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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遇见

    时间:2021-09-05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散文:遇见

    人生路上,时时刻刻都在发生着各种遇见,遇见陌生的人,擦肩而过,遇见熟悉的人,寒暄几句,遇见美丽的事情,会给自己几分惊喜,遇见喜欢的人,便有了几许美丽的心动。

    若说最美的遇见,是在人生路上,灵魂的相遇,是在心间,在心路之上的刹那相遇,正如有一句话说的“人世间最美的遇见,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里。”

    在心里遇见,这样的遇见是人生最美的风景;在心里遇见,这样的遇见是心底铭刻的诗意;在心里遇见,这样的遇见是最动人的故事,也是最有韵味的回忆。

    心里的遇见,就如同张爱玲所说“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漠里,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刚好赶上……”实际上,不管是在路上遇见还是在心里遇见,都应该是一种情感和情愫才对,入心的遇见是内在的感觉、感悟和感受,不管是邂逅,还是偶遇,刹那之间都会让人温暖,让人陶醉,让人舍不得忘记。

    然而,能走进彼此心灵的人,必定是相互欣赏,被感染或者被感动的人,换句话说,就是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那天、那时、那刻的美丽,永恒而不能释怀。

    都说一颗心只能住进一个人,这是对的,因为心脏本就是一个排异的器官,只有精神共鸣,惺惺相惜的人才能进来,才会交叉相遇在心路上,是真诚,也是缘分的结果。

    通常情与爱在心路上最容易相遇,或是情感的依托,或者是爱的相逢,都会占据彼此的心灵,有时候是知音,有时候是爱人,无论是哪一个,在特定的时段遇见,都会是生命里美丽的风景。

    若在心路上遇见一个人,那是缘分,也是幸运,这个人会在你荒芜的心田里种下一朵幸福的花,会在你渴望芬芳的花园里增添一抹香,会在你四季的轮回里,为你嘘寒问暖,也会在你的人生路上,陪你一路芬芳。

    在心路上遇见,是不容易的,懂得珍惜,那花朵才能绽放;懂得珍惜,那花园里才会芬芳;懂得珍惜才会知道心底有多少暖阳。即使此情、此爱不会永远,只要记住当初的美丽,回首时依然感觉幸福,回忆时依旧有着淡淡芬芳,这样也就不曾辜负了这一场相遇。

    但是,我还是希望所有在心里的遇见都能天长地久,毕竟人生有几次相遇能惊艳了时光,有几次相遇能明媚了心房?千万次的回眸,遇见,请珍惜,她或他一定能陪你一路芬芳。

    当我们梳理自己情愫的时候,不知道有没有一个人,在特定的时候让你心动,有没有一个人在最美的时光里为你付出所有,有没有一个人在你最需要的时候伸出温暖的手,有没有一个人默默的看着你,陪着你一路静静的走。

    我觉得应该有,只是我们从不向谁诉说,深深的藏在心里,亦或是默默的放在心里,这种感觉无需表达,就如同心路上相遇的那一刻,只是喜欢和拥有。

    喜欢一个人在心里,爱一个人在心里,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她或他总是会陪你一路芬芳,而且是让你人生美丽过一次的人,即使离开,也会在你心灵的底片上留下曾经的温暖和淡淡的芬芳。

    人生匆匆,在心里遇见,无论结局如何,务必请珍惜,这是美丽也是芬芳,是人生不可预知的幸福,把握住了你会感到幸福,人生没有多少心里的遇见可以反复重来。

    所以,红尘一隅,遇见,很美,不管是知己还是爱人,珍惜便好。

    可以改成很多样的。

    经过长时间考量写出来的文章就是赞。

    1

    第一次接触离别这个词汇时,奶奶离开了,爸爸回去奔丧。回来的时候没有任何异样,就像每次爸爸去外面干活回来一样,黑色的包袱拎在手中,快步走过来,风尘仆仆,一脸疲惫。只是以后的日子里,爸爸愈发沉默,总有阴影洒在脸上,忽明忽暗。因为所有的一切,像一座山一样压在父亲心底,尽管我看不见,却依然能感觉到那座山的巍峨与沉重。

    有人习惯用掩藏来代替忘却,掩盖不想承认的事实。但掩藏终不比忘却,因为那些看似忘却实则被掩藏起来的回忆,总能在某个节点,夹杂着凌厉的风霜扑面而来。

    火光一闪一闪的映照着父亲的脸,比夜晚的星星还亮了很多,那个晚上云层厚重,是个注定看不见星光的夜晚,父亲张罗着给奶奶烧的纸钱,妈妈和我陪在身边。我依旧看不懂父亲的心底在想些什么,只记得灯光耀眼,却没有点亮父亲的眉眼。回家的路上,爸爸抱着我,昏黄的路灯和火光一样,都照亮了父亲隐藏在心底的悲凉。它终于剖开了父亲深藏的脆弱。柔和的灯光刺痛路人,那天晚上,父亲的悲伤就在灯光下,静静地,无声地流淌。微风吹过,好像那悲伤也在涌动着一样。地面上的树影一晃一晃的,像我一样,无力抚慰父亲的哀痛,只能微弱地晃着手臂,无言地陪伴父亲。

    那一刻我终于明白,世界上最无力的挽留,就是对生命的挽留,那些离别,我们注定要经历,无法改变。我们一年一年地辗转,与离别做着沉默的抗争,最后终于明白,离别是一种无言的伤痛,挥不去,赶不走,只能接受。

    2

    旧日子的影像渐渐变得模糊,我似乎看见了另一个跟我的离别有关的身影。

    凌乱的小床上,两张粉嫩嫩的被子被卷的乱七八糟,高考的紧张感凌迟着我们每一寸神经,谁都没有时间去打理屋子里面看着便心烦意乱的床单。白炽灯招摇的躺在头顶上,散落在桌子上面的书被照的一览无遗,廉价的外卖小吃也大喇喇的横在桌子上,我们两个一边吃,一边聊天。

    我很羡慕她的一头长发,在我们的高中,除了艺考生其他人不可以留长发。可她留长发好,盖起来分明的棱角,看起来更加温柔。每次吃饭的时候,都得用手笼着头发,喜欢边吃边说话,“以后我也不能陪你了,我要去的地方很远呢。”

    “那还有谁能陪我啊?”我嚼着嘴里的面条,使劲吸了一口。

    她停下手,对着我眨眨眼,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在路上啊!”

    陪你的人,还在路上啊!

    酷暑过后,我再没见过她,她就像是从未来过我的世界里,我只能凭借着记忆中的模样,在梦中摸索她的身影。回到一起合租的小房间中,阳光被挡在外面,暗影充斥在窗边桌下,我们的东西早就被清理出去,灰尘透过光线来回穿梭,狭小的空间异常空旷。我站在暗黄色的瓷砖上,看着脏兮兮的地面,以前那个呼喊着让我考清华然后养她的女孩儿,终究是离开了这个城市,没有留下一分眷恋,而我,也终究没能考上一个好大学实现养她的承诺。

    身后的门一点一点关上,我搬行李的那天,汽车卷起的尘土纷纷扬扬,她站在车后面,看着我一步一步远去。而我,看着光线一点一点在门后收缩,也明白那些稚嫩的情谊,一样跟着她离开了青涩的高中,奔向不知名的远方。

    3

    我向来讨厌离别,于我来说每一次的离别都是一次悼亡。我们的人生,就在这样一次一次不断失去的过程中被逼向终点。我们不断长大,闯进陌生的人海,随手抓住一个对的人,走过一段看不清风景的路,等到云开雾散,就匆匆分别,甚至来不及好好说声再见。走到最后,我们依然孤身一人。

    我们的一生,遇见过数不清的人,太多的人我们甚至连离别时的样子都已经记不清了。那些离别甚至比风吹过落叶的痕迹还要清浅,淡淡地挥挥手,淡淡地转身,一别两宽,再见就变成了奢求。

    还有许多的风景,只在你的生命中短暂停留,你甚至遗忘了那样的存在。只是某天在转弯的街角,你抬眼一瞥,猛然见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一闪而过,你没有多做停留转身离开,殊不知,那便是你们最后的道别了。

    晨昏光阴一天一天走着,冲刷着本来就黯淡的记忆,那个身影终于离开你的生命,最终你不再记得他,不再记得那些鲜活的存在,某一天的梦中,你好像回忆起来了什么,梦醒之后,又忘记了一切……

    离别和遗忘一样,你再也无力去改变了。

    但是,你依旧着挣扎,在纸上写下一个又一个名字,只因为你们在生命中短暂的遇见,回忆和早已变得冷淡的情谊很久没有痴缠过你,你站在窗前,远眺烟雨微濛,感叹当初遇见的都是些不能忘的人……

    4

    重聚是一种奢望,既是奢望,还是别太现实的好,那就愿我们一生遇见,永不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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