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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路径初探

    时间:2021-09-1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路径初探 大规模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既是新形势下缓解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农村农业发展方式的重大转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事关长远、牵动全局,涉及千家万户长远生计,只有拓宽视野、整体谋划、创新思路、统筹推进,才能实现“政府得土地、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的多赢效应。

    一要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土地综合整治不是单一的土地整理,而是包括田、水、路、林、村在内的全域整治,需要在全域规划、全域设计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综合考虑田、水、路、林、村优化布局和现代农业建设,统筹土地利用、村庄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生态环境、社会事业等,注重保持农村风貌和当地特色,保留传统的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的积极元素,建设与城镇同样便利而风貌有别的现代农村。

    二要强化资金整合效益。按照现有政策,可以整合五个方面的资金来投入土地综合整治。一是土地整理开发专项资金,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出让金等用于农业土地开发部分。二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值收益。三是各类涉农资金。四是社会资金。五是财税和金融支持。

    三要做好多项结合文章。重点抓好三个结合:一是土地综合整治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着力加强土地整理,集中连片推进土地平整和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着力推进村庄整治,切实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形成居住相对集中、产业集聚发展的新农村格局;

    着力抓好设施配套,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切实改善人居环境;

    着力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最终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目标。二是土地综合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相结合。要在整治区全面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对项目区原有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后形成的建设用地置换指标,优先保证农民宅基地、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实施建设,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留足空间,富余部分可以用于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调剂到城市建设发展。三是土地综合整治与承包经营权流转相结合。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坚持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制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城乡各类经营主体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及联耕联种联营等形式,引导土地向规模经营大户集中。

    四要积极探索机制创新。一是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各级政府成立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审查审批和统筹调度,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组建相应工作机构,负责具体项目的督查实施,构建“政府主导、国土搭台、各方唱戏、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耕地整治潜力大的地区,仍然实行财政为主的投入方式。对经济较发达地区和社会投资活跃的地区,推行“以补代投”,引导社会各类资金流向农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构建以企业投资为主体、财政补助引导相结合的投资方式。三是创新耕地管理方式。及时将新增耕地发包给承包经营大户,颁发承包经营权证,设立项目区耕地后期管护资金,对经营大户在一定年限内耕种新开垦耕地给予适当补贴,有效调动经营大户耕作新增耕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五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充分体现群众意愿,对运作模式、规划设计、耕地整理、旧房改造、新居建设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全程吸收群众代表参与,通过公告、听证、公示、票决等方式,广泛征求村民组织和农民对土地整治的意见,并依法签订协议,每个项目必须得到三分之二以上的群众赞成才能实施。要积极帮助群众增收,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当地农民在参与土地整治工程建设中获得劳务收入,使农民获得稳定的“田租”收入。通过促进结构调整,提高土地综合效益,促进农民通过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增收,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非常棒!

    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1.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七大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征求意愿。深入村组、农户家中,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事代表会、村民大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宣传土地综合整治政策,对农村土地、人口、房屋、青苗、是否同意参与土地综合整治等基本情况作一个全面摸底。完善村民申请参与程序。

    2、制订方案,立项报批。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方案,确定目标、原则、机制、安置补偿办法和实施步骤,做好资金测算,选定项目合作主,筹措前期资金。

    3、登记测量,清算补偿。项目立项批准后,组织专业测量队伍,选派村组议事会代会和群众代表参与,逐组逐户按户籍进行登记、核实,对房屋及构筑物、青苗及附着物进行测量、登记、签字、确认、公示、复核,无误后由镇政府对房屋及建(构)筑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开展清算补偿。

    4、住房安置、农户搬迁。修建安置房,落实房源,开展搬迁,并做好户口迁移及城市居民户口登记工作。

    5、充分社保、充分就业。完成农民变市民的户籍变更手续后,及时落实人员社保,作好有就业意愿的全员统计摸底,抓好就业培训,寻找就业岗位,引导帮助就业。

    6、工程实施,复耕验收。组织实施三大工程,将农房旧房拆除复耕,达到国土部门验收要求。

    7、土地流转、发展集体经济、土地综合开发。开展农用土地流转工作,做好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土地的项目开发和建新平移土地的综合开发。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九大注意事项

    1、要坚持集体经济组织是项目的主体。这项工作的组织者是区政府,具体项目的立项、申报、验收由国土部门牵头开展。要特别强调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项目主体地位。避免出现“代民作主”,“好心不能办好事”的情况发生。要注意维护农户的知情权,对项目实施的监管权,对保障农村持续增长的发展权,还要明确土地的归属权。

    2、严格申报立项程序,先报批后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报整治项目,经镇(乡)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向区国土资源局申请立项,区国土资源局确认项目,组织专业单位编制项目实施规划,报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转报有批准权的机关立项审批。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立项审批权在省国土资源厅,拆院并院项目立项审批权在市人民政府。项目应当优先选择在农民积极性高、条件成熟、整理潜力较大、有产业支撑的区域开展,原则上以整村为基本单位。项目立项审批后,可先行

    实施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未经立项就动工,属于违法用地,这点务必请大家高度注意。如黄土镇洪安村当时的农用地整理只是经区上批了,未报省市批准,尽管实现了规模流转,新增加了耕地,但指标却没有认可,资金没有节约出来。

    3、把握项目实施的具体要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应把握“统一立项、统一管理、统一验收”,对于已经批准立项尚未动工建设的土地整理项目和挂钩项目可以同时实施,只有建设用地整理立项,农用地土地整理达不到立项要求的,可以实施;先行进行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理,补充农用地土地整理的,可以实施;只有农用地土地整理,没有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整理,不予立项,不得实施。

    4、严格执行先复垦再建新的原则。项目实施过程中,农房搬迁后的原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必须拆除并复垦,复耕的土地必须达到农业部门关于耕地土壤肥力、土层厚度、排灌能力的质量和验收要求,必须依照项目申报前的土地权属方案及时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及时发放耕地基金,必须坚持农地农用要求,不得违规搞建设。若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复耕土地搞建设的情况,将暂停该镇乡开展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从重、从严处理,既要处理事,还要处理人。

    5、关于地类面积要以规划基期为准。对村组内,有多少耕地、林地、园地、坑塘水面、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不能是村组报多少就多少,根据要求,土地整理以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数为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2004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为准。

    6、农户成为土地综合整治搬迁户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区范围内的常住农业户口,并且在封户前在册的(但在签订搬迁合同前死亡或迁出的不能成为搬迁户,也不能领取拆迁补助费,是否划分户型和面积,是否享受补贴政策,其依据是封户时,是不作为家庭成员列在户口本上。迁移、销户的不享受);二是本人自愿申请到规划的集中居住的。

    7、关于资金来源。一是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但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依法取得实施主体资格,不管谁取得资格,整理出的指标30%同样由市上有偿统筹用于我区汽车功能区建设,5%必须预留给集体经济组织。二是集合使用各类涉农资金。全区集中清理涉农资金和项目,原则上要优先安排在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项目的区域一并实施。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专账管理、统筹安排”的原则,投入项目区实施,注重把农田水利、道路建设、中低产田改造、新农村农房建设、林盘改造、农业产业化等结合起来发挥效益。三是有金融支持政策。对家庭困难的农户,可以农民集中居住区房屋权益作为抵押,争取小额信贷。

    8、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完成后设施的管护。道路、沟渠、蓄水池等公益设施的管护应实行“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以村民小组为单位,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管护资金,落实专人负责,对田埂、护坡由承担农户(受益人)自行管护。

    9、土地综合整治中农户要反映问题的途径和程序。可向所在村组干部反映,由村民议事会汇总意见后向项目实施现场指挥部反映,最终的解释和处理,由村民议事会和项目现场指挥部共同研究决定。如不能答复,可由区级相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解释,不能无理阻挠工程正常进行

    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村组八大职责

    一是负责作好项目宣传、培训,初步设计建议等前期工作。

    二是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成立村民议事会,充分征求村、社意见,确保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三是做好立项工作有关资料签字盖章,完善村民的申请、审批等相关程序,签订农民自愿流转两权承诺书和同意搬迁意见书,并积极支持配合项目的实施。

    四是负责项目区内涉及房屋及附着物、地上附着物、青苗的摸底调查和补偿、补助费用的核算、发放工作,确保被拆迁农户个人自愿,情况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五是做好项目实施中群众协调工作和工作现场管理工作。

    六是做好权属调整方案和道路、水利有关工程后续利用和管理工作,巩固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七是做好项目区产业规划,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产业结构调整。

    八是加强项目区农户的劳动技术培训,积极与就业部门联系,千方百计解决好群众的再就业问题。

    4.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五大条件

    省、市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审查时有严格的审查程序,对土地出地率、经济效益分析、资金筹措来源有明确的规定,这些都必须建立在合理的可行性分析基础上,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不予立项批准。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我区计划用5-6年时间全面完成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未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的区域不得开展土地综合整治。

    2、项目区只能选择在一般农田区和基本农田范围内。不能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范围内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工作。

    3、要明确建新区特别是农民集中居住区的点位和位置。并按发展性、多样性、相融性、共享性的“四性”要求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用地整理中农户要自愿同意开展搬迁。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建设实施方案,要经区规委会初审后,报市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建设。

    4、整理区域应具备整理的潜力。农地整理中田土坎、农村道路、未利用地占整理区耕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8-10%。

    5、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平移使用产生的土地收益应与实际投入成本资金相平衡。若收益低于实际投入成本,政府须对差异资金的来源方式进行合理的说明和承诺。

    5.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四大好处

    一、对农民而言,就是“三充分一持续”。

    二、对土地而言,新增了耕地面积,优化了土地结构,促进土地的流转,适于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生产。

    三、对投资商而言,可以通过参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获得土地投资收益,同时,还可4EE5获区政府在税收、土地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的政策扶持,享受土地综合整治优惠政策。

    (四)对产业而言,通过建新土地的平移使用,使我区土地后备资源更加丰富,通过科学规划,可为汽车产业、商贸、现代物流、城市地产等提供土地储备,逐步形成三次产业良性互动发展格局,打造复合型产业增长极。

    6.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三大工程

    一是土地平整工程,指对水田、旱地、荒草地、田土坎的平整;

    二是农田水利工程,指对支渠、斗渠、农渠、毛渠改造;

    三是交通工程,指修建农村小于4.5米,服务于生产和出行的农村及田间道路。

    7.

    作者的文章得到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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