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文档例文】股东合同
时间:2021-10-10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人
股权认购协议书
甲方:XMX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注册编码:
身份证号;
公司名称:XMX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经营范围:系列 POS 机代理销售,网络信息服务,信用卡代办 经营场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 57 号奥克斯广场,国际公寓 2617-20 室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力、承担民事责任。
湖南 XMX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MX”)是甲方发起设立的投资项目,甲方对 XMX 公司项目的前期创意、运营公司的注册及后期运营管理全权负责。
2、乙方已经详细了解与 XMX 公司项目有关的信息和事宜,完全认同公司项目的价值理念、运营模式及利润分配机制。乙方愿意在本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章程、承诺的约束下,参与 XMX 公司的投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公正、诚实的原则基础上,就乙方 参与认购公司股权协议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条 认股及投资目的
甲、乙双方同意以充分发挥资源优势,促进项目发展,在长期的合作中以推 广信息服务及培训和利益共享为目的。
第二条 公司投资额度
XMX 公司拟共投资 1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百万元整)。
壹万元每股,壹股起投。一旦入股,无法退股,退股视自动放弃股权。
第三条 乙方认购金额
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
万元 占股比例:
%
第四条 甲方义务及权利 1、甲方有义务在每月 25 日向乙方披露公司上月财务状况及盈利情况。
2、甲方每月 25 日向乙方披露公布公司财务明细后伍千万以下,公司预留20%公司纯利款项在公司财务账上,伍千万以上 10%公司纯利款项作为公司风险保证金,此款项随时接受所有股东监管。
3、甲方有义务在每月 30 日向乙方按持股比例用银行卡转账或微信支付的方式支付上月分红。
4、、甲方享有 XMX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绝对管理及运营权。
第五条 乙方义务及权利
1、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股份认购金,不得拖延或反悔。
2、乙方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盈利情况。
3、乙方有权按利润分配规则享有 XMX 公司的分红。
4、乙方同意对了解或接触到的机密资料和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尽力采取各种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5、公司运营一年后,乙方有权在经得甲方同意下将股权转让他人,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且新股东须与甲方重新签订股份认购协议。
第六条 乙方承诺
1、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已知悉认购股权的行为所带来的风险和损益。
2、乙方用于认购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正当。
3、遵守甲方关于认购股权的条件和要求,积极配合甲方完成公司的创意投资及运营活动。
4、若乙方原因致使股权认购及设立登记手续无法完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七条 甲方承诺
1、对于乙方缴付的股权认购资金,不得随意动用,财务明细公开。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退出机制
1、乙方未甲方同意在公司开展与公司无关项目及业务,从而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经落实调查,取证无误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关系,甲方收回乙方股权,停止一切公司利益分红。
第十条 协议的补充 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并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意一方均可向有管 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难得的好文!
深入本质看问题。
借款合同
借款方:贷款方:
借款方因生产经营活动,流动资金出现短缺,向贷款方借款,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货款流动资。
第三条 借款金额:万元。
第四条 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2%;付息时间:按季支付 。利息按借款方收到贷款方
借款到帐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借款和还款期限:
1.借款时间共1年,自 月日止。
2.若提前还款则根据实际借款天数计算利息, 每天按2% /30天计算。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公司的货款回笼资金。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借款方必须按照合同的期限还本付息。
3.由于经营管理不善而关闭、破产,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的,在处理财产时,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发放工资、交纳税款等必要的税费外,应优先偿还贷款。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条例》规定允许解除合同的情况发生,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按照《借款合同条例》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借款人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利息,仍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共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借款方及贷款方各一份。
借款方:贷款方:
代表人:身份证号: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