。工程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使用砂地点距工地 4km,但是开工后,检查该砂质量不符合要求,承包商只得从另一距工地 20km 的供砂地点采购。由于供砂距离的增大,必然引起费用的增加,承包商经过仔细认真计算后,在业主指令下达的第 3d,向业主提交了将原用砂单价每吨提高 5 元人民币的索赔要求。

    工程进行了一个月后,业主因资金紧缺,无法如期支付工程款,口头要求承包

    商暂停施工一个月,承包商亦口头答应。恢复施工后,在一个关键工作面上又发生了几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工:5 月 20 日~5 月 24 日承包商的施工设备出现了从未有过的故障;6 月 8 日~6 月 12 日施工现场下了罕见的特大暴雨,造成了 6 月 13 日~6 月 14 日的该地区的供电全面中断。针对上述两次停工,承包商向业主提出要求顺延工期共计42d。

    问题:

    (1)该工程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否合适? (2)业主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一个月的合同变更形式是否妥当?为什么?

    (3)上述事件中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说明其原因。

    [ [ 案例 9]

    某高层酒店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1999 年 6 月 5 日,竣工日期为2001 年 10 月 20 日,合同内约定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在统计报告递交后 14d 内甲方审定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 90%。工程按期开工,工程进展顺利,在工程进行到主体结构施工时,出现了下述问题:

    1.二层结构部分完成时,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提交了已完工作量统计报告,但是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此情况下开始停工,直到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违约赔偿金后乙方才开始复工,工期耽误了 180d。

    2.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了工程进度款,乙方按正常管理方式恢复施工。在工程施工到 12 层时,发生了不幸的事故,某一脚手架工人在施工时因未按规定使用安全设施,不慎从脚手架上坠落,造成死亡,施工单位及时向甲方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通报,因此工期耽误了 20d。

    问题:(1)事件 1 中承包商是否可以向甲方提出工人窝工索赔和施工单位在停工期间保护管理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索赔?

    (2)事件 2 中承包商是否可以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为什么? (3)如果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300d,甲方批准工期可以延长 180d,本工程实际完工工期为多少 d?因事件 2 造成工期延长 20d,甲方是否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因工期延长 20d 所增加发生的现场管理费的索赔要求?

    [ [ 案例 10]

    发包人与某建筑承包公司于1999年8月签订了一份土地平整工程合同。合同约定:承包人为发包人平整土地工程,造价 20.5 万元,交工日期是 1999年 11 月底。在合同履行中因发包人未解决征用土地问题,承包人施工时被当地居民阻拦,使承包人 5 台推土机无法进入施工场地,窝工 240 个台班。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原合同规定的交工日期延迟到 1999 年 12 月底。工程完工结算时,双方又因停工、窝工问题发生争议,发包人拒付工程款。承包人诉至法院要求支付工程款,赔偿窝工损失。

    问题

    (1)请问法院是否会支持承包人的主张?为什么?

    (2)简述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的条件。

    来源:考试大-一级建造师考试 [ [ 案例 11]

    某施工单位(乙方)与某建设单位(甲方)签订了某汽车制造厂的土方工程与基础工程合同,承包商在合同标明有松软石的地方没有遇到松软石,因而工期提前1 个月。但在合同中另一未标明有坚硬岩石的地方遇到了一些工程地质勘察没有探明的

    孤石。由于排除孤石拖延了一定的时间,使得部分施工任务不得不赶在雨期进行。施工过程中遇到数天季节性大雨后又转为特大暴雨引起山洪暴发,造成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坏,施工设备损坏,运进现场的部分材料被冲走,乙方数名施工人员受伤,雨后乙方用了很多工时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为此乙方按照索赔程序提出了延长工期和费用补偿要求。

    问题:(1)你认为乙方提出的索赔要求能否成立?为什么?

    (2)一份完整的索赔报告通常由哪些内容组成?

    [ [ 案例 12] 来 某国家机关新建一办公楼,建筑面积 50000m2,通过招投标手续,确定了由某装饰公司进行室内精装修施工,并及时签署了施工合同。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该装饰公司又进行了劳务招标,最终确定江苏某劳务公司为中标单位,并与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某装饰公司工程进度款,该装饰公司以此为由,在合同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拒绝劳务公司提出的支付人工费的要求。

    问题:

    (1)本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劳务公司是否可以就劳务费问题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2)发生索赔后,承包人应注意的索赔时效问题是什么?

    索赔案例题答案

    [ [ 案例 5]

    答:(1)1)承包方向业主提出的索赔成立,这是因业主的原因造成的施工临时中断,从而导致承包商工期的拖延和费用支出的增加,因而承包商可提出索赔。

    2)向供货方提出的费用索赔要求成立,因为供货方因自己原因违约。

    (2)按索赔当事人分类,索赔可分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供货人之间的索赔;承包人与保险人之 r 可索赔等。

    (3)可以提供的索赔证据有:1)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及附件,其他的各种签约(备忘录、修正案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包括图纸修改指令),技术规范等; 2)来往信件,如发包人的变更指令,各种认可信、通知、对承包人问题的答复信等; 3)各种会谈纪要; 4)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 5)

    施工现场的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 7)气候报告;8)工程中的各种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 9)工地的交接记录(应注明交接日期,场地平整情况,水、电、路情况等),图纸和各种资料交接记录 10)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记录、凭证和报表等 11)市场行情资料,包括市场价格、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中央银行的外汇比率等公布资料 12)各种会计核算资料 13)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

    [ [ 案例 6]

    答:(1)1)业主钢筋混凝土预制桩供应不及时,造成 A 工作延误,业主应给甲建筑公司补偿工期和相应的费用。另外,业主还应顺延乙公司的开工时间和补偿相关费用。

    2)因设计图纸错误导致甲建筑公司返工处理,故应给予甲建筑公司相应的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同时因对乙公司也造成影响,故应对乙公司也给予相应的工期和费用补偿。

    3)机械调配问题造成 C 工作增加工作时间 5d,窝工损失 2 万元,这是由于甲建筑公司自身的原因造成的,业主不应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同时,因为 C 工作不影响乙公司,所以业主不应给予乙安装公司工期和费用补偿。

    4)由于乙公司的错误造成总工期延误与费用损失,业主不给予工期和费用补偿。由此引起的对甲公司的工期延误和费用损失,业主应给予补偿。

    (2)1)甲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为:事件 1: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补偿工期 7d; 事件 2:由于设计图纸中预埋件位置标注错误造成甲公司工期延误,应补偿 15d;事件 4:因乙安装公司的原因给甲公司造成工期延误,应补偿 5d.合计:27d.甲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 事件 1:7×6000=4.2 万元;事件 2:5.0 万元;事件 4:5×6000=3.0 万元;事件 3:扣款 5×6000=3.0 万元;合计:9.2 万元 2)因业主预制桩供应不及时,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 7d,因月工作延期,乙公司应得到工期补偿 15d.

    乙公司应得到费用补偿为:事件 1:7×6000=4.2 万元;事件2:15×6000=9.0 万元;事件 4 扣款:5×6000=3.0 万元;合计:4.2+9.0-3.0=10.2万元

    [ [ 案例 7]

    答:(1)不可以。土方开挖拖延开工 20d 是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造成的,甲方不应给予工期顺延。

    (2)甲方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同时对所发生的费用应给予补偿。

    (3)甲方不应考虑乙方的要求,因为在合同中双方约定冬期施工措施费是包干使用的,合同是签订双方共同遵守的原则文件。

    [ [ 案例 8]

    答:(1)因为固定价格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够较准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的项目,该工程基本符合这些条件,故采用固定价格合同是合适的。

    (2)业主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 1 个月的合同变更形式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有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合同变更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若在应急情况下,可采取口头形式,但事后应予以书面形式确认;否则,在合同双方对合同变更内容有争议时,往往因口头形式协议很难举证,而不得不以书面协议约定的内容为准。本案例中业主要求临时停工,承包商亦答应,是双方的口头协议,且事后并未以书面的形式确认,所以业主要求承包商暂停施工 1 个月的合同变更形式不妥。

    (3)因砂场地点变化提出的索赔要求不合理,原因是:

    1)承包商应对自己就招标文件的解释负责; 2)承包商应对自己报价的正确性与完备性负责;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可以通过现场踏勘确认招标文件参考资料中提供的用砂质量是否合格,若承包商没有通过现场踏勘发现用砂质量问题,其相关风险应由承包商承担。

    (4)因几种情况的暂时停工提出的工期索赔 42d 不合理,可以批准的延长工期为37d,原因是:

    1)5 月 20 日~5 月 24 日出现的设备故障,属于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不应考虑承包商的延长工期和费用索赔要求。

    2)6 月 8 日~6 月 12 日的特大暴雨属于双方共同的风险,应延长工期 5d.3)6 月 13 日~6 月 14 日的停电属于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为不可抗力,应延长工期 2d.(5)因业主资金紧缺要求停工 1 个月而提出的工期索赔是合理的。原因是:业主未能及时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承包商停工 1 个月的实际经济损失,工期顺延 1 个月。

    综上所述,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共计 37d.

    [ [ 案例 9]

    答:(1)可以提出索赔。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工程款,应对停工承担责任,故应当赔偿承包商停工期间发生的实际经济损失和保护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

    (2)不可以提出工期索赔。事件 2 的发生是由于承包商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不属于业主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3)本工程实际完工工期为 500d(300+180+20)。由于承包商自身原因使工期延误20d,根据索赔及反索赔的成立条件,甲方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因工期延长所增加的甲方现场管理费的索赔要求。

    [ [ 案例 10]

    答:(1)支持。因发包人未解决征用土地问题,造成承包人施工时被当地居民阻拦,以致窝工 240 个台班。也就是发包人未能及时交付场地,造成承包人窝工。根据《合同法》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因此,承包人向发包人追讨停、窝工费用,是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

    (2)承包商的索赔要求成立必须同时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商的行为责任; 3)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不是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

    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间内提交了索赔的书面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 [ 案例 11]

    答:(1)对处理孤石引起的索赔,这是预先无法估计的地质条件变化,属于甲方应承担的风险,应给予乙方工期顺延和费用补偿。对于天气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应分两种情况处理:

    1)对于前期的季节性大雨这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在合同工期内考虑,由此造成的时间和费用损失不能给予补偿。

    2)对于后期特大暴雨引起的山洪暴发不能视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预先能够合理估计的因素,应按不可抗力处理由此引起的索赔问题。被冲坏的现场临时道路、管网和施工用房等设施以及已施工的部分基础,被冲走的部分材料,清理现场和恢复施工条件等经济损失应由甲方承担;损坏的施工设备,受伤的施工人员以及由此造成的人员窝工和设备闲置等经济损失应由乙方承担,工期顺延。

    (2)索赔报告的内容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标题。索赔报告的标题应该能够简要准确地概括出索赔的中心内容。

    2)事件叙述。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工程部位、发生的原因、影响的范围、承包商当时采取的防止事件扩大的措施、事件持续的时间、承包方已经向发包方报告的次数及日期、最终结束影响的时间、事件处置过程中的有关主要人员办理的有关事项等。

    3)索赔的理由。明确指出依据合同条款某条,协议某条,某日会议记录,证明自身是有合理、合法的索赔资格的。

    4)经济支出和费用计算。应指明计算依据及计算资料的合理性。如合同中已经规定的计算原则,发包方已经认可的计算资料。除必须明确计算结果的汇总额外,还应在正文后附上详细的计算过程和证明资料。

    5)附注及本报告时间。当编写报告人员对某些问题的粗略计算具有商讨性质时,

    表示有商量余地,应在附注中写明。另外,还要注明提出索赔的时间。

    [ [ 案例 12]

    答:(1)不可以。因为劳务公司作为某装饰公司的分包单位,应该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某装饰公司)负责,同时,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公司支付劳动报酬也是总承包单位的义务,所以劳务公司应该就劳务费问题向该装饰公司提出索赔。

    (2)当出现索赔事项时,承包人应在事项发生后的 28d 内,以书面的索赔通知书形式向工程师(或业主)提出索赔意向通知。在索赔通知书发出后的 28d 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的有关资料后 28d 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1、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

    丌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不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戒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再有,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2、各种合同类型签证内容。

    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固定总价合同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成本加酬金合同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另外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戒税后造价。

    签证填写的优先次序

    1、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丌要签单价;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丌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丌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丌要附图; 5、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

    主要有:

    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避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丌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戒原始数据,丌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签证収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如何对待甲方拒签

    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丌用承担风险,只有这样,对方才会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丌愿意接受并拒签。

    如果遇到对方有意丌讲道理地拒签,实践中可以采用收収文的形式送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丌需要强逼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収文本上签字,这样九可以证明已经收到我方地収文,即使甲方丌在签证单签字,超过法定时间,签证也自动生效。

    注意事项

    1、签证单一定要详细而简洁,丌能说的云里雾里,要让看的人明白签证的内容是什么; 2、签证单就是乙方对于合同内未规定增加部分戒者是合同内变更东西,说白了就是乙方为甲方做东西,向甲方要钱的凭据,所以要根据现场事实求是的报,丌能漏报,多报。

    3、乙方在签签证单时要把价格写上,量反应上,审计时间能够一目了然!签证要说明依据(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计算公式及说明、单价分析,还要附带照片等。

    4、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哪些属于签证的范围首先要明确,以免糊里糊涂的办理签证给建设单位戒监理单位留下丌好的印象,以为你是对自己和别人丌负责任,在很多时候设计变更和工程联系单都能作为结算依据时,就丌能重复办理签证,以免让别人反感,但丌能反映结算内容时必须办理签证;

    5、办理签证时工程量怎样签的问题,在很多时候都是通过甲乙双方戒多方现场实测作为签量的依据,此时得事先处理好各方之间的关系,以便在现场测量的过程中就能得到对施工单位有利的结果,这很关键,因为现在的签证一般都是多方戒多人参不,要是事后就没有多大余地,除非你和各方关系特别好; 6、签证办理时间的问题,一般情况下都要求及时办理,但在很多时候未必是好事,如属隐蔽的内容,如在施工过程中就急着办理,那只能在如实的情况下了,如存在一定的虚量恐怕就没人敢签了,所以时间的问题一定要把握好,丌能太早也丌能太迟; 7、能挣钱的签证一般都在隐蔽部分,所以在隐蔽部分得考虑怎样才能多办签证,包括你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戒方案都要考虑这方面的问题,另外在一些地基处理等问题施工方应多提出对自己有利的建议性的处理方案; 8、签证最终也还是量的问题,所以没有虚量的签证丌叫签证,大家好好在这上面下功夫。

    这篇文章还真有好多粉丝!

    很精美的范文。

    合同编号:

    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工程名称: 恩阳·首座

    1#楼

    甲 方: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渠县万里劳务承包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 甲方: 中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恩阳·首座1#楼项目部 乙方: 渠县万里劳务承包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保证本工程的质量、安全、施工进度,结合施工生产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劳务用工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恩阳·首座1#楼

    二、工程地点: 恩阳区义阳大道

    三、工程工期:日历工期520天

    本合同总工期从 2017 年 3 月 1日至 2018 年 8 月 3 日.以上总工期含乙方配合其它分包单位的配合工期,具体的施工进度以甲方每周、每月编排的具体进度计划表为准。

    四、承包形式:劳务分包的形式包括部份辅助材料。

    五、承包内容:

    按设计施工图(1.5M以内散水、基坑排水)标注的建筑物所涉的全部内容,基础工程(含地梁、筏板砼垫层浇筑,基础地梁、筏板、承台砌砖和支模以及钢筋制作安装、砼浇筑,基础柱、墙筋的预留预埋),砼泵管上下车及接管和加固工作,主体工程、屋面工程、内外墙装饰装修施工,(含设计变更以及发包人指派的其它工程、维护工程、维护结构工程)、外墙保温节能施工、室内装饰抹灰工程(墙面抹灰、公共过道天棚抹灰,楼梯间及公共过道刮腻子两遍)、室外装饰工程【外墙抹灰、外墙琉璃瓦及面砖(包括干挂花岗石)、局部外墙漆】、楼地面工程(电梯前室贴地面砖、消防楼梯贴防滑梯步砖、楼梯及公用通道均贴墙砖)和防水保护层,含卫生间防水、屋面防水工程、散水及排水沟工程等分部工程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含所有工序在内)及室内外文明安全防护、不包括:桩基、独立基础土石方挖运、电梯门套、公共部分吊顶、水电预留预埋、防雷、门窗工程、金属栏杆、百叶装饰、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天然气、强弱电系统工作内容。包括:水电预留预埋、防雷、门窗工程、金属栏杆、百叶装饰、消防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泵管孔洞、放线孔、天然气、强弱电系统 2 工作内容的穿墙、穿板的孔洞堵塞、吊补、管线槽补抹灰、门窗及洞口的抹灰工作。

    承包方式:人工及辅材单包工:(本工程单价一次包干,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消耗超耗、施工机械、机械管理、施工调遣、临时设施、施工风险、成本节约形成的利润,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有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的费用。不受天气变化、市场价格、职工生活费用增加、甲方相关工程施工进度、国家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如遇不可抗力,双方协商解决。本工程(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及教育附加费、其他税费由甲方负责缴纳)即包含人工费、机械费、场内材料下车费、场内材料二次转运费、建筑垃圾的回填及上车、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脚手架费(脚手架钢管必须涂油漆)及防护大棚,塔吊、施工电梯、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钢管、扣件、钢模、木模对拉片、钉子、钢丝、扎丝、焊条、焊剂、木方、跳板、竹胶板、安全文明水平垂直防护架(网)等周转材料及辅助材料、塔吊基础、施工电梯基础砼、钢筋及临时设施,钢筋损耗率控制在1.5%以内,三通一平工程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负责人工,施工用电二级配电以后的三级配电所有材料及维修安装由乙方按规范施工,所有工具用具等均属乙方包工范围,不计费用,不另计时工(甲方安排与乙方承包范围无关的计时工按杂工130元/工,技工220元/工),劳务承包按月提供工资表,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结算和支付。

    承包单价及支付办法:本工程建筑面积约12000m2。按每平方米360.00元(大写:叁佰陆拾元)包干结算,暂定合同总价约为:4320000元(人民币大写肆佰叁拾贰万元整)。其工程款的支付按项目部工程进度支付,工程经竣工验收后付足乙方总工程款的95%,其余款项留足在保修期后支付完。

    六、工程日期:日历工期520天,从进场开工之日起计算时间(特殊情况如:施工过程中期停工,甲方材料供应不足,工程款支付不及时等原因,工期顺延);阶段性工期目标;以甲方阶段施工计划为准。本工程只准提前,不准延后。每延后1天,处罚乙方5000元(伍千元),以此类推。

    七、工程质量标准:本工程单位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若未实现一次性合格,处以乙方伍万元。各分部工程必须达到合格。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楼地面、屋面、保温节能工程、装饰工程六个分部工程必须达到一次验收合格。若未实现一次性验收合格处罚5000元/次。砼浇筑后,天棚质量达到平整,不再抹灰(公共过道及楼梯间除外),地面质量达到规范合格不做找平层的工序要求。若质量达不到上述工序要求,所生产的找平材料、人工费由乙方负责。因设计变更导致返工,按变更通知日期为准,完成之前出的变更,返工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完成之后出的变更,则返工由甲方按返工所造成的实际工时(杂工130元/工,技工220元/工)计算给乙方。若遇上级职能部门常规质量检测,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及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返工所需甲方的材料费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中间和单项验收费,竣工验收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所涉内容的现场抽样、试件制作由乙方负责,试验费用由甲方负责。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违纪作业,严格执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人员违章,甲方有权处罚乙方班组,若班组负责人不接受处罚,加倍处罚到乙方承包人;出现上述安全事故后,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若处理不当给甲方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导致甲方受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其相应罚金外并从约定的劳动包干费用360.00元/㎡中下浮10元/㎡作为惩罚。施工过程中由乙方负责造成的伤、病、残、亡事故由乙方承担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超过叁万元部分(扣除叁万元后)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40%。乙方人员打架斗殴、寻衅闹事、违法乱纪发生事故由乙方全额承担。若遇上级职能部门常规安全检查,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及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在施工中,施工现场发现不卫生现象,如发现一次必须清除,并罚款500元。

    2、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3、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负责。乙方必须 4 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同时做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5、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有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6、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甲乙双方各购买相关双份保险),并将所买的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计划部门。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守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对我项目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和对场内外清洁卫生的打扫,若检查时发现未对场地内外的清洁卫生进行打扫,每次罚款2000元。若乙方未安排人员打扫清洁卫生,将由甲方代为安排专人打扫,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按双倍人工工资扣出。

    乙方对本承包工程的安全负责,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承包期间,承包签约人即为安全第一负责人,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部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处罚;设立安全组织机构和专职安全检查员,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管理、教育;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乙方及乙方各班组负责人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对质量要求进行整改的必须在1小时内进行,不得延误,必须服从建设、监理及有关职能部门的决定,不得借故不服从,更不得顶撞,或未按时整改,发生一次处罚乙方 5 1000元。

    其它约定:乙方人员由乙方自行组建,自行管理,伙食自理,住宿的房屋由甲方负责(床铺由乙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后的配电箱及设备电缆线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楼内通道、梯间照明安装和维修。施工水电费由甲方承担,生活用水和生活用电由乙方自理,甲方负责修建集水池。乙方物品由乙方自行管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物品及材料由甲方自行管理,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必须配备现场有资质的施工、质检、安全人员配合甲方施工和放线(不得少于3人)。甲方材料供应必须及时,若因甲方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超过5天,停工期间乙方支付的相关材料的租赁费用由甲方签字认可。建筑物的细部轴线、标高、垂直度、平整度,钢筋的下料单等由乙方负责。甲方技术人员负责技术交底、主轴线放线、标高控制,技术疑难解答、复核、检查。

    九、工程施工所需的各种机械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提供),必须满足施工进度需要,由乙方自行管理、维修,费用乙方承担。测量仪器由乙方负责,除经纬仪、水准仪、铅垂仪外。

    十、责任

    1、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期进场或不能继续完成本工程或给甲方工程施工和企业信誉造成了损害,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2、乙方在工程施工完成并撤离施工现场后,出现所雇用民工或债主到甲方索要欠款,甲方将从工程款中代付相关款项,并加扣5%的手续费。

    3、本工程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违反这一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十一、乙方承诺: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无条件自行退场,甲方有权拒付所欠乙方工程款。

    1、乙方人员据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管理拒绝执行甲方工地规章制度、劳动纪律或相关上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作指令。

    2、乙方存在工程质量、安全隐患经限期整改仍达不到国家标准或行业 6 管理部门的规定。

    3、作业人员的数量不能满足甲方工程进度需要、又不能在甲乙方双方商定的时间内组织到位。

    4、乙方中途自行退场。

    5、乙方管理、技术人员等严重失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或恶劣社会影响。

    6、未办理民工意外伤害保险。

    7、乙方服从甲方的项目管理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创优规划、质量计划、奖惩措施等相关方面的管理。

    8、乙方要自行做好所承包的所有工程项目及其相关的成品、半成品的防护和保护工作,并遵守甲方做出的有关此方面的要求,由于防护和保护不利造成损失,其费用及后果乙方自负。

    9、乙方不得做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

    10、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禁利用场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自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1、乙方不得自行与业主、设计、监理部门发生直接联系,如需要联系,应提前通知甲方,由甲方统一办理。

    12、除非甲方确定认可,甲方不增加任何技术措施费用。双方理解为合同单价已经包括了与此相关的一切费用。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必须按甲方主合同约定执行,延期支付不得超过七天、若超过七天,乙方有权停工,除工期顺延外,还将承担乙方经济损失。若乙方施工进度质量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或不达标,应承担第

    六、七条处罚规定。总工期乙方每延误一天处罚2000元(贰仟元)。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元(壹仟元)。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元(贰拾万元)。

    2、施工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时,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发包人存档备查。不合格项目整改工作应按照项目部管理 7 要求限期整改完成。

    3、因承包人原因未按约定完成配合工作,每延误一天,由承包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并按延误天数累计计算;施工进度没有按阶段性工期目标完成,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1000元承担违约金,累计计算。

    4、因承包人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竣工或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1000元/天累计计算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超过30天以上的,承包人按本工程结算总交款的3%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5、单位工程质量若验收不符合约定,由承包人整改,整改后评定仍不符合约定,则按结算总价款得0.5%—3%承担违约责任,并由承包人整改至符合约定,如因逾期完工的,按相关约定承担责任。

    6、承包人对外墙防水部位渗漏负责,并承担1万元的违约金。

    7、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分包(发包人同意除外),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应在发包人通知后3日内无条件退场,若承包人逾期退场,还应该每逾期一天1万赔偿损失。

    8、因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停工,5天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通知后48小时内无条件退场,否则,每逾期一天按1万元赔偿损失;发包人还可采取措施督促承包人撤场,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承包人进场施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发包人之日止,承包人应妥善看管工地,设置好各项警示标志和工地围墙等,防止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地。若因承包人疏于管理而导致的各项人身或财产损失,均有承包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足额赔偿,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抵扣。

    10、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人、民工到业主办公场地、营销部等闹事,或导致民工爬塔吊或以其他方式闹事的,每出现一次,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5万元,且交工期限不予顺延。

    1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人、民工到公共场所阻碍交通、游行等事件的,每出现一次,由承包人赔偿给发包人损失1万元。

    8

    12、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缺陷,按每发现一次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2万元;出现质量事故,由此产生的发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按每次处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万元。

    13、承包人如在中途没有达到发包人规定的工期要求又不采取有效的进度调整计划,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指定的时间内退出施工现场,如承包人在指定的时间内不退出现场,发包人将采用法律法规方式执行。

    14、本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按合同约定履行全部工程余款等相关义务后,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工程,必须在发包人通知后7日内无条件撤场,承包人拒不撤场,按每逾期一天1万元承担违约金,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损失。

    十三、工程开工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驻地代表姓名: 罗万春 ,身份证号码:513021198009020018 2.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段方明,身份证号码: 512928197605025016 。

    3.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要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付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职权内的承诺)。

    4.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2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5.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驻地代表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6.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

    9 7.甲乙双方的对应人员负责办理工程施工工程的各种签字手续,其他人员签字无效,只有乙方的工地负责人才有权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

    8.乙方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若无证上岗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必须配备塔吊工、塔吊指挥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事宜。

    10.该工程开工后,乙方签约人或指派专人,应长期住在工地上,以便衔接工程事宜,有事必须向甲方请假。若不请假,一经发现一次处罚乙方500元。

    十四、乙方的工作及责任

    1、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2、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3、服从甲方、甲方上级主管部门及本工程业主、监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

    4、按期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

    5、按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检验、加工和管理工作。

    6、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创优目标,按合同月的时间完工和交付使用(包括阶段性进度计划)。

    7、坚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

    8、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在验交前应负责保管,保证其完好状态。

    9、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负责工程的缺陷修复。

    10、乙方撤场之前将当地的民工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 10 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乙方将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11、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6、及时发布所雇用民工的工资,严禁拖欠民工工资。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不良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其责任由乙方自负,给甲方造成影响的乙方必须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必须对所使用的民工就工资发放,进行妥善解决,春节前甲方对乙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必须优先考虑民工工资。

    17、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控保证体系,配备必要的测量、试验设备仪器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工地试验室。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代表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如出现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裁决。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管理不善出现两次以上(包括两次)伤亡事故,或者被业主或监理出具三次(包括三次)以上停工单或者无故停工超过三天,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按已付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推荐访问:索赔 修改版 剖析

    • 读/观后感
    • 精美散文
    • 读书笔记
    • 演讲
    • 反思
    • 方案
    • 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