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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观看电影《我不是药神》几点思考

    时间:2021-09-10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抽空看了近期大热的电影《我不是药神》,开始抱着一副看喜剧的心态来观影,看完后才发现,这是一部根据真实故事改编的剧情片,深入思考,感触颇多,电影一定程度上解释了社会上广泛关注的几个问题。

    “公”与“私”如何取舍?电影讲述了男主角程勇开始靠从印度代购治疗慢粒白血病的非授权药品而获得极大利润,因被同行威胁,担心因贩卖假药入狱而将加药代理权拱手相让,在几位患者朋友相继离世之后,良心发现重新开始低价贩卖假药救助白血病人,后因贩卖假药罪被捕入狱的故事。整个过程中程勇从“私”变“公”,是朋友的相继离去唤醒了他内心的良心发现,因而影片最后当抓捕他的警车经过时,数千慢粒白血病患者为他送行。无论于公于私,程勇都在一定程度上救助了成千上万慢粒白血病患者,为他们延续了生命,即使最终他锒铛入狱,却换来了无数病友的尊重和感谢。

    “法”与“情”是否相悖?影片男主角原型名为陆勇,2013年因涉嫌贩卖“假药”,被警方带走,之后千余名白血病病友签名为陆勇求情,最终有关部门“撤回起诉”,有关部门回应,从案件的背景、动机和目的来分析,认为陆勇代购印度药品,不是为了盈利,而是为了帮助别人,他的行为不能视为销售,根据刑法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因而最终“撤回起诉”。事实上,“法”与“情”并不相悖,“法”是规则底线,总会存在空白,法律的空白,需要“情”来填补,而当“法”和“情”重合的时候,“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获得“法”的减免。“法”与“情”相互渗透、相融贯通,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公平正义。

    “专利权”与“生命权”孰轻孰重?影片中治疗慢粒白血病的正版药35000一瓶,印度仿制药5000一瓶,疗效一样,生产正版药的瑞士公司以印度仿制药侵害药品专利权为由要求警方抓捕仿制药贩卖者和生产商。这里带来一个问题,如果抓捕了仿制药贩卖者和生产商,病人们吃不起天价正版药,大都会快速发病死去,而不打击仿制药的销售和生产,正版药品专利权受侵犯,会对医药行业的研发和创新造成较大冲击,破坏市场秩序。究竟“专利权”与“生命权”孰轻孰重?两者都重要,平衡需要一根杠杆,而这根杠杆就是国家的医疗体制机制改革。影片原型“陆勇案”反映了国家医疗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不足,也一定程度推动了国家医疗体制机制改革进程,政府的政策调控为人民群众带来了福音,专利得到保障,生命也得以延续。

    影片的点睛之笔,就是国家医疗体制机制改革的不断推进,这也正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进程的一个缩影。“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社会发展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正逐步实现。

    作者肯定很认真!

    对经济法的理解

    经济法具有一般法律的基本特征,即国家意志性、特殊的规范性和应有的强制性。 1保证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实现政府控制经济.2规范市场主体。国家通过经济法对市场经济各类主体做出规定,并对各种主体的内部和外部权利义务关系做出一定规范,保证市场主体的规范化,从而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行。

    3制定市场活动规则,维护市场健康运行

    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税法、证券法、会计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市场秩序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等。

    金融工作是在经济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任何金融活动都不能超越经济法! 案例

    《我不是药神》讲述的是一个保健品商贩程勇机缘巧合下,也可说是被生活逼迫下铤而走险从印度带回了对中国内地来说是天价药的仿制品“印度格列宁”,并救了很多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普通民众,最后因私自贩卖药而引起警方调查的故事。 电影中人物几乎都是底层的普通民众,但鲜活的人物形象却深入人心。主人公贩卖仿制药原本也只是图钱能给自己生重病的老父亲接着看病,不能因缺钱而不能继续活命。但在贩卖“印度格列宁”的过程中却和白血病这个群体中的小人物经历了一次次挫折,体验到在这个白血病群体中友谊的纯真,或是生命的顽强与渺小,在体验了贩卖药带给自己财富的同时,更是出于对法律的敬畏或害怕又停止以此赚钱,改为做一门正儿八经的工作,但在直面同伴的死亡后,他又不惜赔本继续贩药来帮助白血病病人。

    剧情在“情”与“法”之间纠结,又在“对”与“错”中交错。但最后的法律还是给了“人情”的关怀——在病人的集体申请下,程勇得到了减刑。

    分析

    电影的主人公非法出售未经国家批准的药品,肯定是违法的,但是这个药确实是治疗白血病的药品,而且价格非常低廉,影片中,普通家庭的患者根本吃不起正规的药品。但是出售,走私药品必然也是违法的,这就引发一系列伦理思考。 电影的英文片名翻译的非常巧妙:DyingtoSurvive,survive和dying这样一对矛盾体共存。剧中人物也都展现出人性矛盾的多面。

    这部片子几乎不存在好人和坏人,唯一的大反派就是利益熏心的药厂了吧。一瓶正版药卖两万多块,盗版的零售价不过两千。但是药厂真的黑心吗?在谩骂药厂时,药品的研发成本往往被人们忽略。药物的成本,也不是那些粉末、药片或者胶囊,还应包含数载的实验,以及该药厂其他无数研究项目,投入巨资没有成果的沉没成本。天价药物背后包含着天价的研发成本,况且药厂只能在有限的专利保护期内独家生产制造销售新药,以垄断的地位来赚回成本,赚出研发其他药的资本。

    “救命的不是程勇,而是格列宁。”这么有效的药物,投入这么多人力成本实验成本,花了半个世纪才研发出来,产品卖几万块一瓶,也不能算黑心。铂金包卖几万块,怎么没人说爱马仕黑心?因为买不起铂金包不会死,但能不能吃得起药,则直接决定能不能活下去。

    问题是,不买这个药会死,买了这个药,一个月几万块的买命钱,让普通人生不如死。

    站在客观的角度,我们应该要想的是如何让企业能够继续研发新产品同时百姓又能买得起吃得起,中间那个度应该怎样拿捏才适当?

    这是企业、政府、社会以及我们所有人都该思考的问题——

    作为政府,为了百姓能够看得起病,吃得起药,应该极力降低特效药关税,和相关国家达成战略合作,就双边贸易进行协作,降低患者的医疗成本。其次,药企也要积极和国家各科研机构合作,加大投入力度,通过创新、加大科研的方式,制造出自己的新药,这才是根本。然后是社会,特别是公益组织,也应该对病患群体多加关注,让病患群众感受到温暖。

    故事的现实原型陆勇是位慢粒白血病患者,在高药价的逼迫下,走上了海外代购国外仿制药的道路,他也通过网购的信用卡为很多病友代购了这种药物,被称为“抗癌药代购第一人”。

    也正因为代购仿制药,他涉嫌“妨碍信用卡管理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抓获。

    幸好,这个故事不是悲剧,却是令人惊喜的大圆满戏剧!2015年1月27日,湖南省沅江市检察院对“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向法院撤回起诉。同年2月26日,沅江市检察院对陆勇作出不起诉决定。

    那为什么影片中的程勇被判刑,现实的陆某缺是无罪?

    陆勇的案件的分析是,陆勇本身就是患者,买药是为了维持自己的生命,虽然大量采购,但这是白血病患者群体购买药品的组成行为,购买是因为药品的使用价值,并不是用来销售牟利。只是违反了金融管理法规,但因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情节上给与谅解,不当犯罪处理。而程勇在前期是以牟利为目的进行的买卖!

    重点突出,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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