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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时间:2021-10-07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XX 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明电〔2019〕1 号)等部署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从 2019 年 2 月底开始至 4 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排查整治,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指示精神,通过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合力整治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遗留散坟超标准修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建立殡葬管理长效机制,促进我县殡葬事业健康发展,不断加大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二、工作原则

    (一)强化属地管理。各镇(含县经济开发区,下同)要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进一步强化专项整治属地管理责任,成立由党委或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排查整治领导小

    组,明确细化部门职责分工,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排查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排查整治责任。

    (二)坚持依法依规。对于排查出的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要实事求是区分不同情况,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加强宣传解释,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积极稳妥,既要对违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立足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群众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出发,通过全面排查摸底,认真梳理,弄清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间。坚持目标导向,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健全部门协作机制,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长效机制。

    (四)把握时间节点。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全县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进度安排,扎实做好每个阶段工作的部署开展、情况分析总结和材料报送,不得拖延、敷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确保专项整治见实效。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规政策、节地生态安葬理念和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宣传倡导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优秀殡葬文化,在全社会弘扬新风正气,引导群众树立

    积极向上的价值追求、自觉抵制歪风陋俗,激发支持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内在自觉。要切实发挥村规民约的约束作用,动员村民委员会、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主动上门宣传法规、政策,引导群众从治丧大操大办、注重大墓大碑等物质载体转移到以精神传承纪念上来,树立简易、文明、节地、生态的殡葬新风尚,传承发展优秀殡葬文化。要尊重少数民族殡葬习俗,鼓励和支持选择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符合节地生态安葬要求的葬式葬法。要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二)实行分类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镇为排查整治工作的实施主体,民政、公安、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市场监管等部门为执法主体。各镇要积极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开展好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工作,要针对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经政府研究后确定保留的,在规划计划指标、用地审批等方面予以支持,按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经政府研究后决定清理的,要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严格依法进行查处。对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由国土资源、林业部门依法依规处置,统一迁入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公墓安放(葬),不能够迁移的,要进行整治,拆除立碑,深埋、不留坟头;对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由

    民政、国土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对遗留散坟超标准修建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民政等有关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违规建设殡葬设施,以及历史形成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区分类别、妥善处置。对治理工作过程中发生阻碍殡葬执法、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的,由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规范殡葬服务市场。要加大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切实加强经营性公墓管理,大力整治殡葬服务收费不合理、误导捆绑强迫消费、殡葬市场混乱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加快公益性公墓建设。巩固乡镇公益性公墓建设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和相关手续,并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方式加强管理维护。力争到 2020 年,全县所有镇级公益性公墓存放容量能够满足当地群众的长期需求。要因地制宜鼓励推行花葬、树葬、格位寄存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坚决制止、取缔新增违法违规殡葬设施。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2 月 15 日前)。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镇都要比照

    建立领导机构,加强工作部署、统筹调度、舆论引导、应急处置。要认真研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部署动员会,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要深入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为排查整治工作营造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全面排查,扎实整治(2019 年 2 月 15 日—4 月15 日)。各镇要把全面调查摸底作为排查整治的基础性工作,民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建设、农业等部门要密切协作,采取实地排查、上门走访、卫星航拍分析等方法,切实摸清违规殡葬设施底数,建立问题台账,经镇政府负责同志签字后逐级上报给县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积极采取措施,明确负责人,加快整治到位。

    (三)检查验收,巩固成果(2019 年 4 月 15 日—4 月25 日)。各镇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认真总结,制定长效管理巩固机制,并向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及长效巩固机制相关材料。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各镇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推动解决。对有效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在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各镇具体组织实施。各镇、县有关部门要把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作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推进殡葬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推进力度。

    (二)明确部门职责。县民政部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开展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和公益性公墓审批等工作;县发展改革部门将殡葬服务纳入公共服务建设规划,负责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的项目立项。依法查处殡葬领域乱收费、价格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核定公益性殡葬设施的收费项目和价格;县财政部门负责对公益性公墓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情况的检查监督,要将殡葬事业发展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县公安部门负责查处排查整治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进行查处,按规定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工作;县农业部门负责指导群众做好平坟还田后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县林业部门严肃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毁林造墓等违法行为。

    (三)加大资金投入。加大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在积极争取省市财政

    补贴的基础上,各镇要加大财政投入并制定奖补政策,全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汇总情况和分类整治方案于 2 月 12前报县政府,抄送县民政局、县国土局;此后每半个月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县民政局、县国土局,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全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XX

    附件:XX 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XX 县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XX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XX

    县政府办

    XX

    县民政局

    员:XX

    县委宣传部

    XX

    县民宗局

    XX

    县发改委(物价局)

    XX

    县公安局

    XX

    县民政局

    XX

    县财政局

    XX

    县城乡规划建委

    XX

    县农委

    XX

    县国土局

    XX

    县市场监管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XX 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XX区推进殡葬改革排查整治违规

    建设殡葬设施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殡葬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XX市推进殡葬改革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从源头上遏制装棺重葬、乱埋乱葬、乱建坟墓现象,实现安葬节地化、生态化。根据新区实际,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引导骨灰入公墓(骨灰堂)安葬(放)或在符合规定的区域深埋或采取树葬、花坛葬、海葬等生态葬式,禁止装棺重葬,整治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坟头硬质化等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安葬节地化、生态化、长久化,确保整治工作无死角、全覆盖。凡新去世人员骨灰要选择进入公墓(骨灰堂)、不留坟头深埋或其它生态节地葬等方式进行安葬。

    二、排查、整治重点工作任务

    (一)排查摸底

    1.

    全面重点排查。各村要对以下7类问题进行全面、重点排查,列出问题清单。一是未经批准私自违规建设的骨灰安放建筑(媒体称“住宅式”墓地);二是未经批准建设的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三是各类公墓中占地面积超过《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单穴不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超过1平方米”规定的墓位;四是家族墓(骨灰堂)建设情况等;五是违规经营农村公益性公墓;六是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的殡葬设施;七是散埋散葬、装棺再葬、遗留散坟重新装修等。

    2.

    切实摸清底数。对于以下两类问题,各村也要全面排查,准确掌握底数。一是因历史原因未取得规划、土地等审批手续的公益性公墓、骨灰存放室数量、面积等基本情况;二是农村散坟的占地面积、坐落等情况。

    3.

    深入延伸排查。在排查违规建设殡葬服务设施问题的同时,还要延伸排查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市场混乱问题。一是排查殡仪馆服务、丧葬用品价格不透明和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问题;二是排查殡仪服务中介诱导消费、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三是排查殡葬服务机构和中介的基本情况,特别针对殡葬用品经营机构或个人制作出售超标准墓葬设施问题要排查到位。

    (二)清理整治

    1.于2月23日前,彻底清除未经批准违规建设的“住宅式”骨灰安放建筑,妥善处理骨灰安置及其他问题;

    2.3月15日前,各类排查表核实无误并层层签字盖章后上报民政办公室。

    3.3月15日前,在公墓中建设的尚未销售或已预售但尚未安放骨灰盒的超标墓、豪华墓(单穴超过0.7平方米、双穴超过1平方米),全部完成拆除工作。

    4.3月20日前,各村(居)进行深入调查摸底,因地制宜对区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安放设施和集中守灵中心等进行统一科学规划,规划时要考虑方便当地群众,安放规模要满足不低于20年的社会需求,规划情况按时上报。

    5.于3月25日前,对于其他未经批准的公墓、骨灰堂、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分类整改,妥善处置。对于符合规定的公墓、骨灰寄存室,按照申报流程进行审批;对于暂不符合规定的公墓、骨灰寄存室,加以整改,整改完成后进行审批;对于不符合规定且无法通过审批的公墓、骨灰寄存室,加以整改,可以采取就地深埋或将骨灰迁移至公益骨灰寄存室等方式;

    6.于3月31日前,对在公墓中建设的超标墓、家庭墓、豪华墓,本着尊重历史、妥善处理的原则进行整治。凡是在省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部署殡葬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18年7月6日)前未出售的必须拆除;对于引起邻里矛盾、群众上访的违规墓,严格按标准进行整改,确保符合法规规定。

    7.于3月31日前,完成现存农村散坟整治工作,特别是在自留地和承包耕地里私埋乱葬的坚决整改到位,采取就地深埋、不留坟头、拆除硬化构筑物、将骨灰迁移至公益性骨灰寄存室等方法处理。

    8.4月5日前,条件许可的村,也就是现有公墓(骨灰寄存室)存量足够的村,把杂草丛生的老坟地、破旧骨灰寄存室里的骨灰盒迁移至村新建的或设施完好、有专人看管的公墓(骨灰寄存室)。暂时不具备条件的村,这次要认真规划,6月底前必须开工建设。利用1年时间,到2020年清明节前后,每个村最多保留2-3处老坟地(高速公路、国省道、海岸沿线、铁路沿线两侧,永久基本农田等重点区域的老坟地不考虑保留),且老坟地都要改造成封闭式公墓(道路、围墙、大门、绿化到位),专人管理。

    9.于4月25日前大力整治殡葬服务收费和殡葬市场混乱问题。查处殡仪馆延伸服务价格偏高及不透明问题;查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对外销售问题;查处殡仪服务单位和服务中介违规销售、诱导消费及欺行霸市行为;查处殡葬用品经营机构或个人制作出售超标准墓葬设施问题。

    (三)加强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1.坚持公益性和节地生态原则,加强殡葬设施建设,将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集中守灵中心等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总盘子和民生实事,2019年各村有新建殡葬服务设施项目的确保6月底前开工。到2020年底,全镇要尽快实现节地生态葬安放设施,更好地满足群众基本丧葬需求。

    2.公益性公墓应当大力发展树葬、花坛葬、立体式骨灰存放格位等节地葬,对不保留骨灰的生态葬法应当给予免费和奖励。

    (四)督查推进(贯穿排查整治全过程)。新区推进殡葬改革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督导组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村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到位的限期整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要充分认识到这次排查整治的重要性,从落实习总书记批示精神、生态文明建设和改善保障民生的高度,把排查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把排查数据准不准、整治彻底不彻底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是否讲政治、是否对党忠诚、有无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完善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责任到区镇到村的责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要改进作风,迎难而上,扑下身子,扎实推进整治,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烈氛围。通过会议、横幅、宣传栏、文化墙、公告、告知书等形式,积极广泛宣传,要在转变群众观念上下功夫,全方位、多角度进行持续宣传,让群众意识到违规建设殡葬设施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群众了解殡葬改革的目的和意义,了解镇村的殡葬设施总体规划,从而主动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宣传文明殡葬新风,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支持文明殡葬。

    (三)加强堵疏结合,推进基础设施建设。要建立骨灰流向跟踪责任分级管理机制,落实网格化管理,从源头上抓好逝者安葬(放)的各个环节。要按照规模适度、节地生态、方便群众的原则,优先建设公益性骨灰堂,统筹建设公益性公墓,规划提供骨灰存放、树葬、撒散、小型墓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将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打造成集公益性、纪念性、人文性、生态化为一体的民生工程。

    (四)讲究工作方法。开展整治行动,既要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也要切实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殡葬工作既涉及法律法规,又与风俗习惯、百姓情感直接相关。要科学制定处理预案,讲究方式方法,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防止因简单粗暴而激化矛盾。

    (五)加大考核力度,确保工作实效。将殡葬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到各村(居)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将工作实绩作为星级村评比、村(居)干部考核重要内容,进一步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殡葬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学到了不少东西。

    文章发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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