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质范文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作文大全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实习报告
  • 写作方案
  • 教案反思
  • 演讲稿
  • 发言稿
  • 读书笔记
  • 精美散文
  • 读观后感
  • 范文大全
  • 当前位置: 博通范文网 > 读书笔记 > 正文

    学习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心得体会

    时间:2021-10-14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学习 新 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心得 体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本决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那抹红是中国红,那如血的颜色,总能激起华夏儿女对生命的畅想。71 年来,这面代表人民并由人民设计的旗帜,始终在神州大地高高飘扬,见证一个浴火重生的大国在中国共产党的带领下,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见证一个饱经沧桑的民族在亿万人民的奋斗中朝着复兴梦想阔步前行。“中国红”是中国人的底色,是信仰之色,是担当之色,是精神之色。

    “中国红”彰显的是红色信仰。“中国红”也是共和国的“永恒色彩”。就像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看望政协委员时所讲:“共和国是红色的,不能淡化这个颜色。无数先烈用鲜血染红了我们的旗帜,我们不建设好他们所盼望向往、为之奋斗、为之牺牲的共和国,是绝对不行的。”多少中华儿女为民族复兴前赴后

    继,为国家富强浴血奋战,为人民幸福舍生忘死,这红色的国旗,饱蘸无数烈士的鲜血。那抹红色,是“未惜头颅新故国,甘将热血沃中华”的以身许国,是“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的舍生取义,是“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之将倾”的勇于担当。新时代的党员干部,应当传承“红色信仰”,让最美的“红色”绽放出最为耀眼的光芒。

    “中国 红”体现的是大国担当。2020 年 4 月 19 日,在巨大光束投射之下,位于瑞士采尔马特小镇的马特洪峰披上了一面闪耀的五星红旗。中国在做好本国抗疫的同时,筹集大量物资驰援欧洲各国,毫无保留地分享抗疫经验,尽己所能向有需要的国家提供了帮助。作为抗击疫情的“优等生”,中国在为全世界抗疫交上一份满意答卷的同时,也将鲜艳的“中国红”根植在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心中。“中国红”充分展示了一个负责任大国在面对全球公共卫生安全问题时的大国形象、大国担当!

    “中国红”诠释的是民族精神。一个国家的繁荣,离不开人民的奋斗;一个民族的强盛,离不开精神的支撑。改革开放以来的抗洪精神、抗震救灾精神和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所体现出的精神风

    貌,都是伟大民族精神的具体体现和生动证明。民族精神是每个民族在长期的生存发展中不断形成的共同的文化精髓,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撑,是激发民族奋发向上、顽强进取的精神动力。正因如此,历史长河里无数次的灾难打击并未折服中华民族,而使得中华民族愈加自强不息,数千年绵延不绝。新时代的党员干部要坚持同人民一起奋斗,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奋力向“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加油鼓劲驶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飘扬着的那抹红,是天底下最美的颜色,让人心生温暖、热泪盈眶。五星红旗,永远是我们心中最骄傲的“中国红”!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修订)学习测试题

    姓名________得分________

    一、选择题(每小题三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施行时间为( )。 A、2006 .9.1 B、2007.1.1 C、2007.9.1

    2、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 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 )的建设。 A、城市学校 B、薄弱学校 C、农村学校

    3、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的规定是( )。 A、收学费,不收杂费B、不收学费、杂费C、不收书本费、杂费

    4、义务教育法规定,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组织,应当经( ) 批准。

    A、地市级人民政府 B、县级人民政府 C、县级人民政府教 育行政部门

    5、凡年满(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 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 ( )周岁。

    A、5 , 6 B、6 , 7 C、7 , 8

    6、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 )。 A、开除 B、批评教育 C、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7、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 ),因 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A、年龄差异 B、性格差异 C、个体差异

    8、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

    1 ( )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A、体罚 B、体罚、变相体罚 C、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 辱人格尊严

    9、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 )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 动。社会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应当为学校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

    A、兴趣小组 B、课外活动 C、自习

    10、发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碍 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 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 )。

    A、引咎辞职 B、受到党纪处罚 C、追究行政责任

    11、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 )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A、填鸭式 B、题海式 C、启发式

    12、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 ),保障居住分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A、寄宿制学校 B、全日制学校 C、小学初中一贯制学校

    13、( )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A、初中 B、普通学校 C、小学

    14、义务教育法规定,学校( )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A、可以 B、不得 C、应当

    1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为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 )的适龄少年设置专门的学校实施义务教育。

    2 A、违纪 B、违法 C、严重不良行为

    16、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 成年人应当进行义务教育,所需经费由( )予以保障。

    A、家庭 B、学校 C、人民政府

    17、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 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 )。 A、制度保障 B、安全保障 C、经费保障

    18、特殊教育学校(班)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应当( )普通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

    A、低于 B、不低于 C、高于

    19、各级人民政府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完善农村教师工资经费保障机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 )的平均工资水平。

    A、工人 B、医生 C、公务员

    20、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 )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A、低于 B、不低于 C、高于

    二、填空题。

    1、我国实行的是( )教育制度。新修订的《中华人民 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共有( )章( )条。

    2、( )年( )月( )日第(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

    3 育法》。

    3、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 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 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 )、( )和 (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4、学校应当把( )放在首位,寓( )于教育教学之 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学校、家庭、社会 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 习惯。

    5、学校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教 育行政部门制定,并根据( )适时调整。制定、调整学生人 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应当满足( )基本需要。

    6、义务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 )事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 )学校就近入学。

    7、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 )、( )、( )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 )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8、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 ),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 )、( )、( )、( )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9、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 )、( )等方式谋取利益。

    10、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 )。

    4

    11、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在校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 )。

    12、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 )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 )。

    13、(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活费。

    14、国家建立( )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按照( )标准、( )标准和( )标准、( )标准等,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和校舍安全,确保教职工工资按照规定发放。

    15、国家建立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教师职务分为( )职务、( )职务和( )职务。

    16、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 )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17、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 )的体制。

    18、人民政府( )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19、学校应当建立、健全( )制度和( )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20、县级以上( )定期对学校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

    5 要维修、改造的,及时予以维修、改造。

    三、判断题(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1、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在征得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 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对不听话的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行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义务教育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督促其履行责任。( )

    3、现有一名13周岁的男孩,为中国籍新加坡人,不享有义务教育规定的权力和义务。( )

    4、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

    5、如果符合实际工作需要,学校可以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担任工作人员。( )

    6、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

    7、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但可以收杂费。( )

    8、对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可以不进行义务教育。( )

    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改变公办学校性质。( )

    10、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

    11、普通学校应当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 )

    12、特殊教育教师享有特殊岗位补助津贴。( )

    6

    13、国家不鼓励教科书循环使用。( )

    14、未经审定的教科书,可以出版、选用。( )

    15、义务教育经费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于义务教育;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得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

    16、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规定。( )

    1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教科书审定人员应当参与教科书的编写工作。( )

    18、宁宁今年小学毕业了,他可以到商店当售货员。( )

    19、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 20、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承担,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 )

    四、简答题:

    1、与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规相比,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优势或独特性在哪里?

    2、与1986年的《义务教育法》相比,新《义务教育法》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

    7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新修订)学习测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1、A ;

    2、B ;

    3、B ;

    4、C ;

    5、B ;

    6、C ;

    7、C ;

    8、C ;

    9、B ;

    10、A ;

    11、C ;

    12、A ;

    13、B ;

    14、B ;

    15、C ;

    16、C ;

    17、B ;

    18、C ;

    19、C ;20、C 。

    二、填空题:

    1、九年义务,八,六十三;

    2、2006,6,29,十;

    3、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4、德育,德育;

    5、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教育教学;

    6、公益性,户籍所在地;

    7、国籍,性别,民族,种族,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8、素质教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9、商品,服务;

    10、学费、杂费;

    11、辍学;

    12、为人师表,教师资格;

    13、各级人民政府;

    14、义务教育经费,教职工编制,工资,学校建设,学生人均公用经费;

    15、初级,中级,高级;

    16、规定标准;

    17、领导,统筹规划实施,为主管理;

    18、教育督导;

    19、安全,应急;20、地方人民政府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20、×。

    四、简答题:

    1、答:第一,它有非常强的专门性,紧紧扣住义务教育的性质作出规定。义务教育的公益性、统一性、强制性和义务性都是它的专门性带来的。

    8 第二,它有可操作性,这部法律尽量写得具体,对于政府、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管理和投入都作了比较细的而不是原则性的规定。

    第三,它有针对性,立法意图很明确。比如对于政府保障的责任、管理职责的规定,对学校不能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的规定等,都是针对当前存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

    第四,它具有明确的规范性,法律责任规定得比较具体。在突出义务教育性质方面的条款很清楚、准确,容易操作,不会发生歧义。而且尽可能对义务教育阶段一些法律问题进行了规范,而过去我们立法的一个难点往往是绕着走,比较原则。

    2、答: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拉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可以说新《义务教育法》的里程碑意义,最重要的就体现在从过去的各自发展走上今天的均衡发展的道路。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

    9 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10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实际上,过去设立的在小学任教的中学高级教师的职称是不规范的。这一新规定对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都是一个很大的激励。特别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

    11 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12

    用心写出来的文章,读者是可以感受到的!

    这个格式非常值得借鉴啊!

    推荐访问:心得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 新修订

    • 读/观后感
    • 精美散文
    • 读书笔记
    • 演讲
    • 反思
    • 方案
    • 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