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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乌市个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良好信息

    时间:2021-10-01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义乌市个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良好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良好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组织部 年度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及立功的公务员 年度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加 2 分;荣立荣立一等功 10 分;荣立二等功 6 分;荣立三等功 4 分

    2 文明办 感动义乌人物、最美新义乌人、优秀外籍人士、义乌好人、浙江好人、中国好人、道德模范等荣誉 国家级加 30 分;省级加 20 分;地市级加12 分;县市级加 8 分(提名的加分减半)

    志愿者活动信息 志愿者服务积分 25 分以内的,每 5 分积 1分;25-75 分的,每 10 分积 1 分;75 分以上的,每 20 分积 1 分,加分总分不超过30 分 境外人员积极参加社会治安工作,涉外调解的,参照志愿者服务加分 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好人好事 加 8 分 经主管认定后报文明办汇总 3 政法委 见义勇为信息 见义勇为一等功(省级),加 20 分;见义勇为二等功(地、市),加 12 分;见义勇为三等功(县级),加 8 分;见义勇为嘉奖,加 6 分

    平安综治先进个人、最美政法人等荣誉信息 国家级加 15 分;省级加 10 分;地市级加6 分;县市级加 4 分

    4 人武部 荣立一、二、三等功 荣立一等功 10 分;荣立二等功 6 分;荣立三等功 4 分

    5 总工会 劳动模范、四爱企业家、义乌工匠等 国家级加 30 分;省级加 20 分;地市级加12 分;县市级加 8 分

    6 团市委 杰出青年、优秀青年等荣誉 国家级加 30 分;省级加 20 分;地市级加12 分;县市级加 8 分

    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者小组长、优秀志愿者服务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国家级加 15 分;省级加 10 分;地市级加6 分;县市级加 4 分

    7 妇联 最美家庭、最美婆媳、最美母亲、最美儿女等荣誉 国家级加 30 分;省级加 20 分;地市级加12 分;县市级加 8 分

    8 慈善总会 慈善捐赠 10000 元以内的,加 2 分;10000 元以上的,每 10000 元加 1 分,最高加 10 分 与红十字会合并计分(不重复加分)

    慈善奖 国家级加 30 分;省级加 20 分;地市级加12 分;县市级加 8 分

    9 文联 义乌骆宾王诗歌奖、义乌骆宾王诗歌奖提名奖、文学之星大奖赛三等奖、中国义乌摄影大展入展等 国家级加 10 分;省级加 6 分;地市级加 4分;县市级加 3 分

    10 红十字会 慈善捐赠 10000 元以内的,加 2 分;10000 元以上的,每 10000 元加 1 分,最高加 10 分

    红十字会志愿者活动信息 志愿者服务积分 25 分以内的,每 5 分积 1分;25-75 分的,每 10 分积 1 分;75 分以上的,每 20 分积 1 分,加分总分不超过30 分 与文明办志愿者活动信息合并计分 造血干细胞捐献 捐献造血干细胞每次加 20 分

    11 教育局 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教书育人楷模、最美教师等教育领域荣誉 国家级加 15 分;省级加 10 分;地市级加6 分;县市级加 4 分

    12 科技局

    科学技术奖 国家级(一等奖加 15 分、二等奖加 13 分、三等奖 10 分);省级(10 分、8 分、6 分);地市级(6 分、5 分、4 分);县市级(4分、3 分、2 分);义乌市重大科技贡献奖加 4 分、义乌市青年科技奖加 3 分

    科技新义商、科技创业创新能手 加 3 分

    创新设计大赛获奖 国家级加 10 分;省级加 6 分;地市级加 4分;县市级加 3 分

    13 公安局 荣立一、二、三等功 荣立一等功 10 分;荣立二等功 6 分;荣立三等功 4 分

    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案件 提供重要线索的 8 分;协助公安机关处置突发案件的 6 分。

    14 司法局 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获奖信息 国家级加 15 分;省级加 10 分;地市级加6 分;县市级加 4 分

    15 交通局 最美交通人、最美公交人等荣誉 国家级加 15 分;省级加 10 分;地市级加6 分;县市级加 4 分

    16 文广新局 荣获义乌市、金华、省、国家、省部级组织的文体活动奖励 国家级加 10 分;省级加 6 分;地市级加 4分;县市级加 3 分

    17 卫计委 最美天使奖项 最美天使加 4 分、提名的加 2 分

    无偿献血、献血小板 献血 400ml 以下的,加 5 分,400ml-4000ml以下的,每 200ml 加 1 分;4000ml 以上的,

    每 400ml 加 1 分,最高不超过 50 分(血小板 10ML 转换为献血为 200ML)

    18 旅展委 中国好导游、优秀导游等荣誉 国家级加 15 分;省级加 10 分;地市级加6 分;县市级加 4 分

    19 金融办 无失信记录加分 无失信记录的个人,每年加 1 分,最多不超过 10 分,期间有失信记录,该项分值清零

    义乌市个人信用信息评价标准(不良信息)

    序号 单位名称 不良内容 加减分 备注 1 市纪委 党纪、政记处分信息 警告、记过扣 3 分;记大过、降级、严重警告扣 5 分;撤职、留党察看扣 8 分;开除扣10 分

    2 政法委 美丽乡村建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网格管理领域拒不整改及强制执行的不良信息 A、B 类事件对应失信记录扣 5 分;C 类事件对应失信记录扣 4 分;D 类事件对应失信记录扣 2 分 具体失信事件分类由网格办负责制定 3 人武部 拒绝、逃避兵役等不良信息 扣 20 分

    4 法院 未履行生效裁判失信信息 列入黑名单,扣至 0 分

    失信后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信息 扣 3 分

    虚假诉讼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配合司法机关履行协助义务等法院不良信息 扣 6 分

    5 检察院 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信息 扣 10 分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扣 15 分

    3 年以上有期徒刑、累犯、惯犯等 扣 20 分

    涉及公共安全(经济类、安全生产类、食品药品类等)的重大刑事犯罪信息 扣 30 分

    6 教育局 弄虚作假或以其他欺骗手段获得教师资格,品行不良、侮辱学生等处罚信息

    扣 6 分

    违规带生等行为 扣 6 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等非法办学信息 扣 10 分

    7 科技局 在技术交易、成果转化活动中,采取欺骗、造假等不当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谋取非法利益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等处罚信息 扣 6 分

    8 公安局 治安管理处罚信息 扣 6 分

    治安管理行政拘留信息 扣 10 分

    一般交通违法信息(含行政执法违章停车信息)

    全年累计违章 10 次以上,扣 6 分;20 次以上的,扣 10 分 交通违法信息与车牌号挂扣,失信行为计入违章车主名下 严重交通违法信息 酒后驾驶、肇事逃逸、遮挡号牌、准驾不符等扣 6 分;年度“飚王”前 50 名扣 6 分;年度超速次数前 50 名扣 10 分;醉驾扣 15 分;毒驾扣 20 分;终生禁驾人员扣 30 分

    驾驶证考试作弊、替考等信息 扣 10 分

    买卖驾驶证分数 买分者扣 6 分,卖分中介列入黑名单

    境外人员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行为 警告扣 3 分,处罚扣 6 分,拘留扣 10 分,遣送出境的扣 20 分

    境内人员违反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行为 处罚扣 6 分,被遣返的扣 10 分

    经侦预警平台拖欠货款信息 扣 10 分

    9 民政局 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等处罚信息 扣 6 分

    养老、救助等方面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行为 扣 10 分

    10 司法局 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行为 扣 6 分

    不遵守司法矫正规定信息 扣 10 分

    11 财政局(地税局)

    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地方税费、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等欠税信息 扣 6 分 以税务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欠税公告为准,重大欠税信息列入黑名单 税务稽查信息 扣 10 分

    12 人社局 违法使用童工、骗取社会保险待遇、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等失信行为 扣 6 分

    发生克扣、无故拖欠 10 人以上工资、金额50 万元以上,且引发集体上访、罢工等群体事件 扣 10 分

    被纳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违纪行为 扣 10 分

    欠薪逃匿信息 扣 30 分

    13 城管委 不良行为通报、行政处罚信息 扣 6 分

    物业管理费欠费信息 累计拖欠 5 个月以上的,每条扣 3 分,最多扣 10 分

    14 规划局 未按规定进行测绘项目备案等处罚信息 扣 6 分

    15 交通局 客运、运输车辆超载超限等违法信息 扣 6 分

    交通局出租车驾驶员不良信息(积分)

    每 2 分扣 1 分

    16 农业林业局 毁坏林木、滥伐林木、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擅自开垦林地、过失引起森林火灾、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等处罚信息 扣 6 分

    17 文广新局 擅自从事出版物的发行业务、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娱乐经营活动、擅自从事游艺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等处罚信息 扣 6 分

    18 卫计委 普通行政处罚信息 扣 6 分

    未履行生效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失信信息 扣 10 分

    提供虚假承诺骗取生育证等证照,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扣 20 分

    非法行医、医闹、阻挠执法等严重违反卫生计生法律等重大行政处罚 扣 20 分

    19 市场监管局 市场监管领域处罚信息 扣 6 分

    20 行政执法局 城市管理领域普通处罚信息 扣 6 分

    城市管理领域重大处罚信息 扣 10 分

    违法建设信息 扣 10 分

    21 安监局 未取得资格证书从业上岗等普通处罚信息 扣 6 分

    未经许可经营危险品重大处罚信息 扣 10 分

    22 旅展委 未取得导游证或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强制游客消费等处罚信息 扣 6 分

    23 金融办 银行贷款逾期信息 扣 6 分 逾期三个月以上 企业信用等级为 E 级的 法定代表人扣 20 分

    24 环保局 违法设立排污口,焚烧垃圾等处罚信息 扣 6 分

    25 住房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信息 扣 6 分 逾期三个月以上 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信息

    扣 20 分

    26 检验检疫局 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违法行为 扣 6 分

    27 国税局 未按规定申报缴纳相关地方税费、应扣未扣个人所得税等欠税信息 扣 6 分 以税务部门向社会公示的欠税公告为准,重大欠税信息列入黑名单 税务稽查信息 扣 10 分

    28 国土局 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破坏耕地等处罚信息 扣 6 分

    29 各行政机关 拒不履行已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扣 10 分

    30 供电公司 电费欠费信息 欠费累计 5 个月以上的,或累计欠费 2 个月以上且累计金额大于 10000 元的每条扣 3分,最多扣 10 分

    窃电或破坏公共用电设施信息 扣 10 分

    31 电信公司 话费欠费信息 累计欠费 5 个月以上的,或累计欠费 2 个月以上且累计金额大于 2000 元的,每条扣 3分,最多扣 10 分

    32 烟草局 超限量邮寄烟草制品、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案、销售非法生产等处罚信息 扣 6 分

    33 移动公司 话费欠费信息 累计欠费 5 个月以上的,或累计欠费 2 个月以上且累计金额大于 2000 元的,每条扣 3分,最多扣 10 分

    34 联通公司 话费欠费信息 累计欠费 5 个月以上的,或累计欠费 2 个月以上且累计金额大于 2000 元的,每条扣 3分,最多扣 10 分

    35 城投集团 停车欠费 累计欠费 10 次或 300 元以上的,扣 3 分;累计欠费 30 次或 1000 元以上的,扣 6 分

    36 水务建设集团 水费欠费信息 累计欠费 5 个月以上的,或累计欠费 2 个月以上且累计金额大于 10000 元的,每条扣 3分,最多扣 10 分

    偷水(社会公用)或破坏公共供水设施 扣 10 分

    37 商城集团 在市场内使用明火,非法携带管制器具,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诚信文明积分扣分信息 按 1:1 扣分

    38 保险公司 保险从业人员违反行为准则信息 扣 6 分

    保险诈骗犯罪信息 扣 20 分

    遣词造句精雕细琢!

    很有感染力的一篇文章!

    关于印发《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标准(试行)》

    的通知

    测办〔201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我局组织制定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评价标准(试行)

    一、基本信用信息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项目 代码 具体内容 备注 单位基本信息

    1-101 测绘单位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准确完整 单位基本信用信息不计分

    1-102 法人代表、股东情况准确完整

    1-103 测绘资质等级、编号、业务范围及有效期、初次取得测绘资质时间、资质升级时间等准确无误

    1-104 单位性质、成立时间、组织机构代码准确无误

    1-105 有与测绘资质等级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1-106 有与测绘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在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1-107 有与测绘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属本单位所有的仪器设备

    1-108 有与测绘资质等级相适应的办公场所

    二、良好信用信息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项目 代码 具体内容 加分标准

    一、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行为良好信息

    2-101 单位取得测绘资质1年以上,且上一年度无不良信用信息 每年加1分,最高不超过3分(若上一年度出现不良记录,重新计算累计分值) 2-102 单位基本信用信息完整准确 1分

    2-103 测绘成果质量合格,未发生应承担责任的质量纠纷 2分 2-104 单位受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与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有关的表彰奖励 县(处)级表彰加0.5分/次,市(地、厅)级表彰加1分/次,省(部)级表彰加1.5分/次,国家级表彰加2分/次,最高不超过3分 2-105 测绘地理信息市场行为获得工商、银行、税务等部门授予的良好资信评级 资信等级存续期间,县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加1分/项,市、地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加2分/项,省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加3分/项,国家级有关部门授予的加4分/项。最高不超过6分

    2-106 获得测绘地理信息市场项目委托方的好评 0.5分/次,最高不超过5分

    二、获奖信息 2-201 测绘地理信息科技项目获得科学技术进步奖 市(地、厅)级评奖加1-3分/项,省(部)级评奖加3-5分/项,国家级评奖加5-7分/项,最高不超过10分

    2-202 获得测绘地理信息领域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评定的工程项目优秀奖 省级地方性社会团体评定的

    一、

    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项;全国性社会团体评定的

    一、

    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分别加2分、1.5分、1分/项,最高不超过3分

    2-203 单位职工获得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能手称号或者单位在测绘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奖 省级竞赛获奖加0.5分/项;国家级竞赛获奖加1分/项,最高不超过3分

    2-204 取得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相关产品专利权、著作权 0.3分/项,最高不超过2分

    三、其他良好信息

    2-301 积极配合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测绘资质巡查、测绘质量监督等各类监督检查 1分

    2-302 按要求参加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测绘法宣传日、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等有关活动 0.5分/次,最高不超过2分

    2-303 按时反馈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报表等文件 0.5分/次,最高不超过1分

    2-304 为政府、公众提供防灾减灾、应急保障等测绘地理信息服务 1分/次,最

    高不超过3分

    2-305 依法履行纳税等有关社会义务 1分

    2-306 其他应予计分的良好信息 最高不超过3分,由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评分细则

    三、不良信用信息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项目 代码 具体内容 扣分标准

    一、一般不良行为信息 (一般不良行为是指单位在测绘活动、市场行为及遵守测绘行政管理秩序等方面存在问题,但未达到应受到行政处罚程度的行为) 3-101 未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每项每次扣3分

    3-102 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测绘人员工资、补助等费用,未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3-103 在测绘生产中使用的仪器设备未按规定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有效期

    3-104 测绘外业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测绘作业证件

    3-105 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国家或省级基础测绘项目

    3-106 未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3-107 汇交的测绘成果资料不齐全

    3-108 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测绘项目备案义务

    3-109 未依法履行地图送审、备案义务

    3-110 经审核批准的地图未按审查意见修改、未按规定报送备案样图或者未在地图上载明审图号

    一、一般不良行为信息 (一般不良行为是指单位在测绘活动、市场行为及遵守测绘行政管理秩序等方面存在问题,但未达到应受到行政处罚程度的行为) 3-111 质量保证体系或质量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每项每次扣3分

    3-112 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执行不到位,存在失、泄密隐患

    3-113 在测绘资质申请中出借或借用、盗用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仪器设备等资质申请所需材料

    3-114 年度注册时被缓期注册

    3-115 未执行测绘安全生产规定有关要求 每次扣5分 3-116 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每项每次扣10分

    3-117 违反合同法,未按约定时间、价款、数量、质量等履行测绘合同

    3-118 存在恶性压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承接测绘地理信息项目

    3-119 在测绘行政管理中提供虚假材料

    3-120 未经批准进行涉军、涉密、涉外、涉网测绘活动

    3-121 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结果不合格或者经鉴定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不合格

    二、测绘行政处罚信息或重大不良行为信息

    3-201 测绘行政处罚信息 警告 10分 发生涉军、涉密、涉外、涉网案件,受到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等级。

    3-202 罚款 小于1万元扣10分;1万至5万元扣15分;大于5万元扣20分

    3-203 没收违法所得 小于3万元扣10分;3万至10万元扣15分;大于10万元扣20分

    3-204 没收测绘成果 20分

    3-205 责令停业整顿 20分

    3-206 暂扣测绘资质证书 30分

    3-207 降低测绘资质等级 40分

    3-208 吊销测绘资质证书 直接定为不合格等级

    3-209 受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其他行政处罚 视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参照3-201至3-208项扣分标准,酌情扣分

    3-210 情节严重、市场影响恶劣的违约行为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直接定为不合格等级

    3-211 发生较大、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3-212 连续两年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查不合格

    3-213 伪造、变造测绘成果

    3-214 发生侵权盗版行为

    3-215 测绘单位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及强制执行信息 3-301 因与测绘有关的不良行为被提起诉讼,法院终审判决测绘单位承担责任或者履行义务的 根据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结果酌情扣10-20分

    3-302 不履行与测绘有关的处罚、判决、裁定等,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加扣相应处罚扣分值的一半分

    四、法律、法规认定的由其他部门执行的行政处罚信息 3-401 公安、工商、税务、国家安全、保密、新闻出版、通信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视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参照3-201至3-208项扣分标准,扣相应分,其中发生涉军、涉密、涉外、涉网案件,情节严重的直接定为不合格等级

    五、其他不良行为信息 3-501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视情节轻重及危害程度,酌情扣分,最高不超过3分,由省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评分细则

    四、信用等级评定

    等级 信用分

    A AAA 95≤信用分 AA 90≤信用分<95 A 80≤信用分<90 B B 70≤信用分<80

    C C 60≤信用分<70 不合格 不合格 低于60

    五、评价规则

    1、信用信息主体的基础分为70分,有良好信用信息的予以加分,有不良信用信息的予以减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良好信用信息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3、因同一行为受到多种类型奖励或处罚的,按最高分值加减分,不累计。

    4、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依据上一年度4月1日至本年3月31日期间积累的信用信息,对测绘资质单位进行一次信用评价,并于6月底前公布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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