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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爱好

    时间:2021-09-28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母亲的爱好

    那天,坐在电脑前静思,屏幕上突然闪烁着一行字:世界上有两种不存在联系的概念,一种是忘记了,一种是放在回忆里。这两句话,突然让我想到了母亲,我不知道是把母亲的爱好忘记了,还是准备放在回忆里。

    母亲的子女在村里算是最多的。那个年代,家里人口多有个好处,分粮食占便宜,尤其是分肉。在农村,要想吃到肉就得等中秋节和春节两个重要的节气,生产队要么杀猪,要么杀牛,每人能分到半斤的肉,牛是不会轻易被杀的,除非是要老死的牛。每到杀猪时,也是最热闹的日子。大人娃们像赶集一样云集在饲养处,每个人的脸上充满着期待,眼睛都在盯着那五六个年轻力壮杀猪后生,无论是多大的猪,都敌不过他们的力量。有一年,距中秋节还有两三天,人们正在地里干活,天空突然黑暗了下来,眼看就是一场大雨倾盆,队长招呼大家躲雨。雨下了个把时辰,地里的活没法干了,队长想起了杀猪,全队人直呼:“队长万岁”!队长命令几个后生先行准备,后生们还没等队长交代完就像被狼赶着,一溜烟跑得无影无踪。

    饲养员对杀猪的消息半信半疑,几个后生上去就摘下一扇门,猪很快被按倒在那扇门上。当一股鲜红的血从猪脖子涌出时,围观看热闹的人们就沸腾起来,站在人前的队长夸起了主刀手:“杀好了,没有让猪受多大的罪哩!”用不了一个时辰,鲜美的两扇猪肉挂在了门梁,还冒着热气,满院子的肉香弥漫在空气中,传进人们的心田。队长突然宣布:“不要吵吵啦,我们今天换个分法,按工分分肉!”人群里叽叽喳喳的喧闹声戛然而止。队长不知道哪来的智慧,他要治治那些偷懒不出工的人。

    母亲听后吓出一声冷汗,生怕少分到肉。队长扯着嗓子喊着每家的工分,母亲这才知道,她挣的工分和男人一样的多,折算下来要比按照人头分还多出一斤肉,末了,队长还对母亲说,队里把你当作男人使唤,家里人口又多,再奖励你一份猪血。母亲乐得忘记了乏困,望着那盆血和分到的那块肉,想得更多是洒出的汗水值了。母亲在地里干活是把好手,无论是播种、锄地,还是收割庄稼,只要男人能干的,她都不会落后,就连抓粪(俗语)这种又累又脏的活也少不了她。每次从庄稼地里回到家,喝上一大碗的凉水,长喘一口气,边拉着风箱,边和爬在炕上的我捉迷藏,从她表情中丝毫捕捉不到劳动的艰辛。

    母亲把劳动当作一件快乐的事情,我以为就是她的爱好,后来才逐渐明白,她是被子女多拖累得没有办法不劳动。她不仅出勤率全队最高,干起活来还麻利,常常是领活人。几百米长的地头,等到超出别人很长的距离时,她还要返回来帮落后的父亲,她实际上干的是两个人的活。每到夜晚,其他女人东家出西家进,拉呱闲聊打发时间,母亲还要借着月光缝补衣裳,纳鞋底,她弯曲的手指就是那个时候落下的毛病。因为她的子女比别人多,针线活也多出不少,她要在春节让每个人穿上一件新衣服,哪怕只是一双新鞋。

    临近过年,母亲从供销社(商店)买几张红纸,除去贴对联用的,剩下的都要剪成窗花。腊八节刚过,母亲就忙碌起剪窗花的事情,她不会画底样,就四处求人借。只要剪窗花,家里的油灯要比平时耗煤油,不仅仅火苗大,有时还要亮到半夜。我写过的作业本是她做底样纸的来源,她把借来的底样纸重叠在一张废纸上,用线缝合起来,放在煤油灯的上方熏制。母亲拿着一把剪刀小心翼翼地雕刻着图案,鸡和鱼的造型最多,偶尔也有猪羊之类的动物,或者麦穗和谷物,预示着五谷丰登、年年有余。看着母亲剪窗花,我的心就飞了,总是想着长大了就再也不让母亲受这份罪,母亲看出我的心思,不停地催促我趁着油灯的亮光多看书。母亲的这种习惯保持了几十年,她给满目沧桑的窑洞带来了生机,我想,剪窗花算是母亲的最初爱好。

    营盘再铁,也敌不过似水流年。子女长大后各奔东西,母亲也不需要劳作。逝去的岁月成为我们美好的记忆,她渐渐地退出了子女的生活圈,老不管少事是她恪守的原则。母亲老了,年轻时身体透支得太多,她患了严重的贫血病,走起路来像是扭麻花,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昏厥。二嫂最懂母亲,她照顾母亲三十多年,能让含泪的母亲脸上露出笑容,左邻右舍的人都以认为她们是母女。

    母亲站起来很困难,蹲下去精神矍铄,她不想让自己失去存在的意义,总是在生活中寻找乐趣。每天清晨,一缕阳光直射进房间里,像一束亮闪闪的金线,不仅照亮了房间,也照亮了母亲的心田,母亲喜欢上了打理阳台上的花草。在母亲看来,养花和种地是一个道理,都是一种心情,一种生活的态度,花草是有灵性的,你用一种怎样的心态和心情去侍弄它,它就会以一种怎样的姿态回报你。有时候累了或是心里烦闷,她便会到阳台上看看花草,侍弄一下。每一株每一盆都像会说话似的与她交流,毫不吝啬地向她打开心怀,吐露芬芳。母亲用心呵护每一颗花苗,养出的花很茂盛,把家里装扮的四季如春。在养花的过程中,母亲忽然发现,养花,是很有生活情调的事情,只有善良,只有安贫乐道,只有具有生活情趣的人,才会热衷地去做这样毫无经济价值的事情。

    二嫂的包容让母亲活得很自在,母亲煤油灯下学会的手艺是不会忘记的。母亲的手并不巧,但她喜欢缝制绣花的鞋垫。二嫂经常向街坊邻居收集她需要的布角料,母亲把蓝黑青黄各种零碎布条拼凑在一起,用面粉调成的浆糊,把拼凑好的碎布条层层糊在一张小木板上,约糊三四毫米的厚度,放在太阳下晒干,然后取下后再压在自己的床铺下,然后再揭下来,把事先备好的鞋样拓在上面,用剪刀剪下来,中间绣上各色图案,她把做好的鞋垫放在自己的柜子里,小号、中号、大号依次排列,有亭亭玉立的荷花,有屹立在风雪中的梅花,还有飘香十里的桂花,更有优雅的玫瑰花。有时还要做些带字的鞋垫,“双喜”、“出入平安”等等。那年我回去探望母亲,临走时母亲拿出一双“步步高升”的鞋垫,亲手垫在了我的鞋子里,还笑盈盈地对我说“妈希望你能走好每一天!”尽管她的针脚并不成章法,或歪歪斜斜,或长短不一。但或红或白的包边却很精致,那些颜色搭配好的细线一针针,一行行,铺成一条通往远方的小路,成为儿孙寻梦的目标。

    二嫂不想干扰母亲做针线活的兴趣,但又不想让她劳作一辈子,开始转移母亲的视线,两个人打起了牌。母亲年轻时候就喜欢打牌,只是她没有太多时间去玩。上世纪八十年代初,生产队的土地分给各家各户自己种植,打破了集体生产时挣工分、分口粮的模式。母亲在自己分到的土地上劳动,她和大哥精耕细作,老天也很帮忙,风调雨顺,几年的功夫家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家里有了电灯,但没有电视,母亲卖掉多余的粮食,买了一台收音机摆在了大红柜子上。每到夜晚时分,就把那台收音机打开,听唱地方戏《晋剧》,吸引着窑头上下不少人来听戏,那也是唯一的文化娱乐活动。土炕上坐着一堆人,想起了打扑克牌打发闲暇,几个好赌的女人干脆过起了输赢,母亲从此退出了牌坛,至今说起来还心有余悸。二嫂和母亲打牌赌的是黑豆,赢了的看着黑豆喜笑颜开,输了的面红耳赤。

    二嫂把母亲打牌的兴趣调动了起来,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二哥教会了母亲上网打麻将,母亲比打扑克牌还要专注,经常是端着饭碗坐在电脑前,边吃饭边打牌,有时饭凉了还在打。有一次,我打电话给母亲,半天都不接电话,吓得我浑身冒汗。后来,二嫂告诉我,母亲关在房间上网打麻将。母亲打麻将,输少赢多,还悟出很多道理。生活就像打麻将,不仅要有自信,还要学会冒险,四平八稳不一定就能有好的结局,容易放炮的那张牌虽有风险,但打出去才有赢的希望。

    人生就像打麻将,不在于你能否拿到一副烂牌,而在于你能否将烂牌好牌都能打成。

    母亲年纪大了,和许多年轻人一样,越发离不开网络生活,全国九亿网民估计母亲也在其中。她害怕孤独地让时间流逝,坐在电脑前才觉得世界就在眼前。二姐担心母亲坐久了腰肩吃不消,就给她买了平板,躺下来可以听戏,坐着可以打麻将,还可以视频聊天,母亲乐得合不拢嘴,逢人便说是个好物件,走到哪里都会随身携带,晚上睡觉也要放在枕头边上。母亲识字不多,但她在自己的小本本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儿孙的名字,每个名字的后面是电话号码,她要想了谁,立刻就会拨打电话。自从有了平板,她使用最多的功能是视频聊天,那个功能键也记得最清楚。母亲的要求也不高,每人每周和她视频一次,谁要做不到,她的心里都会记着账。去年,我在外地连续出差十天,查企业,跑现场,把和母亲的约定忘记得一干二净。正在参加当地会议时,母亲突然打来视频,开口就是一阵责怪。估计是精力太集中,当时我竟然忘记是在严肃的会场,挂断后我赶紧向当地政府领导致歉。事后,领导和我拉起了家常,让我不要怪怨母亲的鲁莽,说是我自己太自私。

    二哥突然建了个特殊的群,取名叫“母子”,群里只有母亲和我们兄弟姊妹七个。每到夜晚,总有一个人发起邀请群聊,母亲加入得最积极,她像部队的连长点名一样呼喊着儿女的名字,在平板上同时看到自己子女的面孔,母亲说是比吃肉还香。那天,我们正在聊天,母亲突然说,你们看看我在谁家呢?原来是大孙女兰兰家。母亲笑着说,孙女婿四有根不识字,但很有心,每天都会给她做不同的饭菜,香的很呐。有了孙女一家人的陪伴,母亲说心里舒坦得和自己家没什么两样。我们立刻被带入母亲的快乐情绪中,估计大哥的心情更好,毕竟女儿是给他长脸的。

    伴随着儿女的一饮一啜,丝丝缕缕,绵绵不绝,母亲的脸上总是泛着红晕,在儿女的笑声泪眼中也融入了母爱的缠绵。母亲活到今天,她的幸福是儿孙馈赠的,她的健康永远都是我的牵挂,突然想到一个问题:母亲的爱好其实很多,只是对于她的爱好,找不到自己的付出,只有用心去体会,去感觉,才能有资格接受这份爱,这份无价的爱。

    夕阳斜下,满天弥漫的都是那璀璨耀眼的霞云,那是白云消散的最后辉煌,能够托起的还是那重重压在肩上的太阳!母亲的爱照亮了我们的一生,照亮了我们的生活,那是引导我们战胜命运、活出自我的一盏不灭的天灯! 

    洋洋洒洒。

    质量很高。

    我的爱好

    我的生活中有许多爱好,简直像一个七彩调色盘,有练书法、看书、玩扑克牌……其中最吸引我的爱好是读书,书已经是我形影不离的老朋友了。

    书是一位知识渊博的老师,默默无闻地奉献着自己的精华,传授给人们丰富多彩的知识。它开阔了我的视野,提高了我的写作能力。它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它使我的脑海里产生了一个个的小问号。如苏联文学家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籍,人类就不可能了解古今中外的许多事情。

    书是一位默默无闻的老师。它把我带到了知识的海洋,使我知道了许许多多的为什么:白天为什么没有星星?为什么会出现月食?太阳为什么会发热?……它还告诉了我做人的道理。那次,妈妈带我去学阅读,本来我去时很高兴,可是由于妈妈和老师说了几句我的缺点,恼怒之火就由然而生,我狠踢了妈妈两脚,还顶撞了老师,并气呼呼地离开了老师家。妈妈追上我再三劝说,我都不听,妈妈只好带我回家。当然我还很生气,随手拿起一本书,正好是一本教育方面的书,翻开的这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每个人都应该尊重自己的父母和老师。又想起老师对我学习上的种种帮助,我觉得我真的做错了,认真反省了自己。这都是书这位老师的功劳。

    暑假前,老师说我的作文写得不够生动,在暑假我读了《冰心》一书,它告诉我写日记,就要写每天中突出的一件事,看见了什么……等有关作文的提示。我照着这些提示做作文,作文水平果然大有提高,新学期老师几乎每次都把我的作文当范文读。这还是要归功于书。

    书还告诉我,天资不是决定一个人成才的关键,后天可以弥补它的不足。我国着名数学家华罗庚小时候资质很差,他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比其他人加倍勤奋,长大终于成了着名的科学家。我懂了有天资的人不努力,也会一事无成,天资不足,后天努力的人也会成功。

    书中自有黄金玉。它的知识无穷无尽。只要你肯拜它为师,你就一定会成为一个知识渊博的人。愿大家都和书都交朋友。怎么样?你们也喜欢我的爱好吧?

    我爱科学

    小孩子共同的特点就是好奇心,特别是四五岁的孩子,好奇心尤为强烈。总喜欢问东问西的,有时候提出的问题连大人也回答不上来。后来大人烦了,索性就买来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仍给孩子,让他们自己去看。

    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提高,渐渐知道:对于自己好奇的东西,提出的问题需要用科学来解答。于是科学在我的心中扎下了根,让我坚信科学就是知识,科学就是力量。

    我对科学充满热爱。科学是通过自己对一个问题的假设而不断试验的过程,当实验成功后所得出的结论,就是一种科学的结果。所以我对动手做试验充满兴趣。第一次做的实验是:水中点灯,让我们至今历历在目。首先选用实验材料:水、盆子、一杆较粗的蜡烛。接下来我拿出一个不锈钢盆子,再拿出蜡烛粘在盆底,然后接一盆水,水面离蜡烛要一些距离,然后我小心翼翼的打开打火机,我的心在砰砰直跳,我多么希望实验可以成功,可是天公不作美,就在这时蜡烛砰的一声倒下了,我的心也“砰”地一声落地了。“呀”失败了。可是一想到失败是成功之母,我有重整旗鼓。这次我可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我在用蜡烛与盆底粘合这一环节更加的小心翼翼,滴了好几滴蜡。(就连谁留给我都放得很小,生怕水流过蒙的把蜡烛吹到)。这令人紧张又兴奋的时候又来到了,我连大气都不敢喘,眼睛睁的大大的,手中还冒着冷汗呢!我用微微颤抖得手开启打火机慢慢的靠近蜡烛……“耶”我成功了。这是多么美丽的画面:只见蜡烛的火苗延伸到水以下,这令我目瞪口呆。同时对科学充满了兴趣与热爱。

    科学不是去盲目的验证,或者下结论,而是用正确的方法和步骤通过实验去验证。而实验的目的在与启发人们在观察中的思考,在思考中的发现。如:苏教版六年级(下册)《夜晚的实验》,意大利科学家斯帕拉捷观察蝙蝠何以在夜空中自由自在的飞行便是一例。斯帕拉捷通过实验,排除了蝙蝠夜间飞行凭借眼镜、鼻子、耳朵的几种可能性,发现蝙蝠在夜间飞行、捕捉食物,原来是靠听觉来辨别方向、确认目标的。这个实验很有启发性。以至后来人们终于弄清了其中的奥秘。文中字道:“原来蝙蝠靠喉咙发出人耳听不到的超声波这种声音沿直线传播的,一碰到物体就像光照到镜子上那样反射回来,蝙蝠用耳朵接受这种“超声波”,就能迅速作出判断,灵巧的自由飞翔,捕捉食物,当我知道这一解释后,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这就是科学的魅力。

    当然科学是一把双刃剑,善良的人们用它来造福人类,邪恶的人会用它来破坏国家。我爱科学我要做一名科学家,用科学来为人们服务,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美好,让世界变得更绚丽多彩。

    我的爱好 作文

    我的爱好有三个,读书,听音乐,写作。我想还是说说读书吧。毕竟这是我最喜欢去做的爱好。

    这篇文章既然是记叙文,我就谈谈一些关于读书的一些糗事吧。说实话我为了读书搞出的糗事还真是不少。(大笑)

    我记得寒假是我去了一趟新华书店,就再也舍不得离开了。后来心系着读书,就经常来这儿泡上一下午,捧着书美美地看上几个小时,下楼买杯敬茶哼着歌乘车回家。开学后还是念念不忘,我记得有一次我因为下午两点有课,所以上午九点出发,大约九点半到达书店,后来在那里看了一上午,但是最后我是被老爸带回家的,我爸看见我劈头盖脸就是一句“你看几点了!”我一看老爸拿出来的手机,好家伙,整整一点半,我掐指一算,天哪,我足足看了四个小时!完蛋了,补习班我还赶得上吗!但心中竟还有一丝小小的窃喜:不用上课了!我一声不吭地跟着老爸回家了。奶奶来开门一句“你看几点了!”我正想怎么每人都这么说时,妈妈抱着弟弟走出来,一句话没说。我忙加紧脚步去厨房盛饭,每次我犯错爸爸奶奶都埋怨一句,就老妈一句不吭,我反而心里没底了,还有老妈那双眼,老妈虽是医生吧但也没学过心理学呀?看着老妈的眼我就想逃。唉。

    还有我缠人功在班上可是出了名的,只要你家有我没看过的书,不管你说什么我也要借走,当然不是明抢暗夺,你使出全身解数也改不掉那本书被我借走的命运。比如说我会放学跟着你去你家,(对付离我家近的同学)在看到你家人时抢先开口“我是来跟某某人借书的”不管你是怎样的家长也不好说什么吧?实在不行我就说我来借几本就走,看你还有什么话说。或者我每天软磨硬泡,一下课就去找你,提出任何在我底线内的条件,看你烦不烦。我记得有一次我从李珉家抱着一摞从正面已经把我的脸挡得严严实实的书出来,李珉那充满怨毒的告别声音传来“再见,不对,以后你再来我家借书,我就把你踢出去,哼!”“真是的,跟割你一块肉似的。”我回应道,但脸上充溢着大大的笑容。

    我要看书

    “丹琪,吃饭了。”“噢,知道了,看完这篇就来。”滴答,滴答,时钟仍然不快不慢地向前走着,不一会儿,半个小时又过去了。“你看好了没有,就等你一个人了。”

    很明显,妈妈的嗓门提高了不少,还略带生气的口吻。“来了,来了。”能不来吗? 再不来,“暴风雨”要来了。这就是一个废寝忘食的我,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形象。 说起书,嘿,我的手又痒痒了,真想伸手拿一本来看看。曾记得读二年级的时候,我对童话、寓言等书情有独钟。那天,我和妈妈去书城,一眼就看中了一本《淘气包马小跳》。“妈妈,妈妈,我要买这本书。”

    我央求妈妈。“字的上面拼音都没有,还这么厚,你看得懂吗?”妈妈一口回绝了我。 “我看得懂的。”我软磨硬泡,妈妈终究还是缠不过我,只好给我买了一本。一到家,我就手不释卷。不管到哪里,不管任何时间,它总是与我形影不离。

    还记得有一次,妈妈生病住进了医院,爸爸去陪妈妈,一去就是三天。临走前给我布置了许多寒假作业:语文、数学、英语……爸爸一走,我就看起书来,完全进入了书的世界。“丁零零——”爸爸不放心,又打来了电话,催我做作业。是啊,这一天已经有三个电话了,我心里矛盾极了。还是做作业吧,好叫爸爸放心,不行,书里的故事多精彩呀,就是做作业,也不会安心的,还是明天再做吧!就这样思来想去,心理天平最终倒向了看书,让我一看方休。

    到了第三天,当爸爸打电话说快要回来时,我才想起这三天来还没做过一点作业,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于是,分秒必争,可最后还是没能在爸爸赶回之前完成作业。

    那次,爸爸狠狠地批评了我一顿,我是眼泪鼻涕一把接着一把,对书是“恨之入骨”。要知道,我可是爸爸心中的乖乖女,他可从没骂过我。我怀着伤心、自责的心情,快马加鞭完成了爸爸给我布置的“艰巨任务”。可一完成作业,我的手又情不自禁地伸向课外书,就是三头驴也拉不回来了。

    唉,这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书啊书,你是我的影子,想甩也甩不掉了。

    我的兴趣爱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兴趣,有的人喜欢在篮球场上奔跑;有的人喜欢畅读在优雅的书卷里;有人喜欢情不自禁地陶醉在琴声里;我的爱好是拿着五彩的画笔,畅游在绘画世界里。

    我并不是从小开始学画画的,平时喜欢在画纸上信手涂鸦,喜欢拿颜料调出我喜欢的淡紫。我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美妙的音乐,令人回味无穷;杰出的画作,让人百看不厌。”是啊,艺术有着神奇的魅力,它吸引着每一个对它感兴趣的人。还记得有一次,学校布置了手抄报,对于喜欢画画的我,自然是欣喜万分,我便快马加鞭的写完作业,拿出我的4开画纸,画笔,颜料,尺子,把装备准备的全全的。我习惯的做法是先打上边格,然后找适合主题的样式,克扣到每一寸都要求精益求精。我先到网上寻找资料,我把资料整理好了后开始排版,我选的板式还是我最拿手的书架花草版,我先开始画版头画,版头是一个书架和一盆绿植,我先画轮廓,书架的下方的绿植和书架的比例是很难掌握的。画了个大概后,在开始细画,书架是很好画的,它的线条大多数是直线,比较好下笔。书架画好后,就开始画绿植。这株绿植有一点荷花的味道,但又不完全是荷花。我从花盆开始画,例书中的花盆很有立体感,而我总是画不出来那种立体,我一寸一寸的改,终于有了一点照葫芦画瓢的感觉了。花瓣是类似荷花瓣一样的花瓣,并不太好画。我还是先打出大概,然后在一点一点的细画,因为我平时喜欢随手画一些花草,所以还是有些把握的。叶子也是类似于荷花叶子的,荷花叶子还是简单的,几笔下去,就成型了。现在开始写字了,我现在打开刚才查的资料,但是发现了一点小问题,有些材料并不适合今天的主题,刚才的粗心大意使又白白浪费好一会时间,真是应该改改我的毛病了。先用铅笔写一遍,然后用钢笔再端端正正的写一遍,擦掉铅笔印。漂亮的内容就完成了,下面是插画,我选了向日葵和叶子,既象征生命力,又和报头首尾呼应。开始给报头上色了,书架和绿植都完成了,但我有些疑惑了书架上的书应该涂什么颜色呢?赶紧去咨询家中的“两位专家”这两位一个是手抄报拿过奖,一个是出了

    五、六年的黑板报,但对于我的作品就是自力更生。现在是最后一步,花边。我选了擅长的藤蔓。再漂漂亮亮的写上我的大名。哈哈,大功告成!抬头看了看床头的闹钟,早已高傲的走到9,什么?九点了?我真的没有感觉到,这可能就是兴趣的魅力吧!

    我喜欢绘画,喜欢把绘画运用到所有的东西上,更爱生活,爱生活的所有乐趣。绘画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也因有了它,才使我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幸福,更加多姿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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