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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陇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时间:2021-08-1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陇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陇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国发〔20**〕24 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22 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宝政发〔20**〕12 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提升电子商务发展水平,扩大就业创业渠道,规范扶持电商企业,增强县域竞争力,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顺应电子商务的发展趋势和要求,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依托本地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打造电子商务的生态链条,完善配套服务支撑体系,引进和培育电商人才,优化电商发展环境,全力推进电子商务的普及应用、深化提升,实现企业促增长、大众好创业、群众得实惠的目标,并强化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电子商务快速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力争到 20**年,全县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达到 2 户以上,年销售额***万元以上;开办网店***户以上,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 1***万元。到20**年,建成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园,引领全县电子商务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普遍应用,网络零售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10%以上;到 2020 年,全县**%以上的中小企业开展电子商务应用,**%以上的镇村有电子商务便民服务网点,电子商务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上。同时,建设 1 个集商贸、加工、物

    流、培训为一体的市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园区,争创电子商务示范县。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宣传引导。制定宣传培训计划,整合各类培训资源,采取会议、报刊、广播、网络等多种方式,以农村富余劳动力、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企业职工为重点,大力宣传普及电子商务知识,增强全民做电子商务意识,树立“要做电子商务、敢做电子商务、做好电子商务”的信心决心,扩大电子商务应用,推动全民就业创业。聘请专业人员,对各类自愿创业者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大力引导大学生村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个体工商户开展网上创业,兴办实体店,扩大农特产品网络销售市场。

    (二)做好产品包装。立足县域产业发展和销售实际,做好苹果、核桃、辣椒、西洋参、蜂蜜、奶粉、布艺品、刺绣、脸谱等产品筛选,积极策划包装,加强宣传推介,扩大产品知名度。同时,加大食品、农产品监管力度,同步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生产许可等资质认证,加强产品流通重点领域监督管理,确保农特产品质量上乘、安全放心。

    (三)对接运营平台。一是支持电商企业开发建设陇州农特产品电商平台。依托大型电商开放平台,委托专业运营商开发建设优质农副产品、工业品及旅游产品的特色产业平台,与区域品牌、优势产业高度结合,聚集陇州优势品牌资源、商家,集中亮相、统一推广。二是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鼓励企业在淘宝、天猫、京东等一线网购平台开设网上店铺,促进企业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融合发展。三是加快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深度对接第三方大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县域出口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路径,推动外贸出口持续健康发展。四是统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平台搭建、资源整合,夯实基础、加快发展,充分利用便民服务中心资源,激发农村电子商务活力。

    (四)建设电子商务园区。一是依托农产品物流园区,规划建设一个综合电子商务园区,电商园区定位为功能全、品质高、配套强、管理规范的一体化综合性园区,入驻对象主要是网商、服务商、物流快递企业及其他电商配套服务企业。二是鼓励和氏乳品、飞鹤关山乳业通过盘活闲置厂房,利用存量资源,建设乳品工业电子商务园。三是创办电商楼宇。研究探索利用退二进三企业、综合商业楼等资源用于发展纯电子商务楼宇。

    (五)培育引进电商主体。扶持培育一批基础扎实、成长良好、示范带动明显的企业开展电子商务业务,吸引一批优秀大学生回乡创业,从事电子商务。引进专业电子商务服务商,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平台开发、信息处理、数据依托、应用系统和软件运营等外包服务。

    (六)完善物流配送体系。加快交通物流园区建设步伐,整合资源,吸纳现有物流、快递入园经营,积极培育第三方物流企业。大力推进电子商务技术运用,以电子商务应用带动全县物流行业发展,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逐步实现物流行业公共信息平台和行业电子商务平台有机结合。

    (七)拓展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支持传统商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直接开展网络零售,从产品开发、包装策划方面入手,开发适合网上销售的产品。支持餐饮、住宿、旅游企业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移动终端推介业务、电子消费。

    (八)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引导涉农企业依托本地农产品资源优势,利用各种电子平台实现大宗农产品交易、订单农业,鼓励建设集信息发布、产品交易、产品追溯于一体的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发展“基地+社区+电商”模式,在大型社区和行政村建立网购商品自提点,依托供销社、大学生村官、回乡创业青年、快递企业建立服务点,开展网上代购代销,解决农村、农民“最后一公里”的供需矛盾,实现生产生活资料供需“放心、方便、实惠、快捷”。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政府办一名副主任、县工信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供销联社、地税局、县人行、电信公司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局,县工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落实 3名工作人员。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指导、督促推动的作用,加大督查力度,定期通报情况,推动工作顺利开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县政府推进电子商务工作的决策部署,将此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领导和人员,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县政府将电子商务纳入各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工信局负责全县电子商务协调指导、督促落实,编制《陇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陇县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规划》,起草《陇县电子商务奖励扶持具体细则》,落实中省市关于电子商务方面的政策,做好电子商务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申报工作;县发改局要做好电子商务建设项目的备案核准,落实省市有关项目,建立健全物流配送体系,加强物流配送等环节管理;县财政局要安排资金预算,筹集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会同县工信局制订《奖励扶持电子商务发展具体细则》,及时拨付奖励扶持资金和项目资金;县人社局要做好电商人才引进和培训工作,落实小额担保贷款等鼓励创业的政策措施;团县委要积极开展青年电商创业培训,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投身电子商务创业,增加自主就业;县农业局要搞好农特产品基地建设,做好农特产品的开发、策划包装及质量安全检测,协助抓好农产品电子商务园区建设;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交通物流园区建设,做好物流、快递企业资源整合,促进物流信息资源共享;县工商局要做好电

    子商务企业注册登记和商标注册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过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批、取得行政许可方可经营外,允许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可以在网上依法公示身份信息后直接开展经营活动,并建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信用档案,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县质监局要做好产品质量体系和地产品认证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县食药监局要加强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的食药品安全监管;县供销联社要按照“O2O”模式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县级交易平台以及展示店建设,加快农产品物流园区建设进度;县地税局要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电子商务企业,跟踪辅导,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支持;县人行要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建立电子商务融资担保、抵押及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中小网商提供小额贷款服务,支持金融机构探索无形资产和动产质押融资方式;县电信公司要大力推进“互联网进农村”工程,实现 4G 网络全覆盖,提高网速,降低资费,为电子商务发展夯实基础。

    (三)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和金融机构要围绕各自职责,紧密协作,通力合作,切实落实各项政策,完善服务体系,全力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对照各自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共同推进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四)规范行业监管。各职能部门要研究制定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的规定措施,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监管。支持有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对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开展信用评价和认证服务,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提高电子商务系统风险监控能力。

    (五)加大扶持奖励。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县财政每年安排***万元资金用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与支撑体系同步协调发展,重点扶持和奖励电子商务企业集聚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电

    子商务配套服务业等方面。具体扶持奖励办法另行制订。

    岂止是一个棒字可以形容的!

    《遂昌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公示

    发布时间:2014-07-21 【字体:大 中 小】

    为加快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我县研究制定了《遂昌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现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在2013年12月27日前将意见和建议书面形式反馈到遂昌团县委办公室。 联系人:叶高超 联系电话:8122876 传真:8528130

    共青团遂昌县委 2013年11月22日

    附件:《遂昌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遂昌县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 (试行)

    为进一步集聚和培育电子商务产业,优化电子商务发展环境,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及应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精神及《浙江省电子商务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快转型跨越、推动强县富民,全力建设山区科学发展示范区。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带动城乡青年、大学毕业生等群体创新创业,促进遂昌旅游市场和农特产品网络销售。通过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和健全服务体系等手段,培育和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可持续繁荣发展,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到 2015 年,全县培育1家年销售额亿元以上、3家5000万元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50家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培养农村电子商务创业人员队伍 5000人,培训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3000人,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全覆盖,力争实现农村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超5 亿元。基本实现电子商务应用更加广泛,保障体系更加健全,配套服务更加完善,产业发展更加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

    三、扶持对象和扶持范围

    (一)扶持对象

    本意见的扶持对象适用于遂昌县电子商务集聚区;遂昌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在县域内经工商注册登记的网商经营主体;示范乡镇(街道),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

    (二)扶持范围

    1.扶持电子商务集聚发展。引导和鼓励电子商务上下游企业(网店),包括供应商、服务商等集聚发展,重点支持全县网商相对集中的,能够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引导和产业配套服务的产业园区、示范乡镇(街道)、电子商务服务站等。

    2.扶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能够为全县电子商务产业提供支撑服务的项目和平台建设,如仓储物流、网商组织、产品检验、数据开发等。同时,加大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拓展公共服务空间,提高服务质量,促使公共服务平台能为电子商务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3.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扶持经营状况良好,在全县同类电子商务企业中名列前茅、成长性较好、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的电商企业。重点扶持销售遂昌本地农特产品、旅游产品的电商企业。

    4.扶持中小网商加快发展。对新进网商按一定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对中小网商,按照每年的实际销售额,进行分等级奖励。通过组织不同层次的培训,提供更多的平台服务、更多的产品选择、更全的数据支持等措施,激励和扶持中小网商快速发展。

    5.扶持网上创业专项工作开展。主要支持推动全县电子商务培训、课题研究、重大活动和赛事、学习考察、评比表彰等工作的开展。

    四、扶持措施

    (一)健全扶持政策措施,优化网上创业环境

    1.财政扶持。政府设立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由县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产业的扶持补助、培训、融资以及服务平台支撑体系建设。资金使用根据每年电子商务工作的重点,由遂昌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大力支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切实加大信贷扶持力度,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程序,创新产品,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电子商务产业的发展。各部门要努力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促进民间投资电子商务,激活并调动民间资本向电子商务产业流动。

    3.土地等资源要素扶持。对于年销售额在5000万以上,且以销售遂昌本地产品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在土地等资源要素保障方面给予适度倾斜。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建设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确保项目落地。

    4.税费政策服务和扶持。严格执行有关电子商务产业税费的优惠政策,相关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消除顾虑,创造有利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大财政保障力度,促进网上创业发展

    1.扶持电子商务集聚区发展。扶持电子商务创业园、创业大楼等电子商务园区建设,根据年度电子商务销售总额、年度电子商务销售总额增幅、集聚区使用面积、入驻网商数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对经营主体进行补助。企业销售额的计算以向统计部门申报的数据为准(下同)。集聚区经县电子商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后,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支持网上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推动电子商务供货平台(主要以供应遂昌本地农特及旅游产品为主)、青年网上创业服务中心、专业网站建设及发展的项目给予补助。上述平台经县电子商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认定后,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土地出让金,购买房产的剔除土地评估价款)的10%进行一次性补助(凭合法有效凭证,并要求按规定记账),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万元。

    3.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1)设立电子商务最具成长性企业奖。综合网上年度销售额、销售额增幅以及好评率等指标都名列前茅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走质量品牌之路。对当年新开的且销售额在200万以上的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品牌旗舰店(B店)给予3万元补助。

    4、鼓励中小网商发展壮大。本年度在工商新登记的网店且网上销售额达到1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

    5.强化电子商务服务保障。每年安排资金,用于电子商务产业的重大赛事、网络营销及电子商务培训等活动的开展。打造一批区域化布局、标准化生产、规范化管理的原生态精品网销品牌,在营销我县农产品的网商中大力宣传“原生态精品”概念,通过市场化运作,对产品进行深度包装,提升农特产品附加值,逐渐打响原生态精品农业知名度。

    6.拓宽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空间。积极盘活闲置的厂房、楼宇等资产用于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为电子商务企业解决办公、仓储等用房问题。安排资金用于帮扶通过租赁方式解决办公、仓储用房的电子商务企业。年度实际纳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电子商务企业,自租赁日起3年内,按实际租金的30%给予补助,每年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3万元。

    7.鼓励村镇电子商务发展。深化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村镇、示范企业创建,着力引导各地注重对本地特色网销产品的开发和培育,要推动产品集聚点的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品牌基地的命名和宣传,逐步形成更多的特色网销产品集聚地。着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充分利用村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商店等现有资源,鼓励每个村和社区建设1个以上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当地村民提供网络代购和各类产品销售及其它服务,每年评选10家村级示范服务点进行授牌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网上创业运行

    1.加强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促进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业培训、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

    2.优化服务。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创新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为我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

    3.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如论坛、沙龙、项目大赛、媒体报道等途径大力宣传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电子商务上台阶、上水平。

    五、其它补充规定

    1.本意见所涉及扶持政策的兑现,由各网商企业自行申报,经遂昌县电子商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

    2.符合我县多项奖励、补助扶持政策的,不重复享受。年度内已为企业向上申报并取得上级财政部门补助资金的项目或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本意见所涉及的相关扶持政策。

    3.当年度发生较严重侵权、欺诈、商业贿赂、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其他违法事件的电子商务企业(网店),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资格。对以虚假资料等骗取补助资金的,将依法追偿,构成犯罪的还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4.本意见由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意见自2014年月 日起执行,试行1年。

    简直是不谋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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