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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参考

    时间:2021-10-05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参考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下面是豆花问答网小编为家推荐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参考资料,提供参考,欢迎参阅。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组成。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 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六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八条 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十九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账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账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三条 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五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六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七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二十八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二十九条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条 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十一条 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二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三条 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四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五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六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三十七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三十八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三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扣发不超过本人月薪的20%: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账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账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总则

    一、为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增值,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企业财务行为,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监督、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资金,有效利用企业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三、企业应当认真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产物资的管理和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控,严格内部牵制制度,防止弊端。

    四、企业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存货的消耗、收发、领退、转移以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等,都应当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企业各项财产物资的进出消耗,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制定和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定额和工时定额,定期或者不定期地进行资产清查。

    财务管理的结构体系和职责权限

    五、本公司财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业务。出纳等重要岗位必须由具有深圳常住户口的人员担任。企业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承办不合法、不真实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经济业务,必须时可直接向上级财务主管部门反映。

    六、公司财务应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定期、及时、准确地上报会计报表和财务分析资料。

    资金管理

    七、本制度所称资金管理包括:

    措管理:资本金筹集、劳动资金筹集;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结算资金(应收款项)管理;

    八、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取之合法,使用合规;

    2.开源节流,讲求效益;

    3.内部牵制,防范风险;

    4.管理有序,责任到人;

    九、资金筹集:

    1.公司倡导多种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包括:吸收现金、非现金投资,长期、短期借款,发行股票、债券等;

    2.资本金的增加、变动,应按法律程序经批准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确认,不得弄虚作假;

    3.借款应根据经可行性论证的项目和生产经营需要,有可靠的投资回报和还款来源并讲求资金成本。

    十、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管理

    1.内部牵制

    (1)货币资金实行帐款分管,印鉴分管;

    (2)出纳不得兼任采购、销售、实物收发、保管业务,不填制票及兼管理往来帐,不核对银行对帐单和银行日记帐;

    (3)出纳与本企业主要领导人或财务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原则。

    2.财经纪律

    (1)现金的提取、保管、使用应遵守国家的《现金管理条例》,不得坐支现金;

    (2)银行帐号的设立、使用应遵守国家的《银行结算办法》、《银行帐户管理办法》,严禁设立帐外帐或公款私存,一经发现,严肃追查并追究责任;

    (3)出纳必须凭经审核、编号、手续齐全的记帐凭证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得先斩后奏或以借条、白条原始凭证充抵库存;

    (4)外汇的收入,使用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各项法规、政策。

    3.现金等价物

    短期投资的购入或证券帐号的开设必须遵守证券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企业内部职责、权限、程序批准后办理,严禁私自炒作。

    十一、结算资金管理:

    1.应收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入帐有据,处理合规;

    (2)跟踪管理,掌握动态;

    (3)清理及时,回款迅速;

    (4)节约资金,力戒损失;

    (5)职责明确,失误必究。

    2.债权的成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各类业务发生应收帐款应符合确认销售成立的有关条款;

    (2)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符合有关投资项目的规定和文件;

    (3)暂借和垫付款项应按内部规定经批准,附件和手续齐全。

    3.跟踪管理和清理回款

    实行“源头负责制”,谁经办的业务,发生的款项,谁负责到底,并纳入业绩考核。

    4.债务重组事项应按程序,经批准,并预测分析可有发生的重组损益。

    投资管理

    十二、本公司对全资、控股、联营企业以现金、实物和无形资产进行投资;兼并、收购、租凭其它企业的股权;购入一年内不予出售的股票以及其他有价证券(包括公债、国库券、企业债券等)均构成公司的长期投资。

    十三、对外投资的计价方法,应以投资时支付的价款或者评估确定的金额计价,即按成本法计价。企业对外投资应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验资报告,分清占股比例、投资总额等并妥善保管。对企业溢价或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溢价或折价差额,应采用直线法在债券存续期内分期摊销。对短期投资或者说长期债券的转让,应严格审批手续,正确计算损益。中期或年度终了,应对长期投资逐项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并且此项降低的差额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应按此差额计提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十四、企业根据拥有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分别采用成本法权益法进行核算,企业对外投资股权在20%以下(不含20%)的采用成本法,股权在20%—50%的采用权益法、股权在50%以上(不含50%)的,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十五、本公司对外投资实行风险抵押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投资额或承包方式,依一定比例向本公司交纳风险抵押金。项目投资按期收回或完成利润上缴计划的,逐步退还企业交纳的风险抵押金并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利息,到期未收回投资或未完成利润上交计划的,由本公司财务部按比例扣减风险抵押金。

    十六、本公司对投资项目实行专人跟踪管理,财务部门应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收益的核算。凡是本公司投资的项目,都要建立项目投资档案,按照投资对象、反映和记录自该项目资金投入之日起的投资成本(包括应计利息和有关费用)和投资回报(实现上交利润)对每个项目的投资回报率进行定期与不定期考核。

    财产物资管理

    十七、企业应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对非货币性资产的购置、建造、增加、出售、耗用、减少、盘存、计价、管理作出规定,规范操作。

    十八、财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1.全员管理:物资管理是企业各部门、有关人员共同的任务;

    2.全过程监控:从采购、生产耗用、出售到保管、收、发、存动态监控;

    3.综合管理与分级归口管理相结合;

    4.遵守内部牵制制度,涉及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中环节的业务实行物、款、帐三分管原则,不同同一人单独完成。

    5.实行资金管理、物资管理,业务工作相结合,管物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对相应的采购成本、资金占用等负责。

    十九、物资增加:

    1.企业应建立物资询价制度,掌握市场价格信息,货比三家,主要生产物资应有定点供应单位;

    2.采购、生产、加工、盘盈及接受投资、损赠或债务重组的物资应按规定计价;

    3.物资应按归口管理坚持质量检验、核实数量、凭证验收;

    4.固定资产的购置,应符合企业投资业务管理的要求;

    5.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资,必要时先经批准并办理入库手续。

    十、物资减少:

    1.不论什么原因发出和减少物资必须按规定办理手续,严禁以购代耗或以便条、借条发货和充抵库存;

    2.存货减少应按企业会计政策进行计价;

    3.处置、转让固定资产应按内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办理;

    4.商品、产品销售应加强合同管理,落实货款回笼的保障程序,对赊销业务应慎重,并需了解客户资信程度和信誉;

    5.盘亏、报损物资应按规定权限经批准,并分别情况由保险公司责任人赔偿后按净损处理;

    6.生产耗用物资应按企业计划生产管理、费用指标管理规定,使用凭证、办理手续,产品报废补料应有质检部门确认;

    7.贵重物资出库应按规定的权限实行双签。

    二十一、物资保管和盘存

    1.仓库存保管人员对库房实物数量完整、质量完好、帐务记录正确、手续完备、库房整洁安全及资金定额负责;

    2.有关业务人员对经营的分销网点、代销点、展品、陈列品安全完好负责;

    3.各类存货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永续盘存制或实地盘存制,每月自行盘点,年度中期组织抽查,年末全面清查,并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复查,符合率低于规定指标的应扩大抽面;

    4.各部门涉及物资保管、使用和业务的人员离岗时,应先办妥交接手续,按规定退还使用或借用的物资。

    二十二、其他事项:

    1.年度中期和年末存货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物资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按企业确定的会计政策正确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成本管理

    二十三、企业加强成本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经济效益原则:这是企业经营管理的核心,也是成本管理的目标;

    2.全面管理原则:广义概念上的成本管理,强调全面性即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员管理,一是从投资成立、产品选取型开发到产品投产,进入市场以及资金筹集、使用,应考虑成本,包括:投资成本、融资成本、工程成本、产品成本、科研成本;二是从大项目的事前预测、决策,实施中的监控到事后的分析考核,环环紧扣;三是企业从领导到全体员工、各部门的工作,均应纳入成本管理“链”;

    3.责任制原则:责权利相结合以责为中心,赋以相应的权限,完善内部授权制度,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4.科学管理原则:科学的分析、预测,有效的防护性控制和过程控制,避免盲目性单纯的事后算帐;

    5.归口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财务部门是归口总管单位,各项指标应按业务性质、逐级下达落实到各部门、车间、班组直至个人。

    二十四、企业应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保障体系及规章制度:

    合规、切实、可行的《成本计算规程》;

    3.书面分析和会议分析相结合。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面或专题的分析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各种专题分析会,向领导递交书面分析报告,提出问题、建议和措施;

    4.有条件的应建立分析数据库,储存各类数据,提高分析的科学性和工作效率。

    三十

    五、考核的原则和要求:

    1.逐级考核,层层考核。公司考核二级企业及其经营班子和公司各部门领导,二级企业考核三级企业及其经营班子,部门负责人考核所属员工;

    2.科学、合理、有根有据。根据不同部门和业务特点,采用不同的考核标准和方法,例如新产品开发业绩应以最终形成商品化进入市场为标志,不用单纯以技术衡量;销售业债应以货款到帐为依据;指标完成情况以计划、指标、会计记录为依据;

    3.考核和奖惩相结合。根据考核结果应有相应的奖惩兑现。

    三十

    六、考核的主要内容和指标

    1.对企业和负责人主要考核净利润、上交利润、现金流量净增加额、速动比率和净资产利润率、净资产增长率;

    2.对部门考核其所分管的指标,如资金定额、存货周转率、费用计划、采购成本、产品质量、货款回收(应收帐款周转率)筹资成本、投资报酬率等;

    3.对个人考核其所分管的业务工作质量和指标完成情况;

    4.对于难以量化的工作,应建立总结、汇报、讲评制度、述职报告和业绩登记工员簿。

    内部稽核

    三十

    七、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财产安全、酱增值和经营业绩真实,信息数据正确,根据有关法规拟订本制度。

    三十

    八、企业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设置稽核部门、人员或岗位,明确职责、权限、业务范围、职业纪律、工作程序和对相关部门的要求,确保顺利开发工作。

    三十

    九、内部稽核的职责:

    1.以各项财经法律、法规为准绳,对企业筹资、投资,经营活动中的经济事项的佥性核查:

    2.企业制度的各项制度、内部政策、办法的合规性核查;

    3.企业计划、预算、会计记录、会计住处的真实性核查;

    4.企业财产物资的采购、管理、使用、安全、效益核查;

    5.对企业内部牵制订的完善性和执行情况核查;

    6.对分析、考核、业绩评价的公证性核查;

    7.对外勤单位业务人员的督导、抽查、考核;

    8.对特殊案件的调查、审议、核实。

    十、内部稽核的职业纪律:

    客观、公正、保密

    核查事实,提出建议。

    四十

    一、财务部应相应设置财务稽核人员或岗位,按《内部稽核制度》和《会计基础工程规范》要求进行财务稽核;

    1.对会计各岗位处理的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启用、结转、会计报告的核查;

    2.对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3.对银行及证券保证金帐号开设的管理,帐款清理、税收缴纳核查;

    4.财产物资出入库凭证及帐实相符等情况稽核;

    5.重要票证管理情况核查;

    6.其他必要的内容。

    内部管理基础工作

    四十

    二、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基础工作,保障管理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四十

    三、建立内部牵制制度,确保有利管理,防止弊端:

    1.明确牵制制度的原则、组织、分工;

    2.对有关人员和岗位的牵制规定;

    3.出纳岗位的限制条件;

    4.保障牵制制度实施的规定。

    四十

    四、建立原始记录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数据完整、准确、真实、及时。

    1.统一内部原始记录的格式、用途、联数;

    2.明确内部原始记录的填制、传递流程;

    3.规定原始记录的审核、签署、批准权限;

    4.规范原始记录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会计核算、成本计算、经济活动分析中的作用和关系。

    四十

    五、编制内部价格,满足会计核算,内部经济核算和经济责任划分的需要。

    1.制订与企业内部管理经济责任的划分、考核相配套的内部价,如材料、产品、工具、内部劳务的计划价格、调拔价格、内部结逄价格等;

    2.明确价格制订、修改的权限和实施的部门。

    四十

    六、制订各种消耗定额、开支标准:按节约、合理的原则制订和修改。包括材料定额、工时定额、流动资金定额、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各项费用开支标准等。

    四十

    七、完善计量、检测、仪器和手段,保障各项消耗质量的数据准确可靠能分清经济责任和费用归属,包括质量检测、财产计量验收和内部劳务计量的仪器仪表。

    附则

    四十

    八、附则:

    1.企业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拟订具体的实施细则,报本公司备案。

    2.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切题意,结构完整,整体把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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