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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养登记办法】私自抱养户口新政2017

    时间:2020-02-17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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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收养登记办法(一)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发布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三条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推荐访问:收养 登记 办法 中国公民收养登记办法 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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