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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城区财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1-10-07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东城区财政局 2019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 年东城区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立全面规范、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财政管理要求,紧扣稳中求进总基调和高质量发展理念,全面提升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不断增强财政可持续性,发挥好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提升东城区财政局法治建设新局面。现将 2019 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依法落实财政工作,有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 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根 据 中 共 中 央 国 务 院 《 法 治 政 府 建 设 实 施 纲 要(2015-2020 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东城区财政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全年多次听取、研究依法行政工作,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序开展。专题听取了 2019 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汇报,要求全局各科室各负其责,做好 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听取了关于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及处罚、问题情况的通报,要求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巩固监督工作成果;听取了支付法律咨询费工作汇报,要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行政执法程序进行有效的完善;专题听取了关于 2019 年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财政保障机制)

    任务指标分解情况的汇报,要求有关科室配合,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工作要求,按时做好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的自查自评及有关备查材料的填报汇总工作;专题研究依法行政考核人均处罚量如何落实协调工作,要求要全力以赴,克服困难,确保任务指标的完成;专题研究张志广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提出行政复议答复相关工作情况,要求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确保答复材料合理合法以及专题听取 2018 年决算草案、2019 年国有资产报告等依法行政相关工作。

    (二)大力宣传贯彻法律法规 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法治宣传工作。紧扣“法治新时代”主题,制作《我和宪法的故事》微视频,大力宣传宪法;通过动漫视频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深入宣传法律法规;组织观看电影《特别追踪》,进一步提高财政干部守法观念。二是按时报送扫黑除恶法治宣传工作相关信息 3篇,全局干部提高了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结合我局行政诉讼案件,报送“以案释法”案例 2 件,通过案例分析学习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四是认真组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加大法制培训力度。坚持把局长办公会前学法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相结合、领导学法与领导讲法相结合、领导学法与廉政教育相结合,把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长效机制,坚持不懈。2019 年组织会前学法 8 次,重点学习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基本建

    设财务规则》、《政府会计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通过学法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五是积极组织法制教育培训,2019 年举办大型法制培训 3 次。邀请律师为全体财政干部进行了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的“以案释法”专题讲座,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组织国家安全专题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的国家安全意识;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 356 人次开展了《政府会计准则》和内部控制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财务人员的工作和管理水平。

    (三)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一是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出台了《东城区财政局关于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审查主体和对象、审查方式和程序以及审查工作职责。确保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要求,防止出现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二是对政府采购等新增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共审查新增文件 34 个,经审查所有文件都不涉及公平竞争审查内容。三是逐步开展存量政策清理工作,2019 年共清理财政制度业务文件 101 个。

    (四)进一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一是全面加强预算管理,促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规范有序开展。结合本区实际,对《北京市东城区区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北京市东城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结合新修订的预算管理办法,指导各单位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决算,并按照要求公示政府购买服务预决算报告。进一步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在文化领域和财务管理领域的改革。二是完成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修订工作。为积极推进东城区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采取多项举措,顺利完成区属 69 家一级预算单位 2020 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修订工作。三是对相关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开展调研。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工作,积极撰写调研情况报告。四是积极做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对受益对象为社会公众、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梳理,重点关注平房区物业管理、社区文化建设、养老资金投入、垃圾分类等 4 大类项目,进行第三方绩效评价,强化预算资金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高效性和安全性,更好的发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对提升政府职能的重

    要作用。五是加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宣传和公开力度。强化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依托局内办公平台、局网上服务大厅、市局综合办公平台、公务员门户网站等载体,累计撰写并刊登 6 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信息,全方位宣传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通过信息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全区各单位 2018 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019 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和 2020 年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

    (五)大力推进区级预决算公开 一是预算公开的基本情况。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城区 2018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按照《预算法》规定,2019 年 1 月 31 日,区财政部门在数字东城网站上,对 2019 年政府预算进行公开。2019 年 2 月 15 日,率先在全市统一“晒出”2019 年部门预算,比法定公开时间提前了 5 天。在 2019 年的预算公开过程中,东城区严格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北京市有关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依法依规主动公开。二是决算公开的基本情况。2019 年 6 月 27 日,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城区2018 年决算草案的报告》。按照《预算法》规定,2019 年 7月 15 日,区财政部门在数字东城网站上,对 2018 年政府决算进行公开,比法定时限提前了 4 天。东城区财政局于 2019年 7 月 18 日对各部门 2018 年度部门决算予以批复,各部门于 2019 年 8 月 2 日完成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比法定日期提前 5 天完成了公开工作。工作中财政部门及时召

    开工作布置会,明确要求所有部门决算报表要全部公开。同时加强对部门决算公开数据分析工作,从“三公”经费预决算对比、上下年对比、当年支出特点等方面入手分析研判公开的风险点,及时跟踪各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结果。三是工作亮点。除法定 3 家涉密单位外 107 家应公开预算的部门全部进行公开;绩效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不断延展;公开内容更为清晰;公开数据的可比性、科学性、有效性和明确性得到进一步提高。

    (六)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东城区 2019 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财政局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区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布置会,邀请知名专家就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报告具体编制情况进行讲解。发布了《北京市东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9 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的通知》,编制完成 2018 年度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二是完成东城区 2018 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工作。组织全区近 400 户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 2018 年度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方式、简化工作流程、应用信息化技术、加大对基层单位指导服务力度等手段,有效保障了报表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为编制全区国有资产综合报告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顺利启动东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月报试编工作。制发了试编工作通知,在全区 70 余家主管部门、400 余户行政事业单位中进行了部署,月报结果顺利上报。四是完成东城区 2018 年度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

    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进一步摸清政府家底,提升政府资产管理绩效和财政治理能力。五是高质量完成 2018 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编报工作。财政部门严格审核,强化财务核算的规范性,高质量完成区属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编报工作并通过市财政局的复审。

    (七)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和北京市一系列政府性债务管理新政,统筹政府债券与财政预算资金,健全举债与偿债能力相匹配的融资机制。统筹考虑区域政府债务风险、财力状况等因素,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政府新增债券需求。进一步完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积极防范化解风险,筑牢财政金融安全运行底线。二是加强政府债务预算和资金管理。严格按照中央和北京市政府债券发行相关规定,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全部用于保障我区重大建设项目开展。将地方政府债券利息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保障地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加强政府债务资金绩效管理,及时跟踪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督导项目实施单位确保债券发行后,债务资金在当年支出完毕,提高新增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三是加快资金支出进度。2019 年市财政代我区发行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 42 亿元,用于完成我区宝华里房改带危改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为保证项目按期顺利推进,市财政局于 2019年初提前下达专项债务,我局分别于 3 月、6 月分两批全部拨付到位。

    二、全面规范财政部门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力

    度 (一)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及公布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从源头上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力度。二是建立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财政业务文件和财政内部管理制度合规性审核以及备案制度,规定未经审核的文件不得出台。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机制,对清理结果及时公布,2019 年共对101 个文件进行了清理;四是配合完成立法征求意见工作。完成《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北京市公共数据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等法规规章草案的意见反馈工作。

    (二)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力度 2019 年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成行政检查 220 件,行政处罚 20 件,切实保障依法理财,违法必纠。认真落实“管政策、管资金、管内控、管风险”的要求,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进财政监督转型发展,逐步实现以问题为导向,以会计监督为手段,对部门预算实施综合性财政监管,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确保做到严格依法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升,积极稳妥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工作。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为依托,实现监督工作精准化;以开展“疏整促”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调研为契机,实现监督服务专业化;以国库动态监控预警系统为抓手,实现财政监管工作全面化;以适应新形势克服新困难为目标,实现监督领域多样化;以各级政府布

    置的专项检查为抓手,实现财政监督工作精准化。

    2019 年东城区财政法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通过落实《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制度,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和监督管理体系、大力推进预决算公开和建立财政大监督格局等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加强财政管理与监督。二是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等严格规范财政行政执法,提高行政执法的满意度。三是通过健全财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财政内部控制;四是通过加强对财政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建立财政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创新工作方法等全面提高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 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 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加快财政法治建设, 按照市、区要求,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一步提升东城区财政局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2019年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2020)

    2020年03月31日

    公开日期

    2020年03月31日

    关键词

    法治政府 建设情况 通知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海政发〔2020〕11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网站公开

    内容概述

    一、2019年基本情况 二、2019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三、2020年工作安排

    信息有效性

    有效

    所属目录

    政府文件

    备注

    附件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9年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ofd

    各镇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2019年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19年,全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以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为目标,以争创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为抓手,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全国科技创新中心核心区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2019年基本情况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

    1.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成立中共海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委员会工作体系,原海淀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调整为委员会下设的四个工作小组之一。区委常委会先后听取审议《2018年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海淀区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听取审议《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定》,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依法治区办全面梳理总结全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情况,迎接北京市专项督察;组织开展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司法监督检查,抓好问题落实整改。

    2.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区政府常务会通过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审议法治政府重要文件等形式,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通过区长专题会、调度会等形式,协调推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等重点工作。集中制定、修订《海淀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定》《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海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海淀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定》,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把依法行政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健全工作评价体系。

    3.积极争创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2019年下半年,在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下,全区上下总动员,积极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10月中旬,司法部组织专家集中评审申报材料,海淀区在全国22个同类别入围市(县、区)中,得分最高,位居第一。12月初,司法部委托专家组和第三方对我区进行实地评估和满意度测评,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得到专家组充分肯定和地区群众的高度认可,示范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创建,极大催发了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区域影响力、辐射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日益增强。在2019年全市依法行政公众评价中,海淀区得分8.48分,位列16区之首。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完成区级机构改革。在全市率先完成区级机构改革工作,新组建和优化一批机构,重新制定印发21家区属部门“三定”规定,对27家区属部门“三定”规定进行调整。对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规范,由164个精简至59个,精简率达64%。融合优化海淀园及中关村科学城组织机构,健全中关村科学城管理体制。

    2.完善街镇工作体制。一是推进街道机构改革。按照精简、效能、便民原则,将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执法队伍、事业单位综合设置为“六室一队三中心”;完成试点镇机构改革工作,将原有“向上对口”转变为“眼睛向下”设置原则。重构面向群众、着眼基层的街镇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和效能。二是制定街镇职责清单。动态调整形成街道职责清单,包含党群工作、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综合保障6大类125项职责事项;调整制定试点镇职责清单,包含党群工作、平安建设、城乡建设、社区(村)建设、民生保障、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综合保障7大类143项职责事项。三是设立社区专员工作机制。打造了一支超过460名街道干部、任期不低于1年的社区专员队伍,覆盖500余个社区,全年重点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等社区治理方面问题1300余个。

    3.制定2019版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对应区级机构改革,动态调整区级权力清单,形成《海淀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9版)》,包含1168项权力事项,并已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其中市区共有事项877项、区级独有事项291项。

    4.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完成世行、国家营商环境评估检查,为中国营商环境世行评价排名大幅提升至31位贡献了海淀力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全国首个小微企业续贷中心。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上线“海淀通”APP,开设24小时自助服务区,与网上服务大厅、“海淀政务”微信公众号和“便利淀”小程序一起实现“一端办理,全网同步”,构成线上“五位一体”政务服务框架。率先启动区块链技术应用试点,实现国家级和市级12类数据共享。压减专业大厅数量,由原来的10类18个减少至4类7个,增设区政务服务中心航天桥和联想桥办公区,构建“南北中”区级政务服务实体网。对代理机构进场交易行为全流程评价,定期公开评价结果,不规范行为项目比例下降约17%。

    5.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区578个社区和53个参选村完成换届选举,成功率100%。进一步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力量下沉。推进社区减负增效,完善社区工作事项准入机制,对社区填报表格进行专项清理规范。开展花园路、中关村、香山“区-街镇-社区”三级协商联动试点,在29个街镇试点建设社区会客议事厅。积极推进41个市级“社区之家”和25个市级“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示范点建设。广泛开展“三亮”“三进”活动,万寿路今日家园社区、田村路阜四社区、曙光上河村社区的社区治理经验在全市推广。

    6.深化“接诉即办”工作。完善“接诉即办”工作实施方案,推动“接诉即办”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设立“接诉即办”工作专题调度月、系统治理月,加强高位高频调度。建立部门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清锁行动、施工管理、机动车乱停放治理、房产证办理、物业管理、暴露垃圾、消费者投诉处理等多个专项整治行动。建立“一把手”回访工作机制,街镇主要负责同志实现回访全覆盖,委办局“一把手”回访分设专题、逐步展开。

    (三)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升

    1.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出台《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提高行政决策质量提供基本规范。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2019年,全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完备,全部经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集体讨论率达100%。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实施跟踪问效和督查评估,建立责任追究和考核评价机制。在2019年全市重大行政决策案例评审中,我区得分9.09分,16区最高。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监督工作。2019年,共审查区政府及区属单位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委办局征求意见220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390余条,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科教文卫等诸多方面。2019年,区政府正式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均按要求向市政府备案。

    3.发挥律师队伍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智库作用。2019年,13家律师事务所组成两个法律顾问梯队为区政府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区属60余家政府部门和29个街镇聘请法律顾问比例达100%。出台《海淀区律师行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实施办法》,激发海淀律师行业内生动力,海绵式吸收高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全区现有律所458家、律师5344人。开展《中关村科学城法治环境建设》课题研究,以高质量研究成果为中关村科学城发展建言献策。

    (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完成区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农村等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整合组建工作。二是将各街道执法队更名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在街道未取得执法主体资格前,仍加挂“北京市海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街道执法队”牌子,仍以区城管执法局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三是选取四季青镇为试点,组建四季青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作为镇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2.加大行政执法监管力度。做好改革期间行政执法衔接工作,保障队伍不散、工作不断。结合法治政府创建开展强化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培训,以案卷评查为抓手指导推进“三项制度”全面落实。依托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实施行政执法资格动态管理,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工作。开展“排查纠治执法不公随意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专项活动”,对执法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处罚裁量等环节进行排查。

    3.发挥执法效能监督导向作用。强化北京市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的数据应用,依托行政执法监测考评指标,引导行政执法向规范化、效能化转变。以“街镇吹哨”响应情况和“12345”举报投诉案件情况,提高行政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9年,全区行政处罚总量(不含公安、交管)9.2万件,全市16区排名第二;人均处罚48.84件,全市排名第一,执法检查共计38万余件,人均检查208.12件。对比近几年执法数据,我区以行政检查为主要方式的事中监管得到不断强化,行政机关主动履职、主动作为的意识和能力均得到明显提高,行政执法对人民群众关注问题的主动响应能力和协同处置能力明显提升。

    (五)行政权力得到有效监督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019年,办理全国、市、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计563件,其中全国政协提案1件、市人大建议41件、市政协提案16件、区人大建议262件、区政协提案243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复,承办单位与代表委员“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100%全覆盖,代表委员签署意见同意率100%。

    2.自觉接受监察监督和司法监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曾劲同志带头参加法庭审理,14个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共计42人次。依法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研究落实司法建议书,支持检察机关运用民事公益诉讼方式维护公共利益,做好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坚决克服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现象。

    3.强化财政和审计监督。以采购金额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采购项目为检查重点,组织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新增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涉及提供虚假中标材料的供应商和会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处罚。加大政策跟踪审计力度,采取“大数据审计+重点现场审计”方式对预算执行进行审计,抓好重点民生领域专项审计。

    4.推进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绘制政务公开便民地图,汇集教育、医疗、养老、便民商业等4300余项服务网站信息,方便群众就近查阅信息。编制和发布政务公开全清单,涉及主动公开目录4245条,共计6035项,实现“一单”到底、信息全覆盖。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城市精细化管理等8个主题,组织全区69家单位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界代表4800余人走进行政机关,“零距离”体验政府运作。落实新条例规定,修改完善17个政务公开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公开管理。在2019年北京市16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中,海淀区取得了第二名的好成绩,其中决策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典型做法获市政务服务局充分肯定并予以推广。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列席区政府常务会,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城市管理、疏解整治促提升、扶贫协作、科技成果应用、城市大脑建设、北清路城市设计、环境建设等10项议题研究,广纳群言。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1.夯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2019年,区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6件,受理439件,决定维持230件,驳回申请101件,终止67件,纠错39件,纠错率8.9%。收到全市各级法院、市政府复议机关受理的以区政府为诉讼、复议相对人的行政案件338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315件、行政复议案件23件。行政诉讼案件中,现已审结290件,败诉8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现已审结22件,中止1件,无纠错案件。秉持依法办案、复议为民理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倒逼依法行政作用。全区各部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多方联动良性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机关的监督、纠错功能,获得行政相对人认可,行政复议公信力得到提高。

    2.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完善网上信访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视频接访和会商,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通过视频接访系统接待信访群众,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群众诉求。完善“海淀区网上信访矛盾智能化解平台”,积极运用网上信息系统指导规范业务。优化区公共责任保险防范社会风险功能,首次将辖区155家学校(幼儿园)、36家医疗机构及8家公共服务企业等单位纳入保险范围,被保险单位总数扩展至315家,为广大辖区居民参与公共生活撑起了一把“防护伞”。

    3.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成立海淀区行政调解委员会,完善区级行政调解机构。全区44家政府工作部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成立行政调解组织,明确行政调解组织负责人、调解人员、调解职责和范围、调解工作流程。广泛开展人民调解,全年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919件,调解成功14301件,成功率95.8%。积极推进区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已达85家。海淀法院与区司法局密切协作,规范和强化诉前人民调解工作。开展人民调解业务分级分类培训,举办人民调解业务培训150余场次,培训11000余人次。

    4.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对外服务增至9类17项,“12348法律服务热线”开通8条。2019年,中心窗口接待来访8863人次,电话咨询25559人次,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6850件,办理各类服务事项4922件。积极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以清河街道、四季青镇、永定路街道为试点,推进全区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建设。

    5.营造全区守法普法浓厚氛围。深入开展“七五”普法,突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国庆宣传、宪法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宣传等主题活动广泛开展,重点对象法治教育持续深化,法治文化建设不断加强,普法亮点品牌特色充分彰显。2019年,全区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20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360余万份,惠及辖区群众380万余人次。

    (七)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显著增强

    1.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和法律知识讲座6次,涉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内容,街镇和政府职能部门实现会前学法常态化,各级领导班子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

    2.组织法治专题教育培训。针对国家工作人员,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单位”法治宣传教育活动680多场次,参与人数5万余人次。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在区委党校举办了第六期全区处级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与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为期5天,参训处级领导71人。结合“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和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举办法制机构负责人和执法队长法治专题培训班。

    2019年,通过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短板,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和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未能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个别单位法制机构专业力量不足,发挥作用不明显。二是行政决策法治化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领导干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性要求不够了解或不够重视,存在重决策内容而轻决策程序的现象。公众和法律顾问参与决策程度偏低,专家论证存在走过场现象。三是行政执法监管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职权履行率不足30%,多数权力事项处于“休眠”状态。综合性执法过程中,部门间通力合作、协同治理仍需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在行政管理中程序意识缺失、证据意识不强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2019年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19年,我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切实做到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发挥了“关键少数”的引领带动作用,有效履行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保障

    及时将海淀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调整设置为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小组,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和统筹。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地区发展规划,在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全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和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6次,审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文件10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推动有关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等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出台,推进信息公开制度、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重视法治队伍建设,推动综合执法机构改革,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中注重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领导干部。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经费保障。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实践

    推动“科技+政务”,倍增法治政府建设效能。将“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海淀区政府服务平台,实现与大数据的对接共享,并衍生信息鉴定服务和多事项同步办理功能。充分解读、精准把握服务型政府内涵要义,在依法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的同时,引导政府与企业建立原始创新过程中的新型伙伴关系。针对部分高新企业缺乏让技术落地的应用场景问题,推出“人工智能15条”等多项新政策,并提供了“无人驾驶”“城市大脑”“指挥社区”等17个科技应用场景建设项目,2019年9月15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此作了专门报道。2019年11月,在全面总结本区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对标一流,推动出台《海淀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年,国务院要求在全国复制推广京沪两地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举措,其中不乏海淀创新实践、先行先试探索出来的经验做法。

    (三)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

    建立内部层级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责任追究方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形成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以机构改革和“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全面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收费清单制度,消除权力寻租空间。以“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和“接诉即办”工作为抓手,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推行重大项目财政监管和审计监督关口前移。

    (四)带头维护司法权威

    带头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主动出庭应诉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出庭应诉。支持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2019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代区长曾劲同志作为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海淀法院出庭应诉,在庭审中了解到本案原告申请信息公开是为了解决其劳动纠纷问题,当庭开展调解,区政府和区公安分局表示愿意为原告提供案外帮助,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协调解决原告遇到的困难,原告当庭自愿撤诉,案件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为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供了示范。

    三、2020年工作安排

    2020年,海淀区将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海淀区“十三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构建党政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框架下,在成立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基础上,抓紧成立执法协调小组、司法协调小组,调整设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构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一领导、4个工作小组分工负责、13家单位牵头推进、76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的“1+4+13+76”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完善依法行政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与各有关单位签订依法行政责任书。把依法行政纳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强化干部考评考核。

    (二)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保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牢固树立规则意识和程序意识,切实做到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开展防控工作,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发力,依法依规全面履职,在处置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继续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强化重点领域体制机制建设。对中关村科学城管理机构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完善调整,打造具有战略前瞻性和适度灵活性的新平台、新机制。合理调整确定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建立和完善适合综合行政执法特点的编制管理方式。组织实施《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推进街道行政执法改革,推动镇级管理体制改革,完成赋权明责、优化机构设置等改革任务,鼓励支持社区治理和社会组织管理方面的创新实践。对各部门特别是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

    (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认真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实施《海淀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结合后疫情防控形势,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更多事项极简办、绝大多数事项全网办、所有事项更快办、全流程贴心办。加强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探索实践“智能+政务服务”。加强区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智能化建设,提高政务服务水平。推进区域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危害科技创新行为的执法力度。健全完善评价机制,加强信用海淀体系建设。强化引导、引进,支持第三方服务行业做大做强,激发海淀创新活力。

    (五)切实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全面落实《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工作措施,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年度目录制度、立卷制度和案卷评查制度。认真落实《海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细化工作流程,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立卷和备案制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推动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化。

    (六)认真履行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责

    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扎实开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行政执法。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落实审慎包容监管要求。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检查单制度,规范实施处罚裁量基准制度,规范推行行政裁决制度。加强执法协调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机制。

    (七)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推进诉访分离,加强“信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建设,高标准实行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智能信访。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严格依法办案,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基础作用。认真学习“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主渠道作用,大力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衔接联动。加强重点人群的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争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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