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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2021-10-03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为使 11 公司系统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根据《总公司办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公文是总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总公司办公室是全系统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总公司并负责指导各专业公司及子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各专业公司和子公司应当设立办公室或配备专人负责公文处理工作。文秘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六条总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条例:由总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

    (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

    (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总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单位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

    (六)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

    (七)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八)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

    (九)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

    (十)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资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

    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

    公文办理

    第七条公文一般由发文单位、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第八条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联合行文的,以最后签发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

    第九条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收回存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用印、登记、发迭、原件归档峙肖毁等程序。

    第十条公文签收应由专人负责。签收时须对来件严格检查,明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或盖章。

    第十一条收文拆封后应对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按内部或公开文件分类登记,注明收文日期、标题(简要内容)、来文单位、密级等并编号。

    第十二条总公司办公室收文,存档一份,另一份呈送总公司领导,根据总公司领导批示送总公司有关部门或专业公司传阅,必要时转发有关子公司。

    所属企业上报总公司各部门的正式行文应同时抄送总公司办公室。

    文件传阅应坚持文不横传的原则并建立传阅登记制度。

    第十三条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办公室同意,必要时须报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密级文件,按照《总公司保密工作执行条例》。

    第十四条密级高的文件,应锁在保险柜内,不得锁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

    第十五条总公司正式文件须经总公司总经理签发。总经理离京时,~般事务性行文报请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酌定;凡涉及资金转移、资金挪用、联营参股、下设机构等重要事宜且需急办的,由办公室电话请示总经理后,报临时主持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发。

    第十六条总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写、制发由办公室负责。

    第十七条各部门以总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业务性文件,需将打印稿送办公室审核后制文,按上条规定签发。

    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本身职能和工作范围内下发的业务性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自己名义发出,但应送办公室进行文字审核。

    第十九条会议通知、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限于 11 公司系统内)经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同意,以办公室名义发出。

    第二十条发文的密级按《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

    公文归档和销毁

    第二十一条公文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公文定稿(包括领导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关材料立卷归档。

    第二十二条调取、查阅存档公文须经总公司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批准。

    第二十三条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五章

    第二十四条专业公司、子公司应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总公司其它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的公文是公司实施有效管理的公务文书,是上呈下达,用以传达贯彻公司领导的意图和决策,发布规章,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司总经办是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 各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所指定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具备有关专业知识。

    第五条 在公文处理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六条 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

    (一)条例:由公司制定或批准,规定公司重大事项或某一方面工作等,带有规章制度性质;

    (二)规定: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业务及其他事务制定带有约束性的措施:

    (三)制度:在一定时期,对一定范围的工作实行的惯例性做法;

    (四)通知:发布规章制度,传达公司领导指示及要求各所属部门周知、办理或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调动及

    其他事务性内容的传达;

    (五)通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事项或情况;

    (六)请示:下级向上级就某一问题或事项请求指示与批准;

    (七)报告:下级向上级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的询问;

    (八)批复:对请示事项予以答复;

    (九)会议纪要: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主要议定事项;

    (十)函:同级或与业务往来单位相互之间商洽工作,资询答复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请示等。

    第三章公文办理

    第七条 公文一般由发文部门、秘密等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标题、主送部门、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部门等部分组成。

    第八条 发文时间以领导签发的时间为准。

    第九条 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

    第十条 收文办理一般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收回存档、销毁等程序。上级文件收文基本流程从“总经办前台登记、附收文”开始发起,然后到 “总经办负责人审核”环节,提出意见,并决定是否要公司领导批示,和相关部门承办,如果需要则指出要哪些公司领导批示,哪些部门承办,然后递交给前台。前台根据总经办负责人的意见递交到 “公司领导传阅批示”环节,或“相关部门审核承办”环节;如果到“公司领导传阅批示”环节,则由公司领导处理,然后再递交给前台,如果到“相关部门审核承办”环节,则由指定的部门处理,然后再递交给前台,全部处理完后最后由前台归档,至此收文流程结束。

    第十一条 到部门的公司内部公文签收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签收时须对来件严格检查,明确无误后方可签字。 第十二条 收文拆封后应对文件进行认真清点,按内部或公开文件分类登记,注明收文日期、标题(简要内容)、来文单位、密级等并编号。

    第十三条 发文处理包括:拟稿、会签、核稿、签 发、编号、打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等环节。

    第十四条 拟稿。就是草拟文件的初稿,经办人按公司规定格式草拟(具体格式见附件)。这是发文处理的第一道程序,是关系到文件质量的基础工作,必须十分认真细致。

    第十五条 会签。各职能部门需以公司名义发文时,部门负责人在公文稿纸"审核"栏签字;凡涉及到其他有关部门事宜,要事先与有关部门会签,审核或会签后送总经办。

    第十六条 核稿。部门主管副总即对文件草稿进行审核。由总经办的负责人在草稿未送总经理审批之前,依据公文的基本要求,对草稿的体式、内容等进行全面的审核。

    第十七条 签发。签发是公司总经理对文稿的最后审批,文件草稿经总经理签发后,即成为最后定稿,文件据此生效。

    第十八条 编号。文稿经总经理签发后,要进行编号登记,防止发文混乱。编号应按公文格式编排,一般包括发文代字、发文年号和该年度发文序号三部分组成,如,中联嘉业(××××)第×号。

    第十九条 打印。即对经总经理签发后的文稿进行印制,在印制过程中,必须做到:

    1、必须以经总经理签发后的定稿为依据,忠于原稿,不得随意改动,确需改动的要报经签发人批准。

    2、注意排版艺术,版面的安排要美观大方、赏心悦目。

    3、注意保密,文印人员不得让别人随便翻阅文稿。对印制的底板、清祥、废页也要管理好,防止泄密。

    第二十条 校对。校对是文件制发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要坚持三校制度。一校由起草者进行。二校由核稿人员进行,三校最好由总经办负责人进行。校对时要以文件定稿为基准,进行认真仔细地校对,连标点符号也不能放过,把住文件制发的最后一关。

    第二十一条 用印。即在制成的公文上加盖机关印章,这是公文生效取信的凭证。用印要做到端正、清晰、位置恰当,即所谓"上不压正文,下要骑年盖月"。

    第二十二 分发。发放文件时,必须建立发文登记簿,严格履行收文人签字手续,保证文件发放不出差错第二十三条 因业务需要查阅某文件须经总经办同意,必要时须报有关领导批准。涉及密级文件,按照《保密工作

    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密级高的文件,应锁在保险柜内,不得锁在办公桌抽屉内过夜。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文件须经公司总经理签发。凡涉及资金转移、资金挪用等重要事宜且需急办的,由财务部经

    理电话请示总经理经同意后,方可签发。

    第二十六条 公司正式文件的撰写、制发由总经办负责。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以公司名义上报或下发的业务性文件,需将打印稿送总经办审核后制文,按上条规定签发。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在本身职能和工作范围内下发的业务性通知,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自己名义发出,但应送总

    经办进行文字审核与归档。

    第二十九条 会议通知、转发有关文件的通知、一般性或临时性工作安排等事宜的通知,经总经理批准同意,以总

    经办名义发出。

    第三十条 发文的密级按《保密工作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确定。

    第四章公文归档和销毁

    第三十一条 公文办理完毕,应及时将公文定稿(包括领导的修改或批示稿)、正本和有关材料立卷归档至总经办。第三十二条 调取、查阅存档公文须经总经理或总经办负责人批准。

    第三十三条 没有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和总经办负责人批准后,可以定期销毁。销毁秘密文件,应当

    进行注销登记,由二人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公司其它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语言精妙。

    妙不可言,很给力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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