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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沪农业领域合作工作方案

    时间:2021-09-14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豫沪农业领域合作工作方案

    豫沪两地农业领域优势互补,近年来交流活跃,加强合作具有较好基础。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农业高质量发展,深化豫沪农业领域合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合作内容

    (一)品牌宣传。以信阳毛尖、铁棍山药、灵宝苹果、黄河鲤鱼等 400 个我省知名农业品牌为重点,优中选优,分行业选择部分品牌企业,采取广覆盖、全方位、多批次宣传推介的方式,集中打造我省农业品牌形象,全面提升农业品牌知名度和优质特色农产品的影响力。支持我省知名涉农企业和区域品牌市(县)在上海市开展新产品发布、特色产品推介等宣传推介活动。

    (二)产销对接。推动产销精准对接,支持我省农业大县与上海市批发市场、大型企业等签订战略协议,支持我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上海市开设直营店或形象店,支持我省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海市农产品经销商签订长期供货合同,促进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在上海市场销售。

    (三)项目合作。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产业强镇建设、产业化联合体培育等项目,采取园区共建、

    产业链延伸合作等形式,支持上海市工商资本和现代农业企业到我省投资,力争建成一批生产专业化、种植区域化、发展产业化的生产基地,提升我省农业生产水平和管理层次;建成一批绿色化、智能化、规模化、标准化食品加工基地,提高我省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水平;建成一批集农副产品冷链仓储、物流配送、金融服务于一体的农产品现代物流基地,推动我省农产品贸易向高价值竞争、高效率流通的国际化层面迈进。

    二、合作方式

    (一)搭建平台。设立河南优质特色农产品(上海)展示中心,将之打造成为我省农产品新品、精品、礼品的交流发布市场和我省农业品牌在上海市的宣传展示基地。每年组织专项活动,集中展示我省最新、最具代表性的优质特色农产品;同步推进展示中心的信息化建设,逐步建立“云”展厅和豫沪农业领域合作信息实时查询系统,促进双方合作不断深入。

    (二)建立机制。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沟通便捷、务实高效”的原则,不断增强豫沪农业领域合作的针对性、协调性和有效性。一是建立沟通联络机制,豫沪两地各自明确专人负责沟通联络,定期组织分析会

    商,共同制定深化合作的具体措施。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豫沪两地及时准确互通生产形势、市场供需动态、合作项目意向等重要信息。三是建立宣传推介机制,上海市加大对我省农业品牌在沪宣传的支持力度;豫沪两地定期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在上海市场销售。

    (三)构建模式。一是农批对接。组织我省猪、牛、羊、禽类生产基地,瓜、果、蔬菜、食用菌等生产大县与上海市大型批发市场对接,集中进入上海市场。二是农超对接。组织我省米(面)制品、肉制品、油脂制品、速冻食品、休闲食品、保健食品、调味品等生产企业与上海市大型超市、连锁便利店对接,快速进入上海市场。三是农餐对接。组织我省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将农产品原料及其制成品直接配送到上海市的大型餐饮企业门店、大型连锁餐厅、学校和机关单位食堂等。支持上海市大型餐饮企业在我省建立稳定的优质原材料供应基地。四是直供直销。鼓励我省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到上海市设立直营店、形象店、体验店,把产品以“出厂价”提供给上海市民,减少流通环节,扩大市场销量,满足不同消费需求。五是

    社区直送。以农业大县为单位,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加工企业等,针对社区高端消费群体,采用会员制方式开展高档、小众优质农产品订单销售,直接配送到家。六是电商销售。加强与拼多多、京东、阿里巴巴等大型电商企业合作,优化配送模式,使我省农产品进入上海市更加快捷便利。

    (四)协同创新。推动豫沪两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种养领域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协同创新和合作交流,建立研发服务基地、成果转化基地、科研教学基地,提高和完善精深加工转化产业体系和产品链条,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等方面的推广应用,实现农产品绿色发展转型升级,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和提质增效,实现双方互惠互利。

    三、专题活动

    每年精心组织开展豫沪农业领域合作专题活动。2020 年重点开展 5 项专题活动。

    (一)举办河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7 月 24 日—26 日在上海农业展览馆举办河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主要有 5 项内容:

    1.签订豫沪农业战略合作协议。省农业农村厅与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签订农业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签订农业领域合作协议。省农业农村厅与电商平台、金融机构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我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海市农业批发市场、大型连锁超市等签订产销合作协议;我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上海市有关方面签订生产、加工、物流等基地项目合作协议。

    3.展示展销。展示展销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让豫农优品走进上海消费市场。

    4.品牌推介。以“一县一业”(一个县域内培育的一个最具有代表性的农业产业)、“一企一品”(一个企业创造出的一个最具影响力的农业品牌)为内容,集中打造我省农业品牌形象,全面提升农业品牌知名度和优质特色农产品的美誉度、影响力。

    5.企业交流。组织豫沪两地青年企业家、农场主就种养业、加工业、物流业以及农业生产新领域、新业态进行交流,洽谈合作项目。

    (二)举办“再聚天中”活动。9 月,邀请上海市以主宾省身份,参加在我省驻马店市举办的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

    (三)举办“豫果飘香”活动。9 月—10 月,利用欢庆“中国农民丰收节”时机,鼓励和支持我省瓜果及制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集中在上海市开展宣传和销售活动。

    (四)举办“年货河南”活动。12 月—2021 年 1 月,组织我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年货集装箱的形式,在上海市开展新春年货销售活动。

    (五)举办“安家落沪”活动。建立河南优质特色农产品(上海)展示中心;联合拼多多、京东、阿里巴巴等大型电商企业,设立线上优质特色农产品河南馆,形成稳定的线上线下供应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化豫沪农业领域合作是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有利于推进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完善我省优势特色农产品产业链,提高我省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提升我省农业现代化水平。同时,豫沪农业合作也是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附加值、

    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豫沪农业领域合作工作专班,负责组织领导工作。工作专班各有关单位要加强配合,各负其职、各尽其责,合力推动豫沪农业领域合作取得实效。农业农村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做好综合协调、品牌宣传、产销对接、项目合作等各项工作;财政部门要强化资金保障;商务部门要做好招商邀商工作;宣传部门要广泛开展宣传。各地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按照方案安排,落实豫沪农业领域合作各项事宜。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建立豫沪合作农产品供应名录和豫沪合作共建(招商引资)项目名录,并积极与上海市有关方面沟通对接,推动我省优质特色农产品进入上海市场,加快豫沪基地合作项目建设。省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要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对工作成效进行通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

    描写让我动容。

    征服了我的好文章。

    2010鄂沪(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上海(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关系,促进国际资本和沿海产业向我省转移,充分利用世博会这个平台,省政府决定,今年7月中旬在世博会湖北周期间举办2010鄂沪(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活动。有关工作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0鄂沪(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

    二、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深化鄂沪合作联动,共同应对后金融危机,共同推进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为主题,以推动国际资本和长三角地区资金、产业向我省转移为目标,促进我省与上海及长三角地区产业、企业间全面合作。活动本着“务实、创新”的原则,按照多场次、小规模、高规格、针对性强的要求,以会见和拜访客商、组织多场次小型高层见面会和餐会,并举办一场“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的形式,着重突出长江经济带龙头—上海对湖北的带动、辐射作用,通过更广泛地接触国内外客商,更进一步推动鄂沪(长三角地区)之间的经贸合作关系。活动期间推介的招商项目要突出我省发展

    1 “两型社会”和“两圈一带” 战略的特点,积极引导内外资投向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产业、生物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7月19日-7月20日

    地点:上海

    四、组织领导机构

    活动由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省商务厅承办,其他省直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活动的组织领导机构为2010鄂沪(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筹备委员会,其组成人员及单位如下:

    任:田承忠

    副省长

    副主任:骆新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周先旺

    省商务厅厅长

    员:省委外宣办、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外侨办、省台办、省环保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工商联、武汉海关、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武汉市政府、湖北日报等单位各一名主要负责人。

    筹委会办事机构设在省商务厅,由商务厅总牵头,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配合,各市州及省直其他相关单位积极参与。

    (一)组成湖北省政府代表团。省代表团成员包括: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副省长,秘书长,分管副秘书长,省商务厅、省委外宣办、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外侨办、省台办、省环保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工商联、武汉海关、湖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湖北日报等省直单位和市州各一名领导。

    (二)省直相关部门和各市州根据需要,可组织分团随省政府代表团赴上海和长三角地区开展经贸活动。各分团负责在长三角期间本分团所有活动和相关事宜。

    五、重大活动

    (一)2010鄂沪(长三角地区)经贸合作洽谈会新闻发布会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主办单位: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省委外宣办

    (二)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

    时间: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 17:00-19:20 地点: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 主办单位: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武汉市政府、省商务厅

    3 主要内容:介绍我省投资环境,推介招商引资项目,积极引导长三角地区内、外资企业向我省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投资。

    会议规模:约300人,其中我方人员100人,跨国公司及世界500强企业高层、国内知名企业代表200人。

    (三)省领导专场活动

    1、韩资企业高层早餐会

    时间: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8:00-9:00 地点: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 承办单位:省外侨办、省商务厅

    参会对象:韩国知名企业高管、使领馆官员和商协会代表

    2、欧洲知名企业高层午餐会

    时间:2010年7月19日(星期一)11:50-12:50 地点: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

    承办单位:武汉市人民政府、省商务厅

    参会对象:部分欧洲知名企业高管、使领馆官员和商协会代表

    3、省领导会见重要客商,以及出席市州的有关活动。 时间:2010年7月19日-7月20日 地点: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

    承办单位:省商务厅、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4、美资企业高层早餐会

    时间:2010年7月20日(星期二)8:00-9:00 地点:浦东香格里拉大酒店 承办单位:省商务厅

    参会对象:部分美资知名企业高管、使领馆官员和商协会代表

    六、活动方式

    将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市州、省直分团的活动要与省政府举办的“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有机的结合起来,在确保配合好此项重大活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好各自的经贸洽谈活动。

    七、项目准备

    (一)省商务厅将从各市州上报项目中筛选出150个重大项目,重点推出汽车电子及零配件、农副产品深加工、软件开发及外包、物流、环保等项目,采取网上推介、编印项目册、制作光盘等多种形式对外推介。

    (二)各市州依托本地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推出一批有利于本地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招商项目。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做好项目推介工作,积极推进现有在谈项目。

    八、工作分工

    省商务厅:负责本次活动总体方案的制订、组织实施和协

    5 调工作;负责组织实施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统筹安排省领导在沪期间的活动;负责省政府代表团成员的食宿、交通安排;负责邀请和组织40名跨国公司高管代表参加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负责邀请5-10名知名美资企业高管、使领馆官员和商协会代表参加美资企业高层早餐会。

    省委外宣办:负责组织实施本次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在上海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省发改委:负责邀请10名上市公司高管代表参加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邀请10名跨国公司高管代表参加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

    省科技厅:负责邀请10名高新技术企业高管代表参加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

    省国资委:负责邀请20名国有企业高管代表参加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

    省外侨办:负责邀请15家韩资企业高管代表参加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等活动;负责邀请5-10名韩国知名企业高管、使领馆官员和商协会代表参加韩资企业高层早餐会。

    省台办:负责邀请25名长三角地区台商高管代表参加2010

    6 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

    省环保厅:负责邀请10名环保企业高管代表参加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

    省工商联:负责邀请30名民营企业高管代表参加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负责做好上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络工作;负责邀请上海市领导出席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等活动;负责邀请40名湖北商会企业高管代表参加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

    武汉市人民政府:负责武汉重点产业项目的收集、推介工作;负责邀请40名跨国公司高管代表参加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协助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邀请5-10名欧洲知名企业高管、使领馆官员和商协会代表参加欧洲知名企业高层午餐会。

    其他各市州及省直相关单位:分别负责邀请10名以上跨国公司高管及长三角地区重要客商代表参加2010鄂沪长江经济带开放开发投资说明会暨招待酒会等活动;负责经贸合作项目的收集和推介;负责组织好各自的经贸洽谈活动。

    九、工作经费

    (一)省政府代表团组成人员及省团工作人员赴上海费用由省财政解决。其中,在沪开展前站筹备工作、开展前站筹备工作、洽谈、食宿、宴请、宣传、礼品、会场租赁及布置等费用,由省商务厅汇总后统一报送省财政厅。

    (二)其他人员赴上海的各项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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