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方案
时间:2021-08-15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根据xx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xxx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的通知》(xx办发〔201x〕x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工作措施》、省纪委《印发<关于贯彻落实xxx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实施意见>的通知》(xx办发〔201x〕x号)和市纪委《印发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xxx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上率下、问题导向、实事求是、精准问责、标本兼治工作思路,聚焦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力,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高质量改革发展,学风会风文风及检查调研过多过滥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监督执纪问责,深化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持续推动全县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向上向好,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进一步创建我县风清气正净地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法监督保障。
重点整治严重影响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影响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令畅通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特别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新发展理念,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以及思想政治、宣传舆论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
1.对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只做表面上轰轰烈烈的传达,口号式、机械式的传达,不加消化、囫囵吞枣的传达,上下一般粗的传达;在工作中空喊口号,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或只表态不落实;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不联系本地实际创新发展举措,做表面文章、过度留痕;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仅仅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最后工作不了了之等问题。
2.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对违规违纪行为视若无睹、知情不报;“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虚化空转,对干部思想和行为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视而不见、放任自流,不及时矫正等问题。
3.乡镇(街道)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说一套做一套;缺乏正确的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好高骛远定目标、喊口号,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
4.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决定“三重一大”等事项中,故意规避集体决策,或违反议事规则,以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等问题。
5.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群众合理诉求推诿扯皮、冷硬横推,对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吃拿卡要、糊弄群众,弄虚作假、欺骗上级,造成恶劣影响和强烈不满等问题。
6.搞特殊、耍特权,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打招呼、办手续谋求特殊待遇;按亲疏远近搞区别对待,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有失公平等问题。
7.不按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服务热线、政府网站、政务app形同虚设,运行“僵尸化”;便民服务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服务态度差、办事效率低,未认真履行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度,“三集中三到位”落实不力,导致群众“多头跑”“来回奔波”等问题。
8.“新官不理旧事”,面对历史遗留、攻坚克难问题“躲绕推拖”;言而无信,因相关责任人更替不履约,不兑现合法合规的政策承诺;未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搞变相审批、数字放权、厅内设厅等影响营商环境问题。
9.不顾实际和群众意愿、不经科学论证,违反规定程序乱决策、乱拍板,盲目举债、铺摊子、上项目,私自调规划,不按规划建设,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不良影响等乱作为问题。
10.工作缺乏担当,回避问题和矛盾,一味借集体决策名义搞“责任分摊”,或把决策和责任推给上级;热衷于与下属单位签订“责任状”,层层往下推卸工作和责任;尸位素餐,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是推卸责任、不愿作为;工作不负责,慵懒怠政、敷衍了事,导致工作推进不力,或者审核把关走过场,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失察失责;机构牌子多,挂牌不履职,只是应付检查,制度上墙名目多,上墙不上心等问题。
11.对上级部署贯彻不及时、行动迟缓、推进不力,思想墨守成规、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等慢作为行为。
12.弄虚作假,编造假经验、假典型、假数据搞虚假繁荣,瞒报、谎报情况,隐藏、遮掩问题,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或下属造假;在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巡视巡察整改等重大领域和工作中行动迟缓、弄虚作假,做表面文章等问题。
13.文风学风不实不正,理论脱离实际,只为应付场面、应景交差,不尚实干、不求实效;学习制度流于形式,开展“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不认真不严肃,学习活动资料抄袭造假、找人代写;微信群、qq群、app泛滥并纳入考核内容,强制要求关注的公众号,学习答题积分过多等问题。
14.文山会海反弹回潮,开会次数过多、时间过长、无实质内容,不研究真实情况、不解决实际问题,为“留痕”而开会,超计划、超规模、超预算开会,缺乏统筹,就同一事项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搬、层层转发,针对性不强,发文程序不严,超规格、超时间、超范围发文等问题。
15.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考核内容不务实,频次多、表格多、材料多,多头考核、重复考核;考核重痕迹不重实绩,单纯以会议、文件、表格等痕迹论优劣,或者以考核名义向下级摊派工作,给基层造成严重负担。
16.调查研究走过场、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搞层层陪同、超人数陪同;习惯于听汇报、看材料,走马观花,不深入基层一线、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分析;撰写调研报告闭门造车、应付了事,意见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甚至文过饰非,以“美化材料”隐藏、掩饰问题等。
文章层次分明,条理有序。
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实施方案
一、进一步减文控会
1、强化计划管理。科学制定年度发文、会议计划,严格按计划发文、开会。对未列入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党委年度会议计划,确需发文、开会的,实行立项报批制度,牵头部门按程序提出立项申请,获批后再组织起草文件或筹备会议。各部门各单位要规范向下行文,不得下发指令性公文,不得随意要求下级报送材料。
2、大力精简文件和会议。从上级机关做起,确保20XX年发的文件、召开的会议减少三分之一以上。要科学确定本级文件、会议精简比例。严格控制文件篇幅,党委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原则上不超过10页,呈报的综合报告一般在5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3000字以内;呈报的综合报告一般在4000字以内,专项报告一般在2500字以内。主题相似文件原则上归并整合印发。科学确定文件密级和印发范围,能公开的公开。
3、精简配套类和分工类发文。上级没有明确要求下级配套的,原则上不配套出台文件;确需配套出台的,须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举措。上级未明确要求配套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不要求配套出台文件。除上级党委法定会议通过的重要文件任务分工方案、党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
1 重要专项工作整改分工方案等,下级党委不再印发分工方案;确需分工明确部门责任的,在文件正文中予以明确。
4、明确不予发文情形。以下情形一般不印发党委文件:内容以政府工作为主、个别地方涉及党委工作的;事项比较具体,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虽事关重大、但印发范围较小,可直接进行工作部署的;虽以前每年发文,但现阶段相关问题不再突出,发文必要性不强的;内容与上位文件重复雷同超过70%的;党委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及其办公室工作细则、年度工作要点等。
5、严控参会人员范围。参加会议人员应与会议主题密切相关,参会人员范围不简单照搬照抄上级和其他地方同类会议做法,减少陪会。除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部署的会议及党委、政府召开的综合性、重大性工作部署会议开至市县两级外,其他会议原则上只开至市一级。已开的传达性会议,不需再作具体工作部署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不再层层召开会议。各部门各单位召开本系统的全区性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只召开一次,只安排对口部门负责同志参会。各类专项工作会、协调会,除上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外,原则上不要求下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会。
6、提高会议实效。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开务实管用的会,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态,不刻意搞传达不过夜。各地各部
2 门各单位召开会议,不能简单以上级召开会议为依据。对于主题、内容、出席范围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或相对集中在一个时段召开。开至市县两级的会议,如没有审议事项、座谈交流、集中讨论、现场观摩等内容的,原则上以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等形式召开。各部门各单位召开的工作性会议,讲话、工作报告控制在90分钟以内,除有审议事项外,一般不安排分组讨论,会期不超过半天。
7、规范各类议事协调机构。严格设置议事协调机构,除对应中央、工作涉及面广及组织协调任务重确有必要设立的以外,原则上不设议事协调机构,涉及跨部门的事项,由主办部门牵头协调。精简议事协调机构成员数量,只安排工作直接相关的部门参加。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会议频次,着重解决重大性、原则性问题,对于程序性、通报类事项,可通过在议事协调机构内部征求意见或印发通报的形式进行。
二、进一步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
8、严格控制总量和频次。抓好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有关要求的贯彻落实,严格控制总量,各部门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只开展1次综合性督查检查考核,并纳入年度计划,实行清单管理,各设区市也要按此执行,确保20XX年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减少50%以上。对纳入年度计划的,各部门各单位不得随意增加调整。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督查检查考核项目,日常调研指导工
3 作不能随意冠以督查、检查、巡查、督察、督导等名义,到基层开展工作不得随意到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地方参观考察。
9、加强监督实施。严格执行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加强对年度计划的监督实施。有关部门确需开展年度计划之外的督查检查考核事项的,严格执行一事一报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对未按程序报批擅自组织开展的,以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全区范围予以通报。
10、注重工作实绩。强化结果导向,考核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的工作,主要看工作实绩和干部群众评价,重点看解决了什么问题、干成了什么事。倡导不打招呼、直奔现场,以暗访为主的督促检查。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信息化系统、现有工作资料、现场实地考核等方式对工作作出评价,减少向下级要材料报表数据的频次,确需下级提供材料报表数据的,应留出适当准备时间。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完善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设置,对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瘦身”“健体”,绩效指标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未经审批,各部门各单位不得在部门单位文件中将某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区直部门20XX年减少5项专项指标、2项共性指标,设区市减少20项考评指标。不得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开展巡视巡察、环保督察、脱贫攻坚督察考核、政府大督查、党
4 建考核等工作,牵头部门要全面梳理原有的评价考核要求,倾听基层意见进行完善,提出优化改进措施。
11、严格控制“一票否决”事项,清理各类“责任状”。各设区市和各部门各单位对“一票否决”事项进行清理,除党中央、国务院和国家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以及党委、政府批准的以外,其他“一票否决”事项一律取消。各部门各单位、市县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一律不得增设或变通设置“一票否决”事项。全面落实市县乡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以法定职责为依据,对市县乡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责任事项和权责不对等的“责任状”进行清理,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签订“责任状”。
12、规范全区各类评比达标、示范创建活动。对全区各类评比达标、示范创建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该撤销的撤销,该合并的合并,全区涉及城市评选评比表彰的示范创建活动控制在5项以内。严格规范经批准保留的评比达标、示范创建活动实施,简化流程,减少层层推荐、逐级评选评比环节。严厉查处违规开展评比达标、示范创建活动。
13、严格落实改进调查研究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各类调查研究,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搞层层陪同、对等陪同。召开调研汇报会、座谈会要严格控制规模和参会人员范围,充分利用调研对象单位现有材料,一般不要求调研对象专门撰写调研汇报材料。不提与调查研究工作无关的要求,不
5 增加基层和企业负担,不影响调研对象单位正常工作,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加强调研统筹,不扎堆,不扰民,不搞一窝蜂。
三、进一步改进问责方式
14、完善问责手段。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精准问责、规范问责、慎重问责,避免问责泛化,任性问责、随意问责。严格执行“三个区分开来”原则,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5、做好问责“后半篇文章”。正确对待被问责的干部,做好被问责人员处分期或影响期满后的跟踪管理,积极开展回访教育,实事求是对受处分人员作出评价,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符合有关条件的,该使用的要使用。
16、规范处理检举控告。及时受理检举控告,对确属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查处。对被诬告错告的干部要及时澄清是非,消除负面影响。对诬告陷害者,要严肃查处。
17、改进谈话和函询方法。严格执行谈话和函询规定,避免谈话和函询随意性。改进谈话方式,推行简易谈话。发挥谈话函询采信告知的教育激励作用,对函询说明予以采信的,及时向被函询人及其所在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反馈,教育引导被函询人正确对待监督,放下思想包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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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得一点都不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