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质范文
  •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作文大全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实习报告
  • 写作方案
  • 教案反思
  • 演讲稿
  • 发言稿
  • 读书笔记
  • 精美散文
  • 读观后感
  • 范文大全
  • 当前位置: 博通范文网 > 作文大全 > 正文

    某县群租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时间:2021-10-02 来源:博通范文网 本文已影响 博通范文网手机站

    XX 县群租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精神,决定从现在起到2020年11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群租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理念,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为重点,在全县集中组织开展群租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排查摸底,全面落实管控措施,深入推进隐患整改,固化完善长效机制,全力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称群租房指出租住房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或者床位达到10个以上的出租房屋。各镇(街道、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将本地租赁住房全部纳入整治范畴。力争通过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实现“三个清楚、三个到位、三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租赁住房特别是群租房底数清楚、租住人员特别是重点人员底数清楚、安全隐患特别是治安隐患底数清楚;主体责任落实

    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不发生涉及群租房的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涉及群租房的重大违法犯罪活动,不发生涉及群租房的个人极端案(事)件。

    (一)摸清群租房底数。全面摸排辖区租赁住房特别是群租房情况,及时发现登记一批群租房,注销一批停租房屋,采集出租人、“二房东”、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公司基本信息和“一标多实”基础信息,通过集中整治,实现群租房发现登记率达100%。

    (二)摸清租住人员底数。全面登记、核查租赁房屋特别是群租房中的租住人员,从中发现并列管一批重点人员,明确必须重点管理的重点户,通过集中整治,实现租住人员登记率95%以上,居住人员中高危人员纳入重点人员列管率达100%,查获一批隐藏在租赁住房中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三)摸清安全隐患底数。全面摸排涉及群租房的治安、房屋、消防、电气等安全隐患,及时采集相关信息并录入社区警务工作平台。

    (四)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及时处罚一批违反租赁住房治安管理规定的房主、承租人、“二房东” 、房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公司经营者及物业服务企业,取缔一批按日、按小时出租的房屋及群租房,实现群租房治安隐患整改率达100%。推送抄告并推动整改一批房屋、消防、电气等涉及其他部门单位业务的安全隐患,堵塞一批漏管失控风险漏洞,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五)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出租人、“二房东” 、房

    地产经纪机构、互联网平台公司经营者及物业服务企业的租赁住房治安责任,逐一签订治安责任书并拍照上传至社区警务工作平台,确保租赁住房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六)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坚持专项整治与长效建设相结合,依托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群租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群租房安全管理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管理资源和力量得到有效整合,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全县群租房安全管理质效,为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三、实施步骤

    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由公安、自然资源、住建、消防救援、供电等部门单位分别牵头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一)牵头组织联合整治阶段(2019 年12 月至2020 年1 月)。公安机关牵头组织“清房见底、整肃治安”联合整治行动,开展以租赁住房特别是群租房、居住人员和各类安全隐患摸排登记,以治安隐患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

    (二)主动参与联合整治阶段(2020 年2 月至9 月)。公安部门主动参与、积极配合自然资源、住建、消防救援和供电等部门单位牵头组织的联合整治活动,持续开展治安隐患整治,促发联动协助整治其他安全隐患。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升阶段(2020 年10 月至11 月)。开展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依托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实现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四、工作措施

    (一)多措并举排查摸底。全县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工作,着重组织好“三场会议”:召开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和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专题会议,全面收集住建部门、中介机构和物业公司掌握的租赁房源资料,逐家上门核查。召开辖区企业单位、场所行业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家全面核实、报送从业人员租住房屋信息。召开村(居)干部和综治网格员专题会议,落实综治网格员不间断巡查、报告租赁房屋信息制度,全面发动基层组织和力量,全力投入租赁房屋常态化排查摸底工作。

    (二)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资源和张贴省六部门单位《关于加强群租房管理消除安全隐患的通告》的形式,普及安全防范基本知识、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群租房安全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着重抓好出租人、承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全面告知应当承担的法律和安全责任,切实增强其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做到守法经营、规范租赁。在集中整治行动中,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以案释法、教育警示,切实增强宣传的社会效果。

    (三)严格整治安全隐患。对摸底调查掌握的各类安全隐患,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

    份信息或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员居住的行为,要第一时间予以处罚,倒逼主体责任的落实。对按日、小时经营的出租房屋原则上不允许出租,要督促经营者按照旅馆业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治安安全责任和相关硬件条件,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整改到位,不如实登记住宿人信息并及时传报公安机关,同一建筑、平房院落居民住户不同意共用门户通道等情形的,一律视为“黑旅馆”予以查处取缔。对居住在租赁房屋中的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生活失意、非正常上访、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有吸毒、暴力犯罪前科等重点人员,要逐一见人见底,及时纳入管控视线。对群租房内发现的私拉乱接电线、电瓶车违规充电、“三合一”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隐患,要继续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执法和宣传教育职能,及时督促整改并抄告消防、电力等主管部门单位及镇(街道)和社区(村)组织,推动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对其他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租赁当事人予以整改,及时通报主管部门单位,持续跟踪推动落实。对群租房内发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要坚决予以严厉打击。

    (四)推动实现长效管理。要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为目标,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下,健全完善会商协同、信息互通、考评通报等工作机制,常态化推进工作开展。要把群租房安全管理全面纳入网格化社会治理内容,开展“智慧平安网格”建设,推动网格化治理提档升级,以网格的“小智慧、小平安”累积全县的“大智慧、大平安”。加快“二维码”电子门牌安装和系统建设,推动公安机关上门采集向房主、单位自主申报转变,全力提升管理效能。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镇(区、街道)、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群租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总体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发扬“少一事不如多一事”的精神,积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主动担当作为,集中精力组织,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同时,坚持“多拉手、多牵手”,加强“群租房”安全管理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协作配合,全面深入推动工作开展。

    (二)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全县群租房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XX同志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副书记XX,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XX,县经济信息中心副主任XX任副组长,具有整治职能的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负责集中整治期间统筹、协调和督查指导,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XX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三)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把整治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应岗位,把压力传导到每个环节,真正做到群租房安全隐患有人抓、管得好,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见效。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事项、部署重要工作,组织督导专班深入各镇(街道、区)、各部门,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凡被督查发现租赁房屋应登记而未登记,租住人员信息应采集而未采集、应注销而未注销,安全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的,一律通报问责。

    (四)及时报送信息。此次专项整治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

    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各镇(街道、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作配合,并明确专职联络员负责收集、反馈工作信息,联络员名单请报县群租房整治办公室。

    化名镇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单位、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化名镇出租房屋安全管理,加大对“群租”等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力度,着力消除各类因“群租”而引发的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隐患,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群租房”整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X综委〔2017〕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群租房”集中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平安法治化名建设总体目标,按照“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着力开展“群租房”整治管理工作,消除治安、消防、环境、卫生等各类“群租”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营造良好的群众居住环境,进一步巩固“平安化名”建设成果,有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目标

    1.摸清“群租房”底数。集中力量逐户上门开展调查摸底,摸清“群租房”底数、租住人员基本信息、房东、二房东信息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2.加强“群租房”整治。针对突出的重点“群租房”,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行业等措施规范整治到位,着力消除各类因“群租”引发的治安、消防、环境等隐患。 3.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总结整治管理“群租房”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融宣传、规范、整治、管理为一体的长效整治管理机制,保障房屋出租市场规范有序。

    三、整治管理范围和重点

    按照《东山市”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政办发〔2014〕115号)的要求,对方案明确的7种出租房屋情形,纳入“群租房”整治范围。其中,对存在严重治安、消防安全隐患;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于出租居住;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将厨房、卫生间、阳台、车库、地下室出租供人居住;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因卫生、噪音等问题,严重影响邻居生活,群众反响强烈的“群租房”,作为本次整治管理的重点。

    四、整治管理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2017年5月,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群租房”专项整治管理,分三个阶段实施:

    1.边查边改阶段(2017年2月—2017年3月中旬) 开展“群租房”拉网式排查,根据排查摸底的情况,全面登记造册,对“群租房”治理信息平台数据进行增删减,理清底数。对“群租房”进行分类管理,将安全隐患大、群众反响强烈、群租问题突出的出租房屋作为重点开展整治,制订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标准和时限。

    2.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3月下旬--2017年4月底) 统一部署,对排查出的一般“群租房”综合施策,分类规范;对排查出的重点“群租房”,集中精力、集中资源,开展精准治理,全力推进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3.机制建设阶段(2017年5月至2017年6月底) 依托“群租房”治理信息平台,结合我镇社会治理网络化的实施,整合部门资源,落实属地责任,形成整治管理合力。综合运用市场、法律、行政、行业等手段,推进排查、规范、整治、管理常态化,控制“群租房”房源。同时,通过建设新化名人集宿区,盘活农民闲置拆迁房和公司内部空置宿舍等手段,扩大出租房来源,向有需求的新化名人提供安全、舒适、廉价的居住环境,分流“群租房”客源。通过对两个“源头”综合施策,建立效果好、可复制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由镇综治办牵头,派出所、建管所、司法所、城管、安监、消防、供电、供水、供气、人口和计生、地税、工商等部门以及各村(社区)参与的 “群租房”整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治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推进。各村(社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和实施机构,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抓好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区域内“群租房”的整治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确保整治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综治办:负责将“群租房”治理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建设整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考核,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群租房”治理工作。会同派出所开展“出租房屋超市”、“社区房屋租赁服务站”、“物业公司房屋租赁服务点”建设,加强工作推进和验收考核。

    建管所:负责房屋租赁市场及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按照职责分工,对“群租房”依法予以查处,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及业委会落实发现报告职责,加强“群租房”的源头管控,配合城管做好查处工作;配合政府开展集中整治。

    派出所:负责“群租房”及租住人员基础信息采集、数据汇总,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群租房”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对出租房屋存在的治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严格落实消防隐患的整改措施,积极配合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管理工作。会同综治办开展“出租房屋超市”、“社区房屋租赁服务站”、“物业公司房屋租赁服务点”建设,加强专业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加强工作推进和验收考核。

    司法所:负责指导加强房屋出租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监督做好全镇因“群租”引发的矛盾纠纷的调解、解释等工作。

    城管:按照职责分工,对“群租房”依法予以查处;配合政府开展集中整治。

    安环所:负责依法查处“群租房”中生产、经营、存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为;配合政府开展集中整治。

    供电所、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群租房”的整治、管理、查处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群租房”,在告知教育后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停电、停水等措施。

    人口和计生、地税、工商: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助公安排查“群租房”及租住人员基础信息,配合政府开展集中整治,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各村、社区居委: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公安、建管所、城管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群租房”涉及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各负其责,依法处置。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群租房”是当前社会治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顽症。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群租房”整治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真履责、主动跨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整治管理工作作为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实。

    2.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部门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加大“群租房”整治管理工作的宣传,通过告居民书、宣传手册、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出租房屋安全防范的宣传,教育居民提高安全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形成有利于“群租房”治理的舆论氛围,引导当事人自觉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主动配合整治管理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社区环境。

    3.综合施策,稳妥推进。坚持依法整治和综合施策相结合。各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围绕整治目标综合施策,加大推进力度。要坚持强势推进和确保稳定相结合,高度重视并妥善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完善整治工作预案,稳妥推进整治管理,实现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有机统一。

    4.加强考核,落实责任。要建立考核通报制度,强化督导检查,相关工作情况纳入综治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和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领导小组将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对工作扎实、推进迅速、成效显着的,将总结推广其经验并予以表彰。

    5.标本兼治,注重长效。各部门既要立足当前,通过重点整治管理,力求取得明显的成效,又要着眼长远,依托信息化平台,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突出政策引导,加强源头防控,确保整治管理工作措施常态化、效果持续化。

    化名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1月19日

    结尾很干脆。

    重点突出,用词规范!

    推荐访问:安全管理 专项整治工作 租房

    • 读/观后感
    • 精美散文
    • 读书笔记
    • 演讲
    • 反思
    • 方案
    • 心得体会