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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街道党工委对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时间:2021-10-13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某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 年 12 月 XX 日至 12 月 XX 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 XX 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2020 年 X 月X 日,市委巡察组向 XX 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对市委巡察组指出的所有问题,XX 街道党工委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并坚持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严肃整改纪律,措施到人到岗,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市委第三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召开后,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对反馈意见分别进行了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消化吸收。并召开书记办公会议、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对问题进行了认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了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形成整改方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成立了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工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在整改过程中,街道党工委担负起整改主

    体责任,街道党工委书记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强化薄弱环节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及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了书记办公会议、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印发了公文、会议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对于各部门、各村居存在的问题,由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进行帮扶指导,从规范内部控制管理入手,积极推动基层党建标准化建设。同时开展了典型问题专题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全面规范行政审批等制度流程,提升为民服务能力,有效防控廉政风险。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党工委未按规则议事,核心地位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街道党工委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制定书记办公会、党工委会议、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了会议的议事范围、参会人员、表决程序等,突出了党工委“抓大事、议大事、把方向、把重点”的领导核心地位。二是严格执行议事

    规则,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整改以来,通过召开书记办公会议 13 次,对准备提交党工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的重要议题和重大资金支出,进行酝酿和讨论;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 31 次,研究决定党员发展、党员处理、人事任免及分工、重大决策等“三重一大”问题;通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 17 次,贯彻落实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的意见,对一些重要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重点部署行动慢。落实市委关于建设 XX 城市主中心要求及区党工委关于推进‘二次创业’部署有所偏差”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工委专题会议,认真学习领会全区“一核引领勇担当二次创业抓落实”动员大会上的领导讲话精神,对印发的《XX 街道贯彻落实全区“一核引领勇担当二次创业抓落实”动员大会精神任务清单》再次进行部署,明确完成时限。二是开展以贯彻落实市委“一核引领”战略实行市重点项目挂图作战机制为主题的报告会,并先后组织党员干部到市文化中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现场进行参观学习,组织科级干部及社区主任到市立医院、跨老运河桥等重点工程现场调研。三是为保障市重点项目落地,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全力展开攻坚,顺利完成济安桥路南延工程、车站南路南延工程、西北回迁片区二期工程、吾悦广场项目等

    重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房屋清障工作。2020 年,拆除影响市区重点工程的建筑物面积共 1 万余平方米。

    3.关于“对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重视不足、推进力度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紧紧围绕“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以提高工作效能为抓手,提升服务质量,投资 60 余万元建成了高标准 XX 街道为民服务中心,总面积 2500 平方米,设置民政、社保、计生、社区矫正、司法综治等 21 个开放式窗口,服务项目 131 项,积极探索“五个一”工作模式,实现了“一站式”服务。2020 年共计办理业务 12000 余项,实现“一体化服务、一站式办结”,真正将便民服务落实到实处,打通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4.关于“城市社区区划及组织机构建设滞后,城市基层党组织覆盖不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城市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专题会议,积极对接区组织部、社发局等部门进行专题汇报,并邀请区管委会领导到街道指导城市社区成立和城市社区党建工作,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多次到曲阜、兖州等先进地区进行学习。二是将城市社区建设作为 2020 年度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突破项目,加大城市社区建设力度,积极与房产开发公司、物业公司对接协调社区办公场所,并办理相关移

    交手续,为城市社区运转奠定坚实基础。三是将街道 20 个商住小区规划为 15 个城市社区,2020 年建成 7 个城市社区党组织,选举产生 2 个社区居委会,建成 17 个“红帆驿站”,推进“红色物业”建设,高标准打造 5 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均在 1200 ㎡以上。制定 2020 年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责任人、推进措施,逐步实现城市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四是完善城市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制定《XX 街道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XX 街道社区工作者薪酬发放实施意见》《XX 街道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提升社区党组织在抓社区党建、管理服务及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的核心地位;结合“双报到”工作,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 200余次,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5.关于“扫黑除恶工作政治敏锐性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街道党工委扫黑除恶专题会议,针对房屋搬迁、群体性上访、强占空置回迁房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排查出的强占房屋线索及时上报区管委会和区公安部门。二是将宣传扫黑除恶列入主题党日重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全体党员对扫黑除恶的认识,对部分党支部作用发挥不明显的村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切实增强了基层党组织抵制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三是为推进辖区居民对深化扫黑除恶活动的认识,邀请市普法宣传团在三大回迁社区进行巡

    回演出,并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在各村开展集中宣传。2020 年度,共计发放宣传单 5 万余份、悬挂条幅 1000余条,开展“套路贷”、社区禁毒、反邪教等专题宣传活动,邀请市扫黑办领导进行专题讲座,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为扫黑除恶活动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6.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政治引领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每季度召开党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大部署,并对下步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谋划安排。二是排查宗教活动场所 7 处,并建立辖区宗教场所台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街道辖区宗教活动场所进行规范化管理,明确所在村居支部书记为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第一责任人。三是在社区各项活动中突出党建统领作用,先后开展“红领佳苑党课”大课堂、“党旗下的红领巾”体验课堂、“红领巾国学传承教育”、“党建联盟聚合力、互助共建新格局”等活动,党建对意识形态的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四是大力推广“灯塔-党建在线”、“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排名通报;重新建立“太白湖新区 XX 街道”微信公众号,安排专人进行维护管理,及时发布活动内容。2020 年累计发布信息 90 余条,不断扩大影响面。

    7.关于“落实‘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打折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立以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设立由组织、宣传等分管领导为主任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将主题教育与市委“一核引领”、区党工委“二次创业”决策部署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在新区建设中做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模范。二是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以城市社区党建、城市居委会等问题为主线深入开展调研,并形成社区党建专题调研报告。三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农村基层党建、社会民生、社会服务管理等方面形成 9 篇调研报告,调研发现问题 40 项,提出意见建议 38 条。对调研中发现的普遍问题短板,坚持边调研、边梳理、边思考、边改进,推动调研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落实任务的具体行动。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8.关于“党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班子成员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进行了再落实再部署,下发《关于成立XX 街道机关第一党支部等 5 个支部的批复》,将机关党支部划分为 5 个党支部,明确支部书记、党务专职,强化了班子成员的党建主体责任,营造了自觉抓党建的浓厚氛围。二是

    召开党建专题会议,研究制定 2020 年度街道基层党建工作清单,确定基本党建工作事项和重点工作事项,并把责任明确到每个班子成员,确定党建工作任务分工、活动内容、目标和完成时限,突出了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领域抓基层党建的内容。三是在村居拆迁、创建文明城市、壮大村集体经济等各项重点工作中,严格实行“党建+”工作模式,先后开展了党员“挂牌亮身份”、“我是党员我带头”等活动,为 1600余名党员设立党员承诺公示牌,在创城工作中划分党员包保责任区域,充分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2020 年,精心制作村级党建宣传片 3 部,打造党建示范点 3 处,村居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断加强。

    9.关于“村级党建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调整街道包村干部,明确科级干部和包村干部抓党建职责,每月督导包保干部按时参加每月 5 日的“主题党日”活动,包保干部进行现场指导、督导。二是创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明确一个主题,2020 年围绕“戴党员徽章、树先锋形象”、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8周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主题开展活动 14次。丰富活动形式,观看《初心》系列视频、《榜样 4》等先进典型视频,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三是结合《XX 市强化党建统领推进“双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压紧压实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实行村支部书记机关化管理,

    制定《XX 街道党工委关于完善村级组织权力清单建立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小微权力运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完善《XX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村(居)干部绩效考核及补贴发放的实施意见》,提升村级执行力。2020 完成 3 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开展农村发展党员三年纳新行动,消除 4 个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村,保证每村至少有 3 名入党积极分子。四是街道党工委进一步增强抓党建的责任意识,对各村居党支部逐一进行了排查,对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的村居党支部,由班子成员进行重点帮扶,并对两个村党支部书记按照程序进行了调整,实现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优化提升。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形式主义屡禁不止。民主生活会不严肃、不认真,个别班子成员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街道党工委书记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针对该问题,责令班子成员进行深刻检讨,并提交书面检查。二是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体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民主生活会方案》,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三是 2020 年 XX 街道共召开民主生活会三次,每次会前,街道党工委书记都对班子成员撰写的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把关,严肃了组织纪律,杜绝了“走形式”的问题。

    11.关于“述职述廉报告存在雷同”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报告雷同问题,街道党工委书记对相关班子成员进行约谈。二是在整改民主生活会上,所涉及的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深刻检讨,并向党工委提交了书面检查。三是街道党工委书记对 2020 年度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逐一进行了审核,报告达不到要求的,重新书写。

    12.关于“文风不严不实,被动应付。注重纸质留痕,不切实际、重复发文”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原宣传办文件起草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党政办文件审核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宣传办分管领导同志对于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全体机关干部会议上作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二是由街道宣传办和街道纪工委联合牵头,组织开展全街道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教育,整治公文起草及管理方面的不正之风。三是对党政办、政研室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进行公文专项培训,提高公文起草水平,树牢了“四个意识”,杜绝了应付检查、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

    13.关于“公文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对我单位公文管理混乱问题进行提醒后,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立即使用公文拟稿纸,制定《公文撰写制度》和《公文管理制度》,规范了文件收集、整理、起草、印发等各个

    关键环节,严格审签流程,明确了专人负责公文的起草、审核、签发程序,杜绝了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14.关于“个别文件涉嫌应付检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对干部公文处理的培训力度。组织党政办、政研室等相关部门人员对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专题学习,同时在党政联席会上对“改进会风文风”、“精文简会”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建章立制,形成成效。制定《公文撰写制度》和《公文管理制度》,规范文件收集、整理、起草、印发流程,对发文签要认真核对校正。三是街道党工委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决定由街道宣传办和纪工委联合牵头,组织开展全街道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题教育,坚决杜绝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现象的再次发生。

    15.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无公函列支招待费,公款购买烟酒等物品”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以街道财税所为主体成立专班,对无公函列支招待费问题进行全面排查,一一进行梳理甄别,提供相关依据,分别写出说明。二是对财税部门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专项学习,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招待费列支管理规定>的通知》和《XX 太白湖新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

    定精神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全面规范了相关费用的列支。三是对所涉及违规列支招待费村居的 3 名村干部,按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相关制度规定不力,进行通报问责处理,并作为典型案例在全体机关干部、村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形成了震慑。四是组织各村会计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 XX 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 街道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资金支出。

    16.关于“滥发奖金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XX 太白湖新区机关公务通讯费用管理办法》和《废止市级机关公务通讯费用管理改革暂行办法》文件要求,2015 年第四季度在职人员发放的通讯费,已在绩效工资中扣回。二是严格落实《XX 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全面规范了相关费用的列支。三是对涉及村违规发放的补助,由村居退回街道农财代理中心帐户,并责令村居两委主要负责同志写书面检查,并在全街道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针对村居通讯费的问题,严格落实太白湖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XX 街道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再有村居通

    讯费报销的情况。五是严格执行《XX 街道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全面加强了村级资金管理,完善了相关审批审核程序,确保支出有依据,支付更规范,规避了村级廉政风险。

    17.关于“超标准、超范围虚列误工补贴”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责成农财代理中心对相关村居误工补贴发放问题进行彻查,并已向补贴领取当事人追回超领的补贴。二是对村报账员、记账会计没有按照事实记账,造成表述不清,记工员记工混乱的问题,街道纪工委对原村支部书记、原报账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现两人均已离职)。三是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集体支出,明确街道纪工委按照《关于规范村级雇工管理的暂行意见》、《XX街道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村级用工情况、工价标准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18.关于“扶贫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包保干部、村干部进行专题扶贫培训,利用志愿者服务,包保干部入户等走访机制,深入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中进行卫生打扫、促膝谈心,同时进行特惠保险、扶贫政策、产业项目等政策的宣传和讲解,让贫困户了解、熟知、运用扶贫政策。二是对贫困户保险卡丢失情况,街道扶贫办统一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特惠保险卡进行拍照、复印存档备份。三是对涉及到贫困户识别不准问题的村

    居,对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进行通报批评处理。四是建立XX 街道 2020 年度脱贫攻坚问题“回头看”整改台账,确立责任主体、整改时限,按时销号,已将 7 组问题分别整改完成并销号。

    19.关于“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通过机关干部大会、村居干部大会,作为典型案例向全体机关干部、村居干部进行通报。二是每月督导机关干部到包保村居进行服务,指导村居工作开展。三是制定为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工作规范及管理制度,设立投诉箱,每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设立党员服务志愿岗,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奉献、做表率、敢担当,在干事创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2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分析违纪违法问题多发频发的原因,找清根源问题,坚持源头治理,针对街道机关事业人员、劳务派遣人员的不同情况分别制定《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二是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居干部收看反腐教育警示片《永远在路上》,以反面典型为广大干部敲响警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三是严格落实机关社区考勤制度和请

    销假制度,严明纪律约束,适时开展明察暗访,按照社区、机关不同情况进行考勤。巡察整改以来,对 2 名违纪人员进行约谈及扣发绩效处分,从源头上治理“庸懒散软”现象。

    21.关于“纪工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主责主业意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组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观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并扎实学习相关讲义汇编。二是督促街道纪检监察干部系统学习《全省纪检干部应知应会知识手册》,并做好相关测试,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全面提升。2020 年,完成自办党纪处分案件 6 件、政务处分案件 1 件。三是加大投入力度,拨出 6 间办公用房专门做为街道纪工委谈话室,并对软硬件设施全面升级,进一步提升了办案场所的规范化水平,为执纪办案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六)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方面 22.关于“白条抵库,涉嫌挪用公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成立专项整改工作组,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对所借欠款进行了收回,对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纪处分。二是对欠款人已经死亡的,或单位已经不存在的长期挂账的不合规单据,经过核实,上报区财政局后,召开街道党工委会议,予以核销。三是由街道纪工委、监察室对相关财务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进一步严肃

    财经纪律,并严格按照《关于规范村级雇工管理的暂行意见》、《XX 街道村级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对于不合格单价坚决不予以入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3.关于“街道有关部门违规存放大量现金、坐收坐支”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街道纪工委、监察室联合审计站,对农财代理中心、财税所等部门进行全面检查,未再发现相关情况。二是对违规收费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调离原岗位。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对业务人员进行履职操守的培训,进一步完善各部门报账、审核、签批等程序,加强现金支出管理,将各村居分设银行账户,从根源上消除公款私存、集体资产流失的风险。

    24.关于“财务制度意识不强,执行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使用不合规单据入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核查“白条入账”问题,对因租用办公场所产生的白条,查证后,责令相关部门做出书面说明;对村居因雇工而产生的白条入账问题,街道党工委对村级雇工管理进行全面规范,印发《关于规范村级雇工管理的暂行意见》,严格工价标准、管理程序,以规范的用工单据入账,全面杜绝白条入账的现象。二是对涉及原村居干部(已离职)对发票真伪审核不严的失职行为,作为典型案例在全

    体机关干部、村干部会议上进行通报,对现任村“两委”班子进行集体谈话,进行警示教育,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对农财代理中心相关工作人员把关不严的问题,责令该工作人员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调离农财代理中心岗位。四是召集农财代理中心、财税部门负责人及业务人员,针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提醒谈话,进行业务培训;对手续不全、不符合报账条件的单据坚决不予以入账,并聘请第三方对各部门、各村居往来账目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开展专项清查,由街道纪工委对违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5.关于“报账手续不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相关问题进行彻查,完善报账手续,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书面说明。二是与“白条抵库”问题合并处理,对该部门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处分,并调离原工作岗位。三是针对该问题,责令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检查,举一返三进行整改,并进一步严格街道报账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6.关于“应收款长期挂账”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街道相关部门中存在的长期挂账问题进行专项清理,催缴长期借款,针对一些历史长久、借款人死亡、确实无法收回的借款,做坏账处理。二是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堵塞制度漏洞,杜绝长期借款及挂账的问题。

    27.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对涉及村施工工程招投标程序不严谨的问题进行彻查,对该村村主任和会计进行了严肃处理,并予以诫勉谈话。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创城、禁烧、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对于因时间紧无法进行招投标的应急项目,街道通过公开招标建立了财政评审、审计、监理及施工企业库,确保了街道及村居各项施工项目的合理合规。

    28.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公车私挂”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涉事村居已将私挂车辆变更为村集体户,对该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进行问责处理,责令写出书面检查,并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针对车辆相关费用报帐把关不严的问题,对街道农财代理中心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责令部门相关同志写出书面检查。三是在认真研究委托代理制度下新问题,广泛开展调研的基础上,聘请了第三方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农村财务记帐、票据、档案、债权债务、固定资产等方面的管理,使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四是严格落实《太白湖新区三资管理制度》,设立村集体固定资产、资金、资源三本台帐,实行动态管理,有效规范了农村三资管理行为,促进了基层干群关系的改善,维护了街道村居社会稳定。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从严从实、坚持不懈,持续抓好各项整改责任措施,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跟踪问效,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政治意识,持续推进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其他单位协助解决的,主动和相关单位沟通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紧盯不放,确保见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从岗位职责、目标考核、执纪问责入手,制订、完善各项监督执纪问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科学合理、运转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强化督促检查,推动工作再上台阶。街道党工委将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

    督管理,严明纪律,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推动 XX 街道发展再上一个新台阶。

    笔酣墨饱。

    不错!

    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篇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xx年3月28日至20xx年6月28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财政局进行了综合巡察,7月15日,县委巡察组向县财政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直面问题明责任,整改落实成为财政工作核心任务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壮士断腕的责任担当打赢整改“攻坚战”,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深化财政改革。

    (一)压实领导责任

    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春林同志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陈正容同志和纪检组长何欣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由陈正容、何欣同志分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3月份以来共召开党组会议10次、局务会议8次、干职工会议2次,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明确提出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获取全胜不收兵。

    (二)抓实责任分解

    经多次完善,形成了以《关于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财政局巡察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为总揽,以红包礼金治理、专项资金规范、农开项目管理、特色县域经济项目绩效评价4个子方案为重点的整改框架;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目标和时限,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责任追究

    采用定期抽查、随机评价等方式,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建立了整改落实督查台账制度,对整改任务进行“挂号”,并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同时,明确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干部绩效、科室(单位)目标3项考核中,对简单应付、推诿扯皮、整改不力的“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决追责问责;对巡察组和群众不满意或满意率低的整改事项责成重新整改。

    二、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67个具体问题归纳为25项,截至目前,已整改到位23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推进预算单位办理公务卡的2项问题正处整改推进中,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认识不到位,抓党风廉政建设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

    一抓责任履行不放松。严格职责分工,制定《县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履行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有责任的机制体系。严肃政治规矩,分别于3月22日、5月19日组织全体干职工听取局党组书记讲授的《牢记为民理财,坚持廉洁从政》、《提振信心,深学敢为,奋力开创财政工作新局面》两次专题廉政党课,11月10日,组织班子成员、机关党委和支部成员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专题解读;局班子成员作为普通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讲授了9堂党课。严行谈话警示,3月23日,时任党组书记谭启良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6月22日,党组书记王春林同志组织班子成员学习《条例》、《准则》,并结合身边案例开展廉政警示谈话;班子成员与科室(单位)负责人、主要岗位业务人员之间逐一开展日常廉政和廉洁提醒谈话。截至目前,谈话对象达402人次。二抓教育创新不滞后。在“两学一做”及“三会一课”、专题民主生活会、道德讲堂、警示教育、集中学习等活动有序开展的同时,多角度、全方位充实教育元素,组织开展庆七一暨“讲道德、明是非、守纪律”主题展演,评选表彰财政系统爱岗敬业标兵、最美家庭、优秀党员42名,发挥身边榜样作用;举办财税系统男子篮球赛、财务人员趣味运动会,国地税、乡镇、部门单位40余家报名参与,在竞技拼搏中浓厚了团结协作、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开辟廉政文化走廊和廉政宣传专栏,重要时间节点发送廉政和作风建设提示短信;承办第三联组“廉政知识抢答赛”,我局原党组成员江志华家庭获县纪委授予的全县十佳“家风好家庭”荣誉;11月5日,组织48名局青年干部赴县国防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三抓权责制衡不遮掩。扎实推进公共权力清查,7月上旬,5个科室先行先试,对职能职责范畴内各项公共权力的政策依据、规定标准、工作流程进行逐一剖析,进而查找薄弱环节、风险所在,形成较为全面、细致的模版后,9月份在全局科室(单位)中推开,目前已形成29个权力清单、196个责任清单;着力强化内部控制约束。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湘财监〔20xx〕10号)精神,在全面梳理科室职能、明确岗位职责、形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基础上,拟定了《宁乡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财政管理法律风险防控办法》、《预算编制风险防控办法》、《预算执行风险防控办法》、《政策制定风险防控办法》等内部控制制度,重点突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等级的评估、防控措施的制定,目前正在讨论阶段,力争在近期出台全部9个内部控制文件,形成“1+8”内部控制完整体系。

    2.关于督促检查不实,考核评比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查不手软。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廉政纪律、作风建设、岗位管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今年,开展领导交办件督查15次、作风建设督查22次,编发通报5期;二是考核不打折。注重完善《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机关支部和党员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两线并行”,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支部、科室(单位)年度目标考核范畴,纳入党员、干部年度绩效评价范畴,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实现党务工作和业务工作两不误,双促进。

    3.关于过于强调团结和谐,直面问题力度不大,导致财政资金分配不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公开有突破。针对20xx年预算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出台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从部门预算、决算的数据和说明,到上级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均实现了原文公开和资金公开到类、款、项,各业务科室对180家部门预算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了审核,铁纪把关、顶住压力,要求相关单位整改不打折扣。二是资金拨付更规范。制定《预算支出指标文件管理办法》,由局各业务科室在资金下拨时,向业务主管部门下达资金指标文件,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支出科目,并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对项目资金的分配方案在官网公开。三是重点领域再掌控。在政府性投资项目申报、审批、结项等方面严格操作流程,做到公开透明;同时,制定与项目建设相匹配的财政性资金的申报、审批、结算等严格规范的操作办法。

    4.关于党组履职不到位,原则性不强,导致项目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强化了科室(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责任。规范资金申报程序,督促业务主管部门加强管理,对有关重点项目认真把关再进行申报,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向上争资申报文件,必须有所在乡镇出文、主管部门核定项目后才进入行文程序审批。局业务科室(单位)加大了核查监管力度,进项目查看现场,下单位查阅资料,确保监管环节不缺位,截止11月21日我局向上争资行文数量204个,较去年同期减少111个。

    5.关于纪检组监督责任也有缺失,监督履职不主动、不大胆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作为。纪检组在局党组的支持下,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敢于坚持原则,大胆履职。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纪检组到三支部、五支部讲授了专题廉政党课;牵头组织开展局内作风建设督查22次;对于“三重一大”的问题中某些提议,纪检组只要认为不妥的都能及时发表不同意见,取得党组的支持。二是整合力量。针对发生的问题,局纪检组认真反思,整合监督检查、绩效管理等力量,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基本实现了财政监督的全覆盖。三是深入整顿。认真开展“雁过拔毛”式*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两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4-11月共自查20xx年至20xx年的财政专项资金226.8亿元,下沉一级重点检查扶贫、水利等7项资金23.12亿元;6月中旬,在县纪委组织下,财政局积极参与配合,抽调86名财政干部作为检查组成员,选取林业类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为切入点开展乡镇(街道)之间的交叉检查,共计检查28个乡镇(街道),发现并移交县纪委问题线索30条;8月份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开展了区县之间的“雁过拔毛”专项整治交叉检查,目前行政处理立案1件,退缴违规资金4万元;10月份抽调15名财政干部配合县纪委开展村级财务清理和合村并帐工作。

    6.关于纪检组执纪问责力度不大,震慑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通过廉政谈话,纪检组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要求立即纠正,对屡教不改的干职工,对照机关制度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违反纪律的一律按相关条例从严处理。今年3月至11月纪检组开展日常廉政谈话80人次(其中集体谈话3次);任前廉政谈话三批51人次;提醒谈话27人次,印发作风建设督查通报5期;年初对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评审价格失真的3名责任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评优和扣发绩效工资处理;配合县纪委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2名同志及时停发工资,做出了开除处理;10月份对交通肇事的一名干部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执行六大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

    1.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问题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自我剖析。按要求每年召开两次以上党组民主生活会,并督促机关党委将组织生活会开到各支部。今年3月份召开了一次“三严三实”民主生活会,会前有请示、有通知,会议有方案,会后有总结,充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了党组战斗力。二是坚持以上率下。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党组书记、班子成员、支部书记在各自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认真进行自我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都在所联系支部开展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党课讲授活动。

    2.关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个别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将6类重大决策、3类重要干部任免、3类重大项目安排、3类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范围,对事项酝酿、决策、执行阶段提出了具体原则和要求,召开局党组会、局务会做到了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同时,明确二级单位内部的“三重一大”事项,涉及全局性的,必须报上级决定后实施。如:农开办办务会工作机制,集体研究制定项目申报计划,三重一大”原则研究并逐级上报,按照《宁乡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依规依程序办理,农开办提出立项建议,向上报批。

    3.关于财政财务制衡机制不完善,监管出现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各项制度,以县政府办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明确资金申报、审批、拨付的权限和责任,面向所有有申报资格的主体,做到全过程公开。在资金申报环节,规定项目申报的政策文件公示不少于3日,让项目单位(企业)对财政政策广泛知晓。在项目初审环节,由业务主管部门按照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项目申报情况,在上报截止日5日前提出项目申报计划,充分核实项目的资质、申报条件等情况。在资金审批环节,通过审批的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分别在各自门户网站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公开监督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在财政门户网设置预算公开专栏,截止目前已全面公开了20xx、20xx年1000多个上级专项资金指标文及分配情况。

    4.关于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进一步加强干部交流。根据科室岗位业务需要及人员适岗情况,人力资源科对干职工任职情况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定期对干职工进行岗位调整交流方案,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决定,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满5年(含)必须交流、同一岗位任中层干部职满3年(含)适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5年(含)以上的应当交流;关键业务岗位干职工工作满3年(含)以上的适当交流。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报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批准,5月份,对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目前在任的财政所长中连续4年在同一岗位的仅4名。8月份,经局党组会议议定,对部分科室(单位)进行了机构整合,包括中层副职、业务骨干和临聘人员在内的31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交流调整。

    5.关于“四风”问题仍不同程度客观存在,制度规定执行不力、不落实,更谈不上跟踪问效,财政评审工作环节上存在漏洞,审核不严,把关不严,工作不负责任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改和完善了财评中心工作制度。放开小额项目的评审,30万元以下的土建项目,5万元以下的设计、地勘、监理等费用项目可由政府采管备案;费用改为二审制,任务繁忙时,按照需要,委托中介机构一审,提高了评审效率。明确由2人以上查看现场,并明确评审员仅对表观工程量负责。二是完善了评审流程。落实对审签字制度,评审工作底稿上增加现场查看部分的内容,现场情况由建设、施工单位及评审员当场签字确认。深入推行联席会议制度,为解决评审中的争议问题,形成集体决策。推行了评审事项取证表制度和廉政回访制度。三是下一步将提请县委县政府修改宁政发〔20xx〕年1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四是财评中心20xx年获得了“省财评工作先进集体”、“县级青年文明号”、“项目服务先进单位”等荣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验收工作也将在12月份进行。

    6.关于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不抓落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改进会风,注重对各类会议决定落实不走样。局办公室强化对会议统筹力度,控制会议数量,对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合并召开。改革会议形式,原则上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会议,不再召开会议。提高会议实效,严格实行会议请假、签到制度,安排监察室现场监督通报。截至11月,召开全局性大会6次,同比减少25%。二是改进文风,做到规范、精练。局办公室加强发文管理,着力精简各类发文。能以函的形式印发的,不以文件形式发文。减少文件数量,能通过电话、网站解决问题的不印发文件,截至11月,下发正式文51件,同比减少5件。三是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局办公室联合监察室定期对领导交办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7.关于存在上班迟到早退、玩手机游戏现象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并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成立了考勤小组,局监察室不定期对工作人员上班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通报,将督查情况运用到干职工民主测评、科室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中。二是扎实推进财政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工程,通过集中培训、干职工自学、上级跟班学习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职工的岗位专业水平和财政财务管理能力。

    8.关于个别同志群众观念淡薄,存在权力寻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结合财政局结合财政局“雁过拔毛”式*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及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活动。二是严肃执纪问责,灵活运用“四种形态”,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干职工,提醒谈话制止,对存在问题的干职工,批评教育立即纠正,对问题严重、屡教不改的干职工,严肃处理。

    (三)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预算约束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全面规范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程序,尽可能地做实做细编制前的相关工作,增强预算工作的刚性,规范预算指标调剂业务。二是加强年初部门预算专项资金的安排与县主管领导对接汇报,做到项目更细化,支出更刚性。三是进一步加大乡镇(街道)预算管理的宣传培训力度,增强乡镇(街道)政府的预算管理意识和业务水平。在7月份开展的乡镇财政所长、村账代理会计培训中,设置了预算管理培训内容。

    2.教育系统经费没有预算到各学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财政在20xx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已经将预算编制工作布置到29个基地学校。二是29个基地学校也将20xx年教育系统部门预算经费测算草案通知到每个学校,各学校都按统一标准进行预算经费测算和编报,同样执行“两上两下”预算编制流程。

    3.关于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暂存、暂付款以及对外借款规模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部门单位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月份对各支付单位下达了《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及20xx年度年终指标结转有关事项的通知》(宁财办〔20xx〕34号),对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结余结转资金处理和20xx年度指标结转明确了相关规定。二是规范财政出借资金的审批程序,所有财政资金出借均由借款单位提出申请,明确借款用途、归还渠道、还款时间、违约责任,按程序报批以后方能办理出借,严格控制财政资金出借的规模。1-11月份,财政出借资金总额为5.72亿元,目前已收回4.42亿元。最后两月,将进一步从严控制,积极催收,实现暂存款、暂付款余额下降的目标。三是及时清理财政往来资金,定期对出借资金进行函证,对到期出借资金采取催收、扣缴等方式,积极清收出借资金。今年已单独发函10次催收相关单位欠款,由于各载体单位资金偏紧,欠款催收的成效不太明显。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项目过多、使用分散,甚至挤占挪用、虚报冒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对专项资金从申报到审批、分配、拨付等流程环节全部公开,做到“非涉密,全公开”。严格申报程序,对每笔专项资金进行建档公示,确保了专项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杜绝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跟踪检查,实施问效,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问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开展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工作。紧紧抓住资金申报这个“入口关”和“牛鼻子”,改变县内各单位向上争资各自为政的做法,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申报进行整合,增强县级统筹能力,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要求各载体单位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明确申报业务主管部门责任,由申报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出具承诺函。

    5.关于预算调整、政府采购、资产管理要求不严,程序随意问题的整改情况

    预算调整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预算执行约束力,加强了财政与人大财经工委在预算及调整预算程序方面的工作沟通,严格执行预算调整法定程序,严把预算刚性支出。政府采购方面,一是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宁财采购〔20xx〕4号),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退出发票审签环节,减少随意性,提高规范性。二是优化服务。上线并优化信息化管理平台;扩大加油定点范围,汽车维修将推行资质供应商备案制,并引入物价部门核价;逐步加大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网上竞价、网上询价等的适用范围,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效率;进一步充实专家库,确保评标结果更科学公正。三是强化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计划编制和执行等环节的要求和监管,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检相结合,联合纪委和审计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项目实行联检;充分发挥公众监管作用,加强社会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资产管理方面,一是严格按照《宁乡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xx〕11号),对资产配置严格审批,超标、超计划资产购置的原则上不予审批;使用资产(含出租、出借、担保、投资)、资产处置(土地、房屋、股权等)必须报县政府审批后再按程序公开处置。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实行“单位使用、财政统筹、政府调配”的模式管理,遵循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资产所有权相分离的原则。三是整合闲置国有资产,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调拨和划拨土地48280平方米,房屋118554平方米,金额9亿元;归集土地1567.5亩,房屋39561.2平方米;审批国有资产抵押担保贷款4个,抵押担保贷款10.08亿元,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6.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申报和使用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资金申报,完善资金申报的相关制度,对专项资金申报和分配坚持依程序办理,要求乡镇(街道)在争取上级政策和项目支持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负责;主动与申报主管部门对接,由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盖章确认。二是加强项目申报环节的公示公开,杜绝暗箱操作、重复申报。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组织监督局、绩效科对20xx-20xx年首轮省特色县域经济重点县专项资金使用和绩效情况进行了调查评价。监督局对18家单位进行了机关运行经费专项检查,移送问题线索2条,并对存在的其他问题逐一整改落实。

    7.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拨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通知》(宁政办发〔20xx〕12号)文件规定,加快指标文件处理进度,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环节流程。完善相关制度,要求上级指标文件在收到后7个工作日内下达到位,特殊情况的,在30日内下达指标,无划拨不及时的问题。如上级下达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经民政部门制定分配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后,直接拨付到受灾群众手中,确保了资金安全和有效。二是业务科室对专户资金的项目、来源、金额逐一清理,督促业务主管单位加快项目落地建设,加快资金的支付进度。截至9月,我县盘活存量资金工作进度在全省123个区县市中排名第41位,农业科专户从20xx年开始资金只出不进,基建专户截至10月底,20xx年之前上级专项资金仅余179万元。

    8.关于财政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效益比较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逐步实现了预算与绩效同步,预算安排资金时即纳入绩效管理程序。项目完工后,财政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前往现场勘验和检查,听取项目用款单位资金使用情况汇报,查阅核实有关账务、相关文件、合同以及验收报告书等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评价基础资料和数据,形成绩效评价报告。二是下发《关于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通知》(宁财办[20xx]20号),在绩效管理全面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结果应用等方面做出系列性规定。三是上线了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申报、实施过程跟踪,项目自评和财政再评价等方面实行流程化管理。四是加强资金绩效监管,委托中介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项目10个,部门整体支出评价3家;计划开展财政再评价重点项目10个,目前完成2个;确定年度第二批重点绩效评价项目,其中所有1000万元以上的财政支出项目都纳入绩效评价范围。

    9.关于乡镇财政财务管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理顺对乡镇财政所“县乡共管、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和乡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通过全县财税工作调度会、财政系统业务工作部署会、考核评估、约束制度等多种形式,齐抓共管,推动我县乡镇财政所管理向规范化、标准化发展。二是加强乡镇财务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5月份对花明楼、历经铺等25个乡镇(街道)交流任免财政所长、副所长、总会计、单位会计等主要岗位和业务工作人员81人,7月份对乡镇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在全面实施乡镇国库集中支付的基础上,乡财局加强日常指导与检查,按季全面检查乡镇财政所总会计、单位会计业务,按季抽查每乡镇一个村的村账支出业务,登记并公布检查情况,提出整改要求,加强相互学习交流,财政监督检查局加强对乡镇财政的业务抽查,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处理。

    10.关于全县部分单位财务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督促,要求财务人员规范合理使用指标资金,根据项目进度及时申报用款计划,办理支付。二是加大报账宣传力度,在日常报账时,对报账人员进行业务宣传,提醒单位及时处理支付业务,尽量避免出现将支付报账业务积压至节假日。

    11.关于公务卡使用比例低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支付局加大宣传力度,业务人员在窗口做好耐心解释,并对强制目录内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予以拒付。二是对未办理公务卡的单位上门结合乡镇机关建设和集中支付业务办理工作进行宣传,释疑解惑,目前已上门至信访局、双凫铺财政所、白马桥财政所、城郊财政所、黄材财政所、喻家坳财政所、龙田财政所、东湖塘财政所、沩山财政所、沙田财政所、双江口财政所、坝塘财政所、夏铎铺财政所、历经铺街道财政所等单位进行走访宣传解释。三是借助银行考核座谈会的机会,要求每个委托代理银行对零余额开户单位进行提供上门办卡服务。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阶段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继续强化整改落实

    局党组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县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一个都不放过,继续抓好整改、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针对县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严格落实局纪检组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案件,促使我局干部廉洁从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篇2

    20xx年11月30日至12月3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建设局工作进行了巡察,20xx年1月20日下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建设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设局党委认真对照反馈意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局党委在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4次专题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逐条逐项分析巡察组反馈意见,迅速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动员。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由党委书记、局长负总责、党委成员按分工负责,各股室和各单位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局办公室具体实施的领导体制,细化分解整改事项为4方面15项27个问题,分别明确整改目标和时限,切实落实整改责任。目前,25个问题已整改完毕,2个问题限期整改。

    三是加强巡察督查。为保证整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局纪委除按《整改方案》的规定时间督办外,还进行明察暗访,跟踪督办。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县委第三巡察组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治根本、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制定了《建设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办法》、《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定》,修订完善《建设局市政工程精细化管理规定》。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有的放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关于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关于党委主体责任落实不力问题

    一是严格“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了“一岗双责”责任追究制度。党委书记、局长自觉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局党委制定“四分六包制”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完善了责任倒查机制,制定了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标准清单。目前,根据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我局于2月中旬召开了7场次恳谈会,7人次提醒谈话,对1名中层领导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是加强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委学习带动作用,制定了20xx年度党员干部培训计划,每个党委委员亲自授课,以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为主要内容,紧紧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突出讲纪律、讲规矩,结合城建工作实际,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

    三是坚持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制度。年底,局党委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恳谈会,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二级单位进行多层次恳谈,恳谈内容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党群干群关系、制度落实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四是制定考核计划,加强考核问责。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导向,修订年度考核方案,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班子个人廉洁自律及巡察工作整改情况等全部纳入考评内容。元月下旬组成两个考核组对局属各单位20xx年度工作开展进行了综合考核。20xx年,局党委决定把“两个责任”延伸到各支部,通过明察暗访、问卷调查和组织考试的形式对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2、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纪委“三转”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结合20xx年度考核工作,选拔专职人员成立纪检监察室,加强纪检监察业务指导培训。

    二是发挥好局纪委查处惩戒职责,对一般干部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纪律处分等形式进行教育提醒和惩戒。加强违纪违规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的落实,形成震慑作用。针对“系统内党员干部作风纪律上的问题没有及时向县纪委报告,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等问题,我局党委报县纪委,对一名中层干部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局领导对问题比较集中的4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恳谈;对3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作风纪律教育。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除局党委班子成员轮流授课之外,还邀请县纪委、县检察院、县审计局等单位专业人士进行集中授课,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对发生在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将孔令晓中午饮酒、刘天增作为自来水公司经理挪用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的违纪案件作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给广大党员干部心灵触动。

    四是组织召开工程建设领域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会。每项工程在建设前,局纪委根据工程安排涉及的单位和关键人物,逐单位逐人进行廉政风险防控恳谈。20xx年3月14日—17日利用下午时间,先后与自来水公司、市政公司、质监站、园林处等四个承担工程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个人廉政风险防控恳谈,内容涉及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法律法规和各种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等。

    (二)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方面的问题

    1、关于履行职责不力,工程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高的问题

    针对“工程建设项目手续不完备,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我局在自查过程中,的确发现个别市政工程、绿化工程在手续和程序不完善的情况下开工建设。虽然受制于客观因素,关键还是急于完成任务,缺乏规矩意识。为此,局领导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从20xx年起,所有新建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完善立项、环评、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等前期手续。对于县委、县政府安排的“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我们将积极报请县政府专题研究,根据县政府确定的建设方式进行施工。

    针对巡察过程中发现“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违规转包、分包工程”现象,局纪委已介入调查,逐个约谈了相关单位负责人,就具体情况进行复核。通过复核,局纪委制定了违规转包、分包专项整治方案,对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监控督办。对于“监理公司违规超资质范围多次对市政、绿化工程进行监理,监理人员超数额监理工程项目”的问题,监理公司已作出说明,向局纪委作出检查。局党委要求监理公司积极申报市政监理专项资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今后所有市政项目必须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标准规定配套项目监理人员。对于“有项目经理无资质、一人同时担任两个项目经理”现象,经查,20xx年4月28日—20xx年7月28日,城区绿化工程第3标、5标两个标段同时使用张华的项目经理证件,违反了《河南省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属于认识上不到位。缺乏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了解,在资质的使用管理上不够严谨,缺乏内部管理约束。为此,我局给予张华吊销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不再担任绿化公司项目经理。下一步,将加强项目经理资质使用管理,实行一事一批、统一协调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专人监管,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对于“个别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自查中,发现教育西路消防栓安装、填埋不规范,我局立即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了整改,对负责该工程的项目经理、监理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我局又制定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有关规定》,联合土地、房管等单位,严厉打击转包、分包、出借资质行为。

    针对“有干部职工在工程项目中谋取私利”现象,我局高度重视,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自查自纠,并在全系统再次学习《中国*廉政准则》和《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制定了《建设局工作人员“三不准六禁止”规定》(即:三不准:不准工作日参加任何形式的饮酒活动;不准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不准进入足疗城、KTV娱乐城、高档会所等场所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六禁止:禁止与市政工程投资商、房地产开发商发生不正当的经济关系;禁止私自私下与自然人合作搞各种形式的融资活动;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非法利益;禁止以任何形式插手、干预工程或入股参与工程建设;禁止向施工企业销售、变卖建筑建材制成品、绿化苗木;禁止收受施工企业及服务对象礼品礼金),并下发到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单位,并向服务对象和社会做出公开承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若发现有干部职工利用职务干预工程建设、谋取私利现象,将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部分工程预算存在廉政风险。20xx年、20xx年城区绿化工程等5个工程送审金额22751.47万元,财政评审金额15147.15万元,超出财政评审金额50.2%”的问题,经查,园林绿化公司承揽的工程在评审过程中确实存在,为此,局领导对园林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并在全系统开展项目管理专项治理活动。下一步将加强工程预算管理,建立完善技术评审制度和财政评审制度,委托有资质的预算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审,实行大宗材料询价制度,提高工程资金使用效益。把工程预算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点,做到早发现、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针对“BT模式运作不规范,对投资人监督制约不力。BT模式运作的部分工程,建设局与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约定第一次回购款支付额度、支付时间比较随意”的问题,经查,确实存在,原因是为减少回购款的利息支出,我局在与投资商所签订的BT合作协议可根据县财力状况允许的情况下,提前支付回购款。根据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3号)精神,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涉及沥青路面的重大投资项目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的情况下,可以提前支付工程总额的25%,专项用于购买铺油用的沥青。下一步,我局严格按照PPP融资管理办法,规范项目支付资金程序,建立重点工程建设资金拨付台账,按照形象进度和回购期限报县政府批准后进行拨付,坚决杜绝随意拨付现象。

    针对“个别二级单位做业主,指定下属公司施工,既当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失去有效监管的问题”,经过自查,该问题确实存在。我局已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决定从20xx年起,所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项目不再指定局属二级单位作业主,每项工程成立项目指挥部,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抽调精干人员组成指挥部成员,按照相关规定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公司进行监理。目前,我局已先后成立了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指挥部、灵山北路项目指挥部、迎宾大道周边区域景观建设指挥部。对于“部分施工合同签订不负责,存在承包人签名代签、工期计算错误”的现象,经局纪委核实,因相关人员疏忽造成。对此,局纪委已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2、关于招投标方面违规违法多发问题

    针对“先施工后招标现象严重”的问题,经过自查,确实存在。近年来我局组织实施的部分“急、险”项目、季节性绿化工程及省市安排的重点工程,如:县衙周边道路改造工程、方山西路绿化工程、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等工程,由于工期有时限要求,按照正常程序根本无法如期完工,为此,我局报请县政府同意,采取边施工边完善手续的方式进行建设。下一步,将严格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实行工程分类管理,对于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急、险”工程、季节性绿化工程以及按照规范程序无法按期完成的省市重点工程,将及时报请县政府确定建设方式。同时限定施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善施工手续,对没有按时完善手续的单位将予以查处。

    针对“部分工程监理应招标未招标,指定监理公司,个别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问题,局纪委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园林处有类似行为。经调查,20xx年5月,根据县双创指挥部的安排,我局报县政府相关领导批准同意后,由园林处对湍东水厂水源地院内进行绿化。20xx年7月,县双创指挥部督查湍东水厂大门外脏乱差严重,当地群众私自种庄稼,影响省级卫生城市创建。县双创办再次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硬化、绿化,我局安排绿化公司组织实施。两项工程均不超过30万元,这属于相近区域不同时期实施的两项小项目,不属于项目肢解、规避招标。根据国家招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监理费用在30万以上的工程将依法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监理费用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可不进行招投标。对此,局党委已要求园林处作出情况说明。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公开招标确定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若发现有工程肢解发包、规避招标的行为,局纪委将认真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针对“市政公司、绿化公司有串标、出借资质情况”的问题,经查,市政公司、绿化公司确实存在此种情况。对此,局纪委已介入调查,根据事实对分管领导和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杜绝出现类似现象和行为。

    针对“少数工程评标过程中,评委专家有作弊嫌疑”的问题,局纪委已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严禁以各种方式影响评委专家评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县公共资源中心对接,严把评委专家资格关,严禁有不良行为的评委专家进入内乡市场参与评标活动。若发现或接到举报投诉后,将依法严厉打击评委专家作弊行为。属于违纪违法行为,将移交县纪委、检察院依纪依法处理。 3、关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为突出问题

    针对“局机关和个别二级单位截留、挪用专项资金,且数额较大”的问题,经查,自来水公司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两项专项资金没有及时缴纳县财政局,根据自来水公司运营现状,局党委已要求自来水公司制定资金缴纳计划。目前自来水公司已缴纳100万元,剩余资金计划利用5年缴纳完毕。局纪委已对自来水公司经理刘天增做了党内警告处分。下一步,将加大专项资金征收力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县财政局。同时按照“一事一议”的办法,每项工程建立资金专账,资金拨付随项目走。

    针对“有大额支出没有清单,苗木等原材料采购以批为单位,无数量、无单价,出具发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现象”,局党委已责成园林处迅速自查,并向局纪委写出检查。下一步,我局将以此为戒,对全系统财务人员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制定出台《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同时聘请专业人员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财务支出手续。

    针对“存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现象”,经调查,园林处存有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现象,局纪委已责成园林处追回违规所得。同时,邀请县审计局有关专业人员进行审计,若发现有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现象,局纪委将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并追回非法所得。下一步,将全面实行民主理财制度,规范资金支出程序,提高财务支出的透明度。` (三)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违反“作风”方面问题

    1、关于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滥设名目,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问题。我局已在全系统开展违规发放奖金补助专项治理活动,对违规发放奖金补助的局机关、园林处、监察大队进行通报批评,并写出深刻检查;局机关发放的奖金补助102340元、园林处发放的奖金补助38053元、监察大队发放的奖金补助21500元已收回并上缴县纪委。同时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20xx年起,全系统机关事业单位严格按照政策发放奖金补助。生产性单位按照业绩发放绩效考评奖金。

    2、局机关和部分二级单位违规接待问题比较严重。招待费严重超支,大额酒票入账,在定点饭店以外的饭店就餐等问题比较突出。严格规范“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县纪委要求,局属各单位于2月15日将定点就餐的饭店报局纪委备案,每半年局纪委将专项检查一次,对于违规者将严肃问责。

    3、关于个别单位违规购买土特产问题。在全系统开展自查清理活动,对局机关、园林处违规购买土特产的行为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单位严禁购买土特产,严禁相关票据入账。严格财务支出管理,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关于局机关违规购买和使用车辆问题。对于我局使用建筑业协会购买的东风悦达起亚越野车问题,目前已退还给建筑业协会。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党内警告处分。

    5、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比较突出

    关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进展缓慢,被南阳市公开约谈通报”的问题,自我局被公开约谈后,20xx年12月4日县政府安排我局作为临时业主全面接管该项目建设任务。按照县政府要求,我局精心组织,科学安排,加班加点,昼夜施工,目前已如期完成建设任务。下一步,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四分六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局分管领导负责督促落实分管单位重点工作落实,各单位一把手为具体责任人。二是实行“两个清单”(职责清单和标准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台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在全系统予以通报。四是加强问责力度,发现有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将启动问责机制,甚至对单位一把手做组织处理。

    关于“自来水水费征收率比较低”的问题,我局已要求自来水公司采取多种措施予以整改:一是成立普查小组。对城区用户进行一次全覆盖、拉网式大普查,并安排维修人员现场服务,发现漏点及时维修。二是列出霸王水用户名单,下发催缴通知书,限期补缴以往所欠水费。三是已和部分新建小区协调,准备采用磁卡水表进行计量。四是从3月份开始,邀请上海专业查漏公司对城区管网进行巡查。截止目前已查出DN100以上暗漏3处,DN100以下暗漏28处。

    关于“墙改基金征收不到位,征收比例仅为71.15%”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墙改基金在征收过程中给予免收;二是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县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10%左右的保障性住房给予免收墙改资金;三是县政府出台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明确对部分招商引资项目减免征收墙改基金。为避免征收的随意性,局纪委对负责此项工作的施工股股长进行提醒谈话,并要求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墙改基金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严格按标准进行征收。同时,将与县财政部门沟通,执行征收返还规定,参照周边县市的做法,在征收时把应该返还的部分予以扣减。

    (四)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不到位。局机关和二级单位部分大额资金使用、主要原材料采购,未经班子会研究,透明度不够。一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凡是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调度和大宗原材料采购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在今年的推荐后备干部人选中,会前没有通风,会中充分酝酿,局长在听取大家意见后,末位发言。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在民主理财的基础上,又制定《建设局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规定》,要求班子会议集体决策的事项将予以公示,接受监督。三是对于未经班子研究,擅自做决策的单位负责人,将启动问责机制。

    2、擅设机构。未经县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违规执法。由于我县没有专门的城建执法监察队伍,20xx年9月初,河南省住建厅行政执法考核组对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进行检查考核时,认为我县建设行业行政执法不规范,执法主体不规范,要求尽快组建专门的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体制,限20xx年10月底前整改到位并把整改情况上报省政府法制办和住建厅。我局报县政府同意,从局属各单位选调15名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临时组建城建监察大队,依法开展工作。由于种种原因,至今仍不规范。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此问题,我局高度重视,以内建党【20xx】12号文件形式撤销了城建监察大队。目前县编办以内编【20xx】20号文件批准成立内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机构和人员正在组建中。

    3、关于超职数配备干部。部分二级单位超职数配备中层领导干部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消化超职数配备的有关规定,按照编委批准的领导职数,加强干部职数管理,落实好局属单位职数配备。将超指数的单位,根据20xx年度考核,进行退减。二是在没有消化超职数的情况下,不再新提拔干部。单位出现职数空缺时,只从现有干部中进行调整使用。三是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向县编委申报增加园林处、绿化公司、质监站等单位人员编制指数。

    4、关于事企不分,违规兼职。部分二级单位与下属企业管营不分。部分中层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兼职的问题。一是结合全县机构改革,逐步实现企事分离、管干分离。二是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任用、调整党员干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在企业兼职的中层干部进行调整。

    5、人员管理不规范。局机关长期借调二级单位人员使用。对二级单位管理比较松散,干部职工长期不上班、内退、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现象比较普遍。

    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借用人员管理制度。结合行政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对局机关借用的1名司机,已于20xx年12月30日返回原单位工作。对现有借用人员加强管理,逐步完善借用手续。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豫人社薪[20xx]6号文件2006年工资制度改革后机关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有关工资待遇的通知》(宛人社薪[20xx]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完善考勤和请假休假制度,工作人员请假、休假均严格按规定办理书面审批手续,并及时履行销假手续。 三是对长期不上班、外出务工、停薪留职等人员,由原单位以书面函告的形式限于20xx年3月底前回原单位上班,逾期不上班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目前绝大多数人员已回原单位上班,对于个别没有按期回原单位上班的人员,我局已要求相关单位与人劳局对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是实行分包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分包领导负责督促分管单位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单位一把手具体负责解决。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步工作 (一)持续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班子队伍建设,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加强源头防控,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有关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严厉查处“作风”顶风违纪案件,深化拓展专项整治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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