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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设施规划项目招标文件

    时间:2021-10-05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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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服务类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

    殡葬设施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FHZFCG(2020) 127D

    采购单位: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代理机构: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 ....................................................................6 一、特别说明 ...................................................................6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8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9 四、投标报价 ...................................................................9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9 六、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9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10 八、转包或分包 ................................................................10 九、招标代理费 ................................................................10 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11 第四章 开标及评标 .................................................................22 一、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22 二、电子交易活动中止 ..........................................................14 三、评标委员会 ................................................................14 四、评标方法 ..................................................................23 五、评标程序 ..................................................................24 六、定标 ......................................................................28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28 八、合同签订 ..................................................................29 九、履约验收 ..................................................................29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内容 ...........................................................34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宁 波 市 奉 化 区 民 政 局 殡 葬 设 施 规 划 项 目 的 潜 在 投 标 人 应 在 浙 江 政 府 采 购 网(gd://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0 年 11 月 17 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HZFCG(2020)127D

    项目名称: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殡葬设施规划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40 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40 万元

    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0 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0 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特定条件: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

    3、方式:

    3.1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

    3.2 本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gds://zczcygov.cn)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14:0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 年 11 月 17 日 14: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 277 号裙楼4 楼);

    4、开标时间后 30 分钟内(2020 年 11 月 17 日 14:30 前)投标人应该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中使用制作投标文件的 CA 锁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2020 年 11 月 17 日 14:30 前)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使用以 U 盘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若还是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5、注意事项:

    (1)鉴于近期“新冠疫情”防控需要,建议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但需注意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 CA 锁准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2)在投标文件解密前,请务必检验 CA 锁与所用电脑的兼容性,部分电脑因 CA 驱动未正常安装、USB 接口兼容性差等原因可能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标前准备: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 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 标 人 自 行 承 担 。

    ( 具 体 操 作 详 见 供 应 商 -CA 申 领 操 作 指 南gd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

    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gd://zc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

    4、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 份,按政采云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5、关于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于截止时间前,将以 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或邮寄到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不予接收。U 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数量 1 份。

    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中心(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 277 号裙楼 432 办公室)。

    收件人:舒老师 联系方式:0574-88589815 备注:邮寄时必须在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名称,否则邮寄接收不顺利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6、本项目开标日期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实行“不见面开标”,请投标人严格遵守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请投标人严格遵守宁波市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如现场递交备份文件的,请投标人安排“甬行码”/“健康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1 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 277 号裙楼 4 楼)递交后离开。

    7、本项目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gd://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gd://zcnbzfcg.cn”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 gd://fenghua.bidding.gov.cn”。参加投

    标的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站,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8、相关内容须知:《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宁波市奉化区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gd://fenghua.bidding.gov.cn/。

    9、集中答疑会或现场考察: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路 567 号 项目执行岗: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01051 质疑答复岗:袁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01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德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奉化区南山路 160 号商贸大厦 14 楼

    项目执行岗:林远远

    联系方式 0574-88581100 质疑答复岗:丁瑶瑾

    联系方式:0574-8858110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称:宁波市奉化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丁先生

    联系电话:0574-89285326 地

    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 275 号

    2020 年 10 月 22 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注: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人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

    一、特别说明

    (一)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二)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四)询问、质疑及投诉 1、询问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采购单位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质疑

    (1)提出质疑的期限 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间或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提出质疑的要求 ①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投标人以电话、传真或电邮形式提交的质疑属于无效质疑。

    ②质疑书内容应包括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传真、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格式按财政部发布的质疑书范本格式执行。

    ③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 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投标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⑤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⑥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只能一次性提出质疑。

    (3)质疑的回复 招标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格式按财政部发布的投诉书范本格式执行。

    4 4 、投标人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 十七条,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 1 1 至 至 3 3 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 。

    (五)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采购信息发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采购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采购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采购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六)关于分公司投标 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特殊行业外。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法人身份参加。

    (七)关于知识产权 1、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

    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八)投标人的风险 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和要求,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应采用电子签章。

    (一)资信技术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人自查表; 2、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2019 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或投标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2020 年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20 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8、投标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9、技术响应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10、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11、投标投标人响应第三方检测的承诺书; 12、同类业绩情况一览表; 13、评分标准或采购文件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1)„„

    (2)„„ (二)报价文件内容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请提供)。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二)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四、投标报价

    (一)投标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规划编制费、规划所需的补充测量费、购买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

    (三)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一)自投标截止日起 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六、电子投标文件部分

    (一)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二)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电子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

    托人签名或盖章。电子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交易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电子投标文件撤回。

    八、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其余工作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4、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九、招标代理费

    中标服务费:本招标公司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收取中标服务费,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应在本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 5 个工作日内向本招标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银行票汇款、电汇款。

    第三章 采购内容和技术(服务)要求 一、项目背景

    1、国家殡葬事业发展新要求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进公墓规范化建设,优化殡葬资源配置,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20】16 号)精神和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工作要求,

    2、健全殡葬体系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新时期新形势下加快推进殡葬体系建设,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殡葬体系建设,重在节约土地和森林等自然资源,以“不占地或少占地”,“少耗资源”为目标,积极引导多种葬式的开展,促进葬式结构的转变。

    3、落实殡葬设施建设的客观需求 随着奉化区老龄化加速,殡葬设施存量用地逼近极限,现状殡葬设施逐渐难以满足需求。同时奉化尚未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由于缺乏长期有效的规划指引,现状殡葬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生态控制要素等的矛盾日益突出,亟待规划予以梳理和完善。

    4、与国土空间呈现错综复杂的关系 殡葬设施是重要的民生设施,现状殡葬设施与林地、耕地等关系错综复杂。除殡仪馆(B9)外,墓地、骨灰存放处、殡仪服务场所等其他殡葬设施用地未纳入城乡建设用地范畴。在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中,殡葬设施用地势必会独立识别,因此需要专项规划予以保障落实。

    二、规划范围和期限

    1、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区为奉化区行政辖区范围,包括 8 个街道(锦屏、岳林、江口、方桥、西坞、萧王庙、尚田、莼湖)和四个镇(溪口、裘村、松岙、大堰),总面积约 1368 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 2020-2035 年。

    近期:至 2025 年。

    远期: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致,至 2035 年。

    3、规划对象 本规划的殡葬设施是为开展殡葬活动而建立的殡仪设施、火化设施、墓地设施和骨灰安放设施的统称,主要以公益性公墓、城乡骨灰存放设施为主,还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场所、经营性公墓等殡葬设施。

    三、规划指导思想、原则

    1、规划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奉化区国土空间发展大局,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出发点,以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为主要内容,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充分发挥政府在殡葬改革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殡葬事业发展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2、规划原则 (1)多规协调,合理布局 殡葬设施的规划布局应统筹考虑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的要求,结合设施便利度、交通可达性等要求合理布局。

    (2)适度前瞻,保障实施 紧密结合殡葬改革的发展方向,既要满足殡葬设施长远发展的要求,又要考虑殡葬设施近期实施条件,处理好规划的前瞻性与近期操作的关系。

    (3)公平公正、以人为本 贯彻“以人为本”理念,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文明和多样化的丧事服务。布局规划应贯彻殡葬改革的精神,适当兼顾中国特有的丧葬习俗。

    (4)节约集约、共建共享 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存量空间,节约集约用地,提高现有殡葬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殡葬设施应做到资源共享,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

    四、主要规划内容

    1、殡葬设施现状评估 全面、深入地对奉化现有殡葬设施进行详实调研,全面掌握殡葬设施现状存量、空间分布、发展需求等情况。构筑综合评价体系,与生态要素、城市发展规划等比对,识别现状主要问题。深入研究殡葬事业现代化发展趋势,对需求进行预判,突出人文关怀。

    2、规划分析 分析奉化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上位及相关规划解读、殡葬行业发展趋势分析、结合目前奉化现实基础,合理预测死亡人口规模、公墓设施规模以及明确葬式结构比例等,明确用地需求,发展趋势对公共空间的需求等。

    4、规划战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要求,全面提升殡葬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殡葬服务需求,发展与奉化区殡葬改革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奉化区建

    设相协调的城市社会殡葬服务体系,促进社会殡葬事业的良性发展,实现“节地安葬、生态安葬”的总体目标。并结合实际制定近期、中期、远期的建设目标。

    5、规划布局 综合考虑殡葬事业发展趋势、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及各镇、街道的人口、地域分布情况,在每个镇、街道布点 1 至 3 处镇级公益性公墓、城乡骨灰存放设施,还包括殡仪馆、殡仪服务场所、经营性公墓等殡葬设施。

    6、保障措施和近期建设计划 提出制定支撑规划实施的相关政策建议、保障措施和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五、商务要求 项目期限 1、现状调研和准备阶段(2020 年 11-12 月):资料收集、现场踏勘、部门座谈等。

    2、初稿编制阶段(2021 年 1 月-2021 年 3 月):编制规划初稿、中间检查,并提交技术审查。

    3、征求意见阶段(2021 年 3 月-4 月):规划初步成果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

    4、成果编制阶段(2020 年 5-6 月):成果提交专家及各部门进行评审,提交成果。

    付款条件 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预付合同总价的 30%;项目方案通过评审时,15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40%的进度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 15 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一次性全额结清。

    项目成果要求 1、专项规划成果报告纳入奉化区国土空间规划; 2、100 份专项规划成果报告及全部内容的电子文件光盘。

    成果验收 项目完成后组织成果验收。

    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保证及相关服务的承诺。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中标人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四章 开标及评标 一、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一)投标截止时间后,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

    (二)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三)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四)主持人宣布商务技术得分及无效(废)投标情形(如有),公布经商务技术(资信)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商务技术得分。

    (五)启封报价文件资料,主持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报价文件资料进行评审,核准投标报价及计算价格分,汇总商务技术分、价格分,根据得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主持人公布评标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二、电子交易活动中止

    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

    三 、评标委员会 (一)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专家库随机抽取,如采购人不派代表评审,则评委会全部由评审专家组成。

    (二)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进行评标;评标的依据为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评审人员应独立评标,不得带有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影响他人评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三)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任职单位与采购人或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4、曾经参加过该采购项目的进口产品或采购文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的论证和咨询服务工作; 5、是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的上级主管部门、控股或参股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与该供应商存在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6、评标委员会成员之间具有配偶、近亲属关系; 7、同一单位的评审专家在同一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中超过一名;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四)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投标人所递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

    (五)评委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四、评标方法 (一)本次采购项目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二)评分权重:总分 100 分 评分项目 资信技术分(%)

    价格分(%)

    权重 80 20 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1-价格折扣率)

    价格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 2、合格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资信技术分。

    3、报价要求:本次采购设有预算价(或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超出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小组可以在“政采云”平台在线询标或其他

    有效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同一份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或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的内容(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有规定处理方法的除外)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在线回复或其他有效形式在询标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或说明(需盖电子签章或实体公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评标方法第四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小组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如果投标方代表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在“政采云”平台作出在线回复且无其他有效回复方式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其作出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文件错误修正原则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4、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小组认为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此时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义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客户端填写的报价与以 pdf 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不一致的,应以 pdf 格式上传文件中的报价为准。

    评标委员会可以拒绝接受不是中文版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相关的资料。

    五、评标程序 (一)资格条件审查 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资格条件审查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本项目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zc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zc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特定条件(如有):

    (二)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审查类别 审查内容 符合性审查 1、投标承诺函已提交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3、投标文件完全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4、投标文件没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5、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三)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可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1、在电子开评标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或按时解密且提交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或读取失败的; (2)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签字、盖章的;( 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投标人公章部分均须 A CA 签章。)

    2、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投标承诺函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8)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项(含)以上的; (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差错相同 2 处以上的; (6)资信技术文件中出现报价或单价的。

    4、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投标报价中出现缺项、漏项或被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四)评分表 评分标准(兼评委打分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 分值

    资信技术80分 1、响应程度(20 分):

    对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的得 20 分;非带“▲”技术(服务)要求每负偏离一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2、项目背景分析(5 分)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规划背景分析进行综合评议 1)项目背景分析透彻、全面,3-5 分; 2)项目背景具有基本内容 0-2.9。

    3、项目情况了解及规划分析(16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现状情况及相关规划评析进行综合评议 1)有针对性分析项目现状情况、评估存在的问题(0-5 分); 2)分街道、分类别分析现状情况进行综合评议(0-6 分); 3)分析解读相关规划、相关政策的全面性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4、项目方案(15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方案进行评比,综合评议:

    1)项目方案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符合实际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2)项目方案发展战略、分期目标及规划需求、规模预测科学合理性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3)规划实施相关政策建议、保障措施到位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5、进度安排和服务保障(5 分)

    1)评委会根据项目整体工作阶段及任务划分、进度控制是否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是否科学,视科学及准确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0-3 分。

    2)具有后续服务承诺及服务条款,评委根据内容进行综合评议 0-2 分。

    6、配备人员情况(5 分):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岗位设置、人员层次、工作经验、技能水平、数量、工作内容进行综合评议,0-5 分。

    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开标日前连续 3 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公章。

    7、跟踪服务(5 分)

    评委根据跟踪服务的方案及投标人售后服务响应及时性,根据投标人距离本项目远近情况等进行综合评议 0-5 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证书(2 分)

    1)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没有或过期的不得分。(要求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规划类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 1 分。(要求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9、业绩(5 分)

    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含正在履约的)每个得 1 分,最多得 5 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0、政府采购政策加分(2 分):

    投标人是国家认定的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的加 2 分。

    资信技术得分 报价 20 分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参与评审价格最低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余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价格权值×100 参与评审价格=投标价格×(1-价格折扣率)

    专家签字:

    注:①评委在上表设定的分值范围内打分(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平均分值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

    ②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

    ③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④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定标 (一)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奉化区分网上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落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

    (三)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凡发现中标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七、评标过程的监控与保密 1、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开标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以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八、合同签订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

    云南XX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丽水金都”项目

    规 划 设 计 方 案 招 标 文 件

    所属地区:云南省XX市XX区城南片区南海子工业园区

    招标内容:经云南XX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对XX市城南片区“丽水金都”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并具有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投标。

    一、项目概况:

    1、拟建地点:云南省XX市XX区城南片区南海子工业园区,北邻天源路,宽25米,东邻永平路大道,宽60米,南邻文笔路,路宽42米(已修好),西邻城平安路,道路宽25米(见图纸附后)。

    2、建筑规模与目标:

    项目总用地147.391亩,建筑面积为295000平方米,其中90m2以下占70%,90 m2~120 m2占15%,120 m2~160 m2占7%,160 m2以上占8%。建筑间距控制为1:1,绿化率为35%左右。房屋不限高,但高层建筑控制在25%,容积率4.0以内。小区内有公共配套设施(但无学校),道路边线为用地红线,但政府要求,沿道路红线拟建建筑物退5米,层高控制在6层内,如果每加盖一层,则加退1米。

    3、主要建设条件:

    (1) 场地建设条件:项目用地为XX公司购买,其回填拟在今年底完成。手续由本公司办理。

    (2) 基础设备条件:工业园小区的自来水、给排水管道,强电管网沿项目场地外,主道路边已配套完成,可保证将来的正常使用。 (3) 交通运输条件:主干道从本项目东西通过,道路宽60米,项目另两侧均有次干道,中心区公交均在项目南面路边设站台,交通十分方便。 (4) 方案要求营造宽松和谐的居住环境,区间道路及绿化布局合理,方便有序,形成开合有致的空间效果,并充分提高土地利用率。 (5)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单位。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四、招标内容:项目概况中的全部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

    五、本次规划设计方案,报酬由投标人自己报价,包括对选定的方案进行

    修改、定型及模型制作。

    六、未中标方案补偿:如果招标人选中未中标人的一些方案和内容,由双方协商解决,给予补偿。但投标人的路途及差旅、食宿费用自行承担。

    七、招标人拥有对达到招标要求的参赛方案的完全使用权。参加方案征集的单位不与规划方案完成后的单体设计挂钩。

    八、时间安排:

    (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

    日至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资格预审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00元。

    (3)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

    日下午5:00为止。

    九、招标人:云南XX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XX区XX路239号兴泰大厦九楼912室

    电 话:XXXXX

    联系人:XXX

    (编拟:严彪)

    挺有创意的!

    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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