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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公安局2020年度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时间:2021-07-28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县公安局2020年度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0年,我局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均为主办;

    内容涉及道路交通管理、烟花爆竹禁放等方面。截至目前,2件主办件均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了答复,获得了代表、委员们的满意评价。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安排

    在办理工作中,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将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4月14日,我局召开专项部署会议,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办单位按“三见面”工作法认真落实办理工作。

    三、抓好关键环节及时有效办理

    一是提前与代表、委员沟通,了解清楚代表、委员真实意图后再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各件办理方案,扎实落实审签办理回复工作。

    二是实时反馈办理意见,在办理过程中积极询问代表、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完结后,规范答复办理结果,并把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满意率。

    三是开展月督察和不定时抽查,严防工作滞后和延误。

    四、县人大第20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王安东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三轮、四轮车管理的建议”,经我局交管大队研究办理,做出了如下办复,办复类别为a类:

    (一)、三轮、四轮车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登记造册,合理的控制其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关于非机动车的定义、国家强制性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等规定,以及目前国家出台的相关车辆管理产业政策,电动三、四轮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不在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内,相关生产企业均未取得生产机动车辆的资质,仅有老年代步车、旅游观光车等固定场地车辆生产权限,生产的产品应在固定场所内使用。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车牌登记业务必须根据国家工信部《机动车产品公告目录》规定,对符合目录内车型要求的车辆进行登记入户上牌。

    (二)、三轮、四轮车驾驶人员的资格要有所要求,实行相应的证照管理

    根据《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省政府200号令,自2007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下简称《规定》),电动自行车(两轮电动车)应当登记,未经非机动车登记的不得上路行驶。为了确保《规定》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切实维护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国保监会安徽监管局《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皖公通[2007]115号)精神,现将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供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予以发布,(电动自行车我们依据公告办理登记,电动自行车没有规定需要取得驾驶许可)。

    (三)、三轮、四轮车的行驶区域要进行划分界定,维护好正常交通秩序

    来安县城目前大部分道路划分有机动车车道和非机动车车道,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可以各行其道,这些道路通行秩序也相对较好,部分道路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非机动车车道,导致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混合车道行驶,交通状况复杂。

    为减少乱停乱放行为,我局联合县城市管理局本着“应划尽划”的原则,在主次干道两侧台阶上增设非机动车停车位,设置醒目的标识标牌,提醒驾驶人按照规定有序停放车辆,用以满足市民停放非机动车的需要。并采取宣传与暂扣相结合的方式,安排执法人员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劝导,积极引导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

    对驾驶人不在现场的非机动车依法予以清拖。

    (四)、三轮、四轮车违规行为,要依照相关法律严格处罚

    交管大队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组织警力针对电动三轮、四轮车加棚加盖、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载人载物、乱穿乱闯、逆向行驶等多种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查处,同时于5月份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迫使驾乘人员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驾驶者对交通法规、安全意识加强认识,规范交通参与者的交通行为。自今年开展电动三轮、四轮车整治以来,共计查处其各类违法行为2000余起,劝导驾驶员文明行驶5000余人次,拆除非机动车加棚加盖2500余台。

    五、县人大第4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朱玉祥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实施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经我局治安大队研究办理,做出了如下办复,办复类别为b类:

    (一)、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要求

    《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各地要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规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区域和时间。鼓励开展文明绿色殡葬、祭祀等活动。

    (二)、滁州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滁州市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禁放,禁放范围为“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风景名胜区、西涧湖水库,北至铜陵路”。目前,禁放范围仅限于主城区,未向其他乡镇拓展,南谯新区未禁也未限。

    滁州市于今年启动了立法程序,《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中对禁放范围未进一步扩大,但规定:各地应当建立鼓励、引导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滁州全境禁放。由此可见,滁州全境禁放是最终目标,但须循序渐进向广大农村地区推进。

    (三)、我县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我县自2016年实施主城区限放,2018年扩大限放范围,将白鹭大道以西、北大堤以北部分郊区纳入限放管理,2019年实施新安镇全部区域及汊河镇主城区禁放。限放初期,实施效果较好,但2020年春节期间禁放实施效果较差,这与禁放初期源头管控不到位有关,也与农村地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关。春节过后,我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销售源头进行了清理,现已实现禁放区域禁售烟花爆竹。

    (四)、友邻城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4月10日,我局组织县限放办人员前往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交流学习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六合区辖8个街道、1个镇,目前实施禁放的仅限其主城区的雄州街道、龙池街道、马鞍街道,其余街道及竹镇镇均未实施。

    (五)、我县对于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谋划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其危害性越是凸显。对其限制或禁止的呼声,城区的也比农村的要高。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越向农村地区推进,压力越大,但是实施禁限放是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是创造文明安宁洁净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的利民举措。我局将积极跟进滁州市立法进程,根据最终出台的《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适时调整我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向城区以外的乡镇稳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借鉴和接受各位代表们对公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思路和方法,努力将各项公安工作做好、做实,以人民满意的工作成效回应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

    五、县人大第4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朱玉祥代表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实施乡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建议”,经我局治安大队研究办理,做出了如下办复,办复类别为b类:

    (一)、省政府关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要求

    《2018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各地要依据当地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规定,落实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一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实际,规定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或者限售、限放的区域和时间。鼓励开展文明绿色殡葬、祭祀等活动。

    (二)、滁州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滁州市于2019年1月1日实施禁放,禁放范围为“东至马滁扬高速,南至京沪高铁,西至琅琊山风景名胜区、西涧湖水库,北至铜陵路”。目前,禁放范围仅限于主城区,未向其他乡镇拓展,南谯新区未禁也未限。

    滁州市于今年启动了立法程序,《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中对禁放范围未进一步扩大,但规定:各地应当建立鼓励、引导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滁州全境禁放。由此可见,滁州全境禁放是最终目标,但须循序渐进向广大农村地区推进。

    (三)、我县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我县自2016年实施主城区限放,2018年扩大限放范围,将白鹭大道以西、北大堤以北部分郊区纳入限放管理,2019年实施新安镇全部区域及汊河镇主城区禁放。限放初期,实施效果较好,但2020年春节期间禁放实施效果较差,这与禁放初期源头管控不到位有关,也与农村地区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有关。春节过后,我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对销售源头进行了清理,现已实现禁放区域禁售烟花爆竹。

    (四)、友邻城市实施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的情况

    4月10日,我局组织县限放办人员前往南京市六合区公安局交流学习了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六合区辖8个街道、1个镇,目前实施禁放的仅限其主城区的雄州街道、龙池街道、马鞍街道,其余街道及竹镇镇均未实施。

    (五)、我县对于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工作的谋划

    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越是人口密集的地方,其危害性越是凸显。对其限制或禁止的呼声,城区的也比农村的要高。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越向农村地区推进,压力越大,但是实施禁限放是环境保护的必然要求,是创造文明安宁洁净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的利民举措。我局将积极跟进滁州市立法进程,根据最终出台的《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适时调整我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向城区以外的乡镇稳步推进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和帮助,今后工作中,我局将认真借鉴和接受各位代表们对公安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思路和方法,努力将各项公安工作做好、做实,以人民满意的工作成效回应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

    2016年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2016年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坚持做到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注重实效,狠抓落实,使办理工作得到了较好开展,有力的推动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现就我局2016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对检查组作个简要汇报。

    一、2016年办理人大建议基本情况

    今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5件,其中人大建议16件、政协提案9件,重点督办提案1件。涉及全县四个镇,涉及公路规划、建设、管养及桥梁修复等交通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办理过程中,我局严格按县委、县政府规定的时间办理完毕,按时办结率和直接走访率达100%,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办理工作意见全部满意,达到了“三个百分之百”即:面商率100%、答复率100%、办结率100%。

    办理结果:人大代表建议16件(A类3件,B类9件,C类4件)。政协提案9件(A类4件,B类3件,C类2件)。

    二、2016年我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不断增强办理力度。我局领导十分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把建议、提案办理作为促进全局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检查工作的一面镜子,认真负责地阅批、协调、落实每一件建议,推动工作的健康、协调、有序开展。今年3月4日在县委、政府召开2016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会后,我局于3月7日及时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有贵同志任组长,副局长王贵明、潘智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人员为成员,落实具体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并制定下发了《**县交通运输局2016年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在工作方案中明确办理程序、方法、要求和时间;同时规范办理制度,做到从交办、办理、催办、答复到检查落实等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使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撰写建议办理工作专题材料,大力宣传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办理人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结合效能**建设,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推进剂。

    2.把握关键、深入调研。我局承办的建议、提案涉及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的方方面面。为切实解决问题,进一步提高交通工作水平,我局在办理工作中,牢牢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积极主动,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我局组织有关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主动见面和现场调研等形式,认真向代表们汇报近年来我局的工作情况、存在的不足和困难,以及下阶段交通工作计划,切实加强与代表的对话和沟通,取得他们对交通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促进建议的落实。二是精心准备,做好建议、提案的书面答复工作。我局在了解每件建议、提案详细情况的基础上,专门讨论书面答复意见,针对建议、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承办人员将调研情况综合整理拟出书面答复意见书,经分管领导把关,由局领导作最后审核签发,确保每件建议、提案的答复质量。三是切实解决建议、提案反映的不足和问题。我局局领导带领公路技术人员深入县乡公路沿线的镇调研,加强与各镇、村、组的沟通,积极宣传农村公路建设有关管理办法及省、市交通部门投资政策,做好做细群众思想工作,对能马上办的,协助做好项目前期准备立即实施;对需做长远规划的做好服务,听取镇、村、组三级意见科学做好项目规划、报批等前期工作;对实施条件尚未成熟的项目,做好解释,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引起重视,积极创造条件促进建议的落实。 3.规范程序,依法办理。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承办工作同样需要在宪法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我们在承办工作中,严格按照县委、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遵循交办、办理、审查、答复、总结等程序,做到态度认真,程序规范。一是认真抓好承办件的落实。接到承办任务后,我们立即对所承办的建议进行了认真的清查、核

    3 / 6 实和登记,经领导批示后交由相关科(室)、段,落实到具体承办人员。二是坚持依法办理。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应当解决而又有条件解决的,我们想方设法,力争使问题得到尽快解决。对因受条件限制短期内不能解决的问题,我们也都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逐步解决的意见和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力争使问题早日得到解决,同时,及时向代表沟通,做出解释说明,求得谅解和支持。三是做好答复、走访工作。建议办结后,我们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答复、走访、征求意见,这样既密切了同代表的关系,又促进了相互沟通,提高了办事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

    4.狠抓落实,提高质量。为了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进一步提高解决问题的比例,我们在承办工作中,紧紧围绕提高办事质量这个中心,在审查、复查、督查上下功夫,使承办工作的实效性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对所有的答复文书,先由局办公室依据要求,在格式、内容上严格按照上级的规定把关,并报送主管领导审查签字,从而避免了格式不规范、语气生硬等现象的发生。在督办力度上,重点是抓好承办任务的落实,局办公室随时掌握各承办件的运行办理情况,对办理进展缓慢的案件,认真查找原因,及时进行协调督促,从而增强了具体承办人员的时间观念,加快了办理进度。对承办工作程序、承办工作实效、领导重视程度、走访情况、解决问题比例、代表满意率都作了明确规定,对承办工作切实做到领导重视、工作努力、求真务实,确保建议、提案的承办工作按质、按量、按时限要求完成。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局领导的带领和指导下,在局各科(室)、段及承办人的共同努力下,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我们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建制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造成我局欠债太大,资金运作困难。

    二是乡村道路建设群众积极性较高,但补助资金严重不足,致使所修道路路面宽度满足不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是部分人大代表建议修建自然村道路,因还没有立入省市的规划,没有资金来源,无法修建,从而影响了我局建议、提案办理的落实率。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履行交通职能,提高交通工作效率的动力,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一步发扬成绩,扬长避短,纠正不足,力求办理工作出特色、出水平、出成效,推动我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北部生态卫星城、空港新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5 / 6

    我好作者的确还有很大的差距!

    很有感觉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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