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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扶贫攻坚实施意见

    时间:2021-08-1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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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扶贫攻坚实施意见 3 篇

    关于扶贫攻坚实施意见第 1 篇

    为贯彻落实《中共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瞄准扶贫对象,确保真扶贫、扶真贫,不断提高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步伐,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抓住赣南苏区振兴发展重大历史机遇,整合优化资源,精准锁定扶贫对象,找准致贫原因,区分贫困类型,制定帮扶措施,集中力量扶持,确保真扶贫、扶真贫。

    二、精准扶贫范围及对象

    精准扶贫全县农村贫困地区,以 5 个省级贫困村和 7 个市级贫困村为基础扶持村点,以全县 3976 户 10701 名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扶持对象,实现三个全覆盖:即挂点帮扶省、市级贫困村基础建设全覆盖、帮扶产业发展类贫困户全覆盖、救助保障类贫困户全覆盖。

    三、目标任务

    用 4 年时间,即 2015-2018 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做到

    2 应扶尽扶,应保尽保,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两不愁、三保障。

    (一)减贫任务提前完成。我县以 2014 年底建档立卡贫困户 3976 户 10701 人为基数,全面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加快减贫进程。到 2018 年,力争全县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2021-2020 年,进一步巩固发展精准扶贫成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确保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共奔小康不掉队。

    (二)贫困群众收入达到新的水平。保持省、市级贫困村和全县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幅高于全县平均增幅,到 2018 年底,具有部分劳动能力的中度贫困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当地平均水平的 50%左右。

    (三)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到 2018 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旧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得到整体搬迁安置,贫困村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县平均水平,农民群众安居乐业。

    (四)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到 2018 年,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都有一项以上增收致富主导产业,贫困家庭劳动力掌握一门以上就业创业技能,新生代劳动力具备转移就业基本职业素质,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的有质量的教育。贫困村服务体系较为健全,专业合作经营机制较为完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坚强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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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精准识别

    (一)核准底数。根据国家制定的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在农村低保户和五保户中按照整户识别的原则,逐村逐户进行精确复核,确保贫困对象的真实性和精准度。

    (二)科学分类。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根据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科学划分扶贫低保户、低保户、五保户三种贫困户类型。

    (三)建档立卡。按照国家统一的贫困建档立卡要求,完善贫困村和贫困户建档立卡信息监管系统,实现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

    (四)动态管理。按照脱贫出、返贫进的原则,以乡(镇、场)为单位,以年度为节点,以贫困户减贫工作进程为依据,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做到有进有出、逐年更新、分级管理、动态监测。

    五、精准施策

    (一)实施产业扶贫(县扶贫和移民办牵头,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农业银行、县农商行、各乡镇等配合)

    1.用活产业扶贫资金。在资金使用上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采取贷款贴息、现金直补、产业保险和干部驻村责任人携资结对帮扶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选准产业并助其发

    4 展。

    2.创新产业扶持模式。围绕县域主导产业,推进贫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贫产业体系建设,积极培育发展贫困村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实施合作社+基地+能人+干部+农户的模式,提高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的组织化程度,确保贫困户稳定增收脱贫。与金融机构协作,设立产业扶贫信贷通,支持贫困村建立选准一项优势主导产业、设立一笔贷款风险金、组建一个合作组织、落实一种帮扶机制的四位一体产业扶贫新模式。

    3.整合涉农政策资金。统筹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林业产业发展、土地整理等方面政策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发展现代农业,完善产业、生产和经营三个体系,辐射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开发。推进贫困村农产品信息平台建设,探索电商扶贫新途径。

    (二)实施搬迁扶贫(县扶贫和移民办牵头,县规划局、县建设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教体局、县文广局、县卫计委、县民政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供电公司、县人社局、县微型元件产业指挥部、相关乡镇等配合)

    1.科学制定规划。按照产城一体化建设要求,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优化村庄建设,对不宜居住的村庄和生存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群众,全面准确摸清底数,按照整体搬迁的要求制定实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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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落实搬迁政策。根据群众自愿、规模适度、梯度安置的原则,通过打造整体搬迁、梯度安置、差别化扶持、组合式帮扶、综合配套等有效模式,有序引导贫困群众向工业园区、向中心镇或中心村搬迁转移,不断提升扶贫移民搬迁实施水平。对列入整体扶贫搬迁的自然村庄,原计划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再安排,可调整安排至移民搬迁安置点。

    3.统筹部门资源。整合扶贫移民搬迁、避灾移民搬迁和生态移民搬迁等政策,落实相关配套投入。国土资源部门要确保移民搬迁安置用地,在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中专项安排用地指标。交通、教育、文化、卫生计生等部门要将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作为建设重点,对搬迁移民集中安置点的进点道路、学校、幼儿园、文化室、卫生所等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三)实施教育扶贫(县教体局牵头,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建设局、县规划局、县国土局、各乡镇等配合)

    1.优先支持贫困村发展教育。搞好贫困村学校规划,优先支持建设贫困村义务教育学校,同步实现标准化和现代远程教育,让贫困村群众子女能就近享受公平优质教育资源。支持贫困村创办幼儿园,寻求探索社会办学模式,力争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创办一所普惠性幼儿园。

    2.强化贫困生教育资助力度。健全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政策体系,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直接享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就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等

    6 方面的资助政策,保证贫困家庭孩子上得起学,阻断贫困现象的代际传递。

    3.开展贫困生职业学历教育。通过定向委培贫困生等方式,帮助贫困生完成中专以上职业学历教育。

    (四)实施就业扶贫(县人社局牵头,县农工部、县公安局、县公路局、县残联、县教育培训中心、县各大产业园指挥部、县扶贫和移民办、各乡镇等配合)

    1.提升就业技能。在教育部门普惠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加大雨露计划特惠扶贫力度,通过对贫困户新生代职业学历教育、对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及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增强其就地参与发展产业、进城进园就业、自我发展创业的素质和能力。

    2.实施订单培训。结合当地企业用工需求,依托省、市职业院校资源,通过实施阳光工程,开展订单式免费技能培训,使每个贫困家庭至少有 1 人掌握 12 项职业技能,帮助他们在本地企业就近就业。

    3.购买就业岗位。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方式,通过购买城市新增的城管、环卫、园林等公益性岗位,开发一批农村公路养护、卫生保洁、治安巡逻等公益性岗位,用于帮助贫困群众就业。

    (五)实施医疗扶贫(县卫计委牵头,县民政局、县新农合中心、县财政局、各乡镇等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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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高大病补助标准。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推进费用+病种的医疗救助模式,突出重特大疾病救助,逐步提高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重特大疾病患者的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2.扩大报销范围。逐步扩大新农合报销药品目录范围,提高重大疾病救治水平。

    3.取消起付线。对农村低保、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在本县范围内住院治疗的,新农合补偿取消起付线。

    (六)实施救助扶贫(县民政局牵头,县人社局、县残联、县红十字会、县妇联、团县委、各乡镇等配合)

    1.加强低保和五保救助。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实行应保尽保。逐年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和五保对象供养标准。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通过发放补贴、临时救助及其他帮扶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2.强化慈善、养老和社会救助。强化相关部门慈善救助职能,鼓励、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开展慈善救助。全面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让贫困对象享受到基本养老生活保障。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引导有影响力的企业设立社会救助公益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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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实施临时救助。加大分类施救的力度,对因支出型贫困造成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群体予以特别救助。逐步建立完善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保障力度。

    (七)实施基础扶贫(县委农工部牵头,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县扶贫和移民办、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国土局、县教体局、县卫计委、县文广局、县人社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供电公司、各乡镇等配合)

    1.加快村容村貌整治。对贫困村范围内的自然村组逐年按规划优先安排新农村建设点,将新农村建设资金和扶贫资金给予每个村点叠加扶持,按新农村建设标准进行整治村庄环境。

    2.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结合我县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工作,对已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的贫困户,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必须率先带头拆旧还基,归还集体,由集体统一规划。对特困扶贫对象住房救助实行交钥匙工程,到 2018 年基本解决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安居问题。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科学优化村庄建设发展规划,2016年率先完成 5 个省级贫困村中的 25 户以上宜居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力争 2018 年完成全县农村 25 户以上自然村的道路硬化;2015 年底基本解决贫困村安全饮水问题,力争 2020年自来水普及率达到 90%以上;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9 完成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覆盖水平;土地整治项目优先向有条件的贫困村覆盖;优先支持贫困村绿色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优先扶持贫困村小型水利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公共文化、广播电视等设施建设,促进贫困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六、帮扶方式

    (一)开展干部结对帮扶。全面落实县、乡(镇、场)、村三级干部结对帮扶制度,确保两个覆盖(即:省、市级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做到三个到位(即:驻点到村、扶持到户、责任到人)。县本级挂点乡(镇、场)县级领导负责指导所在乡镇精准扶贫工作,县四套班子成员、县直单位驻村帮扶,要结对帮扶贫困户、定点扶持省、市级贫困村;各乡(镇、场)要统筹整合帮扶资源,研究制定帮扶措施,建立完善干部驻村包户帮扶机制,实现两个覆盖。各级驻村帮扶包户工作组(队)要明确帮扶关系,落实帮扶责任人,建立帮扶台账,实行挂牌帮扶,真心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二)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各相关部门要明确本部门肩负的行业扶贫任务,制定本部门加大行业扶贫力度的特惠政策措施,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本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从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专项分解任务,倒排工期,明确职能,制订计划,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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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发挥扶贫济困、大爱的平台作用,大力弘扬一份捐赠一份爱心的社会正能量,帮助特困家庭解决城乡低保、医疗救助、农村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子女就学、务工就业、生产扶持、技术培训、残疾人优待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激励政策,鼓励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赠救助、发展产业、促进就业等各种形式参与精准扶贫。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扶贫开发工作责任制,形成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强化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综合协调职能,加大工作统筹、资源整合力度,各乡(镇、场)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县直各单位要选派年富力强的得力干部充实到驻村包户工作组(队)中来。在驻村包户帮扶的同时,做好与省、市直定点扶贫单位以及市直其他帮扶单位的对接工作,在全县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扶贫开发工作新局面。

    (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行业和职能优势,从人才、资金、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为贫困村和贫困户提供扶持,保证帮扶措施和任务的落实。各级驻村包户帮扶工作组(队)要积极深入挂点村开展帮扶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精准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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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强化队伍,完善机制。全县各级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健全扶贫工作保障机制。鉴于人事变动,县及时调整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场)要成立扶贫和移民机构,确保有 2 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确保至少有 1 名专职工作人员(不具备单列条件的乡镇,由民政助理员兼任扶贫和移民办主任),做到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人员编制、经费预算与精准扶贫工作任务相适应,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加强扶贫干部业务培训学习,努力提高干部扶贫开发、政策执行、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四)严格考核,优奖劣罚。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实行一季一调度,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核的调度督查考核机制。落实一次通报、二次约谈、三次问责督查问效制度。同时,把农村贫困人口减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作为乡(镇、场)和县直帮扶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列入乡(镇、场)、部门和单位及领导年度综合考评范围,作为单位和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

    关于扶贫攻坚实施意见第 2 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县上下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尽快解决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12 确保到 2020 年全县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使命感紧迫感

    十二五以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大力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全县累计实现 1.9 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是,按照现行标准我县还有 29 个贫困村、1.06 万农村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脱贫难度更大,减贫成本更高。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是我们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是我们党的政治使命。没有贫困人口的脱贫,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好扶贫工作事关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工作大局。2020 年是党中央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时间节点,如期实现全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十分繁重,时间十分紧迫。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不到位、体制机制不健全、工作措施不落实等突出问题,不辱使命、勇于担当,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这块突出短板,决不让一个贫困村、一个贫困人口掉队。

    二、准确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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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省委和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坚持扶贫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坚持扶贫开发与生态保护并重,坚持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到 2018 年,基本实现现行标准下 29 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1.06 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20212020 年巩固提升;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的总体目标。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夯实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一把手负责制,县乡村三级书记一起抓。切实加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2.坚持政府主导,增强社会合力。强化政府责任,引领

    14 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

    3.坚持精准扶贫,推进精准脱贫。脱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必须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的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切实提高扶贫成果可持续性,让贫困人口有更多的获得感。

    4.坚持保护生态,实现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生态保护放在优先位置,脱贫攻坚不能以牺牲生态为代价。

    5.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精神,充分调动干部群众积极性和创造性,注重扶贫先扶智,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

    6.坚持因地制宜,创新体制机制。根据脱贫攻坚任务合理配置扶贫资源,统筹兼顾好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突出问题导向,创新脱贫攻坚路径,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创新脱贫攻坚模式,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

    三、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方略,确保贫困人口精准脱贫

    (四)健全精准扶贫工作机制

    1.抓好精准识别、建档立卡这个关键环节,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打好基础,为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实现基本公

    15 共服务均等化创造条件。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使建档立卡中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持、转移就业、教育支持、医疗救助等措施实现脱贫,其余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实行社保政策兜底脱贫。对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贫困户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建立贫困户脱贫认定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农户,在攻坚期内让其继续享受扶贫相关政策,避免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切实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则扶、应退则退。严格按照脱贫标准和脱贫任务进行精准考核,脱贫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定期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县扶贫办、县民政局、县统计局、县残联,各乡镇党委和政府。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为主要参加单位,下同)

    2.加强对扶贫工作绩效的社会监督,开展贫困群众扶贫满意度调查,实行对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扶贫成效的第三方评估机制。(县扶贫办、县统计局、县委党校)

    3.评价精准脱贫成效,既要看减贫数量,更要看脱贫质量,不提不切实际的指标,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县扶贫办、县监察局、县统计局)

    (五)制定精准脱贫攻坚规划

    4.制定精准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各乡(镇)要制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明确各自脱贫攻坚的任务书、时间表、路线

    16 图。29 个贫困村要按照精准脱贫标准,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产业扶贫相结合,因地制宜,找对路子,制定脱贫规划。(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5.要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任务与责任,按照精准扶贫措施和脱贫规划,主动做好行业发展规划与脱贫规划的衔接,制定分年度的帮扶计划、项目安排、资金投放规模、脱贫成效目标等具体措施。(县扶贫办,承担本意见工作任务和责任的县直各行业部门)

    6.对非贫困村中的贫困人口实行同样脱贫扶持政策,做到应扶尽扶。各乡(镇)要充分运用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成果,研究制定贫困人口分类扶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根据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及相关政策足额落实财政资金。(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六)落实六个精准要求

    7.扶持对象精准,聚焦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实行精准化管理,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信息平台,完善精准扶贫基础数据库,实现网络数据对接共享,做到贫困底数清、致贫原因清、帮扶措施清、脱贫责任清、脱贫进度清。项目安排精准,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贫困户、贫困村脱贫需要什么样的项目就安排什么项目。资金使用精准,资金跟着项目走,规划好的扶贫项目要有资金保障,要

    17 及时足量,不能搞半拉子工程和胡子工程,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项专用,专资专审,专户专管,跟踪问责,避免跑冒滴漏。措施到户精准,坚持因户施策,因贫困原因和贫困类型施策,扶贫措施要符合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因村派人精准,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派驻的扶贫工作队和第一书记要具备完成脱贫任务的能力素质,对不能胜任工作任务的要及时调整更换,不能滥竽充数、贻误战机,不能挂名扶贫。脱贫成效精准,要在精准脱贫上下功夫、想办法,出实招、见实效,真正让贫困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认同感,力戒数字脱贫。(县扶贫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残联,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七)加快转移就业脱贫

    8.要围绕脱贫攻坚谋划发展,把脱贫攻坚与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结合起来,通过承接产业转移、鼓励群众创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提升产业集聚区发展载体支撑能力,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把更多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转移到城镇落户,实现稳定脱贫。(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公安局、县农业局)

    9.加大贫困农民工培训投入,统筹使用各类培训资源,以就业为导向,开展灵活多样的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

    18 相结合,鼓励贫困家庭子女积极就读职业院校和技工学校,确保贫困家庭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致富技能,实现靠技能脱贫。(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共同牵头,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

    10.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县、乡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用人企业在贫困农村建立劳务培训基地,开展好订单、定向培训,建立和完善输出与输入地劳务对接机制。(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11.大力支持家政服务、物流配送、养老服务等产业发展,拓展贫困劳动力外出就业空间。(县人社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商务局)

    (八)发展特色优势产业脱贫

    12.分类制定县、乡、村特色产业扶贫发展规划,出台专项政策,统筹使用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因地制宜发展种养业和加工业等。把脱贫攻坚与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结合起来,与发掘农村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结合起来,实施贫困村一村一品产业推进行动,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县农业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总站、县商务局、县旅游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县妇联,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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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加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发挥其对贫困人口的组织和带动作用,强化其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让贫困户更多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增值收益。(县农业局、县委农办,县发改委、县林业总站、县农机局、县扶贫办、县供销社、县残联)

    (九)着力加强教育脱贫

    14.完善教育扶贫的政策措施,加快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教育经费进一步向贫困农村、基础教育倾斜。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加大对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支持力度,特岗计划向基层倾斜,培养留得下、稳得住的一专多能教师,制定符合实际的教师招聘引进办法,落实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合理布局贫困农村中小学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加快标准化建设,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提高义务教育巩固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率先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办好特殊教育和远程教育。加大对贫困家庭大学生的救助力度。对贫困家庭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

    20 供就业支持。(县教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团县委)

    (十)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

    15.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努力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制度对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负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使贫困人口大病医治得到有效保障。加大农村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和医疗救助力度,扩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积极推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县卫计委、县编办、县发改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扶贫办、县妇联、县残联、人寿保险公司汤阴分公司)

    (十一)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

    16.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贫困人口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加大农村低保统筹力度,制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脱贫攻坚政策

    21 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三年内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将靠家庭成员供养的参与社会生活自理困难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按照我县低保政策予以救助。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建立农村低保和脱贫攻坚的数据互通、资源共享信息平台,实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县残联)

    17.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适时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保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县人社局、县财政局)

    (十二)积极探索资产收益等扶贫新模式

    18.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尤其是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或贫困残疾人。资产可由村集体、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积极探索合作扶贫新模式,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电商企业、流通组织、新型农民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户分散生产和社会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要强化监督管理,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

    22 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确保资产收益及时回馈持股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县农业局、县委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林业总站、县水务局、县工信委、县旅游局、县商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供销社、县扶贫办、县残联、县供电公司,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十三)临时救助扶危济困脱贫

    19.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对那些遇到突发灾祸可能返贫致贫的群众,要及时掌握情况,及时给予临时救济和社会救济,帮助他们渡过难关。(县民政局、县财政局)

    (十四)健全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20.对全县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儿童福利院、救助保护机构、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等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家庭、学校、基层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健全发现报告、应急处置、帮扶干预机制,帮助特殊贫困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县民政局、县编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23 县教体局、团县委、县残联、县妇联)

    21.加大贫困残疾人康复工程、特殊教育、技能培训、托养服务实施力度。针对残疾人的特殊困难,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县残联、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

    22.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基本生活。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妇联、县残联)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破除制约发展瓶颈

    (十五)加快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

    23.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投入我县贫困村交通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安全防护和危桥改造。(县交通运输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24.加强贫困村水利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小型农田水利、五小水利工程等建设向贫困村倾斜。在符合高标准粮田建设规划的前提下,土地整治、农业综合开发、千亿斤粮食等农田水利建设工程重点向贫困村倾斜。(县水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

    25.加强农村气象为农服务体系和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24 (县气象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

    26.加快推进贫困村电力农网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提升电力服务水平。积极推进光伏扶贫工程,支持光伏发电设施接入电网运行,发展光伏农业。(县供电公司、县发改委、县科技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

    (十六)加大互联网+扶贫力度

    27.加快推进宽带网络覆盖贫困村。(县工信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移动公司汤阴分公司、联通公司汤阴分公司、电信公司汤阴分公司)

    28.加快实施数字广播电视入户工程。(县文广新局)

    29.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支持电商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原则,积极推进电商扶贫工程,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开展互联网为民便民服务,提升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水平,扩大信息进村入户覆盖面。加快农村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村建立服务网点,鼓励引导电商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县商务局、县发改委、县工信委、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供销社、县邮政局、县政府金融办、县人行汤阴中心支行)

    25

    (十七)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

    30.加快推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把建档立卡贫困户放在优先位置,落实补助政策,探索采用贷款贴息等多种形式,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县住建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政府金融办、人行汤阴中心支行、县残联)

    31.优先安排贫困村开展人居环境连片整治,加大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改厕和村庄绿化美化力度。(县委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委、县林业总站、县文广新局、县爱卫办)

    32.加大贫困村以工代赈投入力度,支持农村水田林路建设。财政支持的微小型建设项目,涉及贫困村的,允许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直接委托村级组织自建自管。(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33.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扎实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财政局)

    五、强化政策保障,健全脱贫攻坚支撑体系

    (十八)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

    34.发挥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开辟脱贫攻坚新的资金渠道,确保政府扶贫投入力度与脱

    26 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财政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倾斜。放大财政资金的倍增效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部门安排的各项惠民政策、项目和工程,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及各涉农行业部门)

    35.建立健全脱贫攻坚多规划衔接、多部门协调长效机制,整合目标相近、方向类同的涉农资金。按照权责一致原则,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把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捆绑集中使用。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各乡(镇)要根据本地脱贫攻坚需要,增加对贫困村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投入。(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36.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稽查等工作,建立扶贫资金违规使用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挥霍浪费等违法违规问题,坚决从严惩处。推进脱贫攻坚领域反腐倡廉建设,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县审计局、县检察院分别负责)

    37.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强化社会监督,保障资金

    27 在阳光下运行。(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

    (十九)加大金融扶贫力度

    38.积极争取商业性、政策性、开发性、合作性等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县政府金融办、人行汤阴中心支行、县发改委)

    39.中国农业银行汤阴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汤阴支行、邮政储蓄银行汤阴县分行等金融机构要延伸服务网络,创新金融产品,增加贫困村信贷投放。对有稳定还款来源的扶贫项目,允许采用过桥贷款方式,撬动信贷资金投入。(县政府金融办、人行汤阴支行、农行汤阴支行、农发行汤阴支行、汤阴邮政储蓄银行)

    40.支持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贫困户提供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由财政按基础利率贴息。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康复扶贫贷款实施力度。支持贫困村培育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鼓励上市企业到贫困农村投资建厂、并购企业、合作开发。(县政府金融办、人行汤阴支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妇联、县残联、县委农办)

    41.积极发展扶贫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对贫困户保证保险保费予以补助。建立完善针对贫困人口的健康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县财政局、人行汤阴支行、县农业局、县林业总站、县残联、县扶贫办、人寿保险公司汤阴县分公司、财

    28 产保险公司汤阴分公司)

    (二十)完善脱贫攻坚用地政策

    42.在安排土地整治项目、分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时,要向贫困村倾斜。(县国土资源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

    (二十一)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43.加大科技扶贫力度,解决贫困农村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关键技术问题。鼓励科技人员进行科技成果转化,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成果在贫困农村的转化。强化贫困农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县科技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林业总站、县科协)

    44.加大政策激励力度,鼓励各类人才扎根贫困农村建功立业,对表现优秀的人员在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积极实施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县人社局、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县残联、县科协)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合力推进脱贫攻坚

    (二十二)建立驻村精准帮扶机制

    45.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定点帮扶工作,完善驻村帮扶选派机制,落实驻村第一书记当代表,派驻单位做后盾,主要领导负总责工作要求。驻村第一书记要真正发挥宣传政策、组织动员、摸清底数、制定规划、协助落实、建好班子的作

    29 用,助推精准扶贫。第一书记派驻单位要分包所驻村,单位主要领导为该村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成立扶贫工作队,切实做到精准帮扶。要接地气、访民情,全面摸清致贫原因和发展需求,指导村党组织制定村级发展规划,选准特色产业项目,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扶贫办,县直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单位)

    46.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各单位落实帮扶责任,切实做到精准考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驻村第一书记日常考核管理,对派驻单位和驻村第一书记实行双重考评。完善保障机制,落实驻村第一书记生活补助,让驻村第一书记安心工作,确保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动员党员干部与派驻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结对帮扶,确保每个建档立卡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扶贫办,县直派驻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单位)

    (二十三)完善社会力量精准参与机制

    47.充分发挥好 1017 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积极构建全县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脱贫攻坚,实现社会帮扶资源和扶贫对象脱贫需求的精准有效对接。(县扶贫办,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残联)

    30

    48.县工商联要组织民营企业大力开展企业帮扶贫困村行动,鼓励企业家到贫困村担任名誉村主任,与贫困村开展扶贫共建。(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

    49.对吸纳农村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政策。全面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人社局)

    七、大力营造良好氛围,为脱贫攻坚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十四)加强贫困农村乡风文明建设

    50.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自强不息、扶贫济困、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振奋贫困农村广大干部群众精神,坚定改变贫困落后面貌的信心和决心,凝聚全县脱贫攻坚强大合力。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改变落后风俗习惯,发挥村规民约在扶贫济困中的积极作用,激发贫困群众奋发脱贫的热情。(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51.推动文化投入向贫困村倾斜,集中实施一批文化惠民扶贫项目。鼓励文化单位、文艺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力量为贫困村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文广新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教体局)

    (二十五)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

    31

    52.宣传部门和主流媒体,要有计划地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我县脱贫攻坚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解读党和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及时宣传脱贫攻坚取得的实际效果、成功经验、典型案例,宣扬扶危济困的优良传统、宣扬社会帮扶的好人好事,传递正能量,营造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扶贫办)

    53.落实国家扶贫荣誉制度,对在脱贫攻坚中表现突出、成效明显的各类社会组织、团体、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荣誉,大力表彰。(县扶贫办、县人社局)

    八、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夯实脱贫攻坚工作政治保障

    (二十六)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

    54.成立县委书记任政委,县政府县长任指挥长的汤阴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组织协调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七个专项脱贫攻坚行动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九大脱贫攻坚工程。实行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包村制度。(县扶贫办、县直有关单位)

    55.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脱贫攻坚领导指挥机构。各乡(镇)书记和乡(镇)长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建立县乡村层层抓扶贫工作的责任落实机制。乡(镇)

    32 党政主要领导每年要向县里作出脱贫进展情况报告。各乡(镇)要认真承担加快发展、贫困村达标、贫困户脱贫的具体责任,做好人力、财力、物力的统筹保障,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等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切实转变作风,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脱贫攻坚始终。(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十七)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56.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集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高贫困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选好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将村干部报酬、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作为保障重点。注重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驻村,选聘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

    57.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加大驻村干部考核力度,不稳定脱贫不撤队伍。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欢迎的驻村干部,要重点培养使用。(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扶贫办,县直选派贫困村第一书记的单位)

    (二十八)加强脱贫攻坚队伍建设

    33

    58.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脱贫攻坚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县乡脱贫攻坚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配强脱贫攻坚工作力量。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脱贫攻坚工作。加强扶贫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编办,县扶贫办,各乡镇党委和政府)

    (二十九)实行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制

    59.所有承担本意见规定脱贫攻坚任务的各单位,要认真做好与其他相关部门和乡(镇)对接,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统筹协调下,制定保障支持脱贫攻坚实施的配套政策文件和本行业系统的专项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经县脱贫攻坚指挥部审定后下发。所有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县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于每年 6 月底和 12 月底前向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委、县水务局、县教体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委、县住建局等承担本意见规定脱贫攻坚任务的县直各有关单位)

    (三十)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

    60.制定出台我县脱贫攻坚目标考核办法,对乡(镇)党委和政府进行考评,主要考核指标为脱贫成效。(县委组织部、县委农办,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县统计局)

    34

    61.建立脱贫攻坚工作督导制度,严格督查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的情况,重点督查脱贫目标任务落实及完成情况,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乡(镇),提出严厉批评,直至追责。(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

    62.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时效性,上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年度支出进度要达到 90%以上。对纳入扶贫规划和...

    一口气就看完了。

    不同的人想法肯定不同。

    2012—2015年扶贫攻坚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市扶贫攻坚战略部署,全力做好我县新一轮扶贫攻坚,依据《燕山—太行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扶贫攻坚的意义

    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统筹城乡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我县地处阴山北麓风蚀沙化地带,是一个典型的高寒干旱水资源严重匮乏区,也是全市贫困程度最深、贫困面最大、面临困难最多的旗县之一。实施新一轮扶贫攻坚,就是要把扶贫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头号民生工程,通过集中攻坚,着力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过上幸福生活。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农村扶贫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施意见》,把改善人居环境、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坚持以现代企业经营理念发展农业、以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以减少农民富裕农民,全面实施“三增三减”战略, 按照“532”扶贫人口分流规划(即:全县50%的农村人口转移进城、30%从事农牧业产业化开发和高效种养业生产、20%就地集中养老),夯实“三农”基础,强化惠农措施,增强科技支撑,推进产业化进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方式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保持农牧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三、目标任务

    1、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5年,人均纯收入翻一番,达到5200元以上;

    2、建设38个中心村,撤并整合空心村、老龄村144个;

    3、建设扶贫移民楼6800套,转移贫困人口2万人;

    4、建设村级养老互助幸福院55所,集中养老6648户、1.1万人;

    5、培育种养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建设高效种植基地28.6万亩、高效养殖企业20-50个,全面提升农牧业产业体系建设,产业吸附1万人;

    6、生态环境有效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22%以上,草场植被覆盖率保持在53%以上。

    四、扶贫现状及分区规划原则和重点区域规划 依据自治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600元的新扶贫标准,全县现有贫困人口5.6万人,占农村人口的46.6%。为统筹做好扶贫攻坚工作,按照分区规划的原则,将全县农村分为“限制开发区”和“优化开发区”两大重点区域。

    (一)分区规划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发展,围绕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全面发展,综合考虑发展现状(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农牧业产业化基地和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自然、气候因素(水资源、土地资源、生态环境、生产力分布状况、人文发展现状及生态屏障功能体现),编制重点区域规划。

    1、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促进“三化”互动的原则。

    3、坚持加快发展与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原则

    5、坚持“收缩转移,流转集中,集约发展”的原则。

    6、坚持自然和谐发展的原则。

    (二)重点区域规划

    1、限制开发区:即西起长顺镇向阳村,沿省际大通道,东至七号安业村一线以北风蚀沙化地区和西起***村,沿****、****、****,东至七号****一线以南荒漠化丘陵地区。该限制区域内水资源缺乏,生态环境差,不利于农民生产生活。主要包括****乡、***乡、***镇大部分风蚀沙化地区,区域面积15.8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5.2万公顷,三荒草场面积7.4万公顷。包括51个行政村、274个自然村,涉及10665户、2.9万人。

    2、优化开发区:即为限制开发区两条线之间立地条件优越的地区,主要以*****间宽谷区、****盆地、****河谷一带以及省际大通道路边村庄为主。区域面积9.6万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3万公顷,三荒草场面积5.9万公顷。包括34个行政村、84个自然村,涉及9723户、2.7万人。

    五、扶贫攻坚的主要方式

    (一)转移式扶贫。在限制开发区,通过实施易地移民搬迁扶贫,将有一定劳动能力的农民转移进城,依托重化工、服装产业以及城镇服务业,变为产业工人。“十二五”期间,全县计划在长顺镇规划建设占地20万平方米的移民小区,分四期建设移民楼6800套,有组织地就地转移贫困人口2万人。2012年,计划新建扶贫移民楼22栋,转移贫困人口1300户、4290人。通过限制区人口收缩转移,有计划地实施撤点并村,及时对撤并村落进行生态恢复,发展草原旅游业和限量性高效畜牧业,达到“迁出区绿起来、迁入区富起来”的目标。2012-2015年全县撤并自然村144个,其中2012年撤并“空心村”、老龄村40个。

    (二)开发式扶贫。在优化开发区,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整合扶贫、农牧业等项目资金,培育主导产业,完善基础建设,全力打造中心村,推动人口和产业向生产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集中。一是抓好中心村产业支撑。重点抓好以***盆地、***河谷、***丘间宽谷区为主的高效种养产业基地建设,涉及***、***等24个行政村48个自然村。围绕发展马铃薯、冷凉蔬菜和高效畜牧业几大主导产业,吸附周边劳动技能和种养积极性高的人员,到农牧业生产条件好的区域,从事高效农牧业生产。大力发展以省际大通道为平台的路域经济,涉及长***、****等15个自然村。二是加强中心村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突出抓好林、水、电、路、气、文化、教育、卫生、通讯等综合配套服务体系建设。

    依据集中连片扶贫规划,在优化开发区坚持以现代的物质条件装备农牧业,以现代的科学技术改造农牧业,以现代的产业体系提升农牧业,以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农牧业,以现代的发展理念引领农业,以培养创新型农民发展农牧业的理念,按照“扶贫开发带动产业发展,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工商企业领军农牧业发展,”整合项目,捆绑资金,集中投入,连片实施,组装配套,整体推进。2012-2015年全县扶贫开发涉及整村推进项目的中心村有33个,其中2012年重点建设****等中心村9个。

    (三)保障式养老。继续把幸福互助院建设与调整优化村镇布局、建设新农村、盘活闲臵集体资产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按照“四三三”发展思路,争取利用三年时间让全县60周岁以上、伤病残及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全部入住幸福院,并纳入低保、新农保、扶贫直补等社会保障体系范围。2012年重点在*****、朝阳****、****等村建设幸福院22所,保障贫困人口1584户、3600人就地集中养老。

    六、政策支撑

    继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群众主动、乡村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帮扶的“大扶贫”格局。

    (一)严格兑现各项惠农政策,增加农民政策性收入。把农民从土地束缚中解放出来,无论是转移进城,还是进入中心村,就地保障养老,原先在农村享受的各类权益和各项惠农政策保留不变。

    (二)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增加农民收入。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明确所有权、流转经营权,确保收益权,流转形成规模化经营,提升产业化水平,促使农村土地、林草地资源成为固定资产,增加农民的资本性“租金”收益。

    (三)加快林草确权到户,夯实流转基础工作。积极推进林草权制度改革,确立林权、草权,落实草牧场奖补资金,建立政策引导、补偿治约机制,激发农民主体的积极性。鼓励草牧场、土地经营权流转,为实施高效产业化经营,奠定清晰的产权基础。

    (四)加大扶贫直补力度。将60岁以上、未享受低保和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一次性纳入直补范围,从2012年开始每人给予定额生活补助,以后逐年增加,到2015年人均现金收入达到2000元。

    (五)继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2012年,要实现农村养老保险全覆盖,使农村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每年人均领取养老金900元。对已享受农村低保的贫困人口,加大提标幅度,保持逐年递增。同时,对五保、优抚、“三民”等其他保障对象,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每年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政府县长为第一副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把扶贫攻坚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几大班子领导全力抓,各部门承担任务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扶贫工作格局。

    (二)整合资金、确保投入。建立完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扶贫攻坚投入体制,大幅增加财政资金投入。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捕捉信息,千方百计争资金、跑项目。2012年,全县争取上级相关资金不低于1亿元。二是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今后县财政将逐年增加扶贫和各项惠农资金投入。同时,将涉及扶贫工作的全部项目进行组装配套,坚持扶贫项目集中,项目资金集中,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组装配套、整村推进、各司其责、各计其功”的做法,合理整合农牧业、交通、水利、民政、建设、文广、卫生等各类专项资金,并将资金捆绑起来,集中投向重点贫困乡村,努力实现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三是扩大社会筹资渠道。建立健全“企业带、群众投、社会筹、单位帮、银行贷”的多元投资机制,多方式、多渠道聚集资金。金融部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继续完善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制度,适当放宽扶贫贴息贷款条件,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为扶贫对象发展生产提供资金需求,确保扶贫攻坚资金足额投入。要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使用,确保资金规范运作,使用透明,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齐抓共管、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扶贫攻坚的强大合力。一是各部门各负其责,形成立体大扶贫格局。农牧业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涉农项目向贫困地区倾斜;水利、电业、交通、通讯等部门尽最大努力帮助贫困村解决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滞后问题。二是动员引导企业、团体组织、爱心人士、机关干部等社会各界,开展献爱心活动,建立扶贫资助专帐、专户,帮助贫困地区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要建立健全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结对子帮扶机制。整村推进的中心村要实现“四有三带动”(即:每个中心村有一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有一个党政机关、单位定点帮扶,有一名驻村干部包扶,有一名大学生村官,通过企业带动、能人带动、党员带动的方式), 扶持贫困村整体脱贫,确保整村推进工程取得实效。

    (四)提高认识,加大宣传。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关注民生的高度来认识新时期扶贫攻坚的重要性,把思想高度统一到县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增强做好扶贫攻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报》和电视台等媒体,大力宣传扶贫攻坚政策方针,充分展示扶贫攻坚成就和经验,及时报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扶贫攻坚的情况,全面反映我县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奋发有为、创新发展的精神面貌,加强对扶贫先进典型的宣传,增强全县广大干部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创业热情,为我县的扶贫攻坚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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