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质范文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作文大全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实习报告
  • 写作方案
  • 教案反思
  • 演讲稿
  • 发言稿
  • 读书笔记
  • 精美散文
  • 读观后感
  • 范文大全
  • 当前位置: 博通范文网 > 实习报告 > 正文

    对于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指导意见

    时间:2021-10-05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引导各地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提升城市品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践行中央“一尊重五统筹”城市工作总要求,将创造城市优良人居环境作为中心目标,补足基础设施短板、优化生态空间格局、秉承历史文脉特色、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加大力度推进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强化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增进民生福祉是城市发展的根本目的。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着眼于补齐影响人民生活质量的设施短板,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群众提供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便利的生活空间,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生态优先。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城市发展的根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决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新路,保护好山水林田湖草城市生命共同体,优化城市生态空间,完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让群众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让城市融入大自然。  ——彰显特色。文化是城市发展的灵魂。坚持保护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保护好前人留下的文化遗产,结合城市历史传承、区域文化、时代要求,探索适宜的城市人文环境营造模式,突出风貌特色,提升城市品位。  ——共同缔造。社会治理是城市发展的重要保障。坚持共治共管、共建共享,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聚社会正能量,加快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推动政府社会群众同心同向行动,共同缔造科学、精细、智慧的城市治理模式。  (三)途径目标。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成都市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鼓励其他城市(县城)开展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生态环境建设三年试点行动。  到2022年,全省推动实施一批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生态环境建设重点项目,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全省城市(县城)初步构建绿色低碳、功能完备的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和山清水秀、城乡共美的生态环境。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特点初步显现。  到2035年,全省城市(县城)基础设施体系全面健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建成功能完备、生态宜居、文化传承、治理高效的现代化城市。成都市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特点凸显并在全省形成示范作用。  二、坚持以人为本,高水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  (四)强化城市污染防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集中力量攻克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等百姓身边突出的城市生态环境问题,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大气污染防治,搬迁改造主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建成区煤改气、煤改电工程;

    全面推广绿色施工,强化工地、堆场和道路扬尘综合治理,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

    综合整治餐饮油烟污染;

    加快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大力实施水污染防治,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补足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加快雨污分流改造,加强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

    推动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

    推进工业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有效开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加快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收集系统、运输系统和处理设施,全面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推进工业废弃物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推进厨余垃圾、建筑垃圾、污泥等开发利用,强化危险废物收集处理;

    加强城市噪声污染综合防治,推动安静小区建设。  (五)配套城市基础设施。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加强城市供水供气、网络通信、市容市貌、应急防灾等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打造“15分钟居民生活圈”,配套完善教、科、文、卫、市场、养老等服务设施,拓展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加快防洪排涝设施建设,结合公园绿地、体育设施、学校院所等开敞空间建设避险避难场所,保障城市运行安全。充分发挥城市绿地、水系、建筑、道路等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集约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加强城市地下管网建设和改造,创新地下管线管理机制,有序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大力开展“厕所革命”,实现城市公厕布局科学、文明卫生、管理规范。  (六)推进城市功能修补。开展城市专项体检,实施城市服务功能更新,补齐城市户外环境设施短板。加强背街小巷和户外广告治理,推进基础设施亲民化、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打通城市“断头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建设力度,推动拆墙并院、拆违增绿等公共空间微更新,提高城市宜居性。合理布局城市休闲游憩空间,发展休闲产业,丰富休闲活动,完善休闲设施,积极营造城市游客与居民休闲消费场景。大力实施电能替代工程,加快推进城市输电线路、变配电设施网络建设和改造,提升城市电网供电可靠性及智能化、信息化、自动化水平。  (七)改造城市老旧小区。加强政府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大力改造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不完善、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着力整治小区水电气等管网老化漏损、道路残缺破旧、管线私拉乱接、绿化短缺失管、车辆乱停乱放等设施不足引起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完善居住功能、改善环境条件、配套市政设施、彰显小区文化。积极发展小区养老、托幼、医疗、助餐、保洁等服务,因地制宜实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切实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  (八)发展城市绿色交通。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倡导绿色出行方式,持续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因地制宜实施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成都市基本建成辐射全域的轨道交通网络。强化中心城市对外运输通道,完善都市圈快速城际交通网络,统筹推动城市道路、铁路、航空、公路、水运设施建设,构建绿色便捷的综合立体交通系统。加快实施市政道路黑化工程,提高城市道路舒适性。完善停车场、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新建小区、老旧小区改造中合理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装置,推动新能源汽车普及应用。规划建设连续、通畅、安全的自行车专用道和人行道,完善城市慢行系统。  三、坚持生态优先,高标准优化城市生态环境  (九)优化城市生态布局。加强对城市山体、水系等自然生态要素的普查和保护,梳理城市内部的水系、绿地和城市外围的河湖、森林、耕地等生态本底,构建城市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持续开展城市生态修复,科学修复被破坏的城市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消除安全隐患,恢复自然形态和山水脉络。开展废弃地和污染土地修复,实现符合条件的废弃地再利用,恢复植被群落,重建生态系统。加强城市及周边的森林培育和植被营造,推广种植乡土植物,形成乔灌草花合理搭配、季相色相有机协调的生态植物群落和独特风光。  (十)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大力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程,加快建设城市周边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古树名木主题公园、郊野公园和河湖公园(水利风景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生态园林城市系列创建工作,科学统筹城市建成区内的综合公园、专类公园、社区公园、小游园等建设力度,构建大小结合、分布均衡、功能互补、全域覆盖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推动城市绿道系统建设,形成串联城市绿地、水系和社区的绿色生态廊道,满足群众健身休闲和公共活动需要。推进城市“留白增绿”,开展城区见缝插绿、立体增绿、拆墙透绿。加快实施城市景观绿化工程,推进城市进出通道、互通立交、机场车站等重要节点绿化建设。  (十一)支持成都开展公园城市建设试点。成都市发挥全省“一干多支”首位城市作用,突出建设公园城市特点,充分体现城市生态价值,积极探索大自然生态与现代城市空间有机融合,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自然、经济、社会、人文相融的新时代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建设以绿色为底色、以山水为景观、以绿道为脉络、以人文为特质、以街区为基础的美丽宜居公园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四、坚持文化传承,高品味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十二)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科学编制城乡建设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纲要,编制历史文化名城、历史街区等保护规划,采用微改造、“绣花针”等精细化方式稳妥改善历史文化城区、街区人居环境。推动现有工业建筑、工业厂房等工业遗产保护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单位和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缮和管理,优先实施原址保护。保护好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文化载体,保护城市传统格局和肌理,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十三)活化利用文化资源。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将城市历史文化有机融入公园、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鼓励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老建筑进行保护再利用,保留城市历史特色基因,防止简单“一拆了之”。加强城市设计,注重打造重点片区、主要街道、滨水岸线、城市广场等,塑造彰显本地文化特色的城市风貌。加大城市公共文化产品供给,推动人文资源与休闲旅游、文创会展、体育赛事、商业消费、社会服务等产业的有机融合,促进城市文化价值转化,提升城市吸引力。  五、坚持共建共享,高效率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十四)创新城市治理机制。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建设,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城市治理管理体制。以社区为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建立完善全覆盖的社区基层党组织,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城乡治理体系。大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主观能动性,共同构建“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城市现代治理新格局。做好社区绿化美化净化工作,有序实施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建设资源集约型、环境友好型社区。构建社区居民全面参与生活环境保护的社会行动体系,加强社区环境噪声污染、雨污分流和污水集中收集等综合治理。倡导“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理念,推进社区居民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高标准创建一批示范社区。  (十五)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地理信息系统(gis),市政管理等现代技术,依托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构建城市治理信息平台,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加强各行业领域管理平台功能整合,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形成全省互联互通、综合高效的城市治理信息平台,大力推动城市“智慧平安小区”和街面联勤警务站建设,加快推动智慧城市建设。  (十六)强化城市精细管理。推进城市管理标准化,强化部门整体联动,做到责任清晰、流程科学、过程可控。推进城市空间网格化管理,完善日常巡查和问题处置网格管理机制。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切入点,深化城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建设。推进城管执法规范化,深化城市管理“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对各类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加大查处力度,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水平。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省级部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开展相关工作。市、县政府是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保障工作顺利推进。  (十八)强化政策支撑。支持各地整合政策资源,集聚资金力量,加快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项目建设、运营。支持地方政府落实绿色采购,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建立工程项目储备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优先列入省级重点项目库。从2020年至2021年,按照“申报—比选—推荐”的公开程序每年确定10个左右试点城市(县城),省级财政通过现有专项资金给予奖补支持。  (十九)加强技术指导。在全省统一规划体系框架下,根据规划编制需要,推动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城市交通及市政公用设施、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等专项规划,逐步健全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体系,落实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战略以及近期、远期重点任务。建立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和生态环境建设试点考评激励退出机制,开展评估工作,对成绩突出的按程序增补为试点城市。充分发挥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作用,加强理论和实践研究,为全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十)鼓励公众参与。大力开展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交平台,增强社会公众对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的认识。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科学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畅通参与渠道,加强对群众意见的归集、研究、处理、反馈,使群众意见更好地转化为政府决策,形成公众全面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和生态环境建设新局面。  附件:主要任务分工

    作者厉害到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言语称赞了。

    作者想的东西和我们完全不同啊。

    各省辖市建委、规划局、房管局:

    随着我省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在城市建成区形成了一些已经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但在土地权属、户籍等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城中村地区。城中村在解决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承接进城务工人员和保留传统文化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在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存在许多隐患,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正确认识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

    城中村是城镇化过程中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加快城中村改造,是一件利在当代、功在千秋的大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统筹城乡发展,正确处理新区建设与老城改造的关系,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关系《物权法》、《城乡规划法》等法律和其他行政法规有效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方面。处理好城中村改造问题,对于促进我省城镇化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镇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统筹考虑村(居)民安置、城市景观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提高城中村土地的集约利用水平,保护村民合法利益,兼顾各方利益,将城中村改造成现代化城市社区。

    三、城中村改造的任务与目标

    根据省政府工作要求,力争到2010年年底前所有省辖市全部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城中村的改造要按照有利于城市规划统一实施和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利于提升城市品位和整体环境的标准,全面推进。通过改造,达到居住区公共设施基本完善,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市容市貌明显改观,城市基础设施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

    四、城中村改造的基本原则

    (一)统一规划。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实行统一规划、成片开发、配套建设。改造规划经批准后,根据各村(居)实际,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分期组织实施,防止在城市拓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新的城中村。

    (二)政府引导。城中村改造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必须加强政府引导,通过建立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制度和政策,调动各利益主体支持和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各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制定出相关具体政策和办法,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市场运作。要根据各村(居)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统筹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充分调动市辖区、街道、村(居)和村(居)民的积极性,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促使各相关主体走市场化运作的路子,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市场手段,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降低改造成本,提高改造效益。

    (四)分步实施。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改造,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审批改造一个,真正成为民心工程,保证城中村改造顺利进行与社会和谐稳定。

    五、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措施

    (一)搞好调查摸底。各省辖市应当对城中村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统计的内容主要包括需要改造的城中村数量,各个城中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户数以及人口数。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与部署,制定城中村的改造方案与计划。

    (二)出台相关优惠政策。优惠政策应当涉及除国家和省明文规定不得减免之外的行政性收费和财政全供单位的事业性收费的征收,有关市政府规定权限范围内经营服务性收费的征收,建设安置房和非盈利性公共事业用房有关规费的征收;也可以包括对启动早、改造快的城中村改造项目给予的鼓励和奖励,以及土地一级开发单位采用一级开发模式对城中村进行整体连片开发的鼓励和奖励;另外,城中村改造优惠的安置房与配套商品房开发面积的比例也应当明确。这些优惠政策应分项列明。

    (三)明确改造程序与方案。城中村改造应明确程序。可以由条件成熟的村(组)提出申请,具体实施的部门对该村进行调查之后,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改造方案和土地储备方案,经村民同意,上级部门审核之后,予以公示。

    城中村改造应明确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包括社区委员会设立方案、资产核资方案、改造规划方案、资金筹集方案、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改造方案经同意及审批后,组织实施。

    城中村改造应当明确改造主导主体。村集体主导的,由村组自行筹集资金进行改造,开发商参与;开发商主导的,由开发企业筹集资金进行市场化运作改造;政府主导的,由有关部门统一进行拆迁改造。改造在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可以一次性改造,也可分步实施。

    (四)编制改造规划。按照《城乡规划法》要求,将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体系。要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计划)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城市建成区与城中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中村所在地区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供热、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系统。要根据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作要求,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本地情况,经过科学论证和规定的程序审查,制定适宜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技术规定,指导规划与建设,保障公共安全。城中村改造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应采取公众参与的方法。规划草案应当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城中村改造规划实施前,应当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

    (五)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经过村民(股东)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在实施拆迁前,要正式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协议应载明下列内容: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等;补偿方式、安置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面积、使用性质、结构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拆迁补偿方案也应载明拆迁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的具体补偿标准,供拆迁人自由选择。城中村改造涉及被拆迁人搬迁或临时安置的,其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应公示,并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六)依法处理违法建筑。本着公平、合理和有利于解决矛盾的原则依法处理违法建筑问题。

    (七)开展拆迁信访评估。信访评估工作必须遵照省委、省政府的《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及建设厅的《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房屋拆迁信访评估工作的通知》(豫建住房〔2007〕40号)执行,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拆迁信访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和谐社会。

    (八)拓宽融资渠道。拓宽社会各方面资金投资于城中村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渠道,积极探索新型投融资模式,以优惠政策吸引市场资金投入到城中村改造中来,不断完善城中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

    六、切实加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加强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领导。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民心工程。各市要

    成立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城市人民政府建设、规划、房管等部门要在各地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要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切实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推荐访问:生态环境 指导意见 城市基础设施

    • 读/观后感
    • 精美散文
    • 读书笔记
    • 演讲
    • 反思
    • 方案
    • 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