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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详细工作计划例文

    时间:2021-09-30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详细工作计划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以下是收录的一些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一、编制目的和编制原则

    (一)编制目的。以深入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载体;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中发〔2016〕32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安全生产条例》及《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坚持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适应安全生产工作新常态,突出执法重点,创新执法方式,明确执法责任,强化依法治安,提高执法效率,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促进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双下降”,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为依据,做到严格执法。根据现有人员的情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量力而行,统筹谋划,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等为重点,配合市煤炭局做好煤矿外围工作,开展定期和专项检查。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和全员责任制。

    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检查方式

    (一)工作目标。通过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法定职责,进一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突出抓好全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涉尘涉爆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指标均控制在市人民政府下达指标范围内。

    (二)主要任务

    1.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强化对危化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发生过事故、有失信记录、存在重大隐患、试生产或者复工复产重点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2.强化生产安全执法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标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着力加大执法培训,大力提升安全监管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明确执法内容和标准,强化执法检查;加强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执法台帐,规范行政处罚案卷制作,提高案卷质量;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做到公正廉洁执法,树立应急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3.着力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按照新时代生产安全事故预防的要求,积极做好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利用第三方机构对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审查、抽查,确保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在全区重点领域、高危行业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

    4.加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既要依法追究事故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更要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还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加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城市燃气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联合执法力度,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企业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6.继续深化“打非治违”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全区的危化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积极做好隐患整顿治理工作,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严密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7.创新执法方式方法。根据辖区行业风险特点,通过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现场观摩执法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执法效能。加大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曝光力度,健全实施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制度,定期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加大执法震慑力,扩大惩处教育覆盖面。

    (三)检查方式。监督检查主要分为重点检查、明查暗访、“双随机”抽查(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随机确定监督检查人员)和联合检查方式,各项检查方式按照有关规定开展。

    三、我局内设机构设置及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行政编制5名,在职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主任科员1名;另设直属事业单位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编制5名,现有4人;目前,全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有8人。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总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确定(7人)

    按《编制办法》规定的县(区)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80%计算,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为共8×80%=7人

    全局直接从事行政执法的人员占全局在册人数的87.5%。

    (二)执法工作日的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的确定(1757日)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51×7=1757(日)

    其中: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366-104-11=251(日)

    注:①2020年全年总天数为366日;

    ②2020年全年双休日为104日;

    ③2020年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元旦、春节、清明、劳动节、端午、中秋、国庆法定节假日共计11日)。

    2.非执法工作日的测算(818日)

    ①应急值班

    应急值班安排366个工作日。2020年按照全年24小时应急值班,计划每天1人值班,安排366×1×1=366个工作日

    ②学习、培训、会议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人每月3天测算,合计:3×12×7=252(日)。

    ③病假、事假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人每年5天测算,合计:5×7=35(日)。

    ④参加党群活动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人每年10天测算,合计:10×7=70(日)。

    ⑤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法定年休假总安排:2人×10日+5人×15日=95个工作日;

    以上合计:非执法工作日的预计为818个工作日。

    3.其他执法工作日的测算(599日)

    ①实施行政许可、备案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年需25天,每次需2人,合计:25×2=50(日)。

    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年4起生产安全事故需调查和处理,每起需3人、每次需5天测算,需3×4×5=60(日)。

    ③安全生产举报投诉查处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年35起,每起需3人、需1天测算,合计:35×3×1=105(日)。

    ④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月4次,每次需2人,每次需1天测算,合计:4×2×12×1=96(日)。

    ⑤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月2次,每次需2人,需1天测算,合计:1×2×2×12=48(日)。

    ⑥开展机动执法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月3次,每次需2人,需1天测算,合计:3×12×2×1=72(日)。

    ⑦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每年2次,每次4人,需2天测算,合计:4×2×2=16(日)。

    ⑧上级应急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

    按照2017年至2019年平均情况统计,按每月3次,每次需2人,需1天测算,合计:3×12×2×1=72(日)。

    ⑨对镇街(开发区)以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巡查和考核。

    按每年2次,每次2人,约20家单位测算,合计:2×20×2=80(日)。

    4.执法工作日的测算(350日)

    执法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1757-818-599=340(日)

    计划总法定工作日(1760)=非监管工作日(818)+其它监管工作日(599)+煤矿监管工作日(8)+危险化学品监管工作日(87)+烟花爆竹监管工作日(58.5)+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粉尘涉爆监管工作日(60)+综合监管工作日(129.5)>总法定工作日(1757)。符合要求。

    五、保障措施与工作要求

    (一)严明责任,确保执法计划落实。各执法人员要严格对照此执法计划,各负其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主动抓,深入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工作措施,编制现场检查方案和月度执法检查计划,系统认真开展执法工作。

    (二)规范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力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程序,重要行政许可、重要执法决定、大额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审批等事项都要坚持依法依规集体研究决定。严格规范执法文书制作、违法行为查处、隐患督促整改等行为。廉洁执法、文明执法,促进执法人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三)完善机制,深化联合执法协作。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确保执法检查到位。

    (四)健全台账,加强执行情况反馈。健全完善月度执法台账,制定月度执法检查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每月月底对本月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执法计划的完成情况,分析原因,查找不足,促进年度工作计划的落实。

    六、具体执法计划

    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的有限空间和粉尘涉爆、综合监管的具体执法计划分别见附件

    结构挺好的

    2012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编制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我旗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全旗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有效性和权威性,促进全旗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编制原则

    1.依法行政,程序正当。依法行使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职权,做到主体合法、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量罚适当。

    2.上下衔接,全面覆盖。要把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冶金、建材等行业的生产经 1

    营单位全部纳入行政执法范围,严格贯彻落实上级安监部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做到上下衔接,避免交叉,不留盲区。

    3.科学统筹,积极作为。要统筹考虑现有执法队伍和装备条件、重点监管对象的数量、规模和分布特点,以及本地区高危和重点企业自身状况,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积极履职,合理确定检查频次,科学编制执法计划。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和宣传教育培训,有力地促进全旗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将各类事故总量、死亡人数严格控制在盟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以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深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持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大力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着力加强安全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有效实施,旗安监局成立领导小组,以局长敖日格勒任组长,副局长苗世明任副组长,新哈布尔、毛桂兰、郝毕斯哈拉图、于洁为成员。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汇报会,半年

    进行一次总结,年终进行全面总结,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行政执法工作形成一种长效机制。

    四、执法检查的重点

    1.全面检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的十九项重点内容;

    2.国发„2010‟23号文件和自治区、盟安监局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现场带班情况和非煤矿山六大安全系统推广应用情况。

    五、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与职业健康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

    4.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行政执法监察人员和苏木镇安监员以及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等专题业务培训,全力推进生产经营单位“三项岗位”安全培训工作。

    5.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以事故多发、易发

    的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为重点,以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为目标,督促协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六、局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根据《正蓝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我局内设综合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应急救援与职业卫生监管室等3个机构,行政编制3名,实有3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财会人员1名。另设局直属事业单位1个,即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事业编制3人,现有1人。

    七、纳入监管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纳入监管的非煤矿山企业共32家,其中萤石矿7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1户,正在履行“三同时”手续的6户)、尾矿库2座,正在履行“三同时”手续、采石场19户(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6家,在建的13户),砖瓦厂1家,证件齐全。

    (二)纳入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共21家,其中生产企业4家(2家乙炔氧气厂、1家硅铁冶炼企业,都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18户(中石油油库1座,中石油加油站13座,中石化加油站1座,个体加油站3座)。

    (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网点21户。

    (四)冶金企业4户,建材行业6户。

    八、检查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检查行为,确保工作质量:

    (一)检查工作实行责任负责制,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明确检查路线或检查场所,现场检查计划,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五)视检查情况,根据有关规定采取警告、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形式,促进和保证企业安全生产。

    附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安排表

    韵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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