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01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人
XX 镇燃气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加强 XX 镇燃气安全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安全,防止和减少各类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XX 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 安办〔2020〕X 号)、《XX县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一、整治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燃气安全监管方面的作用,建立完善长效化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防范城镇燃气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和用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燃气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推动燃气泄露监控平台建设,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三、整治内容
1.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XX 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及相关设计施工标准规范要求。
2.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3.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4.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巡查,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5.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6 6.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7.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8.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9.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0.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
11.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2.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13.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存瓶总重量超过 100 千克(折合 2 瓶 50 千克或 7 瓶以上 15 千克气瓶)时,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
四、责任分工
(一)镇安委会:根据《安全生产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 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XX 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燃气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展本地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地区燃气安全综合监管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及各社区加强对本地区燃气安全的监督检查。
(二)市场监管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车用气瓶充装、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气瓶检验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推动气瓶检验机构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治安办:依据《消防法》《XX 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有上级关部门对燃气经营、使用方面存在火灾隐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加强对燃气企业经营、储存环节中的消防隐患进行监督和整治。
(四)各社区: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原则,具体做好所辖区域内燃气经营场所的调查摸底、隐患整治和治理后的燃气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0 2020 年 年 7 7 月上旬)。各相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0 2020 年 年 7 7 月中旬至 0 10 月底)。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0 2020 年 年 1 11 月至 2 12 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 2020 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社区及有关单位依据本方案,认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在实处。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社区及有关单位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积极上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XX 县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 12345 热线,XX 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 119 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
燃气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为规范工程处液化气使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11局安委办[2013]3号《关于立即开展生活(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程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加强监管职责,标本兼治,严格管理,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工程处燃气使用的安全稳定。
二、整治范围、重点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
1、工程处及各施工作业队餐厅瓶装燃气及灶具的管理、储存、使用;
2、餐厅是否按要求建设;
3、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
(二)整治重点
1、严厉查处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已经报废的钢瓶的使用,
2、要求从正规的燃气点灌装购买燃气,灌装燃气点的销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相关证照要求齐全。
3、开展灶具及其他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各种安全事故
隐患。
4、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使用者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证燃气使用安全。
(三)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的管理、储存、使用。明确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全面提升对燃气使用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工程处成立以工程处长为组长,安全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质量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三民
副组长:张印韩亚军
成员:张朋朋康自领胥永双刘剑勇汪晓芳韩冰
(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1.工程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负责提出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燃气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对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做出查验证明。
2.综合办公室:负责燃气采购的规范化,对餐厅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3.安全部门: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
隐患的设施,依法依规责令其立即整改。
五、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2月份)
工程处对营地餐厅及各作业队生活区(餐厅)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制定工程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阶段(3月份)
1.工程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2.由工程处组织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对生活(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抽查和全面总结阶段(4月份)
工程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细抓到实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形成抓落实的合力。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
有效措施将工作部署迅速落实到相关基层单位。
(二)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消除隐患
按照检查要求,严格细致地进行自查自改,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安全检查与执法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对达到报废年限仍继续使用的液化气罐、燃气器具要坚决予以报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各类隐患得到及时整治。
(三)强化检查督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不发生事故。因为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员的安全使用意识。要利用教育、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广大员工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整治工作,对各种违法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
七、安全措施
1.液化气钢瓶应该放在容易搬动、通风干燥、不易腐蚀的地方,禁止放置在密封橱柜内。
2.液化气钢瓶严禁暴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严禁用火烧烤或用开水浇。
3.液化气钢瓶要直立使用,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
4.液化气钢瓶严禁摔、踢、滚和撞击。
5.液化气钢瓶与灶具要并排放置,瓶与灶的最外侧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80厘米。不允许灶台上放灶、灶台下放瓶这种垂直放置的方式。
6.发现钢瓶瓶体、角阀漏气时,应及时通知或送往供应站处理,严禁私拆私修。
7、绝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的方法寻找燃气器具或管线的漏气处。
8、严禁进入燃气异味浓烈的房间,以免燃气中毒。
9、严禁自行维修燃气器具。
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BT项目
第三项目经理部第三工程处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要好好像作者学习。
见解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