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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中止的刑事责任] 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

    时间:2020-02-1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常见罪的“着手”与“既遂"”:

    1.盗窃罪。实行行为:以和平的方式非法取得他人财物。着手:入户、入室盗窃的,进入室内物色财物为着手;在开放性的场所,正要拿取财物时或者手伸进他人衣袋、提包内为着手。

    既遂:不以行为人实际控制财物为标准,只要被害人对财物失去了控制即可。

    2.抢劫罪。实行行为:暴力、胁迫抢取财物。着手:为取财而实施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行为。既遂:只要造成被害人轻伤以上或者抢得财物。

    3.绑架罪。实行行为:暴力劫持人质。着手:开始实施暴力控制被害人人身的行为。既遂:实际控制住被害人,不要求实施勒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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