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查报告
  • 谈话记录
  • 党建材料
  • 扫黑除恶
  • 党史学习
  • 学习强国
  • 整改报告
  • 工作要点
  • 对照材料
  • 脱贫攻坚
  • 策划方案
  • 调查报告
  • 教育整顿
  • 教案设计
  • 观后感
  • 申请书
  • 讲话稿
  • 致辞稿
  • 评语
  • 口号
  • 读后感
  • 工作汇报
  • 不忘初心
  • 规章制度
  • 主题教育
  • 党课下载
  • 治国理政
  • 振兴乡镇
  • 公文范文
  • 当前位置: 博通范文网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12篇】

    时间:2023-04-1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12篇】,供大家参考。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12篇】

    篇一: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级部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级部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教务处要做好学校“书生课程”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书生课程建设委员会定年度计划、定工作方案、定阅读内容、定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书生课程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

    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篇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上级关于学生课外读物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对课外读物进校园以及图书质量管理,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让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行为。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把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好书推荐上来,防止问题读物流入校园,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此方案。

    二、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三、具体实施

    1、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学校利用微信公众号、智慧校园等平台,将相关要求告知所有师生和家长,确保文件精神传达到位。

    2、严格排查,确保读物质量。

    (1)馆藏图书。学校读物管理小组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査了馆藏书籍,对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进行了封存管理,不准借阅。

    (2)排查学生自带读物。学校要求班主任随时严把“十二种情形”关,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了家长。各班还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对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禁止学生阅读。

    (3)合理推荐读物。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推荐学生课外读物,并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4)加强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班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5)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篇三: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学校组织学习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规范学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确保《管理办法》落到实处,桓台县起凤中学就相关要求及贯彻执行情况规定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打造育人环境

    课外读物既是重要的教育资源,也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载体,在增长学生知识、开阔学生视野、增强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管理,有利于课外读物与课程教材形成育人合力。桓台县起凤中学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查力度,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防止问题读物、违规读物进入校园,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让课外读物成为我校学生成长发展的真正助力。但是目前,市场上的学生课外读物良莠不齐,个别读物质量低劣,甚至有的读物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等问题,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破坏了良好育人环境。学校认真组织学习《管理办法》,明确基本原则、基本标准和工作流程,迅速筑起“防火墙”,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学校也要加大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宣传栏、主题班会、学校公众号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对课外读物的鉴别能力,形成好读书、读好书、向问题课外读物“说不”的意识。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管理机制

    学校是进入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因此,学校组建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导处牵头落实的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专项工作小组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做好遴选、审核、推荐工作,特别是对《管理办法》中提到的以下12种情形要保持高度警惕,并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深入班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排查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承担监督职责,在日常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课外读物并上交学校专项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要建立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全面核查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理

    学校建立对课外读物从初选、评议到确认、推荐的自我监督制度,行成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机制,通过严谨、严密的程序设计安排,以确保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依规进行。学校将《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纳入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学校的每一位教师、班主任、领导都要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第一时间将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使用的监管力度,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对失职失责行为坚决做到及时问责、纠偏,建立健全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及学生手中。

    篇四: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二)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篇五: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小组

    (一)人员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的审核工作,督促各部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自查和清理课外读物,确保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

    副组长:负责学校的课外读物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做好课外读物的规范管理工作,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组员: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严格审查和清理中小学课外读物,规范课外读物管理,组织各教研组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止阅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班推荐书目建议优先推荐《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的书目。

    (三)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所有进校园的讲座都必须通过学校领导小组的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于家长或社会热心人士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领导小组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四)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五)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教务处要做好学校“书香校园”的落实工作,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书香校园”工作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学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各班利用班级图书角,创建班级读书氛围。定期开展班级读书活动,如好书推荐,读书交流等活动,营造书香班级的良好氛围。让阅读课进课表,在三至八年级分别开设阅读课,由语文老师组织进行阅读指导,并要求到图书馆阅读。各班利用语文课、课后服务第二节课等时间,安排“慢阅读”活动,让学生享受阅读时光。开放图书馆,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为统一开放时间。鼓励学生到图书馆借阅。

    (六)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主任为成员,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篇六: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桂林市大风山一小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专项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学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各班班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加强对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负面清单”读物,指导家长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问题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负面清单”关,严防问题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导处要做好学校“书香校园”的落实工作,制定“书香校园”工作方案、制定阅读内容,促进书香校园建设。德育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班开展“书香家庭”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象山区教育局课外读物推荐报备管理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要求,学校依据《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读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桂林市大风山一小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篇七: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教务处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对外借阅。各班级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及时告知家长并收缴。各班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购书。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郴州市第十七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共读,建设书香校园。

    组织各班开展“读一本好书”活动,建设书香教室。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书香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承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我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体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篇八: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大量有益的课外阅读,可以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激发他们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开阔视野、陶治情操、促进文化积累、发展语文素养。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验小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No。1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No。2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査,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师发展中心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査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师发展中心要做好学校读书计划的落实工作,制定年度计划、工作方案、阅读内容、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读书活动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师发展中心要采取措施,组织各级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No。3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的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共商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篇九: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各级要求,结合宁洱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宁洱县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园)长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及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认真履行责任加强监管,认真审核课外读物,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全面指导校园对课外读物的甄选、甄别等,杜绝不良课外读物进校园。

    (二)广泛宣传,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认真对照并宣传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要求各学校制定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

    (三)对照要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四)加强排查,禁止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发生。各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排查、清理不良图书,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实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同时要求家长对家藏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五)严格监控,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六)上下联动,建立督查机制。县教育体育局要对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学校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对学校的监督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科(教务)主任、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各学校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五、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篇十: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部下发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是课程教材改革方案中活动课的重要部分,也是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适应社会的需要。学校教育是有局限性的,而课外阅读却是“终身教育”。因此,开展课外阅读是十分必要的。优质有益的读物是青少年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及全体教师

    三。工作目标

    1、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2、丰富学生阅读内容,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把控课外读物质量关

    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的读物严禁进校园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对现有图书进行一次大清理,对违反以上第二点情形的书籍及时进行清理

    1、各班对图书角进行一次大排查。对借阅过的有问题的书籍及时报告,存在问题的书籍及时清除。

    2、要求学校图书管理员对学校图书室及读书吧书籍进行一次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读物并进行有效的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加强对学生携带进校园的读物的管理

    1、严禁学生携带有问题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要求班主任作好审查。

    2、若发现学生私自带有问题图书的,要及时收缴上报,并对学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五)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课外读物进行一次推荐。

    1、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平议意见。

    2、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兼顾兴趣,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3、对推荐的图书进行校园公布,引导学生在课余时间进行阅读,提高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篇十一: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篇十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拓展学生的阅读范围,有效提升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防止商业性质的推销行为,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及重庆市沙坪坝区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意见、精神,针对学府悦园一小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成立课外读物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

    第二条坚持生本理念。引进课外读物,必须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引进课外读物的方向性和根本性指引。

    第三条坚持普适性与多样性相结合。引进课外读物应兼顾学生发展的普遍需要和个性化需要,既满足绝大多数学生对课外读物的需要,又满足少数学生的个性化需要。

    第四条禁止商业销售。严禁学校、教师及其他组织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引进课外读物,确保课外读物的非商业性质。

    第二章分则

    第五条建立课外书籍推荐与甄别机制。以年级组为单位,在阅读课程组组长的主持下,由全年级老师定期研讨,对已引进的课外书籍进行甄别,并形成拟推荐课外书籍清单,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核。

    第六条充分保障学生课外阅读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到图书馆集中阅读课外书籍。

    第七条加强图书馆、图书角的管理。定期更新图书,激发学生阅读兴趣。

    第八条禁止一切以销售课外读物为目的的讲座、培训等活动进校园。

    第九条禁止《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第六条列出的课外读物进校园。由班主任负责对该班的负面课外读物进行清理,每月20号前向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管理小组报告上一个月的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第十条严禁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将此纳入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一条违反本细则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的,由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并纳入年终考核,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推荐访问: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 进校园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12篇】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

    • 读/观后感
    • 精美散文
    • 读书笔记
    • 演讲
    • 反思
    • 方案
    • 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