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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投稿

    时间:2021-10-1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3篇精选

    工作计划就是对即将开展的工作的设想和安排,如提出任务、制定指标、完成时间、解决方案和步骤方法等。下面是豆花问答网收录的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漳建村〔**〕22号),做好**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县在全市争当“百姓富,生态美”先锋,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县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年完成市下达2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推进15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村庄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2880户(其中490户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1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行政村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8个村庄公厕(8个村庄公厕均列入省任务)。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0个村美丽乡村建设,创建1个美丽乡村示范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170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年续建138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完成招投标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选址等前期工作,5月份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续建项目8月底前建成并完成竣工验收。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开征垃圾处理费,收取率达90%以上;4月底前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5月底前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年续建的138户要在5月底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镇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镇要根据市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各村直至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负责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镇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5日前上报。

    (四)加强督查指导。一是开展月督查。县规建局按工作计划,每月对各镇工作进展进行实地检查,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县宜居办将根据各地上报及督查情况,每月通报进展情况。二是开展联合督查。县宜居办继续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5月、8月、11月由县宜居办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列入**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情况。

    四、考评办法

    **年**县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多数已列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纳入效能考核和“三抓三比,十项竞赛”考核内容。为确保各项任务按计划顺利推进,打响乡村振兴战略开局之年第一炮,将对各镇、开发区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考评。

    (一)考评方式及时间安排。实行每季度考评,采取委托第三方抽查,结合月督查和每季度联合督查方式进行,从第二季度起每季度末实施,全年共进行3次考评。

    (二)项目分值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项),封顶100分〕。

    因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庄污水治理均纳入**县全岛污水管网项目,无法细化具体项目考核,所以以上几项不纳入考核范围。没有项目的单位该项考核得分以满分为准。

    (三)村庄三个化粪池建设(15分)。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设计,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进入实施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1分,扣完为止。

    (四)公厕建设项目(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设计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2分,扣完为止。

    (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10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0.5分,最高扣2分。

    达到时序进度的,按任务比例分值得分。

    (六)美丽乡村建设(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项目前期工作的,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要求的,按比例扣分;在省、市检查中被通报的,省级通报的每个村扣4分,市级通报的每个村扣2分。

    (七)农村危房改造(25分)。未按时上报报表等相关材料的,本项每次扣1分,最高扣10分。

    按照时序进度要求,完成改造任务的,得满分;未按时完成危改对象公示、审批等前期工作,按比例扣分;完成前期工作,未按时开工建设的,按该项目所占分值比例的20%得分;未达到时序进度的,竣工率每减少10%扣4分,扣完为止。被省通报问题的,每次扣3分。

    加分项(10分)。每镇总加分不超过10分(此项分数不列入平时考评范围,只应用于年终总得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获省以上宜居环境建设示范称号的,镇为单位的加2.5分,季度排名前3名的每次分别给予加1.5分、1分、0.5分。若在检查或抽查中发现上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取消加分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扣分(最高可扣5分)。

    3.年终得分及排名

    镇年终得分=第二季度考评得分×20%+第三季度考评得分×20%+第四季度考评得分×60%+加分项得分。

    各镇的年终名将按其年终得分进行排名。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二)

    为深入推进我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尽快改善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质量,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年秋冬季“十大行动”的实施意见》和《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目标,以农村垃圾、厕所类污、生活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积极动员全社会カ量,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提高工作质量,增强整治实效,使我乡农村人居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基本原则

    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工作衔接。结合我县开展的关丽乡村建设、三区同建等工作,聚焦农村存在的垃圾、污水、厕所粪污、村容村貌等最突出问题,抓紧时间集中攻坚,促进人居环境整体改善。

    部门分工负责,健全推进机制。按照《沧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确定的工作目标和要求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抓好工作指导和督导,乡村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作、有力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加强统筹谋划,解决关键间题。实行乡域统筹规划、村庄整体实施。建立政府主导、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投资机制。

    坚持建管并重,确保建得好用得上能持久,稳定发挥效益。坚持分类指导,分步有序推进。针对不同类别的村庄,确定重点任务、整治目标、建设标准和技术模式,坚持先易后难示范引领、确保质量,扎实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主要目标

    到**年底,所有行政村全部纳入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垃圾集中清理全部完成,建筑垃圾全部覆土填埋。乡镇政府驻地村庄、国省干道等重点村,要重点加快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使农村龚污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提升。

    到2020年全乡基本形成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农村垃圾、污水、卫生厕所、村容村貌治理体系,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长效管护机制基本健全,农民环境卫生意识普遍增强,生活污水乱排乱放现象得到有效管控,卫生厕所普遍推广,村庄道路硬化及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

    巩固提升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成果,有效解决垃圾露天堆放、简易填埋等突出问题,有稳定保洁队伍、有完善监管制度、有可靠资金保障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1、国省干道及乡域主要道路沿线。

    一是路面干净,两侧沟渠及可视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的荒草、杂物、垃圾;墙面、线杆等无各类非法广告,保持整洁有序。

    二是两侧企事业单位、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包卫生、包秩序、包环境);物品摆放规范有序,牌匾整洁统一做到净化、硬化、绿化、美化、亮化;无店外经营、占道经营行为,无有碍观瞻的棚亭等临时建筑。

    三是过村路段干浄整洁,杜绝房前屋后、道路两侧、绿化区域内乱堆乱放现象;彻底清除路障、破烂棚亭、残垣断壁;合理布置垃圾收集设施。

    2、重点区域村庄。即国省干道两侧及沿线村庄、河流沟渠水源地周边村庄、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

    一是“平面”:村内道路、街巷两侧可视范围内无各类积存垃圾、杂草,各类垃圾及时清理清运,日产日清,实现农村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理;“三大堆”一律移除,无有碍观瞻的棚亭、残垣断壁等现象,村庄内规范放置农机具等有用物品,做到有序存放、方便使用。

    二是“立面”:村内沿街房屋墙面无乱涂乱画,张贴散乱小广告等现象。

    三是“设施”:垃圾箱整洁美观、摆放有序,垃圾箱内无满溢、无污水横流现象。四是村内坑塘、沟渠:干净美观,水面无漂浮垃圾,有条件的搭设围栏。

    3、其他区域村庄。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按照重点区域村庄标准进行打造,形成多村连片的垃圾治理示范区。

    4、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域内村庄全面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垃极治理长效机制。监管力量落实,资金保障到位,管护设备齐备,管护措施完善,管护机制健全,建立起考核制度,保证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环境卫生治理成果得到长期巩固和提升。指导村民及时处理生活垃圾,逐步提高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

    5、垃圾处置。推行拉圾分类收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当日转运,无积存现象;垃圾运输车辆车容整洁:生活垃圾转运至中转站途中无洒漏、无中途乱倒、焚烧现象;规范管理建筑垃圾、农村“三大堆”。

    (二)农村厕所改造专项行动

    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坚持农村改厕与污水治理等工作统筹考虑、一并推进,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资源化利用。

    1、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鼓励推进农村户用厕所退街、进院、入室,消除临街简陋旱厕,引导农村新建住房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厕所。供排水条件较好的村庄选择使用水冲式厕所;其他村庄选择使用三格化粪池式或双瓮式厕所。习惯使用公厕的村庄改建或新建卫生公共厕所。加强村民广场、乡村集市、中小学校、乡镇卫生院等人员密集活动场所卫生公厕建设。

    2、深入实施粪污治理。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支持专业化企业或个人进行改厕后的检查检修、定期收运、粪液粪渣资源化利月。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量、经济发展水平等,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模式,确保处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年全乡农村生活污水管控水平明显提升,具备条件的村庄建成集中或分散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1、梯次推进污水治理。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的村庄,优先解决污水治理问题,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将处理后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对经济发展条件较好、人口聚集度较高的村庄,先行开展污水治理;使村庄污水排放得到有效管控。

    2、加强污水管控。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将重点河道、干支流农村垃圾整治纳入河长制管理,明确各级河长监管责任。引导村民树立节水意识,鼓励有条件村庄开展生活用水计量计费,减少生活污水源头排放。鼓励采用各种方式,充分利用经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加强尾水回收利用。

    (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加大秸秆离田利用量和农用地膜回收复率,加强农业生产垃圾和废弃物的监管力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畜禽养殖集中的村庄要落实畜禽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加快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配套粪污消纳用地,对畜禽养殖粪污、厕所类污等废弃物一并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努力提升人畜粪污无害化处理水平。

    (五)村庄街道硬化专项行动

    合理布局村庄道路,小街巷突出乡土特色,出村通道安全通畅。因地制宜选择路面硬化材料,积极利用当地资源和拆旧废弃建筑材料,铺设、水泥路、砖路等,鼓励生态化铺路。

    (六)村庄绿化专项行动

    利用秋冬季种植时机,根据村庄区位特点、自然条件、产业基础等,充分利用村边荒地和环村路,因村制宜,大力实施环村林建设。以乡土树种为主,合理选择树种苗木,开展街道、庭院、隙地绿化和村边道路、沟渠、坑塘绿化,因地制宜建设村内绿地以及小果园、小菜园等,建设优美宜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

    (七)村庄亮化专项行动

    在村庄主要街道两侧,文化广场、学校、村民中心等重要场所安装照明设施,推广使用节能灯具和新能源照明。在主要街道按需设置照明设施,方便群众夜间出行。

    (八)村庄美化专项行动

    深入开展“三清一拆”(清杂物、清残垣断壁和路障、清庭院拆除违章建筑)行动,清理村庄内电线杆、墙体立面上的私涂乱画、小标语、小广告,营造干净整洁的公共空间和生活环境。

    (九)美丽庭院创建专项行动

    开展美丽庭院创建行动,及时整理农家庭院、房前屋后、墙根角落的家什杂物,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与周边景致和环境协调一致。到**年底,全乡农村20%以上庭院建成美丽庭院,2020年,全乡农村50%以上庭院建成美丽庭院,10%的庭院建成精品庭院。

    三、支持政策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乡党委政府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的支持力度,优化财政资金补贴方式,对积极性高、效果明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重点奖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县垃圾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奖补基础上,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创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积极谋划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垃圾治理、污水处理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将之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实现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人居环境改善互促互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统揽全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基础上,做好与既有工作的衔接,围绕巩固已有、查漏补缺、提升重点、消灭空白的要求,各村对照本方案抓紧制订农村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面源污染治理和村庄浄化、绿化、亮化、美化的专项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重点、目标任务、建设项目、资金筹措、考核验收等内容,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因地制宜、务求实效。乡党委政府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载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举措,制订详细的工作计划,协调各方力量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二)严格考核奖惩。年底将对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专项考核。制定考核办法,明确考核标准,进行专项考核。对年终考核排名靠前的村给予通报嘉奖,对排名靠后的村全乡通报,并对村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广泛宣传发动。要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多种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统一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建立健全村民评议会、环保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通过群众评议、老党员老干部监督等方式,褒扬乡村新风,批评督促并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引导农民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自我改善人居环境。结合村庄实际,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推进移风易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计划(三)

    一、目标任务

    **年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有5项任务,包括: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厕所革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危房改造。

    (一)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29个村开展村庄污水治理,实现行政村污水治理全覆盖,新建改造农户标准三格化粪池1000户。

    (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年完成市下达我县的21个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在去年全面整治的基础上做好提升工作。全县所有村(作业区)要进一步完善并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实施村庄环境卫生保洁常态化运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实施岩溪镇慢道旁(锦鳞村)、坂里乡石厝(坂新村)2个乡镇公厕建设,新建或改造提升14个村庄公厕(详见附件3)。

    (四)美丽乡村建设。实施16个美丽乡村建设,其中,省级重点示范村5个(苑山村、演柄村、田头村、新春村、共同作业区);市级重点示范村2个(高濑村、坂新村);县级重点示范村9个(城关村、上洋村、青阳村、石格村、石铭村、珠坂村、科山村、山重村、石横村)。

    (五)农村危房改造。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年续建任务47户。

    二、进度要求

    (一)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5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25%以上,8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50%以上,11月底前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的95%以上,12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年度工程量(或投资额),并完成相关验收工作。

    (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格化粪池新建或改造项目4月底前完成项目设计并进入实施,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农村“厕所革命”。3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及征迁工作,4月底前完成设计等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竣工率达到70%以上,11月底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3月底前完成生活垃圾治理整治方案,制定完善常态化保洁机制,并收取垃圾处理费,完成陈年垃圾及村内垃圾、杂物清理,完成村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常态化保洁,村庄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五)美丽乡村建设。3月底前要完成村庄整治方案(包括“平改坡”改造),4月底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工程量(或投资额)的70%以上,11月底全面完成整治任务,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六)农村危房改造。**年续建的47户要在5月底前全面竣工,6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资金拨付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工作计划。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根据建设任务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

    (二)建立项目清单。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将县下达的任务逐级分解到村、到户,并建立项目责任清单,把每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实行项目月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要安排专人负责报送项目建设进度,于每月18日前上报。

    (四)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各具体实施项目给予补助。

    1.以村(作业区)为单位,按农村每个人口补助20元,列入村级运转补助。对新增各类型垃圾转运设施设备,经县领导小组确认后,按政府采购中标价的50%给予补助。

    2.对新建或改造水冲式公厕,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公厕蹲位补助2500元/个。

    3.县财政预算安排600万元专项用于16个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4.对新建或改造三格化粪池,经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按户补助600元/户。

    (五)加强督查指导。

    一要开展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每月实地检查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项目完成情况。对进度严重滞后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加强对进度滞后项目的跟踪督促。

    二要开展联合督查。县农业局、县城建局联合县效能办、县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开展联合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

    三要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今年5月、8月、11月我县将配合市住建局,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列入**年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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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结篇1 根据省市县有关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结合XX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建设美丽乡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基础、以村庄环境整治为重点、以建设宜居乡村为导向,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立足实际,循序渐进,通过不懈努力,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因地制宜。针对各村实际,从便民利民出发,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确保整治成效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二)以村为主、社会参与。村委会是整治工作的主体,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上下联动、综合整治的工作机制。把群众认同、群众参与、群众满意作为根本要求,依靠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

    三、总体目标 计划用四年时间,分三个阶段完成农村三大革命。

    (一) 启动实施、抓点带面、初见成效阶段(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本阶段主要是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治理,实行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努力实现制定方案切实可行、推动推动措施强而有力、群众整体素质有所提高、陈量垃圾全部清除、垃圾处理体系初步建立、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二) 整体推进、全面覆盖、成效显著阶段(2017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本阶段集中开展农村三大革命,实行不留死角、全面覆盖、完成任务。努力实现农村垃圾治理、改厕和污水处理三大革命顺利完成、长效治理和管理体系完全建立、群众的整体素质全面提升、群众安居乐业、美丽乡村建设基本完成。

    (三) 找差补缺、建章立制、迎查验收阶段(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阶段主要是组织人员自查自纠,实行补差补缺、完善资料、迎接检查。全力保证实现群众满意、领导满意、检查组满意。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XX成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指挥部,XX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指挥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宣传组、项目组、督查考核组、维稳组,以此来保证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二)广泛宣传、积极引导。宣传工作将贯穿整治工作始终。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进一步增强农民的环境卫生意识和资源节约、保护意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三)多方筹措、保障投入。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推动政府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村庄规划建设、垃圾收运处理、污水处理、河道管护等公共服务。

    (四)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建立农村垃圾、厕所和污水治理、道路、供排水、绿化、照明、沼气、河道等公共设施的长效管护制度,是巩固整治成效的关键。各村要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以多数群众的共同需求为导向,推行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建村民管”的实施机制。发挥村民监督组、村民理事会等村民组织的作用,引导村民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推行项目公开、合同公开、投资公开,接受村民监督和评议。

    (五)奖惩并举、以奖代补。在第一阶段工作中,除上级下拨的专项资金外,XX政府将坚持全XX一盘棋的工作思路,确保整体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实效。第二、第三两个阶段,XX政府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上级安排,将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同时XX政府将加大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力度,对工作行动迟缓、开展不利或阳奉阴违、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予以追究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对于人为干扰、阻挠或破坏农村环境三大革命工作的行为,将加大惩处和打击力度,确保胜利成果不被少数人践踏。 篇2一、基本情况 xx区下辖长风乡、新洲乡两个乡,共16个行政村,其中有3个行政村于2018年实施了棚改拆迁,还有1个行政村实施了引江济淮工程拆迁,目前只有12个,农村户籍人口3.5万人。

    二、工作进展情况 (一)加强专项工作组织领导。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纳入区委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在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同时建立三项工作机制,一是工作调度机制,由区委分管县干牵头,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区委常委会每月听取一次工作落实情况汇报;二是投入保障机制,由区财政局牵头,根据年度任务,安排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财政专项资金x万元;三是督查考核机制,由区考核办牵头,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区政府对各乡、各区直有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农村“三大革命”工作

    1.有序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今年,全区农村改厕253户,其中结合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改厕x户,自然村常住户改厕x户(省、市下达的任务)。在充分调研2018年农户改厕使用情况和群众认可度的基础上,今年我区继续参照2018年改厕模式,即采用装配式一体化三格化粪池模式,聘请了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组织改厕工程施工设计,制定技术标准,同步开展厕具招标采购工作。改厕具体任务分解到各乡、村,明确实施主任、责任人、完成时间进度表,同时加强工作落实情况跟踪调度。截止目前,各项工作正顺利推进中,计划于8月底前全面完工。

    2.扎实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一是稳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建立农村垃圾保洁收集处理市场化机制,长风乡、新洲乡与安庆京环公司2018年签订协议,由京环公司统一管护。1-5月份共处理农村垃圾3238吨。二是强化村庄内日常保洁,加强保洁人员的配备,全区两乡共配备保洁员x名,配齐保洁装备,努力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三是探索性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在长风乡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建立垃圾分拣站3处,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形成垃圾分类的习惯。

    3.稳步推进农村污水治理。一是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x万元,完成了对新洲乡政府驻地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保证了污水出水水质达标排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今年在长风新义村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二是做好污水处理站的运管工作,目前,全区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已全覆盖,要求乡、村加强管护力度和资金投入,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区河长制、湖长制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加大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去年,联兴村下排河沟、合兴村主干河沟的两条黑臭水体治理已通过国家环保部、住建部验收、

    (三)“三大行动”工作

    1.集中开展“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农办、农业农村厅等18个部门印发的《安徽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精神,明确区、乡主要负责同志为“一线总指挥”,以村为单位,引导农民参与,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集中开展 “五清一改” 村庄清洁行动,1-5月份,全区清理清理村内塘沟70个,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30吨,规范畜禽散养的行政村11个,清理乱搭乱建140户,清理废旧广告牌312个,清理无功能建筑面积710平方米,开展清洁卫生宣传教育活动7次,参加活动人数185人。

    2.强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结合美丽长江(安庆)经济带“1515”工作和江豚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区政府成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每月调度推进,全区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专业户)共计11户,去年关闭6家;5家完成整改达标,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以上。今年在去年整治的基础上,再次开展畜禽养殖粪污污染排查清理,对51户散养户进行了整治。5月29日,区委召开xx区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月调度”会,会议明确对我区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的畜禽养殖业和滩涂地养殖户将依法进行关停。

    3.持续推进村庄规划建设提升行动。一是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根据市里统一部署要求,在年底前,完成全区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二是加快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根据《安庆市美丽乡村中心村布点规划》,我区规划建设中心村10个,目前已完成8个,在建2个,为新洲康宁先锋中心村和长风新义中心村,今年全区计划投资x万元,实施建设项目工程12个。目前中心村建设类项目正在挂网招标。三是加快整治提升村容村貌,全面落实“林长制”,推进xx区生态廊道及林业景观提升PPP项目,打造长风、新洲沿江绿化景观长廊,营造经济林1852亩,绿地景观x亩,公路景观林18公里,总投资约x亿元,目前该项目正在挂网招标。

    四、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最大支持,统筹协调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尤其督促乡党委书记、村书记要亲自上手,抓村带户、发动农民,组织实施。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坚决贯彻区委提出的“四清单一办法”即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标准清单和问责办法,切实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做实做细。坚持问题导向,对前期农村“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工作开展中暴露出的问题,逐一研究分析问题原因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做到有的放矢。

    (三)进一步强化督查考核。健全“双周调度、每月一考评一奖惩”工作推进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列入每月区委常委扩大会议通报事项。

    (四)进一步做好发动群众工作。加大工作宣传引导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宣传,让农民参与,尊重农民意愿,让农民满意。把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贯穿人居环境整治全过程,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篇3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执法局,东山县市容局,长泰县农业局: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2018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通知》(漳建村〔2018〕22号)要求,现将全市10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进展情况 (一)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

    污水治理方面。推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8年全市23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年度计划投资2.021亿元。截止10月底,累计完成投资1.456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72%,落后时序进度11.3个百分点,完成8个、在建15个。完成8个乡镇是:东山县樟塘镇、龙海市双第经济开发区、隆教乡、白水镇、平和县芦溪镇、漳浦县石榴镇、南浦乡、赤岭乡;在建15个乡镇是:芗城区石亭镇、云霄列屿镇、和平乡,平和九峰镇、秀峰乡、大溪镇,漳浦县六鳌镇、旧镇镇、霞美镇, 诏安县官陂镇、秀篆镇、霞葛镇、红星乡、白洋乡,东山县陈城镇。实施村庄污水治理:2018年全市计划完成776个村庄污水治理,年度计划投资5.468亿元。截止10月底,已累计完成投资5.334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97.55%;506个村庄完成治理,270个村庄处于施工建设阶段。全市8000户三格化粪池新建改造任务,目前,已累计完成投资1770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12.59%,完成7830户、在建170户。推广农村污水治理PPP项目:全市共有13个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推出16个农村污水PPP项目,项目总投资63.2亿元,截止10月底,有13个项目进入实施,累计完成投资9.17亿元,尚有3个项目处于前期(龙海、诏安、平和各1个)。其中:龙海市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实施方案编制,启动招标文件编制工作;诏安县还处在物有所值论证和财政承受能力报告前期阶段;平和1个项目至今还在制定方案,近一年几乎无任何实质进展。

    垃圾治理方面。今年全市要完成495个行政村农村垃圾治理任务,年度计划投资7128万元。截止10月底,完成投资8431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118%,目前有457个村庄已完成整治,完成陈年及散落垃圾清理,建立常态化保洁运行机制。还有38个尚未完成治理,主要表现在日常保洁清运尚不到位,长效保洁机制尚不稳固,其中:漳浦、诏安各10个,南靖9个,东山、台商投资区各4个,云霄1个。

    (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今年全市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为7667户,其中2017年续建任务6336户,2018年新增任务1331户。目前,2017年续建6336户已全部竣工。2018年新增任务1331户已全部开工,其中竣工1297户,竣工率97.45%。漳浦县总体进度滞后,还有16户未竣工。

    (三)实施厕所革命。乡镇公厕方面:今年全市计划新建46座乡镇公厕,项目总投资867万元, 截止10月底,累计完成投资961万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10.8%。完工35座,完工率76.1%(其中:平和县7座、龙海市6座、漳浦县5座、诏安县和华安县各4座、云霄县、东山县、南靖县各2座、芗城区、龙文区、长泰县各1座);在建11座(其中:华安县4座、诏安县3座、龙海市2座、漳浦县、长泰县各1座)。农村公厕方面:今年全市计划新建或改造提升200座农村公厕,项目总投资2798万元,截止10月底,累计完成投资3275.9万元,占年计划投资的117%。完工(包括主体竣工)139座;在建61座(华安县18座、平和县13座、龙文区12座、长泰县6座、漳浦县、诏安县各4座、龙海市2座、芗城区、东山县各1座)。

    (四)美丽乡村建设。今年我市121个美丽乡村建设任务,年度计划投资4.25亿元,截止10月底,累计完成投资4.28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00.70%。共完成半拉子房整治924栋,整治建筑面积9.44万平方米;垃圾转运处理能力达362.8吨/天;新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74个,新建污水管网长度218.16公里;拆除房前屋后猪圈、禽舍、旱厕等临时搭盖建筑面积20.44万平方米;硬化村道长度83.08公里,硬化村道面积30.25万平方米;新增绿化面积10.53万平方米。 二、存在问题 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1至10月份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任务完成总体情况不理想,要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艰巨。主要体现在: (1)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展缓慢。各地将农村污水治理捆绑打包以PPP模式进行运作,未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PPP项目同步推进,目前平和、龙海、诏安(1个)均还没有完成招标,特别是平和县至今还在制定方案,进展缓慢,其他PPP已开工的县多数项目也进展缓慢。

    (2)农村垃圾整治成效不够理想。一是村庄环境卫生普遍存在反弹现象,部份村庄环境卫生仍然脏乱;二是农村垃圾治理常态化落实难,一些乡镇只对垃圾转运环节整体打包进行市场化运作,清扫保洁环节仍以村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村级保洁因缺乏经费保障和有效的监督管理,保洁效果不佳;三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全市28处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工作力度不够。截止10月底,全市还有8个农村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未完成整治,其中:华安县有3处垃圾清运还没完成(沙建镇、高安镇、仙都镇),平和县有3处(九峰镇、崎岭乡、芦溪镇),南靖县有2处(和溪镇、南靖高新区)。其他21处完成整治的,仍未按照省厅和环保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的通知》(闽建村〔2018〕9号)要求,完成组织验收和对账销号。

    (3)部分乡镇和农村公厕建设进展滞后。乡镇公厕还有11座在建,农村公厕还有61座在建。特别华安县分别还有4座乡镇公厕和18座农村公厕在建;平和县还有13座、龙文区12座、长泰县6座农村公厕在建。

    (4)村庄整体建筑风貌不佳。一是农村建房管理不到位。普遍存在建房审批难问题,有的地方长期不审批村民建房,部分刚需村民违法进行建房,部分城郊村民则出于利益驱动,违法抢建。导致村庄无序建房现象突出,裸房多,雨污排放难,村庄道路畅通难。二是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率偏低。目前改造后安全鉴定工作滞后,竣工验收率偏低,补助资金下达到农户手中滞后。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1、加快建设进度。农村污水治理、危房改造、公厕革命建设均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硬任务。目前距离年底不到2个月时间,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对照市里分解的年度任务清单,加快工作进度,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年度任务完成。特别是乡镇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不仅是为民办实事项目,还是省、市政府环保目标责任状考核内容,还在施工的15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和270个村庄污水治理项目所在县乡村,要认真研究梳理项目情况,找准项目滞后的问题原因,对症下药采取针对性措施,每个滞后项目都应提出具体解决措施,倒排建设计划,明确重要时间节点,加快进度。同时,按照2019年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的目标,提前谋划好明年项目。

    2、加强业务指导。各地要抓紧完成县域农村污水处理技术路线方案编制工作,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确保乡镇根据本地实际,合理选择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及处理技术;对列入PPP的项目,要采取设施建设与PPP项目前期工作同步推进的方式,待PPP项目招标完成后,再将已建成和在建的设施一并纳入,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大力推行农村垃圾清扫保洁市场化运作,尚未开展市场化运作的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严格按照《福建省住建厅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农村生活垃圾简易处理设施整治的通知》要求,平和县、诏安县、华安县、南靖县要进一步规范和加快中央环保督察问题反馈的全市28处农村简易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整治工作,华安县、平和县、南靖县要确保在今年底之前完成剩余8处简易垃圾处理场陈年垃圾的清运和修复,加强风险评估和整治方案再审查,评审结果、风险评估和整治方案按要求报省住建厅、环保厅备案。严格对照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对标对表,整改到位一个,对账销号一个。

    3、认真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验收工作。按照《福建省住建厅等13个部门印发福建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办法的通知》中“5有标准”要求,各县市应于2019年1月底前完成对辖区内各乡镇、村庄全覆盖自查,市级将于2019年3月中旬完成对每个县市检查,每个县至少抽查2个乡镇,每个乡镇至少2个村,市级验收后经市政府同意,于2019年3月底前向省住建厅提交验收申请和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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