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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时间:2021-10-05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2019年我区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和区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部署,全面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简政放权、激励创业创新发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切实营造亲商、重商、安商、护商的良好环境。

    一、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扎实开展“政府效能提升年”活动。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提升政府系统行政效能,进一步改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府审批效能、服务效能、运行效能、执行效能和机关效能,切实增强政府执行力、公信力。〔牵头单位:区政府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扎实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紧紧围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重点突出当前营商环境短板,持续在企业关切的主要着眼点上发力,用心用力用情解决民营经济“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等问题,坚决破除“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等问题,加快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努力将顺庆打造成投资的洼地、创业的福地、开放的高地。〔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三)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建立符合国际规则、具有顺庆特色的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建立营商环境通报制度,最大限度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区优化办、区发改局〕

    (四)减少社会资本市场准入限制。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组织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消除在招投标过程中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五)清理规范审批中介服务。清理公布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依法整治“红顶中介”,督促取消、降低相关单位中介服务收费。〔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六)持续推进减税降费减负。认真落实国家、省普惠性和结构性减税政策,提升纳税服务便利化水平。继续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加快收费清单“一张网”建设。继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清理整顿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牵头单位:区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七)持续推进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一网三平台”建设,提高上传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的质量,实现区本级公共资源交易ca数字证书兼容互认以及房建、市政、交通、水利项目“无纸化”招投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

    (八)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用好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加快推行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领域使用信用承诺或信用报告。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深入推进简政放权

    (九)精简规范权责事项。依据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废、改、立、释的情况,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清理规范各类行政权力、公共服务、涉审中介服务等事项。〔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委编办,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区行政审批局职能调整及人员划转的督促、指导及协调,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一)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全区公共服务事项指导目录,指导区级各单位开展动态调整工作,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目录内公共服务事项纳入全省一体化平台规范办理。〔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二)清理整改变相审批和许可。开展变相审批和许可自查整改工作,重点规范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消除审批和许可“灰色地带”。〔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三)压缩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时限。精简工程建设项目各环节前置要件、优化审批程序和缩短办理时间,2019年上半年全区范围内实现全流程审批时间压减至120个工作日以内。〔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四)对接用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对接用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电子印章、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基础支撑。2019年年底前,实现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逐步实现“不见面审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

    (十五)改进科研管理方式。制定全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和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实施方案,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机制,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开展科技人员减负行动。〔责任单位: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区财政局〕

    (十六)加强对新兴产业的包容监管。引导共享经济健康良性发展,推动政府部门加大对共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围绕医疗健康共享、空间共享、产能共享等方向,着力打造共享经济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十七)着力破解创业创新融资难题。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财政出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探索建立就业创业基金,支持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创业创新。〔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金融办〕

    (十八)深化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做好与省、市职业资格证书管理信息化系统数据对接,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深入推进职业资格评审制度改革,逐步向具备评审条件的社会组织下放职称评审权。〔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民政局、区科协〕

    (十九)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力度。加快推进“互联网+”知识产权维权保护,探索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强化网络游戏、网络小说等重点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维权保护,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二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健全市场监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等部门(单位)的数据共享机制,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

    (二十一)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对全区“多证合一”改革涉企证照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条件成熟一批,纳入整合一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加快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拓展企业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压减办理时间。改革和完善企业注销制度,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实行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税务局、经开区税务局〕

    (二十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四、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二十四)开展政务服务对标行动。强化对政府窗口服务的监督,提升区、乡两级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强化窗口工作人员培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建立政务服务满意度调查机制和“好差评”制度,并纳入绩效考核。〔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府办〕

    (二十五)优化整合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深化“三集中三到位”改革,进一步完善区级政务服务集中服务模式,除因安全等特殊原因或对场地有特殊要求外,政务服务事项进入综合性实体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年底前,区级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办理比例达到100%。〔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十六)实施“一窗受理”。对政务服务大厅升级改造,设立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和“全科服务”。推广设立24小时自助服务区,在自助设备上开通咨询、取件、领表服务功能,推动自助服务设备由“查询型”向“办理型”升级。〔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十七)优化重大项目审批服务。依托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服务职能,积极探索建立重大项目服务经理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尝试对全区重点项目全部落实1名牵头部门的中层干部为项目服务经理,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经理式服务”。设立代办服务窗口,配备代办工作人员,根据企业需要,无偿为区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办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十八)实施联动服务。在全区范围内推广项目审批区、乡(街道)、村(居委会)“三级联动”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延伸,努力实现政务服务“线上无休、线下无缝”,基层群众“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牵头单位: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二十九)推行“最多跑一次”。加快梳理汇总公布第二批“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比例达到100%。全面推行“一次办”,做到办事指南“一单清”、群众咨询“一口清”、受理材料“一手清”、业务办理“一次性完成”。实行“马上办”,2019年6月底前达到60%的事项“马上办”,12月底前力争达80%。推进“网上办”,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完善免费邮寄送达等配套措施,实现全区10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造24小时“不打烊”网上在线办事大厅。〔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各审批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表达效果很好。

    文从字顺,有条不紊。

    广元市2018年“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激发改革创新创业动力活力,加快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点。

    一、全力推动简政放权

    (一)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四川省行政权力清单(2018年版)》,精准指导我市各级各部门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对外公布。(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法制办。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简化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强化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运用的监管。完善市投资项目联合审批服务中心运作机制,深入推进“全程代办制”“联合评审勘验”等制度改革。建立并完善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投资项目审批跨部门跨层级全程网办、互联审批、“一窗办结”,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再压减一半。对国家鼓励类企业投资项目探索不再审批。对不新增用地“零土地”技改项目推行承诺备案制。(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无法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已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和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对保留的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要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对外公开。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重点整治涉审中介组织强制服务、强制收费行为。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切断利益关联。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鼓励支持各类资本进入中介服务行业和领域,破除中介服务垄断。对导致垄断的行业政策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审查清理,除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各部门设定的区域性、行业性和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一律取消。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营造服务高效、公平竞争、监督有力的中介服务市场。企业自主选择中介服务机构,政府部门不得强制指定或变相指定。政府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服务费用一律由部门支付并纳入部门预算。强化中介服务监管,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退出机制。(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商局、市级有关部门)

    (四)探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结合市、县(区)党政群机构改革,统筹推进行政审批行为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建立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破除体制性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办事效率。深化“两集中、两到位”,督促部门进一步向窗口授权、放权。探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审改办、市级有关部门)

    (五)探索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结合市、县(区)政府机构改革落实中央明确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等5个领域的— 2 —

    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按照中央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要求,整合部门内部、同一领域或相近领域执法机构、职责和队伍,大幅减少市、县政府执法队伍种类,实行综合设置,探索实行综合执法。(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级有关部门)

    (六)开展建筑许可便利度提升专项行动。全面推动在建设工程领域实行联合评审、联合踏勘(测绘)、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实行城乡规划、规划建设和住房、国土资源、消防、环保等部门并联限时审批,探索实施多规合

    一、多评合

    一、多审合

    一、多图联审等管理模式,大幅减少建筑许可办理时间。在实行“多规合一”基础上,探索“规划同评”。(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环保局、市公安消防支队)

    (七)有效放宽社会领域行业准入。放宽医疗、康养、文体、教育等领域准入条件,贯彻落实省上跨部门全流程综合审批指引实施细则,大幅减少许可限制和前置条件,进一步激发社会投资领域活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体育局、市工商局)

    (八)扎实推进教育卫生综合改革。贯彻执行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区)比例达到95%以上。不再核发全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包括未定级的医学检验实验室、血液透析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

    — 3 —

    二、深入推进放管结合

    (一)全力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监管。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纳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工作目标,加大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强化执纪问责,推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所有行权事项网上网下同步运行,确保全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上网运行总量位居全省市州前列。(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各行权部门、各县区政府)

    (二)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活动,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深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制管理;加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监管。(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三)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探索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大力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扎实推进“照后减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做好国家、省整合事项承接工作,再整合一批备案事项到营业执照上,缩减企业办理证照时间。大幅精简企业开办、涉税事宜、施工许可、不动产登记等事项审批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推行由政府统一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等事项实行区域评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级有关部门)

    (四)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 4 —

    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基础上,大力推行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双随机”联合监管模式,在全省全国形成可复制的经验。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处罚、信用管终身”。整合优化基层治理网格,实现“多网合

    一、一员多能”,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商局、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五)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国家发改委和四川省统一部署,依托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平台,积极推进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诚信”为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信用承诺、信息公示为特点的新型监管机制,持续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健全和推行相关领域实名登记制度,制定信用红黑名单及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制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办公室、人行广元中心支行、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六)强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按照国家、省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快建立形成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实现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

    — 5 — 息在统一的平台体系上公开公示。(责任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强化招标投标领域全过程监管。按照省上统一部署,缩小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提高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严格执行四川省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加强招标投标执法监督,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借牌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

    (一)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贯彻落实全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梳理、公布我市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制定配套政策措施,2018年10月底“最多跑一次”事项达到80%以上,年内基本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的要求,推动营商环境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法制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二)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建立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推动市、县(区)与省上同一事项类型、名称、编码、设定依据等基本要素保持一致。聚焦不动产登记、市场准入、企业投资、建设工程、民生事务等办理量大、企业和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事项,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的要求,— 6 —

    逐项编制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推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按照国家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的有关要求,科学细化量化审批服务标准,压减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推进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消除审批服务中的模糊条款,属于兜底性质的“其他材料”“有关材料”等,应逐一加以明确,不能明确且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上一个审批服务环节已收取的申报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

    (三)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限时办”。在梳理公布政府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效能。合法合规的事项“马上办”,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积极推行“网上办”,凡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审批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现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达到80%以上。已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补填网上流程。面向个人的事项“就近办”,完善基层综合便民服务平台功能,将审批服务延伸到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等,实现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推动一般事项“不见面”、复杂事项“一次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申报材料齐全的原则上一次办结;需要现场踏勘、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加快推进居民身份证、驾驶证、出入境证件、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便民服

    — 7 — 务事项互联互通、在线可查、异地可办。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首席服务官和数字化审图、告知承诺、邮政或快递送达等便利化措施,推行预约办理、同城通办、异地代办、跨层联办、智能导办、一对一专办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渠道多途径提高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排号等号、耗时长、来回跑等问题。将部门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为综合窗口,完善“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现“一窗通办”。根据企业和群众办件频率、办事习惯,不断优化调整窗口设置。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建立健全部门联办机制,探索推行全程帮办制。通过预约、轮休等办法,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节假日受理、办理通道,探索实行“5+X”工作日模式。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有针对性地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服务。大力推行“3550”“限时办”,实现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

    (四)强化政务服务热线整合。按照省上要求,将各类政务服务热线整合到“12345”热线平台,将“12345”热线平台中的信访和民生事项分离处理,将信访事项分离到新的信访热线,将民生类保留到“12345”热线平台。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责任— 8 —

    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编办(市审改办)、市委群工局、市财政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级有关部门〕

    (五)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加快部门内部的信息系统整合,完成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系统接入和省市平台级联对接,加快数据开放工作。继续深化整合共享样板应用建设,推动共享信息资源嵌入部门业务应用流程。(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卫生计生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广新局)

    (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五公开”。重点抓好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完成青川县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形成推广经验。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各部门、各县区政府)

    (七)进一步做好公共服务事项清理、优化。开展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并公布目录,完善办事指南和审查工作细则。选择不动产登记、户籍办理等群众办事频率较高的办理事项重点推进,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户籍办理便利程度大幅提高。(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

    (八)持续打造“十分钟便民服务圈”。在2017年的基础上,继续在天然气、自来水、电力、网络及保险服务等重点公共服务领域,大力推行网上办理,让群众“足不出户”就可办理业务;增

    — 9 — 设服务网点,最大程度地减少办事环节、要件,压缩办事时间,为群众生活增便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

    (九)建设“十分钟政务服务圈”。加快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2018年6月底前,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延伸至乡(镇),2018年底前,2个县(区)实现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延伸至村(社区)。(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中心、各县区政府)

    (十)深入开展“马上办”提速行动。围绕“三减一转两提高”,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革命”。突出抓好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市领导签批件等重点事项的贯彻落实。加强118项基层取消开具证明、373项涉企优惠政策的清单管理。继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开展部门之间互开证明资料清理规范工作,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一律取消。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说明理由并对外公布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严格实行清单式管理。对保留的证明,要加强互认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举证。(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级有关部门、— 10 —

    各县区政府)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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