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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市制定下发三项人才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14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去年4月,银川市出台“1+2+7”一揽子人才新政,求贤若渴,向全国人才抛出橄榄枝。一年过去了,今年4月,我市再次拿出真金白银,一连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选补助工作方案》《2020年度银川市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认定支持工作方案》《2020年度银川市优秀引才机构和个人评选奖励工作方案》,围绕我市重点产业深挖引才育才潜能,激发产业发展动能,助力“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建设。

    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最高可补助50万元

    为鼓励和支持“塞上骄子”、海外留学人员等返乡人才在银创新创业,我市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银川市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评选补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返乡人才创业项目评选方案》),将根据返乡人才在银创新创业项目申报的营业收入、纳税及吸纳就业人员情况,分三类给予项目补助。经过评选,返乡人才在银创新创业项目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补助。

    以上三项工作方案中,申报所需表格请登录“银川人才云”(http://www.ycrcy.gov.cn)或“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inchuan.gov.cn)下载。申报人员和所属单位在填写纸质材料的同时应登录“银川人才云”平台完成注册,完善相关信息,为今后网上申报奠定基础。

    根据《返乡人才创业项目评选方案》,上一年度或前三年平均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或纳税150万元以上,或吸纳就业人员100人以上的项目,补助40万—50万元。上一年度或前三年平均营业收入1500万元以上,或纳税80万元以上,或吸纳就业人员50人以上的项目,补助20万—40万元。上一年度或前三年平均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或纳税30万元以上,或吸纳就业人员10人以上的项目,补助5万—20万元。此外,获得补助支持的优秀返乡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引领、“人才小高地”建设、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双创”人才培养和技能人才培养等“五大人才工程”,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项目补助:在区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全日制高校)学习归来的宁夏籍学生(自申报通知下发之日起毕业不超过5年的毕业生);

    近三年在区外工作且在当地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宁夏籍人才;

    在区外自主创业(含企业法人、所有人、股东或合伙人)且企业近两年正常纳税的宁夏籍人才;

    曾来宁工作、从军、学习或直系亲属在宁工作生活的各类优秀人才。

    此外,参加评选需要具备以下这些条件:申请优秀返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补助的人才须为申请企业法人、所有人、股东或合伙人;

    申请企业须在银川依法登记注册并连续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请项目要符合银川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省(区)、市相关产业、环保、安全等政策,具有一定市场潜力并产生一定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需要注意的是,每名返乡人才只能申报1个创新创业项目。

    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最高可获50万元经费支持

    我市制定下发《2020年度银川市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认定支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认定支持方案》),旨在鼓励和支持职业(技工)院校、实习实训基地、社会培训机构大力培养符合银川市产业发展需要的技能型人才。

    凡在银川市依法登记注册的职业(技工)院校、实习实训基地、社会培训机构等均可申报。根据《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认定支持方案》,此次认定的人才培养基地需结合银川市重点产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和企业发展需求培养人才。a++级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需具备每年开展技能型人才培训(获得学历证或技能证)不少于2000人,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委培式”技能培训,每年为银川市企业成功推荐就业的技能人才不少于300人(签订就业合同,并工作半年以上)等条件。经评选认定后一次性给予40万元—50万元的经费支持。a+级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每年开展技能型人才培训(获得学历证或技能证)不少于1000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每年为银川市企业成功推荐就业的技能人才不少于200人(签订就业合同,并工作半年以上)等条件。经评选认定后一次性给予20万元—40万元的经费支持。a级优秀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每年开展技能型人才培训(获得学历证或技能证)不少于500人,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每年为银川市企业成功推荐就业的技能人才不少于100人(签订就业合同,并工作半年以上)等条件。经评选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20万元的经费支持。已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可依据基地技能人才培养成效申报认定a++、a+及a级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不受上述认定条件限制。

    对引才机构实行“积分制”100分及以上可奖20万元

    全职引进1名a类人才积80分、b类人才积60分、c类人才积40分、d类人才积20分、e类人才积10分、行业高技能人才、高级社工人才、高级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等实用型人才积2分;

    疫情防控期间,每招聘1名产业工人积0.2分……近日,我市制定下发了《2020年度银川市优秀引才机构和个人评选奖励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引才机构和个人采取积分制评选,并按照100分及以上等4个层次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方案》,依法登记注册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及在人才引进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疫情期间帮助企业解决人才招聘和用工问题的引才机构和个人都可申报积分。柔性引进人才也可获得积分,柔性引进1名a类人才积20分、b类人才积15分、c类人才积10分、d类人才积5分、e类人才积2分、行业高技能人才、高级社工人才、高级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等实用型人才积1分。值得一提的是,优秀引才机构和个人引进的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纳入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引领、“人才小高地”建设、学术技术带头人储备、“双创”人才培养和技能人才培养等“五大人才工程”,并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引进的人才应为近3年(201x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从银川市以外全职或柔性引进的人才,目前仍在银工作,服务单位应为银川市属各级各类行政企事业单位(如服务单位为企业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符合《银川市高精尖缺人才认定标准(暂行)》的a、b、c、d、e类人才,或行业高技能人才、高级社工人才、高级农村经营管理人才等实用型人才标准;

    招聘的产业工人为疫情防控期间(2020年2月3日以来)到本市企业就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六个月以上),并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同一人才只能由一个机构或个人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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