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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驻纪检人员讲话材料

    时间:2021-09-14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派驻纪检人员讲话材料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镇教学教研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县教育局工作中央,积极引领全镇教干教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以下是为大家推荐的派驻纪检人员讲话材料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派驻纪检人员讲话材料一

    结合日常监管及群众反映,首先对窗口存在的问题进行情况通报,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指出:挂号窗口作为患者入院就医的“第一站”,窗口人员的服务效能将对患者的就医感受极为重要,窗口人员要牢固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大力弘扬新时代医务工作者“敬佑生命 救死扶伤 甘于奉献 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的认可度。

    1要提高思想认识,优化服务效能

    我院作为全市医疗行业排头兵,各项工作都要为全市同行业树好榜样,窗口服务不仅代表个人形象,更代表着单位的形象,每一个工作人员都要有主人翁责任感,在工作中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改进工作作风,做到认真履职、团结协作,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患者更优质的服务。

    2

    要勤于学习钻研,努力提高能力素养

    干好工作靠本领,增强本领靠学习。要把强化学习作为增强工作本领、提高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强化政策法规、文明礼仪知识的学习,在工作生活中加强个人修养,在学习实践中历练自己、增长本领,把自己真正培养成窗口业务办理的行家里手。

    3要严格自我约束,不断树立良好形象

    在工作中,要注重个人的言行举止,坚决做到礼貌待人,常用礼貌服务用语,提高交流沟通技巧,主动换位思考,用心用情为群众服务。

    4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从严执纪问责

    窗口人员要紧盯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坚决做到立行立改,不断强化自我约束意识,认真履行工作纪律。今后派驻纪检组和医院纪检监察室将根据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加强对窗口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纠正窗口工作不正之风,严格贯彻落实各项纪律规定。

    派驻纪检人员讲话材料二

    同志们:

    今天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XXX会议精神,回顾上半年全系统纪检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补强短板,进一步明确重点、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全面做好下半年纪检工作,努力实现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刚才,我们一起传达学习了XXX的讲话精神,就XXX作了讲解,简要通报了XXX情况,各县区局汇报了上半年工作,并就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上半年全系统纪检工作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XX工作要求和市局党委工作部署,统筹推进XXX等工作,不断提升执纪监督水平,保持了年初提出的工作目标。总起来说,体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党风廉政责任压紧压实。X月X日,我们召开了全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建立起廉政建设四级责任“包干”体系;把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部门等五个层面的廉政责任,分解为XX个方面、XXX条具体责任事项,并形成清单推送相关责任人,真正做到了任务分解到岗位、责任落实到人头。结合上级部署要求,明确了今年XX方面、X项纪检工作要点,并逐项明确到具体时间节点,使各项工作有方向、有抓手、有目标。我们坚持原则,敢于说“不”,按规定取消了X名相关责任人评先树优资格,为干部职务职级晋升等出具廉政意见XX人次,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二)“数字监督”创新成效初显。我们按照XX要求,依托“金三”等系统数据,前移监督关口,聚焦“两权”运行廉政风险高发点,积极开展“数字监督”创新,取得初步成效。目前,设定X类XX项指标,发起XX批XXX余个风险点核查,下达《纪律检查建议书》XX份,给予谈话提醒XX人、批评教育和责令作出书面检查XX人。针对“XXXX”指标,提取2019年以来各XXX信息XX条,研究部署开展深入核查。

    (三)派驻纪检监督全面推进。各级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监察员实施方案,全系统已选派X名专职纪检监察员到基层分局实施日常监督。市局召开全系统推进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工作会议,对如何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督”的力度,作了进一步动员部署;印发了《派驻专职纪检监察员管理办法(试行)》,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的选派、管理、职责等作了进一步明确;各县(区)局纪检组也结合实际,进行了很多有益探索和大胆尝试,趟出了一些好的路子,市局简报作了刊发交流,供大家学习借鉴。

    (四)纪律作风建设持续深化。召开了“纪律作风建设年”工作推进会,对全系统纪律作风建设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强调、再聚焦。将“纪律作风建设年”重点任务分解为X方面XX项,制定下发了“纪律作风建设年”重点任务分解和配档表以及督查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通过电话调度、信息报送、督导检查等督促落实。

    市局组成XX个检查组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XX个,对这些问题要交由各县区局对号入座、主动认领,开展好自查自纠,自查报告要上报市局纪检组;编发“纪律作风建设年”简报10期,印制《廉洁自律规定口袋书》、购置《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题》,人手一册;向全系统干部职工发放《家庭助廉倡议书》XX余份,征集亲属廉政寄语XX余条、纪律作风建设征文XX篇;开展XX轮全员廉政知识测试。通过一系列的活动,系统上下纪律作风为之一新,干部职工增强了讲规矩、守纪律意识,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争先进位提供了良好环境。

    (五)纪检业务规范得到完善。我们从规范纪检干部监督执纪出发,按照相对独立又适度融合原则,对纪检规范化工作事项进行梳理分类,明确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等XX项纪检业务操作规范和工作流程,提高了纪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在此基础上,根据省局执纪审查工作实务,制作了XX项工作流程图,从业务发起、审批、办理、处置、上报、归档等环节,用简洁易懂的图示直观展示出来,形成了业务闭环系统,便于掌握操作。

    (六)监督执纪问责一体推进。一方面,坚持教育在前,警示在先,常念“紧箍咒”。各级依托“廉政自省日”开展案例剖析等警示教育XX次、XX万人次;强化节日廉政建设,元旦、春节和五一、端午节期间重申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开展节日个别或集体谈话提醒XX余人次,推送节日廉政提醒短信XX次。另一方面,坚持有案必查,问责必严,执纪“不手软”。各级聚焦执纪问责主业,抓实案件查办工作,发挥以严办促“不敢”的作用,努力达到查办一起、警示一片的效果。

    (七)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开启。我们认真落实XX讲话精神,围绕“如何做一名合格的纪检组长、纪检干部”,实施纪检干部素质提升工程。建立了纪检干部组织调训制度,采取参与问题线索核查、专项检查、跟班轮训等方式,抽调XXX人次纪检干部进行实战锻炼;树立全系统纪检工作“一盘棋”思想,积极推行一体化管理机制,统筹业务监督和纪检监督力量,组建XX个执纪审查组由市局统筹调度,推进监督工作向纵深和高质量发展,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局领导充分肯定。

    二、正确审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经验要总结,问题更不能放过。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应该认清面临的形势,认真审视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力度不够、韧劲不足。年初我们已经把各个层面的责任进行了细化明确,在具体落实过程还缺乏一抓到底的韧劲和力度,有的束之高阁、不闻不问;工作中“老思想、老毛病、老习惯、老样子、老病号”等“五老”问题整改仍然不彻底,树倒根存,有的责任淡化、不推不动;有的措施不硬、流于形式。比如,该谈的话也谈了,但是浮在面上、深不下去,谈话内容空洞,起不到应有的作用,甚至多份谈话记录内容雷同;有的纪检干部遇到棘手问题瞻前顾后,不想得罪人,不敢得罪人,致使有时执纪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数字监督”创新工作认识不到位、推进不均衡。市局党委对“数字监督”创新工作高度重视,前段时间我们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培训。但从目前推进情况来看,不同程度地存在重视不够、认识不高,推进不均衡、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有的没有站在全局的角度去认识和把握,没有把这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范围,人员配备也不到位,仅仅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对待;有的责任心不强,在风险点核查过程中不够深入、不敢碰硬,核查结果简单,导致风险隐患排除不彻底;有的当“二传手”,在落实过程中跑偏走样,没有站在纪检的角度开展风险核查,把核查责任简单地推给基层分局,把纪检风险核查变成了核查企业风险。

    (三)派驻纪检监督开展不深入。从年初部署实施派驻纪检监督工作到现在半年多的时间,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深入分析不难发现,工作开展不够深入,监督不够有力。从面上看,纪检组牵头引领作用发挥不好,派的权威没有体现出来,纪检监察员不能系统地学习总局、省局和市局工作要求,工作找不到方向,打不开局面,不知道该干什么。有的纪检监察员仍然没有进入角色,没有很好地理解这项工作的初衷和意义,在岗不在状态、履责不尽责,不愿、不想、不敢监督,发现不了问题甚至无视问题。

    (四)纪律作风建设仍有差距。从前段时间督导的情况来看,在纪律作风方面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思想有所松懈,觉着上半年没有发生违规违纪案例,“风声”已经过去了,可以松口气、歇一歇了;有的对八小时之外的自我约束不够严格,不吸取教训,心存侥幸,酒后驾车。有的看上去规规矩矩、老老实实,实则坐在那里守摊子、混日子,工作不推不动、敷衍塞责,工作作风与全系统冲阵争先的目标严重不符。

    三、务实担当,奋勇争先,全力完成好下半年工作任务

    船到中流浪更急。我们要清醒认识到,上半年“零案件”的背后固然有我们纪检干部的主观努力,但也不能忽视了疫情隔绝这一特殊客观因素,“零案件”并不代表“零隐患”“零风险”。下半年纪检工作任务繁重,保持“零案件”目标压力更大。我们要继续贯彻落实省局纪检工作部署和市局党委要求,奋勇担当、求真务实,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具体来说,要做到想担当、敢担当、愿担当。

    (一)想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员干部要担当。担当是一种境界、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责任、一种行动。不同时代、不同人群、不同岗位担当的形式和所担当的内容虽有差异,但展现的实质都是一样的,那就是要认清形势、立足实际,脚踏实地干好工作。

    1.想担当,必须认清纪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总局要求,各级必须始终坚持XX的原则不动摇,坚决禁止XX,对违规违纪者严惩不贷,这是我们纪检部门强化政治监督的重点。XX纪检组部署,从7月份开始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针对突出问题,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省局上半年开展了规范XX专项整治。省局XX从继续抓好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主动执纪问责、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配合落实、创造模范机关、推动纪检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等五个方面,对纪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省局XX组长从维护纪律刚性、推进制度创新、规范权力运行、深化作风建设、从严追责问责、提高履职能力等六个方面,明确了下半年纪检工作重点任务。可以说,各级领导虽然强调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都释放出把“严”的主基调长期贯彻下去、从严执纪、从严惩处、从严问责这一强烈信号。这是我们纪检工作面对的最大的形势。

    2.想担当,必须坚持政治定位,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想担当,首先要解决好“为谁担当”这一根本问题。XX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纪检监督首要的是政治监督,根本任务是保障“两个维护”落实,确保中央政令畅通,讲担当必须要站稳政治立场,加强政治监督。

    一是要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持续用力,同时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重要批示以及上级关于纪检工作的最新要求,不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大脑、指导实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二是要聚焦聚力保障政策落地。要深入领会当前时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深刻吸取XX的教训,围绕更好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把对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工作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抓好专项监督检查。要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迎接好省局第三轮“三查三访”工作。近期,对明察暗访中“三查三防”存在问题的5个市局,省局纪检组进行了集体约谈。对此,哪个县(区)局如果工作做得不到位,给全市拖了后腿,市局纪检组也要约谈一把手和纪检组长。

    三是要有力有序推动责任落实。要在抓好主责主业的前提下,根据四级责任“包干”体系以及责任清单,督促县局党委特别是一把手,履行好相关责任。要通过督促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构建“1+3+N”大监督格局,把纪检部门的专责监督,法制、党建、人事等部门的职能监督,以及其他各部门的日常监督贯通起来、一体推进。

    3.想担当,必须保持斗争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扬斗争精神,坚定斗争意志,提升斗争本领。纪检干部肩负着保护队伍稳定和谐的重大使命,监督责任落实不好,说轻一点叫做懒政怠政,说重一点就是失职渎职,必须勇于担当,守土尽责。纪检组长要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协助主要领导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不折不扣种好“责任田”。

    要挺直腰杆、立场坚定、守住底线,敢于“唱黑脸”、敢于说“不”,绝不能当“和事佬”“老好人”。纪检干部要做到公道正派,敢于碰硬,在查办案件、追责问责上,一定要秉公办事,敢于正视矛盾、触及矛盾、解决矛盾,坚决同各种违纪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严肃性。派驻纪检监察员要进一步明确“教育、监督、提醒、报告”四项职责,以及“盯程序、审开支、管作风、抓公开”四项具体任务,立足发现问题的“探头”、解决问题的“前哨”职责定位,及时发现上报问题,发挥好“驻一线”的优势和“接地气”的功能。

    (二)敢担当。想担当是前提、是意愿,敢担当是勇气、是关键,只有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不怕事、不避难,才能担当起来、干出成绩。

    1.敢担当,要体现在持续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上。

    一是学习教育要实。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就“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而言,从督导测试成绩来看效果不错,但是这还不是“期末测试”,不代表从此以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了。这次全省纪检组长会部署,全省9月中旬将组织德廉知识考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能提拔使用。大考即将来临,要教育引导大家把学习作为一项长期课题,作为毕生的修行和追求,久久为功,步步为营,抓紧抓实。

    二是问题排查要细。目前,“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正在开展问题排查,这是整个活动的核心,只有问题找得准、找得对,才能有针对性地整改提升。所以,千万不能流于形式,不能大而化之,不能泛泛而谈,更不能把往年开展活动的问题清单改头换面、重新包装、粉墨登场。要把“数字监督”纳入到“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中同步推进,本着对事业负责、对岗位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对照“六大纪律”和“五大作风”,对标岗位职责、工作目标和“两个责任”等要求,通过走出去听与请进来谈相结合、自己找与上级点相结合、互相提与集体议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推动问题排查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三是落实整改要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构建“排查交办、专班整改、跟踪问效”的工作路径,实行台账管理,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一板一眼抓好整改。要把握好时间与质量的辩证关系,对能够立行立改的要不等不靠、马上行动,达到“吹糠见米”的效果。对整改时限较长的要咬住不放、一抓到底,做到“滴水穿石”的效果。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决杜绝“差不多”的应付思想、“一阵风”的过关思想,把问题改全面、改彻底,外化于行、固化为制,避免前改后犯、边改边犯。市局将成立专项督察问效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强化督导,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2.敢担当,要体现在破解“数字监督”难题上。一是认识要再坚定。认识层次的高度,决定了事业发展的高度。今年是省局确定的“制度创新年”,也是市局全力冲刺全省第一方阵关键之年。“数字监督”创新纳入了全省制度创新工作的盘子,试点成功后,下一步将要在全省推广。省局也已经把“数字监督”作为创新项目向总局推荐,这体现了省局党委对我们的肯定,也是市局党委对纪检工作的信任与支持,更是我们发力冲刺、争先进位的良好机遇。所以,大家在认识上要高些再高些、行动上快些再快些、措施上实些再实些,站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发展大局上来看待这项工作,以冲刺全省第一方阵的士气和毅力抓好落实。

    二是责任要再聚焦。“数字监督”工作创新是我们纪检部门的项目,纪检组是“主体”责任,无论是风险点排查还是核查,要坚持眼睛向内、刀刃向内,由我们牵头落实,其他股室和分局起协助作用。大家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做到“到位不越位、尽责不推责”,对系统推送的风险点,特别是第二批推送的发票异动等风险点,千万不能搞成企业风险应对,把“矛头”对准了企业,更不能把任务简单分发,让分局通过约谈企业等措施控制风险!这样不仅会给分局带来工作压力,也会给企业造成麻烦,损害营商环境,更重要的是背离了“数字监督”工作初衷。要避免出现负面舆情,坚持分析、透视执法人员可能存在的执法和廉政风险,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不能只做任务清分,要做到风险清零,以风险核查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措施要再强化。从前期工作开展情况来看,有的单位措施不够得力,以风险点数量多为借口,开展核查不深入,核查结果简单模糊。这样的核查是经不起检验的,是不负责任的。要扑下身子、扎扎实实开展风险点核查,不放过每一个疑点、每一处细节,把每一个风险点背后可能存在的执法和廉政风险查清、查深、查透彻,做到核查有路径、有措施、有记录、有结果。要善于寻找工作规律,掌握正确的方式方法,利用好联席会议机制,邀请相关股室的同志,一起研究风险点的共同点和不同点,认真“解剖麻雀”,摸清规律、总结方法,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市局将视试点运行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对各县(区)局抽取5%-10%的风险点进行复核,复核结果纳入全年考核。

    3.敢担当,要体现在动真碰硬、严格执纪上。一是要强化日常监督。要聚焦主责主业,把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作为重要职责,通过监督“关键少数”和“关键部位”向管住大多数拓展。要盯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紧盯节假日、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外出学习培训和职务职级并行等节点,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关键制度、关键环节的监督,深入组织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

    二是要强化专项整治。今年,总局和省局组织的系统专项整治活动多、时间长,我们要做到统筹兼顾、抓紧抓牢。要牵头抓好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坚决刹住这股歪风邪气。要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发现、查处、整治一批吃拿卡要、冷硬横推以及“庸懒散”等侵害XXX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加大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力度,持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纪律保障。此外,要格外重视酒驾、醉驾等问题,深挖非职务性犯罪背后存在的吃“一桌餐”、“吃老板”等利用职务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

    三是要强化执纪问责。要认真开展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和XX人员违法违纪案件“一案四查”,通过“一案四查”,实现“四查清、四延伸”。对发生重大案件的,实行“一案四问责”,对案发当事人、相关制约人、内部监督检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进行问责,以严厉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4.敢担当,要体现在敢于触碰敏感问题上。敢于担当就要敢于触碰敏感问题。一要抓早抓小。世界上有三种人,最聪明的人是看到别人的错误,举一反三、自查自省,避免犯同样的错误;次聪明的是吃一堑长一智,亡羊补牢,以后不再犯错;最笨的是知错不改,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敏感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藏不住、躲不掉、拖不没,不要以为不去触碰就不会出问题,越早处置越主动、越拖越被动,如果一开始捂着瞒着不去管,等到小事拖大、大事拖炸的时候,再去解决就晚了。对待敏感问题,必须从早抓起、从小抓起,提前预警、提前预防,把隐患排查出来、解决掉,不能因为问题小就视而不见,不能因为矛盾突出就不敢管不敢问,要善于做最聪明的人。

    二要分清轻重。敏感问题里面,有的是经济性问题,有的是政治性问题。对政治性问题不能用经济思维来衡量,不能用一般方法来解决,必须保持政治敏锐性,强化政治担当,以政治方式完成政治任务。

    三要把握火候。敢于触碰敏感问题,不是乱干、瞎干、蛮干,一定要弄清楚敏感之处在哪里?问题根源是什么?一定要坚持“适时+及时”,掌握政策、掌握火候,依法依规、实事求是,采取精准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到位,决不允许把点上问题变成面上问题、把区域问题变成全局问题、把行业问题变成系统问题、把业务问题变成政治问题。四要不怕得罪人。干工作就不要怕得罪人,不要怕别人的非议。干工作要处理各种矛盾,就难免得罪人,不能只想着让别人投赞成票。

    组织在制度设计上,已经充分考虑到了这个问题,干部考核没有硬性要求百分之百同意,只有反对票达到较高比例,经组织认定,才可能影响结果。因此,大家要放下思想包袱,只要自己行得正、走得直,为了工作得罪人,不会影响个人前途。要有敢于在别人的议论甚至非议中开展工作的信心和定力,否则就谈不上敢于担当。

    (三)能担当。无论是想担当还是敢担当,最终还要靠能担当、能成事。

    一是能担当,要强化政治素质。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自律。纪检干部特别是纪检组长必须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自我约束,做到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过硬,时刻牢记习总书记“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这一要求,在严于律己、勇于斗争上做示范、做标杆、做表率,练就一副“精钢铁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下更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注入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二是能担当,要提升专业素养。作为一名合格的纪检干部,既要政治过硬,更要本领高强。对工作现状、存在问题、项目底数、需要采取的措施必须一目了然,点上、线上、面上情况必须心中有数,决不能做“心中无数决心大、无知者无畏”的莽汉。要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以省局纪检组下发的《纪检工作规范操作指引》《执纪审查工作实务》和市局纪检组确定的16项业务操作规范为主,加强业务学习和重点培训。同时,有计划地组织纪检干部实战锻炼,各级要挖掘内部优质资源,以案代训、以干促学、以老带新,让想干愿干的“好苗子”尽快成长为能干会干的“生力军”。

    三是能担当,要掌握统筹方法。面对“一难两难多难”的复杂局面和“既要又要还要”的艰巨任务,必须坚持统筹理念,学会“转盘子”、善于“弹钢琴”,不能手忙脚乱、一塌糊涂,防止主次不分、顾此失彼;必须坚持多目标决策,充分考虑各项因素,兼顾上上下下、前后左右的重大关切,努力在多重目标中寻求动态平衡;必须坚持系统化推进,各项工作都要按照上级部署,用一根线串起来、用一个纲统起来,达到“1+1>2”的效果。

    四是能担当,要提升实践能力。说一千道一万,关键要实干,就是要头拱地、向前冲、不达目的不罢休,不能整天坐而论道、只说不干。要把逆境当“铺路石”,遇到挫折、面对困难,要有百折不挠、越挫越勇的劲头,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把问题解决掉,把困难克服掉。要把基层一线当“磨刀石”,主动到艰苦岗位、吃劲岗位上,磨练自己、锤炼意志,在难事急事中经受摔打历练。要把干成事当“试金石”。

    工作中,要多说怎么办、少说不能办,多为干事想办法,少为不干找理由,谁英雄、谁好汉,在干成事上见分晓。五是能担当,要完善配套机制。坚持严管与善待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要建立激励纪检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保障机制,消除纪检干部后顾之忧,为勇于担当、敢于监督的纪检干部撑腰鼓劲,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对敢于担当、业绩突出和群众基础好的纪检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职级晋升和评先树优。

    要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关心教育和跟踪回访工作,保护干部积极性,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对执纪违纪、跑风漏气的纪检干部严肃查处,对不忠诚、不尽责和不担当的,坚决调离纪检队伍,确保忠诚干净担当,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

    同志们,目标一经确定,就要排除万难去实现;承诺一旦作出,就要竭尽全力去兑现。做好纪检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横下一条心、鼓足精气神,硬碰硬地干、实打实地抓,坚定不移推进全市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实现“零案件”目标,为全市XX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公务用车治理、公务接待、公务卡使用、财务基础工作、乱发钱物、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代农业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检查和粮食直补、家电下乡等惠民政策检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关于派驻机构与巡视“全覆盖” 的意见建议

    由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党中央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自2004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派驻统管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派驻机构与巡视“全覆盖”这一提法重申了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具体要求。《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履行监督职责。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除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外,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已经由权力反腐败转向制度反腐败,一系列新的可行的制度应用于实践。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纪委对派驻纪检组实行统一管理。派驻纪检组按照有关规定对驻在部门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党的地方和部门纪委、党组纪检组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发生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

    (一)对所在委员会及其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

    (二)对所在委员会常委、委员和派驻机构、派出的巡视机构的负责人进行监督;

    (三)党的地方各级纪委委员和基层纪委委员,对本条第

    (一)、

    (二)项所列纪检机关(机构)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和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纪委常委会、同级党委提出或反映,对所在委员会委员、常委的意见还可以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反映;

    (四)中央纪委委员对中央纪委常委的意见,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向中央纪委常委会或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反映。

    对委员署真实姓名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机构或人员应当及时转达,不得扣压;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研究、处理并以适当方式答复。

    完善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出)机构工作有关规定,完善纪检监察干部任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对联系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提高监督实效。

    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是监督各部门反腐倡廉的主力军。报告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也就是实现派驻的“全覆盖”。

    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表示,派驻制度作为中国特色反腐败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占据着重要而特殊的地位,从中央对派驻纪检机构的要求看,在全覆盖的基础上,寻找更准确的职能定位、更优化的工作机制应当是改革的重点。

    “当前,派驻机构普遍存在干部使用权限不明、办案力量不足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的发挥。”一位中央纪委驻国务院某部门纪检组长说。

    报告提出的一系列具体措施意在解决派驻机构的后顾之忧,包括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派驻机构工作经费在驻在部门预算中单列等。

    过去一年,10个中央巡视组分两轮对20个地方、部门和单位开展巡视,其中第一轮巡视中发现有价值的问题线索比过去增加5倍,多名高官因此落马。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指出,“改革后的巡视制度呈现出全新面貌,监督非常认真,不是走过场,持续的时间比较长,透明度比较高,所有巡视的地点、对象、巡视组组长以及最后的巡视结果,都向社会公开,因此能够更全面地发现问题,产生强大的震慑作用。”

    “此次报告提出,巡视工作要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实现全覆盖,这意味着所有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适用巡视制度,目的就是让这项好制度发挥更大的作用。”马怀德说。

    对于报告中提出的“探索专项巡视”,浙江省纪委副书记杨晓光提出了看法。他认为,巡视工作面广量大,必须突出重点,不能“撒胡椒面”,要根据党风廉政工作日常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问题集中、情况复杂的地方和单位开展重点巡视或专项巡视,这样才能做到以小见大、由点及面。

    高波则表示,专项巡视既可以针对某个地方或单位,也可以针对某个具体案件或具体工作,比如可以就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落实情况等开展专项巡视。

    三、我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由于我区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有待于改进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工作关系有待于进一步理顺。目前,各派驻纪检组长的行政编制在区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和查办案件工作直接受区纪委监察局领导,承担纪委交给的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但其又是驻在部门的党组织成员,受驻在部门党组织领导,协助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派驻干部还承担了驻在部门的党群工作、老干部工作、信访工作等等,容易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遇到情况向驻在部门汇报多,主动向上级纪检组织汇报少,造成其与驻在单位的关系实质发生变化,出现“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

    二是职能定位有待于进一步清晰。因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处在双重领导体制之下,一些派驻干部对准确把握职能定位认识不足,出现了新的矛盾。在工作中,一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同程度地承担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体的责任,扮演了组织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主持制订有关制度等牵头者而不是监督检查者的角色,造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自己说给自己听、自己做给自己看的现象。同时,派驻机构如果主动不参与驻在单位的中心工作,就会游离于驻在单位之外,很难主动地、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如果过多地参与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又会出现“运动员”和“裁判员”一人兼任的现象。

    三是监督手段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承担着教育、保护、监督、惩处等多项职能,其主要职能是监督,但有的派驻干部监督意识不强,相对更加重视教育,而忽视了监督和惩处;有的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权力运行情况分析不够,对应当凭什么标准、以什么形式、用什么方法、采取什么措施加强监督制约的研究不够;有的驻在部门制度不够健全,涵盖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和全过程的监督监制尚未完全建立,信息不公开、不对称的问题依然存在,使派驻机构难以实行真正有效地监督。

    四、进一步深化派驻纪检监察统一管理工作的对策

    要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行、三年全面覆盖”的整体思路,根据区内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际,不断深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派驻机构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促进反腐倡廉工作,逐步形成具有余杭特色的派驻工作经验。

    (一)进一步拓宽派驻工作领域。

    要在总结试点经验、参照市纪委办法、充分借鉴外地做法的基础上,逐步拓宽派驻工作领域,积极、稳妥、全面地推行派驻工作。一是全面覆盖区级机关各部门。我区现有设纪检组织的区级机关部门48个(不含10个垂直管理部门),另有不设纪检组织的各类部门20个(不含合署办公的机构以及临时性的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三年全面覆盖”的要求,在区级机关部门推进派驻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按照稳步推进的思路,继续扩大试点范围,选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教育局等6至8个重要监督监管部门开展试点工作;也可按照全面覆盖的思路,将派驻纪检组与派驻纪工委相结合,对一些下属单位、人员编制较多的部门派驻纪检组、监察室,对其余部门按照工作职能的特点进行整合,设立派驻纪工委,统一管理各部门的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积极推进组团派驻工作。余杭组团承担着编制规划、统筹经济发展、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公共项目的建设协调等职能,需要相应的纪检监察机构加强监督。可建立派驻余杭组团纪工委、监察室,设正处级纪工委书记1人,副处级监察室主任1人,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纪检监察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派驻余杭组团纪检机构同时联系西溪湿地管委会。其余组团可结合体制改革的契机,逐步建立派驻机构。三是继续加强国有企业派驻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延续试点阶段向城建集团等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组的做法,利用国有企业重组、改革的契机,继续向新成立的交通集团和旅游集团派驻纪检组织,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管。目前,派驻交通集团纪检组已配备到位。四是探索开展重大项目临时派驻制度。针对近年来我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较多的实际情况,探索设立派驻纪检组或派出纪检监察专员,对一些周期长、资金大的工程项目加强监督,确保实现干部优秀、工程优质的目标。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

    针对试点阶段发现的问题,要进一步理清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区纪委监察局之间的关系,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对驻在部门党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主体地位进行再明确。驻在部门党组织和行政领导班子依然是本部门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做到相互促进、良性互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织的“角色意识”进行再强化。推广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各派驻机构要牢固树立统一管理的观念,增强“派驻意识”。在履行监督职责、开展案件查办等工作上,直接接受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重要情况、重要问题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要协助、配合驻在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大胆参与、全面监督,而不是包办代替、大包大揽。对组团派驻机构与镇乡(街道)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进行再确认。推行组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省内、甚至全国也没有相应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要把握稳妥、有序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组团派驻机构与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的关系。要充分发挥组团派驻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在信访调查、案件查办方面有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各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依然受本地党(工)委领导,在业务方面接受组团派驻机构的指导。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职能。

    推广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后,要进一步强化派驻纪检机构的监督主体地位,要突出监督重点,针对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农村“三资”管理等方面,创新监督形式,加大监督力度,有效解决以往“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要明确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派驻机构有多项工作职责,要在统筹兼顾各项职责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将监督作为首要职责,派驻机构要始终围绕加强监督检查、增强监督实效来开展各项工作,区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要为派驻机构履行监督职责创造条件。要调动一切监督资源。派驻机构要充分调动一切可用的监督资源,尤其要调动驻在部门内部的监督资源。要发挥组织协调职能,加强与驻在部门内设的财政、审计和督察等部门的联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要建立监督报告直报制度。各派驻机构除重大、紧急情况随时汇报外,每半年还要将监督检查情况写出专题报告,直接报送区纪委监察局。对报告中形成案件线索的重要问题,区纪委监察局将直接立案查办。

    (四)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派驻机构队伍是提高履职能力的基础,要针对统一管理后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办法,为加强派驻机构干部管理提供依据。一是加强派驻机构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同级副职配备,并排在同资历的副职前面”的要求,为派驻机构更好地履行职责提供保证。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采用公开选拔、面向基层选调等多种方式把政治强、素质好、潜力大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要加大交流轮岗力度, 积极向外推荐在派驻机构工作时间长、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同志,积极推动内部交流、轮岗。二是加强派驻干部能力建设。要以考核评价为导向,突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考核,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要通过培训、以案代训、上挂下派等多种形式,加大对派驻机构干部的业务培训,使其既熟悉纪检监察工作,又掌握驻在部门工作特点和流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三是加强派驻干部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对派驻机构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日常管理。要完善诫勉谈话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办案回避、公务回避等制度,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对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予以调离;对严重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保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纯洁。

    二、加强统一管理工作的对策

    1、健全工作机制,增强管理的规范性。一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联系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和管理,明确一位专职副书记负责联系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协调、帮助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加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明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职责、内容、程序及方式方法,积极稳妥地推进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统一管理工作。二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协作机制。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情况沟通,增强相互之间的合作,形成整体工作合力,集中解决事关反腐败工作全局的重大问题,努力解决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经验不足的状况。三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例会制度和交流机制,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促进系统意识。四是建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考核机制。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对派驻纪检组长进行述职考核,重点考核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完成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向纪委及时报告请示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等。

    2、明确工作职责,增强监督的权威性。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第一职责是监督。实行统一管理后,派驻机构要明确自己的主要职责,突出监督重点,把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大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监督力度,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属驻在单位重大决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向县纪委监察局报告。要督促驻在单位把反腐倡廉的要求与其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大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充分发挥派驻机构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积极作

    用。

    3、注重工作方法,增强工作的实效性。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职能履行的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好相关的工作界限和处置分寸,妥善处理好服务与监督、分工与履职、职责与职能三大关系。一方面,要积极为驻在单位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当好参谋助手,围绕本单位一个时期的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及时拿出建设性意见,进入驻在单位党组的决策;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检查,协调推动反腐倡廉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推动和促进驻在单位抓好反腐倡廉工作。要不断探索履行职责的方式方法,尽快适应从“双重管理”到“统一管理”的转换。一是通过参与驻在单位内的重要工作、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开展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履行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检查的职责。二是根据党员、干部、群众对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开展党内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及时与党组进行沟通。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三是派驻机构要加强主动监督意识,积极主动地向纪委汇报工作,加强和驻在单位党组的联系协调,取得驻在单位党组的支持。四是要建立和完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内部工作制度,依法、依纪开展工作,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都着重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提出要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各省(区、市)在随后召开的地方纪委全会上,对三中全会和三次全会关于加强派驻机构改革,实现派驻全覆盖要求给予了明确和强调,积极探索加强不同层级派驻机构建设的有效途径。这是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完善的必然要求,也是符合纪检监察工作规律的重大举措,但在如何正确理解把握和切实贯彻落实方面却需要头脑清醒、谨慎务实,必须坚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为落实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的指导思想,围绕改革纪检监察工作体制机制的中心任务,以加强派驻机构管理、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和有利于纪检监察整体工作推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辩证准确理解把握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实质

    包括全面落实向党政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现派驻全覆盖在内的一系列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要求和举措,其精神实质是对现有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进行改革,改革当然包涵变化之意,但不是简单的否定和另起炉灶,而是在保留原有正确内容基础上的完善与创新;也不是全盘照搬照抄,而是立足于我国党情国情民情,立足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工作现状和需要。基于以上认识,对派驻机构及其工作的改革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有利于中心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推进的政治方向,围绕有利于改革派驻机构体制机制、提高派驻机构履职能力的根本任务,以派驻能力全覆盖为原则,以取得实效为唯一检验标准,既要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加强顶层设计,又要允许和鼓励地方摸着石头过河,走出一条符合本地实际的派驻机构管理之路。

    二、积极能动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部署

    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是建立在对社会改革发展规律和三十多年改革经验的认识和总结基础上,是建立在对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掌握和运用基础上,作为全面深化改革重要内容之一的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也必须要立足于对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和掌握基础上,坚持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既坚持改革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履职能力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标,又要允许各地各部门立足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部制宜,充分发挥主观积极性,能动地对派驻全覆盖战略部署进行落实执行。在中央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人事编制管理大环境下,机械地落实向党政机关派驻机构全覆盖,既有违辩证唯物主义,也不符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在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机构设置和工作保障等顶层设计和实施细则没有健全完善之前,简单地向党政机关推行派驻机构全覆盖,对于切实解决提高派驻机关履职能力、延伸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问责的触角,并不会有实质性裨益,充其量是一种披着贯彻中央精神的形式主义执行行为,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政绩观。

    中央纪委和中央部委办局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保障等方面有其独特优势,各省市县基于机构、人员编制控制严格,经费保障紧张等实情,要想与中央同步全面实现派驻机构全覆盖是非常困难和不现实的,尤其是市县一级党委和政府更是困难重重。各地要正确理解、准确把握中央和中央纪委的精神实质,在精神和部署指引下,充分立足本地实情,合理确定贯彻落实的过渡期,不适合全覆盖的,或时机尚不成熟的,可因地制宜地采取监督能力全覆盖的措施,探索实践不派驻、少派驻情况下监督触角的延伸和监督效力的覆盖,如部分省市县近几年探索实施的将派驻机构人员编制收回、另行成立完全隶属纪委监察机关的纪委监察分局的方法;以及充分发挥省市县直机关纪工委作用,和未派驻单位机关党委或机关纪委作用的思路,都在困难面前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待时机、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多派驻,直至全派驻。 第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市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要深刻领会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要求,围绕落实“两种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把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结合起来,求真务实、探索实践、循序渐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承担监督责任。要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要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加大问责工作力度。要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推进派驻机构在党政机关的全覆盖,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改进巡视制度,扩大范围、加强力量、加快节奏,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发现问题、强化震慑作用。

    第二,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证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和市委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巩固和扩大成果,结合深入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市开展整治长期租用宾馆饭店办公问题、清理“小金库”、治理各种名义“乱收费”、整治服务态度问题“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治与立制相结合,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大执纪检查力度,坚决防止已纠正“四风”问题反弹。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及时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第三,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各级纪委要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加大初核力度,提高案件自办率,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严明审查纪律,加强办案安全工作,依纪依法安全办案。

    第四,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大问责力度。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要用法规制度规范党员干部行为,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巡视制度、审计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各项公开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的法规制度心存敬畏,模范遵守,坚守底线,提高制度执行力。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第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深化提升“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要根据中央《工作规划》要求,制定天津市实施办法,明确任务目标、方法步骤及具体措施,把惩防体系建设与“八个板块”反腐倡廉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各部门的责任,围绕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各级纪委要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第六,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坚守责任担当,推进组织制度创新。要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要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的队伍。

    全会号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中央纪委和市委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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