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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城区周边生活垃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16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XX县城区周边生活垃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为全力打好生态环境攻坚战,改善城乡环境面貌,提升我县整体形象,决定开展2020年城区周边生活垃圾专项清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城区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工作,解决城区周边生活垃圾违规堆放、垃圾围城等环境污染问题;整合多种资源,广泛宣传,发动群众,集中力量解决城区周边农村“脏乱差”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彻底消灭垃圾围城现象。

    二、工作任务 全面完成城区周边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完善城区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加大清扫、清运、保洁力度,提高城区周边环境卫生质量;全面清理城市出(入)口道路、国道、省道、县乡交通道路及两侧积存垃圾;清理城区周边河流水渠、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的积存垃圾,恢复其原有生态和功能;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城区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制度化管理体系,严防城市垃圾向城区周边倾倒。

    三、工作范围及职责分工 此次专项清理工作范围为城区及周边。

    城区和城区周边具体范围由县住建局及XX乡、XX镇政府协商划定。城区范围由县住建局牵头并组织实施,城区周边范围由县住建局牵头,XX镇政府、XX乡政府组织实施;县域出(入)口道路、县乡交通道路两侧积存垃圾清理工作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国道、省道两侧积存垃圾清理工作由公路段负责,田间渠道垃圾治理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河道、干支渠、水库垃圾治理由县水利局负责。

    四、工作重点 (一)开展城区垃圾清理 合理确定城区和城区周边具体范围并抓好组织实施、确保垃圾清理工作无死角;城区范围内要按照县城环境卫生管理标准,全面清理积存垃圾、死角垃圾,按要求做好保洁和垃圾清扫清运工作;

    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防城区垃圾向周边农村地区倾倒,并对违法违规倾倒垃圾行为严肃查处。(由县住建局牵头实施) (二)开展城区周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灵活采用多种方式和处置模式、加快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城区周边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覆盖;

    继续完善农村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台账、对城区周边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情况开展再回头,防止出现“死灰复燃”现象;

    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模式。(由县住建局牵头,XX镇、XX乡政府负责实施) (三)开展路域环境卫生整治 深入开展国省干线及农村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理道路两侧边沟内外积存垃圾及砂堆、煤堆、渣堆、土堆、垃圾堆等“五堆”,加强路面及周边的保洁、改善路容路貌及道路周边的环境卫生状况。(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段牵头实施) (四)开展河渠水库垃圾治理 进一步加大城区周边巡河检查力度、持续排查和清理河道、渠道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漂浮物及障碍物等,严厉打击向河渠水库倾倒垃圾行为,推动水环境持续改善。(田间渠道垃圾治理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河道、干支渠水库垃圾治理由县水利局牵头负责) 五、时间安排 此次城区周边生活垃圾专项清理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6日至5月15日) 各责任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全方位、分层次进行宣传和动员,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并将联系人报回县城区周边生活垃圾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5月15日至6月15日) 按照工作方案分解的任务,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动员各方力量,有计划、有步骤的完成城区周边积存的生活垃圾清理任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突出重点,整体推进,保证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对城区生活垃圾清理专项行动进行自检自查,对垃圾清理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县城区周边生活垃圾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阶段(6月15日至9月15日) 各责任单位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继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发掘城区周边生活垃圾问题根源,彻底解决垃圾围城等问题。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阶段(9月15日至10月31日) 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逐一对标落实,完善提高,通过总结经验,建立健全管理、考核等相关规章制度提高群众意识,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使城区周边生活垃圾清理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城区周边生活垃圾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挥、调度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二)完善工作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确定专人,积极与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沟通联系,制定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清理效果不明显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 各责任单位要在集中清理、促进城区周边环境面貌大提升的基础上,将长效管理贯穿始终,更加注重和强化治本之策,防止城乡脏乱差现象再次反弹;

    要总结整治经验,充分配备管理力量,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努力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使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长效化的轨道;

    要提高群众卫生意识、健康意识、文明意识,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使“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成为自觉行动,共同营造优美整洁、清新舒适的城乡环境。

    笔下生辉的好文章!

    作者想到了许多别人想不到的问题。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为切实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全面完成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为宗旨,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垃圾运行体系建设,逐步形成标准化要求、智能化监管、社会化运作机制,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范围,创造更加整洁、优美、舒适、和谐的人居环境,加快推进中国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和打造“中国最干净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强化政策引导,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倡导城市志愿服务,鼓励与民间组织合作,充分发挥市场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理以及资源回收利用中的作用。

    ——科学筹划,全域推进。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垃圾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设施,在实施范围内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业单位、居民住户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全覆盖。

    ——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探索建立激励约束、市场调节机制。加强技术创新,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构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新模式。

    ——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实现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全过程运行。

    (三)主要目标

    2018年,完成强制分类单位垃圾分类设施和居民区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建设,建立积分源头分、专员中端分、终端焚烧资源化“两分一化”模式,实现垃圾源头有效减量,住户达到有挂联分类师、有分类手册、有积分账户、有微信交流群的“四有”要求。2019年,建设完善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进一步提升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2020年,基本形成垃圾分类相关法规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区域内,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回— 2 — 收利用率力争达到40%。

    (四)实施范围

    1.利州区:嘉陵、东坝、河西、上西、杨家岩、回龙河、南河、雪峰8个街道和宝轮镇、大石镇、工农镇、荣山镇4个镇;

    2.昭化区:拣银岩街道、元坝镇、昭化镇、柳桥乡; 3.朝天区:朝天镇;

    4.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镇、上寺镇、汉阳镇; 5.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下西坝、袁家坝、石龙3个街道和盘龙镇。

    (五)实施对象

    1.强制分类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以及学校、科研、文化、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公共机构;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建筑工地、公园广场、河道等相关公共场所、企业。

    2.引导分类单位。包括物管小区、非物管小区、开放式小区和城市、乡镇场镇及城乡结合部村(社区)居民区住户。

    二、主要任务

    (一)促进源头减量

    1.推进清洁生产。改进产品包装,限制过度包装,促进生产系统内部物料的循环利用,在生产、流通环节减少垃圾产生。

    2.倡导绿色消费。倡导低碳生活、适度消费,推动绿色采

    — 3 — 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

    3.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农副产品市场、零售业等重点场所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逐步控制、减少塑料袋销售、使用。

    (二)实行分类投放

    1.分类规定。现阶段推行生活垃圾“三分法”,即:可回收、不可回收及有害垃圾三类。可回收垃圾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塑铝复合包装等;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过期药品等;不可回收垃圾为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垃圾。待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后,推行“四分法”,即:可回收、不可回收、餐厨垃圾及有害垃圾四类。

    2.投放设施配置。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要与环境相协调,做到美观、大方、适用。强制分类单位要按分类类别自行规范设置分类设施(公共机构按照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规定设置垃圾分类设施)。引导分类单位,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由专业服务企业规范设置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不可回收垃圾桶必须与环卫部门垃圾运输车辆相配套,方便清运。

    3.分类投放要求。公共机构、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强制分类单位,要将不同种类垃圾分别投放至分类收集容器内,由专人负责将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交由就近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兑换奖励积分。居民住户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投放至智慧居— 4 — 家馆垃圾分拣点兑换奖励积分,不可回收垃圾投放至不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内。严禁乱投、乱堆、乱倒垃圾。

    (三)实行分类收运

    1.实行分类收运。由垃圾分类专业服务企业对“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将有害垃圾运输至政府部门确定的暂存点,落实专人管理。不可回收垃圾由环卫部门负责收集清运。对部分距离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较偏远或不宜建设分拣点的区域,采取定时、定点、定人对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运。

    2.严格收运要求。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方式收集。实行运输车辆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加强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收运,杜绝混运现象。

    (四)实行分类处理

    1.可回收垃圾处理。由产生单位或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送至有资质的处理单位进行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2.有害垃圾处理。环保部门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企业名单,由专业服务企业负责运输至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3.不可回收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运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4.大件垃圾处理。依托专业服务企业建立的垃圾分类云平台,对废旧家具、家用电器、自行车等大件垃圾进行网上交易。

    — 5 — 不可再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宣传培训、监督考核等。强制分类单位、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落实至少1名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本区域垃圾分类工作,机关单位职工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必须以本人名义在智慧居家馆注册垃圾分类积分账户,并有垃圾投放记录(以备考核)。按照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包街道、包社区责任制要求,实行垃圾分类挂联制度,挂联部门(单位)督促指导所包街道商户、所包社区住户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各相关县区要建立相应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撑。相关县区政府负责辖区垃圾分类项目规划、垃圾分类设施点位建设“三通一平”等工作,要按照确定的资金分担比例,将生活垃圾分类项目建设、日常运行、宣传教育等列入中长期财政预算,并随人口增长、垃圾增量等因素逐步增加。新建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要同步投入、同步建设、同步考核。强制分类单位要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建设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可结合实际引入专业化、社会化的服务企业承担垃圾分类收运工作。各物管小区要在小区内无偿提供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建设场地,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人员配备纳入招标比选— 6 — 物业公司的重要条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安排50名公益性岗位由利州区物业主管部门使用,用于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分类奖励机制,激励引导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三)广泛宣传教育。通过新闻媒体、短信平台等载体,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置宣传专栏,持续开展垃圾分类目的意义、分类常识、积分奖励政策宣传。电视台、报纸要开设垃圾分类专题栏(节)目,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公益宣传。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利用各种方式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居民住户增强生态环境环保意识,提高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督促专业服务企业定期对个体工商户、居民住户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发放指导手册。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届进入社区、家庭、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四)健全制度保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法规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依法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分类运输技术规范。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城管执法、环保、公安、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等部门要加大管理执法力度。

    (五)严格监督考核。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相关县区政府、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好、成效明显的单位、社区和住户给予表扬。各相关部门要制定行业单位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办法。剑阁县、利州区、

    — 7 — 昭化区、朝天区要做好对专业服务企业垃圾分类服务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垃圾分类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加强对公共机构垃圾分类的检查督导、考核验收。经济和信息化、卫生计生、教育、商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国资等部门,要定期对所属行业垃圾分类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附件: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 8 — 附件

    广元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领导小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胡国民副组长:赵 彬淳廷才成 员:赵天秀 周 勇 黄旭明 乔大鸿 赵仕伟 李 英 何 吕 孙益科 赵 铮 李建生 宋仕新 韩顺东 蒲友松 肖志成

    — 9 — 市政府副市长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市发展改革委低碳发展局专职副局长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总经济师 市旅游发展委副主任 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市教育局副局长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 市民政局副局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环保局副局长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副局长 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林业园林局副局长 杨 剑 市商务局副局长 王万义 市工商局副局长

    马 涌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正基 市统计局副局长

    姜绍胜 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杨成开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张晓峰 市国资委监事会主席

    肖 庄 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局长

    罗德培 市供销社副主任

    曾 浩 市法制办副主任

    李自民 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 伟 团市委副书记

    林 玲 市妇联副调研员

    刘传忠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秦文云 国网广元供电公司总会计师

    张 黎 剑阁县政府副县长

    梁培利 利州区政府副区长

    刘 强 昭化区政府副区长

    李兆南 朝天区政府副区长

    贾雏红 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推进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执法局姜绍胜同志兼任,成员由市公安— 10 — 局、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商务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国资委、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利州区政府、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落实1名具体人员组成。

    二、部门分工

    市委宣传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工作,协调新闻媒体开设专题栏(节)目,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纳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有关工作,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积极争取中央、省基建投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督导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开展反对过度包装行为。

    市旅游发展委:负责督促旅游星级酒店不使用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湿毛巾,不使用塑料桌布,督促指导旅游景点景区开展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教育局:负责督促学校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活动。

    市科技知识产权局: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企业开展生活垃圾

    — 11 — 处置的科技研究,为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市公安局:负责配合垃圾分类专业服务企业入户开展居民户分类积分账户注册工作,对统一标准的垃圾收运车依法提供通行保障;对破损智慧居家馆垃圾分拣点的依法进行查处。

    市民政局:配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社区宣传活动。 市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市级财政资金纳入中长期预算,按时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服务费用支付分类服务企业。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公益性岗位50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监督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生活垃圾集中处置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的监督管理,提供具有处置有害垃圾资质单位名单。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负责将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用房纳入建设项目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督促相关区县做好物管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建筑工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农业局:大力推进农业清洁化生产工作,指导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市林业园林局:负责督促园林管养单位开展园林绿化可利用垃圾的收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推动有机垃圾堆肥用于园林养护,负责公园、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督促超市、商场等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市工商局:负责督促指导市城区农贸市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12 — 工作,倡导“净菜入城”,从源头促进生活垃圾减量。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将餐厨垃圾依法回收并与有合法手续的个人和专业公司签署收运协议,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统计局:协助建立城市生活垃圾统计指标体系。 市城管执法局: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组织实施;督促专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并定期开展考核。

    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市政府对相关县区、市级部门目标绩效考核,协助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检查督导。

    市国资委:负责督促国有企业、所属出租门店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市供销社:负责制定并实施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站点回收的可回收垃圾的计量称重和数据统计报送。

    市法制办:指导协助主管部门起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组织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阶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对强制分类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督促指导、检查考核。

    — 13 — 成铁广元车务段:负责铁路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国网广元供电公司:负责垃圾分类设施建设运营电力保障工作。

    剑阁县、利州区、昭化区、朝天区政府和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组织开展属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人员配备纳入物业公司招标比选重要条件,督促乡镇(街道)、村(社区)、物业公司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分类实施等工作。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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