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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05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县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仅供学习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县民政局兜底保障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兜底保障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兜底保障“九过三补一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县开展“过筛子、补漏洞、化矛盾”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要求,为切实推进兜底保障各项政策落实,确保兜底保障各类问题清仓见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__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按照“应兜尽兜、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应补尽补”的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抢时间、攻堡垒、盯短板、补漏洞,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着力补齐短板弱项,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类问题清仓见底。

    二、重点任务

    (一)紧扣“九过筛子”全面查漏补缺

    1.过单人户施保的筛子。县民政局通过信息比对,及时将

    核对结果反馈至乡镇实地入户进行核查,乡(镇)村也要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全面筛查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和农村低收入家中的重度残疾人,看符合低保条件的是否全部按单人户施保要求纳入保障范围。需要指出的是单人户施保必须精准,农村低收入家中的重病患者不能单人户施保,若符合条件,应整户施保。

    2.过扶贫领域“三类”对象的筛子。要采取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的方式,全面筛查 1216 户未脱贫人口、1555 户脱贫监测户、1225 户边缘户中是否存在应保未保、应兜未兜、应养未养、应救未救、应补未补等问题。乡(镇)村两级都要建立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台账资料,主要包括筛查台账和整改台账,民政局下发台账资料模板,由乡(镇)村自行打印装订(汉家岔镇塔寺岔村,刘家寨子镇元淌村,土高山乡红湾村等 3 个未脱贫村的台账资料,民政局统一制作并已下发)。

    3.过困境儿童的筛子。全面筛查困境儿童,看对符合孤儿条件的是否全部纳入孤儿保障范围;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认定是否准确、

    各项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到位(低保、特困供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看其他困境儿童是否根据实际情况纳入相应保障范围,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出问题;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

    4.过残疾人福利的筛子。全面筛查残疾人,看对农村低保一、二类家庭中的残疾人是否按 100 元/人.月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看对农村低保三、四类家庭中的残疾人是否按 10 元/人.月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看对智力、精神、肢体、视力一级,智力精神二级的残疾人是否按 100 元/人.月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看对听力、语言一级和肢体、视力、听力、语言二级残疾的残疾人是否按 50 元/人.月的标准发放护理补贴;看持二代残疾人证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是否纳入“两项补贴”范围,看档案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看贫困重度残疾人的信息台账是否建立(按政策落实了那些社会救助政策要标注,需进一步落实哪些措施要具体),看对符合条件的贫困重度残疾人是否开展集中照护服务或提供社会化服务。同时,各乡镇对无证事实残疾人和人证不符的残疾人,要积极主动与残联对接做好办证事宜。

    5.过经济困难老人补贴的筛子。全面筛查经济困难的老年人补贴落实情况,看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是否纳入补贴范围,看困难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是否得到解决,看补贴资金是否按时足额发

    放,看居家的困难老年人社区服务是否到位,看购买第三方的社会化服务是否到位。

    6.过“视觉贫困”的筛子。全面筛查现有分散特困供养人员,看《特困供养人员走访探视记录簿》是否到户正常运行,重点查看特困人员家中的“记录簿”填写是否规范、记载是否真实齐全,看监护协议是否签订,看监护照料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监护人每天照料),看定期走访探视制度是否到位(乡镇责任人每月至少一次探视,村委会每周至少一次探视),看“三个一”服务是否落实到位,看有入住敬老院意愿且符合集中供养规定的特困人员是否全部集中供养,看环境住所个人卫生是否干净整洁。

    7.过动态管理的筛子。全面筛查现有低保对象、特困供养对象和申请救助未审核通过的家庭,看是否将“五有”家庭及时退出保障范围,是否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是否对因病、因残、因学、因生活必须支出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暂时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看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档案佐证资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整齐规范,看低保证、特困供养证是否及时填写更新。

    8.过各类救助资金的筛子。通过查看“一折统”账户明细,全面筛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看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救助资金是否按月及时足额发放到户。

    9.过政策“一口清”的筛子。全面掌握乡、村从事社会救助人员政策知晓情况,看对农村低保标准、补助水平、申请审批程序是否清楚,看对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认定条件、自理能力评估条件、申请审批程序是否清楚,看对临时救助类型、支出型救助标准、急难型救助标准、审批权限是否清楚,看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认定、补贴标准是否清楚,看对孤儿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条件、工作程序、保障标准是否清楚。乡镇要举办业务培训班,对乡、村从事社会救助人员进行培训,认真研读社会救助政策,熟知政策,做到政策一口清。

    (二)紧扣“三补漏洞”补齐短板弱项

    1.补兜底保障的漏洞。落实四个“逐一走访”,逐一走访农村贫困老年人、残疾人、留守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逐一走访兜底保障对象中降低类别的家庭,逐一走访主要成员有妊娠、哺乳、照护重度残疾人或重病患

    者以及单亲抚养学前儿童的家庭,逐一走访主要成员有劳动能力但非主要成员因重度残疾、患重特大疾病等刚性支出较大,严重入不敷出的家庭,将符合农村低保一、二类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堵塞应兜尽兜的漏洞。

    2.补救助及时的漏洞。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先按照 1—2 个月的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审批;对急难型救助对象,由急难发生地乡镇报县级民政部门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简化申请人家庭财产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环节;对申请对象中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重点核实其生活必需支出情况,不再进行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调查,切实提高临时救助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3.补关爱服务的漏洞。对农村“三留守”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和贫困残疾人、经济困难老年人等特殊困难人员,落实“四个一批”关爱帮扶举措,发挥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儿童主任、乡村妇联组织、乡村干部等队伍的作用,定期走访探视,及时掌握农村“三留守”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就医等情况,督促落实家庭主体责任,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相应保障范围和进行关爱帮扶,对存在安全风险的及时向乡镇或公安机关报告。

    (三)紧扣群众诉求问题化解矛盾

    进一步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严格电话值守制度,规范事项办理程序,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特别是要对各级反馈涉及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要高度重视,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调查核实,对符合政策的信访事项要及时落实政策,对不符合政策的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所有信访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继续做好各类巡视、巡察、考核、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十三届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清单中涉及民政方面的问题,逐人逐项建立台账,调查核实,全部按期整改到位。

    三、核查方式:通过“三筛查、两整改、一清零”的方式,紧扣兜底保障目标任务一项一项过筛核查、对照短板弱项一个一个整改落实、围绕群众满意一件一件起底清零。三筛查:一是围绕“重病、重残”对象筛查是否存在漏保、漏兜、漏养、漏救、漏补问题;二是围绕“未脱贫户、监测户、边缘户”对象筛查是否有符合条件未纳入保障范围的问题;三是围绕现有兜底保障对象,筛查低保对象、类别不精准和分散特困人员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两整改:一是彻底整改各级各类反馈问题;二是逐一整改过筛核查检视发现的

    问题。一清零:围绕兜底保障方面各类信访线索、案件全面起底清零。

    四、时间安排: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

    五、人员分组:一是统筹抽调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及乡镇社会救助经办人员 56 名,蹲点包抓乡镇;二是成立两个专项督查组,督促乡镇抓好工作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九过三补一化解”专项攻坚行动,是民政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过筛子、补漏洞、化矛盾”的有效举措,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目标任务,尽快动员培训,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清单管理。对九过筛子、三补漏洞和一化解的具体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销号整改,确保所有问题于 5 月底前全部清仓见底。

    (三)强化责任追究。各乡镇要紧密结合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专项攻坚、挂牌督战、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三大行动,全力推进“九过三补一化解”专项行动,对工作推进不积极、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的地方,县民政局将采取通报、督办、函询等方式督促

    限期整改。对消极应付、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将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工作落实。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计生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4 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基本问题,建立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及政府财政兜底保障相互衔接的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体系,确保顺利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整合现有医疗保障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住院医疗费用和 29 种慢性病(具体见附件)门诊医疗费用,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综合补偿后,个人自付费用超过10%的部分,实行县级财政兜底保障,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医负担,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看得好病、方便看病、更好防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救助和医疗救助兜底保障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政府主导、人社主管、部门协作、财政监管原则。

    三、对象范围

    全县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含脱贫不脱策人员)。

    四、保障方式

    (一)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一批

    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60%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比普通人员提高 5%的报销比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取消起付线,乡镇卫生院由 90%提高至 95%,二级医院由 75%提高至 80%,市三级医院由 60%提高至 65%,自治

    区三级医院由 55%提高至 6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不脱策人员在县域内或经审批到市级以上专科或三级医院住院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 90%以上。特慢性病、长期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实际报销比例提高至 80%。

    (二)大病保险保障一批

    人社部门为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统一购买大病医疗保险,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比普通人员提高 10%报销比例,起付线比普通人员降低 50%。大病保险起付线从 8000 元降至 3500 元,报销比例提高 10%。

    (三)民政特困医疗救助保障一批

    民政部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患者实施医疗救助,保障其能够充分享受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四)县政府兜底保障一批

    1.由县人民政府出资,县卫生计生局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购买贫困人口医疗救助保险(下称健康扶贫保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特困医疗救助、其他补偿(包含医疗救助等其他补偿途径)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未达到 90%的,由健康扶贫保险进行再次赔付,确保实际报销比例达 90%。

    2.保险公司理赔款支付方式:理赔款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被保险人。

    (1)签约当日起至“一站式”系统未安装完成以前,县内贫困户的健康保险赔付,由人保财险与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签订垫付协议,医院先行给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患者发生的费用垫付到 90%,人保财险与医院每月进行结算,于当月 15 日前支付上月医院垫付金额给医院,“一站式” 系统安装完成正式启用后,直接由医院进行垫付,人保财险每月与医院结算。

    (2)县外住院费用报销由贫困人口住院人员或家庭向人保财险提交相关材料(含住院费用发票、住院费用清单、贫困人口证明、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由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后将赔付资金直接打入贫困人口账户。

    (3)2018 年 1 月 1 日至签订协议前建档立卡贫困患者住院发生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未达 90%的由人保财险自行与社保部门对接详细名单,人保财险在 2 个月内将个人单次医疗费用总体报销比例赔付到 90%。

    (4)自治区统一确定的 29 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由 2018 年 1月 1 日至 11 月 30 日为一个周期,12 月 1 日至次年 11 月 30 日为一个周期,以此类推,人保财险将贫困户门诊特殊慢性病发生医疗费用赔付至 80%,并于每年 12 月 15 日前将赔付金额打入贫困人口账户。

    五、保障流程

    (一)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时,出示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医保系统能自动识别该患者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定点医疗机构审核贫困患者参保身份和扶贫救助对象身份后,无需交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相关诊疗手续,并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收存相关证件材料。

    (三)贫困患者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农村特困供养人员的民政特困医疗救助等补偿部分。

    (四)民政特困医疗救助暂时不能即时结算的,贫困患者可在出院后到乡镇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

    (五)符合各项医保报销和开展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条件的医疗救助费用,由医疗机构定期向医保经办机构、商业保险机构和民政部门进行结算。

    (六)对于发生了医疗费用并通过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救助三个渠道政策补助,实际报销比例仍未达到 90%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未完善以前由县社保局提供数据给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系统完善后即可完成一站式结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健康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积极协作,共同抓好落实,确保各项兜底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就医负担。

    (二)加强宣传引导。整合宣传资源,加强对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真正了解各项医疗保障的内容,增强其战胜病魔,努力脱贫的信心,使健康扶贫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

    (三)完善信息网络。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民政特困医疗救助等经办管理机构要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直接与定点医院实现“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

    自治区统一确定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7〕25 号)内的第二条,明确了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特殊慢性病包括冠心病、高血压病(高危组)、糖尿病、甲亢、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银屑病、严重精神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期、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综合征、慢性充血性心衰、肝硬化、结核病活动期、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病综合征、癫痫、脑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心脏病、肺心病、强直性脊柱炎、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血友病、慢性肾功能不全/肾透析、各种恶性肿瘤、器官等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 29 种疾病。

    下的功夫都能看到!

    描写得很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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