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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1-09-30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1

    市应急管理局 9 2019 年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2019 年,市应急管理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依法治安方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取得了长足进步。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网络基本形成,执法制度逐步完善,执法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效果日益显现,行政执法工作中实现了“三零”:零复议、零诉讼、零追责。现将应急管理局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把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目标之一,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依法行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建设法治政府的核心要求,也是政府行政的基本依据。它是一个地区发展软实力和竞争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一年来,市应急管理局切实围绕《2019 年××市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增强使命感、紧

    2 迫感和责任感,坚持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能力。

    二、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办公室),并由 1 名干部专职从事依法行政推进工作,局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了有领导、有责任部门、有具体工作人员。同时,也加强过程督导,局每周工作例会都会听取责任股室的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依法行政推进中遇到的问题。

    三、

    把握关键环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来,我局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主要通过抓好“四个规范”,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规范执法队伍建设。首先,管好队伍,带好人。执法人员是行政行为的实施者,执法人员法律意识和执法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确保执法人员在法律约束下自觉依法办事,是依法行政实现良性运作的根本要求。因此,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首先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来抓。第一,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贯彻执法为民的理念,把依法行政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紧密结合,做到服务无缺位、行政不越位,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法治环境作出贡献。第二,加强法

    3 制教育和法律培训。把法制教育和法律培训放在首位,加强执法人员的上岗培训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并作为长期的工作来抓。我局每年都会组织一系列的业务培训班,提高市、镇两级应急管理人员的法律理论水平。同时,把法律、政策的学习纳入到年度干部培训计划,安排执法人员参加省、江门市局和市政府举办的各类法制讲座、学习班。另外,在日常执法中采取“帮、扶、带”的方式,结合具体的执法办案,“手把手”现场进行行政执法示范,在工作实践中来强化学习。经过这几年的培训,我市的各镇街安监队伍已经从以前的不敢执法、不愿执法、不会执法变成现在懂业务、讲法律、走程序、严执法的镇街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已完全具备独立执法的能力。

    (二)规范行政审批流程。作为行政部门,要为人民行使好手中的权力,既不缺位、不越位,更不错位。我局建立了运转有序的审批机制,以有力的制度保障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方面,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标准化,减少企业到场办事的次数,我局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已全面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 “邑门式实体大厅+网上办事大厅”受理平台,形成“企业最多到场一次,即可办结”的多元化服务模式。另一方面,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和质量,从2019年开始,我局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社会化参与机制,通过购买技术服务,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组成专家组一

    4 并到企业现场,对提交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及企业现场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制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逐一细致的核查。局执法人员根据专家组提出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发出整改指令,并进行跟踪落实,确保企业各项技术指标达到换证条件,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的基础上,严把了安全关。2019年,我局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43项,均在法定时限减半再减半时间内办结,审批工作受到企业的好评。

    (三)规范行政执法监管。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联系最密切的管理活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是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保障。由于以往的执法监管模式存在检查覆盖面窄、检查重复率高、执法随意性大的特点。2019 年起,我局已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察新模式。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检查结果除涉及个人隐私和单位商业机密内容外,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对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企业增强威慑力。使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了充分体现。除双随机抽查企业外,还通过“三个突出三个结合”,即突出高危行业、突出事故高发行业、突出直接监管企业,结合重点工作、结合重要时段、结合执法力量的检查方式,有效的解决了检查任性、多层次重复执法等问题,提高了安监执法效能,推进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同

    5 时,我局还要求执法人员除了当好督导员还要当好宣传员,及时梳理全市行政执法基本情况,多渠道的向群众宣传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及时解释和消除群众对行政执法部门的一些误解和不满情绪,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赢得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广泛认同。

    (四)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案件审理程序。按照市政府的统一要求,我局聘请了一名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重大决策、重大行政处罚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注重依法行政的同时,更注重对依法行政的监督。为了更好地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服务于人民,我局 2019 年制定了《××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工作规则(暂行)》,严格执行“案审分离”制度,坚持办案与审理分离,办案人员不得参与审理,执法人员负责对违法行为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案件审理机构负责审核把关,双方相互制约。按上级要求,实施“对行政相对人处以 5 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5 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撤销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等”的行政处罚,除必须集体讨论外,必须报江门市应急局备案审查。通过加强内部监督制约,保证审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通过严格的工作程序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案件质量。2019 年,安全生产系统共立案查处了36 宗违法行为,罚款金额 7.37 万元。严格的制度保障,使

    6 所有案件均实现了“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

    四、认真开展权力清理工作

    我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按照应放尽放、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开展了“1+3”权力清单清理工作。目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 12 项、行政处罚事项 246 项、行政强制事项 9 项、行政检查事项 17 项。通过这次清理,我局对各类行政权力做到心中有数、行使有规。

    五、深化安全生产法制宣传

    一是组织全局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面向广大市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和抖音等新媒体,通过播放安全公益宣传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开设安全专栏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基本保证了在媒体不间断有声音、有图像、有报道,有效提升了社会公众安全素养和安全意识,在全市掀起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潮。

    六、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我局仍将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推进,一是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要细化年度执法工作目标,层层落实执法工作责任。通过科学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责

    7 任制考核方案,推动各镇(街道)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讨工作开展情况,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建设。二是进一步突出执法重点。按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要求,以高危行业、事故易发行业企业为重点,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建立监管与执法一体化制度,提高执法效率。三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有关文件的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完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建立健全监管对象名录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留死角,我市的生产环境更安全。

    ××市应急管理局

    2019 年 11 月 18 日

    佩服作者能写成这么一篇文章。

    2019年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0)

    2020年03月31日

    公开日期

    2020年03月31日

    关键词

    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 通知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海政发〔2020〕11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

    一、2019年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三、2020年工作安排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所属目录

    政府文件

    备注

    附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ofd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争创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2019年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

    1.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成立中共海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委员会工作体系,原海淀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委员会下设的四个工作小组之一。区委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2018年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海淀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听取审议《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定》,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治区办全面梳理总结全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情况,迎接北京市专项督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监督检查,抓好问题落实整改。

    2.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法治政府重要文件等形式,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区长专题会、调度会等形式,协调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等重点工作。集中制定、修订《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定》《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海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海淀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把依法行政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健全工作评价体系。

    3.积极争创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2019年下半年,在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下,全区上下总动员,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10月中旬,司法部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申报材料,海淀区在全国22个同类别入围市(县、区)中,得分最高,位居第一。12月初,司法部委托专家组和第三方对我区进行实地评估和满意度测评,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得到专家组充分肯定和地区群众的高度认可,示范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创建,极大催发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区域影响力、辐射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日益增强。在2019年全市依法行政公众评价中,海淀区得分8.48分,位列16区之首。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完成区级机构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区级机构改革工作,新组建和优化一批机构,重新制定印发21家区属部门“三定”规定,对27家区属部门“三定”规定进行调整。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由164个精简至59个,精简率达64%。融合优化海淀园及中关村科学城组织机构,健全中关村科学城管理体制。

    2.完善街镇工作体制。一是推进街道机构改革。按照精简、效能、便民原则,将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执法队伍、事业单位综合设置为“六室一队三中心”;完成试点镇机构改革工作,将原有“向上对口”转变为“眼睛向下”设置原则。重构面向群众、着眼基层的街镇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效能。二是制定街镇职责清单。动态调整形成街道职责清单,包含党群工作、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综合保障6大类125项职责事项;调整制定试点镇职责清单,包含党群工作、平安建设、城乡建设、社区(村)建设、民生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综合保障7大类143项职责事项。三是设立社区专员工作机制。打造了一支超过460名街道干部、任期不低于1年的社区专员队伍,覆盖500余个社区,全年重点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等社区治理方面问题1300余个。

    3.制定2019版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对应区级机构改革,动态调整区级权力清单,形成《海淀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9版)》,包含1168项权力事项,并已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其中市区共有事项877项、区级独有事项291项。

    4.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完成世行、国家营商环境评估检查,为中国营商环境世行评价排名大幅提升至31位贡献了海淀力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全国首个小微企业续贷中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上线“海淀通”APP,开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与网上服务大厅、“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和“便利淀”小程序一起实现“一端办理,全网同步”,构成线上“五位一体”政务服务框架。率先启动区块链技术应用试点,实现国家级和市级12类数据共享。压减专业大厅数量,由原来的10类18个减少至4类7个,增设区政务服务中心航天桥和联想桥办公区,构建“南北中”区级政务服务实体网。对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全流程评价,定期公开评价结果,不规范行为项目比例下降约17%。

    5.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区578个社区和53个参选村完成换届选举,成功率100%。进一步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完善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对社区填报表格进行专项清理规范。开展花园路、中关村、香山“区-街镇-社区”三级协商联动试点,在29个街镇试点建设社区会客议事厅。积极推进41个市级“社区之家”和25个市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建设。广泛开展“三亮”“三进”活动,万寿路今日家园社区、田村路阜四社区、曙光上河村社区的社区治理经验在全市推广。

    6.深化“接诉即办”工作。完善“接诉即办”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接诉即办”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设立“接诉即办”工作专题调度月、系统治理月,加强高位高频调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清锁行动、施工管理、机动车乱停放治理、房产证办理、物业管理、暴露垃圾、消费者投诉处理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一把手”回访工作机制,街镇主要负责同志实现回访全覆盖,委办局“一把手”回访分设专题、逐步展开。

    (三)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提供基本规范。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19年,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完备,全部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集体讨论率达100%。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实施跟踪问效和督查评估,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评价机制。在2019年全市重大行政决策案例评审中,我区得分9.09分,16区最高。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监督工作。2019年,共审查区政府及区属单位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委办局征求意见220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390余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科教文卫等诸多方面。2019年,区政府正式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均按要求向市政府备案。

    3.发挥律师队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智库作用。2019年,13家律师事务所组成两个法律顾问梯队为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区属60余家政府部门和29个街镇聘请法律顾问比例达100%。出台《海淀区律师行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施办法》,激发海淀律师行业内生动力,海绵式吸收高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全区现有律所458家、律师5344人。开展《中关村科学城法治环境建设》课题研究,以高质量研究成果为中关村科学城发展建言献策。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完成区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农村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组建工作。二是将各街道执法队更名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街道未取得执法主体资格前,仍加挂“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执法队”牌子,仍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三是选取四季青镇为试点,组建四季青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镇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2.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做好改革期间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保障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结合法治政府创建开展强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培训,以案卷评查为抓手指导推进“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依托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行政执法资格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开展“排查纠治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专项活动”,对执法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处罚裁量等环节进行排查。

    3.发挥执法效能监督导向作用。强化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应用,依托行政执法监测考评指标,引导行政执法向规范化、效能化转变。以“街镇吹哨”响应情况和“12345”举报投诉案件情况,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9年,全区行政处罚总量(不含公安、交管)9.2万件,全市16区排名第二;人均处罚48.84件,全市排名第一,执法检查共计38万余件,人均检查208.12件。对比近几年执法数据,我区以行政检查为主要方式的事中监管得到不断强化,行政机关主动履职、主动作为的意识和能力均得到明显提高,行政执法对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的主动响应能力和协同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五)行政权力得到有效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19年,办理全国、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563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建议41件、市政协提案16件、区人大建议262件、区政协提案243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复,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100%全覆盖,代表委员签署意见同意率100%。

    2.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曾劲同志带头参加法庭审理,14个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共计42人次。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研究落实司法建议书,支持检察机关运用民事公益诉讼方式维护公共利益,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3.强化财政和审计监督。以采购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采购项目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新增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涉及提供虚假中标材料的供应商和会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处罚。加大政策跟踪审计力度,采取“大数据审计+重点现场审计”方式对预算执行进行审计,抓好重点民生领域专项审计。

    4.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绘制政务公开便民地图,汇集教育、医疗、养老、便民商业等4300余项服务网站信息,方便群众就近查阅信息。编制和发布政务公开全清单,涉及主动公开目录4245条,共计6035项,实现“一单”到底、信息全覆盖。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城市精细化管理等8个主题,组织全区69家单位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4800余人走进行政机关,“零距离”体验政府运作。落实新条例规定,修改完善17个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在2019年北京市16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海淀区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其中决策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典型做法获市政务服务局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列席区政府常务会,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城市管理、疏解整治促提升、扶贫协作、科技成果应用、城市大脑建设、北清路城市设计、环境建设等10项议题研究,广纳群言。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1.夯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9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6件,受理439件,决定维持230件,驳回申请101件,终止67件,纠错39件,纠错率8.9%。收到全市各级法院、市政府复议机关受理的以区政府为诉讼、复议相对人的行政案件338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315件、行政复议案件23件。行政诉讼案件中,现已审结290件,败诉8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现已审结22件,中止1件,无纠错案件。秉持依法办案、复议为民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倒逼依法行政作用。全区各部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良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纠错功能,获得行政相对人认可,行政复议公信力得到提高。

    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网上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视频接访和会商,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通过视频接访系统接待信访群众,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完善“海淀区网上信访矛盾智能化解平台”,积极运用网上信息系统指导规范业务。优化区公共责任保险防范社会风险功能,首次将辖区155家学校(幼儿园)、36家医疗机构及8家公共服务企业等单位纳入保险范围,被保险单位总数扩展至315家,为广大辖区居民参与公共生活撑起了一把“防护伞”。

    3.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成立海淀区行政调解委员会,完善区级行政调解机构。全区44家政府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成立行政调解组织,明确行政调解组织负责人、调解人员、调解职责和范围、调解工作流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919件,调解成功14301件,成功率95.8%。积极推进区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已达85家。海淀法院与区司法局密切协作,规范和强化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分级分类培训,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150余场次,培训11000余人次。

    4.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增至9类17项,“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开通8条。2019年,中心窗口接待来访8863人次,电话咨询25559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850件,办理各类服务事项4922件。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清河街道、四季青镇、永定路街道为试点,推进全区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建设。

    5.营造全区守法普法浓厚氛围。深入开展“七五”普法,突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庆宣传、宪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重点对象法治教育持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加强,普法亮点品牌特色充分彰显。2019年,全区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360余万份,惠及辖区群众380万余人次。

    (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显著增强

    1.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和法律知识讲座6次,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街镇和政府职能部门实现会前学法常态化,各级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

    2.组织法治专题教育培训。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80多场次,参与人数5万余人次。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在区委党校举办了第六期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为期5天,参训处级领导71人。结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和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举办法制机构负责人和执法队长法治专题培训班。

    2019年,通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短板,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能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个别单位法制机构专业力量不足,发挥作用不明显。二是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领导干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要求不够了解或不够重视,存在重决策内容而轻决策程序的现象。公众和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程度偏低,专家论证存在走过场现象。三是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职权履行率不足30%,多数权力事项处于“休眠”状态。综合性执法过程中,部门间通力合作、协同治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在行政管理中程序意识缺失、证据意识不强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2019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19年,我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保障

    及时将海淀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调整设置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和统筹。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规划,在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全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和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6次,审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10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推动有关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等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出台,推进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推动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注重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领导干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

    推动“科技+政务”,倍增法治政府建设效能。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海淀区政府服务平台,实现与大数据的对接共享,并衍生信息鉴定服务和多事项同步办理功能。充分解读、精准把握服务型政府内涵要义,在依法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同时,引导政府与企业建立原始创新过程中的新型伙伴关系。针对部分高新企业缺乏让技术落地的应用场景问题,推出“人工智能15条”等多项新政策,并提供了“无人驾驶”“城市大脑”“指挥社区”等17个科技应用场景建设项目,2019年9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此作了专门报道。2019年11月,在全面总结本区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一流,推动出台《海淀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年,国务院要求在全国复制推广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其中不乏海淀创新实践、先行先试探索出来的经验做法。

    (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建立内部层级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形成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以机构改革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消除权力寻租空间。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工作为抓手,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推行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关口前移。

    (四)带头维护司法权威

    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主动出庭应诉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庭应诉。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2019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代区长曾劲同志作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海淀法院出庭应诉,在庭审中了解到本案原告申请信息公开是为了解决其劳动纠纷问题,当庭开展调解,区政府和区公安分局表示愿意为原告提供案外帮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协调解决原告遇到的困难,原告当庭自愿撤诉,案件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为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供了示范。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海淀区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海淀区“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构建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框架下,在成立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基础上,抓紧成立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调整设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一领导、4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13家单位牵头推进、76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1+4+13+76”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与各有关单位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把依法行政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强化干部考评考核。

    (二)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做到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开展防控工作,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发力,依法依规全面履职,在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强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建设。对中关村科学城管理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完善调整,打造具有战略前瞻性和适度灵活性的新平台、新机制。合理调整确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建立和完善适合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组织实施《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推进街道行政执法改革,推动镇级管理体制改革,完成赋权明责、优化机构设置等改革任务,鼓励支持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创新实践。对各部门特别是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实施《海淀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结合后疫情防控形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更多事项极简办、绝大多数事项全网办、所有事项更快办、全流程贴心办。加强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探索实践“智能+政务服务”。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危害科技创新行为的执法力度。健全完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海淀体系建设。强化引导、引进,支持第三方服务行业做大做强,激发海淀创新活力。

    (五)切实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全面落实《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制度、立卷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认真落实《海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细化工作流程,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立卷和备案制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

    (六)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

    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行政执法。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落实审慎包容监管要求。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检查单制度,规范实施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推行行政裁决制度。加强执法协调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

    (七)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进诉访分离,加强“信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高标准实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智能信访。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依法办案,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基础作用。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衔接联动。加强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争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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