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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问题

    时间:2021-10-07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新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的问题》的内容,具体内容:一、有关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些概念 1.政府职能的含义对政府职能的含义,不同的学者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对政府职能有不同的理解,总的来看,对政府职能的含义,可以进行如下理解:所谓...

    一、有关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些概念

    1.政府职能的含义

    对政府职能的含义,不同的学者由于研究角度的不同,对政府职能有不同的理解,总的来看,对政府职能的含义,可以进行如下理解:所谓政府职能,就是指政府作为主要的行政机关,凭借一定的手段所要履行的一些基本的职能,它的客体是对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的管理。这些职能的正确全面履行对政府部门是极大的考验。

    2.政府职能转变的含义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中国实行了改革开放,使得中国面貌焕然一新。2013 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又进行了一次翻天覆地的改革,在这 35 年的时间里,中国社会发生的变化是巨大的,政府职能也发生了相应的转变。在不同的历史环境下,政府的职能也有其不同的重点、内容、范围以及履行职能的方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我国一大客观规律,当然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也是随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变化的,主要受我国经济条件的影响。所谓政府职能转变,主要是指为了适应客观环境条件的变化,政府职能在职能重心、社会管理职能的性质、内容和改造

    职能的方式上的转变。在当前,我国面临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社会矛盾,可以说是,正处于改革开放 35 年来最艰难的时刻,我国的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如何走出这个深水区,需要所有人齐心协力,一起想办法。

    3.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

    行政体制的改革,主要包括,职能的改革,机构的改革,人事的改革,还有法律。其中职能的改革主要就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机构的改革主要有横向和纵向的改革,人事改革主要是人员的变化,人员职位的调整等,法律主要是指要依法行政。我们可以看到政府职能的转变是行政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行政体制改革首当其冲是转变政府职能,只有职能变了,行政体制改革其它三方面才要做出同时的调整。当然了,单注重改一方面,行政体制改革也不能达到改革的目的。

    二、新视角下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要想更好地发挥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就必须进行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必须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必须增强政府公信力,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1.主要从政府官员的角度来说:领导干部贪权意识显著存在。我们知道政府职能转变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它不是三天五天就可以完成的工作。在政府职能转变中,行政审批是一项主要的内容。在审批过程中,有些领导就不愿意把权力下放给下属,不愿意减少审批过程,只想紧紧握住手中的权力,这严重阻碍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2.从政府本身的职能来说:政府缺位,错位,越位现象严重。在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府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严重。这主要是指一些本该由政府去做的工作政府没有做到位;一些本不该政府去做的工作,政府也不愿意把它交给其他组织去做;一些本该由其他组织去做的工作,政府却通过手中的权利干涉其他组织。

    3.从政府的组织结构来说:目前我国政府内部部门臃肿,设置不合理,导致行政效率偏低。早在 1980 年邓小平就着重从科学设置部门结构、提高行政效率的角度,提出了政府部门改革的问题。他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指出:"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不讲效率,不负责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诿......这无论在我们的内部事务中,或是在国际交往中,都已达到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①我们必须要精简机构,理顺关系。

    4.从政府管理运行方面来说:主要表现为职能转变滞后,政府自身改革滞后,行政审批结构不合理,公共服务职能薄弱等。

    三、新视角下转变政府职能的建议

    1.政府官员的角度来说:政府官员要学会放权,使政府、市场、社会达到共治。主要是向市场放权,向社会放权,使它们拥有更多的自主权。

    2.从政府自身的职能来说:要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要通过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把权利下放,让政府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该自己做的事主动让出来,交给别人去做。政府还要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的提供。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

    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3.从政府的机构来说:深化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深化机构改革,优化政府机构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行政运行机制。还要统筹党政群机构改革,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稳妥地实行大部制。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市)体制改革。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规定职数配置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量。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4.从政府管理运行方面来说:要加快职能转变,政府直接配置资源的范围要缩小,要交给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对微观经济主体干预要减少,要加强对宏观经济的干预,要加强政府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政府要加强自身的改革,在三公消费方面要具体到每一个市,县,乡,使它成为一种制度为大家广泛接受。合理调整行政审批结构,减少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通过释放权力,使政府管好自己应该管的地方,不该管的地方主动交给其他组织去管。通过财政补贴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水平,如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

    字字精辟!

    关于新形势下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的调查报告

    乡镇作为权力传递体系的末端,长期以来形成了传指令、收税费、包村组的工作模式,农业税免征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转型考验,出现观念、方法、思路、模式的不适应。令人堪忧的是许多乡镇无所适从,千头万绪不知从何做起,感觉抓党务太虚,抓经济太难,抓稳定没权,抓服务太大。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林业、土地、司法等部分业务职能的上收,使得乡镇的职权越来越小,造成部分乡镇处于留守“内阁”状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乡镇职能如何实现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调查组,深入到部分乡镇,对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职能等方面进行调研,现就调查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我县乡镇政府职能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现状

    (一)目前乡镇政府承担的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工作对象,可以从三个方面来认识目前乡镇政府所发挥的基本职能:一是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群众;二是乡镇政府对上级政府和部门;三是乡镇政府对本机关的行政干部。

    从第一个方面看,乡镇政府的职能包括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市场秩序维持、突发性事件的处理、城镇规划和建设、民政优抚、纠纷调解、发展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招商引资、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等。综合来看,主要是提供秩序、提供公共服务和发展农村经济三项。

    从第二个方面看,乡镇政府的职能包括“防火墙”和贯彻落实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如计划生育、耕地保护等。所谓防火墙,其基本着眼点是保证墙内的安全,而不是扑灭墙外的火,因此它与乡镇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提供秩序的功能相仿,但又不完全一样。比如,上级政府为防止在重大活动期间出现上访事件,要求乡镇提前排查不稳定因素的工作。

    从第三个方面看,乡镇政府要为自己的干部提供基本的生活待遇,并制定一系列的工作规则,保证整个行政系统正常运转。从实践看,干部的基本生活待遇问题是乡镇政府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因而是乡镇政府的头等大事。

    二、改革后乡镇政府履行职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从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特别是免征农业税后,乡镇工作不但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质的变化,而且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一些与新形势不相适应的问题很快凸显出来,给乡镇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

    (一)目前乡镇履行职能存在“不适应”的表现

    1、乡镇职能仍然存在错位、越位、缺位的现象。一是乡镇职能错位。主要表现为政企不分、政事不分、政社不分,在经济活动中扮演管理、经营等多重角色。二是乡镇职能越位。乡镇作为基层政权组织,直接接触农民群众,也承载了农民群众众多的期望,加上计划经济体制下乡镇管理模式的定势影响,乡镇职能仍然出现泛化现象,政府管的事情很多,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无所不包,收税收费、招商引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无所不干,就像一个全能政府,管了大量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该放的权不放,强制农民干这干那、干涉农民生产经营,随意替农民决策。很多需要市场本身解决的问题,政府却要下指标、定考核。三是乡镇职能的缺位。《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室、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缺位”的情况由于教育、卫生等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实际上乡镇政府已经不履行这些职能了,但这些指标考核没有少,这就带来不少工作没有做到位和没有做的现实。

    2、思想观念和工作方法不适应。长期以来,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乡镇机关干部几十年来所贯行的“安排生产、催粮要款、刮宫引产”,曾一度是乡镇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且作为考核的硬指标和乡镇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现在,不仅沿袭几千年的“皇粮国税”取消了,国家还给予农民各种补贴,由“多取少予”变为“只予不取”。过去,以农业税费为抓手,用简单的行政命令,迫使农民种这种那。现在随着农业税的取消,土地经营权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深入人心,农民的经营主体意识,民主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单纯靠行政命令开展工作已经没有了市场和空间,也失去存在基础和意义。乡镇工作“失重”,干部心里“失衡”,整天围绕群众忙一些“芝麻绿豆”的事,一些乡镇干部因此无所事事、迷茫困惑、消极失落。新形势下,如何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搞好公共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大多数乡镇干部心里准备不足。

    3、发展思路不适应。长期以来,农业税费一直是保证自身运转、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财源。农业税取消后,虽然有转移支付,但转移支付是一个定数,且重在维持乡镇基本运转,根本谈不上偿还债务、发展乡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农业无税,乡镇无钱,这对于长期习惯就农业农村抓农业农村的乡镇干部来说,是最大难题。

    4、管理模式不适应。乡镇是我国政权结构的最基层,乡镇以下的村组依法实行村民自治。但长期以来,乡镇政府往往以行政任务的方式把农业税费等法定事项交由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执行完成,并对属于村民自治范围的生产、经营等具体活动加以干涉,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领导管理,实际上把村委会当作下属行政组织。《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重新修订和农业税的取消,使乡镇与村组行政化联系和被广大农民奉为天经地义的“皇粮国税”这个核心纽带不复存在,如何在推进村民自治的基础上,实行对村组的指导、支持和帮助,成为乡镇必须解决的迫切课题。

    (二)乡镇履行职能存在问题的原因

    从农村税费改革到现在,我县乡镇在转变政府职能进程中表现出速度不快、动作不大、效果不明显,究竟是什么原因影响、阻碍着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时,普遍反应存在以下几个制约因素:

    1、体制因素。一是责任与财力不相称。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足额及时到位,乡镇政府预算内的财政保障水平有年提高,但是这种提高只是相对改善了人员和公用经费的供给,也就是 “养兵的钱相对多了”,但乡镇政府干事的钱仍然非常紧缺,绝大部分乡镇政府是“有钱养兵,无钱打仗”。在谷城县的10个乡镇中,仅有两个乡镇向县财政做贡献,其余8个乡镇还都需要县财政补贴。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乡镇没有多余的财力用来兴办公益事业、开展公共服务,无论怎样强调乡镇政府转变职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只能是空谈。二是责任与权力不对等。乡镇干部普遍反映乡镇权力被缩小、职能被收缩,但责任并未减少。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常常运用权力势能和利益控制权,把相应的主要工作责任强加于处于弱势地位的乡镇,形成权与责的严重失调,产生条块关系的许多矛盾。三是“全能政府”的模式未根本转变。部分乡镇工作还在靠传统的行政体系和行政手段,工作上无所不包、无所不管。农技中心、农机中心、计生服务站、畜牧兽医站等机构公益性职能与经营性职能还未完全分离,政事不分,部门职能政府化。运用行政命令手段,随意剥夺村委会的自治权利,政社不分,村级职能政府化。四是考核乡镇政绩指标体系不够合理。有人把乡镇形容成:残缺不全的政府、残缺不全的职能、残缺不全的部门和包罗万象的责任。可在对乡镇的考核上并没有因天生残疾而放松,县直各个部门都对乡镇制订各种各样严格的考核标准,动不动就搞检查评比,乡镇疲于应付。而且在考核的标准作出了许多硬性的规定,把机构编制、人员配备、设备添置、资金使用等作为指标,动不动就扣分,形式主义严重,不注重效果,最终的目的就是要乡镇买部门的帐。由此而出现了乡镇不能搞的事情,通过考核逼着搞;乡镇不能办的事情,通过考核逼着办;乡镇干不好的事情,通过考核逼着干;乡镇不愿说的话,通过考核逼着说。乡镇对此苦不堪言。

    2、工作因素。转变政府职能应该是转型时期乡镇的一项中心工作,但实际上,由于上下改革不同步,上级给下级指令性的中心工作头绪多,各种检查不断,致使乡镇主要领导整天忙于应付大量事务性工作,很少能腾出时间抓政府转型、抓为农民服务。另一方面,由于目前乡镇政府收入渠道单一,资金不足,迫使主要领导为了开门过日子,就得忙于跑资金,无暇顾及职能转变工作。

    3、干部因素。一是思想还不够解放。部分干部习惯于老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跳不出“吃财政饭”,拿固定工资的束缚,缺乏创业精神和进取意识。据调查,这次乡镇机构改革,干部真正自谋职业的寥寥无几,很多干部愿意下海,但必须保工资。部分干部对改革麻木,对农村改革的背景、形势和任务认识不清,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干部队伍结构不合理。缺少懂政策、懂经济、懂服务的干部。事务型的干部多,经济型的干部少;行政管理型的干部多,技术服务型的干部少。部分干部的的素质和能力不适应农村发展的需要,不少镇虽然制订了干部考核管理制度,但考核落实难、考核量化难、考核兑现难,使一些干部丧失了工作积极性。四是一些干部效能意识和服务理念薄弱,当前一些乡镇人浮于事、效能低下状况仍然存在。特别是当前乡镇干部待遇普遍偏低,加之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领导职数减少,广大中层干部感觉提拔无望,难免产生悲观思想,缺乏进取精神、服务意识。从调查情况来看,当前部分乡镇干部存在茫然失措、畏难压头的思想,对税费改革后自己该干什么、怎么干心中没有底。

    4、群众因素。一是部分农民的觉悟较低。农业税免征后,基本消除了农民的显性负担和隐性负担,调整了农民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一方面确实缓解了以往部分地区干群矛盾突出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部分农民极端个人主义抬头、集体主义观念更加淡漠的问题。导致大部分乡镇政府在解决这些问题上,处于“老办法不能用,新新办法不会用”尴尬境地。在经济上没有制约手段,工作上又不能搞强迫命令,只能采取协商、发动、示范、服务等方式开展工作。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由于个别农民的不理解、不支持,乡镇政府和村组干部无法通过“一事一议”来兴办公益事业,农村道路、水利等公益设施失修,给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很大的不便,也影响了发展。还有一些地方出现农民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的情况,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多次上门做工作,占地农户根本不理解。政府想通过法律渠道进行解决,而法院根据内部内部精神拒绝受理涉农诉讼。时间拖延下来,农民把房子也盖好了,乡镇政府在处理这样的重大问题上显得毫无办法。因此,乡镇干部普遍感觉推动工作缺乏手段,农村工作越来越难干,压力越来越大。二是农民对过去与干部产生的怨结“心有余悸”,在工作上往往产生抵触情绪。三是村民自治水平不高,对政府指导、支持、帮助的依赖性较强,乡镇不能真正从琐粹的村务管理中摆脱出来。

    三、我县在推进乡镇职能转变中的探索与实践

    针对改革后乡镇在履行职能中存在的困因,我县积极引导各乡镇根据税费改革后的新形势,通过理顺内部运行机制,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按照“三大办”的管理体制,对所有上岗人员实行定岗定责,通过改革考核制度和管理办法,促使机关干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转变工作作风。经过近年来的实践探索,我县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已平稳度过了“阵痛期”,整个工作已按照新体制运作,乡镇职能正在有效发挥。归结起来,我们认为,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乡镇政府职能正在由组织指挥型向引导服务型转变。农村税改后,我们要求乡镇工作的重点转移到抓产业促进经济发展、抓服务方便人民群众、抓稳定构建和谐社会上,过去那种指令性、强制性行政管理模式正在被逐步淡出,转向引导型、示范型、协调型的服务工作模式,乡镇干部的工作也由“要”字型转向“帮”字型和“带”字型。坚持以服务为宗旨,把服务作为贯穿农村工作的主线,在服务中体现行政管理;坚持把示范带动作为乡镇工作的有效抓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进引导型服务。

    二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能正在由计划干预型向市场调节型转变。农村税费改革后,乡镇过去那种定计划、下指标的领导方式方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要求,必须要深入研究和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工作的方式和方法。跳出过去传统的农村工作领导模式和经济运行机制,向产业化经营、企业化管理方向转变。按照市场经济法则要求指导生产,发展经济,以市场为导向,帮助农民跑市场、选项目、找准产业发展路子,积极引导农民向现代农业迈进。

    三是乡镇政府履行职责正在由“全能政府”向有限责任政府转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一些新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纷纷涌现,“基地+协会+农户”、“公司+协会+农户”等新经济发展模式给基层干部、尤其是对乡镇干部如何开展农村工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过去那种大包大揽模式已不再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特别是农村税费改革后,要求乡镇必须重新界定乡镇政府职能,按照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转变乡镇传统职能责任,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理念,搞好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和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在推进乡镇职能转变过程中,对一些不宜由政府承担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逐步交由群众或社会中介组织实施,变过去的直接管理经济为间接管理。通过培植市场主体、组建产业协会、完善产业服务体系等方式,加快乡镇角色转换,逐步让龙头企业、产业大户和协会组织担当经济发展的主角,使乡镇工作从大量管不了、管不好的事务中解脱出来,实现乡镇政府角色的本位回归。

    四是乡镇政府行使职能正在由行政推动向依法行政转变。随着农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政策透明度的提高,依法行政已经成为乡镇职能转变的关键。近年来,我们围绕由行政命令转向依法行政,由依“权”办事转向依“法”办事的目标,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各项农村政策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行政行为,规避行政随意性,减少行政干预性,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制度,提高乡镇干部的法律观念和政策水平,自觉做到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充分尊重群众的自主权,更多地运用经济的、法律的、教育和引导的手段推动农村工作,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的现象大大减少。同时,对“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非法宗教、邪教组织和各种刑事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尤其是在信访工作方面,针对集体访和越级访,能通过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调处争端,缓和情绪,化解矛盾。为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

    五是乡镇干部角色正在由行政管理型干部向技术服务型干部转变。免征农业税后,乡镇工作主要职能就是服务。加快乡镇职能转变,核心就是要加快乡镇干部转型。通过培训学习,变农业型干部为经济型干部,变管理型干部为服务型干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不断提高乡镇干部的服务本领和服务质量,根据农民群众各方面的服务要求,完善乡镇服务体系,落实干部服务责任,把服务工作具体化和制度化,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农民缺技术、缺信息、缺资金、缺项目,如何帮助和扶持农民实现这些愿望,成为新时期考验乡镇政府执政水平的标志。

    四、深入推进乡镇职能转变的几点对策与建议

    乡镇政府职能转变既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又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转就灵,这种转变将伴随着农村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也将根据农村发展需要不断地进行调整。虽然我县在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进入无税时代后,引导乡镇政府积极转变职能当中作了一些积极探索,但这种探索毕竟还很肤浅,还需要做大量的工作。下一步,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探索、完善、巩固、提高的原则,按照新时期农业生产需要、农村工作形势和农民增收致富要求,从转换乡镇工作机制、完善建立乡镇工作制度入手,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持之以恒地进行改革和尝试,并在实践中不断发现和解决新的问题。切实解决好困扰乡镇的诸多难题,逐步使乡镇工作与群众需要相统一,与发展相同步。

    (一)科学界定职能,理顺管理体制

    从对未来农村社会管理的构想出发,积极探索以党组织为核心、政权组织、人大组织、经济和自治组织共同参与管理的管理体系。一是科学界定职能。要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的职能,定位在统筹规划、掌握政策、信息引导、组织协调、调节经济、监理市场、管理社会、服务公共等方面,其工作重点就是要保稳定、抓发展、搞服务,大力促使乡镇工作由“抓事务、抓税收”向“抓产业、抓服务”上转移,强化乡镇政府在促进农民增收上的职能,从根本上构筑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平台。二是理顺县乡关系。进一步明确县乡职责,合理划分财权和事权,增强乡镇政府的独立性。县级部门重点对乡镇实行宏观管理、目标管理和任期管理,尽可能地减少对乡镇的“规定动作”,引导乡镇增加“自选动作”,取消对乡镇无关大局的行政指令性任务和评比考核,尽可能为乡镇干部“松绑减负”。对于个别必须下达的任务,首先考虑乡镇的职责界定,考虑农村工作的实际,避免过多过滥的“一票否决制”和“目标责任制”。三是理顺条块关系。加强和完善乡镇政府职权,对事业单位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建立乡镇人大主席团评议乡级部门并给县人大常委会反馈结果的制度,实行乡镇部门负责人调动任免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制度,赋予乡镇对事业单位人员的管理权、考核权和调配权,切实解决乡镇职能缺省问题。对土地、林业等涉及执法的工作事项,能委托执法的,由县级部门委托乡镇执法;不能委托执法的,统一交由具备执法资格的县级部门组织实施,乡镇彻底退出。四是理顺乡村关系。乡镇政府对村级组织坚持服务而不决断,引导而不包办,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作用,切实指导好村民自治组织和农村民间组织、经济中介组织建设,乡镇重点做好跨村公路建设、农田水利灌溉等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尽量减少乡镇对村级组织的行政命令和干预。

    (二)加大对乡镇扶持力度,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当前,乡镇正处于转型关键期,在乡镇自身努力的同时,上级部门也要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一是增强乡镇政府的财力。按照财权和事权相一致的原则,为乡镇履行职责配置相应的财力。明确规定确需乡镇政府配合完成的工作,上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提供相应的经费和条件。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对运转困难乡镇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改革分部门分配财政资金的管理办法,实行县级财政一个“漏斗”对乡镇的财政经费拨付办法。二是化解乡村债务。在锁定债务,分清债务性质的基础上,上级组织应出台具体的相关政策,逐步化解乡村两级债务。三是加大倾斜力度。上级部门要在资金、项目上继续加大对乡镇的倾斜和扶持力度,尤其是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科技推广和农村教育、卫生、文化等方面,多为农村加快发展做一些打基础、管长远的工作。四是优化工作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关心重视选拔优秀的乡镇干部到领导岗位。把乡镇干部住房政策、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落到实处,在物质利益分配上向乡镇倾斜。正确处理压担子、给任务与教方法的关系,对工作不力的要批评教育,对工作遇到的困难,要主动帮助乡镇干部解决。对乡镇干部在艰苦条件下,为民服务、为民增收,兢兢业业、扎实工作,不怕吃苦的创业精神,给予公正的评价,为乡镇干部营造在艰苦条件下畅心的工作环境。

    (三)改进服务方式,促进思想观念的转变

    作为乡镇干部,“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服务群众,事无巨细,都要亲历亲为。因此,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服务方式。具体来说要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要在加快发展上下功夫。作为内陆地区,与发达地区相比,我们的乡镇往往保守大于创新、怕字大于敢字,特别是在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矛盾突出、工作压力日益加大的情况下,缺乏“敢想、敢干、敢闯、敢创”的勇气,存在安于现状、求稳怕乱、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现象,迟迟不能使乡镇走出困境。为此,要进一步引导乡镇坚持用加快发展来破解工作难题,以思维和观念的创新来带动乡镇体制创新,在转变思维中寻找出路,将心事用在发展民营企业、招商引资、劳务输出等创新性重点工作。二是在简政放权上下功夫。要主动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新要求,坚持“多放权,少揽权“的原则,对村级管理要由越俎代庖向充分发挥村支两委作用转变,对镇直部门管理要由包揽一切向严格监督方面转变,积极推进政事、政经分开,结合乡镇事业单位改革,将服务性、技术性和社会中介性质的机构彻底从乡镇党政机关分离出去,尤其是那些政府想管管不了,想管管不好的事,要大胆放权,把职能下放,通过实行市场化和社会化运行方式进行管理和引导,真正达到减少事务、减少开支,使乡镇干部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大事,一心一意谋发展。三是在示范引导上下功夫。要善于抓典型,抓示范,抓宏观管理,减少行政命令,防止盲目干预。尤其是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中,要采取组建农业产业协会、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措施,重点搞好技术服务和产品销售信息服务,给群众做好示范,带领农民进入市场,带动群众自觉主动地调整产业结构,让农民决定种什么、养什么、做什么,群众就往往乐于接受。四是在能力培训上下功夫。要提高乡镇干部的服务水平,必须强化乡镇干部的能力培训,切实解决好本领“恐慌”的问题。根据现阶段农村工作需要,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大力开展技能转型培训,围绕农村政策、先进适用技术、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切实提高乡镇干部指导农民致富的服务本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适用市场经济规律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能力。

    (四)创新运行机制,促进管理方式的转轨

    税改后,乡镇政府从以前管得过多、过宽、过细、过杂的经济干预中脱离出来,转向教育引导企业和农户去发展产业,增加收入上来。然而,市场在哪里?资金从何筹?技术怎么学?信息如何来?要解决这一系列问题,必须在管理方式上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微观为宏观。乡镇干部要从过去一年四季忙于催耕催种催收的微观管理彻底转为宏观调控,把主要精力用于引导规划镇村两级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方向,对重大问题的把握和决策。二是变指令为指导。禁止具体的行政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捏合行为,要改变过去采取传达式、电话式、会议式、命令式、文件式、包揽式等行政指令的方法来开展工作,善于运用经济的、法律的、说明教育、示范引导的手段和方式来开展工作。通过制度宏观发展规划和帮助村组、企业制定发展计划来指导和引导农户、企业发展。三是变人治为法治。要坚持依法行政,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协调,靠法律来管理。切实纠正过去那种在农村工作中的随意命令、胡乱指挥、不负责任的行为,实行政务透明,实行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和考核结果公开。坚持重大决策征求村委会、乡镇直部门和企业意见,汲取社会智慧,实行民主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读下来完全没有可以吐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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