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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司法全面深化改革总结汇报

    时间:2021-09-0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2021年司法全面深化改革总结汇报 今年,我局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X年工作要点,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行政复议司法体制改革等方面,扎实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积极为实施五大会战,建设“四个X”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今年以来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要求,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认真筹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成立了县司法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情况专题听取汇报,执行工作开展检查指导,切实做到落实工作不打折扣。

    (二)有序开展、稳步推进。X.推进行政复议司法体制改革。行政复议司法体制改革,按照省市文件总体部署,我局已配合省市开展了相关调研工作。目前,省市具体改革相关文件均未出台,也未进行部署。下一步将以省市文件要求,予以落实。

    X.加强法治乡村建设。今年以来,X司法局紧紧围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党建引领,三治并进”工作,把党的领导贯穿乡村法治工作全过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德润、村民自治良性互动,努力走出一条符合X实际、具有地方特色的新时代乡村治理新路径,全县村容村貌为之焕然一新。

    二、取得的成果经验和做法。(一)强化村级法律顾问。X司法局以“党建+三治”工作为抓手,依托公共法律服务站和联系点,聘请律师担任镇法律顾问。为每个村配备法律顾问,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建立律师联系村(社区)工作制度,实施律师代理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以案释法X余人次。

    政府法律顾问团依法履职,作用发挥明显,常态化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专题)会议。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对全县X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积极参与接访接待,化解信访案件X件,参与法治讲座近X次,参与送法进企业、法律咨询等活动X余次。

    (二)做实“百姓说事点”建设。“百姓说事点”建设,是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有效措施,是将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拓展前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基层矛盾纠纷早发现、早化解、早预警、早传递的重要阵地。通过建立“百姓说事点”,引导百姓说事、议事、解事,能达到收集纠纷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宣传法律知识的效果。

    按照市局的部署和要求,我局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于X月底印发了《关于开展“百姓说事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召开司法所长会议专题部署安排,在市局的精心指导下,通过外出考察学习、下基层实地调研,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实事求是地稳步推进。

    目前全县已建成并规范运行的“百姓说事点”X个,依托“百姓说事点”建立法律图书角X处,举办各种法治宣传活动X场,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X余份,收集、调处各类矛盾纠纷X件,收集、转办各类民生信息X条,解答法律咨询X人次,“百姓说事点”已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沿阵地和镇、村党员干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

    (三)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开展“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整合农村法律顾问力量,开展民ZHU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以全县X个乡镇为单位,通过“摆摊”讲法律、“田间课堂”话法律等形式激活村(社区)这一基层法治建设的“核心细胞”,营造浓厚的乡村学法用法懂法氛围。

    X年,X司法局、X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申报评选民ZHU法治示范村(社区)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民ZHU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评选工作,全县各乡镇共计申报X个县级民ZHU法治示范村(社区),全面完成“各乡镇每年评选出不少于X%的民ZHU法治示范村”任务数。

    (四)创新法律服务形式。持续开展乡村“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服务零距离”等活动。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打造集法律咨询、纠纷排查、矛盾调处等多种服务为一体的“全链条式”公共法律服务,将线下“送法”与线上“问诊”有机融合,以消除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在法律层面全面支撑美丽乡村建设。

    为让群众“少跑路”、“少进门”,X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入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同时发挥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的作用,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和提供”功能定位,采用“X+X”建设模式,积极引入律师、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服务内容,实现各类别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的服务型窗口。

    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的功能,就近、就地为贫困户提供法律帮助,对有特殊困难的贫困户实行电话申请、上门受理,对特定时期、有特殊情况的援助对象开辟“快速通道”,当日受理审查,直接援助,确保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截至目前,全县共计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X个,公共法律服务乡镇工作站X个,公共法律服务村居工作室X个,建立村居法律服务微信群X个,覆盖全部村居,积极为让老百姓打造“足不出户即可获得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的平台。

    (五)强化法治阵地建设。新建“X青少年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增设赏溪法治文化公园和龙井苑“民法典”法治文化小区,提升县法治文化广场品位。本着“在乡镇数一数二、在县里可圈可点、在市里有模有样”的总体要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了山口社区、琴溪镇马头村、桃花潭镇查济村等一批“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乡村”示范点。

    在内容上以宣城市“法律六进”的内容为主,同时体现地方旅游特色,增加具有地域特色的法治文化元素,努力建成新时代富有特色的“法律六进”进乡村示范点,为脱贫攻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同时,扎实开展法治进民企活动,努力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全县设置法治宣传栏X余处,共建成农民法治(广场、长廊)X个、农家书屋X个、法律图书角X个,省级中心村X%建成普法阵地。

    三、面临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村级调解工作薄弱。村级调委会建设不规范,软、硬件设施严重缺乏,调解制度不健全,口头调解协议多,制作规范调解协议书少,缺乏严肃性和社会公信力;

    村级人民调解队伍结构、层次不合理,多数由本村干部兼任,且身兼多职,很难有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大多调委员会成员业务不精,缺乏法律知识,知识层次较低。

    (二)法治政府建设需加强。基层法治力量薄弱,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不均衡。行政复议改革尚未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一)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规范村级调委会建设,做好村级调委员会成员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工作水平。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按照省市行政复议司法体制改革文件总体部署,落实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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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

    为了全面反映全市上半年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经认真了解掌握各领域改革进度,现将深化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5年上半年工作进展情况

    今年以来,各县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三次全委会和市委九届四次全委会精神,积极稳妥推进2015年度各项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初步成效。

    (一)改革基础工作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6个专项小组和改革办,制定了《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了领导小组、专项小组、改革办的工作职责,建立了深化改革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2.分解落实重点改革任务。审议通过了《中共市委关于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党发„2014‟1号),明确了深化改革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推进步骤、重点任务。制定和印发了《贯彻实施责任分工方案》(党办发„2014‟41号),确定了6大块、23个方面、175项改革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协调单位、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各专项小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和督促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制定了本专项小组承担的改革工作方案。市改革办制定了《市2015年度深化改革任务及推进计划表》,确定了71项重点改革任务。全市32个主要牵头单位制定了深化改革推进任务表,明确了重点改革事项计划,为扎实有效推进改革奠定了基础。

    3.调查摸底重点改革进度。协调各部门报送了2011年以来承担全国、自治区改革试点和全市性重大改革事项进展情况,收集了近三年来我市已经出台的改革规划、方案、政策、办法、制度等资料,为做好重点事项备案、评估重点改革实效、深入谋划重点领域改革提供了依据。

    4.开展重点改革事项调研。各专项小组及相关部门围绕承担的重点改革任务,组织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中小微企业发展、政府性债务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等调研,为推进重点改革理清思路、制定方案、明确重点、提出对策提供了参考。

    (二)行政体制改革

    1.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市编办牵头开展调研、分析论证、讨论修改,提出了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初步意见,已按规定报市委、自治区逐级审批。

    2.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稳步推进。制定印发了《补充规定》(党办发„2014‟17号),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对市属105家事业单位工作职能和目标任务逐项进行梳理,初步将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类、公益一类、公益二类等类别,为全面做好事业单位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稳步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促进市光明中学国家试点、市中医院自治区试点工作,已组建了理事会,制定了章程,建立了法人治理机制,为全市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积累了经验。改革县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对一县两区146家事业单位开展调查,已经完成了大武口区26家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岗位设置工作,其他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也在稳步推进。

    3.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展较快。围绕审批事项(项目)平均办结时限压缩50%以上,实现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间“四减少”和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两提高”的改革目标,部门联动,多策并举,精简、合并、优化行政审批。一是全面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查。印发了《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实施方案》,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和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事项233项。制定了《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党发„2014‟11号)等十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采用取消、下放、合并和调整管理方式等措施,积极推动市本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和优化。二是减少项目前置审批备案程序。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初步拟定了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力争年内正式颁布实施。初步制定了《企业投资审批流程优化方案》,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正在细化《优化前置手续办理流程及时限表》。在网门户网站开设了“在线政务大厅”平台,完成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和行政审批督查督办平台等软件功能,6月底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平台、智慧政务网上办事系统正式投入运行后,开始对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商业机密的审批事项在网上直接受理办理。三是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制度。初步拟定《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初稿),清单初步列出了限制类14种205项、淘汰类14种228项、落后产品9种114项禁止和限制企业投资经营的行业和领域,逐步将投资由“严进宽管”审批制转变为“宽进严管”备案制。四是减少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制定了《市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实施方案》,编制了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目录与收费标准,对两个辖区和市属108个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18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审核,重新申报和发放行政收费许可证,注销了15项商品价格和收费管理文件,保留了144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项目,在39项临时性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取消收费项目20项,将19项“自愿有偿”项目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五是进一步降低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对全市73家中介服务组织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逐一进行审核,重新核发了《服务价格备案登记证》,严格落实自治区减免标准,对建设项目前期咨询费、工程监理、勘察设计、环境影响咨询等12项收费项目全部降低了收费标准,对监理、招标服务类和测绘、检验、评估咨询服务类等42项属于市场竞争和协商确定收费价格的项目予以保留,工业企业涉及的共同性项目评估报告以开发区及园区为单位统一编制。

    (三)经济体制改革

    1.健全完善经济转型升级机制。围绕国家老工业城市转型示范区建设,编制了《市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规划(2013-2022年)》、《市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规划》及配套方案,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矿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培育发展接续替代产业等方面的工作已启动,《惠农区西河桥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2013-2022年)》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编制了《市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工作方案》及《市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市农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市服务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实施方案》三个专项方案,《宁夏银川—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已委托专业机构启动调研和编制工作,《关于支持陆港经济区发展若干意见》已报送自治区相关厅局。围绕推动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落实《市推进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2015年重点实施29个试验区重点项目,上半年已开工建设21个,完成投资10.8亿元。制定和印发了《市重大项目推进管理办法》,促进项目引进、储备、推进、建设、考评奖惩科学化。

    2.进一步深化开发区管理体制。贯彻落实《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意见》(党发„2013‟1号)和《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体制和事权下放的意见》,以理顺体制、健全机构、下放事权为重点,建立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与惠农区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完善了开发区工作机构,调整核定了人员编制,下放干部人事、项目审批、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9大类24项市级行政和经济管理权限,明确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与市、惠农区之间的关系,基本理顺了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

    3.大力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印发了《关于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党发﹝2014﹞13号)、《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党办发﹝2014﹞38号)两个指导性文件,完成市保安公司、童龙公司、沙湖机场公司等7户企业的清产核资及财务审计工作,完成了沙湖机场、童龙公司等企业股权划转,做好了九柱集团生活垃圾填埋厂财产清查、资产清单、产权划转等准备工作及市环保研究所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工作。探索建立市属国有企业收益分配制度,修订了《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办法》。探索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以础天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为基础,初步拟定了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组建(改组)方案。积极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制定了广西柳州化工与市环星海湖开发公司产权转让《方案》。

    4.多策并举推进财政体制改革。一是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了《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市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完善“单位绩效自评”制度,公开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报告及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民生支出预算,市直66家一级预算单位全部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二是改进行政成本控制方式。强化以“三公经费”为重点的行政成本支出监管,修订了《市本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暂行)》,制定了《市本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加强预算单位资金支付实时监控,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等11项指标。1—5月份,全市党政机关行政运行支出同比下降38.99%,其中公务接待费、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日常办公费分别同比下降70.34%、42.99%、25.97%、38.17%。三是探索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制定了《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方案》和指导目录。四是建立金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激励机制。出台了《市本级财政资金存放银行业金融考核办法》、《市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奖励办法》,有效利用自治区财政厅间歇性资金4.5亿元。

    5.持续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一是全面推开农村土地房屋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平罗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颁证率、集体荒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率和农民房屋确权登记率均达到100%,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颁证率分别达到97.2%和96%,正在积极申报国家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整县推进”试点。惠农区红果子镇等9个自治区试点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基本完成并在全区全面推开,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农民房屋所有权颁证率分别达到86%、83%。二是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及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平罗县国家农村土地经营管理制度改革试验区建设逐步深入,建立健全了农村土地规模生产经营、农村土地产权抵押交易、农民土地和房屋产权自愿退出转让三项机制,探索开展了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和以地养老、以权养老两项试点,已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证抵押贷款4100多笔,发放贷款1.6亿元;办理各类农村产权交易650多笔,交易金额5700万元;退出转让宅基地和房屋农户720户,退出转让耕地3600多亩。惠农区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成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并投入试运行,现呈报自治区金融办待批,正探索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健全农村产权交易规则和建立农村产权评估机构;与银行对接采取担保加确权合同抵押的方式提高贷款额度,发放农业贷款160余万元。三是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改革。平罗县对23个试点村集体“三资”及债权、债务等进行了全面核查清理,制定并修订完善了《平罗县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农民对集体“三资”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继承权机制。惠农区对38个村集体“三资”进行了清产核资,实行村级“三资”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制,加强对集体“三资”处置行为的监督。

    (四)社会事业改革

    1.积极推动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党发„2012‟28号)和《市实施“两名三提高”工程方案》,积极推进教育综合改革。实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以县区为主每年按10%比例实行教师、校长轮岗交流,市、县(区)两级政府制定每年10%自治区、市级骨干教师到偏远落后学校支教。健全教师职称评聘分离机制,研究制定了《推进教师职称评聘分离实施方案》,探索推进教师职称评聘分离。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制定了《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办法(试行)》,细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申报市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审核评估细则》,扶持发展以学前和普通高中教育为重点的民办教育。探索新建公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服务办法,提高了新建公办幼儿园经费补助标准。整合宁夏煤炭工业学校、西北煤机制造高级技工学校、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组建联合学院。

    2.改革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探索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的设置和调整办法,初步起草了《市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激励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开展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特设岗位”聘任工作,初步拿出了专业技术人员“特设岗位”聘任名额分配方案,待市政府研究审核后步实施。

    3.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市属医院已打破编制界限,全部实现同工同酬;县级医疗机构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探索开展医师多点执业,推动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在市中医医院2013年开展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员岗位竞聘方案》、《外聘职工收入分配方案》及奖惩办法等制度性规定。将平罗县定为全国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单位,落实公立医院独立法人地位。

    4.健全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一是开展智能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成硬件设备安装及门户网站建设,形成“同人同城同库同网”,基本实现全市人力资源市场的数据集中、服务下延、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就业服务全程自动化、网络化和一点登陆全市查询。二是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着手成立全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开展年度服务机构诚信状况评估,打造人力资源服务品牌。三是推进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出台《市大学生创业园区优惠政策和服务实施意见》、《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区管理办法(暂行)》等一系列创业孵化园优惠政策,完成了26个项目的征集、评审和入驻。四是实施职业培训示范创建工程。制定了《市鉴定中心建设方案》,成立了筹备工作协调工作小组,统筹现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建立鉴定资源共享、鉴定信息互通的联系协调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培训工作的意见》,探索建立“政府引导、企业订单、培训机构让利、个人适度缴费”的培训机制。

    5.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一是完善大病保险救助制度。出台了《关于市基本医疗保险新增门诊大病有关规定的通知》,增加了4个城乡居民门诊大病病种,提高了城乡居民在基层卫生院住院报销和肾透析等20种门诊大病报销比例,已累计兑现赔付1129人次,赔付金额724.8万元,共有821户家庭受益。二是改进医保监控机制。制定了《医保基金控费管理若干规定》和《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用人头包干结算标准》,完善协议医疗机构准入退出制度、协议管理制度、住院病历二级审核制度、医保用品和一次性医用耗材监控制度、医保医师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制度、协议医疗机构诚信制度等八项制度,促进协议医疗机构诚信履约、自觉控费。三是完善就医转院和跨地区就医结算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与银川市9家医疗机构连通了医保结算系统,解决了7000多名在银川居住的籍离退休人员就医即时结算难题,方便了市参保患者区内就医。四是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起草了《市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筛选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26个,利用农村闲置村部、学校,新建、改建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争取民政部批准建设市失能失智护理院项目,市永峰养老院一期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五是做好低保提标扩面。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统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将城镇居民低保提高到30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由最初的每年420元调整到1930元。六是健全完善保障性住房建管机制。制定了《市保障性住房租售并举管理办法》、《市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办法》、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具体事项正在实施。七是完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政策。立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惠及面,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到50万元,最高贷款年限由25年调整到30年,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范围由9种扩大到15种,实行父母与子女间联动使用住房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对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含)以上的低收入家庭可凭证明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将机关事业单位支付工资、且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三个月以上的职工纳入缴存范围。

    (五)社会治理体制改革 1.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清理社区创建达标、考核评比,梳理各部门组织或批准的创评活动共有26项,其中保留24项,撤销2项。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制定了《市社会组织深化改革实施方案》,成立“市社会组织党群服务中心”,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一律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实行由市、县区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制度;对社会组织的分支机构不再进行登记审批,异地商会、非公募基金会的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市、县区民政局。

    2.健全完善依法治理机制。一是在党政机关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了政府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建立完善了法律顾问定期服务制度、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顾问律师工作交流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明确政府法律顾问团的职责定位,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行为。二是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及具体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依法处理信访问题机制。制定和印发了《关于加强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成立了涉法涉诉信访接访服务中心,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法律顾问服务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信访值班律师受理分流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涉法涉诉信访联调联动法律服务工作机制、涉法涉诉信访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联合接访。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将市、县(区)信访任务较重的职能部门接入全国信访信息系统,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3.改进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机制。建立了社区矫正人员教育学习与社区服务两项档案制度,制定了《市社区矫正对象定位手机管理办法》,先后为4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配备了定位手机,确保矫正对象不脱管、漏管。改进农民工资支付方式,严格执行“月支付、季结算”制度,在13家建筑施工企业推行农民工工资银行直接支付工作,办理农民工工资卡3000余张。完善劳动监察与行政司法的联动机制,研究起草了《关于建立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五)文化体制改革

    1.整合组建新闻传媒集团。整合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市网络信息中心3家市属新闻单位,对现有人员、资产、负债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清产核资,组建了新闻传媒集团,目前三家单位已实行集中办公。建立重大新闻宣传报道媒体联动制度,在网首页建立《日报》电子版,网取消时政新闻采写,时政记者岗位转型,时政新闻统一采用日报稿件,实现一稿多用,促进报网融合。在网设立网络广播电台专栏,实现网上收听广播电台。

    2.建立城乡文化互动机制。组织实施文化志愿服务基层行活动,选调基层优秀文艺节目进城市、进社区、进企业,扩大城乡文化交流演出。建立文化辅导员下派制度,下派的36名文化辅导员协助乡镇、街道、社区(村)组建文化活动团体,引导居民参与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按照“资源下移、重心下移、服务下移”的原则,将加强“流动文化服务”能力建设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加大投入、增强服务、组织落实,在服务供给、人才培训等方面努力实现满足基层人民群众欣赏、参与文化活动的需求,在体验经济发展的同时,享受“文化设施网络建设”的便利和“流动文化服务”愉悦身心的快乐,实现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全市文化活动、免费开放、流动服务、电影下乡、信息共享等工作有序组织实施。

    3.推进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建设。制定了《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实施方案》等文件,确定了建设市图书馆数字化系统改造一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市文化馆电子阅览室、大武口区文图两馆达标建设、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42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电子阅览室建设、47个社区193个行政村文化活动室文化设施配置及挂牌工程等7项重点建设项目,各项目建设正在有序推进。

    (五)党的建设体制改革

    1.健全完善组织工作机制。制定了《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推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出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制定了2014——2018年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努力建立更加开放、更具活力、更有实效的干部培训体系。认真落实《市处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新任职副处级干部到信访部门跟班学习管理办法》的制度,建立全市处、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库。建立干部“干事档案”核查公示和组织部门“双向约谈、深入走访”制度,形成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查机制和综合分析研判机制。在大武口区开展“智慧党建”试点工作,在惠农区开展机关干部到社区报到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制度,成立了市大学生村官促进会。改进干部培训机制,落实《市选派非公有制企业指导员暂行办法》(党办发„2013‟89号),进一步健全完善向非公有制企业选派党建指导员机制。落实《中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实施意见》(党发„2013‟42号),推进市县党校改革,撤销大武口区委党校和惠农区委党校,原工作人员和编制由各县区消化,干部培训工作由市委党校承担;平罗县委党校挂市委党校分校牌子,实现教育资源整合共享。

    2.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党政主要负责人公开述廉制度,制定出台了《市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委会公开述廉制度(试行)》,在全区率先启动了领导干部在纪委全委会上公开述廉工作。调整市反腐败案件查办协调领导小组成员,修订完善了工作规则,建立了重要信访举报情况、重大案件线索分级移送、处分问责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各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形成了工作合力。加大对县区和部门纪委(纪检组)查办案件的指导和考核,重要案件坚持下查一级,防止压案不查、瞒案不报和查案不力等现象,先后严肃查处了三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3.健全完善人大、政协工作制度。市人大围绕健全完善人大工作制度,进一步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使代表依法履行职权,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制定出台了《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建议督办办法》。市政协制定了政协领导直接联系委员工作制度、政协委员联络服务基层群众工作制度,围绕建立党政府和政协组织实施协商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制定了《市政协2015年度协商计划》,确定了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8个协商课题,在市政协十届二次全会上审议通过,积极促进常委会协商、主席会协商、字正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等多层次广泛协商,目前已完成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技改资金、理顺工业园区管理体制等课题调研,以咨政形式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了协商。

    二、深化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等待中央、自治区出台改革决策政策和报批事项。中央、自治区相继召开了2次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了一些重大改革事项,但目前相关文件和政策还没有正式出台,我市各县区、各部门担心“抢跑”与中央、自治区改革要求不相符,同时也期望参照中央、自治区改革“蓝本”制定相关规划、政策;一些改革《方案》、《意见》已报送自治区相关部门,但一直未下批复,影响改革事项的实施。

    (二)部分改革事项研究不够深入、《方案》不够完善。目前,对一些本市能自主改革的事项,相关部门已草拟了《方案》或《意见》,但由于政策依据不够充分、改革措施可行性不强等因素,有的一直在反复修改,有的未能提交会议研究,影响改革进度。

    (三)部分单位对承担的改革事项重视不够、推动乏力。一些单位没有从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工作创新等方面研究思考改革,把抓好常规工作当做推进改革,抓不住改革的重点和关键事项,市委深化改革推动转型发展《若干意见》及其《分工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没有有效落实。

    (四)各部门(单位)协调配合还不够紧密。深化改革事项多、任务重,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人力、精力有限,对各专项小组成员单位的改革事项不完全熟悉,推进改革主要依靠承担改革任务的责任单位。对于跨部门的改革事项,相关单位还缺乏深入沟通,分工负责、协力推进机制还不到位。部分单位牵头责任意识不强,协调配合单位不主动,使改革事项各部门、各环节衔接不紧密,各环节之间的进度不平衡,缺乏整体推进的协调性。

    三、下半年深化改革的思路和举措

    (一)强化领导小组决策职能。组织召开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第三次会议,进一步完善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议事机制,健全深化改革事项会议研究、资料备案、信息报送、督查考核等制度,强化深化改革的决策研究和指导落实职能。

    (二)开展重点改革事项研究。领导小组各成员、个专项小组及各责任单位要及时研究国家、自治区深化改革决策和政策,围绕全市重大改革事项,确定调研课题,开展调查研究,为深化改革提供决策依据。

    (三)推动重点改革任务落实。制定《市2015年深化改革任务和推进计划》,指导各专项组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好各领域改革工作。各专项小组要强化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职责,增强改革创新意识,增进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推动2104年71项重点任务,梳理确定重点改革事项和试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四) 加强深化改革督查考核。建立深化改革督查考核制度,制定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发挥考核导向作用,促进各县区、各部门切实抓好深化改革各项工作,市改革办每月对深化改革工作进行统计汇总,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和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考评。加强与与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及各专项小组办公室协调,联合开展改革专项工作督查,推动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实。

    (五)扩大深化改革政策宣传。利用报纸、刊物、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宣传改革政策,宣传改革成功经验和典型,发布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改革进展情况,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加强各专项小组牵头单位的协调,及时全市掌握各类改革动态,积极编写《改革动态》,关注改革热点,发掘改革亮点,反映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激发和引导全市各领域深化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与自治区改革办的协调,争取在自治区改革相关平台上更多反映市深化改革的动态、做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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