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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密工作交流发言稿材料,

    时间:2021-10-07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保密工作交流发言稿材料 3 篇

    保密工作交流发言稿材料 1

    ******是全国*****之一,担当****对旅客列车的牵引任务,同时涉及专运警卫工作。多年来,保密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保密法》精神,以“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为工作方针,唱响保密工作“三字经”,确保专运任务万无一失。建国 56 年来,从未发生过泄密事件,连续 15 年被*****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单位。

    “严”字当先,严格要求,严肃纪律。党委十分重视保密工作建设,将保密工作列入党委日常工作议程和每月目标考核内容,从接密到承办,从落实到回收销毁,建立了一系列严谨的工作制度,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支部到班子成员确定了各自主管职责。由段领导班子成员亲自担任保密领导小组组长,选调了一批政治合格、业务过硬的干部担当涉秘岗位。并专门下发文件,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到依法、按章办事。全段涉秘人员要自觉地遵守保密纪律,按照保密工作的各项要求规范行为,一旦发生责任泄密事件,对责任人严惩不待。同时针对路局直管站段改革后的新形势,研究修订、健全了段保密管理办法,使保密管理工作更加严密。

    “防”字为重,积极防范,有效防范。根据《保密范围》有关规定,我段有四项密级,即:专运警卫措施、重点人口资料、纪检查处、应级分队专案。我们注重加强对密级的日常管理,构筑起三道防线,确保了秘密不外泄。

    首先,构筑思想防线。保密领导小组成员在做好自我教育的同时,经常在全段干部职工中开展保密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的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

    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保密意识,防止有意识或无意识泄密事件的发生。今年是全面实施“四五”普法期间保密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第 5 年,也是《保密法》实施 16 周年,我段保密领导小组为配合保密宣传周活动的开展,在全段范围内开展一系列的普法教育活动,利用黑板报、宣传标语、段有线电视台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保密法规;组织有关人员学习《保密工作》中有关案例,观看了《秘密战记》保密教育录像片,提高涉密人员对保密工作的认识;在全段干部职工开展《保密法》知识答卷活动,参加人数达 1500 余人。通过一系列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了全员的保密意识,效果显著。

    其次,构筑制度防线。我段保密部位有保卫科、微机房、信访接待(收藏好 范 文,请便下次访问:)、档案室。保密工作与日常工作做到相结合,各部门及要害部位都制定了有关制度,日常工作中落实的较好,并能做到记录交接,主管各部门的领导主动负责,定期检查。每到专运工作来临之际,为使国家领导人乘车的绝对安全,结合段内情况对警卫人员进行政审和保密知识教育,加强重点部位、重点人管理和控制。对专运警卫方案的全过程和密码使用的各个环节,做到领导把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了各项制度,确保专运警卫工作的绝对安全。

    再次,构筑技术防线。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大量运用,运行于其中的信息时时处于被暴露的威胁之中,信息的保护变得相当重要。我段现有计算机***台,其中密码机***台,与段局域网联网***台,与路局联网*台,在工作中制定了相应的保密防范和管理制度,段网与路局网间实行物理隔离,同时禁止涉密计算机上网。有计算机的科室有一名同志负责管理,每季进行一次教育,特别是加强与路局联网的有关部门人员教育,杜绝带密字文件网上传递,日常加强签字制度,网络工作未发生不良问题。

    “实”字为本,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我段在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中,实施

    “一表、两簿、三制”,把保密工作抓紧抓实,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表”即《国家秘密事项一览表》,是把好保密工作源头的基础和依法管密的依据。我段根据《保密范围》的规定,加强对密级的日常审核管理,对涉密事件做到随时产生,随时定密,并利用四大节日(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加强保密监督检查,形成了制度。

    “两簿”即保密工作检查登记簿、保密活动开展记录簿。我们将保密工作检查登记簿及保密活动开展记录簿指派专人负责,对历次开展保密检查及活动的情况、整改意见、领导批示、落实情况进行记录,作为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今年段保密领导小组在春节前开展对行车调度部门的检查时,发现新调配的调度计算机未设置开机密码,立即给予纠正,并记录在案。事后经保密领导小组研究,开展了一次涉密计算机专项检查,消灭了泄密隐患。

    “三制”即保密组织网络备案制度、保密人员培训制度、保密工作考核奖惩制度。我段通过实施“一表、两簿、三制”,的保密管理模式,使保密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有力的保证了保密工作的顺利开展。

    保密工作交流发言稿材料 2

    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州委政法委机关落实保密工作情况向在座各位作简要汇报,不当之处望批评指出。

    近年来,在州委保密委的正确领导和州保密局具体指导下,州委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新《保密法》、《保密法实施条例》等要求,牢固树立“保密促安全、保密促稳定、保密促发展”的思想意识,认真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和领会保密文件精神,强化保密意识教育,健全保密制度,规范保密管理,不断推进委机关保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确保了各项任务顺利实施。

    一、深化保密宣传教育。

    提高保密意识 政法委作为党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肩负着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任。面对全州复杂严峻的稳定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能否保证国家秘密不泄露,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受损害,始终考验着委机关每一位干部职工。为此我委始终高度重视保密工作,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一是 通过专题会议、例会学习、保密测试等多种手段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保密法》、《保密实施办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保密工作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州各级领导对保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保密责任意识,增加干部职工的保密知识积累。二是认真学习《保密行为管理手册》,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观看《手机背后的谍网》、《警钟长鸣》等保密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三是注重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组织涉密人员认真学习掌握保密法规常识,带头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并把保密纪律的强弱、保密素质的高低作为考核和任用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四是把保密教育作为机关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时机,采取多种形式,严格落实保密教育制度化和经常化,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保密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做到时时提醒,会会教育。

    二、加强保密工作领导,确保工作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做到有领导管、有专人抓。一是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主管负全责”原则,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部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州委政法委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了明确每个成员和涉密人员的工作职责,将责任分解到相关科室、落实到各个岗位,确保了保密工

    作时时、处处有人抓,有人管。二是把 保密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紧密结合日常工作,做到了保密工作年初有计划,季度有检查,半年有讲评,年终有总结,并把保密工作纳入委机关内部考核重要内容,与其他目标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三是坚持把保密工作融入机关经常性工作之中,做到保密问题逢会必讲,遇事必议,与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合在一起常抓不懈,坚持业务工作做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落实到哪里。

    三、加强定密监督指导,确保精准定密

    保密工作能否有效开展,其前提是准确确定密级。为此,我委严格按照《保密法》及各项保密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对机关定密工作作了就能一步规范。一是明确了委机关定密责任人和具体承办人的主要职责,要求定密各环节实施人履行好对应职责,切实承担保密责任。二是规范涉密公文处理,对涉密来文,坚持“密级不变”、“密来密往”,对涉密发文,坚持“依法定密”、“精确定密”,对难以确定密级的密件,及时向上级请示或向州保密局请教, 保证了涉密信息的密级宽严适当。三是重点加强维稳办、综治办、大调办、防邪办、督办室、办公室等保密工作要害部门的定密管理,及时纠正不定密、乱定密、滥定密、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做到保密工作定密、核密到位。四是进一步加大了定密监督管理力度,明确了委机关保密委和办公室作为定密工作的监督主体,并将定密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不定期对涉密事项和文件处理操作开展定密监督 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做到了定密工作监督到位。

    四、严抓涉密网络管理,堵塞网络漏洞。

    坚持上网信息审查审批制度,严格遵循“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和“谁上网谁负责”原则,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计算机系统保密管理工作的落实,制定严格的保密管理制度。一是严格执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建设和应用中

    保密管理的有关法规和标准,按要求对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和防护,有效预防失了泄密问题的发生。二是加强秘密载体管理。本着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在制作环节上,无论是纸介质载体,还是磁介质载体均统一在委机关内制作,严禁干部职工在硬盘中存储涉密文件资料或随意拷贝涉密文件资料,并将使用中的移动优盘做了统一编号,集中管理,对不需归档的材料及时销毁。三是明确规定了委机关保密工作“五不准”,即:不准在外网上使用涉密传出介质;

    不准在内外网上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

    不准将办公和涉密计算机连接外网;

    不准擅自在内外网上发布或传输内部工作信息和涉密信息;

    不准将涉密计算机和储存介质送交非指定单位维修、销毁或赠送、出借、遗弃。

    五、强化涉密人员管理,提高业务技能。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管理工作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涉密人员管理。一是指派委机关内部政治敏锐性 高、业务素质强,能够认真履行保密责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干部负责委机关涉密计算机和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并定期与所有涉密人员签定了保密责任书。二是对新上岗涉密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建立了涉密人员管理制度。并通过培训、以会代训、个人自学等形式不断提高涉密人员工作素质,保密能力和责任意识。三是突出抓好重点岗位的涉密事项的保密管理,特别是对涉密文件严格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从起草、制作、分发、传递到使用、管理、复制、保存的每一环节都合乎规范,不出差错。

    六、严抓档案保密管理,严防纸质泄密。

    进一步完善了委机关《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人员岗位职责》、《文件、材料、资料的收集制度》、《档案的交接制度》、《档案的销毁制度》、《文件的传阅制度》等制度。文件的收发,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发手续;

    涉密文件的传阅,严格知悉人员范围,不擅自扩大知悉范围,凡不准记录、录音、录像的,传达者均事先申明,复制秘密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在保存上,严格按照国家档案法律法规归档,请专业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在销毁上,认真履行审核、清点、登记手续,并移交保密局销毁,杜绝了将秘密载体当作废品出售。

    近年来,我委的保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按照新形势下保密工作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上级保密工作指示,盯住薄弱环节做工作,继续抓好保密法制建设、健全保密规章制度,进一步增强全委人员保密意识,提高防范失泄密能力,促进政法委保密工作科学发展。

    保密工作交流发言稿材料 3

    日前,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中央纪委共设置 47 家派驻机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名称、统一管理。《方案》体现了党章的要求,是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的十八届*中全会决定,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创新成果。出台《方案》,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对于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的中枢,地位重要,必须对党绝对忠诚。事实表明,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也非净土。有的党组织党的意识淡漠,没有很好履行主体责任;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断章取义、阳奉阴违;有的管控不力、监督不严,权力寻租问题突出。根源

    上看,在于管党治党不严、党的领导弱化。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必须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派驻监督制度,实现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

    派驻监督全覆盖是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所有权力都应受到监督制约,党内监督没有例外。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不能有“真空地带”。当前,派驻监督与党章规定和中央要求还有差距,作用也还没有完全发挥到位。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的之前只派驻了 52 家,还有近三分之二的单位没有纳入派驻监督范围。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就是要按照党章要求,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地方、部门和单位,使所有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受到应有的监督。

    派驻监督全覆盖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届*中全会提出,“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从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到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央纪委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再到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将实现对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的全面派驻作为 20**年的一项重要任务,实现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时间表越来越明确,路线图越来越清晰。落实中央要求,立行立改,先试先行。20**年 1 月,经党中央审批同意,中央纪委在中央办公厅等 7 家中央和国家机关新设派驻机构,迈出了派驻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一步。中央纪委在实践中边探索边总结提炼,把实践成果及时固化为制度。这次《方案》的出台,标志着党内监督真正覆盖到了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部门和单位,宣示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展示了党内监督没有例外的坚定决心。

    中央精神就是定音鼓,形势任务就是动员令。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党组织和中央纪委派驻机构要深入学习《方案》内容,深刻领会派驻监督全覆盖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认识上、行动上跟上中央的要求,牢牢扛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落到实处。

    市保密局保密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在我国,工作秘密是一个法律概念,我国的《公务员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等法律对此都有规定。但是,从整体上看,这些规定比较分散、不集中,且过于原则、不具体,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操作性较差,对工作缺乏指导性。特别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如何准确界定工作秘密的内涵与外延,做到依法保守工作秘密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是一个需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的重要问题。

    一、准确界定工作秘密的必要性

    有利于防止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当前,我国的保密工作存在着“乱定密”等定密随意性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工作秘密概念不清则是其中的原因之一。正是由于工作秘密概念界定不清,把本不属于国家秘密的工作秘密确定为国家秘密事项,从而导致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既管不了又管不好,致使泄密事件时有发生,给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威胁。准确界定工作秘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国家秘密的无限膨胀,降低保密成本,使真正的国家秘密保得住,保得好。

    有利于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施行。实施过程中,一些政府部门由于对工

    作秘密的概念不清,造成了一部分本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因保密顾虑而不敢公开、不愿公开,使一些有利于机关单位工作开展的信息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公众对此不理解、有怨言。准确界定工作秘密,一方面能使有关部门解除顾虑,积极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另一方面也能使公众明确哪些事项属于工作秘密、不宜公开,自觉限制自己的知情权,从而有利于积极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有利于保障机关单位正当行使职权。工作秘密是有机关单位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公开或泄露将直接导致妨碍本单位相关职权的正常行使,损害公共利益,降低或减损其治理社会的效果,甚至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机关单位有义务、有责任严加保护。同时,工作秘密的确定是一项行政自由裁量权,这项权力的滥用将会严重影响公众的知情权,因此,机关单位应当谨慎地行使这项权力。所以说,准确界定工作保密,就能使机关单位明确工作秘密的确定与保守既是权利又是义务、既是权力又是职责,保障其正当行使职权。

    二、工作秘密的概念分析

    工作秘密作为秘密的一个重要分类,其内涵外延到底是什么,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权威部门、地方法规和学界对工作秘密的界定主要有三种。一是《公务员法》起草部门的界定,其含义为:除国家秘密以外的,在公务活动中不得公

    开扩散的事项。一旦泄露会给本机关、单位的工作带来被动和损害的。二是《广州市保守工作秘密规定》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在各级政府及其行政管理部门的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依照规定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三是学界的界定: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在其公务活动中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不属于国家秘密而又不宜对外公开的事项。

    这三种界定在一定程度上概括了工作秘密的内在和外在特征,但它们又分别存在以下的缺陷:一是把工作秘密的主体仅限于各级国家机关,把某些事实上拥有工作秘密并需要准确界定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排除在外;二是没有指明工作秘密的本质特征在于保障各级国家机关、授权单位正当行使职权;三是没有归纳出工作秘密的程序特征,从而导致实践中确定工作秘密的随意性;四是运用“否定式”来界定工作秘密并没有说清工作秘密是什么,包含什么,工作秘密的界定必须是一个肯定命题。基于此,笔者认为,从保障公民知情权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视角来看,所谓工作秘密是指各级国家机关、授权单位为了保障其职权的正当行使,依据简易程序确定并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工作事项。

    三、工作秘密的特征分析

    主体的广泛性

    毋庸置疑,各级国家机关是产生工作秘密最多并需要严加规范的最重要的主体,但是,除了各级国家机关以外,某些得到授权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也是产生工作秘密并需要严加规范的主体。实践中,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推进,某些企事业单位获得委托授权以从事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活动,这些企事业单位自行确定的工作秘密存在着与公共利益和公民知情权发生冲突的可能,所以,对此类主体的工作秘密也必须予以重视并准确界定。

    职权的正当性

    行政机关、授权单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单位的内部管理事项和外部管理事项,无论是内部事项还是外部事项都和机关单位的正当行使职权有关。根据现代国家发展民主政治的要求,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行使职权的过程应当公开,以便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但是,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在其行使职权过程中产生的有些事项的确不宜公开。对这些事项,世界各国都把它作为政府机关或授权单位的一项行政特权予以保护。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项特权只能仅限于保障行政职权和授权职权的正当行使,而不能试图掩盖行政违法或行政错误。与此不同,国家秘密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如果泄露将会直接导致国家整体安全和利益的损害,是宪法赋予的最重要的行政特权。

    程序的简易性

    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的工作秘密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过多、过滥的工作秘密就意味着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实现程度的降低。因此,除了对工作秘密进行实体上的限制外,还必须对其进行程序上的限制。也就是说,工作秘密的确定、保密期限的确定和变更、标示、涉密、解密等具体程序必须有明确规定。但是,基于保密成本的考虑,工作秘密的确定与保护程序不宜等同于国家秘密的确定与保护程序,而应突出其简易性的特点。简易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和授权单位省略、简化或合并国家秘密确定与保护程序的某些步骤和环节,在较短时间之内确定与保护工作秘密的程序。简易性不是随意性,而是相对于国家秘密确定与保护程序的法定性、严格性而言,适当降低其标准。

    内容的保密性

    一个事项被确定为工作秘密后,相关行政机关或授权单位应参照关于国家秘密保护措施的管理规定,对工作秘密涉密载体的产生、保存、流转和销毁等各个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并根据工作需要的原则,合理划定接触范围。但是,保守工作秘密与保守国家秘密稍有不同,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是最高目标、最高原则,对此没有任何讨价还价的余地;而工作秘密则涉及到利益平衡或损害衡量原则,即当保密与公开的边界出现模糊,不容

    易确定时,通过利益平衡原则,根据对社会的损害与效益分析,决定是否应该保密和公开。

    责任的行政性

    保守工作秘密是国家公务人员的法定义务,一般由《公务员法》予以规定。我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公务员有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义务。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只不过规定得更加宽泛,涵盖了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在工作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比如法国1983年颁布的《国家和地方公务员一般地位法》第26条规定,公务员对在执行职务当中或因执行职务关系所得到的秘密、所知悉的事实、文件和报告都有保密义务。如果政府部门的公务员或授权单位的办事员不经授权泄露工作秘密,就违犯了《公务员法》,依法应承担行政责任。

    情境描写生动。

    有种不断成熟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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