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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区“共享+协同”税源共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02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X XX 区“共享+ + 协同”税源共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全区财源建设、强化税源管理、保障区级财政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指导,借助税务机关税收征管资源,依托各镇、园区和部门管理资源,形成“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镇(园区)参与、部门配合、信息共享”的“共享+协同”税源共治新格局,维护税负公平,推动税收可持续增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整合税务、财政、大数据等各部门单位和镇、园区管理资源,成立“共享+协同”税源共治组织机构,搭建“共享+协同”税源共治信息平台,及时掌握税源增减变化信息,调动全区各方面发展经济、培植财源和协税护税的积极性,营造公开透明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确保堵塞税收漏洞、增加财政收入。

    三、共治机构 成立由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工负责同志任副

    组长的区“共享+协同”税源共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税治办”)设在区税务局,具体负责全区税源共治的组织、管理、协调、督促和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与区税治办联系、协调和信息报送等工作。各镇、园区成立相应税源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形成“全覆盖、无死角”的税源共治网格。

    四、共治范围 税源共治的范围包括以下各项涉及税费的征收管理和服务:

    (一)招商引资和总部经济企业; (二)规模以下工业和批发零售、服务业企业; (三)房地产、建筑项目税收和外来建安企业; (四)工业园区、市场、写字楼等企业房产、土地; (五)尚未形成税收收入的增值税小规模企业; (六)小店经济、新办未纳税申报小规模企业; (七)欠缴税费清缴工作; (八)税源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认为应当纳入共治范围的其他行业和项目。

    五、工作内容 (一)加强涉税信息的采集应用 1.搭建“共享+协同”税源共治信息平台。在相关涉税信

    息提供和应用单位安装“共享+协同”税源共治系统客户端,实现对税源监控的信息化管理。

    2.建立涉税信息交换共享制度。根据涉税信息需求,确定涉税信息报送交换的单位(根据需要适时调整)。区税治办负责对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员进行业务培训。按规定的内容、时限和方式,定期或应需将涉税信息上传到税源共治信息平台。

    3.建立涉税信息应用和反馈制度。区税治办对报送的信息进行筛选、整理和汇总,挖掘涉税信息的使用价值,查找税收征管不足。区税务局要针对涉税信息涉及的重点领域开展风险应对,确保税源管控的有效性,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区税治办。

    (二)推动辖区内税源共治 1.各镇、园区要明确人员组建税源共治办公室,承担税源共治工作。根据《XX 市 XX 区推进街道转职能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粥店、天平两街道协税护税工作分别转由光彩大市场和 XX 经济开发区负责。

    2.按区域采用网格化的管理方式,对辖区内纳税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户籍巡查、核查。

    3.开展征管信息系统数据信息核实维护,做到征管信息系统与纳税人实际信息相一致。

    4.拓展委托代征。稳步推进设置委托代征便民服务点,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代征税款服务。

    5.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选择相关行业,由区税治办牵头,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建立联动协作运行机制,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成效。

    (三)强化房地产、建筑业税收监管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本区注册登记后,相关部门方可办理土地招标、产权办理等手续,同时将信息传递区税治办。适时开展对房地产税收专项核查工作。

    2.对外地市建筑施工企业,建立从招投标到决算验收的税收跟踪机制,建设单位要建立付款核查制度,确保区内建筑施工项目税收应收尽收。

    3.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等部门,要按照税源共治的工作要求,及时传递相关涉税信息。

    (四)加强企业破产清算及不动产司法拍卖税费征缴。区人民法院与区税务局建立税收执法合作制度,及时向区税务局通报企业破产清算、不动产司法拍卖等涉税信息,并支持、协助区税务局依法征缴相关税费,共同维护国家税收权益。

    (五)强化对高风险企业和行业税收管控。对涉税高风险企业和行业,各镇、园区税治办要配合区税务局搞好调查、核实工作,协助提供生产场所、生产能力、经营状况等信息,

    防范税收违法行为发生。

    (六)提高欠缴税费追征的效果。对欠缴税费的企业和个人,区税务局要依法依规实施追征,对恶意逃避追缴、欠缴税费的企业和个人要及时向区税治办传递相关信息,由区税治办牵头实行多部门联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欠缴税费足额入库。

    (七)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进一步完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纳税信用、社保费缴费信用与社会信用其他领域联动管理。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建立失信黑名单制度,开展联合惩戒。

    六、职责分工 (一)税源共治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决策、组织、协调全区税源共治工作。

    2.定期组织会议讲评、研究、讨论全区税源共治工作并解决税源共治中的难点问题。

    3.负责全区税源共治工作的评先、奖惩和通报。

    (二)税务部门职责 1.负责牵头组织税源共治工作。做好与各镇、园区、各成员单位的信息互通、沟通协调。

    2.负责与区大数据中心研究制定涉税数据信息共享协作办法,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协助提供的涉税数据信息,规范相关数据的共享时限、数据格式、内容口径、传递方式等,

    建设基于大数据应用的税源共治信息平台,开展税收保障信息系统数据的分析利用,挖掘税源潜力,努力增收增效。

    3.行使税收执法权和管理权,担负行政处罚及出具税务文书的法律主体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行使税款核定权、税务处罚权、检查权等,并保障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4.做好协税护税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各镇、园区做好税法宣传和协税护税宣传工作。

    5.联合各部门单位、镇、园区开展行业调查摸底,逐步扩大第三方信息比对,进一步夯实税源基础,促进税收有序增长。

    (三)区大数据管理中心职责 负责与区税务局研究制定涉税数据信息共享协作办法,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协助提供的涉税数据信息,规范相关数据的共享时限、数据格式、内容口径、传递方式。负责开展定期信息数据收集和共享,配合建设基于大数据应用的XX 区“共享+协同”税源共治信息平台。

    (四)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按规定考核镇、园区税收收入,按月对镇、园区进行税收收入完成情况通报。

    2.保障税源共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税源共治信息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经费。

    (五)镇、园区职责

    1.成立税源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具体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并报区税治办备案。

    2.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努力培植和扩大税源。

    3.实施精准税收宣传与服务,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和协税护税相关业务宣传,营造良好税收氛围。

    4.将税源共治工作内容纳入所辖村居网格化管理,牵头辖区内各职能站所,为税源共治提供保障。

    5.协助开展辖区税务巡查工作。开展辖区内漏征漏管户有效排查,对辖区内工业园区、市场、写字楼等企业以及小店经济、新办未纳税申报小规模企业和外来建筑安装企业等纳税人进行信息采集,核实税源基础信息。

    6.协助开展纳税核定和文书送达。利用基层情况熟悉优势,配合采集与生产经营有关数据,协助个体工商户定额调查及调整工作。协助税务部门送达各种税务文书。

    7.推进“总部经济”等工作。

    8.其他涉税事项协助管理服务工作。

    (六)其他相关部门职责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要求,主动参与和配合税源共治工作,及时报送涉税信息,积极开展协税护税。各自出台相应政策和规定,为税源共治提供保障。

    七、工作要求 (一)提升站位,形成合力。推进税源共治公平税负、

    促进税收收入可持续发展是进一步优化全区税收环境、涵养地方税源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提升站位、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从夯实发展基础、振兴发展大局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力协作,确保税源共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依法依规,明晰职责。严格把税收执法权与税收委托协管工作职责区分开来,税收检查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及其他税收执法权都必须由税务部门行使,不得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各镇、园区税收委托协管人员按照税务部门委托的事项开展税收协管工作,不得行使税收执法权。

    (三)及时报送,积极配合。有报送任务的单位,要将涉税信息及时、准确、无误地报送至区税治办;没有报送任务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区税务局工作,确保“共享+协同”税源共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严肃纪律,服务到位。对于各成员单位报送的信息要加强管理,严禁对外泄漏。各镇、园区要指派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文化水平较高的同志从事协税护税工作,认真落实税务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准确性,引导纳税人降低税收风险,提高税法遵从度。对协税护税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收受财物,或向税务部门提供虚假生产经营信息导致纳税人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八、考核督查

    建立健全税源共治考核督查机制,量化考核指标,制定考核办法。区税治办每季对各成员单位税源共治情况进行通报,年终考核。对于单位重视、措施得力、履行工作职责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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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皇姑区在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中 建立社区党建“一核多元、共治共享”

    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 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的指导意见》,推进幸福沈阳建设,促进社区党建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现就在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中建立社区党建“一核多元、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的总体部署,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发挥“两个作用”、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贯穿社区治理全过程,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优势,引领传统管理向现代治理转变,努力构建以基层党建为引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主导、社区居民群众为主体、社区各种组织为主要服务载体的社区党建“一核多元、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形成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党员群众积极跟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及其他社区组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互促共进的社区治理服务新格局,健全完善“纵向到底”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积极塑造共同精神,提升群众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为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示范区、“三个转型”先行区、幸福沈阳建设试验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方法与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2017年2月XX日至2017年3月31日)

    1.构建区域化党建机制。全面推行功能区“大党工委制”、社区“大党委制”建设,建立健全区域党建工作联席会议、社区事务协调会等制度,以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把辖区内各单位党组织联合在一起,共同开展党的活动,做到组织联建、党员联管、事务共治、成果共享。(区委组织部、党建指导站负责指导,各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为责任主体,区直单位党组织为配合单位)

    (1)组织架构及人员组成。在现有功能区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的基础上,以党员组织关系、单位身份不变为前提,突破行政级别、行业地域限制,由功能区、社区党组织牵头,将辖区内不同隶属管理的党组织联合起来,共同组建功能区“大党工委”和社区“大党委”。

    “大党工委”和“大党委”采用“现有专职委员+兼职委员”的模式配备,兼职功能区党工委委员一般配备5-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兼职社区党委、支部(总支)委员一般配备3-5名,最多不超过7名,如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大党工委”、“大党委”书记由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书记由功能区、社区党组织副书记和规模或影响力较大的辖区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兼职委员由辖区内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担任,也可由区直包保联系单位党组织书记和居住在社区的在职党员担任。“大党工委”和“大党委”兼职委员要定期参与党建、民生、服务及其它重大事务研究、讨论和决策,协助功能区、社区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合力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力。

    (2)兼职委员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党员和群众开展各项活动;参与讨论辖区内党的建设、社会事业、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研究、制定辖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协助功能区、社区党组织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指导辖区范围内居民自治和各类群团、社会组织开展工作;协助功能区、社区党组织充分利用和整合辖区内各类服务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服务体系;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兼职委员产生程序。采取聘任与选任方式产生,遵循广泛推荐、组织遴选、上级批复、组织聘用、公开公示五个步骤。广泛推荐。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酝酿,提出初步意向人选;组织遴选。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召开会议,对兼职委员初步人选进行研究讨论,投票表决通过拟聘用的兼职委员人员名单,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上级批复。功能区党工委兼职委员由功能区党工委提出人选,上报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由社区党组织提出人选,上报功能区党工委会议讨论决定并作出批复;公开公示。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收到批复后,对拟聘任的兼职委员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组织聘用。功能区党工委兼职委员由功能区党工委聘任并颁发聘书。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由社区党组织聘任并颁发聘书,任期与本届社区党组织任期相同。

    (4)兼职委员退出和增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不便继续履职的兼职委员,经所在单位党组织书面通报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后,由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解除其兼职委员职务。因不认真履行职责、不遵守相关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研究并上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后,免去其兼职委员职务。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任期届满且不再担任下届委员的可自行解聘。需要增补兼职委员的,按照兼职委员产生的程序办理。

    2.构建社区党组织核心主导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项事务的政治引领,由社区党组织主持社区发展规划制定、社区重大事务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加强社区党组织对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积极培养、推荐社区党委成员、党小组长、党员担任社区各类组织及其他主体的负责人。功能区“大党工委”和社区“大党委”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坚持以党内民主决策带动基层民主决策,对涉及社区发展和社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四议一审两公开”(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决议;功能区党工委审核;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实施,促进党的领导机制、社区“两委”协调机制、党内民主机制和居民自治机制的有机融合。加强对多元主体的监督,引导多元主体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保证社区多元共治局面健康有序。(党建工作指导站负责指导,各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为责任主体)

    3.构建社区多元主体参与治理机制。加强社区党组织与区直党组织、群团组织以及驻区单位等多元主体的协调联动,大力培育发展社区治理类、公益慈善类、文体活动类、综合服务类社会组织,积极承接从政府部门中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承办好各类社区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群众的多层次需求。要优化、整合社区人力、物力、财力和社会资源,壮大以党员志愿者为骨干的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和以专业社工机构为主体的社区专业服务队伍,共同开展社区公益事业和形式多样的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活动,做到条块联运、组织联建、党员联管、活动联搞、资源联用、服务联做,共同做好美化环境、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和帮扶困难居民群众工作,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良好氛围,推动社区多元主体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驻区单位党组织要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定期与社区党组织联系沟通,每年至少1次。区属党政机关党组织要走在前头、作出表率,落实好“双联系双报到”(党组织和党员联系社区、到社区报到)制度,做好联系社区、服务群众工作。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定期走访、召开联席会议或座谈会等方式,主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了解驻区单位党组织的需求及意见和建议,对区域化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推进、督促和总结评议。(党建工作指导站负责指导,各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为责任主体,区直单位党组织为配合单位)

    4.建立党组织激励考评机制。建立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双向考评”长效机制。每年对区域内单位党组织参与党建工作情况进行测评;根据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活动次数、参加活动类型、参加活动方式等情况,建立在职党员社区表现反馈卡,每年进行年度考核,将社区党组织对区域内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的反馈情况作为该单位和党员个人评先评优、奖惩晋升的依据。(区委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站、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为责任主体,分层次组织实施)

    (二)搭建工作载体

    1.搭建共谋共议平台。树立“决策共谋、事务共议”理念,优化社区协商平台、拓展社区协商内容、健全社区协商机制,推动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把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问题和矛盾纠纷,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的具体落实举措等作为协商重点,依托社情民意收集箱、民情热线电话、民情台账、定期民主恳谈等平台,畅通社区各类主体的表达和反映渠道,汇聚民智民力,共同协商议事。以智慧社区建设为契机,积极树立大数据的思维模式,大力推广“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建立“大党委微信群”、“片区党支部微信群”、“楼栋党小组微信群”等,充分发挥新媒体新平台在社区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各党建工作指导站、功能区和社区党组织为责任主体)

    2.做优共建共管载体。树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理念,以“一社区一品牌”特色活动为载体,围绕群众身边的小事、房前屋后的实事、临时突发的急事等与居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项目,组织区直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其他在职党员等广大党员队伍同社区、困难群众结对共建、精准对接,与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做精做细在职党员进社区“四进四建”、“一街道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共产党员社区奉献日、在职党员义务服务周、“我是党员亮身份”、党员星级考评管理等活动,做大做强“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等平台,积极推行“居民点单、支部下单、党员接单”的“三单制”服务模式,发挥党员特长优势,提供常态化志愿服务。在社区党员中开展“三带两包一承诺”活动,扩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影响面,推动社区自管党员带好家庭、带好邻居、带好楼栋,包保环境建设、包保矛盾化解,并实行公开承诺制。依托“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主动承接、对接政府部门或群团组织针对社区的各类服务项目,进一步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区委组织负责统筹,各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为责任主体,区直单位党组织为配合单位)

    3.开展共评共享活动。树立“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理念,开展社区多元主体共评共享活动,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让幸福沈阳共同缔造的成果惠及全体居民,加快培育共同精神。社区党组织要组织多元主体代表,定期听取社区工作汇报,提出建议、质询和对社区工作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与社区奖惩挂钩。结合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开展社区多元主体“评班子”活动,促进社区“两委”班子提高履职能力;结合社区分类管理三个等级评定,开展社区党组织“评社区多元主体”活动,命名一批“文明楼院”“学习楼院”、“奉献楼院”、“卫生楼院”、“互助楼院”、“榜样楼院”“最美家庭”“和睦邻里”等先进典型;结合基层党建项目化管理,开展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互评”活动,并对评议结果分级反馈,督促提升社区党组织和驻区单位党组织共驻共建的积极性。(党建工作指导站负责指导,各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为责任主体)

    三、保障措施

    (一)建强以党组织书记为核心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实施社区党组织“领头雁”培养工程,选优、育强、管好以党组织书记、副书记为核心的社区工作者队伍。采取全区示范培训、党建工作指导站重点培训、功能区全员培训的方式,健全社区党组织书记三级培训体系,把党建工作和社区治理作为培训的主要内容,提高社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和抓社区治理创新的能力。建立社区党组织书记激励机制,加大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完善社区工作者考核评议机制,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把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调整、薪酬变更、奖励惩戒、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调动社区工作者参与共同缔造的工作热情。(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为责任主体,各党建指导站、功能区党组织配合)

    (二)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经费保障制度。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权力下放,把各个部门支持社区的政策、投向社区的资金、面向社区的项目整合起来、统筹使用,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党费投入为补充、社会各方支持的多元化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按照每个社区党建工作经费不少于2万元、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不少于20万元标准,由区财政为社区提供专项工作经费,保证社区党组织有能力有条件组织开展多元共治活动。严格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与社会平均工资同步增长机制,实现“五险一金”应缴尽缴。认真落实社区工作减负要求,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工作准入机制。(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为责任主体,区直各部门为配合单位)

    (三)建设以党群活动中心为示范的社区活动阵地。在社区场所阵地达标升级的基础上,科学布局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实现“服务用房最大化”。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做到有党的标识、有学习资料、有电教设备、有宣传阵地、有使用计划,把党群服务中心建成教育培训中心、事务服务中心、文体娱乐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议事决策中心。推进社区活动用房开放共享,支持园区、商务楼宇及其他驻区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到社区党群活动中心开展党建活动。有条件的社区要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公共活动场所,为社区多元主体参与社区治理提供硬件设施支持。(区民政局、各功能区为责任主体)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社区党建“一核多元、共治共享”工作机制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直党(工)委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采取项目化管理模式推动社区多元共治工作。区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社区多元共治工作有效运转。(区委组织负责统筹,区直各单位党组织为责任主体)

    (二)搞好督查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对多元共治工作进行任务分解,逐项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工作人员,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激发工作热情。区委组织部将加大指导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经常深入社区调查研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区委成立两个工作指导团,负责全程指导,推进落实。(区委组织部负责督查,区属单位各级党组织、党建指导团为责任主体)

    (三)抓好先行试点。全区全面推行功能区“大党工委制”,各功能区党工委结合工作实际,可采取先行试点的办法推行社区“大党委制”,有针对性地选取1-2个社区进行试点工作。各党建工作指导站要重点指导试点社区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步骤、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推动试点社区党组织紧密结合实际,在理念思路、平台载体、体制机制和方法举措等方面敢于突破、务实创新。区委组织部将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及时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适时开展经验交流,促进试点社区相互借鉴成功经验,带动社区党建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各党建工作指导站、功能区党工委为责任主体)

    (四)营造良好氛围。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皇姑区基层党建群”、“皇姑区党建群”等媒体平台,特别是“沈阳新社区”微信平台,大力宣传社区多元共治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党员群众的评价反响,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各党建工作指导站,各功能区、社区党组织为责任主体,其他区属党组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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