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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14篇】

    时间:2023-04-1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14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14篇】

    篇一: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同学们,遵纪守法,听起来似乎离我们很远。但仔细想一想,找一找,其实它就在我们身边。请问各位同学,课堂上你是否能坚持专心致志听讲,而不做小动作不说与学习无关的话?是否能不把玩具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进教室?是否能做到“垃圾不落地,校园更美丽”?又是否做到了“安全无小事,处处不大意”。现在升国旗仪式,再请各位同学低头看一下自己的胸前有没有飘扬着的红领巾,挂着校牌。以上这些听起来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小事不小。何况我们小学部有1700多名学生,任何事,乘上1700,所得的结果就绝不是什么小事了。

    有的时候,因为没有人看到,没有人约束,我们某些同学往往会做一些有违纪律的事,还窃喜没有被人发现。殊不知,这样对我们来说是有害无利的。有很多犯大错的人,就是因为当初对自己的一次次放纵,而彻底冲破了自我约束的底线,变得一发不可收拾;又有多少人,只因放宽自我,而变得张狂,最终导致了失败。纪律并不是文本的东西,而应该是心里实实在在的准绳。为了让这根准绳更坚韧,所以我们要学会严于律己。我们不能奢求每时每刻由他人来约束你,来纠正你。更多的时候只有自我约束。因为只有自己,才能了解自己,明白心里的放纵,随时可以准备规范自己。这也是“纪律”这根准绳所期望的最好伙伴。

    有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是一个人道德品质的具体表现,是宪法所规定的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思想品德修养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人,不是孤立存在的。每个人的言行必然会影响他人和社会。遵纪守法,是维护社会生活安定团结的一个重要条件,是社会正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一支部队的战士不守纪,则会屡战屡败;一个国家的公民不守法,就会身死国灭。同样,在一个学校里,假如学生没有纪律意识,不去遵纪守法,则整个学校就会一团糟。所以,只有遵纪守法,才能保证每一个人得以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

    各位同学,作为公民的我们,要遵守国家的法纪法规;作为学生的我们,要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我们不能将“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这几个简单的字作为口诀背诵,而是要将其像烙印一般附在思想的尖端,促使你的人格在崇高的火焰中锤炼,使坚韧的意志与高尚的品质伴随你一生,让“严于律已、遵纪守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始终贯穿于我们美好的学习和生活。

    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在“人”这个大字上,抹下苍劲有力的一笔。

    篇二: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又在向我们走来。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全国法制宣传日,有助于营造全社会浓厚的法治氛围,使广大公民像熟悉”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一样,让”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成为全体公民熟悉法律、认知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节日。

    提起法律,总是给人们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起着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社会才变得井然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作为向上、向善的江声学子应该思考的是:在成长道路上,如何树立法制意识,与法同行。

    我以为,与法同行,就要遵纪守法。在校园生活中,先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不打架斗殴、恶语伤人,不小偷小摸、破坏公物,不让”年幼无知”成为放纵自己、伤害他人的借口。我们应该用青春的名义起誓,一定像法国《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将神圣的法律铭记在我们的心里,镌刻在我们的脑海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里,让它与我们同呼吸共命运。

    与法同行,也要明辨是非。大家知道,一打开窗户,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还有灰尘。在现实生活中,一些腐朽落后的思想垃圾可能会渗入我们的脑海里,不知不觉影响着我们的行为,如果我们不及时去除杂质,盗窃、敲诈、侮辱、伤害等本不该发生的违法行为可能就会发生。另外,在我们周围,也有一些不三不四的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总是以我们身上的某种东西为目标,或猎取钱财、或打架取乐。希望同学们有一双“火眼金睛”,分清鲜花毒草、是非黑白,自觉抵制不良思想,防止它毒害我们的心灵,对社会上的闲散人员避而远之,不给他们任何可乘之机。

    与法同行,还要理智行事。法律和纪律,都是一条轨道,一条能保证大家健康成长并到达预定站点的轨道,如果没有这条轨道的有效约束,我们可能都会“脱轨”,后果自然不堪设想。当你在火冒三丈或者心理极度不平衡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不要冲动。也许你的一拳,就是你的一生罪,就是亲人两行泪,大家千万不要一失足成千古恨。

    哲人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心灵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祟高的法则。”同学们,让咱们携起手来,与法同行,让崇高的法则深深扎根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篇三: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说起宪法,可能有的同学觉得陌生,但说起“法律”二字,许多人肯定会说,太熟悉了。其实,宪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宪法具有的法律效力。曾有人形象的将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比作“母子”关系,这就很好地诠释了宪法的重要地位。所谓“依法治国”其实质就是依宪治国。

    法治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几千年来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追求的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更是我们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保护神。“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无规矩不成方圆”。作为学生的我,不仅要学宪法等法律知识,还要大力宣传法律知识,更要遵法守法用法,用法律约束我们的言行,用法律指导我们前行。我们是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让法律之花在我们的心田绽放,愿我们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希我们的校园更加和谐,我们的社会更加美好。

    21世纪是一个法治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严重性,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通常规定一个国家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国家机关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还规定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以及统治阶级认为重要的其他制度,涉及到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宪法具有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学习贯彻实施宪法,要把握和深刻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我们学习宪法,要全面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我国的国体、政体和基本社会制度,准确把握国家的根本任务,准确把握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和应尽的基本义务,准确把握国家机构设置及其组织与原则等,并将宪法各项规定作为互相联系的有机整体,深刻认识宪法是从根本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是从根本上保证国家的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从根本上保证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的基本主张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基础,从而增强贯彻实施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还要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是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我们每一个公民都要认真学习宪法,领会宪法的精神实

    我们行动起来做宪法宣传教育的有心人,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篇四: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老师想先问同学们一个问题,你们知道12月4号是什么日子吗?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每年的12月4日而设立的节日。

    那什么是宪法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人们行为的基本法律准则。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它是其他法律、法规赖以产生、存在、发展和变更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是一个国家独立、完整和系统的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石。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2020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个“宪法宣传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那同学们你们知道宪法和现在的你们有什么关系吗?同学们为什么能来上学呢?根据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所以同学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原来宪法就在我们身边,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

    图片

    希望大家都能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做知法守法懂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篇五: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指导我们国家生活的指南,是一切政党、组织、集体和个人行为的准则,是维持我们国家长期稳定发展的基础,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学好宪法,并在此基础上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个国家法制体系的完善体现了这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同时也体现了整个社会文明发展的程度。法律的普及在于宣传学习,我们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重要的法律法规。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每位公民都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法律能让我们明辨是非,法律素质已成为衡量人才素质的重要标准。普法教育作为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增强法制观念,势在必行!

    学校是传播社会主义法制文化的基地,优良的学习氛围靠我们大家共同营造,美好的生活环境需要我们大家自觉维护。我们更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作为教师,我们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做同学们遵纪守法的榜样;作为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

    创建省级示范高中,需要一个更加良好的学习环境,需要你,需要我,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我们要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进一步优化校园环境。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上杭一中更加美好、辉煌灿烂的明天!

    谢谢大家!

    篇六: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一次会议11月1日通过决定,把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首个宪法日到来之际,我作题目是《自律克己,遵纪守法》的演讲献给大家。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目前,青少年犯罪为数不少,去年,我国青少年犯罪已占全国刑事案件的10%,这是多么令人心寒的数据。

    我就举例来说吧:20xx年的5·12汶川大地震似乎是昨天才发生的,恍惚间还能感到那种地动山摇的毁灭感。那年的媒体报道了很多感人肺腑的人物,其中就有家喻户晓的救出7名同学的“抗震救灾英雄少年”雷楚年。7年过去了,曾经的英雄少年却已经因为诈骗21人共46。3万而锒铛入狱。法律是严明、公正的,他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事后,他才悔恨当时为什么那么冲动?当时为什么不退一步呢?退一步便能海阔天空。白白浪费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那同学们,你们在学校是否都能做到自律克己,遵纪守法呢?开学来,通过师生的共同努力,大家都能感觉到走在校园内,同学们文明素质提高了,教室更干净了,公物财物损坏率降低了,基本的行为素质提高了,但我们校园内不文明的现象还是存在。

    前不久,我校七八年级个别学生不遵守学校纪律,打架斗殴。这种极其恶劣的行为,严重的违反了学校规章制度,给自己,给家庭,也给学校带来了不少麻烦。反映出我校部分学生在自律克己,遵纪守法方面做的非常不够。

    在课堂上,你的一些无意识小动作有可能会破坏教学秩序;你的一句与课堂无关的话,有可能会打乱大家的思绪,破坏学习的气氛。在课下,你的一句脱口而出的脏话,就有可能损坏学校的整体形象;你的一个不经意的动作,有可能带来校园中的意外伤害事故。

    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等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与能力很差,禁不住诱惑,不服从学校规定,违规进入网吧,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再拿《交通法》来说,如果我们不遵守,也许就会出现一些不应该发生的惨剧。例如,在我们校门口放学期间,有同学骑车带人,三三两两占据机动车道,不看来往车辆,强行猛拐,当机动车鸣笛时还表现出一脸茫然与麻木,殊不知,危险就在咫尺之间。

    邓小平爷爷也说道: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作为学生,要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班规,要遵守社会规范及约定俗成的礼仪道德。“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是古训。遵规守纪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生活中的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为了自己,为了他人,为了校园,为了社会,自律克己,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让个人的素质前进一步,让民族的素质前进一大步。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踏上与法同行的道路吧!

    篇七: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据以制定其他法的法律基础。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12月4日是我国一年一度的宪法宣传日,今年是第X个宪法宣传日,也将迎来第三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师生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传法。

    一、学法。我们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才能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才能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明天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才会远离犯罪边缘线。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应该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好自己依尽的义务。

    四、传法。不仅我们师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特别是我们的家长,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学生,学习、掌握运用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自生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当下,更影响着我们的未来。在这里,我向大家提出几点要求:

    1、认真学习法律法规,不断丰富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制意识。

    2、自觉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用法律规范、约束自觉的行为。

    3、不断提升明辨是非的水平和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和他人利益,保护自己和身边的人。

    俗话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做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大家一起努力吧!

    篇八: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刚刚过去的周六(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那么,考考你,宪法到底是什么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都有哪些内容呢?现行宪法共143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很多人眼里,宪法很“高冷”,其实不然。“她”每时每刻都在你我身边默默守护,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航向:当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宪法便赋予了我们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便享有了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这些都不容他人侵犯;6周岁时,我们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修“课程”;18周岁,我们成年了,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意味着我们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大学毕业后,遇到心仪的他(她),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宪法也为我们祝福;我们为家庭幸福而奋斗,宪法也守护我们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从出生到年老,从婚姻到职场,生活的一点一滴,莫不和宪法密切相关。宪法总是在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地方守护着我们,为我们的前方带来光亮,为我们的明天带来希望,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为我们的权益战至终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何人,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让宪法精神在每个人心中落地生根!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九: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们,是陌生的,但是却又觉得它跟“法律”这个词十分接近。那么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政府的权力和职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在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最大的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或总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时时刻刻教育着我们,如果做一件事情连规矩都没有,否则无论如何都不能成立。而“宪法”是为了这个国家的政治而存在的,如果失去“宪法”和“法律”那么国家便会一团糟,一些法外之徒便会组成一个新的队伍,获取国家利益。而“法”就是人与人之间信任的桥梁,也是维护合法公民的防护墙,也是教训法外之徒的利器。“法”,它虽看不见也摸不着,但是却在生活中形成一种透明的薄膜,保护着人与人之间的本性,“法”其实处处存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每个国家都渲染着“法”的气息,一些改心革面重新做人的人,也充满着对“法”的知乎。我们作为国家的合法小公民,因当从小懂得“法”,从生活中接触到“法”,做个学法、懂法、守法的爱国合格小公民。

    很多人说道,我们不清楚该如何懂得“法”,这很正常,对于青少年的我们,“宪法”这个词就是若隐若现的云雾,摸不着猜不透,一头雾水的要拼命弄懂,要费很长时间。举一个真实事情:这件事情我记得很清楚,一个二十五到三十五左右的妈妈,推着婴儿车走向马路,此时是黄灯,而妈妈没有注意到是黄灯,而此时一辆出租车奔驰而来,幸亏踩了紧急刹车,但是,出租车司机下来跟这位母亲理论,结果俩人吵得不可开分,最后,出租车司机一气之下将还在婴儿车睡着,露出恬静面孔的婴儿重重扔出去,婴儿当场死亡,最后,出租车司机需要负全责。本是可以互相理解,好好沟通简简单单的事情,却非要在冲动魔鬼的支持下,忘掉了时时刻刻在提醒着自己保持冷静的“法”,犯下了不可悔改的过错。“法”这个字是庄严而又神圣不可侵犯的,它只为合法的公民,为改心革面的人一个敞开温暖的拥抱,在人生道路上,“法”撑起了一顶巨大健康的保护伞。

    我们心中的宝典是“法典”,心中有着这样宝贵的物品,是因为热爱国家,热爱社会,而宪法正是国家的根本。宪法是社会幸福安平的法律保障,也就是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核心而存在的。宪法和我们一同成长长大,都有不一样的改变,只不过它的改变会随着社会发展而变迁。

    让我们一起学习宪法,理解它的基本原则和精神。我是学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小公民!共同为国家付出贡献!

    篇十: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

    12月4日是我国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天是第XX个法制宣传日。

    法者天下之公器,如果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那么宪法就是治国之基石。宪法从内容上规定了国家生活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有着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的规定和要求。因此,我们要从小树立遵守宪法的思想,培养宪法至上的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宪法的意义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一切法律制度之中最终的法律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所以,我们青少年应当把法根植在心中,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这样一代代传承优秀的行为习惯,让宪法支撑起整个民族的精神,渗透到了人类灵魂的明天。

    西汉初年,文景之治;东汉年间,光武中兴;追隋朝开皇之治,忆玄宗开元盛世……这些古时社会繁荣时期都有一系列的法制。自“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时开始,转眼新时代的中国拥有的便是如此的“宪法之治”。所以,我们可以有幸站在这里,把那些不再完全的辉煌完全复合,以宪为桥,以法为梯,走向我们伟大的中国梦。

    中国梦是民族的,是国家的,也是个人的。以一个个体自居,本身是不可能通过自然变得优秀,是内力自我约束和外力强制作用所然。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纪律,不成体统。其实法,就在我们身边。对学生的我们而言,法就是教育、学习上的基本保障,我们理应珍惜自己受教育的权利,自觉履行受教育的义务。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在这抹红色之下,共同许愿,让讲法懂法知法的风尚在我们的校园生根开花,蔚然成风。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十一: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每周一要升国旗、奏唱国歌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的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

    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就说交通安全问题吧,如果没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保护,人们出行都按自己的意愿开车、行走甚至横冲直撞,我们能不能按时安全的到校?大人能否按时上班?可以想象路上一定拥堵不堪,乱作一团。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让我们安全出行、遵守秩序、畅通无阻。这样的例子很多,只要留意,不难嗅到我们身边无处不在的法律的气息。

    还有学生问我,为什么不能去校外吃饭?我想说,这是不懂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啊。于是,你们会觉得这些法律法规总是要求着我们,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似乎给我们这些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大家想想,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法律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更多的是益处啊。法律是一扇屏障,我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我们的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还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了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胡作非为。法律保证了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宪法》、懂得《宪法》、运用《宪法》。它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最后,让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的最后一段话作为演讲结尾: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篇十二: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又是否知道将宪法日设定在12月4日的意义是什么吗?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宪法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宪法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学习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宪法是从我们出生这一刻起就开始保护着我们。《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到了适当的年龄,就开始接受学校的教育,因为《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我们每周的必备“课程”。

    当我们年满18周岁成年之后,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上到大学第二年,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任务。

    当我们大学毕业了,会在招聘会上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宪法》第四十二条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当我们开始工作有了自己的积蓄时,我们可以自由支配。《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当我们结婚生子,有了家庭,宪法仍旧在保护我们。《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同学们,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比如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等。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立良法以行善治。”法治之光,正照耀在我们追梦的征途之上,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新一年里奋力前行吧!

    谢谢大家!

    篇十三: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它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对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予以了明确。

    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母法,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根据《宪法》的内容,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作出了具体要求;《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的学习和品德养成提出了要求;当我们走进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我们保驾护航;当我们在消费遇到问题时,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我们学生在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与法律相伴。

    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正式通过并颁布实施。自2001年起,12月4日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同学们,《宪法》当中具体的内容我们会随着学业的增长慢慢地接触,今天让我们先来学习几条与我们少年儿童紧密相关的内容:

    《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宪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同学们,我们要积极贯彻宪法精神,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等等。

    从冲动莽撞地解决同学们的纠纷,到能够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从被动地受约束到主动地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这些都是我们践行宪法精神的体现。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我们不但要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我们还要把法治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法治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复兴之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篇十四:国家宪法日德育老师国旗下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国旗下的讲话的主题是“树立宪法权威,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公民”。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今年国家宪法日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宪法是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问题的国家根本法,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不是生硬的一个文本,也不是抽象的政治宣言,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有力武器。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学习宪法、了解宪法对于我们的健康成长意义重大。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学生,应该重点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卢梭增说过“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讲,要着重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教育,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第三,在学校生活中,守法要从守纪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着重处理好两大关系。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要知道“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权利和义务一致的。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

    同学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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