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质范文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作文大全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实习报告
  • 写作方案
  • 教案反思
  • 演讲稿
  • 发言稿
  • 读书笔记
  • 精美散文
  • 读观后感
  • 范文大全
  • 当前位置: 博通范文网 > 心得体会 > 正文

    网络直播行业整治和规范管理方案

    时间:2021-10-0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为坚决有效遏制网络直播行业乱象,科学规范行业规则,促进网络生态持续向好的方向发展,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县广告和网络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针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新情况、新特点,依据《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大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力度,严历查处利用网络直播发布违法违规广告行为,严肃追究相关直播平台责任,坚决有效遏制行业乱象,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标本兼治、管建并举,科学制定推动网络直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管理制度和政策导向,压实网络直播销售商家、平台经营者、网络主播主体责任,切实规范行业规则,进一步营造积极健康、营养丰富、正能量充沛的网络直播空间,不断促进网络生态持续向好。

    二、整治重点

    1、网络直播含有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或者具有社会不良影响的广告;

    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含有低俗、庸俗、媚俗以及传播淫秽色情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含有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序良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等内容的广告;

    2.网络直播含有涉及医疗服务、药品、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化妆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3、网络直播含有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口罩等防护用品以及涉及借疫情宣传疫病防治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4、网络直播含有涉及三无产品、假冒伪劣商品,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网络购物市场秩序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5、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发布法律法规规定应进行审查的违法广告;

    6、网络直播对未来效果、收益等相关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的金融投资理财、收藏品、招商和非法集资广告;

    7、违规广告代言等违法行为;

    8、网络直播变相宣传赌博等内容的违法广告。

    三、整治时间

    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11月1日

    四、阶段安排

    (一)排查清理阶段(2020年8月26日-9月25日)

    摸排属地辖区重点电商平台、社交平台等,及时清理整顿网络直播销售商家、平台、主播存在的广告违法违规问题,促使正在开展网络直播销售的市场主体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规范销售行为。

    (二)集中打击阶段(2020年9月27日-10月15日)

    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查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广告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销售商家、平台、主播责任。

    (三)总结规范阶段(2020年10月16日-10月20日)

    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查找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积极探索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广告发布行为高质量发展的管理规则和政策导向,不断规范网络直播销售活动,促进网络生态持续向好发展。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县局成立“网络直播行业专项整治和规范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任组长,各基层所(分局)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价格监督检查和网络交易监督股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基层所(分局)和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具体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广告监测。加大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的专项监测和网络巡查力度,对在专项监测和巡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要及时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上报县局或者移交公安部门,对发现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对总局交办和省、市局转办的涉嫌违法广告线索,要按时、按要求依法进行查处和反馈。

    (三)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执法办案,完善重点案件协调督办机制,加强与县互联网信息中心、扫黄打非办、文广旅局、公安机关、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对网络直播营销活动中的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开展执法办案,集中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案要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提升执法办案的社会威慑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价格法》《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网络直播销售商家、平台、主播以及其他参与各方,进一步明晰权利、义务与责任,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网络直播销售活动中的广告发布行为。同时,呼呼广大网民自觉抵制“问题直播”,不收看、不点赞、不传播,不为不良直播活动助力加油,铲除“问题直播”滋生成长的土壤,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

    市场秩序整治和规范工作方案(共)

    第一篇

    一、目标与原则

    整治目标。通过集中整治,规范市场秩序,铲除行业霸头,排除发展障碍,着力构建“公平、开放、安全、有序”的市场体系,营造竞争公平、市场开放、经营合法、秩序规范的经济发展环境。

    基本原则。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组织对各类集中交易市场进行排查摸底,把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搞清楚,把导致混乱的原因搞清楚;坚持分级监管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各机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规定职责的整治工作;坚持部门联动的原则,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协调行动;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既要积极开展专项整治,更要加强法制建设,积极探索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

    二、整治重点和工作措施

    以整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生产、生活资料市场为重点,打击制假售假行为。

    1.加强重要商品的监管,抓好食品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设。突出抓好食品药品生产、加工、经营等重点环节,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行为。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村镇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食品店以及小餐馆、公共食堂的卫生安全监管力度,坚决杜绝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阻止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向农村转移。

    2.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过期等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利用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的虚假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杜绝“坑农害农”事件。

    3.严厉查处侵犯本地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仿冒知名、著名、驰名商标等行为,着重查处冒牌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等。

    4.严厉查处涉及人体健康、财产安全和关系国计民生的建材、装饰装潢材料、成品油、汽车摩托车配件、家用电器、手机、电脑及配件、化妆品等行业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

    以整治虚假广告、不规范促销和恶意占压、骗取不当得利为重点,打击传销和商业欺诈行为。

    1.以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领域和媒体、互联网等媒介为重点,整治虚假合同诈骗、虚假信息宣传。打击投资、招商、外贸、中介、特许经营、商业促销等领域的欺诈行为。

    2.加大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宣传力度,防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由市区向我县转移,积极推进打击传销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工作,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发现传销露头就打。严格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培训、计酬和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直销的行为。

    3.协助税务部门加大稽查执法力度。按照“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集中打击偷、逃、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力度。

    积极参加集中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其它行动。

    1、协助公安部门整治强买强卖、敲诈勒索、强揽工程、强占市场等,打击欺行霸市行为。

    2、协助文广新部门查处非法经营的网吧、娱乐场所和非法出版物等行为,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

    3、协助监察部门倡导诚实守信、提高机关效能,进一步强化信用环境建设和政务环境建设。

    三、时间安排和实施步骤

    摸底发动阶段。。开展摸底排查,充分发动全系统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把秩序混乱、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场搞清楚,把存在隐患漏洞搞清楚,把导致秩序混乱的原因搞清楚。对排查掌握的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集中交易市场及重点区域,要做好登记造册并按照问题性质和管辖权限,逐一制定整治方案,落实牵头机构、责任人和整改期限。9月底,各相关单位要把本月的摸排及整治情况报送至县局执法局。

    集中整治阶段。。围绕摸底排查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隐患漏洞,按照既定的整治方案认真抓好落实、彻底整改,使被整治的各类集中交易市场及重点区域的面貌迅速改观,突出问题得到及时解决。专项活动期间,努力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应。树立典型、抓点带面,推动整治工作全面推进。

    总结检查阶段。。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评估,查缺补漏,并组织一次“回头看”,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有效的打击机制、完善的防范机制和规范长效的管理机制。专项行动工作结束后,各机构要向县局报送自查报告。

    四、组织保障和相关要求

    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整治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长、机关股、室、局、协会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执法局,由县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和信息联络等工作。

    坚持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公告栏等宣传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查处的案件和摸排出的违法案件要坚决予以曝光,始终保持整治活动的高压态势。县局公布举报电话:,各机构也要公布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信箱,引导鼓励知情群众大胆举报、投诉,提供线索和证据,畅通舆论舆情的反映渠道。引导各行业协会强化自律意识,加强行业管理。对工作不力导致当地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有关领导和执法犯法、贪赃枉法的行政执法人员,将依据党纪政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强化联合互动,形成整治合力。集中整治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机构要按照县局统一部署,各尽其职,名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配合,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工作,将危害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等政法机关,减少和防止以罚代刑。

    加强督导检查,营造宣传氛围。行动中发现的重大复杂问题要及时报告县局,县局也将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各地进行检查,检查验收情况纳入年度考评。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专项行动,提供案件线索,踊跃揭发危害市场秩序行为及违法犯罪人员,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第二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县有关决策部署,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切实履行工商职责,进一步落实创建工作任务,充分调动市场主办单位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完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着力规范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市场安全,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二、创建范围

    参与“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市场是指:本县范围内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权限的各类商品交易市场。

    三、创建目标

    在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一个责任明晰、考核科学的平安市场创建工作标准和考核体系,使全县平安市场创建覆盖率达95%以上,努力实现“三个不发生”、“一个建立”的创建目标。力求在全县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内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及重大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安全生产事件,不发生危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群死群伤的治安灾害性事故;建立起覆盖全县的组织机构健全、设施安全完善、主体诚信自律、交易稳定有序、制度科学有效、群众满意放心的“平安市场”。

    四、创建重点

    进一步明确市场主办方的责任义务。明确市场主办方为市场第一责任人,督促和指导市场主办方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市场内部管理制度,设置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落实市场安全、商品质量、经营秩序、卫生保洁等市场日常事务及管理责任,全力确保平安市场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进一步加强市场硬件设施管理。继续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作配合、市场具体负责的原则,督促市场开办者加大对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力度;继续按照“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着重突出农村集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工作,帮助市场争取专项资金,引导、扶持市场升级改造。

    进一步加强市场卫生环境管理。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要认真落实卫生管理制度,要设有专职的卫生保洁员,专门负责公共厕所、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管理,做到随时保洁、及时清扫,确保场内清洁卫生;适时开展市场除“四害”活动,定期进行搬家式清扫,清除蚊蝇孳生地。

    进一步加强市场交易秩序管理。按照标准化管理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要求,抓好市场交易秩序的长效管理。固定摊位和店铺做到证照齐全、亮照亮证经营;市场服务功能齐全,摊位布局合理,商品划行归市、明码标价,市场内摊位设置整齐、无摊外摊、店外摊。严格杜绝随意乱设摊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现象,着力为消费者构造和谐、有序的消费环境。

    进一步加强市场安全管理。督促、指导市场主办方对市场设施升级改造到位,确保市场设施安全;督促主办单位按照治安、消防、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不发生纵火、爆炸、盗窃安全事故;及时调解处理买卖纠纷,确保市场内不发生凶杀、抢劫、制假售假、欺诈事件。

    进一步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指导督促市场主办方和市场内食品经营者履行好各自的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履行好入场食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登记制度。配合农业部门做好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相关工作,严格把好商品准入关,确保市场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进一步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按照“六查六看”要求,抓好场内食品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指导食品经营户守法经营、文明服务,营造市场文明诚信经营氛围。严防过期霉变食品流入市场,以猪肉、乳制品等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五、创建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管理局。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处理平安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全面掌握创建活动的进展情况,指导各工商所有效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及时传达创建工作要求,上报工作情况,组织对创建活动进行检查及考核评比。

    广泛宣传发动。各工商所要结合创建活动部署,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大意义,争取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营造“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到“平安市场”创建活动中去。

    落实创建措施。各工商所要紧紧围绕“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目标要求,针对每一个市场的具体情况,拿出各市场创建工作的方案或措施,科学制定“平安市场”创建的具体标准,要根据不同条件,确定不同目标,使“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标可达。机关各股室、局、协会要按照股所结对包保工作的要求,指导、督促工商所全面开展“平安市场”创建工作,帮助解决工作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加强工作协调。“平安市场”创建工作任务重、时间长、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工商所要在“平安市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在立足自身职能、履行监管职责的同时,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起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确保“平安市场”创建活动有序推进。要加强信息沟通,查找薄弱环节,研究落实创建工作措施,推动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工作考核。为有效推进平安市场创建活动的开展,我局将适时开展检查考核,对组织有力、成效显著的工商所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问责。

    加强信息沟通。各工商所要严格情况报送制度,及时掌握创建工作动态,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每半年向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平安创建工作总结。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工商局中心工作为重点,以服务“五位一体”建设为目标,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全面提升工商行政管理水平,为我县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考评对象

    各工商所和县局机关股室、局、协会。

    三、目标任务

    2014年度各工商所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

    2014年度机关股室、局、协会目标任务及评分标准。

    四、考评办法

    对工商所,机关股室、局、协会分别进行百分制考核。

    对工商所的考评。

    1.自查。各工商所对照县局下发的目标任务,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得分、加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和获奖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县局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

    2.县局组织互查互助组每年开展两次互查互助活动,根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扣分,详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互查互助办法》。

    3.结合平时督查及通报记录,县局股室、局、协会对各工商所相关单项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分别进行评分。评分要依据本方案,扣分要附明细事项和理由。

    4.县局目标考核小组抽调人员年终对各工商所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实地考评。

    5.综合评议。

    对县局机关各股室、局、协会的考评

    1.自查。县局机关各股室、局、协会对照县局下发的工作目标任务,对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得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有关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局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

    2.以省、市、县局督查、通报记录和开展活动记录为依据,县局效能办、县局各项工作和制度的执行责任部门分别对县局机关各股室、局、协会效能建设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各项综合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分。

    3.县局机关对工商所全面工作实行结对包保。各工商所在省、市局互查、督查、检查、实地考评等活动中被扣分的,属各股室、局、协会的相关单项业务的,扣除该股室、局、协会相同的分值;其他包保工作,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所全面工作结对包保办法》扣分。

    4.综合评议。

    五、加分事项(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获省委、省政府、国家工商总局综合性表彰加0.5分,获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委及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单项表彰加0.4分;

    获省局、市委、市政府综合性表彰加0.4分,获市局表彰加0.3分。

    获县委、县政府综合性表彰加0.25分。

    获镇委、镇政府综合性表彰加0.2分,单项表彰加0.1分。

    综合性表彰指文明单位、目标管理考评及支持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行风政风评议及效能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双拥模范。

    业务工作创新被省、市局认可,经省、市局局长办公会决定推广的,每项加0.4分和0.3分。各单位工作人员被抽中参加省、市局业务素质考试,获省局抽考前三名,分别加0.4分、0.3分、0.2分;获市局抽考前三名分别加0.3分、0.2分、0.1分。

    依法查处干扰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人身安全的大案要案,个案罚没入库金额10万元以上的案件,每件加0.2分;30万元以上的案件,每件加0.5分。

    以上获奖以当年度工作获奖有效文件或证书为准。同一项工作多层次受表彰的,按最高分计分,不重复加分。加分仅适用于工商所及执法局、注册局、市场规范局。

    六、扣分事项

    (一)针对包保内容,被省、市、县局领导或股室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按例分别每次扣所在工商所、机关股室、局、协会0.5分、0.3分、0.2分。

    被省、市、县效能办检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按例分别扣0.5分、0.3分、0.2分;被省、市、县工商局效能办检查发现问题并通报的,按例每次分别扣所在单位0.5分、0.3分、0.2分。

    县局股室、局、协会主管业务工作在基层落实不力,在一个工商所被省、市、县局领导检查发现并通报的,相关股室、局、协会在该工商所未发现同类问题的,按例分别扣县局相关股室、局、协会0.5分、0.3分、0.2分;县局股室、局、协会因食品安全包保任务在基层落实不力,在包保工商所被省、市、县局领导检查发现问题,而包保股室、局、协会在该工商所范围内未发现同类问题的,按例每次扣相关股室、局、协会0.5分、0.3分、0.2分。

    对举报、媒体报道或政务公开渠道反映的问题不解决或解决不力的,经查属实,对责任单位每次扣0.5分。

    具体行政行为经复议或诉讼,被撤销、变更或者被确认违法的,对责任单位每次扣0.5分。

    年终实地考评扣分。

    七、否决事项

    对发生以下五个方面重大问题之一的单位,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或未完成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目标的。

    发生重大安全工作责任事故的。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发生重大问题的。

    因渎职失职,工作中发生重大问题,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单位负责人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

    机关股室、局、协会受到企事业单位、个人投诉举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或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被效能办通报,或主管业务工作出现失误,影响全局工作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等,经核查属实的,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八、考核奖惩

    加分、扣分、否决事项认定由县局目标管理考评办公室牵头,报局长办公会议审定,分别在总分中加分或扣分。

    对被考核工商所和机关股室、局、协会,依据考评结果评定四个等次,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60分以下)。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县局予以表彰奖励。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责成其主要负责人提出整改措施。

    对各工商所的奖励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评出1名优秀单位、2名良好单位,其余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

    对县局机关股室、局、协会的奖励

    年终根据考核结果,评出2名优秀单位、3名良好单位;其余为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第四篇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县局成立县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各工商所所长及机关股、室、局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企业监管股,具体负责此次行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工商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

    二、安全生产检查时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时间为6月25日至9月20日。大检查行动共分为以下几个步骤:6月25日至7月10日前,部署本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自纠;7月1日至8月31日,各工商所组织安全生产全面大检查,并认真填写《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场检查记录》和《安全生产督查情况表》;7月上旬,县政府组织对部门督查;8月中旬,省市政府将分别组织对各部门进行督查。各工商所在每月的27日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汇总表》。请各工商所认真对照上述时间要求,抓好落实。

    三、检查行动要求

    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工商所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机制,确保本次行动顺利开展。

    统筹谋划,强化监管。要按照网格化监管责任要求进行检查,不留监管死角及盲区。同时,要把此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放在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即前置许可和高危行业,如: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公共娱乐场所、民爆物品、建筑施工等。认真检查上述行业的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限内,是否有超范围经营行为,在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依法予以处理。

    认真履职,强化责任。各所在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要充分发挥工商职能,认真履行工商职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对经营范围属一般经营项目的无照经营行为,符合办照条件的,限5个工作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认真履行抄告义务,积极配合相关主管部门查处取缔,及时下发《停止违法经营活动通知》。

    各工商所要按照县局规定的时间节点,认真开展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并按规定时间填报各种表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有关情况汇总表》及检查活动图片于9月18日前上报县局企业监管股。第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及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县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发展的原则,积极配合政府整合部门监管职能,进一步宣传和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工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履职尽责意识,着力解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活动主题

    共建食品安全,同筑和谐。

    三、主要内容

    重点围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狠抓存在问题的整改,积极推进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调查研究和跟踪督查等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三行”、“六进”活动,全面促进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具体内容包括:

    1、大力加强宣传培训。对食品经营者以培训班、集体约谈等方式,宣讲《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提升其自律管理水平;对本系统监管者以轮执讲座、一季一考等方式,培训《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对社会以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2、扎实开展行政指导。以网格化监管为抓手,以日常监管为基础,全面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地宣传法条知识,督促经营者自行纠正,前移执法关口。

    3、有效实施监督检查。一是日常巡查。按照规定的巡查频次,对照《工商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巡查监管工作规范》规定的巡查内容,加强日常巡查,检查食品经营者证照、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建立等事项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查缴以感观能发现的“三无”、过期、变质食品。二是专项检查。全县食品安全监管除了加强日常巡查外,高度重视专项检查,结合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打击“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整治、校园周边食品专项整治、肉制品专项检查以及节日期间食品专项整治等多项专整治,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互查互助。依照《巡查监管工作互查互助办法》,从各工商所抽调业务精、能力强的同志担任互查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报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后通报,限期整改,达到相互学习、互帮互助、共同提高的目的。四是质量抽查。根据年度抽查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全年食品质量监测工作。对质量监测不合格的食品依法作出了退市处理和行政处罚。

    4、推进“票证通”系统的全面使用。把食品批发户、食品配送户、食品总经销或总代理等经营户作为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源头单位,进一步完善 “票证通”的推广与正常应用工作,定期开展“票证通”系统网上和实地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县共开通“票证通”用户182户,督促其全面使用,从而抓住监管重点,前移监管关口。

    5、全面完成交办任务。按县人大、政府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不折不扣地完成交办的任务。

    四、活动安排

    全县工商系统“食品安全行”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制定《县工商系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门动员大会,明确“食品安全行”的目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与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营造氛围,扩大影响。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

    全面自查。全县三级网格针对包保的网格、二级网格针对监管的辖区、一级网格针对全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现状,全面开展自查行动,对照《食品安全法》赋予的职责,查找与纠正监管实践中存在的的不足与问题。

    普法宣传。各机构要结合实际,组织执法人员和广大食品经营者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执法人员要按照省局下发的业务大练兵提纲规定的内容,采取个人自学、集体辅导、办班培训,业务考试等方法,全面提高监管能力;对食品经营者要依照《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制度,通过办班培训、印发宣传材料、现场指导等方法,努力提升其自律水平;同时,广泛运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宣传《食品安全法》等关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

    监督检查。各机构要认真地、不间断地排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点,结合开展食品专项整治活动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行动,做到科学安排,统筹兼顾,重点突出,打防结合,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活动,确保“食品安全行”活动取得实效。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

    各机构要认真总结“食品安全行”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加以改正,认真搜集整理活动期间好的新闻素材,撰写宣传材料,全面搜集整理开展“食品安全行”活动有关资料,做好总结归档。

    五、工作要求

    “食品安全行”活动,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综合性活动,与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对促进经济乃至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各机构要高度重视,下大气力,克服困难,切实抓出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要统一领导,精心组织,统一规划,突出主题,做到齐抓共管,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突出活动重点。各机构要把“食品安全行”活动与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与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自律义务相结合;食品安全日常巡查、责令改正、行政约谈与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相结合。围绕活动主题,丰富活动内容,突出活动重点,在树立工商执法形象、宣传活动成果、营造食品安全氛围、建立完善机制上下功夫,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上台阶。

    搞好社会宣传。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大力宣传,做到全社会关心、重视食品安全。要及时总结经验,交流信息,真正把“食品安全行”活动扎实、有效、深入地推向经营者、推向消费者、推向全社会。第六篇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局成立县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县局副局长担任,各工商所所长及机关股室局负责人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企业监管股,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并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局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参加单位。

    二、活动主题及时间安排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5月3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要求

    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工商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统筹谋划,突出重点。要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

    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形成安全生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各工商所要按照县局规定的时间,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参与各种知识竞赛,并认真总结经验,推广好的做法,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并及时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等相关材料。第七篇

    一、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县局成立集中打击清理传销行动指挥部,指挥部具体承担全县、全系统集中打击清理传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和信息员负责日常工作。

    县局效能办成立督查组,对集中打击传销整治行动进行督查。

    县局抽调人员成立20人的应急分队,随时支援各镇、区组织开展的打传集中行动,依法查处传销违法案件。

    二、工商部门职责和打传办职责

    1、工商部门职责:负责依照《禁止传销条例》查处各类传销行为,做好对传销活动的清理、教育、行政处罚工作;依法取缔、查封传销窝点,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固定证据;会同各镇、社区居委及司法部门做好受骗参与传销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消除其抵触情绪;会同公安、房产部门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的单位和人员、为传销提供便利的房屋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予以处罚;对查获的外地传销人员,及时通知其所在地基层组织,共同做好教育和稳控工作。

    2、打传办职责:各镇、区打传办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作为,切实履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要及时掌握辖区传销活动动态,通报打击传销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协调、促进成员单位之间协作与配合;要认真落实一日一报、重大事项即时即报制度,及时向县打传办报送摸排情况和工作动态、工作进展;加强对传销活动新动向、新情况、新特点的调查研究,拿出打击传销的新办法、新对策、新举措,推动长效机制的落实。

    三、工商部门工作流程

    各级工商部门在参加当地党委、政府组织的打击清理行动中,要按以下流程做好现场检查、证据收集巩固和取缔工作:

    1、协助有关部门控制传销分子,稳控现场秩序。

    2、核查传销人员的身份,并逐一登记,甄别重点人员,录入传销人员信息,建立传销人员综合信息库。

    3、实施现场检查;查阅、复制有关涉传资料;查封、扣押涉嫌传销的商品、工具、书籍、笔记、票据、账簿等。

    4、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摄像、拍照,对传销人员予以拍照。

    5、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将现场收集的证据材料、资料、物品整理归档,做到一点一档。

    6、会同有关部门通知出租屋业主到场接受调查,更换门锁,督促业主以书面形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书面承诺保证。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集中打击清理传销行动是县委、县政府针对我县传销活动的关键时期决定开展的一次集中行动,是维护我县社会政治稳定的一项具体举措,是一场硬仗。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把打击传销活动作为当前一件大事来抓,举全局之力,认真开展好这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一把手”要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要充实打传办的力量,集中办公,高效运转。

    2、密切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密切与公安、城管、房产、镇、社区居委会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形成打击合力。

    3、突出重点,加大打击力度。要根据掌握的案件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传销案件,对涉及人员多、影响大、跨地域活动的传销组织,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要集中清查传销人员易于聚集的小区,强化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的管理,反复清查,不留死角。

    4、加强取证,注意人身安全。在行动中,要加强视频、等证据收集工作,凡发现非法拘禁、妨碍公务、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收集证据的同时,立即通知所在镇、区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派员现场依法查处,确保人身安全。

    5、加强报送,确保信息畅通。各所要建立信息专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第一阶段行动开始前,各所将行动方案报县打传办同意后再组织实施。打击清理行动期间实行一日一报制,于当日15:30时前向县打传办报送日报表及工作动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案件和重要事项随时上报。要注重经验总结、树立样板、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形成良好氛围。5月30日15:30时前向县打传办报送集中打击清理传销行动总结材料。第八篇

    一、专项执法行动重点

    重点商品。以关注民生为切入点,重点查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家用电子电器、日用百货、食品、建筑装修装饰材料、涉农产品等商品上发生的“傍名牌”行为。

    重点行为。假冒驰名商标的违法行为;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违法行为;仿冒知名企业名称的违法行为;通过制造市场混淆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其他“傍名牌”违法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

    三、工作措施

    强化检查。要根据辖区商品经营的特点,认真细致地开展摸排和检查,明确行动重点,划定监管人员分工,以日常巡查为基础,以专项行动为抓手,扎扎实实开展大检查活动。

    政企联手。要坚持把打击“傍名牌”与保护名优产品相结合,积极与名优品牌企业开展联手打击行动,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突出案件查处。针对“傍名牌”行为表现形式比较复杂,要加强对“傍名牌”行为特点进行深入细致研究。根据“傍名牌”行为的具体表现,综合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条款,依法查处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傍名牌”案件。对发现的“傍名牌”行为,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强化联动与协作。要加强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情况通报和执法协作,加强与公安、知识产权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对重大疑难案件,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及时向上级工商机关报告。在查办案件中,要按照《工商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按规定移交涉嫌犯罪案件,严禁以罚代刑。

    广泛发动。要加强舆论宣传,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发动名优企业和广大消费者提供案源线索,举报违法行为,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傍名牌”行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及时准确地提供信息,让“傍名牌”行为无处藏身。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专项执法工作,把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作为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确保信息畅通。要切实加强专项执法行动信息报送,及时、客观、准确地上报当地专项执法行动进展情况、工作信息及相关报表。遇有重要情况或重大案件,随时上报。县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单位于每月26日前报送本月《打击“傍名牌”专项执法行动工作统计表》和典型案例,并于2014年6月26日同时上报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及时上报。

    语句很简单,传达出的意义却很深刻。

    吸收了不少经验。

    推荐访问:整治 直播 规范

    • 读/观后感
    • 精美散文
    • 读书笔记
    • 演讲
    • 反思
    • 方案
    • 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