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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时间:2021-09-22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2篇“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   篇一  “十三五”以来,XX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具体指导帮带下,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努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和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坚持科学发展、改革创新、规划引领,不断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志愿服务、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发展基础更加稳固、结构更加优化、后劲更加强劲,各项指标均超预期目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日益增强。

    一、“十三五”指标完成情况 (一)志愿服务工作取得新进展。

    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志愿服务队XXX支,实名注册志愿者XXX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XXX%,提前完成“十三五”规划中志愿者注册比例XXX%的目标任务),发布志愿服务项目XXX万余个,开展志愿服务时长XXX万小时,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作出了突出贡献。出政策。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引导、支持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先后出台《关于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志愿服务活动流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快推广和规范使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的通知>的通知》等文件通知,就加强和规范志愿服务工作作出细化明确。搭平台。依托社区志愿服务中心,以节日和重大突发事件为主轴,围绕扶贫、扶老、助残、助学、疫情防控等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鼓励支持社工机构建立志愿服务队伍,推广“社工+志愿者”模式,发挥社会工作人才专业作用;采取“志愿者+APP”模式,开设社区雷锋广场或志愿服务广场,广泛宣传志愿服务精神及活动内容,动员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到志愿服务体系之中。抓规范。每年组织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操作培训会,开通志愿服务问题答疑热线,编撰发放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处理规程;建立通报制度,不定期对全市志愿服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月对各县(市、区)注册志愿服务组织数、志愿者人数、志愿服务项目数和服务时长等进行通报;严格开展社区及机关事业单位志愿服务队伍覆盖和党员注册审查评定,两项指标均达100%。促长效。分区划片,明确标准,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常态化开展文明导乘、文明劝导、双捡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学雷锋活动月”“党建带群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和走访慰问困难群体等活动。组织“月评十佳”志愿服务先进典型评选,并在各类网络平台、报纸上公示;拟制志愿者兑换服务及褒奖激励方案,将志愿者服务时长统计汇总,换算成积分,可以到街道、村(社区)兑换米、面、油、香皂、毛巾等生活物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费挂号等服务,激发志愿者工作动力。

    (二)慈善事业发展步入快车道。

    XXX获评第十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2016年以来,全市新成立慈善组织XXX家,有XXX家社会组织(基金会)被认定为慈善组织。广宣传。充分利用宣传牌、小册子、“两微一站”等媒介,大力宣传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和《X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等各项政策法规,解读重点法律条款和群众关心关切热点;结合“中华慈善日”组织系列活动,开展优秀慈善典型事迹及个人宣扬,积极申报参加“中华慈善奖”等慈善表彰项目,推广我市先进慈善组织和慈善楷模,激发全社会慈善“内动力”。优服务。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支持慈善事业发展,培育慈善组织规范发展。制定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事项的办事指南、服务规范和服务流程,配套《慈善组织认定申请书》《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申请书》《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申领表》《公开募捐方案备案表》等相关系列格式表格。严监管。严格慈善组织资格认定和公开募捐备案、管理,要求慈善组织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通过书面汇报、实地查看工作台账等方式,严密组织慈善组织年检年报。规范慈善资金使用,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及时通报、整改出现的各类问题;运用好通报、约谈等手段等加强慈善项目监管,依法履行职责,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骗捐、侵占和破坏慈善财产等违法行为。倡捐赠。积极动员慈善资源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依法有序参与新冠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定期开展扶贫济困、爱心捐助等慈善活动。2016年以来,全市各类慈善组织累计接收捐款XXX余万元、各类物资XXX万余件(套)(不含疫情防控专项捐赠);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类慈善组织、各级红十字会累计接收疫情防控专项捐款XXX余万元、各类物资XXX万余件(套)。

    (三)社会工作建设实现新突破。

    高度重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广泛采取出台政策文件支持、提高工资福利待遇、鼓励参加职业考试、加强培训培养帮带等方法,不断发展壮大社工人才队伍、提升社工人才专业水平,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服务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社会工作服务中心XXX家,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XXX人(助理社会工作师XXX人,中级社会工作师XXX人)。出政策强支撑。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提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持有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每350户左右居民配备1名社区专职工作者”“对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社区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另分别增加岗位补贴XX元、XX元、XX元”,并对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人员组成、进入渠道、能力提升、发展空间等作出明确。重宣传强引导。结合“社工周”“雷锋月”等时机,举办社工主题宣传展示活动,加大对社会工作的宣传科普,扩大广大群众对社会工作者的知悉度,让群众了解社工队伍、参与社工活动、成为社工人才。组织专题培训,积极引导社区工作者等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考试和学历教育。提素质强能力。持续孵化培育新兴社工机构,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工机构开展活动,提高社工人才专业能力水平;组织社工专业人才参加“社工论坛”“社工专业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社工人才助力脱贫攻坚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等辅导培训班,提升社工队伍知识储备;开展“牵手计划”、“十百千”工程、“三社联动”试点工程建设等项目,与省内外优秀社工机构对接,协同开展活动,在实践中丰富服务经验、提高专业水平、开拓发展道路。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志愿服务发展方面。

    一是社会认同不够深入。部分群众对志愿者事业缺乏了解、存有偏见,误解志愿者是“出风头”“博取名利”,借服务“作秀”和吸引社会关注;有的把志愿服务当做“政府购买服务”,认为是“理所当然”,甚至有的志愿服务对象把志愿者当作免费或廉价劳动力。在志愿者受到误解、斥责和责骂时,无处诉说,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自主参与不够积极。志愿服务主要按照各级要求和工作任务开展,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因素,没有吸引和汇聚民间资源和社会力量,欠缺富有活力的民间志愿组织,导致居民对志愿服务意识淡薄,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是服务人员不够专业。一方面,大多数志愿者不具备专业服务技能,只能从事比较简单、缺乏专业技术含量的“大众性”“劳力型”志愿服务工作;另一方面,部分具有专业技能的志愿者实际从事的也非本专业志愿服务。

    四是培育机制不够健全。目前,大多数志愿服务组织仅能完成志愿者的统一注册,尚未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培训机制、激励机制、项目机制和档案管理制度等,志愿服务团队凝聚力不够强;同时,部分未注册但也在开展活动的志愿者,因无固定组织管理、监督和引导,长期处于地下、游离、无序状态,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慈善事业发展方面。

    一是行政色彩浓厚。慈善事业的开展仍以政府主导为主,慈善组织和各级政府联系过于密切、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过高,有的慈善组织甚至就是从政府部门分离出来,由政府在职或退休人员主导的,以类似于政府部门的运作方式和思维逻辑来开展慈善工作,难以突破机关工作的固定套路,其组织机构、管理思想和理念长期得不到改善创新,缺乏专业人才,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技能水平较低,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慈善组织的发展。目前全市XXX家慈善协会均由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兼职负责运行管理,因精力有限,每年仅开展例行性的慈善活动,年接收捐赠金额均在XXX万元以内(不含疫情防控专项捐赠),同时还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问题。

    二是政策不够清晰。慈善组织监管多以行政监督居多,尚未建立健全的行业自律机制,缺少捐赠资金物资使用方面的规范监督,缺乏对违规行为的具体惩处措施;没有激发出民众对慈善组织监管的积极性,除部分捐赠人和少数社会热心群体外,民众普遍对慈善组织正常工作缺乏兴趣,主动参与监督的热情不高,导致慈善组织在接收新闻媒体和公众监督上做的不够。同时,配套完善的慈善工作体系尚未形成,如“慈善组织的认定”“慈善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仅有事项的办事指南,缺少政策文件予以明确规定具体流程,基层普遍反映对慈善工作了解的不够全面,不够深入,自然也不够支持。

    三是社会公信欠缺。一方面,浓厚的“官方”背景、行政手段和时而出现的负面新闻,降低了个别慈善组织的公信度,拉低了人民对整个慈善事业的支持力;同时,由于捐赠人不愿意自己捐赠的资金用于慈善组织管理运转上,部分慈善组织为了维持自身运转和吸引民众捐赠,可能会采取不公开信息、部分公开信息甚至“做假账”的行为。另一方面,部分慈善组织缺乏必要的内部监督、审计机制,其决策权往往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慈善组织内部结构失衡,制度章程“成为摆设”,造成少数慈善组织有时会做出一些违背公益慈善宗旨和捐赠人意愿的错误决定,在慈善捐助使用上随意性大,甚至可能出现侵占、挪用捐赠款物的现象,加之目前网络发达,稍有负面消息便可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传遍全国”,使得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效率经常被质疑。

    四是资金来源有限。普遍的慈善观念尚未形成,除特殊时期和特殊事件外,民众主动了解慈善组织、参与慈善捐赠的积极性不高。据了解,目前大多数慈善组织捐赠收入的主要来源为企事业单位(组织)的赞助、慈善组织内部人员或亲朋好友的捐赠以及行政色彩的募集等,没有充分调动民众捐赠的积极性,难以广泛吸纳社会慈善资源,也缺乏慈善义卖、义演等多元化募捐方式的组织经验和实际行动。目前全市XXX家慈善组织中,年接收捐赠收入达百万的仅XXX家。

    五是管理经费制约。《慈善法》《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的规定》明确,“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十(百分之十三)”,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年度管理费用最高为不得高于当年总支出的百分之二十,并设置了20万元的下限。对部分小型慈善组织来说,因每年接收捐赠有限,没有公开募捐资格反而更“划算”。如,按年总支出200万元计,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年度管理费用最高为20万(26万)元,没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年度管理费用最高可达40万元。目前全市XXX家慈善组织中,仅XXX家慈善协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占比XXX%。

    (三)社会工作发展方面。

    一是认识不清。民众普遍不知道“社会工作者”是做什么工作、有什么条件要求的,或把“社会工作者”错误理解为“志愿者”,或片面理解为“社区工作人员”,或简单理解为“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甚至连部分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员也说不清自己的身份。

    二是支持不力。一方面,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不足,部分承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机关、事业单位没有设置专门的社会工作岗位,也没有明确规定相关职位的从业者应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有的设立了社会工作岗位,但存在岗职不符、职责不清等现象。另一方面,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较少,社工机构规模小,难以与社区、社会组织、志愿者等形成紧密联系,社工机构生存存在一定困难,社工人才得不到培养锻炼。

    三是分布不均。从地域分布来看,社会工作人员主要集中在城市,而在人口众多、地域广阔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较少;从岗位分布看,社会工作人员大多集中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较少;从业务领域看,从事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卫生和社区建设的社会工作人员居多,从事医疗、司法、教育、婚姻家庭的较少。

    四是人才不多。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总量偏少,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基本没有专业毕业生,虽年年倡导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但通过率不高,一定程度影响了社会工作人才职业化的进程。

    五是激励不够。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建立了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提出了关心关爱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办法举措,明确对取得证书的社区社会工作者给予200-1000元岗位补贴。但对社会工作师的引进和奖补不够明确,对未取得证书的社区社会工作者和不在社区工作或不属于社区的社会工作者没有相应的补贴,也未建立统一规范的考试补助机制,社会工作者普遍收入不高,职业吸引力不强。

    三、“十四五”规划建议 (一)志愿服务发展方面。

    一是出台实施细则。健全认定、考核、激励、表彰等制度,对加强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优待志愿服务人员的具体举措作出细化,对侮辱、妨碍志愿服务活动的行为明确具体处罚措施。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不断加大舆论引导力度,宣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引导人们尊重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营造有利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强专业队伍。优化人员结构,吸收专业人才参加志愿服务,积极鼓励广大志愿者参加各类技能培训和资格考试,合力安排服务时间和服务任务,提升志愿服务能力水平。

    四是完善培育机制。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监管,建立志愿服务社会评价体系,抓好志愿者基本常识培训和活动前专业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志愿服务资金募集、投入保障和人身保险等机制。

    (二)慈善事业发展方面。

    一是摒弃行政色彩。打破现有部分慈善组织运行模式,推进“政会分开”,明确慈善组织与行政机关不得合署办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领导职务不得由现职公务人员兼任,培育更多慈善公益主体。

    二是完善法规体系。出台相关文件,明确慈善组织认定、慈善公开募捐方案备案等具体程序,规范慈善资金使用,加强慈善组织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建立慈善组织考核评估制度,及时通报、整改出现的各类问题。

    三是强化监督监管。严格落实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规定,健全“民政部门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组织内部自我规范”的多元化监督体系,对款物募集、管理、使用、增值等活动进行全方位监督,提高公众对慈善组织的信任度。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扬慈善活动的意义、成效,弘扬慈善精神,营造浓厚慈善文化氛围,扩大慈善事业的社会影响,引导人们自觉参与慈善活动,主动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积极参与社会监督。

    五是统一经费标准。统一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和不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占年度总支出的比例(仍按上年末净资产确定不同比例),引导慈善组织主动申请公开募捐资格,推动发展慈善长效事业。

    (三)社会工作发展方面。

    一是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利用各种时机、场合,大力宣扬社会工作的职责定位、价值意义和取得成就,引导广大群众尊重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工活动,扩大社会工作的影响力、号召力。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出台方案或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选拔晋升以及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力度作出细化明确,加大农村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比例,推动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人才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多部门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具体目标,推动各部门和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四是健全激励体系。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和奖补力度,鼓励更多社会工作者报名参加职业水平考试,调动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篇二 “十三五”是我县教育发展迈向新的目标的关键阶段,抓住教育发展的机遇期,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在促进全县教育向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中的“先导”和“第一推动力”的作用,依据xx市“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和全县教育局工作要点,特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构想:

    坚持“科研兴校、科研兴教、科研兴师”方向,着力推进我县教育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均衡发展,努力使教育科研始终站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前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动员全员参与原则,切实增强中小学教育科研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坚持以“校本研究、行动研究”为主,立足研究解决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焦点问题,促进校本研培一体管理模式的构建、教法的优化、学法的活化、高效课堂的建构以及教学效益的提升,进一步强化教育科研实施过程和教育科研成果对教育教学实践的指导促进作用;坚持教育科研为“学校发展、教师发展、学生发展”服务的基本思想,不断改善教育科研条件、完善县乡村三级教育科研网络、健全教育科研管理制度、开展教育科研骨干培训、建设一批具有示范性的教育科研典型示范校,以《xx教师》为平台,普及教育科研理论知识,打造学校科研文化,营造浓厚的科研氛围,把我县教育科研工作推向新的台阶。

    二、具体目标:

    1.以课题研究为抓手,解决课改中的一系列问题。课题是科研工作的重要抓手和有效推进平台。在“十二五”课题研究的基础上,全力抓好以下县域主导课题:

    (1)优化教法的实践研究 (2)活化学法的实践研究 (3)“课程整合”的实践研究 (4)小班化有效教学实践研究 (5)深化课堂教学改革,构建“高效课堂”实践研究 (6)探索“研培一体化”校本研修模式研究 (7)三生培养的实践研究 (8)信息技术与学科融合。

    注重选题管理、方法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对各类课题研究成果进行及时总结和推广,充分发挥教育科研的引导和推动作用。

    通过五年努力,力争在全县取得3—5项有较高推广价值和具有较大影响力的教育科研成果;主持研究或参与研究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5-10项、省级课题20-30项、市级课题30-50项,审批立项县级教育科研课题200项左右,各级各类学校自拟子课题或校本研究专题300项左右,没有无立项课题的学校,每校至少一项县级以上规划课题。

    2.以学校发展为目标,树立一批典型示范学校。教育科研的直接服务对象就是学校,“十三五”期间,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类学校建立紧密联系,指导学校设计新一轮发展规划,研制和实施新课程计划,积极开发课程资源,有效开展校本科研活动。

    科研员分高中、初中、职业、特教和小学、幼儿系列分类管理,分片包保,抓点校、树典型,每年争取在每个片区开展一次交流研讨活动,解决共性和难点问题,实现典型带动、资源共享。每年在全县中小学中评选“教育科研先进校”10所,每年年初召开教育科研工作会议,每年年末召开成果表彰交流会。五年内要召开3次以上全县教育科研现场会,推广在规划课题研究、小课题研究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积极鼓励基层学校走校本发展、特色发展、品牌发展之路,为提高学校的校本发展能力服务。

    3.以科研培训为平台,打造一支精湛的科研队伍。初步建立起以参与“十三五”规划课题教师为主体的教育科研骨干队伍。每年开展一到两次科研培训活动,建立以乡镇和学校为单位的校本培训制度,通过聘请专家、网络论坛、专题讲座等形式,对骨干教师进行培训和辅导,使教育科研的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普及,中小学教师的教育科研素养和能力进一步增强。强化学校校长科研工作,让校长主持并真正参与到课题研究、科研培训、交流研讨活动当中,五年内培育一批“科研先行、科研强校”的科研型校长。

    三、主要策略与保障措施 1.规范课题研究管理。“十三五”期间,课题管理继续以抓规范、提质量为基本指导思想,制订新的《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注重课题选项管理,体现“校本、实用”。指导各校根据《全县“十三五”教育科研规划》,结合自身实际选题,力求抓住一点、解决一个方面的问题,有所突破、有所创新。

    二是课题立项管理,体现“归口、整合”。各级各类课题都要通过县教科所组织申报,自行立项的课题要到教科所审核备案。校本小课题在各学校内部立项和管理,学校可以在整合各学科小课题的基础上,申报全校统领性的规划课题。以教师个人名义申报的小课题,原则上不予以立项。

    三是强化过程管理,体现“规范、有序”。在课题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将选题、论证、开题、实施、中期论证与矫正、结题、鉴定(成果发表)及后续研究环环相扣,周密组织,按计划实施,注重课题研究过程管理和成果检验。

    2.优化科研方式。根据“十二五”的成功经验,进一步优化科研方式。

    一是继续关注课堂教学,以教学中的真实问题为基点,探索科研与教研一体化的研究模式,真正使科研促进教研。

    二是进一步加强科研视导,加强网络交流指导,在研究路径上注重“行走工作制”,突出中小学科研工作的实效。

    3.整合优质资源策略。

    一是对全县的教育教学片区,合理配置包保的科研员,并开展实质性的运作,注重加强片区学校与各级科研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充分发挥专业人员的理论信息优势和中小学教师的实践经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

    二是通过“农安教育科研网”建立本地教育教育科研网络,加强各种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加强与外地的联系与合作,及时掌握教科研动态和最新成果。

    三是进一步加大城乡联动的力度,对条件不好的农村中小学,定期派科研人员进行校本科研培训和指导,确保各校开展实质性科研活动,促进教育科研的均衡发展。

    4.打造自觉的科研文化。科研文化是学校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所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十三五”期间,以《xx教师》为引领,积极打造学校科研文化。

    (1)围绕省市教育科研部门和县教育局县进修学校的工作要点,发现、提炼、展示教研、科研成果,为全县各校、广大教师提供的交流学习的平台; (2)开设《xx教师》微信公众平台,扩大刊物的传播和影响。

    (3)通过网络指导等方式,提高稿件质量,培养作者队伍; (4)召开《xx教师》通讯员交流研讨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5)定期为《长春教育》推荐优秀稿件。

    5.加大专项经费投入。

    一是要增加全县教科研的经费投入。科研部门要重视对年度科研经费支出项目的预算,规定有一定的经费比例,将新课程教师培训、科研基地建设、视导与调研测试、科研成果奖励、各种科研活动的开展等项目列入经费预算之中,确保科研经费如期到位。

    二是学校要保证必需的科研经费投入,随着绩效工资改革的深入,学校科研经费也在不断增加,各学校要确保相关人员参加上级有关业务会议、对外交流的专业学术活动和正常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要提供现代的科研设备,使科研部门有充足的物质保证,办公设备要基本达到现代化的要求。

    四是各校要建立自己的科研室、档案室和资料室,重视和规范档案建设,很好的发挥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能,每年订阅一定数量的、适合科研发展需要的专业性杂志和综合性报刊,购买一定数量的相关教育理论书籍,并给予科研人员和教师一定的书刊补贴。

    6.完善科研保障机制。遵循导向性、可行性、效能性、激励性原则, 一是要注重对科研部门的考核评价, 二是要加强对科研骨干教师的考核评价, 三是加强对各学校和校长的考核评价,把科研能力与实绩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对积极参与研究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的人员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并建立相应的科研成果转化制度。

    面面俱到。

    逻辑分明!

    区司法局“十三五”规划纲要

    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根据区发改局《关于开展区“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承担我区“十三五”规划的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评估,现就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目标及任务的进展情况

    (一)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以及问题青少年等特殊群体的教育、帮扶、引导工作稳步推进。一是严格落实矫正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管控。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方式,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相关档案,建立了“6+1”帮教模式,将各项专项整治、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全面开展对特殊人群的大排查活动,着力打造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的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天罗地网”。二是与团区委协调,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帮扶、引导。邀请台安监狱心理矫正工作者,对未成年服刑人员进行心理状况评估,通过量表和测试做出评估结果,从思想根源入手,减少重新犯罪风险。2016年至今年6月底,全区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95人,累计接收1036人,累计解除845人,正在社区服刑191人;受理省内外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监狱委托审前社会调查委托217件,累计受理471件;安置释解人员共计524人,累计安置1095人;到省内各监所衔接共计221人,

    1

    累计衔接510人;组织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1689人次,个别谈话教育762人次,进行心理辅导37人次,组织社区服务829人次。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完成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惠民平台建设工作。定期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基层法律服务,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二是推进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制定了《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业务进驻区市民服务中心。目前,该方案正提交区政府党组会审议。三是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建设。对1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97个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和“148”平台建设进行督查,完善制度、改善设施,全面加强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站(点)的规范化建设。四是逐步健全完善了15项法律服务制度,把未成年人、军人军属以及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等困难家庭纳入了援助对象。2016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376件(其中诉讼案件359件,非诉讼案件1017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42.6万余元;村(社区)法律顾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26次,提供法律服务500余人次,解决群众法律问题259件,参与化解矛盾纠纷92件。

    (三)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模式正在建立,“大调解”格局逐渐形成。一是建立“警民联调”、“诉调对接”调解工作机制。将人民调解员派驻进入联调工作室,与派出所民警配合开展联调工作;与区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人民调解组织在调处纠纷中遇到疑难复杂

    问题时可要求人民法院给予指导、帮助。二是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委会建设,目前区住建局等3家单位完成调委会建立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建立人民调解组织116个,其中人民调解委员会115个,人民调解室1个。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员729人,全区省级规范化调委会总数107个,占全区调委会总数的92%。2016年至今,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2946件,调解2946件,调解成功2946件,纠纷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

    (四)“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全民法律素质不断增强。一是高标准启动“七五”普法规划。2017年6月召开了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会上表彰了“六五”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下发了《区委、区政府转发的通知》( 委发〔2017〕9号)文件,对“七五”普法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二是通过成立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七五”普法工作纳入年度机关绩效考核目标管理,将普法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等系列措施,使“七五”普法领导体制不断健全,制度更加完善,经费得到保障。三是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大力推动全民普法、全程普法、精准普法。2016年至今,共组织送法“进机关”39次,“进乡村”33次,“进社区”378次,“进学校”128次,“进企业”54次,“进网络”发布微博、微信普法信息789条,浏览量近8万次;累计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百余种21万余份,各类普法宣传物品40余种1.4万余件,直接受教育干部群众14.9万余人次,提供和接受法律咨询1万余人次。2018

    年开始,区司法局将“法律六进”拓展为“法律八进”,即以精准普法为理念,探索推广“入户式”普法,开展送法“进家庭”活动;以加强对人民军队的法治宣传教育为新目标,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

    二、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突出抓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2016年以来,区社区矫正中心依法严格落实基础排查、手机定位、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等环节,建立了高效的维稳工作体系。一是加强社区矫正等特殊人群管控。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强化社区服刑人员纪律意识,严格执行外出请假、集中教育、社区服务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对社区矫正列为“严矫”的、有再犯罪倾向的、“轻刑快办”等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确保我区社区服刑人员无重新犯罪,无违规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发生社区服刑人员等特殊人群人员因脱管失控而造成重大刑事案件和极端个人暴力事件。二是健全完善社区矫正长效工作机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定期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管理措施得到不断完善。三是推进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无缝衔接。全区各街道均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社区(村)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了6+1的帮教模式。加强与公检法部门衔接配合,协调人社、民政等部门,切实解决刑释人员就业、临时性救助、低保、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同时,积极寻求社会力量帮助,在山南建立了一处安置帮教基地,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

    (二)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按照区“十三五”

    规划纲要发展目标要求,坚持以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一是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将法律援助范围从低保人群扩展到低收入家庭人员,不断加强对农民工、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和老年人的援助力度,对困难群体做到应援尽援。二是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推动社会律师参与,建立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惠民平台,为村(居)民及辖区企业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等服务,实现了法律服务在村(社区)的全覆盖。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惠民活动。利用日常工作和重要节点,采取举办法律知识讲座、提供现场(电话)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方式和途径,为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

    (三)全面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我局始终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紧抓不放,呈现了纠纷量下降,调解满意率上升的良好态势。一是每年坚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狠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着力抓好重要时间节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人民调解工作始终。二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落实矛盾纠纷发现机制、研判机制和解决机制等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台账和研判会议纪要,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是主动指导、推进涉及房产物业、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

    (四)深入推进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深化法治创建。一是全面加强重点对象和全社会普法。

    与区法制办配合,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推动全区形成普法合力。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等4项制度,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农村、社区、单位、网络和军营广泛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二是推动群众性法治文化传播。开展了“区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巡展”“法治谜语竞猜活动”“法治主题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法治文化宣传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通了“铁东普法”微信公众号,建立了全区普法工作交流QQ群,进一步加强全区普法信息资源整合和各部门间沟通交流合作,畅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渠道。三是加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等建设活动中,制定了区法治创建活动标准,全区各相关单位均开展了法治单位、法治学校等创建活动,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率达到100%,全区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矫正模式单一,安置帮教基地少。矫正监管网格化机制还不完善,各相关部门衔接配合还有待加强。二是基层法律服务有待进一步拓展。对基层法律调研的广度和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不强。三是全区人民调解组织需要进一步完善,企事业单位调委会围绕涉企矛盾纠纷需加强调解力度。四是基层司法人员配置不足,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开展培训的质量不够高,基层人员素质能力还有待提升。五是法治宣传形式单一,全区成规模的法治文化阵地很少,普法知晓率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

    (一)要围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基层建设,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和监督检查指导。定期不定期对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调研,通过召开调度会、典型经验报告会等形式,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基层司法所行政业务培训,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基层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进一步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开展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三是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改革基本任务。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力度,切实防止和减少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完善教育学习、审前社会评估等制度,发挥手机定位功能,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和针对性。深化区、街监管安全研判机制,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和监管安全动态,确保社区矫正安全形势稳定。四是全面提高社区矫正执法水平。充分发挥社区矫正领导小组会议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解决执法和管理衔接配合问题;加强社区矫正档案和工作台账规范化建设,确保刑罚执行过程可查,可追溯。建立社区矫正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强化对社区矫正执法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促进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二)要围绕促进民生问题解决,大力加强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注册工作,严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准

    入关。不断强化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和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促进基层法律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街道司法所服务站(点)建设,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优化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宣传等工作对接,发挥集成效应,提高运行效能,扩大辐射效应,使其成为司法行政工作创新的“第一窗口”。进一步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惠民平台作用,为群众提供及时、方便的法律服务。三是不断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逐步将涉及劳动保障、食品药品、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便民措施,简化程序,丰富服务内容。

    (三)要围绕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使全区干部群众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二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

    法尊严。三是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律八进”活动,突出重点对象和以企业为主的社会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巩固已有的创建成果,以点带面推动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四是加强普法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强普法志愿者、讲师团建设,积极倡导和推进普法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普法志愿者面向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

    区司法局

    2018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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