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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报告例文

    时间:2021-09-19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报告范文

    【导语】工作报告是指向上级机关汇报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工作情况、做法、经验以及问题的报告。以下是东星资源网整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平安社会,构建和谐机关”主题,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一方平安”为己任,积极适应新形势对综治工作的要求,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健全社会管理整体联动防控体系,进一步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确保了工作有序推进,全局和谐稳定。现将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切实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我局重点抓好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实调整了局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局长苏旻任组长,所有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所有副处以上干部、科室负责人、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强化了工作措施,制定了《娄底市商务局20X年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对全年综合治理工作做了统筹安排。三是将综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商务系统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当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要求,做到奖惩挂钩,严肃责任倒查追究,以达强化效果的目的。

    二、建章立制,加大创建平安机关力度

    在平安创建活动中,市商务局针对普法教育和平安创建对职工队伍的要求,以国务院、湖南省的《安全生产条例》、《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我局实际,精心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考勤值班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和包案制度》、《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等一系列平安建设规章制度,保证了平安创建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由于在制度制定和落实方面抓得严、抓得细,局机关、基层单位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整体素质得到了提升。

    三、突出重点,抓好专项整治行动

    1、细致做好信访维稳工作。20X年,随着“创卫”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局新的矛盾不断出现,信访事件也有了新的变化。年初,制订了领导干部年度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计划,针对上访案件,我们按照“一个问题、一名包案领导、一套工作班子、一个方案、一定时限、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及时组织调处化解,做到件件有书面答复,件件与当事人当面沟通,千方百计做好解释与稳控工作。

    20X年11月18日-20日,湖南省第四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简称“湘博会”)在娄底市体育中心召开,为确保“湘博会”顺利召开,市商务局会同市维稳办、市信访局在全市范围内对重点信访人员进行了摸排,并制订了《湖南省第四届“农业机械、矿山机械、电子陶瓷产品博览会”期间信访接待劝返工作方案》,成立了应急处置工作组,确保了“湘博会”期间的“零上访”。今年以来,我局共接待上访群众8批、150余人次,其中7件案例均成功调处化解。

    2、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今年是我市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年,我局结合实际,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了打击流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专项行动,制订并下发了《娄底市商务局20X年“打非治违”行动方案》。3-5月份,各分管领导分别带领市场运行调节科、商贸服务科、投资管理科、市场卡设办、商务执法支队等业务科室,深入县市、深入企业,自上而下,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宣传发动,对所负责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明确。

    6-9月份,在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中,局长苏旻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就如何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了具体安排,明确了责任,明确了任务,明确了措施,明确了要求。全市商务主管部门也积极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全市加油站、大型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批发市场、餐饮企业、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重点部门进行了拉网式的大检查。

    市商务局先后派出两个督查组,分别由副局长覃章荣、总经济师刘飞跃带队,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检查和暗访等方式,深入各县市区及乡镇,对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就“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了督查,同时抽查、暗访了34家企事业单位,并就督查情况下发了督查通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期间,全市商务系统共组织检查组130个,参加检查人员1150人次,监督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943家,共排查重大安全隐患107处,已整改96处。

    在全市商务系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中,截止11月底,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5300多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40多台次,查处各类行政执法案件300多起,检查了生猪屠宰、酒类批发零售、成品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再生资源回收等多市场、多领域,实现了商务执法日常监管常态化、制度化。

    10-12月份,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的“百日安全生产保障行动中”,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危爆物品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了领导责任,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了督查、排查、整改等工作,坚决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今年以来,全市商务系统没有发生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扎实做好防毒禁毒工作。为认真落实《禁毒条例》,省市禁毒委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商务系统吸毒人员的排查和管理登记。为深入开展全国易制毒化学品专项整治行动,我局积极与韶山海关等部门联系,对我市自20xx年以来有进出口业绩的40余家企业就进出口业务进行了调查摸底,经排查,全市无一家企业有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为强力推进“无毒单位”、“无毒家庭”创建工作,与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家庭拒毒承诺书》,组织全局机关女职工成立了“妈妈禁毒联盟”,并将相关禁毒宣传资料带回家庭和所有社区进行宣传,今年以来,全局没有发生一起“涉毒”案件。

    四、积极参与,维护驻地和谐稳定

    在参与驻地综治工作中,我局历来大力支持与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户的管理,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入户登记制度,配合社区民警对我局办公楼6个门面及下属机构和原商业局等老院子逐栋逐户开展入户核查登记,采集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信息,共采集到流动人口80余人,涉及到40余户出租户和6个门面,并将采集的信息及时录入湖南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系统。同时,大力支持社区创建“平安社区”活动,今年以来,我局共投入资金约20万元,先后为清泉社区、童家社区等老旧院落进行改造,共硬化路面925㎡,更换路灯4杆,加盖明沟盖板730余块,为社区在娄底“创卫”工作中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加强教育,营造综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年是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整治年,我局将综治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合起来,将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结合起来,将治安安全工作与“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培训、讲座、演练、网上答题等活动形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在“安全生产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中,市商务局和市直相关部门在娄星广场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宣传板报、免费发放宣传资料,并对市民关心的如食品安全等热点问题给予热心解答。

    **年以来,我局共张贴各种安全宣传图片、标语横幅等15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出黑板报、宣传栏2期,组织观看安全录像、安全警示片200人次,安全员培训3名,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及考试”活动60余人,组织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30人。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形式,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融入到群众喜闻乐见的具体活动中,使广大干部职工意识到安全工作就在自己身边,看得见,做得到,形成了人人讲安全、层层抓安全、个个重安全的浓厚氛围。

    **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没有发生一起“涉毒”案件和干部职工参与赌博的行为,没有发生过参与邪教组织人员案、危害国家安全案、重大过错或渎职案,综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但离上级组织的要求仍有距离,如随着新问题、新矛盾的出现,社会管理创新探索还不够等,今年,我们将继续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努力创新社会管理途径和模式,健全和完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为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应有的贡献。

    【篇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20X年,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以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年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狠抓制度建设和防控体系建设,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深化平安建设,确保了一方平安,实现了单位安全无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

    我们坚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齐抓共管,务求实效。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理、平安单位、国家安全小组机构建全。主要领导担负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综治领导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综治领导小组定期分析本部门的综治工作形势,及时解决综治中出现的问题。

    直属企业根据工作实际,进一步强化内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切实做好企业及住宅小区的安全保卫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等各项制度。三是年初市工信委与我局,市局同各科室和所属企业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科室各企业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促使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是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项目标责任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季度有检查、半年有小酷、年终有总结,联络员职责明确,使综合治理落实到位。与所在社区建立联系制度,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沟通密切,情况反映及时,有问题随时解决,切实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构建维稳防线

    **年以来,我们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坚持排查矛盾、化解纠纷、分析原因、妥善处理、消除隐患等工作措施,努力构建维持社会稳定的坚固防线,切实做到了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稳定人心、巩固稳定。

    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会,做到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和其它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底子清、情况明,及时发现和处理矛盾纠纷。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建立健全了检查监督、责任追究、请示汇报、奖惩等管理制度,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对机关和企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把调处工作拿在手上,抓出成效,坚持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四是坚持“三个原则”,努力构建维稳防线。

    踞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归口调处,把确保一方稳定的责任落实到了各企业和单位;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处理各种矛盾纠纷;坚持“工作在前,各负其责”的原则,经常分析、预防不安全苗头。

    大力开展综治、禁毒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在职工和居民中进行宣传,全年宣传达到2次以上。加强对干部、职工及住宅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化解矛盾,稳定人心,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全年没有发生越级群体性和个别上访事件,确保了一方稳定。

    三、加强社会管理和重点整治工作,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我们认真组织机关和各企业单位干部职工学习上级综治工作精神以及国务院和省、市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文件,深刻认识安全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联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以及抓安全就是抓发展,抓安全就是抓稳定,抓安全就是保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做好综治工作的自觉性。结合平时的学习,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不断增强遵纪守法的思想意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居强社会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辖区街道、派出所和社区居委会搞好暂住人员管理等各种管理工作,主动反映工作动态,按时报送各种材料、信息和半年年终总结,圆满完成20X年综治政法报刊征订任务。并采取多种形式,经常要求各单位责任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特别提醒干部职工管好自己的办公室、住宅、自行车、摩托车等设施,教育自己和家庭成员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现可疑人员及情况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或拨打110报警。通过以上措施,形成了大家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从而确保了一方平安。今年,我局机关、所属各企业和本局家属楼没有发生过刑事、治安案件,也未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和人身损伤事故。

    四、完善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提高防范水平

    我局加强制度、人防、物防三个层次的防控体系建设,重点强化机关及所属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有效的提高了防范水平。一是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每月初对上月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认真检查,对下月的工作进行补充安排;二是在机关办公楼、各企业及住宅小区设有专职值班人员,24小时轮流值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处理,从思想认识上、工作制度上做到扎实有效,责任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使综治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三是增加投入,强化硬件设施建设,提高物防能力,对机关办公楼、车库等重点部位安装的红外线报警仪及时进行检查修理,达到了24小时监控,防患于未然;四是坚持重大节假日值班领导带班、干部职工安排值班制度,强化了对综治工作的领导,杜绝了安全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巩固创建成果,深化平安建设

    **年以来,我局平安建设工作坚持“服务大局,预防为主,创建为民,争先创优”的原则,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张掖工作,以巩固和扩大“平安单位”创建成果为目标,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平安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市局有专门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有关具体工作,直属企业根据工作实际,健全单位内部领导机构,全面领导和部署机关、企业以及住宅小区的平安建设等工作。一是年初同各科室和所属企业签订平安单位建设目标责任书,明确了责任。在日常工作中,定期不定期的进行督促检查,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平安意识。牢固树立平安就是稳定,平安就是和谐的思想,平时注重安全防范意识的学习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落实有关安全的各项法规和单位内部的安全制度,形成了大家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从而确保了一方平安。三是巩固创建成果,确保平安目标。我们在获得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平安单位”的基础上,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深化平安建设,实现了“八无”,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安定。

    六、抓好“七五”普法,推进依法治理

    **年是“六五”普法重要一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印发了《粮食政策法规选编》。同时,结合部门实际,组织机关干部有重点的学习了《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以及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工作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推行党务政务公开,把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强化内部管理,促进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公开了管理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时限、办事结果等内容。规范了行政行为,推进了依法行政,法制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组织企业管理人员重点学习了《企业法》、《公司法》、《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基本法律,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使企业进一步发展,形成依法经营、依法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了以公司法人治理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对单位干部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起到了进一步的推动作用,干部职工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篇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报告

    20XX年以来,在单位党组织和其他领导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20X年两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的推动了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和进行。在单位领导的正确带领下,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单位的整体工作运行良好。现将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认真学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文件,不断地用知识充实自己,使个人的工作能力水平大大提高。只要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新政策、新文件出台,都及时组织人员学习,确保工作不失误。在工作中,从不言苦,尽职尽责的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把维护稳定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企业发展的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做到每季度召开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每一阶段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亲自抓,具体协调解决问题。

    二是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两个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尤其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范畴,做到同布署、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

    三是明确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本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直接与绩效工资挂钩;四是强化对各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分析、预测、从思想上、工作上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对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和隐患采取早发现、早处置,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人员措施三到位;四是设立意见箱,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配齐、配全各类办公用品,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到工作有制度,经费有保障。五是认真落实信访责任制,及时化解了各类不安定因素。

    二、强化服务意识,大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继续深入开展矛盾排查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卡设,努力消除隐患。针对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分段解决”的口号,对原有的一些工作制度作了修改,建立健全了目标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事件追究制,一票否决权制等一系列制度,使市场管理人员做到了文明执法、依法行政。因为管理措施得力,人民群众对卷烟专卖工作满意度大大提高,消费投诉明显下降,近几年来市局(公司)在卷烟市场管理工作上没有出现执行政策上的偏差而引起不稳定事件,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好评,确保了社会治安稳定。

    三、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维护社会秩序和企业稳定。

    只有强化为职工服务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才能化解纠纷消除隐患,才能够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企业实际的治安状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新思路。建立以意见箱收集问题,办公室处理问题,市局领导班子具体过问问题,基层及时化解问题的网络体系,限度的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在今年公司竞聘上岗过程中,及时与职工沟通联系,多次深入基层、千方百计解决基层各种困难,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听取各部门的汇报,做好开导工作,积极宣传《信访条例》法律法规,及时发现和掌握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化解,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纠纷激化。

    四、狠抓人防、物防、技防,努力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针对一个时期家属院内自行车盗窃案件频发状况,组织综治小组成员详细研究对策,采取许多有效措施。

    一是要求保安人员做好看家护院工作,加强对院内、周边及办公楼的巡逻和保卫,要求职工上下班关好门窗,自行车一律停放进车棚,夜间12点准时锁大门。

    二是在单位办公楼、卷烟库房等重点部位安装了防盗报警装置和防护栏、防盗门。

    三是配备了灭火器,对职工进行消防教育,使职工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正是采取了以上行之有效的措施,防止了治安事件的发生,职工能够安心工作,群众有了一个良好生活环境。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和维护,在取得阶段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存在忧患意识,相信在单位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参与下,我们一定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小康社会的开展进献一份力量。

    群防群治组织是人民群众在长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力量联合体,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安防范与管理的重要组织形式。早在50年代初叶,我国即出现了以城乡治保会、治安联防队为主体的群防群治队伍,它们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在党委、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主要公安机关)的领导和指导下,在治安巡逻守护、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历经50年的发展变化,我国的群防群治组织也获得到了长足进步,组织形式开始由单一型向多样型转变,从业人员由纯粹的义务型向有偿型转变,工作方式由各自为政型向整体联动型转变。这“三个转变”的出现,使群防群治组织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明显,影响更加深远。我国著名学者冯常厚先生在主编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学》中,对此作了客观评价,认为群防群治组织“是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较好形式”,“可以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是专门路线与群众路线的结合”。中央中央、国务院也充分肯定了群防群治组织的重要作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和2003年,中央综治委、中央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乡镇、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对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也作了具体规定。

    但是,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当前,群防群治组织建设方面还存在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群防群治组织的建立随意性较大。绝大部分地方对群防群治组织的建立仍沿袭计划经济时代的行政命令,对需要建立的群防群治组织采取政府或部门文件予以确立,缺乏相对的稳定性。二是群防群治组织的经费十分困难。绝大部分地方群防群治工作经费缺乏财政保障,加之自身开辟财源力不从心,因而经费十分困难。三是群防群治组织人员待遇太低。四是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工作的方式简单。群防群治组织的基本作用为“协助公安机关从事社会治安防范”,但如何“协助”,尚无具体规定,因此群防群治组织开展工作的方式就是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五是群防群治队伍素质整体不高。群防群治组织的从业人员一般为下岗工人、无业人员、退休人员等组成,他们的素质普遍较低,与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形势与需要,特别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不相适应。这些问题的存在,一方面制约了群防群治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另一方面削弱了公安等职能部门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力度,长此以往,必然会产生十分严重的社会后果。

    一、强化认识,增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认识是行动的指南,是做好任何一项工作的前提条件。对新形势条件下群防群治组织的认识,就是要进一步明确群防群治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勿庸置疑,一个相当长的时期以来,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人们更多地看到了政法机关,特别是公安机关的主力军作用,而忽视了群防群治组织的协助与基础作用;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一些错误思潮,认为群防群治组织是计划经济年代的特殊产物,是人们自觉承担的义务,而现在是市场经济年代,再搞这种义务性的活动,已不适应形势的变化。正是在这两种错误的导向下,群防群治组织在无形中被削弱了,有的地方群防群治组织已名存实亡。新时期是否需要群防群治组织存在?是否需要加强这一组织体系建设发挥其作用呢?答案是肯定的。一方面群防群治组织的存在是历史形成的。在半个世纪的发展中,它创造出了许多适合我国国情的经验。著名的浙江“枫桥经验”,实质上就是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经验的总结,毛泽东同志对此曾作高度评价,并要求在全国推广。在纪念“枫桥经验”提出40周年之际,中央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同志也要求要继续创新“枫桥经验”。另一方面,新形势条件下需要群防群治组织。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不断涌现,农民失地问题、企业改制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都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对社会稳定构成威胁,调处稍有不慎,将可能产生极其恶劣的社会后果。对这些问题的解决,单靠党委、政府,或某一个、或某几个部门显然是无济于事的。实践证明,只有借助和发挥存在于人民群众中的群防群治组织才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对乡今年1-3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在33余件矛盾纠纷中,由治保会、调委会等群防群治组织调处的高达23余件,占矛盾纠纷化解总数的70%,其作用不能低估。所以,我们一定要克服上述两种错误的认识,正确界定群防群治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即在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的同时,也要加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并发挥其作用,将二者有机结合(即专群结合),形成相互支持、相互协调、相互作用的良好格局,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社会稳定。

    二、强化指导,增强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实效

    群防群治组织是一定区域内人民群众自愿结成的自治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是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组织。它们对自己的职责和工作方式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权自主开展活动。但是,正是由于这种“自治”的属性,致使在群防群治建设方面出现了两种不良的倾向,一是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以此为“借口”,不注重对群防群治组织的指导和监督。二是群防群治组织过分强调自己的“自治”地位,不愿意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这两种倾向是错误的,危害有三,一是淡薄了业务主管部门与群防群治组织之间的合作基础,出现唱“独角戏”的状况,客观上削弱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量;二是群防群治组织的整体素质和能力不能得到提高。三是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社会治安的管控维护将受到极大影响,最终导致矛盾纠纷积聚,影响社会稳定。基于上述三方面原因,业务主管机关一定要加强对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指导,着力提高其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的正规化,才能保证群防群治组织在协助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积极作用,最终实现业务主管机关与群防群治在社会治安管理方面的“双羸”状态。一要坚持集中性与专门性业务知识培训,充分利用社会治安状况相对平稳时期,抽调部分政治水平、理论素质、业务能力较高的同志对群防群治组织工作人员授课,讲解和剖析社会治安管理中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二要坚持深入到群防群治组织日常工作中,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及时帮助解决,着力提高群防群治组织的实战能力;三要坚持把对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的指导纳入党委、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目标考评范畴,作为考评群防群治组织业务主管部门政绩的重要内容,以此形成有序的指导工作体系,提高指导工作的实效。

    三、强化保障,增强群防群治组织生存与发展的条件

    群防群治组织的生存与发展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社会保障,这种保障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法律保障

    这是群防群治组织存在的合法依据。1952年8月,公安部颁布了《治安保卫委员会暂行组织条例》,对建立治保会作了具体规定;1982年我国《宪法》又把治保会这一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固定了下来,明确规定其职能是“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从而为治保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这些法律法规已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而逐步废止,而新的与群防群治组织建设相匹配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对此,有权部门要加大对一方面的研究,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规范,以保障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顺利推进。

    (二)制度保障

    任何一个组织都需要制度规范和约束。当前,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制度缺乏是一个重要病症,以致于群防群治组织内部呈现松散无序状态,最终导致整体能力的低下。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1)准入制度。即明确规定具备某些条件的人员才能进入群防群治组织,如调委会就要选用具有较高法律水平、群众工作能力,调解技巧丰富的人员,从把紧入口规范。(2)岗位目标责任制度。即明确规定群防群治组织从业人员的工作范畴、工作责任和工作目标,从“施压”的角度规范。(3)奖惩制度。即明确规定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绩效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好的,要给予奖励表彰,反之,则进行惩罚(主要是经济惩罚)直至辞退,从激励的方面规范。(4)结束制度。即明确规定对群防群治组织工作人员的作为与不作为,从制约的层面规范。当然,还可以根据群防群治工作的内容和特点制定相应的制度,以此保证群防群治工作有序进行。

    (三)经费保障

    这是群防群治组织建设中最大的“瓶颈”,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群防群治组织的发展。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很多,如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但核心一点是对群防群治组织建设重视不够。当前,要本着“输务”与“造血”相结合的原则,下大力气解决这一制约的“瓶颈”。一要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加大协调工作,争取将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二要广辟财源,充分利用和借鉴“财政给一点、部门集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出一点”的“四个一点”的作法,多渠道筹集经费; 三要借助群防群治组织自身的工作优势,积极推广治安防范有偿服务的方式,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受益单位或个人出资以缓解经费困难。只有这样,群防群治工作经费才能得到有效保障,才能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四)“三防”保障

    所谓“三防”,即指群防群治工作中的人防、物防和技防。人防保障。即指要有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物防保障。即要为群防群治工作开展提供一定物质设施(如企事业单位的铁门、围墙)等。技防保障,即要为群防群治工作开展提供一定的技术支撑。这“三防”设施,都需要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和居民的大力支持,方能落在实处。

    四、强化载体,增强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能力

    所谓“载体”,就是群防群治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赖以依附的途径和形式。相当长一个时期以来,群防群治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自身的探索和努力,有效地找准了群防群治工作的“载体”。如今年3—5月份我乡连续出现几起盗窃案件,让乡党委、政府十分头疼,公安机关虽加大了侦破工作力度,但收效甚微。后来,当地治保会决定采用“传牌值日巡逻守夜”的方式,抽调3-5名农户组成一组,在治保会1-2名工作人员带领下,不间断地开展夜间徒步巡逻,此举一出,盗窃消失了,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当前,随着社会治安状况的日益复杂,群防群治组织的工作手段、方式、途径也要随之与之相适应,才能达到协助管理社会治安的目的。这就需要加强“载体”建设。一要深化对面临的治安形势的研究、分析和判断,把握社会治安状况的特点和规律,增强群防群治工作协助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主动性。二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这是群防群治组织工作适应新的治安形势取得成效的关键所在。部分地方对此已创造出了许多值得借鉴的好经验。如建立“治安中心户”活动,即由治保会牵头,根据地理位置等因素,确立一个中心户,然后以中心户为核心,将附近的住户组织起来,形成一家有事多家支援的良好格局;再如推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即指将一定区域内,社会治安防范工作承包给治保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些都是一些好的作法。在今后的工作中,群防群治组织还要加大创新工作力度,积极寻求新的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工作的能力。重点要在以下两个方面突破。

    1、暂寄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的管理;

    2、复杂场所区域的管理。三要主动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平安创建是当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切实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群防群治组织一定要认清这一形势,在乡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下,自觉主动投身到这一活动中。要充分发挥贴近群众,扎根基层的工作优势,大力开展平安创建宣传工作,让平安创建深入人心,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开展“平安创建”细胞工程活动,大力创建平安家园,倡导家庭新风;创建平安校园,营造优良育人环境;创建平安社区,确保小区安宁,由此以小促大,构建区域性的平安社会。要积极协助职能部门扎实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不稳定因素化解、重点人员帮教、治安复杂场所整治、群体性事件预防等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五、强化协调,增强群防群治组织的社会基础

    群防群治组织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因此,加强协调、促进联系就显得格外重要。这种协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上”的协调。这里的“上”,即指群防群治的业务主管机关和群防群治组织行政关系隶属部门。前者主要包括公安、司法等机关,后者主要指群防群治组织所在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对二者关系协调的着力点应放在寻求业务技能的经常性指导方面,以期不断提高素质和能力。各业务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群防群治组织的日常监督和指导,增强其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各村委员会要加强对群防群治组织保障(主要是经费保障)工作力度,凭借工作优势,帮助其解决具体问题。(二)对“下”的协调。所谓“下”,即指群防群治组织要加强对组织内从业人员的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状况以及存在的具体困难,从而加强对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推进队伍规范化建设。(三)对“内”的协调。所谓“内”,即指一定区域的群防群治组织(调委会、治保会、帮教会、禁毒会等)要加强工作上的往来,克服各自为政的孤立状态,以形成合力,优势互补。(四)对“外”的协调。所谓“外”,即指一定区域与一定区域之间的群防群治组织之间要建立协作伙伴关系,以期实现资源共享,整体联动,共保平安。

    亮点还是不少的。

    多思索会发现许多这篇范文的闪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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