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质范文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作文大全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实习报告
  • 写作方案
  • 教案反思
  • 演讲稿
  • 发言稿
  • 读书笔记
  • 精美散文
  • 读观后感
  • 范文大全
  • 当前位置: 博通范文网 > 演讲稿 > 正文

    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管理制度

    时间:2021-10-14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 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项目监督机制,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省商务厅 XX省财政厅 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19〕X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第三条 项目承办单位是指依法合规经营、具备项目建设资质并经过政府采购流程确认的项目实施主体。

    第四条 项目主管单位为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

    第五条 项目业务管理单位为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商务局。

    第二章 项目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 项目管理秉承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

    (一)节约原则。秉承厉行节约、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优先支持对现有资源的整合改造和提升利用。

    (二)务实原则。务求实用、提质增效,着重提升项目的实际效果,切实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三)高效原则。力求高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沟通指导、及时反馈,严格按进度计划推进项目建设。

    第三章 项目管理内容 第七条 建立项目台账制度,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项目建设,确定项目承办单位、明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

    第八条 项目承办单位主要通过政府采购方式择优选定,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签订项目建设合同,界定权利义务,明确项目绩效。政府采购的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应当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承办单位应具备相应服务资质。

    第九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实施方案、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投标文件和中标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项目绩效与进度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成员单位或第三方机构实地检查各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民受益。对未达到绩效与进度要求的,责令项目承办单位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承办单位,取消其承办资格,追回已拨付的全部项目资金。

    第十条 对已建设完成的项目,按《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验收制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项目按《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拨付项目相关资金。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退回承办单位验收材料,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对逾期未整改到位的,取消其承办资格,追回已拨付的全部项目资金。

    第十一条 引导和鼓励项目承办单位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电商扶贫工作,切实推进电商扶贫,加强对电商扶贫典型案例的宣传和报道。

    第十二条 项目承办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承办单位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确保项目建设安全;

    对疏于安全管理的项目承办单位,坚持一警告、二整顿、三撤销的工作原则,对造成不良影响或经济损失的项目承办单位,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对项目承办单位的所有生产经营行为加以规范与制约。县领导小组应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项目承办单位虚报、重复申请扶持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 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及时、准确在省、县两级专栏上集中公布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

    第十五条 凡接受专项资金财政补贴的项目必须按要求提供交易和活动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同时依法保护项目承办单位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 项目验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根据《XX省商务厅 XX省财政厅 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19〕X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验收工作。

    第三条 项目承办单位是指依法合规经营、具备项目建设资质并经政府采购流程确认的项目实施主体。

    第二章 验收程序和方式 第四条 验收程序 (一)项目承办单位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标书、中标通知书、项目建设合同、项目建设工作报告及其它相关验收申请材料。

    (二)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验收申请后,报请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商务、财政、扶贫等部门,并抽调对口专业专家组建项目验收小组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项目验收标准和要求及时进行验收。

    (三)验收小组完成验收后,在验收意见书上签字确认验收结论,结论分为“验收合格”和“验收不合格”两种,并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

    (四)承办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及验收小组出具并经县领导小组审核的项目验收意见书等验收文件由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及其它相关部门存档备查。

    第五条 验收方式 项目实行绩效验收。

    (一)听取承办单位项目建设工作汇报,了解项目施工、进度、项目管理与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二)赴项目实施现场查看,现场核验项目建设合同约定建设目标与绩效目标达成情况。

    (三)核验申请验收项目的相关材料。

    (四)在项目实施现场实时查阅相关数据。

    第三章 验收内容和标准 第六条 项目验收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有关规定,《XX省商务厅 XX省财政厅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19〕X号)及县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执行。

    第七条 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及时、准确在省、县二级专栏上集中公布项目验收等信息。

    第八条 除按有关规定、实施方案和项目建设合同内容进行验收外,项目验收小组应关注项目承办单位在电商扶贫方面的工作成效。

    第四章 验收要求 第九条 申请验收的项目应已按要求建设完成,正常投入运营并达到项目建设合同约定的指标。

    第十条 项目验收小组主要职责。

    (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验收程序。

    (二)对具有专业性软硬件技术参数要求的项目或分项目,可提请县政府批准并且抽调相关行业专家或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验收。

    (三)全面核查项目建设、运营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出客观评价。

    (四)验收合格的项目,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再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验收合格文件。

    (五)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退回承办单位验收材料,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XX省商务厅 XX省财政厅 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19〕X号)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专项资金是指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中央专项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专项用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

    第三条 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其使用应符合公共财政管理和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支持标准的要求,遵循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择优扶持、提质增效的原则,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审计和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 县领导小组根据专项资金支持使用方向,统筹调配资金使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拟定资金使用意见,按相关程序拨付。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资金拨付和监管,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第三章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与标准 第五条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以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项目建设有关规定、《XX省商务厅 XX省财政厅 XX省扶贫办公室关于印发XX省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商务建设字〔2019〕X号)及县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第四章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拨付 第六条 对尚未验收的项目,经项目承办单位提出申请并经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可按建设合同要求及项目进展情况拨付部分资金支持项目建设,以保障工作进度;

    所拨付资金不超过合同约定补贴额度的50%。

    第七条 建成项目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按《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升级版”项目验收制度》有关规定对项目组织验收。

    第八条 验收合格的项目提交县领导小组会议审核通过后,由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验收合格文件。最后由项目承办单位填写资金审批表,经县财政局审核,报请县领导审批,并在省、县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拨付。

    第九条 建设项目如未能按期完成并通过验收,依规追回已拨付给承办单位的全部专项资金。

    第五章 专项资金的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 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对任何虚报、冒领、挪用、骗取、滞留、截留、挤占专项资金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建设与实施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资金安全、方案落地、项目落实、农民受益。

    第十二条 项目承办单位收到扶持资金后,应按现行会计准则、财务通则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

    第十三条 所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在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同时公布省商务厅(XX)和县商务局(XX)举报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置XX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全面、及时、准确在省、县两级专栏上集中公布项目资金安排等信息。

    第十五条 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拨付、管理与监督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XX县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激励了我。

    乌兰浩特市2016年度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促进全市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2号)和《关于印发(试行)和(试行)的通知》(商建字„2016‟17号)以及自治区商务厅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相关要求,按照我市“三重一大”制度规定及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考核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鼓励创新、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建设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市为契机,以农村流通现代化为目标,以信息化促进产业发展为方向,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营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和智慧社区服务站建设,解决物流快递“最后一公里”。加强平台建设,完善电商人才培训,解决好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问题。孵化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从业队伍,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连接城乡、双向流通、虚实结合、平台共用、融合一体”的城乡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努力开创全市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新局面。完善政策扶持机制, 1

    健全服务体系,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范围,拓宽我市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实现网订店取,同城配送,推动公共服务城乡共享。推进脱贫产业发展,促进贫困人口脱贫,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国家电子商务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要求,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使用项目资金,同时由纪检、审计等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监督。项目所涉及的内容,通过竞争性选择或招投标等方式组织实施。

    2.坚持计划引领、统筹发展的原则。坚持计划先行原则,根据项目要求,以电子商务进农村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全市电子商务发展具体实施方案,推动全市电子商务有序发展,集聚发展。

    3.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商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政府通过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政策支持和环境改善,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创新力和创造力。

    4.坚持贫困户广泛参与的原则。电商发展要侧重吸收贫困户广泛参与,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确定脱贫方向,实现产业脱贫。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根据乌兰浩特市区域经济、交通物流、产业基础和城乡消费等市情,计划用2年时间,将我市创建成自治区内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典型,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培育基地,发展环境更加良好的示范基地,力争在具体做法上有创新,在体制机制方面有所突破。电子商务网购网销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实现物流快递配送到村屯,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开展农产品、手工艺品、优特农畜产品等农村特色商品销售的网商或网店得到较快发展,电子商务交易额大幅增加,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逐年下降,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实现“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平急共用、融合一体”的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到2017年底,在全市建成完备的现代农村流通体系,形成电子商务应用广泛、保障体系健全、配套服务完善、产业发展集聚的农村电子商务新格局。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整体交易额年均增长50%以上;农产品交易额年均实现1亿元以上。

    (二)具体目标。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要求与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实现“亿万千百十”工作目标。即2016年-2017年末,我市农产品交易额年均实现1亿元以上。我市年交易额1000万元以上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增加3家以上。电商从业人员达1千人以上,新增农产品网店1百家以上,农村人口10人中有1人从事电商相关工作。使电子商务成为农民增收奔小康,农业结构调整,农村脱贫攻坚,农业健康发展,全民创新 3

    创业的重要平台和渠道。

    四、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启动实施“六大工程”。“六大工程”中涉及的各类服务商竞争性选择或招投标工作,均由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包括制定招聘方案并按竞争性选择或招投标程序完成此项工作。

    (一)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主要是由商务局、物流园区相关人员组成,对内为园区信息中心,对外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功能是为全市电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等。同时建立全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集“政务、服务、商务”于一体,整合全市电商资源,为政府、企业及个人提供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和公共服务。该平台交由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运营维护。根据实际需要,申请市政府同意聘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10人以上,从事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工作。

    2、完善电子商务运营中心。该中心由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指导和管理,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竞选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或团队统一运营、维护、管理。该运营中心主要负责为全市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个体、青年创业者等提运营服务和指导及产品数据包打造,对接各种资源,政府部 4

    门,协调解决供应链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培育引导本地电商服务企业发展。通过运营中心实现电商服务配套、人才培养、创业孵化、各类资源对接、电商信息发布等功能。为企业提供咨询、培训、人才、运营托管、电子商务金融等一站式电子商务服务。同时对接农村电商服务站,畅通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渠道。实现“一镇一产业”、“一村一品牌”, 对商品进行统一设计、包装、营销、管理和培育,打造农村品牌商品。职能分为线下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平台,形成“技术支持+人才培育+产品对接+品牌策划+网络推广”的服务模式。

    第三方企业或团队需要按照项目要求及我市电商实际需要,制定项目计划、运营方案、实施细则、考核验收方案等,全程协助我市做好项目实施各项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

    (二)农村物流配送进村入户工程

    农村物流配送进村入户工程,将分别建设市级物流配送分拨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站和社区电商服务站。形成“物流分拨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站” 运营服务模式,主要解决农产品下行问题。形成“农村电商服务站+物流分拨中心+社区电商服务站”运营服务模式,重点解决农产品上行问题。构建工业品下行智慧配送,农产品上行网订店取、同城配送,城乡一体化的农村电商发展模式。

    1、建设市级物流配送分拨中心,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投标或竞争性选择有能力 5

    的运营商负责该项目的实施。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农村电商市场化物流解决方案。建设功能完善的市村两级农村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体系。集零担、同城速配、快递等物流业务与供应链管理业务于一体,并具备智能化仓配管理能力,为农产品全网销售与工业品下行提供仓储、分拣、分装、打包、快递五位一体智能化仓配服务。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

    2、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解决我市农产品下行问题。在原有村级电商服务站基础上完善调整提升电商服务站功能,打造50-60个功能完善、服务到位、正常运转的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建立完善 “物流分拨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两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模式,解决我市工业品下行问题。农村电商服务站要实现为当地村民提供商品代购、产品代销、信息采集、发布、进货、在线配送、快递收发、农产品在线销售等服务。通过农村电商服务站建设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问题。

    3、建设社区电商服务站,解决我市农产品上行问题。计划打造30-50余个社区电商服务站,并配套信息化管理,达到网订店取,同城配送,有效解决农产品上行问题,打造全区领先的城乡一体化农村电商发展模式。通过“村级电商服务站+物流分拨中心+社区电商服务站”模式,即村级电商服务站收集、提供产品,再由物流分拨中心配送至社区电商服务站,实现网定店取,同城配送。社区电商服务站将以市场化方式,选择有实力 6

    有经验的企业指导建设和管理。

    (三)农产品溯源与标准化建设工程

    1、建立农产品溯源体系。选择能够代表我市特色产品或农村名优特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应用农产品质量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同时探索制定此类商品网络流通标准,打造其网销溯源体系,购买相关技术软件,做到智慧配送。通过在PC端、手机终端运作,清楚地看到供货商后台、运营商后台,消费者手机终端数据,通过数据分析出产品销售情况,消费者需求,供货商商品库存量等等,解决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标准化问题。

    2、加快网货研发。选择农村名优特产品、农畜产品、工业品,制定出商品网络流通标准,并按照质量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打造研发出适合网销产品,形成农产品标准化,探索农村产品网络销售营销新途径。

    3、建立数据中心。为我市行政村及企业、协会等建设数据库,建立数据中心。为全市农产品市场分析、农产品品牌培养、农业结构调整提供数据支持。并根据数据回馈,分析,定期或时实发布电商相关信息、新动向等。以此促进全市农村种植、养殖结构调整,农产品研发及产品销售推广。初步建成我市农产品数据中心,为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供完整、科学、准确的支撑依据。

    (四)农产品平台建设与产品推广工程

    1、培养打造本土优势的电子商务平台。通过竞争性选择等 7

    方式聘用国内优秀管理团队,代运营我市 “惠村淘”、“乌兰浩特特色馆”等平台。同时进一步完善线下O2O体验馆,做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把“惠村淘”、“乌兰浩特特色馆”等打造成我市农产品销售优势平台。支持鼓励社区电商平台、企业自建电商平台及企业使用第三方平台等进行农产品推广,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实行统一对外的宣传推介,抱团发展开拓网上市场,推动我市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带动我市农业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和品牌化发展。

    2、打造地标性产品,培养我市产品牌化。聘用专业团队开展土特产品、农畜产品、工业品等产品特色挖掘、品牌打造、品牌注册、统一包装和网上推广运营专业服务和农村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服务。项目实施后,定期现场查看项目运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和运营团队所出方案制定考核标准、按照指标进行考核和奖惩,以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依托地域特色的优质产品网上销售平台,打造我市地标性产品,推动全市农产品品牌化发展。

    (五)实施电商人才培养工程

    1、成立电商学院,做好电商普及培训工作。计划与我市职教中心合作,成立电商培训学院,进行专业化电商知识培训普及,计划培养5000人。与市职教中心合作培养电商人才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方式确定。

    2、聘请第三方机构培养我市实训实操电商人才。聘用有实 8

    力的培训机构或有经验的运营商,针对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等干部职工、乡镇干部、村嘎查“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企业、农民、贫困户等进行集中实操培训,培养出可以上岗就业创业的电商从业人员,壮大电商人才队伍。计划培训实训实操型电商人才1000人以上。

    3、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精英培训。聘用有实力的培训机构或有经验的运营商,针对企事业单位高管、精英人士等做精英培训。

    (六)实施电商扶贫、带动旅游工程

    1、电商助力精准扶贫。

    (1)电商助力精准就业创业。选择我市农村有意向做电商的农户或贫困户,进行定向定人专业培训,实现精准培训,精准创业就业。培训效果要达到独立开网店或可以上岗从事相关电商工作的程度。由运营中心和电商服务站负责对接农户,进行指导和服务。

    (2)精准促销。利用 “惠村淘”网站等平台,由运营中心和电商服务站负责策划,挖掘农村产品,定向对村、户、产品进行策划销售,拓宽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达到精准促销。

    (3)开展主题活动,精准结对扶贫。通过开展“土地众筹”等项专题活动,同时动员党员、干部、相关企事业单位等与贫困户结成扶贫对子,根据每个家庭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产业扶贫办法,形成企业与贫困户、干部与贫困户结对帮扶精 9

    准扶贫。

    (4)培养电商扶贫典型。从设施农业、庭院经济等方面培养电商扶贫典型,发挥其示范引导作用,带动我市农户学会用互联网思维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实现电商助力扶贫。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及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贫困人口脱贫。

    2、电商带动旅游业发展。

    通过现有平台线上展示、推介我市独具特色的蒙元文化、红色文化、草原文化、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打造我市特色旅游品牌,线下带动培育精品旅游路线,加强与旅游业配套的住宿、餐饮、购物等设施建设,提升住宿、餐饮等方面接待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参与“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建设,把我市打造成国内知名的旅游集散地和目的地。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6年1月—2016年8月)。按照项目要求梳理基本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基础工作。一要制定完善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组织机构。二要与相关运营企业、物流企业等进行前期对接洽谈,了解企业实力,为下一步招投标或竞争性选择运营商、物流配送企业、第三方培训团队等做准备。三是对已建电子商务农村服务站进行摸底,下一步启动实施物 10

    流配送进村入户工作做好准备。

    (二)实施阶段(2016年9月—2017年6月)。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全面推进实施,推进六大工程建设。一要实施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该工程分别打造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打造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运营中心。二要实施农村物流配送进村入户工程。该工程分为建设市级物流配送分拨中心,完善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社区电商服务站。三要实施农产品溯源与标准化建设工程。建立农产品溯源中心、加快网货研发,初步建成农产品数据中心。四要实施农产品平台建设与产品推广工程,培养打造本土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完善O2O体验馆,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地标性产品,培养我市产品品牌化。五要实施电商人才培养工程。分别按普及性培训、实训性培训、精英式培训等方式,与我市职教中心、第三方培训企业等合作,成立电商培训学院。进行多层次的电商人才培训,培养电商人才,营造电子商务进农村全民参与良好氛围。六要实施电商助力精准扶贫工程,从电商助力精准就业创业、精准促销、精准结对扶贫、培育典型等方面实施。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7年7月—2017年12月)。经过一年的全面推进和实施,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提升、完善功能、规范运营。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和验收,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全面总结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做法和经验。在 11

    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接受项目绩效评价考核,对2016年以来项目实施效果评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在2017年底前整改,进一步扩大农村电子商务示范效应。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7年12月以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全部实施完成后,要巩固项目建设成果,提高管理水平,建立项目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切实发挥项目实施效果。

    六、资金安排

    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国家财政安排项目资金2000万元。国家财政已下拨资金1500万元,项目实施验收合格后国家财政再拨款500万元。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一)支持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建设。聘用有经验的一流团队协助我市运营管理整个项目,保证项目正常良好运作完成。聘用专业团队打造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电商运营中心以及建设各中心基础设施设备等。计划安排资金400万元。

    (二)支持城乡物流配送配套设施建设。聘请专业团队打造市级物流配送分拨中心,建设村级电商服务站和社区电商服务站,解决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瓶颈。计划安排资金600万元。

    (三)支持电商人才培训。采取聘请专业团队、与职教中心合作等方式开展电商培训工作,及走出去参加相关电商培训。支持组织开展面向政府部门、农业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12

    农村消费者和创业青年等开展电商知识普及性培训、实训性培训和精英培训。计划安排资金300万元。

    (四)支持农村产品品牌培育。聘请专业团队进行农村产品商品化品牌培育,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大数据中心建设,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推广。计划安排资金400万元。

    (五)支持本地优势农产品网销平台打造和推广。支持我市现有农产品销售平台、企业自建电商平台等打造成本土优势农产品网销平台。支持这些平台与线下O2O体验馆融合发展,支持这些平台进行农产品推广,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推动我市特色产业集聚发展。计划安排资金200万元。

    (六)建立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制定完善电子商务奖励办法,对我市范围内从事生产、销售我市特色农产品、工业产品、旅游产品等产品的电子商务以相关企业、电商平台、网货研发、供应商、各类网站、支持我市电商发展的机构、团体、个人等进行奖励。计划安排资金50万元。

    (七)安排调整使用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实施进度,对以上各项资金计划安排进行调整,确保所有项目资金规范合理使用。计划安排资金50万元。

    按照公开透明原则用好专项资金,设立专用账户,专款专用,不截留挪用,滞留不用或转移、侵占、浪费,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专项资金发挥效益。定期现场查 13

    看项目运行情况,并主动接受纪检、审计等部门监督。

    按照公正、公开原则实施整个项目,公开综合示范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公开招投标及竞争性选择全部信息,定期公布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安排等,公开项目具体网址及网页截图,整个项目实施、运作做到公开公正、阳光透明。

    七、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乌兰浩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王英杰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副组长:徐 婧 市政府副市长

    郝凤祥 盟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市商务局局长 成 员:赵 波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德强 市审计局局长 杨昌波 市扶贫办主任

    霍志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正湃 乌兰哈达镇镇长 陆启国 义勒力特镇镇长 马新伟 葛根庙镇镇长 于庆富 太本站镇镇长

    李恒涛 斯力很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吴宏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金 殿 市财政局副局长、金融办主任 白宝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郭春风 市商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乌兰浩特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郭春风兼任,组成人员从商务局和上述相关部门中抽调。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总体发展战略规划、专项资金使用办法、项目推进、考核验收,并组织各相关部门落实项目实施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开展,起草电子商务进农村项目相关文件,解决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指导、督促、检查电子商务进农村各项工作。

    可以引发思考。

    推荐访问:升级版 管理制度 示范

    • 读/观后感
    • 精美散文
    • 读书笔记
    • 演讲
    • 反思
    • 方案
    • 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