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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某公立医疗经济管理年实施方案供参考

    时间:2021-10-02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2020某公立医疗经济管理年实施方案供参考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公立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及原则 (一)活动主题。活动以“规范管理、提质增效、强化监管“为主题,紧紧围绕我市2020年度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任务,加快补齐公立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短板和弱项,有序推动公立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发展模式由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管理模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努力建成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指导原则。坚持主管责任与属地责任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结果导向相结合、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规范管理与提质增效相结合、改革创新与长效机制相结合。

    (三)活动时间。活动时间为期1年。2020年8月至2021年7月。

    二、活动主体及职责任务 (一)活动主体 区级公立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

    (二)职责任务 1.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区活动实施方案,丰富细化内容要求并组织实施,遵循分级指导、逐级检查的工作方式,组织开展指导检查评价,落实主管责任。

    2.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要落实活动主体责任,建立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3.活动中要聚焦当前经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长远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抓好问题整改,健全管理制度,重点强化各类业务活动内涵经济行为的内部控制和监管措施,努力提升运营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活动内容和重点要求 (一)梳理分析问题,及时整改堵塞漏洞 1.认真梳理此前各类审计、督察、检查等外部监管工作发现的经济管理、经济行为等突出问题,以及内部运营管理过程中发现的经济管理短板弱项,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科学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建章立制,防患未然。重点关注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活动内涵经济行为(即该项活动可以获取收入或耗费人财物等资源)的事项,聚焦关键环节和流程管控,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和风险监控的制度措施,使之既符合业务管理规范化要求,又满足风险防控精准化需要。

    (二)强化价格管理,规范业务和价格行为 3.二级以上医院成立价格管理委员会,发挥委员会职能,加强内部价格管理部门建设,配齐专、兼职医疗服务价格工作人员。严格落实医疗服务项目规范、价格行为管理等规章制度要求,建立健全自查自纠与内部监督机制。

    4.规范收费管理,严禁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自定项目收费等问题。落实医疗服务价格自查制度,医院价格管理部门每月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费用清单,与门诊和在院、出院病历,药品、耗材出入库,检验、检查报告单,手术记录单等数据进行横向比对,及时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

    5.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禁超范围使用药品和耗材、无指征入院或过度诊疗等问题。向患者推送费用清单(含电子清单),费用清单要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名称和编码、单价、计价单位、使用日期、数量、金额等,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医院公布价格咨询、投诉电话,接待投诉人员要全面、准确记录投诉内容、办理结果、整改措施及落实情况等。对于上级部门转办的有效投诉件,要有办结报告。

    6.规范药械管理,严格药品耗材进銷存管理,严禁设备使用不规范、医疗记录不规范、为患者提供医疗以外的强制性服务等问题。

    7.依据政府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变动,及时调整医院价格管理系统的价格(含公示价格)标准,切实提高价格透明度,规范医院价格行为。落实价格公示制度,医疗机构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常用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信息,保障患者的查询权和知情杈,价格发生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公示内容。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按照以技术准入(许可)为先的原则,每半年开展一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论证和价格申报。

    8.建立医疗服务成本测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在不断完善医疗机构和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医疗服务项目的成本测算制度。

    9.落实价格管理奖惩政策,将医院价格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下达财政床位补贴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财务管理,保障高效合理运行 10.建立健全单位内部预算、成本、采购、资产、内控、运营、绩效等制度体系,依法依规规范经济活动,提高经济管理水平,发挥经济管理工作的服务、保障和管控作用。

    11.制定出台《区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医院全成本核算与管理,将成本意识贯穿到医院管理的方方面面、落实到一个岗位,切实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资源使用效益,促进医院合理控制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消耗性资源和后勤支出,医院管理费用占总支出的比例逐步降低至10%以内,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逐步达到40%以上。提高绩效工资在个人收入中的比重,绩效工资用于激励的比例不低于绩效工资总量的60%。

    12.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理念,将日常业务管理与严控一般性支出、节约资源成本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管、同评价,确保全员参与、全流程管控。

    13.加强采购管理。健全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确保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运行。

    14.加强捐赠管理。按照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国卫财务发〔2015〕77号),完善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确保捐赠款物接收手续完备,登记造册,专账管理、专人负责、账款相符、账目清楚;确保捐赠款物合规使用,专款专用,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

    15.重点围绕成本管理、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绩效管理等薄弱环节,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健全全成本核算体系、运营管理制度措施、内部控制全流程体系、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指标导向等,推进形成经济管理价值创造,提高业务活动和经济活动的质量效益。

    16.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财务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该项仅适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加大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好总会计师制度 17.加强组织管理建设,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要配置总会计师,协助院长负责医院经济管理和运营管理相关工作;加强经济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内设机构职能,形成经济管理工作合力;加强经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使用专业化、复合型管理人才。

    18.加强高层级经济管理团队建设和经济管理人材培养。推荐优秀会计人员参加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遴选,培养全能型经济管理团队。

    19.切实发挥总会计师在医院成本管理、医院经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落实总会计师在医院“三重一大“经济事项决策中的专业作用。按照《省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对派驻总会计师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市属医院总会计师每年向市卫生健康委汇报年度履职情况。

    20.将总会计师制度落实情况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医院财政补助资金挂钩,与总会计师绩效薪酬挂钩,并作为总会计师留任或解聘的依据。

    21.加大总会计师和会计专业团队培训,提高总会计师制度下的财务团队业务能力。督促市、县三级公立医院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统筹管理医院经济工作。

    (五)推进业务财务融合,促进经济管理提质增效 22.把经济管理各项要求融入医教研防产等业务流程控制和质量控制各环节,促进业务管理与经济管理深度融合。

    23.以提升质量、提高效益为主线,转变重业务轻管理的现状,提高全员执行制度和重视内控的意识,不断提高单位经济管理工作整体水平。

    24.医院可以单独设置运营管理部门,或者确定具有牵头负责运营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积极推行运营助理员、价格协管员制度等,辅助协同临床业务科室加强科室内部运营和价格管理工作。

    25.推进信息化建设,推进实现单位内部运营管理平台系统与医疗教学科研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

    26.加强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用,强化数据资源整合,定期开展数据综合分析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参考和建议。

    (六)加快债务化解,减少增量、消化存量 27.按照锁定存量、严控增量、依法依规、分级分类、综合施策、逐年化解的原则,逐步消化公立医院债务。

    28.争取将各级医疗机构债务纳入同级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争取年度财政补助或政府专项债券,争取对在建基础设施和年度设备配置项目加大投入,减轻自筹资金负担。

    29.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建设规模和标准,加强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和筹资规划,加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严禁公立医院未经批准举债建设,从制度上规范、从源头上控制公立医院的借贷行为,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减少债务增量。

    30.加强医院药房、材料库存管理,缩短库存周期,增加带量采购份额,缩短应付款周期,将付款账期缩短至3个月以内。

    31.厉行节约,控制成本,优化支出结果,用年度结余资金逐步化解债务。

    (七)医疗服务抓细节,竭力做好患者服务 32.2020年实现部分检验检查结果省内互认。检查检验结果质量过关的前提下,上级医院不认可检查检验结果,人为原因造成重复检查的,按照重复计费处理,由相关医院和责任医师负责,并对医院进行经济处罚。检查检验结果质量不过关,由首诊医院、诊断医师和相关专业质控中心、首诊医院的帮扶医院负责。推动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每年参加临床检验、放射、影像室(科)间质评工作,各学科质控中心负责制定质评办法,组织开展质评工作。力争2020年全市80%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参加临床检验、放射、影像室(超声科)间质评,质评合格单位纳入互认名单,互认名单根据年度质评结果进行动态调整。依托省级各检查、检验质控中心,每年对全省三级医院检查检验结果开展室间质评,并对室间质评合格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项目全省各级医疗机构认可。

    33.预约挂号率达85%以上,预约时段缩短到15分钟。通过“健康“APP、各医院微信公众号及服务号、微信小程序、预约挂号网、12320卫生热线等途径,进一步提升预约挂号率,预约挂号比例达到总号源的85%以上。推动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接入预约挂号平台,三级医院进一步扩大专家号源放号量。逐步实现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号源纳入预约挂号平台。大力推行分时段精准预约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预约时段精确到15分钟以内,门诊患者检查检验项目尽可能在半天内完成。

    34.重视就诊解读,减少开药和检查。门诊医师在接诊患者时,应根据患者的既往病史、现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对疾病作出初步诊断,在与患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检验。(分专业、分科室制定门诊次均费用红线,提高基本药物和集中采购药品使用占比。依托信息化手段,建立完善临床用药、检查检验超常预警监控制度,对不合理问题突出的个人,及时进行预警和干预,监测评价结果与其绩效考核挂钩。

    35.试点推行床旁结算。鼓励三级医院引进集结算电脑、医保读卡器、移动pos机、发票清单打印机等功能于一体的移动结算车,试点推进床旁结算工作,实现数据多跑路,患者少跑腿,优化结算流程,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八)改革创新强化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36.认真落实深化医改任务要求,采取务实有效管用的措施,切实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属性。

    37.推进医疗服务价格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及时申报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并严格执行;认真落实支付方式改革任务要求,推进医疗服务保质量、降成本、增效益。

    38.细化落实各类业务活动中内涵经济行为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管措施,建立医疗、价格、财务等管理部门联检联查日常监督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医疗服务规范化管理检查。

    39.强化内部审计监督。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40.强化监管手段。积极运用信息化技术,探索开展智能监管,规范诊疗和收费等行为,保障单位经济安全。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8月)。完成本辖区活动实施方案的研究制订、组织动员和人员配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各医疗机构于8月30日将本单位经济管理年活动实施办法报送区卫生健康局财务室。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9月一2021年7月).完成问题整改,规范经济管理,健全制度机制,夯实管理基础,推进提质增效。各医疗机构按照职能指导督促、检查推进活动开展,并总结报送有关情况。各医疗机构应于2020年12月、2021年6月,我局分别组织开展本区的督导检查。市卫生健康委将适时组织督查。

    (三)总结交流阶段(2021年7月一9月)。全面梳理总结活动特点、亮点和经验,宣传推广典型案例。各医疗机构分别于2020年12月1日前、2021年6月20日前,将本本单位活动总结材料报送区卫生健康局财务室。区卫生健康局将在相关会议上通报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宣传推广典型案例。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管理部门要与业务部门共同推进,将各项要求贯穿到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每一个关键点,严禁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综合监管意识。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改进各项工作流程,建立经济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保障经济运行安全。进一步靠实监管责任、强化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手段,对发现问题整改后,在纪检、审计、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检查中再次出现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三)加强经验总结,推进活动全面深入。区卫生健康局在组织开展活动的同时,要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并积极鼓励创造性地开展活动,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活动全面深入开展。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医疗机构,将推荐至省、市国家卫生健康委以适当方式予以表扬和激励。

    有层次,过度自然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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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深化医药卫生 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实施“两票制”为抓手,不断深化 药品流通领域改革,规范药品购销秩序,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假价格,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 违规行为,净化药品流通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二、“两票制”的界定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 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一)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 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经营公司,可视同生产企 业;境外药品的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 有人合规委托负责药品销售的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以上情形在全国范围内仅限一家经营企业或总代理。

    (二)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 (控股)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 票,但最多允许一次。 三、实施范围与时间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村卫生室药品可由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采购全面实行 “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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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票制”,鼓励其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实行“两票制”。为保障 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边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卫生院(含为村卫生 室代购)配送药品,经县级卫生计生部门批准并逐级报省卫计委 备案公布,可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增开一次购销发票。 鼓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为公立医疗机构配送药品,公立医疗 机构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流通企 业结算配送费用。

    在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情、重大突发事件和病人急(抢) 救等特殊情况所实施的药品紧急调拨、采购国家或本省省级医药 储备药品,可特殊处理。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 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流通经营仍按国家现行规定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启动实施“两票制”, 12月31日前为 过渡期。允许药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公立医疗机构在过渡期内消 化库存、调整并重构药品供应链体系;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供应 体系调整到位前,可按原渠道采购药品。 1月1日起全 省公立医疗机构正式全面实施“两票制”。 四、实施内容

    (一) 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服务机构要将执行“两票制”作为药 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合规产品挂网的必备条件。参与药品集中采 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承诺执行“两票制”的相关规定,否则 不得挂网。

    (二)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必须要求供货企业承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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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票制”有关规定并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相关条款。在确定药品 配送关系时,必须与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流通企此签订配送协 议,明确约定配送具体事宜和药品质量安全责任等相关要求,保 证药品及时安全配送。

    (三)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 则合理确定加价水平。 五、药品购销票据管理

    (一)药品生产、流通企业销售药品,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 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统称“发 票”),发票上应列明销售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批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不能全部列明的,应当附《销售货物或者 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供货企业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注明发票号码。所销售药品还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GSP)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发票(以及清单,下 同)的购、销方名称应当与随货同行单、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 致。

    (二)药品流通企业购进药品,应主动向药品生产企业索要 发票,发票必须由药品生产企业开具。到货验收时,应验明发 票、供货方随货同行单与实际购进药品的品种、规格、批号、数 量等,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货、账相 符。对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发票、随货同行单和购进药品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药品 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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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发生的发票及相关票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存。

    (三)药品流通企业将药品销售至医疗机构的,必须向医疗 机构提供药品生产企业到终端的全流程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药 品流通企业的公章),全流程销售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药品名 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等信息应能相互印证。属于按照本案视为生产企业的,需向医疗机构作出书面说明,承诺其配送 的药品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同时要提供生产企业开具的发 票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的公章),以留档备查。

    (四)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验明票、货、账三者一致方可入库、使用,不但要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 发票,还应当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其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 进货发票复印件(每个药品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 次),两张发票的药品生产或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 容互相印证,且作为公立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纳入财务 档案管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使用电子发票,经过信息化手段验 证“两票制”。 六、药品配送环节管理

    (一) 药品生产企业是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 药品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药品流通企业配 送。 (二) 鼓励服务信誉好、配送能力强,具备经营和质量控制 全程可追溯的网络信息系统的现代化配送企业开展药品配送服 务。 鼓励并支持开展县、乡、村一体化配送,经过提高配送集中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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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步实现城乡全面“两票制”。

    (三) 支持建设全国性、区域性的药品物流园区和第三方医 f物流配送中心,推进药品流通企业仓储资源和运输资源有效整 合,多仓协同配送,允许药品流通企业异地建仓,在省域内跨地 区使用本企业符合条件的药品仓库。 七、监督管理

    (一)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监督管 理,对不按规定执行“两票制”要求的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 取消挂网和配送资格,并列入药品采购不良记录。要加强对公立 医疗机构执行“两票制”的监督检查,对索票(证)不严、“两票 制”落实不到位、拖欠货款、有令不行的医疗机构要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时追究院领导级相关人员责任。完善省级药品采购平台功能,推动省级药品交易系统、税务票据系统、药品经菅企业进 销存(ERP)系统、医院HIS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票据流和货物流的电子追溯、查验和监管。

    (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监 督检查时,除检查企业落实《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 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外,将企业实施“两票制”情况一并 纳入检查范围。发现企业违反“两票制”要求的,及时通报卫生 计生部门。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 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的发票监管, 依法加大对虚开发票、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和偷逃税行为的稽查力 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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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物价部门要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价格管理,严肃查处药品价格违法行为。

    (五) 经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企业的宏观管理,指导和促进医药企业加强现代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行为。

    (六) 商务部门要将推行“两票制”作为推动药品流通领域改

    革、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的主要工作。

    (七)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企业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处理。 八、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推进“两票制”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 革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进一步规范药品采购行为,确保“两票制” 工作顺利推行。

    (二) 密切协作。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与食品药品监督 管理部门、工商、商务、税务、物价、经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 联系与协调,明确工作分工,做好监管衔接,做到各负其职、各 司其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 加强宣传。深化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改革,推行“两票 制”,是规范药品购销渠道,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药品质量 安全的有效手段。各地、各部门要经过各种媒体,利用各种时 机,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广泛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正确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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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确保我省深化药品供应 保障体系改革各项工作平稳推进。

    (四) 强化考核监督。各地各部门要把推进“两票制”工作纳 乂医改工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重点围绕医疗机构网采率、入库 率,配送企业配送率、及时率、配送数量满足率、品规仓储率、服务质量、服务信誉、储运条件等内容,建立配送动态监管和考 核机制,以考促管,形成配送工作良性竞争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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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4月19日

    说实话,真的很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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