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
时间:2021-10-10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人
- 1 -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测评标准
一、小区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不少于 1 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
3 构建包括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 15 分钟生活圈。
4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询问。
5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6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现象。
7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8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9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0 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11 环境绿化美化,无公共绿化带损坏,卫生状况良好,无小广告乱张贴,无乱扔杂物、乱扔垃圾现象。
12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清运及时。垃圾桶上有分类标识,垃圾房、箱(桶)完好有盖、整洁。
13 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无污损、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14 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
15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16 建成不满 5 年的新建小区,设有晨晚练体育活动地点 1 个以上。
17 建成不满 5 年的新建小区,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
- 2 - 二、街道办事处(街道)
序号 测评标准 1
主要街道显著位置间隔 100 米有一处公益广告,包括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建有街道综合文化站,且能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按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标准执行〕。
3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 平方米,且晨晚练活动地点 5 个以上,晨晚练体育活动地点能够正常运行,设备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4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5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6 辖区内的河湖,无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现象。
7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清运及时,垃圾桶上有分类标识,垃圾房、箱(桶)完好有盖、整洁。
8 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现象,地上有未干的痰迹也算是有随地吐痰现象。
9 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0 辖区内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11 无占道经营现象 (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线,经营者在线内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2 无违章停车 (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3 辖区内主次干道、商业大街、公共广场、公园、景区景点不超过 500 米至少能看到 1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且通过指示牌能快速找到公共卫生间。
14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的标准执行。
- 3 - 三、街道(乡镇)综合文化站 序号 测评标准 1 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2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关心关爱未成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3 具有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建成区内不少于 3 种,建成区外的不少于 2 种)的设备条件。
4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5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6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4 - 四、城市社区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不少于 1 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在显著位置展示市民公约或居民公约。
3 社区内有运用橱窗、宣传栏等多种固定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4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他人询问。
5 建有符合“七有”(有统一标识、办公场所、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工作台账、服务对象)标准的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
6 建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7 建有专属或共享的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不以悬挂牌子、建立该项工作的专门台账等为考核要求)。
8 建有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能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按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标准执行〕。
9 有便民市场、运动场地、文化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医疗服务机构在内的 15 分钟生活圈。
10 建成不满 5 年的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人均室外体育用地要达 0.3 平方米以上,人均室内体育用地建筑面积 0.1 平方米。
11 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2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3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不掩口鼻现象。
14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15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6 无损坏公共设施的现象。
17 环境绿化美化,无公共绿化带损坏,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杂物、垃圾现象,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8 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
19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及时清理。
20 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无污损、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21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且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现象。
22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5 - 五、社区(行政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序号 测评标准 1 正常向居民开放,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2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3 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4 具有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等活动(建成区内不少于 3 种,建成区外的不少于 2 种)的设备条件。
5 建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等家庭教育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开展家庭教育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
6 建有专属或共享的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有管理制度,有工作记录;有未成年人开展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不以悬挂牌子、建立该项工作的专门台账等为考核要求)。
7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8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6 - 六、主次干道 序号 测评标准 1 显著位置每隔 50 米有一处公益广告,包括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建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有宣传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其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3 运用橱窗、宣传栏等多种固定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4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5 无随地吐痰现象、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6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7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8 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9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0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1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2 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3 主次干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 100%、亮灯率≥99%,交通信号灯、标志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14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违规占用现象,地砖铺装牢固,无明显破损;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15 道路设有绿化带的,绿化带维护、保养情况良好(无损坏绿化植物,占用绿化带、堆放杂物等现象)。
16 车辆和行人各行其道。
17 无行人乱穿马路、翻越隔离栏现象。
18 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19 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20 无违章停车 (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21 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22 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23 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线,经营者在线内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24 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25 不超过 500 米至少能看到 1 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且通过指示牌能快速找到公共卫生间。
26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7 - 七、主要商业大街 序号 测评标准
1 显著位置每隔 100 米有一处公益广告,包括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建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运用橱窗、宣传栏等多种固定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
3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4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言语现象。
5 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6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7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8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9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0 车辆、行人各行其道。
11 无行人乱穿马路现象、翻越隔离栏现象。
12 无机动车、非机动车逆行现象。
13 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遵守交通规则通行的行人,没有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前机动车主动礼让行人。
14 主干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 100%,亮灯率≥99%;交通信号灯、标志线等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
15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连续、平整、通畅,无损坏和违规占用现象,地砖铺装牢固,无明显破损;行人过街、机非分离、人车分离等安全设施配置完整。
16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17 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8 无违章停车 (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9 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20 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21 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线,经营者在线内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22 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23 不超过 500 米至少能看到 1 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且通过指示牌能快速找到公共卫生间。
24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8 - 八、公共广场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有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旅游”“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能看到 1 处以上公益广告景观小品,景观小品可以是钢铸造型,可以是石雕造型,可以是绿化造型;景观小品要有艺术造型设计,不能是简单的牌子、展板,景观小品要有一定规模,一般长度不少于 3 米。
2 必须有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3 在显著位置运用橱窗、宣传栏等多种固定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有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等内容。
4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5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6 公共广场属文体广场的,设施能够正常运行,维护及时,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
7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8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9 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10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1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2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3 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4 绿化带维护、保养情况良好。
15 无违章停车 (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6 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7 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线,经营者在线内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8 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19 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20 不超过 500 米至少能看到 1 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且通过指示牌能快速找到公共卫生间。
21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2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9 - 九、建筑工地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环境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诚信建设”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2 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 5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
3 围挡无破损、污损现象。
4 围挡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无乱停乱放等不文明现象。
- 10 - 十、公园 序号 测评标准 1 每个入口在显著位置有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文明旅游”等内容,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能看到 1 处以上公益广告景观小品,景观小品可以是钢铸造型,可以是石雕造型,可以是绿化造型;景观小品要有艺术造型设计,不能是简单的牌子、展板,景观小品要有一定规模,一般长度不少于 3 米。
2 必须有展示加强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或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
3 在显著位置运用橱窗、宣传栏等多种固定形式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要有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等内容。
4 建有符合“七有”(有统一标识、办公场所、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工作台账、服务对象)标准的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文明劝导工作。
5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入口和售票口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6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7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8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9 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10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11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2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3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4 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5 绿化带维护、保养情况良好。
16 无违章停车 (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7 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8 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线,经营者在线内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9 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20 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21 不超过 500 米至少能看到 1 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且通过指示牌能快速找到公共卫生间。
22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11 - 十一、小学、中学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校园、教室内的显著位置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3 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安排和落实情况的文字、图片资料。
4 有反映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的宣传标语、展板、文化墙等载体,文明校园创建、校风校训、校园文化每个方面至少有 1 处。被随机抽问的师生,要能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知道学校在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无体育、艺术等方面的课程被减少课时或被占用的反馈。中学要有参加过志愿服务活动的反馈。
5 有讲文明、讲卫生等方面的宣传提示、图片。
6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7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8 学校及周边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9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0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1 校园内绿化带维护、保养情况良好(无损坏绿化植物,占用绿化带、堆放杂物等现象)。
12 校园环境干净整洁,秩序良好,垃圾分类收集、及时清理,学生食堂、厨房干净卫生。
13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14 学校餐厅应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公勺”等温馨提示。
15 校门、图书馆等入口,及餐厅取餐处,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16 学生餐饮食品无卫生质量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无乱扔纸屑、垃圾,乱扔杂物等现象。
17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8 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
19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20 中小学校:校园周边 200 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性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歌厅、舞厅、卡拉 OK 厅、游艺厅、台球厅等娱乐场所;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无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
- 12 - 十二、大学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包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在显著位置展示学生守则。
3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4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5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6 无躺卧公共桌椅现象。
7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8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
9 校园内绿化带维护、保养情况良好(无损坏绿化植物,占用绿化带、堆放杂物等现象)。
10 校园环境干净整洁,秩序井然,垃圾分类收集,学生食堂、厨房干净卫生。
11 学校餐厅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公筷公勺”等温馨提示。
12 校门、图书馆等入口,及餐厅取餐处,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13 学生餐饮食品无卫生质量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无乱扔纸屑、垃圾,乱扔杂物等现象。
14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5 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
16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 13 -
十三、公共规划馆、公共图书馆、公共文化馆、公共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少年宫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设有道德模范或疫情防控先进典型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展板 6 块以上)。
3 无随地吐痰现象、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4 在显著位置公布免费开放信息(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基本服务项目健全。有未成年人免费进入的标识。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5 建有符合“七有”(有统一标识、办公场所、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工作台账、服务对象)标准的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
6 有序排队入场,有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入场口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7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大声喧哗现象。
8 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9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垃圾、杂物现象,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10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1 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
12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13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的标准执行。
14 公共图书馆有残疾人阅览室,且能正常使用。
- 14 - 十四、景区景点 序号 测评标准 1 每个入口在显著位置有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文明旅游”“诚信建设”等内容(不少于 1 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能看到 1 处以上公益广告景观小品,景观小品可以是钢铸造型,可以是石雕造型,可以是绿化造型;景观小品要有艺术造型设计,不能是简单的牌子、展板,景观小品要有一定规模,一般长度不少于 3 米。
2 在显著位置运用多种形式开展旅游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
3 维护好景区景点旅游市场秩序(确保被随机询问的游客,对景区景点旅游市场秩序作出良好评价)。
4 建有符合“七有”(有统一标识、办公场所、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工作台账、服务对象)标准的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文明劝导工作。
5 有序排队,有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入口和售票口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6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7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8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9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10 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11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2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3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4 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5 绿化带维护、保养情况良好(无损坏绿化植物,占用绿化带、堆放杂物等现象)。
16 无违章停车 (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7 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8 无占道经营现象(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线,经营者在线内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9 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20 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21 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2 设有符合标准的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3 不超过 500 米至少能看到 1 处公共卫生间指示牌,且通过指示牌能快速找到公共卫生间。
24 景区内的宾馆饭店、营业厅、中小餐馆、食品店、药品店、烟酒店等,按相应的标准执行。
25 公共卫生间按公共卫生间的标准执行。
- 15 - 十五、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机场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关心关爱未成年人”“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诚信建设”等内容的公益广告(不少于 1 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旅游宣传资料。
3 建有符合“七有”(有统一标识、办公场所、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工作台账、服务对象)标准的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文明劝导工作。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5 有序排队,有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售票处、进站口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6 乘客排队候车(机)或依次上下车(机),无拥挤、争抢座位等现象。
7 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8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9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垃圾现象,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10 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
11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12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3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4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5 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6 无违章停车 (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7 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8 无占道经营现象 (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线,经营者在线内摆摊经营,且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和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19 无城管人员粗暴野蛮执法现象。
20 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21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2 设有符合标准的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3 交通场站内的餐馆、食品店、药品店、烟酒店等,按相应的标准执行。
24 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
25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26 公共卫生间按公共卫生间的标准执行。
- 16 - 十六、出入境办证大厅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旅游”等内容的公益广告不少于 3 处,其中不少于 1 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
2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 在显著位置张贴、摆放文明出境游宣传资料。
4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没有吸烟现象(无烟头、烟灰、烟缸)。
5 建有符合“七有”(有统一标识、办公场所、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工作台账、服务对象)标准的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文明劝导工作。
6 有序排队,有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7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8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9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现象。
10 无随地吐痰、咳嗽打喷嚏不掩口鼻现象。
11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2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3 有安全监控视频联网系统。
14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5 消防通道畅通,无被占用、堵塞等现象。
16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符合规定的烟雾探测器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设施功能完好。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17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17 - 十七、政务大厅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文明健康有你有我”“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旅游”等内容的公益广告,不少于 3 处(至少 1 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
2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 建有符合“七有”(有统一标识、办公场所、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工作台账、服务对象)标准的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文明劝导工作。
4 有序排队,有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5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6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7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8 无争吵谩骂现象、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9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现象。
10 无随地吐痰现象。
11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2 无躺卧座椅现象。
13 有安全监控视频联网系统。
14 设置有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5 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16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符合规定的烟雾探测器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设施功能完好。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17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18 - 十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
2 在显著位置公布免费开放信息(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以及免费开放的详细情况),基本服务项目健全。有未成年人免费进入的标识。若有收费项目,列出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
3 设有道德模范或疫情防控先进典型等先进模范事迹专题展览(展板 6 块以上)。
4 建有符合“七有”(有统一标识、办公场所、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工作台账、服务对象)标准的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文明劝导工作。
5 有序排队,有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6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7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8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无乱扔杂物、垃圾现象。
9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10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1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2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3 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现象。
14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符合规定的烟雾探测器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设施功能完好。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15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19 - 十九、宾馆饭店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德善行 宜人宜宾”“诚信建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
2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 有“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光盘行动”“使用公筷”“拒食野味”的温馨提示;餐厅餐桌上提供公筷或公勺。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5 有明显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7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20 - 二十、大型商场、大型超市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建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大型商场必须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 1 处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和不少于 1 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 有序排队,有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收银台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5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无吸烟现象。
6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7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8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烟酒店专柜显著位置标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识。
9 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
10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
11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12 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3 无乱扔杂物现象。
14 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5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6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7 无违章停车 (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城市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8 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9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0 大型商场设有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1 消防通道通畅,无被占用、堵塞现象。
22 有符合安全要求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符合规定的烟雾探测器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设施功能完好。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23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21 - 二十一、农贸(集贸、批发)市场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建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 1 处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和不少于 1 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 独立设置活禽售卖宰杀区域或无活禽宰杀;无违规售卖野生动物。
4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5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
6 有明显禁烟标识,没有吸烟现象(无烟头、烟灰、烟缸)。
7 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分类收集(设有分类垃圾桶,垃圾桶上有分类标识)。
8 无争吵谩骂、使用低俗语言现象。
9 无乱扔杂物现象、车窗抛物现象。
10 无不文明养宠现象。
11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12 无小广告乱张贴现象。
13 无损坏公共设施现象。
14 无躺卧公共座椅现象。
15 无过期、变质、伪劣食品;烟酒店专柜标有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识。
16 无流浪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现象。
17 无停车乱收费现象。
18 无违章停车(机动车、非机动车)现象(管理部门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旁统一划线,机动车、非机动车在线内停放,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违章停车)。
19 无占道经营现象 (城市管理部门统一划线,经营者在线内摆摊经营,且不影响正常交通,这种情况不算作占道经营)。
20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21 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22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符合规定的烟雾探测器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设施功能完好。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23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22 - 二十二、劳动者维权、消费者投诉、药品举报电话 或市长热线 12345 序号 测评标准 1 拨打相关举报电话,查验热线接通情况:在正常工作时间里拨打,电话接听及时。
2 查验热线服务情况:解答清晰,无推诿、敷衍等情况发生。
- 23 - 二十三、医院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建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显著位置展示不少于 1 处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和不少于 1 处“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公益广告;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 在显著位置设置卫生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栏。
4 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科普知识展示。
5 建有符合“七有”(有统一标识、办公场所、志愿者队伍、管理制度、服务项目、工作台账、服务对象)标准的志愿服务站点,能够提供正常服务,特别是要做好文明劝导工作。
6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医务人员热情耐心为患者服务,规范着装,无慵懒散拖现象。
7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挂号、收费、取药窗口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8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公共场所无吸烟现象。
9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10 医院内绿化带维护、保养情况良好。
11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施的,应采取公布求助电话的方式满足群众有关诉求);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2 设有母婴室,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13 无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现象。
14 有符合标准的消防设施(有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设备等消防设施,消防设施功能完好,有定期的检查保养记录,设置摆放合理。有符合规定的烟雾探测器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且设施功能完好。有清晰规范的逃生导向标识)。
15 设有公共卫生间的,按公共卫生间标准执行。
- 24 - 二十四、银行网点、营业厅(邮政、移动、电信、联通)
序号 测评标准 1 在显著位置宣传展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诚信建设”“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其中不少于 1 处诚信建设公益广告),宣传方式可以为宣传栏、宣传画、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景观造型、标语等固定形式(横幅、易拉宝、小插件等形式不算)。
2 在显著位置展示行业规范。
3 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有投诉处理记录;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无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突出问题,无慵懒散拖现象。
4 有序排队,保持适当距离,无插队现象,设有“保持一米线距离”提示牌或地面设有“一米线”提示标识。
5 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非吸烟区没有吸烟现象。
6 无随地吐痰、打喷嚏咳嗽不掩口鼻现象。
7 环境干净整洁、垃圾及时清理、设有分类垃圾桶。
8 入口处有台阶的,应设有轮椅通道、扶手或缘石坡道等无障碍设施(在坡度小于 10 度或落差小于 5 公分的地方可不设置无障碍设施,以及无法设置无障碍设...
作者的构思挺巧妙!
仿佛可以透过文章看到那样的画面。
高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位标准
一是在显著位置(进入“大学”正门100米视野范围内,外来人员易于看到)展示学生守则(3处及以上)。
二是在显著位置(同上)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和公益广告(必须同时具有两方面内容:1.中央文明办“图说我们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通稿内容,可在中国文明网、河北文明网上下载;2.地方自行设计内容,可以是省市文明办和教育系统设计制作的,也可以是本“大学”设计制作的)10幅以上(中央文明办通稿内容占70%,地方自行设计内容占30%)。展示形式可以是橱窗、展板、张贴画、电子显示屏等,条幅形式可以有但不计入幅数。
三是设有轮椅通道、扶手、缘石坡等无障碍设施(重点部位:“大学”内主要道路特别是进入“大学”正门100米视野范围内的主要道路,教学楼、图书馆、体育活动室、文化馆等主要教学设施正门、楼道及内部厕所等处),同时需要设计有无障碍设施明显标识,要求管理使用良好(无残破损坏、无被挪用侵占)。
四是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物防主要指安装有防盗门窗栏杆锁具等。技防主要是指安装有摄像头监视器等,人防主要指设有校园警卫室及配备门卫保安或巡逻等人员,消防主要指设有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上述四防要做到有维护、有记录,能正常使用)设施。同时,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消防人员车辆出入通畅)现象。
五是对师生进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 六是组织学生广泛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七是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