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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汇报

    时间:2021-09-21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某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汇报

    平江县位于湘鄂赣三省交界处,辖 27 个乡镇,一个国家级工业园,总面积 4125 平方公里,人口 106 万。是全国著名的将军县、老区县,也是一个地域大县、人口大县、生态大县。县城位于汨罗江畔,青山绿水环抱,周围山丘逶迤,汨罗江呈“S”型绕城而过,古有“碧潭秋月”、“秀野春光”、“九曲清池”等自然景观,今有汨罗江沿江风光带、平江起义纪念馆、湘鄂赣纪念馆等人文景观,有国家森林公园幕阜山之险、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福寿山之幽、国家地质公园石牛寨之奇,生态环境优美,是一块绿色的沃土,森林覆盖率达 65.6%。先后被国家环保总局认定为全国生态建设示范区和联合国工发组织认定为绿色产业示范区。平江县始建于公元 809 年,目前,县城建成区面积 12 平方公里,城区人口10.6万;县城建成区绿地率34.2%,绿化覆盖率38.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9.8 平方米,优美的生态资源,良好的自然环境,深厚的历史底蕴,使平江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县城、省级园林县城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平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主要成效

    1、领导重视,创建基础牢固。县委、县政府把创建国家园林县城作为改善县城生态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市民素质、塑造对外开放形象、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坚持“创园惠民

    众,创园促发展”的工作方针,把创建园林县城工作与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关注民生相结合,把创建园林县城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为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平江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为第一副组长、14 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30 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指挥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并设立了专门的园林创建综合办公室。坚持创建工作一盘棋,建立创园工作责任制,实行县四大家包区域、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包街道的路段包干责任制,对各部门、各单位、相关乡镇的园林创建工作职责和任务进行了细化明确。各单位各部门也相应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工作人员,落实了工作措施,为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形成了上下有组织,纵横有联系,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创建工作格局。

    2、理念先进,创建氛围良好。在创建省级园林县城后,平江县领导和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创建园林县城,不仅仅是拿一块牌子,而是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地享受到城市环境发展带来的实惠。因此,平江县将切实改善城市环境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抓手,不唯创建而创建,也不唯政绩而创建,而是要让老百姓真正地享受到城市绿化建设成果,让最广大的市民以最低廉的成本分享社会经济发

    展成果。因此近几年来,平江县将真正改善平江县城环境、提升县城品质作为建设的重点,最大限度地推进小街小巷的绿化建设,最大限度地实施城镇小游园建设,大力推进庭院、小区绿化建设,在些基础上适度进行公园建设,严格控制“高大上”的园林绿化项目,尽最大努力让城市绿地均衡分布在城区,让城镇绿化建设真正“接地气”,用有限的投入迅速增加了城区绿化面积,提升了绿地品质,均衡了绿地分布,让绿化建设成果老百姓看得到、进得去、享受到,切切实实地提升城市居民的绿色福利,从而得到了最广大老百姓的支持,营造了良好的创建氛围。

    3、整章建制,园林监管规范。为使平江县城镇园林绿化建设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常态化轨道,平江县加大了园林绿化规范性文件建设力度,出台了《平江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平江县城镇绿线管理制度》、《平江县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平江县“绿色图章”制度》、《平江县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平江县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制定了《平江县绿荫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和制度,使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走上了制度化、规划化轨道。严格实施“绿线”管理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验收关,确保配套绿地达到规定标准,从源头上避免建筑物挤绿、占绿的现象。大力宣传爱绿、护绿。成立园林绿化执法大队,严肃查处侵占城市绿地、损坏花草等绿化设施及无资质证施工等行为。

    二、平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主要做法

    1、园林绿化行业监管到位。一是园林绿化管理机构到位。成立了平江县风景园林管理办,是承担行政职能的副科级事业性单位,归口县住建局。二是制度建设到位。近年来,修改了《平江县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出台了《平江县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确保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制度到位。三是职能落实到位。将城镇绿线管理制度纳入建设项目报建程序,城镇规划区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均须到县园林办办理绿线审批手续,并将其作为办理规划许可等的前置条件,对确因特殊原因达不到规定标准的项目,严格依法依程序缴纳城市绿化补偿费。加大了对城区损绿、毁绿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保护了城市绿化资源。

    2、园林绿化建设稳步推进。平江县近几年来,不断加大城市绿化建设的投入,一是加大了公共财政的投入,近三年来,政府投入绿化建设专项资金 1.9 亿元,投入绿化养护资金 450 万元。二是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鼓励相关单位开展创建园林式单位(小区)活动,小区、庭院绿化建设投入加大,庭院、小区绿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通过实施绿线管理制度,要求城区各新建项目绿化指标达标等,县城绿量大幅增加,景观效果进一步提升。截止 2014 年,平江县县城建成区绿地率、绿化

    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分别达到 34.2%、38.5%和 9.8 平方米;绿地建设突出植物造景,乔、灌、花、草搭配有序,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例达 6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81%。道路绿化普及率 97%,达标率 81%,林荫路推广率达 61.5%,林荫停车场推广率达 63%。同时广泛开展鲜花进家庭,绿化进社区等群众性活动,所有主干道沿街单位全部拆墙透绿,所有居住区植树添绿,机关、单位垂直挂绿,近三年全民参与义务植树304.6 万株,植树尽责率达 95.5%,成活率达 90%,保存率达 85%。县城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为 88%;公路、河道沿线防护绿地建设水平逐步提高,城镇防护绿地实施率达 82.1%,河道绿化普及率达 86.2%。

    3、维护管理逐步规范。平江县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公园管理,城区 2 个综合性公园,2 个广场,18 个小游园都由专门的机构实施了规范管理,公园管理规范率达到 100%;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达 75%;平江县共有 371 株古树名木全部分类建档,挂牌保护,完善防护设施,古树名木保护率达 100%;制定了立体绿化实施方案和鼓励政策,推广立体绿化面积 2.6 万平方米;建立了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鲁肃山、杨梓山、羊角山等城市其他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城市园林绿地病虫害生物防治技术得到推广和应用,生物防治技术推广率达 52%;主要公园绿地设置了防灾避险标识、标牌,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

    施率达 75%;城区水体岸线自然化率达 88%;平江县确定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范围,编制了历史风貌保护规划,对历史文物古迹进行了有效保护。

    4、市政设施配套完善。平江县坚持市政设施建管并重、不断完善城市承载功能,大力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程,城区供水、环卫、排水排污等各项基础设施日趋完备。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城市容貌整洁美观,县城污水处理率达 85%,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100%,县城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达 100%,县城道路完好率达 98%,人均拥有道路面积 9.67 平方米,公共供水用水普及率达 98%、水质综合合格率达 100%,道路照明亮灯率 98.5%。加强了城镇住房保障,到 2014年底已建成廉租房 4856 套 29 万平方米,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城区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普遍建立无障碍设施,使用管理良好。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机构和运行管理制度健全,全城区地下管网、道路、桥梁等各项市政设施基础档案健全,管理规范,制度完善,监管有力,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我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推进生态建设、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县的创建工作与园林绿化先进城市相比,

    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我们将以国家园林县城考核验收为动力,加大力度,巩固成果,强化措施,查漏补缺,为建设绿色平江、美丽平江而努力奋斗!

    一语中的!

    很赞同作者的观点啊。

    关于郴州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的

    专家初审意见

    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派,我们专家组一行,于9月12日至14日对郴州市园林城市创建工作进行了初审考察。听取了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和市容市貌,审阅、核查了有关资料。经讨论研究,形成初审意见如下:

    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东临江西,南接广东,是湖南省的“南大门”,建成区面积66.7平方公里,城市人口54.8万人。自2003年提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以来,克服了2008年特大冰雪灾害造成的城市园林绿化毁灭性破坏、历史欠账较多、山多地少、地形地貌复杂等种种困难,坚持创建不动摇。2009年为全面恢复生态,重新启动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大力实施“百亿城建计划”,持续开展城市建设大会战、“绿城攻坚”、“城市建设和管理大提质”等活动,全面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通过三年多的不懈努力,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快速发展,基本消除了冰冻灾害的破坏性影响,城市面貌焕然一新。据查郴州市统计资料,截止2011年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8.3%、绿地率达36.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53平方米,三大指标均达到或超过了国家园林城市的申报要求。各项申报材料整理规范、完整,综合管理、绿地建设等63项相关技术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Ⅱ级标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成效显著。

    一、领导重视,全民创建,形成强大合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园工作,制定了《郴州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组织机构,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创园工作。书记、市长等领导,多次亲临指导工作,全力推动国家园林城市创建。通过逐层、逐项分解落实创建任务,做到了各部门、单位创园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全市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四套班子合力抓、职能部门配合抓、专门机构具体抓、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共同创建的强大合力。

    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开展创建征文比赛、摄影大赛、家庭园艺大赛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社会各界和全市人民的创园热情高涨,创园工作深入人心。全市各县市区、市直及国、省驻郴单位、民营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自觉行动、自发参与,踊跃加入到创园活动中,各类义务植树林遍布郴城各个角落,全民建绿蔚然成风,形成了 “全民建绿、城乡同创”的良好局面。

    二、创园理念先进、主题突出,彰显地方特色

    — 2 — 郴州市根据自身城市特点,深入挖掘城市文化内涵,科学编制绿地系统规划,围绕“以山为城之魂,以水为城之源、以绿为城之脉,以文为城之蕴”的城市建设理念,着力构建“一圈两环、蓝脉绿网、十山十湖”的城市山水园林生态体系,初步形成了“山在城中、城在园中、人在绿中”的城市特色。

    (一)科学创建。以依法创园、制度创园、长效创园为理念,科学编制绿地系统规划,严格执行“绿线管制”制度和“绿色图章”制度,严把绿化审批关和验收关,严厉打击乱砍乱伐、损绿毁绿等行为,实现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

    郴州市认真贯彻《城市绿化条例》和《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不断完善地方规章制度。编制完成了城市绿地系统规划、防灾避险规划、蓝线规划、绿线导则、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专业规划,启动绿道建设,处于区域领先。逐步实施了郴州市公园管理办法、园林式单位(小区)评选办法、园林绿化工程验收标准、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范、绿地养护质量标准、城市绿化赔偿、补偿费征收标准等多项制度,实现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效保障了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长效性。

    (二)山水创建。郴州突出 “山水”特色,以山为魂,以水为源,以绿为脉,全力围绕“山水”做文章。根据《郴州市城市

    — 3 — 绿地系统规划》要求,一方面,通过租赁或征用土地的方式,将东坡岭、木子岭、樟树岭、卜里坪等20多个城区山头全部改建为公园;另一方面,按照“依山傍水、绕山环水、显山露水”的理念,启动郴江河、同心河、燕泉河、西河两岸景观整治,通过拦河蓄水的方式,规划多个10至30公顷的水域,构建“河湖互补”的城市水网,先后完成北湖、爱莲湖、苏仙湖、王仙湖的新建和提质改造,精心打造了以“十山十湖”为特色的山水福城。

    (三)生态创建。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以山体公园、小游园建设为中心,加快了城市林荫路建设步伐,突出了生态统筹和谐的理念,让城市走进公园,让公园拥抱城市,方便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和休闲。坚持道路绿化林荫化、树种多样化、布局合理化、色彩季相化,积极开展 “城市慢行系统绿荫化”建设。全市67条城市道路中,林荫路推广率72.4%,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2.5%。同时,计划用城市绿道将城市各类绿地有机连接,形成富有特色的园林绿化网络。

    牢固树立因地制宜和建设节约型园林理念,坚持节水、节地、节能并举,以适应性强、地域特色明显的乡土树种为主,合理利用选矿废弃地,改建公园绿地。在园林绿化管护上积极推广喷灌、滴灌、微灌等节能技术,在山地公园中应用太阳能、风能路灯等节能设施。注重古树名木保护,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 4 —

    (四)文化创建。郴州作为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在园林城市创建过程中注重了历史文化的保护和发掘,深入发掘郴州历史文化、红色文化和郴州精神,将其融入园林建筑、小品、雕塑当中,让园林景观与文化有机结合。在城区重要节点,营造了“郴阳八景”植物造景,极大地丰富了城市景观,让城市园林景观既彰显了城市文化,延续了历史文脉,又体现了郴州的地域特色,营造了特色鲜明、文化深厚景色优美的湘南城市风貌。

    三、创园措施强力,工作成效显著

    郴州市以打造“林中之城、休闲之都”城市品牌,建设绿色生态宜居城市为目标,创园工作思路明确、切合实际,工作方法得当、措施有力,初步建成了以环城生态绿化为基础,道路绿化为骨架,公园、游园为重点的点、线、面相结合的城市园林绿化体系。

    (一)多措并举,加快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步伐

    运用了建绿、增绿、还绿、补绿、插绿、促绿等各种手段,大力实施公园、道路、居住区、街旁游园等各类绿地建设,基本实现了全市绿地建设的全覆盖、零对接,城市绿量快速增长,园林绿化品质显著提升,城市园林绿化相关技术指标达到了较高水平。

    据查阅相关资料,郴州市通过积极开展“生态景观建设攻坚”、“绿城攻坚”活动,举全市之力栽植大量苗木,再造“林中之城”,使城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达71.6%,本地

    — 5 — 木本植物指数达0.8,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达95.3%,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达100%,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为4.21%,河道绿化普及率为80.75%,水体岸线自然化率为90.31%,生物防治推广率为62.3%;依借四面环山地势,以公园建设为手段,有效化解山多地少难题,新建和改造公园、游园64个,建成区大于40公顷的植物园1个,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74.81%,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为0.11,公园管理规范化率为94.1%,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为76.9%,基本形成了“开窗见绿色、出门进园林”的城市景观格局;在创园中对主次干道沿线进行拆房拆违建绿、拆墙透绿、退地还绿,提高了城市绿视率,缓解了老城区绿量不足和不均衡问题,有效地改善了市民的工作生活环境;以精品道路提质为重点,打造郴州大道、南岭大道、郴江路等12条精品景观生态道路,对裸露边坡“造绿造景”,进行立体绿化;通过创建“园林式单位”,在小区庭院强力推进破硬建绿、见逢插绿和实施围墙围栏绿化、窗台阳台绿化、屋顶绿化。目前,市城区共有178家单位庭院成功创建省、市“园林式单位”,50家小区成功创建省、市“园林式小区”, 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达96.54%。

    (二)探索创新,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效能

    郴州率先走在了湖南省将数字园林与数字城管相结合的前沿,依靠先进的空间数字信息技术,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古树名木保护、园林绿化养护和病虫害防治等实施动态监控、精细化管理;在园林养护管理方面积极探索市场运作模式,引进— 6 — 国内知名绿化企业进行市场化养护管理,学习借鉴其先进理念和技术,提高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和效能。

    (三)点面兼顾,注重市政基础设施和大环境绿化建设 郴州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大环境绿化工作投入力度大,市民参与热情高,点面兼顾,雅俗共赏,形成了城郊一体化的良好绿化环境。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逐步建设了防护绿地,城市周边功能分区明确,交界处建有绿化隔离带,维护管理措施落实,城市热岛效应明显缓解,环境效益良好。

    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力度大,效果较好。据查阅资料显示,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污水处理率达80.96%,编制完成了城市给水排水、城市防洪及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提质技术改造规划和部分实施计划;城市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达到365天,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达到四类及水体比率66.67%,河、湖生态驳岸绿化效果良好,生态环境和景观效果明显;城区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3.3分贝,道路完好率为99.15%;住房保障率为95.11%,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城市燃气普及率、万人拥有公交车辆标台、人均拥有道路面积、供水普及率、道路机械清扫率、城市道路亮灯率等各项指标均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要求。

    四、存在的不足和建议

    — 7 —

    1、进一步建设增加老城区绿地面积,加强园林绿化精建、精管,营造更多精品亮点。

    2、完善公园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山体公园的林木抚育,尽快形成植被丰富、生态良好、季相优美的景观风貌。

    3、进一步规范街道商业门牌和广告标牌的规划设计,强化市容市貌管理,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

    按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和《国家园林城市标准》,经专家讨论商议,认为郴州市符合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条件,同意推荐郴州市申报国家园林城市,请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

    专家组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周淑兰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高级工程师

    黄 哲

    长沙市园林管理局

    副局长 杨青山

    湖南省建筑设计院

    院 长 田森林

    湖南省环境卫生协会

    高级工程师

    二○一二年九月十五日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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