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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时间:2021-07-23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为切实做好xx市xxxx年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和中农办、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相关政策,按照稳慎原则,坚持一手抓管理、一手抓改革,进一步健全宅基地管理责任体系,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推动建立依法取得、节约利用、权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有序、管理规范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切实把农村宅基地管住、管好、管活,为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促进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到xxxx年底,基本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责任体系,较好履行部门职责和属地责任;

    乡镇政府落实办事机构和人员,建立宅基地统一管理机制,为农民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推介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典型案例。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按照“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宅基地管理机制”的要求,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把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尽快建立健全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各司其职的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责任体系。职能还没有到位的县(市、区)要尽快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落实职能、机构和人员,承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安排的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乡镇要落实审批职责,做到有人管、及时管、管得好。组织开展不同层级的农村宅基地工作宣传培训,提升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依法规范审批管理。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要求,规范乡镇审批,明确申请审查程序、完善审核批准机制、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落实乡镇主责,指导村级组织建立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制度,明确宅基地申请资格、审查人、审核及公示期限等程序内容;

    完善审核批准机制,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受理、多部门内部联动运行的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联审联办制度,公布办理流程和要件,明确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和办理期限;

    严格用地建房全过程管理,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实地审查、开工查验和验收。要抓紧对现行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办事指南、申请表单、申报材料清单等进行梳理,参照农经发〔xxxx〕x号附件表单,细化优化审批流程和办事指南。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有关工作的指导,确保程序合法、规范。

    (三)扎实推进试点示范。各县(市、区)都要积极争取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市农业农村局选择党委政府重视、农经机构队伍健全、工作基础较好的县(市、区)申报国家宅基地改革试点任务,待国家试点方案出台后,做好试点申报和组织实施工作,围绕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素完善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的方法路径,力争形成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对于申报国家改革试点但未入选的县(市、区),组织开展省级试点,进一步探索经验,完善宅基地管理机制。

    (四)积极稳妥开展盘活利用。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空心村治理等工作,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新业态以及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闲置宅基地整治。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向社会推介一批典型案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

    (五)完善统计调查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利用情况统计报表填报工作,探索建立市、县、乡、村基础数据库。配合做好xxxx年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推进责任落实(一季度)。开展市级宅基地政策培训,对县、乡相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政策培训。制定工作方案,指导县、乡落实好宅基地管理职责,明确机构、人员,建立相关制度。组织开展宅基地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考评,督导县乡落实属地责任,特别是乡镇能够按照要求的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开展工作。汇总上报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包括相关管理制度和机构、人员落实情况。

    (二)摸清基本情况(二季度)。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宅基地流转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农经统计年报工作要求,对各县(市、区)宅基地流转违法违规问题排查工作进行总结,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县、乡、村宅基地基本情况统计数据进行核对、分析,配合农业农村部做好全国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利用情况调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农村宅基地底数及管理现状,x月底前基本建立市、县、乡、村基本情况数据库。

    (三)开展试点示范(二、三、四季度)。积极做好国家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申报准备,指导意向县(市、区)加强领导、宣讲政策、摸清底数、建立健全制度,待国家改革试点方案出台后,组织申报和实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空心村治理,创建一批民宿(农家乐)集中村、乡村旅游目的地、家庭工场、手工作坊等盘活利用样板。

    (四)推介经验典型(四季度)。围绕宅基地责任体系建设、乡镇审批、盘活利用等,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探索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推介一批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典型案例,示范带动全市宅基地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四、保障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改革与管理工作,加强统筹领导,搞好指导服务,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年度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重点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通报。通过资料考评、电话查询、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对各县(市、区)政策落实、责任体系建设、审批机制建立等情况进行督导,有关情况将通报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各县(市、区)对所辖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培训宣传。市农业农村局编印《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发放到村。各县(市、区)要加强对农村宅基地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和研究,在全面准确理解法律法规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对乡村的培训,做到乡、村负责宅基地管理工作人员全面了解掌握当前宅基地法律法规政策。大力宣传新的《土地管理法》、国家和省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让社会和老百姓知晓法律、知晓政策。依靠基层政府和村民自治,依法妥善化解农村宅基地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四)加强部门协作。主动加强与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落实宅基地用地指标,建立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农房建设等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宅基地审批管理与农房建设、不动产登记等工作的有序衔接。

    读起来有些空洞!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的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宅基地管理改革是x委市政府,x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责任重大,全镇上下凝聚共识,明确职责,加强协调,齐心合力,确保我镇宅基地管理试点任务全面完成,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从x年起,利用3年时间,按照“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采取“抓点带面,示范引导,统筹推进,整体提升”的办法,完善宅基地权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规范宅基地审批管理,实现“一户一宅,户有所居”的目标。

    二、工作机构

    (一)成立x镇农村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各挂点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村蹲(挂)点干部,各村支部书记、各村主任为成员,全面负责领导、协调、监督和落实宅基地试点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大主席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人员由国土所、规划所、新村办组成,具体负责全镇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

    (二)组建5个指导工作组。

    为了高位推进宅基地试点工作,镇组建5个指导工作组,各工作组在镇宅基地领导小组的安排和部署下开展工作,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落实到每个试点村。 (三)组建4个专项工作组。

    一是监督检查组,由纪委书记梁爱国牵头,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全程监督,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坚决查处。

    二是信访维稳组,由常务副镇长陈立新牵头,派出所、城管队、信访办、国土所、规划所、新村办为成员,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中信访人员的接访、息访及与上级有关部门衔接沟通工作,及时果断打击和处置恶意破坏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的人和事。

    三是宣传报道组。由宣传委员付利国牵头,负责宣传报道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中涌现的正反面典型,统一宣传口径,有效应对网络舆情和相关媒体,为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四是联合执法组。由人大主席曾和平牵头,派出所、城管队、信访办、国土所、规划所、林业站、新村办等相关单位为成员,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联合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阻碍宅基地改革试点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4日前完成)

    一是镇政府召开试点村小组长、村干部、全体镇干部动员和培训大会。(5月14日前完成)

    二是各村委会必须召开试点村村民动员大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推选产生村民理事会,制定完善理事会章程(5月12日前完成)。5月14日将理事会名单报宅基地管理试点办。 三是各村委必须在每个试点村写宅基地改革永久性标语2条,非x年试点村写宅基地改革永久性标语1条,各试点村必须要有一个宣传栏、一个公示栏,一只意见箱和一部咨询电话。宅基地管理试点知识问答和公开性必须要送到每家每户。(5月14日前完成)

    (二)开展试点阶段(x年5月至X年12月) 1、第一批试点(x年5月完成)

    选择一个有代表性,人口300人以上,群众基础比较好,村干部工作能力强的村做试点,利用一个月左右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集中财力,先行先试,摸索经验。

    (1)宣传发动(5月10日前完成)

    召开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村民理事会,制定完善理事会章程。 (2)调查摸底阶段(5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步,内业准备(5月11日前完成)

    依据派出所户籍信息,初步确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总户数,做到不漏户,不漏屋。

    第二步,上户核查(5月12日前完成)

    上户核对人口信息,明确户主,核定家庭人员,收集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核实后复印。上户调查权属,核对每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含住房、院套、猪牛栏、厕所等。

    第三步,面积丈量,填写调查摸底表(5月15日前完成) 丈量每户破旧房屋,新建房屋及附属设施(附房、猪牛栏、厕所,院套等),对多户一宅的,按照权属实地拆分。面积丈量后,统一上图,编写宗地号,填写好调查摸底表。

    (3)酝酿制度阶段(5月20日前完成)

    因地制宜,结合村庄实际,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宅基地管理制度,由镇工作组干部具体指导试点村党员干部、村民理事会理事人员制定宅基地管理制度,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一步,组织试点村群众代表,致富能手、在外知名人士座谈,征求意见。(5月16日前完成)

    第二步,试点村党员干部、村民理事会统一思想,形成宅基地管理制度初稿。(5月16日前完成)

    第三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5月18日前完成)

    第四步,理事会根据村民意见修改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备案。(5月20日前完成)

    (4)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退出阶段(5月25日前完成) 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逐步解决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超标准占用、闲置浪费等问题,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促使宅基地有序退出。

    第一步,确定不能有偿使用的房屋。(5月21日前完成) 对不符合村庄规划,破烂不堪的旧房,户外的厕所,猪牛栏、影响村庄道路和公共设施的院套不允许有偿使用,必须无条件拆除退出。镇新村办、规划所负责该工作技术指导。

    第二步、组织村组干部、村民理事会上户填写宅基地有偿使用(退出、流转)申请表,村民签字后,登记造册,进行公示。(5月22日前完成)

    第三步,对有偿使用宅基地的:下发缴费通知单,上户收取有偿使用费并公示。对有(无)偿退出的,限期拆除自愿退出的多宅部分、超占部分以及闲置、倒塌、废弃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对提出申请流转的对象,要进行资格审查,公示,上报审批,签订流转协议,办理变更登记。(5月25日前完成)

    (5)宅基地的分配、管理阶段(5月30日前完成)

    第一步,退出的宅基地一律收归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理事会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合适的方式分配宅基地,鼓励采取竞价择位方式分配宅基地。

    第二步,加强宅基地管理,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步,严格审查建房条件,切实把好“一户一宅”主体资格关,规划关、面积关、地类关、公议公示关、建新拆旧关、收费关。

    (6)环境整治阶段(6月10日前完成)

    第一步,垃圾清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场地。 第二步,绿化美化。按照村庄规划,对村庄内统一平整绿化美化,提升村庄品味。

    第三步,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开展村内道路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建设,改水改厕及环境整治。

    (7)总结评估阶段(6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要求,总结每阶段的做法、成效、问题、打算,汲取经验,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形成实践成果。

    2、第二批试点(x年6月-12月)

    总结第一批先行先试点成功经验和做法,认真抓好落实,重点抓好x年度秀美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点,35个村庄55个点。由五个工作组具体抓落实。

    (1)宣传发动(6月10日前完成)

    召开村民会议,推选产生村民理事会,制定完善理事会章程。 (2)调查摸底阶段(6月15日前完成) 第一步,内业准备(6月11日前完成)

    依据派出所户籍信息,初步确定本集体经济组织内总户数,做到不漏户,不漏屋。

    第二步,上户核查(6月12日前完成)

    上户核对人口信息,明确户主,核定家庭人员,收集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上户调查权属,核对每栋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房屋,含住房、院套、猪牛栏、厕所等。 第三步,面积丈量,填写调查摸底表(6月15日前完成) 丈量每户破旧房屋,新建房屋及附属设施(附房、猪牛栏、厕所,院套等),对多户一宅的,按照权属实地拆分。面积丈量后,统一上图,编写宗地号,填写好调查摸底表。

    (3)酝酿制度阶段(6月30日前完成)

    因地制宜,结合村庄实际,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宅基地管理制度,由镇工作组干部具体指导试点村党员干部、村民理事会理事人员制定宅基地管理制度,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报镇人民政府备案。

    第一步,组织试点村群众代表,致富能手、在外知名人士座谈,征求意见。(6月20日前完成)

    第二步,试点村党员干部、村民理事会统一思想,形成宅基地管理制度初稿。(6月25日前完成)

    第三步,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广泛征求意见。(6月28日前完成)

    第四步,理事会根据村民意见修改后,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备案。(6月30日前完成)

    (4)宅基地有偿使用、流转、退出阶段(8月20日前完成) 为了切实保护好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完善宅基地管理制度,逐步解决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宅基地超标准占用、闲置浪费等问题,实行宅基地有偿使用,促使宅基地有序退出。

    第一步,确定不能有偿使用的房屋。(7月10日前完成) 对不符合村庄规划,破烂不堪的旧房,户外的厕所,猪牛栏、影响村庄道路和公共设施的院套不允许有偿使用,,必须无条件拆除退出。镇规划所、新村办负责该工作技术指导。

    第二步、组织村组干部、村民理事会上户填写宅基地有偿使用(退出、流转)申请表,村民签字后,登记造册,进行公示。(7月20日前完成)

    第三步,对有偿使用宅基地的:下发缴费通知单,上户收取有偿使用费并公示。对有(无)偿退出的,限期拆除自愿退出的多宅部分、超占部分以及闲置、倒塌、废弃的房屋和附属设施。对提出申请流转的对象,要进行资格审查,公示,上报审批,签订流转协议,办理变更登记。(8月20日前完成)

    (5)宅基地的分配、管理阶段(8月30日前完成)

    第一步,退出的宅基地一律收归集体经济组织,村民理事会根据当地实际采取合适的方式分配宅基地,鼓励采取竞价择位方式分配宅基地。

    第二步,加强宅基地管理,树立规划先行理念,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步,严格审查建房条件,切实把好“一户一宅”主体资格关,规划关、面积关、地类关、公议公示关、建新拆旧关、收费关。

    (6)环境整治阶段(9月30日前完成)

    第一步,垃圾清运。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平整场地。(9月10日前完成) 第二步,绿化美化。按照村庄规划,对村庄内统一平整绿化美化,提升村庄品味。(9月20日前完成)

    第三步,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开展村内道路医疗卫生、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建设,改水改厕及环境整治。(9月30日前完成)

    (7)总结评估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要求,总结每阶段的做法、成效、问题、打算,汲取经验,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形成实践成果。

    3、第三批试点(X年1-12月)

    总结第一、第二批试点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重点做好X年秀美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点工作。

    (三)全面铺开阶段(x年1月-12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村(居)委会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将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的工作氛围。

    (二)强化工作职责

    镇政府负责本镇范围内的宅基地试点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核、奖惩,确保该工作落到实处。 各村委会是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村范围内的宅基地管理试点指导、协调、督促等相关工作。

    各试点村民理事会是宅基地管理试点的实施主体,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具体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各项工作的落实。

    镇国土所负责宅基地试点技术指导,完善宅基地管理档案。 镇规划所负责村庄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危房改造资金落实,村庄规划执行的技术指导。

    镇新村办(人居环境办)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的新农村建设,村庄内不符合规划、破烂房屋、厕所、畜禽房屋等附房的拆除、试点村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的清理。

    综治办、派出所负责提供试点村宅基地农业户口和户数,打印花名册,做好综治维稳工作,处置突发事件,开展法律援助,依法依规处理违法行为。

    镇纪委负责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全程监督,对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问责处理,对党员干部不履行试点职责的,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明确各自职责,加强联合执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查考核

    按照各阶段工作要求,镇试点办将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考核,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的工作制度。同时将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列为各村年终考核内容。 1、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要带头缴交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带头退出多占的宅基地,对应交而拒不交宅基地有偿使用费,应退而拒不退出宅基地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停职再处理。

    2、对打招呼、说清、干扰宅基地管理试点工作的党员干部,由纪检部门进行约谈。

    3、对工作开展缓慢,弄虚作假,措施不力的予以通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予以问责。

    4、对工作成效显著的村和有功人员,予以表彰和奖励。 5、对未完成年度试点任务的村委会,取消该单位的年终综合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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